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高层及超高层消防设计
2023年超高层建筑标准
2023年超高层建筑标准一、概述超高层建筑标准是针对建筑高度超过一定限制的建筑设计所提出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超高层建筑在设计、建造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经济性和环保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超高层建筑标准的各个方面。
二、高度要求超高层建筑的高度要求因国家和地区而异。
根据中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超高层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民用建筑。
在2023年的标准中,对于超高层建筑的高度要求更加严格,要求建筑高度误差不超过±10厘米。
三、结构安全超高层建筑的结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2023年标准要求超高层建筑必须进行严格的荷载计算,以确保结构的安全性。
对于建筑结构体系的选择,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建筑高度、使用功能、荷载分布等。
同时,还需要进行抗震设计和风载设计,以抵抗地震和风力的影响。
四、抗震性能超高层建筑的抗震性能是另一个重要的安全指标。
2023年标准要求超高层建筑必须进行地震危险性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抗震措施。
对于地震高发区,需要对建筑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估,以确保建筑在地震中的稳定性。
五、消防安全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是一个关键问题。
2023年标准要求超高层建筑必须进行消防设计,包括防火分区、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
同时,对于使用新型材料和技术的超高层建筑,还需要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评估,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疏散和救援。
六、能耗控制超高层建筑的能耗控制是当前关注的焦点之一。
2023年标准要求超高层建筑必须进行能耗评估,并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采用节能设备、优化建筑围护结构、利用可再生能源等,以降低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
七、环保性超高层建筑的环保性是当前社会关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2023年标准要求超高层建筑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噪声和振动、采用环保材料等,以降低建筑对环境的影响。
八、经济性超高层建筑的经济性是设计建造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第一条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高层主体部分(包括主体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的防火设计。
裙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第二条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承重柱(包括斜撑)、转换梁、结构加强层桁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2梁以及与梁结构功能类似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3 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50h;4 核心筒外围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5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井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6 房间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疏散走道两侧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7 建筑中的承重钢结构,当采用防火涂料保护时,应采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第三条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的核心筒周围应设置环形疏散走道,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2 建筑内的电梯应设置候梯厅;3 用于扩大前室的门厅(公共大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周围连通空间分隔,与该门厅(公共大堂)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4 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相邻区域分隔;5 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酒店客房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电缆井和管道井等竖井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6 防火墙、防火隔墙不得采用防火玻璃墙、防火卷帘替代。
第四条酒店的污衣井开口严禁设置在楼梯间内,应设置在独立的服务间内,该服务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区域分隔,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污衣井应符合下列规定:1 顶部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和火灾探测器以及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排烟口;2 应至少每隔一层设置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3 检修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4 污衣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摘要:近年来,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人口迅速增加,导致了土地资源的紧缺。
建设高层、超高层建筑已经成为缓解城市土地资源紧缺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是衡量一个城市发展速度的指标。
于是,高楼林立,高层建筑为人们提供了新的工作、居住条件,同时也为人们提出了一种新的问题:如何防止高层建筑的火灾,以及如何有效地扑救火灾。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设计;问题;解决方案引言: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居住密度也在不断提高,而且建筑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因此,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因此,必须对高层建筑的火灾隐患进行深入的研究,以确保其正常运行,确保其安全运行。
一、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意义1、有利于确保高层建筑安全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筑的设计受到了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生态环境、空间结构、未来发展等都是影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完成安全规划和防火设计后,设计者必须重新制定防火安全设计方案,以保证高层建筑在城市规划中的积极作用,保证施工作业中的建筑安全。
同时,设计单位在设计和规划高层建筑时,要留出多条消防通道和安全通道,并对总体消防设计规范、防火分区划分、安全疏散通道、应急装置安装等进行了严格的设计,以保证当有火灾的时候,高层建筑的人们能够在火灾中“自救”。
2、有利于确保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建筑物火灾是危害社会公共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其危险性大、蔓延快、扑救难度大、安全隐患多,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威胁巨大。
所以,在高层建筑的设计中,一般都会考虑到各种防火安全措施,如防火通道、防火门等,以避免或降低火灾的发生。
在高层建筑的设计中,还应包含消防栓、增压稳压设施、自动喷水系统、屋顶消防水箱等方面的设计内容,以应对各种可能的火灾发生,从而有效地消除高层建筑的火灾安全隐患[1]。
二、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存在的问题1、消防设计不规范有的消防设计者对防火设计的要求不够全面,在进行消防设计时不能根据不同的特点灵活使用;有的消防设计师不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职责,在设计中不够严谨,很容易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超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超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00h。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
当符合本规范第
3.4.5条、第3.5.3条、第4.2.1条和第5.2.2条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避难层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5.5.23条有关避难层的要求。
5.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宜在屋顶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6.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7.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8.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9.超高层建筑外保温、外墙装饰均为A级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一,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应符合建筑法规的要求。
这包括对建筑的设计、施工、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例如,建筑的结构和耐火性能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要满足国家消防部门的要求。
第二,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要考虑建筑的消防逃生通道。
每层建筑应该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通道,以保证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逃离火灾现场。
通道的设计应满足相关的规定,通道的宽度、高度和长度等都需要符合相应标准。
第三,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要考虑建筑的消防设备。
每层建筑应设置相应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
这些设备应布置在易燃、易爆和易烟的场所,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四,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要考虑建筑的防烟措施。
防烟通道应设置在建筑内的关键位置,如楼梯间、走廊和公共区域等。
这些通道应具有良好的防烟性能,以确保被困人员能够安全地逃生。
第五,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要考虑建筑的火灾监测系统和报警系统。
建筑应设置火灾报警器、烟雾探测器等系统,以便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这些系统应与当地的消防部门和相关机构联网,以便及时报警和调度。
第六,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要考虑建筑的电气安全。
建筑的电路设计和安装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以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
总之,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防火规范是确保建筑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迅速疏散和有效灭火的关键。
这需要考虑建筑的结构、消防设备、防烟措施、火灾监测系统、报警系统和电气安全等方面,以确保建筑的消防安全。
同时,建筑的设计也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确保建筑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整理规范高层及超高层消防设计
高层及超高层建筑总平面布局及平面布置消防设计要求1.消防车道外侧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5m。
2.扑救作业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设置在高层建筑扑救面一侧,场地应平整无障碍物;(2)应能够承重载重型消防车辆通行和扑救作业;(3)建筑高度50m一下的扑救作业场地尺寸不应小于15*8m,建筑高度50m以上的扑救作业场地尺寸不应小于15*15m,并应保证消防车从消防车道顺畅进入消防扑救场地;(4)场地的设置间隔距离不应超过30m;(5)扑救场地距离建筑物外外檐的最小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6)住宅小区消防车道宜结合人行通道设置,并采取防止民用车辆进入消防车道的措施。
3.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首层,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当地下层数为2层及2层以上时,可设置在负1层,并应符合如下要求:(1)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2)设置在负1层消防控制室距离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不应大于5m,该疏散楼梯不应与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楼梯共用。
4.消防水泵房设置在地下的,其泵房门直通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5m,1且应设置醒目标识。
消防水泵房应采取防淹措施。
二、高层及超高层建筑防火分区及防火分隔消防设计要求1.儿童活动场所、娱乐场所、消防控制室、锅炉房、消防设备等用房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若墙上必须开门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2.公共建筑中使用燃气的厨房操作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它房间严格分隔。
3.开设在消防电梯前室内的其他电梯应达到消防电梯的防火要求(停靠层数、集水坑的相关要求除外)。
4.强弱电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进行防火封堵,建筑高度100m以下高层建筑管道井上的检查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建筑高度100m以上高层建筑管道井上的检查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精选5篇)
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精选5篇)【关键词】超高层建筑;供配电;防雷及保护接地;弱电系统设计1、应注意的问题1.1负荷等级及供电电源1.210KV供电系统设计超高层建筑供电变电所10KV结线,宜采用单母线分段形式,当有多台变压器组供电时可以分多段,一般为两台变压器为一组。
10KV外部接线宜考虑环网供电结线形式,可以完善10KV系统的环网结线,提高10kV 配电网的安全可靠性。
如选用SM6环网配电柜,既能改进用户变电所的高压开关柜的整体质量,提高用户变电所的安全可靠性,又能适当降低电气设备的投资及变配电所的土建面积,同时也为推广用户变电所无人值班创造条件。
10kV用户变电所主结线方案采用中置式开关柜,电源进线柜可以设置保护,变压器出线开关采用断路器柜。
选用断路器柜时主要是针对单台变压器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kVA时采用、断路器作为变压器的主保护。
10KV结线系统采用微机保护系统,微机保护系统主机装于值班室内。
1.3供电配电所设置一般超高层建筑主要用电负荷如中央空调机房、水泵房等均设存地下层,其他较大的用电负荷主要没置存一层及以上的裙楼,而且地L建筑高度不超过200m,由变配电所引至屋顶用电设备的供电距离也还存比较经济合理的范围内,为使变压器尽尽量靠近负荷中心,因此一般在设计中将变配电所设在地下一层,而将柴油发电机房设在变配电所附近。
对于超过200m的超高层建筑,一般在建筑的上部避难层及屋顶也设置了较多的用电设备,当由单个变配电所直接供电不是很经济时,可号虑在上部的避难层再设置一个变配电所,以减少该部位用电设备的供电半径,但设置该变电所应考虑变压器的垂直运输通道以及设备对楼板荷重的影响,单台变压器的容量不宜超过800kVA。
各区域配电中心变压器的设置,可根据所供电的服务范同负荷容量来确定。
超高层建筑中设备层负荷相对集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设置箱式变电站供电。
在超高层建筑群中还应考虑1OkV中心开闭所,要确保每个lOkV区域配电中心有10kV双回路供电电源。
超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系统设计
超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系统设计在当今城市飞速发展的背景下,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为城市的标志和地标。
然而,高层建筑所面临的安全隐患也在悄然蔓延。
其中,防火安全问题尤为重要。
在超高层建筑的设计中,防火安全系统设计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超高层建筑防火安全系统的设计要点。
灭火系统的选择选择合适的灭火系统是超高层建筑设计中最基本也最重要的一步。
常见的灭火系统包括水雾喷淋、气体灭火系统等。
然而,在超高层建筑的防火系统设计中,水雾喷淋系统往往是最常用的选择。
其具有操作简单、成本较低、灭火效果好等优点。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高层建筑中使用水雾喷淋系统,必须考虑水压和水源的稳定性,以确保灭火效果的同时不给建筑结构带来额外负担。
火灾报警系统的布置火灾报警系统的布置是超高层建筑防火安全系统设计中的重要环节。
合理布置火灾报警器和手动火警按钮,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及时发出警报,提醒人员疏散。
另外,建筑内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疏散通道的规划也是不可忽视的内容。
在超高层建筑中,使用语音广播系统进行火灾告警和疏散指示更具实际效果。
高效疏散系统的设计超高层建筑中的疏散系统设计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需要合理规划和设计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
还需要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栓等。
为了提高疏散效率,可以考虑设置疏散指引系统,在火灾发生时提供详细的疏散路线指引,避免人员恐慌和拥挤。
外墙保温材料的选择超高层建筑的外墙保温材料也是防火安全设计中的关键因素。
合理选择防火性能好的保温材料,能有效抑制火势蔓延,保护建筑结构的安全。
在选择保温材料时,需要综合考虑保温性能、防火性能和环保性能等因素,并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防火标准。
超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系统设计是保障建筑安全的重要环节。
合理选择灭火系统、布置火灾报警器、设计高效疏散系统和选择合适的外墙保温材料等,能够提高建筑的防火能力和人员疏散效率,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环保材料
选用可再生材料 采用低能耗、低污染的建筑材料 优先使用本地材料 考虑材料的可回收性和再利用性
环保设备
节能设备:高层民用建筑应采用节能设备,如太阳能热水器、LED灯等。
空气净化设备:为提高室内空气质量,高层民用建筑应配备空气净化设备。
污水处理设备:高层民用建筑的污水处理应采用高效、环保的污水处理设 备。 垃圾分类与处理设备:高层民用建筑应设置垃圾分类与处理设备,实现垃 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
添加 标题
高层民用建筑分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和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其中一类高层民用 建筑高度大于54米,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高度大于27米但不超过54米。
添加 标题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 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并应满足安全、 卫生、环保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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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应遵循经济、适用、 美观、安全、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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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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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高层民用建筑的定义和分类
0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03
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设计
04
高层民用建筑的节能设计
05
高层民用建筑的环保设计Fra bibliotek0601
添加章节标题
01
高层民用建筑的定义和分类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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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 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 筑。
防标准。
抗震加固:对 现有高层民用 建筑进行抗震 加固,提高其
抗震性能。
建筑材料:采 用轻质、高强、 抗震性能好的 建筑材料,如 轻质板材、高 性能混凝土等。
整理规范-高层及超高层消防设计
高层及超高层建筑总平面布局及平面布置消防设计要求1.消防车道外侧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5m。
2.扑救作业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设置在高层建筑扑救面一侧,场地应平整无障碍物;(2)应能够承重载重型消防车辆通行和扑救作业;(3)建筑高度50m一下的扑救作业场地尺寸不应小于15*8m,建筑高度50m以上的扑救作业场地尺寸不应小于15*15m,并应保证消防车从消防车道顺畅进入消防扑救场地;(4)场地的设置间隔距离不应超过30m;(5)扑救场地距离建筑物外外檐的最小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6)住宅小区消防车道宜结合人行通道设置,并采取防止民用车辆进入消防车道的措施。
3.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首层,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当地下层数为2层及2层以上时,可设置在负1层,并应符合如下要求:(1)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2)设置在负1层消防控制室距离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不应大于5m,该疏散楼梯不应与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楼梯共用。
4.消防水泵房设置在地下的,其泵房门直通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5m,1且应设置醒目标识。
消防水泵房应采取防淹措施。
二、高层及超高层建筑防火分区及防火分隔消防设计要求1.儿童活动场所、娱乐场所、消防控制室、锅炉房、消防设备等用房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若墙上必须开门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2.公共建筑中使用燃气的厨房操作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它房间严格分隔。
3.开设在消防电梯前室内的其他电梯应达到消防电梯的防火要求(停靠层数、集水坑的相关要求除外)。
4.强弱电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进行防火封堵,建筑高度100m以下高层建筑管道井上的检查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建筑高度100m以上高层建筑管道井上的检查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超高层消防工程要求标准
超高层消防工程要求标准一、消防设施设计1.按照国家消防法规和相关标准,对超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进行合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报警系统等。
2.消防设施设计应注重实用性,既要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也要考虑设施的维护和操作便利性。
3.消防设施设计应考虑与建筑结构的兼容性,以避免对建筑结构造成不良影响。
二、消防设施安装1.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标准,正确安装消防设施,确保设施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2.安装过程中,应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性和功能性,防止设施在安装过程中受损或失效。
3.安装完成后,应对消防设施进行调试和验收,确保其正常运行并符合设计要求。
三、消防验收及检测1.在消防设施安装完成后,应向当地消防部门申请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报告。
2.消防部门应对申请进行审核和验收,并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国家消防法规和相关标准。
3.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消防设施,应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四、消防设施维护1.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对于出现故障或损坏的消防设施,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
3.在维修或更换过程中,应保证不会对建筑结构和其它消防设施造成不良影响。
五、消防安全管理1.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管理、火灾预防、应急处理等。
2.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定期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以适应超高层建筑的实际需要。
六、火灾应急预案1.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火灾预防、报警、疏散、救援等环节。
2.对员工进行火灾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3.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改进,以适应超高层建筑的实际需要。
七、消防演练与培训1.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模拟火灾发生情况,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对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预防、应急处理、灭火器材使用等。
3.对演练和培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落实。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
浅谈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摘要: 当今的超高建筑日新月异,千姿百态,无论是从建筑高度,建筑造型,建筑功能,还是从建筑材料,建筑装修,建筑结构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建筑活动呈现一派繁荣景象的同时,超高建筑火灾时有发生。
如何预防和减少火灾的损失,己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
探讨超高建筑建筑防火设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旨在简述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一般要点。
关键词: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安全疏散中图分类号:tu9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序言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或40层以上的摩天楼称为超高层建筑。
我国高度在百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的建设,开始于 20 世纪 70 年代,当时突出的例子是 115m 高的广州白云宾馆,它建成于 1976年,1985 年在深圳建成了50层 158.95m 高的国际贸易中心。
1996 年建成的深圳地王大厦(图 1.1),81层,325m高。
1998 年建成的金茂大厦(图 1.2),88 层高 420.5m,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高层建筑 46660 栋,百米以上的超高层有850栋。
可见,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和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用地日益紧张,超高层建筑也呈现出了数量多、体量大特点。
由于这种建筑物高度很高,设备管线系统复杂,楼内人员众多,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和扑救都十分困难。
2、超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及危害首先,现有的消防设备的登高能力有限,一般折臂式云梯只能达到24-27m,最先进的也只有50m左右。
可见,超高层建筑外部火灾扑救困难。
其次,超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间,给排水,通风管道井,电缆井,排气排烟道及垃圾道等各专业竖井林立,发生火灾时,这些竖井就像高耸的烟囱,拔气作用大,烟气竖向扩散100m的超高层建筑的速度只需要25-35 m/s,因此,超高层建筑火势蔓延途径多,危害损失大。
再次,超高层建筑本身建筑面积大,功能复杂,使用单位多,人员集中,火灾漏洞多。
多数超高层建筑为多家联合新建的综合楼,多家共同使用,楼内功能齐全,应有尽有。
超高层规范
超高层规范超高层建筑拥有独特的特点和挑战,因此需要有相应的规范来指导设计、建造和管理过程。
以下是针对超高层建筑的一些规范要点,以确保其安全性、可持续性和功能性。
1. 结构设计规范:超高层建筑的结构设计需要满足特定的力学原理和抗震要求。
要求对建筑材料、结构形式和节点设计进行详细研究,确保其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2. 火灾安全规范:超高层建筑需要采用一系列防火措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疏散通道等。
要求对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评估,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保持结构的完整性。
3. 空调通风规范:由于超高层建筑的高度差异,空气流通会受到限制。
因此,需要设计和安装高效的空调和通风系统,以提供良好的室内环境和空气质量。
4. 可持续性设计规范:超高层建筑需要考虑能源和资源的有效利用,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要求采用节能的建筑材料和技术,包括太阳能电池板、雨水收集系统等。
5. 电力和电气规范:超高层建筑需要满足大量的电力需求,要求设计和安装安全可靠的电力系统,以满足日常使用和紧急情况下的需求。
6. 设备和消防规范:超高层建筑需要安装和维护各种设备,包括电梯、升降机、消防设备等。
要求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7. 环境保护规范:超高层建筑的设计和建造过程需要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包括噪音、震动、废水排放等。
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8. 建筑管理规范:超高层建筑需要有专门的管理团队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检查、设备维修、绿化管理等。
要求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以确保建筑的长期稳定和安全运行。
总之,超高层建筑规范涉及到多个领域,包括结构设计、火灾安全、空调通风、电力和电气等。
执行这些规范可以确保超高层建筑的安全性、可持续性和功能性,同时也有助于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成都市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及审查要点
成都市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及审查要点一、建筑专业1.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23年版)如下简称《高规》,第3.0.1条)建筑构件旳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对应规定。
(《高规》第3.0.2条)2.高层建筑幕墙内不一样防火分区楼层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8m旳不燃烧实体裙墙;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高规》第3.0.8.2、3.0.8.3条)住宅建筑上下相邻套房开口部位间应设置窗槛墙或设置实体挑檐;(《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23如下简称《住宅建筑规范》,第9.4.1条)住宅建筑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近来边缘之间旳水平间距不应不不小于1.0m。
(《住宅建筑规范》第9.4.2条)3.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应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并应设置直通室外旳安全出口。
(《高规》第4.1.4条、《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0116-2023如下简称《民用电气规范》,第13.11.6条)4.高层建筑使用可燃气体旳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
(《高规》第4.1.9条)—4.2.4条)6.高层建筑旳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旳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高规》第4.3.1条)高层建筑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置消防通道。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旳高层建筑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旳人行通道(可运用楼梯间),其距离不适宜超过80m;(《高规》第4.3.1条)高层建筑旳底边至少有一种长边或周围长度旳1/4且不不不小于一种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不小于5.00m、进深不小于4.00m旳裙房。
(《高规》第4.1.7条)7.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高规》第5.1.1条)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旳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种防火分区;(《高规》第5.1.4条)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旳面积叠加计算(《高规》第5.1.5条)8.防火墙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旳门、窗洞口之间近来边缘水平距离不应不不小于4m。
建筑工程超高层消防方案
建筑工程超高层消防方案超高层建筑在城市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也带来了一系列安全隐患,特别是在火灾事故方面。
一旦发生火灾,超高层建筑内外的疏散、灭火和救援都会非常困难。
因此,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超高层建筑的消防方案进行探讨,以确保建筑中的居民和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和保护。
1.火灾风险分析超高层建筑的火灾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疏散困难:超高层建筑的人口密集度高,且楼层多。
一旦发生火灾,疏散过程将异常困难;(2) 火灾蔓延快:超高层建筑结构特殊,火势容易迅速扩散;(3) 高空救援:超高层建筑外立面复杂,高空救援难度大。
因此,必须对超高层建筑的消防方案进行充分的风险分析,以充分了解火灾可能导致的影响和损失,从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2.建筑消防基本要求超高层建筑的消防系统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 灭火设施:建筑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栓系统等;(2) 疏散通道:建筑内应设置足够宽敞的疏散通道,包括楼梯、紧急疏散楼梯等;(3) 火灾报警: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当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通知人员疏散;(4) 高空救援:超高层建筑应设置高空救援设备,以便救援人员能够迅速到达火灾现场。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超高层建筑最常见的灭火设施。
根据建筑的规模和使用性质,应采用不同类型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干式、湿式、预作用、干化学灭火系统等。
在超高层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设计和水泵选型是非常重要的。
由于建筑高度较大,水泵的扬程和水压要求较高,需要进行合理的设计和选型,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水压和流量。
另外,超高层建筑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还应和建筑的火灾报警系统、排烟系统、建筑自控系统进行联动。
一旦火灾发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能够自动启动,与其他系统协同工作,快速控制火势,减少损失。
4.消防栓系统超高层建筑的消防栓系统应该设计合理、设置完备。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解读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解读新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解读新规施行后的住宅建筑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必须按照新规执行,假设之前已通过消防机构审核或者备案的工程可按照原来的旧标准执行。
与《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2023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45-95(2023年版)相比,本标准主要有以下变化: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构造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标准了木构造建筑的防火要求;3.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5.适当进步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6.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展平安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和展览厅的设计人员密度;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程度蔓延的相关要求。
专家对于新标准的解读如下:1、关于《建筑设计防火标准》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的合并,两本标准的某些条文规定不一致,有的是合理的,因为《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强调“外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强调“自救”。
如: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水箱的设置高度,《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强调水箱储存10分钟消防用水量;《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是按照建筑物的性质和标准确定水箱容积。
《建筑设计防火标准》规定水箱设在建筑物最高位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强调最不利点消火栓的静水压力。
2、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强调设置;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对超过消防车供水才能的楼层不强调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一)适用范围:1)公共建筑: 高度>24米2)居住建筑: 十层及以上(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3)不包括单层超过24米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4)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100M为超高层,超过250m的超高层国家消防部门论证(二)名词术语耐火极限: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挡烟垂壁:用不燃烧材料制成,从顶棚下垂不小于500mm的固定或活动的挡烟设施。
活动挡烟垂壁系指火灾时因感温、感烟或其它控制设备的作用,自动下垂的挡烟垂壁综合楼: 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商住楼: 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高级旅馆: 具备星级条件的且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高级住宅: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住宅(三)建筑分类⏹总平面设计⏹建筑平面设计•防火和防烟分区•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电梯设置四)总平面设计⏹消防车道:•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80m•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
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篇一:民用建筑防火规范防火高度及特殊建筑规范耐火等级一、二级:1、公共建筑≤24M/居住建筑≤9层(住宅建筑除外)2、幼儿园、托儿所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只能设置在一~三层,独立建造时,不应超过三层。
3.、地下、半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
耐火等级三级:1、≤24M、最多允许五层(住宅建筑除外)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和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只能设置在一二层货独立建造的2层建筑。
3商店、学校、电影院、礼堂、食堂、菜市场不应超过2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
4地下、半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
耐火等级四级:最多允许两层(住宅建筑除外)学校、食堂。
菜市场、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院等只能设置在一层。
防火等级简介UL 94*总体可燃性UL94等级是应用最广泛的塑料材料可燃性能标准。
它用来评价材料在被点燃后熄灭的能力。
根据燃烧速度、燃烧时间、抗滴能力以及滴珠是否燃烧可有多种评判方法。
每种被测材料根据颜色或厚度都可以得到许多值。
当选定某个产品的材料时,其UL等级应满足塑料零件壁部分的厚度要求。
UL等级应与厚度值一起报告,只报告UL等级而没有厚度是不够的。
塑料阻燃等级由HB,V-2,V-1向V-0逐级递增:HB:UL94标准中最底的阻燃等级。
要求对于3到13 毫米厚的样品,燃烧速度小于40毫米每分钟;小于3毫米厚的样品,燃烧速度小于70毫米每分钟;或者在100毫米的标志前熄灭。
V-2:对样品进行两次10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60秒内熄灭。
可以有燃烧物掉下。
V-1:对样品进行两次10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60秒内熄灭。
不能有燃烧物掉下。
V-0:对样品进行两次10秒的燃烧测试后,火焰在30秒内熄灭。
不能有燃烧物掉下。
建筑物的消防等级(还是防火等级)是如何分类一、建筑物的分类与等级建筑可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1、按使用性质分为三大类:工业建筑、农业建筑、民用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第一条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高层主体部分(包括主体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的防火设计。
裙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 B50016的规定。
第二条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 B50016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承重柱(包括斜撑)、转换梁、结构加强层桁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4.00h;2 梁以及与梁结构功能类似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3.00h;3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50h;4 核心筒外围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3.00h;5 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井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6 房间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50h、疏散走道两侧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00h;7 建筑中的承重钢结构,当采用防火涂料保护时,应采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第三条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的核心筒周围应设置环形疏散走道,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2 建筑内的电梯应设置候梯厅;3 用于扩大前室的门厅(公共大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的防火隔墙与周围连通空间分隔,与该门厅(公共大堂)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4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相邻区域分隔;5 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酒店客房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电缆井和管道井等竖井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6 防火墙、防火隔墙不得采用防火玻璃墙、防火卷帘替代。
第四条酒店的污衣井开口严禁设置在楼梯间内,应设置在独立的服务间内,该服务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区域分隔,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污衣井应符合下列规定:1 顶部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和火灾探测器以及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排烟口;2 应至少每隔一层设置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3 检修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4 污衣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超高层高度大于250米技术要求
附件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第一条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高层主体部分(包括主体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的防火设计。
裙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第二条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承重柱(包括斜撑)、转换梁、结构加强层桁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2 梁以及与梁结构功能类似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3 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50h;4 核心筒外围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5 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井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6 房间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疏散走道两侧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7 建筑中的承重钢结构,当采用防火涂料保护时,应采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第三条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的核心筒周围应设置环形疏散走道,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2 建筑内的电梯应设置候梯厅;3 用于扩大前室的门厅(公共大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周围连通空间分隔,与该门厅(公共大堂)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4 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相邻区域分隔;5 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酒店客房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电缆井和管道井等竖井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6 防火墙、防火隔墙不得采用防火玻璃墙、防火卷帘替代。
第四条酒店的污衣井开口严禁设置在楼梯间内,应设置在独立的服务间内,该服务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区域分隔,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污衣井应符合下列规定:1 顶部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和火灾探测器以及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排烟口;2 应至少每隔一层设置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3 检修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4 污衣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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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及超高层建筑总平面布局及平面布置消防设计要求
1.消防车道外侧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5m。
2.扑救作业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设置在高层建筑扑救面一侧,场地应平整无障碍物;
(2)应能够承重载重型消防车辆通行和扑救作业;
(3)建筑高度50m一下的扑救作业场地尺寸不应小于15*8m,建筑高度50m以上的扑救作业场地尺寸不应小于15*15m,并应保证消防车从消防车道顺畅进入消防扑救场地;
(4)场地的设置间隔距离不应超过30m;
(5)扑救场地距离建筑物外外檐的最小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6)住宅小区消防车道宜结合人行通道设置,并采取防止民用车辆进入消防车道的措施。
3.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首层,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当地下层数为2层及2层以上时,可设置在负1层,并应符合如下要求:
(1)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2)设置在负1层消防控制室距离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不应大于5m,该疏散楼梯不应与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楼梯共用。
4.消防水泵房设置在地下的,其泵房门直通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5m,1且应设置醒目标识。
消防水泵房应采取防淹措施。
二、高层及超高层建筑防火分区及防火分隔消防设计要求
1.儿童活动场所、娱乐场所、消防控制室、锅炉房、消防设备等用房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若墙上必须开门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2.公共建筑中使用燃气的厨房操作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它房间严格分隔。
3.开设在消防电梯前室内的其他电梯应达到消防电梯的防火要求(停靠层数、集水坑的相关要求除外)。
4.强弱电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进行防火封堵,建筑高度100m以下高层建筑管道井上的检查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建筑高度100m 以上高层建筑管道井上的检查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5.酒店的布草井应开设在独立的布草间内,布草间按防火间隔的要求分隔,隔墙、楼板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小时,房间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6.防火分区内的地下汽车库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小于1000㎡时,可以按照汽车库防火分区设置,单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楼板进行分隔,房间门应为甲级防火门;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时,应按照规范要求独立设置防火分区。
7.避难层楼板应增加非燃材料隔热层,避难层的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小时,外墙耐火极限应达到3小时,外窗应采用甲级防火窗。
三、高层及超高层建筑安全疏散消防设计要求
1. 每层大于6户的住宅建筑、三合一前室及楼梯间不应纵向布置,即不能通过一个前室门到达两个楼梯间入口。
同事,部分直接开向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3樘。
当每层不大于6户,且三合一前室纵向布置时,前室门左右各2m范围内的户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2.通向疏散楼梯剪得通道宽度不能小于楼梯间的疏散宽度。
3.底部为商业的公共建筑,其上部非商业部分的安全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四、高层及超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及自动灭火系统消防设计要求
1.水泵接合器与室外消火栓的消防设计
(1)采用区域消防系统的建筑群,水泵接合器的设置数量在满足消防系统用水量要求的前提下,应保证每栋建筑各消防系统的每个供水区域至少设置一套消防水泵接合器。
(2)单体建筑消防水泵接合器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60m。
(3)同一系统的消防水泵接合器宜分散设置,在同一位置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数量不应超过2套。
(4)采用玻璃幕墙的超高层建筑,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距建筑外墙一定距离的相对安全位置,当采用墙壁式接合器时应在其上部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遮挡措施或在间距不小于30m的位置设置第二处水泵接合器。
(5)可燃物较多的高层建筑宜设泡沫车专用水泵接合器。
2.消防水箱的消防设计
(1)高层建筑高位水箱容积按照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个系统前10分钟用水量计算,超高层建筑不小于60m3。
(2)采用传输串联的消防给水系统,传输水箱应储存15分钟的消防用水量,且有效容积不应小于60m3。
传输水箱的进水管不应少于2条,且应设置溢流管接入消防水池。
3.餐厅建筑面积大于500㎡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且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
4.除住宅建筑外,其他居住建筑应按公共建筑的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超高层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水强度不应低于中危险11级。
6.当高层建筑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同时开启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减少。
7.高层公共建筑(除居民住宅)内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喷淋立管不应少于2条。
8.超高层建筑的喷淋系统宜采用快速响应喷头。
设置喷头的房间,宜在窗口部位增设喷头,喷头距窗口的距离可以参照钢制卷帘水保护喷头的设置距离。
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除复式汽车库及机械式立体汽车库的托板位置,仓库货架内及宽度超过1.2m的排管下部外,禁止使用集热板。
采用格栅类吊顶时,喷淋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提高到规范规定的喷水强度的1.5倍。
五、高层及超高层建筑防排烟系统消防设计要求
1.住宅建筑当采用三合一前室时,两部楼梯间及前室应分别设置独立的加压系统。
2.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六、高层及超高层建筑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消防设计要求
1.一类高层及超高层建筑内下列场所应设置视觉连续的疏散指示标志:
(1)疏散走道:
(2)观众厅
(3)一类高层建筑面积超过200㎡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等;(4)超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等。
2.视觉连续疏散指示标志应设在疏散走道和疏散线路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面上,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除设置电光源型疏散指示标志灯外,应增设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使其间距不大于5m,在转角区,不应大于1.5m。
(2)当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设置在地面上时,应采取耐受外界研磨的措施。
3.高层及超高层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疏散走道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Lx;
(2)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七、高层及超高层建筑消防电源及消防设备设计要求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在满足双电源的情况下,宜设置柴油发电机组做为自备电源。
2.超高层公共建筑在满足双电源的情况下,应设置柴油发电机组做为自备电源。
3.一类高层及超高层建筑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装置应设于具有配电干线出线的一级配电装置处。
4.一类高层及超高层建筑内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应分别小于90分钟和120分钟,超过250m的超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50分钟,超出现行规范的连续供电时间可由发电机组保证。
5.一类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的消防设备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8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