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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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疾病科消毒隔离制度(六篇)

感染性疾病科消毒隔离制度(六篇)

感染性疾病科消毒隔离制度(1)按照《卫生____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____》要求,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

设置相对独立,建筑布局合理,标识清楚,工作流程明确,适用标准预防。

(2)严格遵循____部《隔离技术规范》相关管理要求,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建立并落实感染性疾病科各项规章制度、人员职责、工作流程和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

(3)提高对传染病的筛查、预警、防控能力和诊疗水平。

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制定预检处和感染性疾病科门诊、临床各科门诊、病房接诊医师的工作职责,明确规定对来诊的病人必须进行传染病预检程序。

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4)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肠道等特定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5)如接到____部和省、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或者按照芜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如果感染科不具备对某种特殊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治,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使用专用车辆,用后及时消毒。

感染性疾病科消毒隔离制度(二)是指为了预防医院感染传播和保护医护人员,对感染性疾病科病房进行的一套严格的消毒和隔离措施。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编辑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编辑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标准解读

感染性疾病科标准解读
◆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配合感染管理科进行各种医院感染的常规监测和调查。
◆掌握自我防护知识,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预防锐器刺 伤。
使用专用登记册
▲ 使用全省统一的门诊日志 ▲ 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 ▲ 出入院登记本 ▲ 肠道病人登记本,要求记录有病人流向.
应急物资储备登记
有应急物资储备登记本 有与工作相适应的物资,数量与登记本相符,
通风、排风、消毒
▲所有外窗可开启,室内空气保持流通 有条件可设负压病房 ▲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 ▲各业务用房必须安装紫外线灯或其他
备用卫生部批件的空气消毒器械,配 备非手触式洗手装置、消毒箱、纱窗 纱门、防虫防鼠等消毒隔离和卫生设 施。
呼吸道发热门诊的具体要求
◆设独立诊室、厕所、挂号、收费、取药、 治疗室、留观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
治措施 (5)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6)科室布局、分区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
品、区域的标识与标志明确、清楚。保持室内清 洁卫生,洁、污物品分开放置。
(7) 工作人员在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区采取标准预防 措施;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应为就诊的呼吸道 发热病人提供口罩。
(8) 感染性疾病科医务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传染病病 种及分类、不同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和内容要求, 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且有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 工作。
4 感染管理科每月汇总分析感染流行趋势或感染暴 发流行时,感染管理科人员深入临床调查分析
感染性疾病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感染性疾病科的业务及 行政领导工作。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感染性疾病科各项 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科内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科室各级人 员的业务水平。
4、负责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发现医院感 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并协助调查。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江苏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4.10.31•【字号】苏卫医[2004]81号•【施行日期】2004.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江苏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苏卫医〔2004〕81号)各市卫生局,各厅直医疗单位,中大医院:为了加强对传染病的管理,防止疫情播散,同时提高对感染性疾病的诊疗水平,卫生部于2004年9月6日下发了《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卫医发[2004]292号,以下简称《通知》)。

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通知》精神,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将现有的发热门诊(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肠道门诊以及传染病科门诊等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作为门诊业务科室。

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还应设置处置室和抢救室等。

二、传染病病人的住院收治仍按照我厅下发的《省卫生厅关于实行传染病病人归口管理集中收治的通知》(苏卫医[2004]57号)执行。

具有收治条件的并经确认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病区统一更名为“感染性疾病科病区”,负责收治传染病病人。

非传染病病人仍由其他科室分科归口收治。

三、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于今年11月底前建立感染性疾病科。

并抓紧完成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房的建设、改造等工作,保证诊疗业务开展。

四、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房的医务人员配备,保证其技术力量。

要严格做好预检分诊工作,防止疫情传播。

对属于传染病的感染性疾病要按要求实行“集中收治、归口管理”。

要按照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要求,科学设置感染性疾病病人的诊疗流程,防止特殊检查、治疗过程中的交叉感染。

要加强全员,尤其是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对传染病的鉴别诊断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卫办医发(2004)166号】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卫办医发(2004)166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和《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卫办医发〔2004〕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指导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医院感染控制能力和水平,我部制定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和《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反时馈我部医政司。

二○○四年十月十九日附件1: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为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医院控制传染病能力和预防医院感染的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

一、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其真正得以落实。

(二)定期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如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

(三)对科室工作人员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甄别,并采取及时、正确的救治措施。

(五)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科室布局、分区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品、区域的标识与标志明确、清楚。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洁、污物品分开放置。

(六)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对感染性疾病科的设施、设备、医用物品等进行消毒。

工作人员在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区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和接触污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

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应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提供口罩。

(七)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处理等工作。

(八)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

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

精心整理
卫医发〔2004〕292号
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当前,传染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原已被控制的传染病死灰复
也是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在医疗卫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必须提高对感染性疾病科重要作用的认识,结合各地实际,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并加强对感染性疾病科建设
和管理的领导,将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纳入当地医疗救治体系,统筹兼顾,采取有效措施为感染性疾病科的发展创造条件。

同时,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感染性疾病科的监督、管理,确保其职责明确,功能到位。

二、以人为本,科学建设
(发
《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完善感染性疾病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要注重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四、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的培训,既要培训有关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工作制度,又要培训感染性疾病的流行病学、预防、诊断、治疗、职业暴露处理和防护等内容,并定期进行考核和传染病处置的演练,切实提高感染性疾病的诊疗能力和救治水平。

做好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地。

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

类型:其它规范性文件标题: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公布部门:卫生部文号:卫医发[2004]292号发布日期:2004年9月3日施行日期:2004年9月3日第1页共1页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卫医发〔2004〕2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当前,传染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原已被控制的传染病死灰复燃,新的传染病陆续出现,突发性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有发生。

同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耐药菌株不断增加,使得感染性疾病发病率上升,治疗难度加大,感染性疾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潜在的严重威胁。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诊病人数量大,也是病人首诊就医的地点,因此,切实做好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其对传染病的筛查、预警和防控能力及感染性疾病的诊疗水平,实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及时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有效救治感染性疾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高度重视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要求于今年十月底前建立感染性疾病科。

为指导各地做好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感染性疾病科是临床业务科室。

做好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是提高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和感染控制水平,增强医院预防、控制传染病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在医疗卫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必须提高对感染性疾病科重要作用的认识,结合各地实际,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并加强对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和管理的领导,将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纳入当地医疗救治体系,统筹兼顾,采取有效措施为感染性疾病科的发展创造条件。

同时,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感染性疾病科的监督、管理,确保其职责明确,功能到位。

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12

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12

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2年2月颁布—、总贝U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外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传染病、感染性疾病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感染性疾病科管理者加强感染性疾病科中医特色优势的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在感染性疾病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感染性疾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充分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感染性疾病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持发挥中医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17号)、《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卫医发〔2004〕292号)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8号)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卫法监发〔2002〕28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提高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和感染控制水平。

二、基本条件第七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具备与其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独立场所、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保障感染性疾病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八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相对独立,各区域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保护患者隐私,并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开设独立的专业门诊,开设独立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传染病门诊,设置2-6张肠道留观病床,2-10张呼吸道隔离病床,有条件的可以开设病房。

最新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最新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编辑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编辑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标准[详]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标准[详]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编辑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编辑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 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⑵感染性疾病科应分设呼吸道发热病人、肠道病人、肝炎病人的 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用通道。

应设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的出入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 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 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 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 编辑 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 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 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 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 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 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标准[详]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标准[详]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标准[详]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XXX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感染性疾病科与其他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⑵感染性疾病科应分设呼吸道发热病人、肠道病人、肝炎病人的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用通道。

应设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的出入口。

各出入口应设有醒目标志。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着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编辑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编辑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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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指导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
二OO四年十月日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
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
为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医院操纵传染病能力和预防医院感染的水平,爱护人民群众躯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

一、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其真正得以落实。

2、定期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如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

3、对科室工作人员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甄不,并采取及时、正确的救治措施。

5、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科室布局、分区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品、区域,标识与标志明确、清晰。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洁、污物品分开放置。

6、严格按照《医院感染治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对感染性疾病科的设施、设备、医用物品等进行消毒。

工作人员在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区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和接触污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

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应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提
供口罩。

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治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处理等工作。

8、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

感染性疾病科医务人员必须了解、把握传染病病种及分类、不同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和内容要求,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

要及时将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信息报预防保健科或医院总值班室,并与医院感染治理科沟通。

必要时,可直截了当向所在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操纵机构报告。

对排除传染病的,要及时修正报告。

9、与疾病预防操纵机构紧密配合,开展有关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10、医院要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尽量防止和幸免职业暴露,一旦发生职业暴露,能赶忙采取补救措施。

二、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职责
(一)医师职责
1、认真履行医师的义务,在诊疗工作中规范执业。

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注意爱护患者隐私。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能熟练把握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3、及时筛查传染病病人,正确诊疗和转诊传染病病人。

4、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按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在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的同时,配合护士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6、对就诊患者进行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二)护士职责
1、认真履行护士的义务,在护理工作中规范执业。

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注意爱护患者隐私。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熟练把握感染性疾病护理知识、技能和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3、负责感染疾病患者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不、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4、关心、指导呼吸道发热患者戴口罩,并引导患者到指定地点候诊。

5、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熟练把握常用消毒液的配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监督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到位。

6、按《医疗废物治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治理工作。

7、对就诊患者进行感染性疾病的卫生宣传教育。

(三)卫生员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清洁、消毒工作,所用器械、工具分区使用。

3、严格遵守医疗废物治理规定,及时按分类清运各种医疗废物。

4、做好有关清洁、消毒工作的记录。

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
非发热、非感染性疾病病人发热病人、感染性疾病病人
(给呼吸道感染病人发放口罩、检查X线)一般门诊就诊感染疾病科门诊大夫进行排查
排除传染病的病人医学留观病人确诊或疑似传染病的病人留在医院指定地点定点医院
解除观看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的病人
回家转至其他病房留院连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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