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海师学函[2018]66号关于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相关学生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现将期末各项学生工作安排如下,望认真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寒假学生安全、生态文明、禁毒等相关教育工作放假前各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年级会等形式,加强寒假学生安全、生态文明、禁毒等相关教育工作。
要提醒学生放假返乡和返校时要注意乘坐合法的交通工具,途中要注意防范个人人身和财物的安全;对于寒假不返乡的同学,各学院要提前与其订立安全协议书,明确留校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进一步加强学生学生违规用电的查处力度,确实杜绝用电安全隐患;加强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校园贷”陷阱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不要轻易向他人转款、不要轻易在网络平台借款,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警;要强化生态文明教育,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出行、节粮节水节电,建设绿色校园;要通过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学生开展远程禁毒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识毒、防毒、拒毒能力,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校规校纪教育和诚信教育,通过考前诚信签名和温馨提示、考试违纪作弊事件警示教育、针对性个体谈话教育、发出倡议书、加强考试巡查等途径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要特别加强2018级等低年级学生的校纪校规和考风考纪教育。
对于考试作弊的学生,要坚持违纪必究,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的原则。
各学院对考试违纪作弊学生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教务处印发的考试违纪作弊认定通报下发后3天内,要将考试违纪作弊学生的《处分登记表》和《处理意见告知书》报学生工作部。
三、做好庆祝2019年元旦游园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为庆祝2019年元旦,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隆重、愉快、祥和的节日,学校决定于2018年12月日20:00至23:00在龙昆南校区椰林广场和桂林洋校区主校道同时开展庆祝2019年元旦游园活动。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办好元旦游园活动。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海师教函〔2018〕074号关于对蒲俊媚等47名学生考试违纪情况的通报
在2018年4月21-22日进行的大四学年的体质测试和2014及毕业生的补考测试过程中,各项目老师在测试前,进行严格的身份证核实,发现蒲俊媚等47位学生找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具体名单见附件)。
因老师严格检查,在考试前制止了以上47位学生的违纪行为,
依据《海南师范大学考试违纪处理实施细则》(海师办〔2014〕52号)第三条第9款的规定,蒲俊媚等47名学生的行为已构成考试违纪,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各学生所在学院,应对涉及到的学生进行约谈。
教务处同时将考试作弊的材料转送学生处,建议做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特此通报。
附件:大四学年的体质测试和2014及毕业生的补考替考名单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大四学年的体质测试和2014及毕业生的补考替考名单。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海师学函〔2019〕43号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单项奖及社会设立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了做好2018-2019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单项奖及社会设立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专业奖学金和社会设立奖学金的评选规定和要求,现就2018-2019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单项奖及社会设立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2018-2019学年度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和教学行政班级。
二、评选时间:2019年9月25日—10月20日9月25日-10月10日学生申报、学院审核10月11日-10月17日学校审核10月18日-10月21日全校公示10月23日学校发文三、评选名额(一)先进班集体按各学院教学行政班级总数的5%推荐(名额见附表一)。
(二)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单项奖按相关评选办法规定的比例评选(名额见附表二)。
(三)社会设立奖学金按相关评选办法评选(名额见附表二)。
四、评选条件(一)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海师办[2007]24号)规定的条件推荐。
(二)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单项奖和社会设立奖学金的评选按照《海南师范大学专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和各类社会设立奖学金规定的条件评选(以2018年3月编印的《学生手册》为准)。
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按以下条件评选:1.本年度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2.当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50%,思想品德和文体表现分均在80分以上,当年度重修(补考)科目不超过2门。
五、评选程序和奖励办法评选采用网上系统申报审批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生须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校园网链接栏内http://210.37.0.39:8091/unisys/app)进行奖学金申请,各学院要认真审核本院学生的申请及纸质材料,结合民主评议等相关情况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批,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务必完成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学院审核。
心理测评软件学生使用指南
心理测评软件学生使用指南一、关于心理普查1.什么是心理普查?所谓心理普查,就是通过某一种或几种专业的心理测验,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解、筛查、统计结果的过程。
心理普查不是娱乐心理测试,而是根据客观的、标准化的问卷和量表来测量人的心理和行为特征,有较高的可信度和有效度。
2.心理测验心理测验作为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辅助性工具和手段之一,可以起到以下几方面作用:一是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学生的心理保健意识,学会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积极主动调节心理状态。
二是通过心理测验,了解新生心理健康状况,为学校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量化、客观的参考资料。
三是对筛查出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以预防心理障碍的产生,同时帮助同学们尽快适应新的环境,更好地度过大学生活。
我校本次普查采用UPI(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和SCL-90(症状自评量表)进行普查。
3.心理普查采用的原则心理普查结果均由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专人管理,并严格遵循保密原则。
4.正确看待普查结果心理普查结果只表示现实心理状况,不存在“好”与“不好”的问题,只存在“准”与“不准”的问题。
但也必须指出,由于人的心理具有复杂性,这决定了任何心理量表的结果,都只能是给被测者了解自己的心理状况提供一个参考。
因此,对于心理普查的结果,我们要有科学的态度。
虽然正规测试比起非正规测试更接近被测者的真实情况,但也不能对心理普查的结果过分迷信,特别是不能随便给自己“扣帽子”、“贴标签”,然后背上一辈子的阴影。
另一方面,完全不相信心理普查的结果也是不对的。
事实上,在测试过程中,被试者越合作,测验的结果越准,结果的参考价值就越大。
二、2011年新生普查采用心海测评软件进行网上测评,主要包括UPI和SCL-90问卷测验两项内容。
测试结果不会对您生活、学习等方面造成影响,所有问题的答案也无对错之分,请您按照您的实际情况真实的回答。
三、工具使用输入网址http://210.37.0.6/xlwz/进入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网站,点击页面右侧的“心理测评”后进入瑞格教育心理信息化管理系统(http://210.37.0.6/xlcp/login.aspx )后呈现以下界面:在用户名和密码处输入“学号”后点击登录。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海师学函[2018]65号关于开展2018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各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推动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发展,建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资助育人成效,学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定于12月下旬开展2018年海南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检查各学院本科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配备是否到位,分工是否明确;2.各学院是否依据资助政策文件制定本学院具体实施细则或办法;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助学金等资助审批流程。
参评资格审查是否透明、评选标准是否客观、评选程序是否规范;信息管理是否有序等,重点查处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获奖受助轮流坐桩、截留、挪用、盘剥克扣及平分资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4.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的日常管理。
勤工助学人员名单,贫困生比例、考勤等方面。
5.档案留存情况。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建档立卡学生一生一卡档案、资助相关档案等。
6.学工系统资助数据是否及时准确并完整真实,资助信息是否安全。
7. 政策宣传。
是否对各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资助宣传是否覆盖全体学生。
8.资助育人。
开展感恩、励志、诚信等主题教育活动情况。
9.资助舆情。
资助信访、资助投诉是否及时、妥当处理并进行登记存档。
10.走访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开展情况。
走访户数,学生家庭实际经济情况及贫困生家长的反馈。
11.工作创新。
在资助范围内,开创新第开展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资助工作创新。
二、工作安排1.自查自纠阶段(12月7日——12月23日)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各学院撰写2018年学院资助管理工作总结,准备3分钟的PPT汇报材料。
3.检查汇报阶段(12月27——28日)。
各学院针对自查自纠做2018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总结汇报,大学生自主管理中心组织各学院进行材料交叉检查。
三、工作要求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认真梳理,扎实有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关于登录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学生个人信息的通知
关于登录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学生个人信息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加快我校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在全面了解学生信息的基础上,科学高效地开展各项学生工作,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已初步调试完毕,拟投放使用。
请各位同学登陆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核对个人信息。
今后各类奖助学金、补助、助学贷款等工作都将以此信息为基础,请同学们务必认真填写,学校将严格做好学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填写时间为2012年11月2日——2012年12月2日
一、系统登录
登录网址为:http://210.37.0.39:8091/unisys/app或者直接登录海南师范大学主页→机关部门→学生处→学生工作管理系统。
用户名:个人学号
密码:身份证后8位(身份证最后一位为X的,输入密码时为大写)
二、学生个人信息完善
在左侧菜单栏中选择学生信息→我的信息完善
登录页面后,请将该页中所有待填事项填写完毕后点击下方保存修改即可。
主要采集模块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生学籍信息、家庭及联系方式信息、银行卡信息与家庭联系人信息5项。
三、获奖情况登记
在左侧菜单栏中选择学生信息→获奖情况登记/发表论文登记→新增获奖情况记录/新增论文发表记录
登陆页面后填写保存即可(填写获奖情况应为大学在校期间所获荣誉和发表论文情况)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以及奖助学金申请填写
本年度贫困生认定与奖助学金申请工作已正式开展,请申请了相关认定与奖项的同学在填写个人信息后,在系统内填写相关的申请信息,待学校核实后可在线查询其认定与奖助学金申请进度。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文件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文件海师办〔2017〕72号关于印发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通知各单位: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海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2017年10月23日抄送:党群系统各部门。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2017年10月23日印发海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建设优良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生。
第三条学生在校内有违纪行为的,依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在校外参加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社会活动中有违纪行为的,参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学生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除受到相应的治安管理规定处罚或刑事处罚外,还应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第五条学生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分为下列五种:(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纪律处分的,由学生所在学院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改正错误。
第六条留校察看的期限一般为12个月,记过的期限一般为9个月,严重警告及警告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自宣布处分之日起算。
学生在处分期限内,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考察。
处分期满,学生须主动提出解除处分的申请,填写《解除处分申请表》,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生处分期间的悔改和进步表现做出意见,并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有悔改和进步表现的,可按时解除;表现特别突出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查并经学校批准后,可提前解除。
提前解除的,留校察看及记过处分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严重警告及警告处分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在处分期间又有违纪行为的,视其情节给予加重处罚直至开除学籍。
海师校会2010-2011学生干部聘任红文
海师校会字〔2010〕12号
关于海南师范大学学生会2010—2011学年度学生干部
任职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会:
为了更好的开展学校各项工作,促进学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广大同学,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提高学生会整体战斗力。
在个人竞聘和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考察和校学生会主席团会议讨论,决定聘任张楠楠、周涛等251位同学为新一届学生会干部。
特此通知。
附件一:海南师范大学学生会2010-2011学年度学生干部名单一览表(154人)
附件二:海南师范大学学生会桂林洋校区分会2010-2011学年度学生干部名单一览表(100人)
(本页无正文)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学生会学生干部任职通知报送:杜明娥副校长省学联党办校办校团委学生处抄送:研究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桂林洋校区学生会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会2010年11月10 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一: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会2010-2011学年度学生干部名单一览表(154人)
附件二: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会桂林洋校区分会2010-2011学年度学生干部名单一览表(100人)。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海师学函[2017]10号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放假期间相关学生工作的通知各学院:2017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为保障2017年清明节放假期间我校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相关学生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详细部署放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高度重视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和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要及时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布置学生假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积极落实安全保障的各项措施。
二、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警示学生不涉险,防意外。
辅导员、班主任要在放假前组织召开一次主题班会,以防火、防溺水、防意外伤害、防盗、防骗、防食物中毒等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要提醒参加祭扫的学生注意防火,避免火灾的发生;提醒学生外出时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不坐无证无牌黑车,防止发生交通意外;参团旅游要选择有营业资质、信誉度高的旅行社,要签订相关旅游、保险协议;外出游玩时要远离危险地带,不去河边、山坡等路滑地带,禁止到合法经营的游泳场以外的江河湖海等场所游泳,慎去海口假日海滩等事故高发地点下水游泳,严禁去文昌月亮湾游泳(该水域暗流多、水况复杂,为禁泳区)。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精准掌握学生假期去向。
各学院在放假前应告知学生有关要求,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全面准确掌握假期外出学生动向等信息,杜绝学生擅自离校。
要求学生须在请假条上注明离返校的时间、去向和外出地联系人的联络方式。
强调假期离校外出的学生要按期返校,对未按时返校者要在复课第一天立即与学生家长及学生联系,促其尽快返校,并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四、认真做好假期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教育在校学生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强调“三禁七不”,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
“三禁”: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严禁打架斗殴、酗酒滋事;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或使用音响音量过大,影响他人正常的学习、生活和休息。
大学生就业难的自身原因及对策
A Probe into Causes of and Solutions to Job-
hunting Difficulties for College Students 作者: 杨海 符星
作者机构: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海南海口571158
出版物刊名: 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163-166页
年卷期: 2011年 第1期
主题词: 大学生就业难 择业心理 就业竞争力 求职技巧
摘要:当前,中国大学生就业形势相当严峻,究其根源,除了供过于求以外,作为择业主体的大学生本身也存在相当大的问题。
文章就大学生的择业心理、就业竞争力以及求职技巧三方面分析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并提出对策,指导大学生如何增加自身就业砝码。
海南师范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文明礼仪和行为规范知识手册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目录前言 (4)一、大学生形象礼仪 (5)(一)仪容仪态 (5)(二)仪表服饰 (5)(三)言谈举止 (6)(四)待人接物 (7)二、大学生交际礼仪 (9)(一)问候礼仪 (9)(二)师生交往 (9)(三)同学相处 (9)(四)异性结交 (10)(五)电话礼仪 (11)三、大学生公共礼仪 (13)(一)课堂礼仪 (13)(二)宿舍文明 (14)(三)食堂文明 (15)(四)运动场馆 (15)(五)上下楼梯 (16)四、大学生仪式礼仪 (17)(一)开学典礼 (17)(二)毕业仪式 (17)(三)升旗仪式 (18)五、大学生日常规范 (19)(一)请假规范 (19)(二)离校规范 (19)(三)网络规范 (20)礼貌是人与人之间最优美的距离有一次在田家炳教育书院乘电梯,由于临近上课时间,我很着急。
我先进电梯,随后进来一名女同学。
看到作为老师的我急冲冲的样子,这位女同学轻声细语地说:“老师您好,请问您上几楼?”“六楼”,我答道。
“老师,我去五楼,不过我也先去六楼吧,然后在走下去,这样老师您就不耽误上课了,顺便我也算是锻炼身体了,还体现了节能环保的理念。
”听到这里,因急躁而浑身燥热的情绪顿时没了,一股凉意涌上心头。
诸位同学,假如你遇到这么贴心和礼貌的同学,你的感受是什么?很舒服,可能这一天心情都很好。
所以说,礼貌是人与人之间最优美的距离,而这个礼貌不得不教。
因为没有学礼,我们的人生可能会增加很多的阻力,因为我们一失礼,人家可能就不会帮助我们,甚至于还会阻碍我们。
但是,假如我们很有礼貌的时候,人生可能会增加很多的助力,帮助我们的助力。
孔夫子说:“不学礼,无以立。
”大学,作为知识的殿堂,培养的人才应当是德才兼备、知书达理。
人是靠教育出来的,对大学生进行文明礼仪和行为规范教育是青年成长成才的前提基础。
一个人只有具备了基本的做人素质,才能得到长足发展。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海师学函[2017]2号
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度
第二学期考风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学院: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处和教务处采取了切实可行措施,深入开展了考风考纪专项教育工作。
各学院也结合本学院实际,以各种形式开展了“诚信考试”主题教育活动,学生的诚信自律意识有所增强,考风建设也取得一定成效。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初等教育学院、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法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无人考试作弊。
为了表彰先进,巩固考风建设成果,现决定,给予初等教育学院、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法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等九个学院全校通报表彰。
希望各学院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考风考纪,把考风考纪作为加强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把我校的学风建设推上新的台阶。
特此通报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教务处
2017年1月3日
抄送:学校领导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团委教务处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7年1月3日印
(共印40份)。
海南师范大学加强学生课堂纪律工作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海南师范大学加强学生课堂纪律工作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文件海师学生[2011]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课堂纪律工作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学院:为树立良好的学风、教风,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切实维护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我校学生培养质量,学生处决定加大对学生上课秩序和纪律的监督与管理,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加强学风建设,强化课堂纪律的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严肃课堂纪律的通知》(海师办[2011]55号)和《关于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月专项活动的通知》(海师[2011]11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建立加强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充分调动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端正学习态度,为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具体措施1、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加强课堂纪律的“四项制度”。
“四项制度”即学生考勤汇报制、学工人员查课制、学生课堂纪律检查督促制、学生课堂纪律信息反馈制。
学生处将定期检查和督促各学院的落实情况。
2、以抓课堂纪律、自习纪律和考试纪律为重点,加强学风教育,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增强学生遵守学习纪律的意识,提高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
3、学生处和教务处联合制定《海南师范大学教室文明守则》(详见附件一),并在学校教室张贴。
4、通过“学风优良班级”(“五不”优秀班级)的评比,激励学生勤于学习,奋发向上,营造团结互助、共同提高、共同进步的优秀班风,形成学生主动学习和自觉学习的良好氛围。
5、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为主要内容,完善学风检查工作机制。
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阶段(2011年10月9日—10月14日)1、各学院召开加强学风建设、强化课堂纪律的主题班会,传达本文精神,对学生进行宣传和动员。
2、开展宣传活动,各学院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阵地为加强学风建设、强化课堂纪律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海师学函[2018]23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8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使毕业生及时、快捷、有序地办理离校手续,确保毕业生顺利愉快地离校,经我处与有关部门协商,现就做好2018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离校通知单》的发放
1、时间:5月16日
2、地点: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3、要求:学生处将《离校通知单》发放给各学院。
各学院按应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毕业生人数,组织专人用黑色钢笔填写毕业生相关信息及通知单编号(各学院可以自行编写编号),《离校通知单》须按班级、按学号的顺序填写并整理。
二、婚育证明手续办理
1、办理时间:
(1)桂林洋校区:5月22日9:00—16:00(午休时间可以办理)
(2)龙昆南校区:5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办理地点:桂林洋校区附属医院(桂林洋校区)、龙昆南校区第一办公楼五楼人事处办公室(龙昆南校区)
3、办理单位:学校人事处
4、联系人和电话:王丽君老师,电话:65886185
5、要求:各学院指定一名辅导员负责,以学院为单位到指定地点统一办理。
三、财务处离校手续办理
1、办理时间:5月22—29日
2、办理单位:学校财务处
3、地点:南校区第一办公楼二楼211房财务处收费科(联系电话:65899254)
4、要求:
(1)5月21日下午3:00前,各学院须将已填好的不欠费的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交到南校区学生处310办公室。
《离校通知单》以班级为单位整理。
(2)学生处汇总全校毕业生《离校通知单》后,于5月22日下午5:30前送到财务处收费科。
(3)财务处收费科5月29日下午5:30前将不欠费且审查盖章的毕业生《离校通知单》返回学生处310办公室。
(4)学生处于5月30日将各学院毕业生《离校通知单》发回给各学院学工办。
(5)各学院及时通知欠费的毕业生尽快到南校区财务处收费科缴清所有欠款。
5月23日后才缴清欠款的,学生在5月30日后自行到南校区财务处收费科办理离校手续。
5月30日前财务处不受理学生个人办理离校手续。
四、附属医院离校手续办理
1、办理时间:6月12—13日
2、办理单位:学校附属医院
3、办理地点:龙昆南校区学校附属医院一楼门诊大厅,桂林洋校区学校附属医院门诊部。
4、要求:
(1)各学院指定一名辅导员负责,按具体时间安排(见表一)集体办理离校手续,办理前预先电话和附属医院联系了解有关办理要求(联系电话65819481)。
(2)办理时辅导员亲自领取毕业生体检表。
毕业生体检表为档案材料,不得发给毕业生本人,领取体检表时须向医院出具学院证明。
五、教务处离校手续办理
1、办理时间:6月12—13日
2、办理单位:学校教务处
3、办理地点:龙昆南校区旧办公楼一楼教务处教材书库,桂林洋校区公共楼一楼教务处书库。
4、要求:
(1)各学院指定一名辅导员负责,以学院为单位按指定地点和具体办理时间安排(见表二)集中办理离校手续。
(2)各学院及时通知毕业生缴清所欠教材费,以便教务处及时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因学生原因不能办理的,由学生本人6月19日后自行到龙昆南校区教务处教材书库办理。
表二教务处离校手续办理时间安排表
六、校图书馆离校手续的办理地点
1、办理时间:6月12—13日
2、办理单位:学校图书馆
3、办理地点:龙昆南校区图书馆中文图书第一借阅室(三楼),桂林洋校区公共楼一楼大厅。
4、要求:
(1)龙昆南校区毕业生在龙昆南校区图书馆办理,桂林洋校区毕业生在桂林洋校区公共楼一楼大厅办理。
各学院指派一名辅导员负责,同时每班派一名学生干部现场协助图书馆工作人员。
办理前收集好毕业生借阅卡、离校通知单和班级学生名单。
(2)各学院及时通知每位毕业班学生于6月19日前自行到图书馆提前办理图书资料的退还或丢失、损坏赔偿等手续,以便在规定的时间内快速办理离校手续。
因学生个人原因不能办理的,由学生本人19日后自行到龙昆南校区图书馆办理。
具体办理时间安排(见表三)。
七、学生住宿离校手续办理
1、办理时间:南校区6月18日;桂林洋校区6月19日。
2、办理单位:学校后勤管理处。
3、办理地点:龙昆南校区第一食堂旁边,桂林洋校区学生宿舍区。
4、要求:各学院及时通知毕业生到学校后勤管理处学
生公寓服务中心办理缴纳超额水电费、家具验收、电卡、水卡、洗澡卡、直饮水卡的退还等手续(南校区的洗澡卡及直饮水卡交各宿舍区学生公寓中心,遗失、损坏的收取工本费10元)。
桂林洋校区的洗澡卡、电卡根据学生个人意愿,可即日起自行到热水充值点、电房充值处办理,也可以在6月19日集中办理。
八、毕业生户口的办理
1、办理单位:学校保卫处
2、办理手续:按保卫处已发通知执行。
九、几点要求
1、毕业生必须将《离校通知单》、学生证交到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各学院凭已办好离校手续且交回学院学工办的《离校通知单》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证明。
已办好离校手续的《离校通知单》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集中盖学院公章后留存各个学院。
2、原则上毕业班学生一律办理离校手续离校。
各学院要有完整的应毕业的2018届毕业生名册,做好《离校通知单》的发放和回收登记。
如学生本人因欠费、学分不够等原因不能办完离校手续的,所在学院要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未办好离校手续的《离校通知单》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保管(同时复印一份交学生处备案),并建立此类学生专门的信息管理库,为此类学生的管理提供完整的信息。
3、毕业生的学生证由各学院学工办收集并统一办理作废手续,加盖作废标记后可以交给学生留作纪念。
4、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是一项十分繁杂的工作,各个单位要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做到热情服务、耐心周到,保证毕业生及时、快捷、有序地办好离校手续。
以上通知望遵照执行并及时通知到每位毕业生。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8年5月16日
抄送:学校领导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团委教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财务处图书馆校附属医院学生会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8年5月16日印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