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司章程范本

合集下载

详细的公司章程范本(3篇)

详细的公司章程范本(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详细地址]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营业务及许可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数额]元人民币第七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的分配权、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公司重大决策的参与权。

第九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依照章程规定转让其股份;(二)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知情权;(四)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分红权;(五)选举和被选举为股东会成员;(六)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七)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按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二)不得泄露公司秘密;(三)不得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谋取非法利益;(四)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三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会召集,于会议召开前[提前时间]通知全体股东。

最新南京市工商局公司章程参考范本2012

最新南京市工商局公司章程参考范本2012

最新南京市工商局公司章程参考范本2012 南大精英律师团首席律师吕剑峰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知一、重要提示:下列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仅供您开办公司制定公司章程或或修改公司章程时作为参考~有关条款您一定要根据您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制定或修改~切不可照抄参考格式的内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1南大精英律师团首席律师吕剑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

第四条住所: 。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填写。

,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2南大精英律师团首席律师吕剑峰设立(截止变更登记认缴情况分期缴付股东姓名或名称申请日)时实际缴付(证件号码) 出资出资出资出资出资出资出资出资出资数额时间方式数额时间方式数额时间方式其中货币出资合计,注: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简单的公司章程范例(精选3篇)

简单的公司章程范例(精选3篇)

简单的公司章程范例(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爱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担当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当责任。

其次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恳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担当社会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担当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公司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供应必要条件。

第六条公司爱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与社会保险,加强平安爱护和平安生产,并实行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养。

第七条公司依照《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工会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供应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八条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酬劳、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平安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九条公司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条公司讨论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其次章公司名称、住宅及经营范围:第十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住宅:*********。

南京市公司章程范本

南京市公司章程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有限公司。

(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市(县镇)______路______(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

(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第八条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公司在册股东共______人,全部是法人股东股东名录:(一)法人股东:1、法人名称:______住所: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认缴出资额: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_(货币或实物或其它)认缴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第十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4、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5、按规定转让出资;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6、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7、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三条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

南京某建筑公司章程模板

南京某建筑公司章程模板

南京华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南京华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四条住所:南京市建邺区90号2幢2单元202室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设计、施工,钢材、建材、机械设备销售。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90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公司章程(2022公司法最新修改版)

公司章程(2022公司法最新修改版)

公司章程(2022公司法最新修改版)篇一:2022年最新一人公司章程某某某某某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东某某某某某出资设立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2022年7月7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某某某某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全部以货币出资。

第六条公司认缴资本:人民币200万元,股东在20年(2035年4月12日)内缴清。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住所第八条股东的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如下:股东姓名:某某某某某某住所:江苏省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身份证号码:320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第五章公司类型第九条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十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了和出资时间股东某某某某某某,以货币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公司注册资本全部于2035年4月12日前缴足。

江苏省公司章程范文

江苏省公司章程范文

江苏省公司章程范文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企业都成为了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运营行为,并且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江苏省公司章程范文。

第一章总则本公司的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的注册地为江苏省南京市。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XXX。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元整。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XXX。

第二章公司机构及权利义务公司机构构成本公司机构由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组成。

董事会本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等组成,董事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有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协议等的权利。

监事会本公司监事会为股东大会监督公司的机构,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

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经营等事项,保障公司各方面利益。

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全面管理公司的业务,具有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协议等的权利。

权利义务董事会董事会的权利与义务包括:1. 决策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计划。

2. 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发挥决策和管理的职能。

3. 签署公司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4. 合法合规经营,保证公司各方面利益。

5. 推动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增加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

监事会监事会的权利与义务包括:1. 监督公司财务、审计、公司治理等方面事务。

2. 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反馈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促进公司各方面利益。

总经理总经理的权利与义务包括:1. 全面管理公司的业务,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2. 推动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增加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

3. 合法合规经营,保证公司各方面利益。

第三章公司的财务管理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

公司需对公司营收、成本、流量等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且定期进行审计。

南钢股份:公司章程(2020年6月修订)

南钢股份:公司章程(2020年6月修订)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6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9]23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000012926。

第三条公司于2000年8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于2000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Nanjing Iron & Steel Co., Ltd第五条公司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邮政编码:210035。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29,468,457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1-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诚实守信合作共赢。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危险化学品:3类易燃液体;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类第1项毒害品(不含剧毒品,不含农药);8类腐蚀品(所有类项不得储存)的批发。

南京大成世家物业管理公司企业章程汇编

南京大成世家物业管理公司企业章程汇编

南京大成世家物业管理公司企业章程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南京大成世家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运作和管理,提高自身的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物业管理的作用,依法经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全面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竞争的原则,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条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客户为中心,以质量为第一要务,以人为本,通过改善管理、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客户和股东的需求和利益。

第二章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第三章董事会第七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决策和发展战略,监督和指导经营管理层的工作。

第八条董事会由法定数量的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股东代表和非股东代表。

第九条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和年度报告;选聘和解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合同和投资事项等。

第四章监事会第十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维护股东权益,保证公司的合法运营。

第十一条监事会由法定数量的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股东代表和非股东代表。

第十二条监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是否合规;审议公司报告、决议和重大事项;发现问题并提出纠正和改进措施等。

第五章经营管理层第十三条经营管理层由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和权限由董事会授权。

第十四条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组织和管理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

第十五条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业务运作和管理,协助总经理履行公司的管理职责。

第六章股东权益和利润分配第十六条公司依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向股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参与公司决策的机会。

第十七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无偿投入的公积金等按照法定规定进行处理。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标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Nanjing Urban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Holding(Group) Co.,Ltd.。

公司法定注册地址:中国南京市白下区石鼓路98号阳光大厦14楼。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为四十亿元人民币。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第五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即:国家单独出资,由南京市人民政府授权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依法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七条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接受市国资委的监督检查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工作,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会组织工作,依照工会法办理。

第九条公司与公司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都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是出资人与被投资企业的法人关系,是以产权为纽带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公司依据其出资额依法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行使出资人职权,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企业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十条公司宗旨:公司依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本地区经济发展战略,以推进市场化进程为取向,以实现经营性资产收益最大化和公益性投资成本最小化为目标,充分利用和整合有效资源,提升市场化运作基础性重大建设项目的能力,实现政府投资引导、放大和调节功能。

南京市公司章程范本

南京市公司章程范本

南京市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宗旨公司宗旨是依法经营,与员工共同发展,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为股东创造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三条公司业务范围公司注册资本为XXX万元整,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业务、XXX业务、XXX业务等。

第四条公司经营原则公司经营实行依法经营、市场化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股东第五条股东的权益及义务1.股东拥有按照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收益、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

2.股东有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款项,并不得恶意拖欠或减少出资。

第六条股东会议1.公司设立股东会议,股东会议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2.股东会议由XX股东担任主席,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3.股东会议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董事、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审议公司年度报告等。

第七条股东权利行使方式1.股东会议上,股东有表决权,表决权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2.股东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提议,并要求公司将提议列入股东会议讨论。

第三章董事会第八条董事会的组成公司设有董事会,董事会由不少于3人、不多于9人组成,其中至少2/3为独立董事。

第九条董事的任职和责任1.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XX年。

2.董事应尽职尽责,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十条董事会的职权1.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方向。

2.董事会对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投资项目等进行决策。

第四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公司组织架构公司设有总经理、部门经理和工作人员等职位。

具体职责由公司章程和岗位职责细则规定。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财务管理公司进行财务管理时应遵循合法、诚实、透明、准确的原则。

第十三条财务报告公司依法编制和披露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四条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五条资金管理公司应有效管理资金,确保资金利用合理,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和解决争议第十六条法律责任公司在运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南京建筑公司章程

南京建筑公司章程

南京建筑公司章程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南京华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南京华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四条住所:南京市建邺区90号2幢2单元202室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设计、施工,钢材、建材、机械设备销售。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90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

江苏省公司章程范文

江苏省公司章程范文

江苏省公司章程范文江苏省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章程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江苏省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江苏省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地点为江苏省××市。

第三条本公司的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社会经济发展,为股东和员工创造财富并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具体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第五条本公司的股东应当履行相关权益和义务,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六条本公司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变更情况,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本公司的章程是公司治理的基本准则,对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具有指导作用,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第八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享有相应股权,并根据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和权利。

第十条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实行股东会议制度。

第十一条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主要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经营管理层是本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长领导,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十四条董事会应定期召开股东会议,讨论和审议公司的重大决策,形成决议,并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决议需经过多数股东的支持方能通过,其中重大决策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的同意。

第十六条监事会定期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并就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向股东会报告。

第十七条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成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忠实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公司财务第十八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账目清晰、真实可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
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 限公司。

(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 (县镇)________ 路_______ (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

(要符合法定的注
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 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
第八条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公司在册股东共_________ ,全部是法人股东
股东名录:
(一)法人股东:
1、法人名称:_______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认缴出资额:________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_________ _: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 (货币或实物或其它)
认缴时间:__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 日
第十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
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
4、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
5、按规定转让出资;
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
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6、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7、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
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
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三条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
认缴出资额,应提交相应证件,经其它股东同意,评估折算成人民币并于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在出资证明中注明。


第十四条出资人按规定的期限于__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前缴足认资额,逾期未缴足
出资的股东,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五条全体出资人缴纳出资额后,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公司对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人即成为公司股东。

八、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六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七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八条经股东会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九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九、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股东会
第二十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在册股东组成。

股东会成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或监事会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授权董事会对设立分公司作出决议;
13、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会两种形式。

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在会计
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召开。

临时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有下述情况时应召开临时会:代表
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时,临时股东会不得决议通知未载明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首次股东会由出资额最高的股东召集、主持),董
事会于会前1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股东。

通知应载明召集事由、会议地点、会议日期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付董事长
主持;付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