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党校(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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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党校(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人员结构,解决我单位岗位人员短缺问题,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勤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工勤岗1人。

二、招聘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35周岁以下;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天津市内六区户口;
5.正常履行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附表。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人员;
6. 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委科技工委党校(市科委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及社会各界监督。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14年5月31日至6月11日(7个工作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
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2日至6月18日(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以“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word文档,发送至市委科技工委党校(市科委培训中心)邮箱(kgwdx@)。

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登记表各项内容,有疑问及时咨询,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填写内容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通过简历初审的应聘人员,将收到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笔试通知单》,接到通知的考生务必于通知要求时间到市科委培训中心,携带打印的《笔试通知单》及各类资格证明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后,在考生《笔试通知单》上加盖市委科技工委党校(市科委培训中心)公章,视为进入笔试环节。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审核人数之比达到1:3时,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笔试通知单》;
(2)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考试。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安排。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一周后,在市委科技工委党校(河东区新开路138号六楼)张榜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谈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谈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的人选名单。

如进入面谈末位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视为一同进入面谈。

招考岗位进入面谈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岗位进入面谈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谈,进入面谈的考生如放弃面谈资格,我中心将视情况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面谈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谈通知单》参加面谈,面谈主要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测查。

面谈考官由市科委考官、市委科技工委党校考官组成(共5或7人),根据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字,面谈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面谈结束后,按笔试、面谈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应聘同一岗位的
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谈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未按时参加面谈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在考察中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考条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定后,取消拟聘资格。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原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在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个人原因没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自行承担。

被聘用人员将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十)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市科委干部人事处进行监督指导,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招考岗位及要求
详见《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计划表》
咨询电话:24324975
监督电话:83606052
附件: 1、《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计划表》
2、《应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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