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理论及其在中国国企改革中的实践(精)
《高等运输经济学》课程报告委托代理理论及其在中国国企改革中的实践任课教师:荣朝和教授博士生:陈宏伟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报告时间2003年9月1©copyrights by Chen Hong wei, China委托代理的一般理论及最新发展国有企业面临的真正问题是典型的委托代理问题中国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的特征分析解决国有企业委托代理问题的途径2©copyrights by Chen Hong wei, China©copyrights by Chen Hong wei , China 3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内容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理论的一般模型代理风险委托代理理论的新发展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命题与经验研究结果委托代理理论的三个新的发展方向利益相关者理论多层委托代理研究多任务委托代理分析委托代理理论实证研究出现的问题及几种解释委托代理是指一个人或一些人(委托人)委托其他人(代理人)根据委托人利益从事某些活动,并相应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的契约关系(詹森Jensen和麦克林Meckling,1976)。
委托代理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在这一契约中,能主动设计契约形式的当事人称为委托人,而被动地接受契约形式的当事人称为代理人。
委托代理关系是经济生活中一个普遍现象,股东和经理之间的关系是最为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也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对象。
4©copyrights by Chen Hong wei, China©copyrights by Chen Hong wei , China 5代理人效用最大化函数可记为:委托人的目标实现情况可以表示为:,S)max EU(Y,A ,S)A ),Q max EU(F(Q ',代理风险指代理人背离委托人利益的可能性。
产生委托代理风险的原因有三:一是利益的不对称;二是信息不对称;三是契约的不完备。
委托代理风险的表现形式有二:一是逆向选择;二是道德风险。
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中委托代理关系研究
之间形成 “ 信任托管” 关系 , 构成 了出资者对 租 ” 为普 遍盛 行 行 公司的一级控制权 的支配和行使 ;董事会和 2 . 出资者 即政府作为委托方是非人 企业
经理人之 间形成“ 委托代理” 系。 关 形成了对 格化的 ,国有企业 的委托权通过各层组织授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二级控制权的支配和 权给政府官员并 由其实施 ( 张维迎 ,95 。 19 ) 而 行使 。 这种“ 嵌套式 的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充 政府的官员对企业 只拥有一定 的监 督权 、 控 分体现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 、 经理人三者之间 制权 、 却没有剩余索取权。 只要监管权与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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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 作 研 究 ●
高 杨
内容提要 : 国有企业是我 国国民经济的支柱 , 主导地位 。此阶段 ,国有企业问题的核心是
早在 8 0年代 。 国社 会 主义改 革 的重 点和难 “ 我 强约束 , 弱激励” 。具体说来 , 国有企业的所
点就放在国有经济改革的问题上。 但一方面, 有权 、 经营权完全控制在政府手 中, 政府对 国 国有企业长期处于政企不分 的状态下 ,使资 有企业经营者、工人的激励 主要是靠思想政
上交 的多 , 划 任务 加 计 源不能得到有效利用。 另一方面, 有限的国有 治教 育 。企业 搞得 好 ,
征的现代企业制度 。作为现代企业 的组织形 司改革 的进程 。
式 ,公司以其特有的产权形式及由此形成的
用的最佳手段。而现代企业公 司制实际上就 是一系列委托代理关系的集合。 一般来说 。 在
三、我国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中委托代
经营机制而成为现代社会中实现财产有效运 理关 系存在 的具体 问题
资本分散于数十万个企业中。限制了国有企 码也就越多 ,反之亏损多 ,政府的补贴就越 业的规模经营。 因此, 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革 多 , 使工人没有积极性 , 企业效率普遍低下 。 比较复杂 , 从公 司制建立到发展的过程中, 暴
我国国有企业中的委托代理问题
(3)要完善和加强公司的外部监督体系。把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结合起来,构建外部监督机制。发展和规范金融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参与者的自我利益驱动来对国有企业的业绩表现形成持续的跟踪监督。建立和完善经营者人才市场,通过经营者人才市场对在职经营者形成“经理替代”的压力。通过严格的淘汰和惩罚机制,对那些长期业绩欠佳的经营者或经营道德败坏、出卖国有资产利益的经营者,要及时通过市场标准予以淘汰。对有重大经营事故或违法经营的经营者,要追究刑事责任,使之受到严肃惩处。优化企业资本结构,把银行的监督作用引入企业的监督体系。
2.规范相关参与者的行为
(1)规范经营者的行为。可以通过股权和股票期权安排等方法让经营者拥有部分剩余索取权,增强激励,使其权责尽量一致。同时国家应改善对经营者的监督机制,强化公司内部监督。包括: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构,提高监督效果;强化股东大会的职能;强化董事会、监事会对公司的监督;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健全经营管理者的考核制度等。
为了有效地防范委托代理问题,必须从委托方、代理方和外部环境三个方面入手。以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何规范代理人的行为而忽略了对委托人的治理。任何单方面的治理都是不完整的,所以,应该建立的是充分考虑了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双向均衡制约机制。针对现存的国企代理问题,结合以上论述,要做好国有企业的治理,须做好以下几点:
1.培育负责任的资产所有者
要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层面上的委托代理关系带来的问题,必须尽量使股东权责一致,为自己的行为负足够的责任,缩短股东层面上的委托代理链条。考虑到国企情况千差万别,需要制定不同的方案。
(1)化国有资产股权为债权。国家以价格为标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方式,从社会上选择合格的自然人或者法人作为代理人来运营企业的资产。国家代表全民与代理人签定规范的契约,规定代理者代理期内应履行的义务,并以代理者的财产作为担保;一旦不能履行规定义务,将以代理者的担保财产来抵偿。这些代理人的身份类似股东,承担了契约规定的风险和责任,获取扣除支付给国家合同收益后的剩余收入,并拥有挑选经营者的权力。但是,由于其用于担保的财产比起企业的国有资产要少得多,不足以承担国有资产严重受损的责任。为了防止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国家应保留对企业重大经营事项的否决权,防止出现明显危害国家利益的恶意行为;同时应当保持对企业成分的监督权,一旦发现企业亏损超过租赁人用于担保的财产时,立即制止这些代理人的所有权力与责任,并且没收其用来担保的财产。
委托代理理论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模式构建
委 托代 理 理 论 是 对 企 业 契 约 理 论 的 重 大 发 展, 研究 的是 现 代企 业 制 度 中资本 所 有 者 和 经 营 者之 间 的委托 代理 关 系以及 由此 产生 的代 理成 本 和代 理 收益 , 经 营 者 激励 约束 和竞 争 机 制 的安 而
1 .委托 人 和代 理 人 具 有 理 性 行 为 能 力 。委
质 的潜 在代 理人 , 越容 易成 为现 实 的代理 人 , 最终
导致 劣质 者驱 逐优 秀 者 。道 德 风险 和逆 向选 择会
大大损 害 委托 人 的利 益 , 这是 为 了获 得 代 理 收 但
托人 和代 理人 都有 通过 签订 契 约取得 分工 效果 的 动机 , 能权衡 得失 和权 责利 界 限 , 是形成 委 托 都 这 代理关 系 的必要 条件 。 2 .委托 人 和 代 理 人 的 目标 函数 不 一 致 。委 托人 和代 理人 都是 独立 的“ 性 人 ”, 理 都追 求 自身
要 建立现代企 业制度 , 须以产权论 为指导 , 必 调整 国有 经济布局 , 国有企业进行 分类改革 , 对 建立 政府 企业、 特殊 法人企 业和 国有股份 公 司各具特 色的运营模式 , 然后 以超产 权论为指 导 , 理念上 从 把握现代 企业 制度精 髓 , 立有效 的激励机 制。 建 关键词 : 委托代理 理论 ; 国有企业 ; 类改革 ; 分 激励机制 中图分 类号 l4 13 F2.6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016 ( 06)7 37 -7 10 .7 X 20 0 4 8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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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存在的问题与成因分析
式 出现 : 一种是“ 中层合谋 ” 即国有资产管 理部 门与企 业经 , 理之问的合谋 , 目的是在 总利 润的分割中尽量增加企业的 其 份额。可以说 “ 中层合谋 ” 中国的一个 “ 是 特例” 这使合谋问 ,
题 更 加 复杂 。 ( ) 租 问 题异 常严 重 三 寻 在中国的企业委托代理关 系中, 寻租活动表现为一是争
① 内部人控 制概念最初是 由 日本经济学家青木昌彦提 出的 , 根据他 的定义 ,内部人控制是指 国有企业的经理或工人在
企业公司化 的过程 中获得相 当大一部 分控制权的现象。
收 稿 日期 :0 8 0 — 8 20 — 6 1
作者简介 : (95 )女 , 宁鞍 山人, 田耘 16一 , 辽 副教授 , 硕士研 究生, 事企业制度、 从 跨文化管理和产业结构研 究。
他们 的经营能力 。 ( ) 二 合谋 问题更加复杂 公 司制 企业产权制度 安排非 常注意防范协 作生产 中的 机会主义行为和道德风险的危害 。西方具体的做法是设立专 门的监督人去监督协作生产中的其他人员。但监督人和被监 督 人仍有可能达成一种默契——“ 合谋偷懒 ”造成 外部不经 ,
理关 系中 内部人控制现 象、 合谋 以及寻租 问题 突出, 完善 国有企业委 托代 理关 系必须精 简委托代理链条 , 明确界定政
府 的 职权 范 围 , 立 有 效 的激 励 约 束 机制 。 建
关键词 : 国有企业 ; 委托代理关系; 激励与约束机制 中图分类号 :2 61 F7. 文献标 志码 : A 文章编号 :6 3 2 l (0 8 1— 12 0 17 — 9 x 2 0 )7 0 3 - 2
20 年 第 l 08 7期
经济研究导刊
EC 0N0MI S ARC GUI C RE E H DE
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分析
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分析【摘要】在我国国企改革中,国有企业的委托人和代理人由于双方权利不同,信息不对称,目标也不一致,而产生“委托——代理”问题一直是困扰企业发展的难题。
本文从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入手,提出了改善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的一些措施,以促进国有企业改革。
【关键词】“委托——代理” 激励机制约束机制MBO一、国有企业的现状2003年4月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
经过5年的努力,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框架已经基本建立,国有资产监管得到加强,保值增值责任得到落实。
十六大以来,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
国有企业把深化改革放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围绕企业发展,大力推进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企业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国有企业经历了四个阶段的改革之后,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国有企业的综合实力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现阶段国有企业中依然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比如“所有者缺位”,所有者不到位,全民所有实际上是“全民所无”。
再比如由国家统筹盈亏,盈了上交,输了国家全包,没有预算的约束。
其中争议最多的莫过于委托代理关系问题和因此产生的一系列的问题。
二、国企中委托代理关系的分析根据杰森和迈克林的定义,“委托——代理”是指这样的一种显明或隐含的契约,根据它,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指定、雇用另一些行为主体为其提供服务,与此同时授予后者一定的政策权利,并根据其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相应的报酬。
其中授权者就是我们所说的委托人,被授权者则是代理人。
我国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制是由国家(政府)到企业经营者的层层委托、层层代理的过程,是一种多级委托代理关系。
但是实践证明,这种多级委托代理模式还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不仅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利,还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的产生,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改进工作。
首先,所有者缺失。
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公司治理l委托代理理论概述现代企业理论把企业视为存在一系列契约关系的结合体
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公司治理l委托代理理论概述现代企业理论把企业视为存在一系列契约关系的结合体,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密西尔…詹森和威廉姆·H·麦克林首次提出了委托代理关系概念。
他认为:一个企业组织是由一系列不同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组成的整体,当委托人雇用代理人完成某项工作,并授予代理人一。
定的决策权时,代理关系便成立。
代理理沦的目标就是探索怎样建立一种合理的、可行的、科学的理论结构,用来研究、分析、解释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行为动机,并在确认他们的思想、观念、情感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关系,并最终促使委托人和代理人各自的效用、利益达到最大化。
代理理论其实质是由契约理沦发展演化而来的,也是博奕论的一个分支,具有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的双重特觚。
在均衡状态下的代理关系,有两个前提条件:·是委托人与代理人的主体上的平等;二是委托人与代理人无根本利益冲突。
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这种均衡状态下的委托代理关系存在着3个方面的非均衡:1、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
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独立的“理性人”,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委托人追求资本增殖和资本收益最大化,代理人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2、风险的非完全共同性,即委托人是“风险中性”的,代理人是“风险厌恶”的;3、信息的非对称性,代理人在订立契约时就已掌握或在订立契约进行工作后才掌握“私人信息”,而委托人往往不能掌握代理人这一私人信息,这就为代理人的“道德风险”提供了可能。
由于这3个非均衡性的存在,委托人为了观测、监督代理人的行为活动必须花费代价。
委托代理理论主要有两种风险:一是道德风险,道德风险发生在契约合同生效后,是代理人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利用信息上的优势采取不被委托人察觉的“隐藏行动”而使委托人利益受损并为自己逃脱责任的行为。
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私人信息的存在。
交易双方在达成合同时,信息是对称的(至少双方都认为他们掌握对方的信息)。
国有资本委托代理关系与国有企业改革新思路
作 者 简 介 :江 东瀚 ( 9 0一 。 , 建 莆 田人 . 建 经济 管理 干 部 学 院 讲 师 , 士 17 ) 男 福 福 硕
① 国 有企 业 一 般 包 括 国 有 独 资 企 业 和 国 有 控股 企 业 。 即资 本 全 部 或 主 要 由国 家 投 入 的 企业 组 织 。
②
在 公 司制 企 业 中 。 权 被 分 解 为 财 产 的终 极 所 有 权 和法 人 财 产 权 。财 产 的 终 极 所 有 权 归 属 于 公 司的 所 有 者 即股 东 , 公 司作 为 产 而
独 立 的法 人 。 有 法 人 财 产 权 。 拥 ・ 7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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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根 本 问题 。
一
、
我 国 国有 资本 的委托 代 理 关 系分析
委 托代 理关 系被 视为 一种 契约 。在这 种 契约下 , 一个 个 体或 组 织 , 常被 称为 委 托人 ( r cp 1 常被 称为 代理人 ( e t , 后 Ag n ) 来代 表 他们行 使权 利 , 形成委 托 代理关 系 。
在多层 委托 代理关 系 中 , 极所有 权 人是初 始委 托人 。我 国 的国有 资本包 括 国有独 资 企业 的全 部资 终 本 和 国有控股 、 股企业 中的国有 股 份 , 主 要是 通 过 国 有 企业 ①这个 载 体 得 以体 现 。 国有 资本 的最 终 参 其 归 属权 即终极 所有 权②属 于全 民所 有 , 以 国有 资 本 的初 始 委 托 人 是 全 体 公 民。 国有 资 本 属 于 全 民所 所 有, 采取 国家 所有 制形 式 , 国家 是一个 抽 象的经 济行 为 主体 , 表 国家行 使所 有者 权利 的 是 国务 院 和各 而 代
中国有企业委托代理问题及解决途径
在我国国有企业同样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由于治理结构设计不合理,委托——代理问题更严重。
我国国有企业委托代理过程中存在的“代理问题”及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若干方面:(一)信息不对称是产生委托一代理问题的根本原因。
在国有企业中存在着多层委托一代理关系,委托代理链条的延长加大了信息的不对称性,代理人根据自己的信息优势去谋求自身的利益而放弃股东利益的可能性也加大了,委托一代理问题也就更加严重了。
(二)委托人与代理人目标不一致。
在国有企业中,没有相应建立起对经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其收人与企业利益相关度很小,而且几乎没有设立经理人员的责任机制,经理人员作出错误的决策可以不负担任何损失,其行为较少受到约束。
另一方面,经理人员尽力工作花费心血,搞好企业,承担了很大的风险,去争取股东利益最大化,也得不到相应的剩余收人。
这就使得国有企业的经理人员很难有压力也缺乏动力去努力工作。
(三)我国国有企业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很不完善的。
国有企业经理人员作为国有资产最终代理人,一方面拥有对企业的内部控制权却不必承担多少经营风险,因而往往缺乏责任心;另一方面经理人员没有相应的剩余索取权,心理极易不平衡;再者,不少人集委托人代表和代理人于一身,权力过大却又因人事权在“上级”手中,地位不稳,心存危机。
国有企业经理人员处在这样一种激励和约束弱化、控制权和危机感又被强化的机制之下,一些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就成为必然。
此外,资本市场不发达,资本价格的高低不能真正反映企业及其经理人员的真实经营状况,这使得国有企业的经理人员缺乏市场压力和风险意识,不能完全为企业资产所有者尽力。
经理人员市场才刚刚起步,且处于分割状态,也难以充分发挥经理人员市场及其经理人员的作用。
要解决国有企业广泛存在的“代理问题”,首先要按照“抓大放小”的精神,尽可能使那些竞争行业的中小型国有企业通过转让、拍卖等形式实现民营,缩小国有战线。
通过“抓大放小”,收缩代理链条,收缩“代理问题”的影响面。
国企委托代理制度
国企委托代理制度国企委托代理制度:权力的博弈与效能的探索“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这句话在国有企业中体现得尤为生动。
在国有企业的运营管理中,有一种独特的机制——委托代理制度,它就像一根无形的纽带,将国家作为所有者的权益和企业管理层的具体运营行动紧紧相连,其间既有信任的托付,也有责任的传递,更有利益的博弈与效能的深度挖掘。
委托代理制度的核心理念在于,“一纸契约,千钧重担”。
国家作为委托人,将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权授予给企业这个代理人,这就如同一场精妙的棋局,每一步落子都关乎国计民生。
代理人在行使经营权的同时,必须紧握“守土有责、尽职履责”的信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目标。
然而,“人心隔肚皮”,信息不对称问题始终是困扰委托代理关系的一道难题。
由于国有企业规模庞大,业务复杂,加之市场环境瞬息万变,代理人可能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进行道德风险行为。
因此,如何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譬如强化监事会职能,推进财务透明化,以及构建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使代理人既能“摸着石头过河”,又能“戴着镣铐跳舞”,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严肃课题。
再者,“鞭打快牛”不可取,而应推崇“好钢用在刀刃上”。
优化委托代理制度的关键,在于正确引导和激发代理人的积极性与创新性。
一方面,我们需要设计出公正公平的绩效评价体系,让贡献大的代理人得到应有的回报;另一方面,也要注重对代理人的长期培养和发展,形成一种良性的晋升淘汰机制,使得每一位代理人既要有“压力山大”的责任感,又要有“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发展空间。
总而言之,国企委托代理制度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的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也是我们追求国有资产高效运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地反思和完善,既要“牵住牛鼻子”,牢牢把握制度建设的核心,又要“画龙点睛”,精准施策,以期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充分调动代理人的积极性,共同书写国企改革发展的新篇章!。
从委托代理理论看国有企业改革
持续优化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企业发 展的需要,需要不断调整和完 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以保 持其持续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加强外部监管和内部监督
加强外部监管: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 合规经营。
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审计,防止腐 败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降低代理风险。
从委托代理理论看国有 企业改革的路径选择
完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
完善董事会制度, 提高董事会决策 效率和透明度
强化监事会职能, 加强对企业财务 和经营管理的监 督
推进职业经理人 市场建设,提高 企业管理水平
建立有效的激励 机制,激发企业 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力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某国有企业的改革过程和成效
改革背景:国有 企业面临的问题
和挑战
改革措施:股权 改革、管理层激 励、优化治理结
构等
改革成效:提高 经营效率、增强 市场竞争力、实 现可持续发展等
经验教训:改革 过程中的困难和 挑战,以及应对
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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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角度分析某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和教 训
加强人才培养, 提高企业创新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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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设计合理的 薪酬体系、晋升机制等方式,激 发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提
高企业的经营效率。
建立约束机制:通过加强监 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 式,对国有企业经营者进行 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防止权 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平衡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在 建立激励机制的同时,也要注 重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避免 出现激励过度或约束不足的情 况,确保企业经营的稳健发展。
浅谈国有企业中委托代理的激励机制
所有者之托 的代理人 , 已具有创业者 的身份。在这些 企业里 , 他们 企业 以 , 只有通过市场竞争机 制 , 监督和 规范代 理人 的行为 , 促进其 工作 的 经营者事实上掌握 了剩余控制权 。在这种 情况下 , 很难讲 经营 者和 所 积极性。 有者还是不是~个利 益共同体。所 有者要控 制经 营者 , 而经营 者想 要
通过 市场 竞争机制 选择职 业经理人 。同时只有将竞 争性 的外部激励 和企业代理合 约的 内部 激励结合起 来 , 能从 机制上 解决 国有企业 中存 才 在 的信 息不对称和 “ 道德风险”问题 , 国有企业的激励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得到 解决 。
【 关键词 】 企业 ; 委托代理 ; 机制 按照现代公司理论 , 出资者 ( 股东 ) 与经 营者( 经理) 间存在着 委 完全站在中立角度发挥专业 、 之 公正的职能。这 些情况表明 , 入市场经 进 在企业制度方面 , 即所有 者与经营 者的分离——出资人 托代理关系 , 企业经营者是为企业所有者工作 的代 理人 , 而企 业所有者 济的国有企业 , 是委托人。作为国有企业 , 国家是企业 的所 有者 , 委托 人 , 是 而企 业 的 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 离。在激励 机制方 面 , 即激励理念 和激励 方
综上 所述 , 改革国有 企业的产 权结构 , 推进 国有 股依法 良性减 持 ,
产升值的基础上 , 把经营者的 收入最大 化与企业 资产增 值最 大化统 一 通过竞争性资本市场 的有 效激励和约 束代 理人的行 为是国有企业 改革 起来 , 形成对管理 层的 有效 激励。激 励经 营者 , 对所 有者 来说 至关 重 的必由之路 , 与此相 配套 , 要改 革传统的 经营者 管理体 制 , 实行经理人 要。因为世界上任何 一个所有 者 , 不管他能力多么强 或多 么勤奋 , 他也 职业化 , 形成竞争 性 的经理 人市 场 , 过市 场竞 争 机制选 择职 业经理 通 不可能完全掌握企业 的全部 信息。在信 息不对 称的 情况下 , 所有者 就 人 。只有竞争性外部 的激励和 企业代理 合约 的内部 激励结 合起来 。 才 十分有 必要激励 经营者 , 以实现 资产的保 值增值 。 能从机制上解决 国有企业 中存在 的信息不 对称和 “ 道德风 险” 问题 , 也 19 年底 , 99 北京市出台了《 关于对国有企业 经营者实施期股激励试 只有这样 , 国有企业 的激励 机制 才能从根 本上 得到解 决 , 只有这样 , 也 点 的指导 意见 》 并选定 了 l O家国有 企业进行试 点 , 期股 激励和 约束 的 国有企业改革才能真正走 向深入 。 主要对象是 国企董事长 和经理 。最 近 , 一些 上市公 司开 始成立 薪酬 委 员会 , 门负责建立股票期权激励机制 。例如 , 阳信通股份 有限公 司 专 亿 拟在董事会机构中设立独立董事 5人。独立董事 负责制定股 票期权计
浅析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问题
浅析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问题引言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体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问题是国有企业改革中一个关键且复杂的问题。
本文主要以经济学原理为基础,对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问题进行浅析。
背景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财产的代表,其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其特有的特征之一。
在国有企业中,所有者是国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而经营管理者则是企业的实际经营者。
这种分离导致了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
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的定义与特点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是指国有企业股东(委托人)将企业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企业管理者(代理人),并通过合同约定一定的约束措施,以实现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
这种关系的特点主要包括:1.不对称信息:委托人无法完全了解代理人的行为和能力,代理人在掌握信息方面具有优势。
2.利益冲突: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并不总是完全一致,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冲突。
3.激励机制:委托人需要通过一定的激励机制来约束代理人的行为,以确保其行为符合委托人的利益。
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问题的影响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带来以下一些不良影响:1.信息不对称问题:委托人无法充分了解代理人的行为和能力,可能导致委托人无法做出正确的决策。
2.利益冲突问题: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并不一致,代理人可能会以谋求个人利益为目标,而忽视了委托人的利益。
3.激励机制问题:如果激励机制设计不合理,可能导致代理人缺乏积极性和创造力,影响企业的发展。
解决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问题的方法为了解决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问题,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方法:1.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企业信息的披露,使委托人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和代理人的行为。
2.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通过合理设置薪酬制度、股权激励等措施,激励代理人更好地履行职责和责任。
3.增强监督能力:加强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监督,建立健全的内部监控机制和外部监管机构,确保代理人的行为符合委托人的利益。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及其改革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及其改革作者:杨鹏,赵连章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3年第02期摘要: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际上就是一种三个层级的委托代理关系。
这种多层级的委托代理关系,使得国有资产管理存在委托代理链冗长、代理成本高、国有资产的产权不够明晰、国有资产监管效率低下以及国有企业腐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不但要优化代理链、强化对委托-代理的监管,也要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系统化的代理人业绩考核体系,还要强化对代理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关键词:委托代理关系;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目前,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依然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在多层级委托代理的管理模式下,国有资产所有人监管缺位、代理人存在寻租腐败风险致使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国家经济利益和群众福利造成重大损失。
因此,如何改革和创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活力,是今后改革中必须思考的一个问题。
从委托代理理论入手,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新体制、新模式是学术界的一个共识。
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理论(Principal-agent Theory)是由,美国经济学家伯利和米恩斯在上世纪30年代提出的(Berle and Means,1932),是为解决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关系问题,实现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企业所有者保留剩余索取权、企业经营者职业化的理论工具。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后,所有者(出资者)与经营者出现了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社会化大生产对所有权社会化和管理专业化客观要求的一种必然反应。
”委托代理理论有一个核心问题,那就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之后产生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委托人如何监管代理人。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开启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通过国有企业转型、转制,国有企业逐步从生产型企业转变为经营型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也经历了数次改革。
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的演进历程分析
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的演进历程分析通过对20多年来国企改革的分析发现,随着企业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分离,各级代理人与国有企业的目标函数的矛盾冲突日益加剧,在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的情况下,极易引发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
因此,为防范国有企业的代理风险,应从产权制度、公司治理结构、外部市场环境等方面入手,形成使国有企业与各级代理人目标偏差最小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委托代理的低效问题。
标签:国有企业委托代理控制权剩余索取权目标函数一、引言委托代理关系产生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信息不对称,当他们的目标函数发生冲突时,代理人往往为追求个人的目标利益而牺牲所有者的目标利益,出现“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代理问题。
于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关键是设计出一套恰当的制度安排,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使代理人在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的同时达到所有者的利益最大化。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制还很不成熟,仍存在着初始委托人缺位、代理链冗长、对代理人的约束软化、激励不足、效率低下的问题。
因此,本文从历史的角度来分析国有企业改革历程中委托代理关系的演进及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委托代理低效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历程及问题分析1.1978年之前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建国初,我国为实现经济的迅速发展,选择了以优先发展重工业为目标的发展战略。
此时,承载了国家发展重任的国有企业不仅要最大限度地创造剩余,扩大积累,而且要完成政府赋予的充分就业、国防安全的目标。
而企业的经营者则更倾向将企业剩余用于增加工资和福利。
于是经营者与国家的目标利益产生了矛盾。
为了保证国有企业目标的顺利实现,避免经营者侵蚀企业利润和国有资产,惟一可行的治理办法就是剥夺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采取国家所有国家经营的模式。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实际上是合一的,而这种政企合一的模式使委托代理制大大的弱化了。
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
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国有资产效率化运营制度构建探究李建军刘军亮(武汉大学商学院湖北武汉430072)摘要系统分析了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认为国有企业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以及内部人控制,侵害国有资产本质上都是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
并认为只要设计一系列制度安排以规范代理人行为,降低代理成本,就可以实现国有资产经营的效率化。
本文对建立国资委的情况下这一制度安排进行了初步分析和探究。
关键词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国有资产代理成本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之所以要改,其基本的、直接的原因在于国有企业的低效率。
国有企业的低效一般来说主要是由于:其一,国有企业所有者事实上的缺位,造成内部人控制以及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国有资产流失;其二,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府的过多干预,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过多或过于依赖政府而效率低下。
从理论和逻辑上看,只要能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使经营性国有企业真正实现经营化,降低其代理成本,国有企业的效率化是可以实现的。
本文试从代理的角度系统分析国有企业低效的原因,并探求实现国有企业效率化的制度安排。
1 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状况分析Michael Jenson和William Meckling把委托代理关系定义为一种契约,“在这种契约下,一个人或更多的人(即委托人)聘用另一个人(即代理人)代表他们来履行某些服务,包括把名义决策权付给代理人”。
代理关系的产生随之产生了代理人成本,按Michael Jenson>和William Meckling的定义,代理成本指的是企业所有者由于缺乏关于代理人努力客观状态的充分信息所导致的权益损失。
这是一种以充分信息条件下的最优契约所实现的利润所实现的利润水平为基准,对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次优契约所出现的预期利润的偏差的一种估算。
代理成本一般分为两类:管理人员(代理人)的监督成本和因对管理人员(代理人)监督不力而导致的管理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
国有企业委托代理问题探析
下, 委 托人为 了实 现 自身效用 最大 化 , 将 其所拥 有资
源 的某 些决策 权 授 予代 理 人 , 并 要求 代 理 人 提供 有 利 于 委托人 利益 的服务 或行 为 。在两者 利益 产生 冲
突时 , 代理人 在行 使其 权力 时 , 有 可能会 把 自己 的利 益置 于委托 人利 益之 上 , 而 损害 委托人 的利 益 , 即代 理 问题 的产生 。1 9 4 5年 , 哈 耶克 在一 篇 后来 成 为 信
2 O 1 3年 6月
太 原理 工大 学学 报 ( 社会科学版)
J o u r n a l o f Ta i y u a n Un i v e r s i t y o f Te c h n o l o g y (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E d i t i o n )
国有企 业 的病态现 象是难 以根 除 的 , 同时 , 要 限 制政 府 官员 选择 经理 的 自主 权 , 解决 问题 的一个 办 法 是 用 法律 的形 式将 用 人标 准 人 格化 。林 毅 夫 、 李 周 等 人则指 出国有企业 委托 代理 问题产 生 的真正原 因不 在 于产权制 度 , 而在 于缺乏充 分竞争 的外 部环境 , 因 此, 改 革应从 解 除企 业 目前 面 临 的各 种 政 策性 负 担 入手, 使企 业 的利润 率 能够 真 正 反 映其 经 营 绩效 的
解 决 国 有 企 业委 托 代 理 问 题 的 运 作 思 路 , 以 期 为 我 国 国有 企 业 的 改 革 及 发 展 提 供 借 鉴 。
关键 词 : 国有 企 业 ; 委 托代 理 ;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中图分 类号 : F 2 7 2 . 7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1 0 0 9 — 5 8 3 7 ( 2 O 1 3 ) 0 3 — 0 0 2 4 — 0 5
试论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
《经济师》2001年第9期●企业研究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归全民所有,只有全体公民的共同意志才能决定对国有资产的处置。
实际中。
由于不能逐个征求每个公民的意愿而形成共同意志,只能由政府代表全民行使管理权。
即政府以“所有权代理人”的身份对国有企业实施管理。
此外,为了更好地对国有企业实施管理,政府将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委托给“经理”或“厂长”,由他们负责国有企业的日常经营,他们是国有企业的“经营权代理人”。
这样,我国的国有企业不仅存在所有权的委托代理问题,还存在经营权的委托代理问题。
在所有权代理问题上.按我国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部门的各级政府“公务员”享有国有企业的管理权,对国有企业的经营失败却不负责任,其所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风险极不相称,致使所有权代理方面存在极大漏洞,损公肥私现象相当严重;在经营权代理问题上,一方面,虽然国家在目前改革过程中一再强调要政企分开,但实际上企业与政府仍藕断丝连,企业的厂长、经理无法大展拳脚;另一方面,厂长、经理在政府的庇护下.没有真正做到对企业负责,企业利润成为厂长、经理晋升的标准,企业信息严重失真,外强中干。
可见,要解决国有企业的问题,首先应解决的就是委托代理问题。
按委托代理理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途径主要有三条:激励、监督和竞争。
所谓激励,就经营权代理而言,就是把企业的经营绩效与代理人的报酬挂钩,对于经营好的企业应给经理层等管理人员予丰厚的报酬,以高薪为条件吸引高素质的管理人员。
然而,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经理的报酬普遍偏低。
据调查,我国企业经营者的人均月收入仅是全国城镇职工人均月收入的2倍多一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报酬还远远低于这个水平。
企业的经营者缺乏经营的积极性。
,即使企业利润巨幅增长,经营者的收入却未相应增长;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的法律制度还不太健全,存在诸多漏洞,使得少数不法分子有机可乘、贪赃枉法;虽然风险较高,但非法所得却十分可观,因此,在金钱的驱使下,经理人员常会做出损害企业利益的事,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制度变革视角下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的演进
容 关 系
制 ” 导 致 委 托 人 利 益 受 损 失 的 成 因 进 行 了分 析 。 通 过 建 立 寻 租 模 型 揭 示 委 托人 ( 府 )所 具 有 的特 殊地 位 与 监 督 政 和 控 制 带 有 的 行 政 色 彩 , 分析 导 致 对 代 理 人 干 预 过 多的 行 为 ,提 出 了委 托 人 必 须 作 出寻 租 行 为 的 最优 选择 。 关键 词 :制 度 变革 国有 企 业 委 托 代
了所有者 。当企业处于 “ x<r r ” +T 状态 , 按理说代理人就 不再是企 业的所有者。但 由于在承包 制下采取 多为在年末或承包期 末再对 国有企业 的利润进 行“ 事后算账 ” 的
▲ 本 文为 北京 理 工大 学基 础研 究基 金 资助 项 目:我 国公 司治理 中董 事会 与 CE 权 力关 系研 究 O ◆ 中图分类号 :F 7 . 文献标识 码 :A 2 61
以来 ,研究企业理论 的经济学 家已越来 越
认 识 到 ,企 业 所 有 权 只是 一种 状 态依 赖 所
制 变 视 下 度 革 角 国企 委代关 的进 有业托理 系演
■ 周 华 张 应语 韩伯 棠 ( 北京理 J 大 学管理 与经 济学 院 北京 -
108 0 0 1)
有权 ( 张维迎 ,1 9 9 6 o按照 “ 状态依 存所 有权”理论 , 在承包制下委托人 ( 政府 ) 要 求代理人 ( 国有企业 的承包人 )完成一个
“ 意 利 润 ” 只 要企 业 利 润 大 于 这 个 满 意 满 , 利 润 ,代 理 人 就 可 以 根 据 契 约 支 配 属 于 自
己的超额利润 。现令 X为企业 的总收入 ,r
以国有企业为借鉴改革创新高校管理体制——基于委托-代理理论视角
改革高校 内部管理体制等各个方面。但十几年的改 革结 果 ,除宏 观 管理 体制 方 面 有所 进 展外 ,高校 内 部体制改革却收效甚微 ,高校发展的低效率状况远 未改 变 ,这 与 当 前我 国提 出建设 世 界 一流 大学 ,大
今 高等 教 育大 规模 的发展 ,我 国高 等教 育 事业 取得
人 信 息 的一 方成 为 “ 委托 人 ” 。作 为委 托人 ,一 般无 法 控 制代 理 人 的 的不 可观 察 行为 ,甚 至 第 三方 也无
法验证 ,即使能够验证也需要有所花费。这在经济
上是 不合 算 的 。 以无 法依 据 契约来 规 范这 些行 为 , 所 这 就 是所 谓 的委 托 一 代理 中的道 德风 险问题 。 是 当 但 委 托 人 和代 理人 有 着 同样 的 目标 函数 时 ,道 德 风 险
我 国的高 等教 育改 革 , 及 到打破 “ 涉 条块 分 割 ” 的办学 体制 、促进 地 方和社 会 办学 、下放 办学 权力 、
综 观我 国高校 ,作 为 一种 非 营利 组 织 ,主要 的 功 能是人 才 培养 、科学 研究 和 社会 服 务 ,追 求 的事 社会 公共 利 益 。长 期 以来 ,大 学 因为 其 特殊 的功 能
重庆高教
21 年 9 00 月第 2 卷第 3 3 期
以国有企业为借鉴改革创新 高校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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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委托一 代理理论视 角
李 亚楠
【 摘
要 】我 高等 教育发展进步显著 ,但是在构建世 界一流大学 的道路上 仍然不甚乐观 ,究其原 因 ,高校 的管理体制
存在低效 问题 。本 文从新制度经 济学 中的委托一 理理论人手 ,借鉴国企改革 中出现 的问题 ,研究高校存在 类似 国有企业 的 代 “ 所有者缺位” 问题,是高校发 展低效率 的根本原 因 ,并对高校管理体制 的创新提 出相应 的措施 。 【 关键词 】委托一 代理 ;高校管理体制 ;国有企业 改革 ;所有者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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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国有企业中的委托代理问题1.股权过分集中,决策政企难分目前,国有企业大多已经实行了股份制改造。
但是,这种改变并没有有效改善企业委托代理的不足。
从委托人的角度看,所有者股权比例过分集中,在决策问题上政企难分。
国有股代表多为政府官员,并以其控股身份遏制其他股东,不利于企业的监督制约。
同时,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也来自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委派,公司的决策机构带有很强的政府执行机关的功能。
这样就导致了作为委托代理链条中间层的代理者不能有效发挥自己的积极性来行使其权利。
2.代理成本过高,代理效率低下根据委托代理理论,代理成本=代理人的选聘费用+代理人的报酬+监控成本+代理人的在职消费+经理损失+隐性寻租,其中前面三项在数量上容易确定,而且相对而言并不算高,而后面三项由于包括了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数目则难以量化。
一方面,在国企公司改造过程中,代理人有意或无意的经营决策失误和其他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造成的剩余损失或资产损失过高且难以度量;另一方面,代理人还可能利用手中职权,通过权钱交易等形式进行企业内外的寻租活动并从中获取隐性收入,这无疑会增加代理成本,使得国企总的委托代理成本过高。
传统国有企业的代理链条是人代会、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经营人员与一般职工等代理层级。
在改制后的国有企业中,存在着人代会、中央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阶层、监事会与一般职工等代理层级,重大型国有企业还具有稽察特派员这一特殊的代理层级。
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拉长了委托与代理的距离,增加了利益分享的主体,扩大了信息的不对称性,增加了契约的不完全性。
而且各个代理层级代理人的权力与义务也在多层代理中被稀释,必然导致最初委托人的目标得不到实现,代理效率随代理层级的增加而不断降低。
3.内部人控制严重,治理结构失衡由于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性以及相关制度的不当与短缺,国有企业公司改造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与治理结构失衡的现象。
一方面,内部人通过与雇员合谋,尽量减少积累而增加消费,以致出现企业亏损而员工收益增加的现象;另一方面,内部人通过和相关政府部门合谋,尽量减少上缴份额,这看似为雇员谋取福利,而实则损害国家利益和股东利益。
另外,内部人还利用手中职权,随意在职消费,进行权钱交易等隐性寻租活动,滋生腐败现象。
4.董事会运作失范,新老三会并存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经营、投资决策。
而事实上,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中,董事会的产生严重失范。
众多董事的任命和解聘直接源于上级的行政命令而无需股东大会的民主选举,董事会因此成为政府行政命令的中介。
而且,由于有政府作为后盾,董事会经常无视股东大会,越权管理,有时甚至是董事长一人说了算,使得董事会有名无实。
在原来的国有企业中,党委会、职代会与工会作为“老三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而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会则构成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新三会”。
在当前的企业中,新老三会并存,功能重复、模糊,造成治理上的功能紊乱。
国企改革必须对新老三会的功能进行合理界定和分配。
5.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企业家成长困难作为实际负责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经理层,往往受到行政的强力干预,这严重阻碍了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家的成长。
同时,企业家为企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却得不到相应的报酬。
目前,国有企业的相关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具体表现为:随意地在职消费和控制财务;内部人控制和寻租;没有形成有效的外部经理人才市场等。
二、国有企业中委托代理关系的改革委托代理理论模型要解决委托人如何对代理人的行为进行激励与约束,从而使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意志来行动。
上世纪70年代以来,经济学家提出了种种设想和方案,如:让代理人拥有剩余索取权;利用市场竞争机制来约束管理者的行为;设计有效的激励约束方案,并对经理的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和准确评价。
为了有效地防范委托代理问题,必须从委托方、代理方和外部环境三个方面入手。
以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何规范代理人的行为而忽略了对委托人的治理。
任何单方面的治理都是不完整的,所以,应该建立的是充分考虑了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双向均衡制约机制。
针对现存的国企代理问题,结合以上论述,要做好国有企业的治理,须做好以下几点:1.培育负责任的资产所有者要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层面上的委托代理关系带来的问题,必须尽量使股东权责一致,为自己的行为负足够的责任,缩短股东层面上的委托代理链条。
考虑到国企情况千差万别,需要制定不同的方案。
(1)化国有资产股权为债权。
国家以价格为标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方式,从社会上选择合格的自然人或者法人作为代理人来运营企业的资产。
国家代表全民与代理人签定规范的契约,规定代理者代理期内应履行的义务,并以代理者的财产作为担保;一旦不能履行规定义务,将以代理者的担保财产来抵偿。
这些代理人的身份类似股东,承担了契约规定的风险和责任,获取扣除支付给国家合同收益后的剩余收入,并拥有挑选经营者的权力。
但是,由于其用于担保的财产比起企业的国有资产要少得多,不足以承担国有资产严重受损的责任。
为了防止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国家应保留对企业重大经营事项的否决权,防止出现明显危害国家利益的恶意行为;同时应当保持对企业成分的监督权,一旦发现企业亏损超过租赁人用于担保的财产时,立即制止这些代理人的所有权力与责任,并且没收其用来担保的财产。
(2)对国有企业进行民营化改造。
对于中小企业和不涉及国家安全、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资产,应该让非国有经济部门(包括外商)通过收购、兼并、合资、参股等形式达到改造国企的目的。
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国企股东层面委托代理层次过多和权责不一致的问题。
引进民营资本不仅仅能简单解决委托代理层次过多带来的权责不清问题,而且能够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引进更加先进和有活力的管理方式和理念,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发展中介机构,筹集民间资本参股。
我国的私人财产十分分散,个人很难凭借一己之力独立投资,且资本来源的过度分散不利于培养负责任的股东。
发起投资基金筹集分散的民间资本投资、参股国有企业有助于解决这个问题。
投资基金具有规模效应,带来信息优势和专家理财的优势。
借助于规范的资本市场和充分的信息披露机制,投资者对这类中介机构的监督也较容易。
资本市场上资本的流动性以及投资基金间的竞争使得基金管理人有足够的压力和动力去努力工作。
2.规范相关参与者的行为(1)规范经营者的行为。
可以通过股权和股票期权安排等方法让经营者拥有部分剩余索取权,增强激励,使其权责尽量一致。
同时国家应改善对经营者的监督机制,强化公司内部监督。
包括: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构,提高监督效果;强化股东大会的职能;强化董事会、监事会对公司的监督;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健全经营管理者的考核制度等。
企业家激励约束机制的核心在于一种通过决定是否授予特定控制权(法律意义的经理代理权),以及选择对授权的制约程度来激励约束企业家行为的制度安排。
从本质上看,企业家控制权激励约束机制是一种动态调整企业家控制权的决策机制,决策的内容包括是否授予控制权、授予谁和授权后如何制约等,决策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家的产生和行为。
在现实的公司中,这种制约安排或者决策机制表现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人员和监事会之间的权力分配和相互制衡关系,构成了公司或法人治理的核心内容。
(2)规范生产者的行为。
要在企业内部建立稳定清晰的员工任务分配机制和表现考核机制,让每项任务都落到实处,并且使得员工的贡献可度量。
要承认并体现不同劳动者的差别。
对企业发展作出贡献程度不同的劳动者,可以利用固定合同收入和非固定合同收入拉开报酬差距。
承认并尊重科技、管理的作用与价值。
应该在国有企业内形成支持和鼓励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的良好氛围。
可分配给对企业有重大贡献的人员一定的剩余索取权,这不但可以激发受奖员工的工作的热情和创造力,也可以对其他员工形成一种积极的示范作用。
同时,增强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性,强化员工的业绩考核,通过增强其失业的风险来反向激励。
3.创造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1)产品市场。
消除企业的进出障碍和商品的流通壁垒,打破地区封锁和分割。
除了涉及国家安全和某些特殊行业,其他应该向所有企业开放。
对于经营不善的国有企业,该淘汰的淘汰,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效率的提高。
要努力构建统一的全国大市场。
(2)要素市场。
消除垄断和限制,取消歧视性待遇。
在劳动力市场上,经营者和生产者都要由市场来选择;在资本市场上,要取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性待遇,消除特权和垄断, 建立一个信息充分、真实、有效的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股票和资本市场,以效率为标尺来为企业的融资需求服务。
(3)要完善和加强公司的外部监督体系。
把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结合起来,构建外部监督机制。
发展和规范金融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参与者的自我利益驱动来对国有企业的业绩表现形成持续的跟踪监督。
建立和完善经营者人才市场,通过经营者人才市场对在职经营者形成“经理替代”的压力。
通过严格的淘汰和惩罚机制,对那些长期业绩欠佳的经营者或经营道德败坏、出卖国有资产利益的经营者,要及时通过市场标准予以淘汰。
对有重大经营事故或违法经营的经营者,要追究刑事责任,使之受到严肃惩处。
优化企业资本结构,把银行的监督作用引入企业的监督体系。
4.制度保障要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法人产权制度,健全规范法人治理结构。
妥善处理所有权、法人产权和管理权的关系。
法人产权制度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上消除了政府行政直接干预企业的基础,也从结构上实现了产权多元化,有利于解决我国现行股份制企业结构单一的问题。
理顺国有产权委托代理关系,建立产权的企业性国有资产委托代理制。
通过建立多元化的股东结构和非国有经济的介入,完善产权委托代理机制,使企业真正获得法人财产权,为企业建立法人产权制度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