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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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

1、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

定陶县职业教育中心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为企业服务,进一步密切学校与企业的联系,培养企业所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实现校企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依据《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理事会的全称为:定陶县职业教育中心校企合作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由企业(行业)和学校本着平等的原则而自愿结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联合体,是学校与企业(行业)联系的核心与纽带。

致力于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师资培养、学生实习和就业以及企业的员工培训、技术服务、人才需求等方面的合作。

第三条本理事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恪守职业道德,积极开发职业人才资源,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形成以学校为平台,行业(企业)参与的“资源集成和利益共享”职教联合体,实现学校与企业信息互通、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体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宗旨。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沟通技术人才资源信息。

理事会成员单位定期交流用工数量、人才素质规格要求等人才资源信息,为学校培养相关专业人才提供决策依据。

第五条积极开展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的学历教育、各类职业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

根据企业发展用人数量及对人才素质的要求等需求,学校组织好相关专业的招生工作,在有企业参与的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学校认真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使毕业生尽快适应企业的岗位需要,保证早上岗、快成才。

第六条学校参与企业的人力资源培养,参与企业的在职员工的培养培训计划的制定,积极参加企业的培训教学活动,提供师资、场地、教学设施等条件,根据企业的用人需求,适时进行在职员工的岗位培训,使教育资源在校企间共享,此外,为企业的技术改造等提供人力及技术支持。

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 -回复

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 -回复

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回复什么是校企合作理事会?校企合作理事会是指由学校与企业共同组成的一个权威机构,旨在促进校企合作的发展与深化。

它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组织,由学校的代表和企业的代表组成,负责制定校企合作的政策、规划和发展方向,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和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支持。

校企合作理事会的组织结构一、主席团:由校长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共同组成,负责主持理事会工作,决策重大事务,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合作事宜。

二、常务理事:由学校和企业的代表担任,负责具体的日常运作和决策事务,实施主席团的决策。

三、专业委员会:根据合作领域的不同设立相应的专业委员会,由来自学校和企业的专家组成,负责研究、评估和监督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

四、秘书处:由专职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协调组织理事会各项工作,准备会议文件和记录会议纪要。

校企合作理事会的职责和目标一、制定校企合作的政策:校企合作理事会负责起草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和制度,以推动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合作环境。

二、规划和发展校企合作项目:理事会负责制定校企合作项目的规划和发展方向,通过调研和评估,确定合作项目的重点领域和目标。

三、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理事会负责协调各方的利益,解决矛盾和摩擦,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

四、提供咨询服务和资源共享:理事会负责为成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包括合作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等方面的专业指导,同时也提供资源共享的平台,促进成员单位之间的互助合作。

五、评估和监督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理事会负责对合作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合作项目的质量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校企合作理事会的运作机制一、召开定期会议: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就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沟通和交流,讨论并决策重大事宜,共同制定合作发展的策略和目标。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理事会建立信息共享的平台,促进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互动,及时了解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共享资源和经验,以促进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

[校企合作的专业好不好]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

[校企合作的专业好不好]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

[校企合作的专业好不好 ]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等的文件精神,培养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结合的技术应用性人材,促进产学结合,加强学校的专业建设和实习基地建设,加强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共同做好中职毕业生就业工作,向企业输入所需应用型技术人材,共建长期的人力资源供需协作关系,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校企合作原则: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

具体地说,一是加强校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二是进行产学结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是坚持互惠互利,实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赢利。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校企合作理事会设名誉主任若干人,主任 1 人、副主任 3 人(其中常务副主任 1 人)、委员若干人;理事会下设秘书处。

名誉主任由县领导或者有关部门领导担任,主任由校长兼任,副主任由大中型企业会员单位的负责人兼任,其中常务副主任由分管校企合作工作的校领导兼任,委员由各会员单位的领导及学校负责招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兼任。

校企合作理事会秘书处系常设办事机构,设秘书长 1 人,信息员若干。

第五条校企合作理事会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改理事会的章程,制定理事会内部管理制度;(二)筹备组织召开理事会年会;(三)推选理事会名誉主任及相关负责人;(四)依据市场及企业需求,拟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标准及规模;(五)加强专业调研,研究修订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推进专业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六)建设较为稳定的专业实训实习基地,提高专业技能训练水平;(七)确立学生的就业方向,为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就业奠定基础;(八)决定理事会其它事项。

第六条校企合作理事会秘书处职责:(一)负责制订校企合作理事会年度工作计划、下发通知、撰写总结等日常工作;(二)负责组织校内各教学单位与实习实训基地、企事业单位、政府有关部门的实习实训联络、协调和安排;(三)负责调查、了解和掌握社会、企事业单位和实习实训基地人材需求信息;(四)负责实习实训基地的确定、协议签署、相互合作等事宜;(五)负责反馈实习实训基地对实习学生和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六)校企合作理事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校企合作理事会运行机制研究———以黑龙江职业学院为例

校企合作理事会运行机制研究———以黑龙江职业学院为例

校企合作理事会运行机制研究———以黑龙江职业学院为例摘要】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必由之路,探索理事会制度来解决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的问题,是当前高职教育体制改革的首要问题。

本文以黑龙江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为例,探讨校企合作理事会运行机制。

【关键词】校企合作理事会运行机制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必由之路,探索理事会制度来解决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的问题,是当前高职教育改革的首要问题。

通过校企合作理事会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实现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课程教材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深度融合,以适应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服务转型升级的新需求。

1 校企合作理事会体制建设校企合作理事会的各项工作需要通过理事会下设的工作机构来具体组织与落实,因此,校企合作理事会的有效运行依赖于理事会组织机构的健全,应重点加强理事会组织机构建设。

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组织结构见下图。

1.1.1 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的职责是执行理事会决议;实施理事会年度工作计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向理事会提交职业教育发展议案;审议和接受新的成员单位;决定理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主要内容。

1.1.2 理事会秘书处。

为理事会常设机构,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组织与落实。

为提高校企合作理事会秘书处工作效能,学院将理事会秘书处设在国家骨干建设办公室,能够进行有效组织、联络、沟通的功能与作用,有力保障了校企合作理事会功能的发挥。

1.1.3 区域合作委员会,作为职教集团的分支机构,成为在区域中校企合作的平台。

1.1.4 专业合作建设委员会。

专业合作建设委员会主要承担各专业开展校企合作教育、合作研发。

1.1.5 专业项目合作董事会。

校企合作项目组织与实施机构。

1.1.6 信息管理办公室。

信息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理事会成员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管理,推进理事会成员单位间信息共享、资源共享。

1.1.7 资产管理办公室。

资产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管理校企合作专项资金、资产等事宜。

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范本)

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范本)

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创新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推动职业教育走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的办学道路,打造职业教育航母,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作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组建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第二条理事会的性质:以推进市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为目标,以人才培养为依托,以校企双赢为基本目的,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定单培养、顶岗实习为主要形式,由职业学院、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按照平等原则组成的具有联合性、互利性、非营利性行业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

在市政府、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以诚信为本,以契约为保证,以合作项目为依托,以有限资本为纽带,以教学、培训、科研为主要内容,组建的跨行业、多元化的教育理事会。

第三条理事会的宗旨: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增强办学活力。

形成以职业学院为主体、以企事业单位为依托的多层次、立体化办学体系,实现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提升职业教育的综合实力,为市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

第四条理事会的准则:平等、合作、诚信、创新、共赢。

第五条理事会的制度:实行会员理事制。

第二章目标第六条理事会的目标:通过组建理事会,加强企业、行业协会、学校之间的全方位合作,促进资源的集成和共享,有效推进职业院校依托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

促进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与企业实行“订单式培养”和“零距离对接”,形成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发展。

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

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

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一、总则1. 本章程旨在规范校企合作理事会的运作,明确其职责、权利和义务,促进校企合作的发展。

2. 校企合作理事会是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组成的组织,旨在加强学校与企业的联系,促进双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合作。

二、组织架构1. 校企合作理事会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组成,每方代表人数相等。

2. 理事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由双方代表轮流担任。

3.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三、职责1. 制定校企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双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合作。

2. 协调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合作顺利进行。

3. 组织开展合作项目的评估和监督,确保合作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4. 推动双方在文化、科技、经济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四、权利和义务1. 学校和企业均有权利参与理事会的决策和活动,并对理事会的决议进行监督。

2. 学校和企业均有义务遵守理事会的章程和决议,积极推动合作项目的实施。

3. 学校和企业均有义务为理事会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五、附则1.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校企合作理事会所有。

2.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 本章程的修改和废止,须经校企合作理事会全体代表一致同意。

六、会议制度1.校企合作理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根据双方需要随时召开。

2.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至少提前一周发送至各参会代表,会议议程应提前送达参会代表。

3.会议出席人数须达到双方代表人数的2/3以上,会议决议方能生效。

4.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发言内容、讨论情况和决议事项,并由秘书处存档备查。

七、合作协议1.校企合作理事会可根据合作需要,与学校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合作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

2.合作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合作目标、合作领域、合作期限、合作权益、合作费用、合作成果分配等。

3.合作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如有变更,应事先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论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

论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

论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作者:廖福英杨柳韦雪豫来源:《广西教育·C版》2013年第11期【摘要】分析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的内涵及特征,指出其应遵循的原则,并进一步探讨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的一些关键问题,如校企合作理事会的法律地位和功能等。

【关键词】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内涵特征校企合作理事会地位功能【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0-9889(2013)11C-0080-0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2010-2020年)》提出,“探索建立高等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高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探索高等高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高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目前,我国多个高职院校纷纷成立校企合作理事会,作为高校与企业、行业协调合作的机制。

面对遍地开花的校企合作理事会,由于相应的理论、政策和制度研究等准备不足,目前学界对校企合作理事会的法律地位以及如何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认识不一。

因此,研究校企合作理事会的一般规律,尤其是厘清其内涵和特征,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的内涵及特征纵观我国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组织的形式演进过程,基本上经历了从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向产学研合作委员会过渡,然后发展成为校企合作理事会三个阶段。

随着校企合作组织形式的变迁,其内涵、特征和功能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般认为,校企合作理事会是我国当前大学制度下校企合作的最高级组织形式。

然而,目前学界对校企合作理事会的定义尚无统一的认识,有关的理论探讨也凤毛麟角。

相关文献对理事会的定义如下:“理事会为协商、征求意见或讨论问题而召开的会议,也可指经选举或任命构成或咨询机构或拥有一定权利的组织。

”因此,校企合作理事会可以定义为:为协商、征求意见、讨论校企合作事务,由高校和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相关利益者共同组成的咨询管理机构。

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下构筑员工培训体系

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下构筑员工培训体系

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下构筑员工培训体系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企业对于员工的素质和技能要求也越来越高。

而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则是企业与高校密切合作的一种体现。

在这种合作下,学校可以为企业输送优秀的人才,并帮助企业打造一支专业的、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然而,仅仅依靠校企合作是不能实现员工培训的目标的,更需要构筑起一套完整的培训体系。

下面,将详细阐述如何在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下,构筑一套实用的员工培训体系。

一、科学评估员工培训需求在构筑员工培训体系之前,必须充分了解员工的具体岗位职责,针对每个岗位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员工的专业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的不足之处,从而科学评估员工培训需求。

二、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在完成对员工培训需求的评估后,制定相应的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培训课程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等方面的详细内容,并确定具体的培训目标和培训效果评估方法。

三、培训方式多样化为了使员工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时间进行学习和培训,培训方式应当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

这种方式可以通过通过在线学习、网络直播、线下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

同时,还可以针对特定岗位和特殊需求的员工进行一对一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技能和职业素养。

四、确保培训资金投入员工培训需要相应的经费支持。

因此,在实施员工培训计划时,必须确保运用有限的经费达到最大的效益。

在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下,企业与学校可以共同出资设立员工培训专项基金,为员工培训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

五、建立员工培训成果评估机制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员工培训效果跟踪和评估机制。

在员工完成培训课程后,需要进行成果测评,检验培训的实际效果,并针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

总之,只有通过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下构筑员工培训体系,才能提高员工职业素养、技能和竞争力。

在实践中,应当充分发挥企业与高校的优势,运用各种开展培训方式,深化双方协作,不断提升员工的能力和素质。

浅析建立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的原则和途径

浅析建立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的原则和途径

主 要包 括 院校 的领 导 、 教授 . 企 业 相 关 领 导 及 专 家 。 通 过 专 业 指 导 委 员会 职能 的 实 施 . 以期 院校 的人 才 培 养 方 案 、 课 程 体 系
设 置及 教 学 实践 学 时 的安 排 更 合理 . 符合市场 、 企 业 的 需 求 和
要 求。 2 . 校 内实 训 基 地 。 校 企合 作 、 产 学 结合 , 共 建 实训 基 地 。 如 酒 店管 理 专 业 , 学校与企业合作 , 在 校 内 创 办酒 店 、 宾馆 , 正 常 队伍营业 , 而在校专业 学生可依托 这一平 台, 进行 实训练 习。 该 种 方 式相 对节 省 资 源 . 既不 影 响学 生 的正 常学 习活 动 , 食 宿 可 在校 解决 ,同 时校 内 专 任 教 师 与 校 外 企 业 人 员 也 可 同 时 授 课 指导 . 互为补充 。 3 . 校 外 实 训 基 地 。学 校 通过 与企 业 紧密 联 系 , 建 立 校 外 实 训 基地 , 聘 请 企 业 人 员 担 任 实 训 指 导教 师 。 学 生 在 校 学 习 了一 定 的 基 本理 论 知 识 之 后 , 直 接 顶 岗实 训 。 该种 方 式 从 实 际 操 作 看, 利弊兼有 。 虽 然能 真 实 进 行 顶 岗 技 术 培训 和专 业 职 业 技 术 考核 , 但 面 临现 实 问 题 。专 业 班 级 较 多 , 企 业 同 一 时 间 难 以全 部接受 , 因 此 就 涉 及 教 学 学 时 的 安 排 调 整 。 且 企 业 如 不 在 本 市, 对 于 学 生 的 住 宿 问 题 是 急 需解 决 的 。 4 . 定 向培 养 。学 校 与 企 业 合 作 , 为 企 业 定 向 培 养 输 送 人 员 。学 生修 完 学 业 , 经 过 企 业 面试 考 核 , 直接到企业进行对 口 实习。 ( 二) 存在问题。 尽 管 校 企合 作 发 展 已有 一 段 历 史 , 但 从 实 际 实施 过 程 看 , 存在不足 。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两个 方 面 : 1 . 保 障措 施 方 面 。 目前 , 我 国高 职 院 校 的校 企 合 作 缺 乏 政 量 . 自觉 抵 御 不 良风 气 的 入 侵 , 成 为 社 会 主 义 新 风 尚的 践 行 者 和 领跑 者 。 三、 以 青 年 志愿 者 服 务 为抓 手 促 进 大 学 生道 德 教 育 生活 化 开 展 的误 区 将 青年志愿 者服务等 同于道德教育 生活化是 常见误 区. 青 年 志愿 者 服务 是促 进 大 学 生 道 德 教 育 生 活 化 的 有 效 方 式 之 但 并 不 等 同 于 道 德 教 育生 活化 。 高 职 院道 德 教 育 生 活 化 强 调 根 据 高 职 院学 生 的 身 心 特 点 、 培 养 目标 、 课程设置 等实际 。 广 泛通过专业认 知实践 、 青年志愿者 服务 、 团 日活 动 、 主题 班 会 等载 体 开 展 生 活 化 的道 德 实 践 。 在 实 践 中 注 意 区 分 学 生 的 个 体差异 , 密 切 联 系学 生所 处 年 级 、 所学专 业 、 具 备 的 特 长 及 关 注的社会热点 问题 , 引 导 学 生 自觉 地 将 生 活 化 的 道 德 实 践 认 知 与专 业 知 识 技 能 的 掌 握 相 结 合 。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服务河北及环渤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组建"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

为维护理事会及所有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理事会活动及成员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理事会名称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理事会。

第二条理事会性质理事会是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与行业、企业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是探索有特色的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办学模式,构建满足企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需求的平台。

第三条理事会宗旨理事会旨在创新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增强活力,互相促进,成果共享,提升办学质量和企业效益。

第四条活动方式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参观考察、联谊、高层会谈的方式,加强联系,增进了解,促进校企互利双赢。

第二章合作内容第五条合作内容1.实现理事会成员优势互补,共享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馆、学报学刊等资源。

2.组织对专业设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改革、教学计划、质量考核标准等有关事项的研讨和交流,在师资、招生、就业、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有效合作。

3.探索实现理事会内中、高职人才培养对接渠道,沟通职业技术人才供求信息和教育改革信息。

4.实现理事会成员资源共享,形成校内实验实训、校外企业顶岗实习一条龙,为成员学校教师到企业参加项目实践和成员企业技术骨干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提供方便。

5.开展产学研合作、订单式培养,进行科研开发、技术服务,探索人才培养和企业人力资源运作的新模式,满足毕业生就业需求和企业用人需求。

6.开展理事会成员人员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7.建立竞技平台,定期举办技能竞赛,提高学生和员工技能水平。

8.建立理事会网站,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宣传成员企业的产品、文化,发布用工信息;宣传成员学校的办学模式、专业设置、学生风采,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交流校企双方对人才培养模式、岗位要求、员工素质的意见与建议。

基于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的高职就业指导体系构建研究

基于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的高职就业指导体系构建研究
基于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的 高职就业指导体系构建研究
口广西交通职 业技 术学院 奠小 农
【 摘
要】 阐述针 对高职就 业指导工
部分 高职 院校仅 凭一 己之力开展 就业 指
导工作 , 缺乏企 业 的参 与, 与职业 教育的 内在 要求相 差 甚远 。这种 做 法脱 离市 场
养、 社会服务 、 校企 文化 、 科 技研发 等方 面开展 合作 , 并将 “ 全程 合作 育 ’ 作为
理事会重 要的职能 之一, 各理事单位 ( 企 业) 充分发 挥各 自优势 , 与学院一起 共 同 担负全程育人 的重要 职责。 ( 二) 依 托 校企合 作发展理 事会构建
就业指导体 系
作中 存在 的与企业合 作 不紧密、 未能形成 良好 的运 行 和 管理 机 制 、 指 导的针 对 性
不强等问题 , 依 托校 企合作发展 理事会,
通 过 建立健 全就 业指 导工作组 织机 构 和
办学 、 人 为割 裂 就 业指 导工作与 教育 教
学诸 环 节 的密切 联 系 、 忽视 就 业指 导工
运 行 管理机 制 、完善就 业指 导课 程 教 学 和 完善 就业指 导监督 评 价机 制等 方面构
弱, 就业 指导的随 意性 较大 , 未能形成长
【 文章编号】 0 4 5 0 — 9 8 8 9 ( 2 0 1 4 ) 0 1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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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和评 价机制等在内的就业指导体系。
1 . 建 立健 全就 业指 导工作 的组 织机 构 和运 行 管理 机 制 。 一方 面 , 组 建 就 业 指导工作 的组织机构 。 为更好地 履行 “ 校
招 生就业 处 、 教务处 、 教学督 导、 各 系部 就 业干事 共 同组 成 , 主要 负责管 理 就业 指 导 的各 项工 作 。 三是 就 业 指导教 学 团

山东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办学理事会章程【模板】

山东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办学理事会章程【模板】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2-2022 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骨干院校建设,加强学院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使学院更好地面向社会,为地方和区域经济及理事单位的发展服务,并进一步促进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建立起双向参预的运行机制,以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组建“山东**学院校企合作办学理事会”。

(以下简称“理事会”)。

第二条理事会性质:是沟通学院、企业、事业等单位之间的联系,促进人材培养,共商合作发展建设事项的机构,理事会内部各成员原有的行政隶属关系、管理体制和人事关系不变,成员单位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理事会不具备法人资格。

第三条理事会宗旨:是以互惠互利为原则,进行多层面、多模式的校企合作,形成校企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学院的人材培养与企业人材需要的有效对接,增强校企各自的发展实力。

第四条理事会原则:自愿参加,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第五条理事会目标:搭建山东**学院与合作企业信息交流平台,沟通职业技术人材供求信息和教育改革信息;开展以教学、培训、就业、顶岗实习为主要内容的校企合作,实现教育教学资源和企业资源的相互共享,建立新型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开展师资、职业资格等全方位培训,促进“订单式培养”、实现“零距离上岗”,形成校企良性互动,推动校企共同发展,使校企互惠双赢。

第六条理事会任务:(一)联络社会各界关心指导和支持学院的建设和发展。

(二)加强学院与企业、事业单位的联系,共同承担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认证、就业、顶岗实习等,不断促进学校与各单位的密切合作。

(三) 开展成员内部的交流活动,定期举行产业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趋势论坛和有关专业建设交流会,促进理事单位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四) 学院参预探索企业人力的资本运作,企业成员参预学院人材培养模式的创新。

(五)理事会成员要积极与学院共建新型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共同承担学生生产性实训,企业员工新技术、新工艺轮训,师资、职业资格等全方位培训。

校企合作理事会 章程

校企合作理事会 章程

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第一条校企合作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以促进高校和企业之间合作为宗旨,由相关高校和企业代表共同组成的协商机构。

第二条理事会的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高校和企业的合作意愿,自愿组成、自愿退出。

第三条理事会遵循公正、公开、透明、民主的原则,听取各方意见,协商一致,达成共识。

第四条理事会的工作由理事长领导,设立办公室,实行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根据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协助理事会开展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的资金来源包括各成员单位出资、政府资助、社会捐助等,所有资金的使用都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章程规定进行。

第二章组成和职责第六条理事会由高校和企业代表组成,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其他领域专家、社会组织等代表。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推进高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二)制定校企合作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政策建议;(三)组织开展校企合作的活动,促进交流合作;(四)推广校企合作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五)开展研究和咨询,提供校企合作相关服务。

第八条理事会设立理事长、副理事长若干名,理事长主持理事会全体会议和理事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代表理事会签署相关文件。

第九条理事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和实施,实行常务秘书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三章组织和运作第十条理事会全体会议是理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策事项须得到全体理事的过半数同意。

第十一条理事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处等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紧急事件。

第十二条理事会设立专业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置,由相关专家和企业代表组成,为理事会提供专业咨询和服务。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立办公室,实行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根据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协助理事会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理事会的工作经费由各成员单位按照比例出资,使用情况应当公开透明,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章程规定使用。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经理事会全体会议决定,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校企合作理事会 章程

校企合作理事会 章程

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第一条为了促进校企合作,推动校企合作教育发展,完善校企合作管理体系,提高校企合作质量,增强校企合作的可持续性和实效性,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企合作理事会,简称理事会,是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组成的校企合作组织,是校企合作的领导机构和决策机构。

第三条理事会的宗旨是:围绕校企合作,促进学校和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推动校企合作教育发展,提高校企合作质量,促进校企合作的可持续性和实效性。

第四条理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市场化运作,推动校企合作共赢,注重实效,注重规范管理,加强学生职业素质教育,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理事会成员。

第六条理事长由学校和企业共同推荐,经理事会选举产生,副理事长和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由学校和企业共同推荐,经理事会通过,并由理事长签署聘书,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八条理事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若干理事组成,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理事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校企合作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二)推动校企合作教育的深入发展,完善校企合作教育机制;(三)推动校企合作项目的对接和落地,促进校企合作的共赢;(四)加强对学生职业素质教育,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五)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管理制度,规范校企合作行为;(六)组织校企合作交流活动,促进校企合作的深入交流。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理事长或者副理事长主持召开,会议决议须经过半数以上理事的同意方可生效。

会议记录由秘书长负责。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理事会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由理事会成员组成,负责理事会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经费来源包括学校和企业的资助、项目资金、捐赠和其他非营利性收入。

第十三条理事会的经费收入和支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进行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江苏现代农业校企园区合作联盟理事会议事制度

江苏现代农业校企园区合作联盟理事会议事制度

江苏现代农业校企(园区)合作联盟理事会议事制度(征求意见稿)江苏现代农业校企(园区)合作联盟理事会(下称“理事会”)依据江苏现代农业校企(园区)合作联盟章程(下称“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下称“规则”),旨在确定理事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一、会议的召集1.年度全体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1次,原则定于每年2月中下旬召开。

每次会议前校企(园区)合作办公室(秘书处)应将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会议议题等内容提前10天书面通知全体理事。

年度全体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指定常务副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理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

2.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1至2次,原则定于每年3月和9月召开。

每次会议前校企(园区)合作办公室(秘书处)应将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会议议题等内容提前10天书面通知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常务理事会会议由常务副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常务副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指定其他副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全体理事会会议:(1)理事长认为必要时;(2)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3)常务理事会提议。

二、年度全体理事会议职权1.年度全体理事会议的召集;2.聘任或解聘理事会理事长,根据理事长提名,聘任或解聘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副秘书长;3.审议本理事会的章程及相关制度的修订;4.审议本理事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5.审议本理事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审议副理事长以上单位资格;7. 审议理事会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并颁奖。

三、常务理事会议职权1.常务理事会议的召集;2.根据加入申请,审议其理事单位资格;3.根据退出申请,审议其退出本理事会;4.讨论本理事会章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发展规划修改方案;5.审议校企(园区)合作办公室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6.审议各合作项目进展情况;7.根据考核,评选理事会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上交年度理事会。

校企合作理事会议事制度

校企合作理事会议事制度

校企合作理事会议事制度
校企合作理事会议事制度是指在校企合作中,为了更好地协调双方的
利益关系,制定的会议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会议的形式,加强校企
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促进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校企合作理事会议事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协调双方的利益关系。

在校企合作中,双方的利益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双方的利益
不能得到合理的协调,就会导致合作的失败。

因此,制定校企合作理
事会议事制度,可以让双方在会议中充分表达各自的意见和需求,从
而更好地协调双方的利益关系。

其次,校企合作理事会议事制度可以加强校企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校企合作中,沟通和协作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通过充分的沟通和协作,才能让双方更好地理解对方的需求和意见,从而更好地合作。

因此,
制定校企合作理事会议事制度,可以让双方在会议中充分交流,加强
沟通和协作,从而更好地推进校企合作。

最后,校企合作理事会议事制度可以促进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

在校
企合作中,会议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只有通过会议,才能让双方更好
地协调利益、沟通协作,从而更好地推进校企合作。

因此,制定校企
合作理事会议事制度,可以让会议更加规范、有序,从而更好地促进
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校企合作理事会议事制度是校企合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通过制定会议制度,可以协调双方的利益关系、加强沟通协作、促进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在校企合作中,应该注重制定和落实校企合作理事会议事制度,从而更好地推进校企合作。

校企联盟二级理事会运行机制的一些思考 校企合作方案

校企联盟二级理事会运行机制的一些思考 校企合作方案

校企联盟二级理事会运行机制的一些思考校企合作方案校企联盟二级理事会运行机制的一些思考校企合作方案摘要校企合作理事会是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主要组织形式之一。

从校企合作理事会的特征、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功能等方面入手,结合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畜牧兽医专业校企联盟二级理事会的实际工作成效进行分析,为解决目前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案例。

关键词畜牧兽医校企合作理事会校企合作办学是高职教育实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目标的必由之路,校企之间建立深度融合的长效合作机制是实现高职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1。

为进一步加强畜牧兽医专业课程体系改革,深化学校与企业的融合,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成立了畜牧兽医专业校企联盟二级理事会,该理事会隶属于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畜牧业校企合作联盟理事会,由行业指导,企业和院校代表共同组成。

动物科技学院始终坚持以推动江苏高职畜牧类专业(群)建设为目标,以人才培养为依托,以校企双赢为基本目的的办学宗旨,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为解决目前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式。

一、校企合作理事会的主要特征以畜牧兽医专业校企联盟二级理事会为例,理事会作为校企合作的组织和运作机构,将学院、行业主管部门、企业或其他组织以理事会形式有机联系起来,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和互动方式。

从组织学角度分析,具有如下特征(一)学院是合作发展理事会内起主导作用的核心主体从理事会成立的目的来看,理事会是学院根据社会发展需求,结合自身情况,在江苏省农委畜牧局、泰州市农委的牵头和推动下组建成立的合作机构。

理事会的成立是为了进一步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的需求,推进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校企联盟战略协作,加强学院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建立起双向参与的运行机制,使学院更好地面向社会,为地方和区域经济及理事单位的发展服务,并进一步促进学院的建设与发展。

因而,合作理事会的各项事务是围绕学院的办学和人才培养活动展开的,学院处于合作理事会的核心地位2。

汽车专业校企联盟理事会制度

汽车专业校企联盟理事会制度

汽车专业“校企联盟”理事会制度一、理事会的构成1、理事会成员:由上一任成员提名并投票选出。

2、理事会成员要求:有一年以上校企联盟工作经验,热爱校企联盟,愿意遵守校企联盟章程并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3、由会长组织的理事会例会为校企联盟日常工作的决策机构,并作为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对理事会负责。

二、理事会的职能1、负责关系校企联盟原则问题或重大活动的决策,规划校企联盟的发展建设方向。

2、按照《校企联盟发展规划》所安排的时间内容,监督并提醒成员单位对工作的计划和安排.监督会长及各部门工作,对校企联盟内部的重大问题,矛盾进行仲裁。

3、按时参加例会,每次到会人数至少为理事会成员人数的1/4。

4、审议校企联盟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5、对会长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咨询和建议。

三、理事会的工作原则1、理事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2、理事会成员任期为1年,允许连任。

3、理事会会议对所有会员开放,但只有理事会成员具有提案、说明、表决的权力。

4、理事会的召开需要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理事提出要求。

5、理事会为校企联盟的最高决策和监督机构,理事会有责任和权利监督各成员单位及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6、理事会对于会长的任免必须有理事会全体成员在场.7、理事会有权在两名以上(含两名)理事认为必要时要求会长,秘书长作述职报告。

8、理事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理事会会议表决投票时,该成员以弃权票处理。

9、每届理事会常规会议共计两次:审议成员名单、审议各成员单位工作计划。

临时会议,只在必要时召开.10、理事会决议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校企联盟全体成员根本利益的情况下,每名会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四、理事会的选举办法1、候选提名:由理事会提名与自荐相结合,经全体理事认定通过后,即被视为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的候选人。

2、表决机制: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3、监督机制:由理事会成员共同监督选举全过程。

基于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的高职就业工作院系三级管理及考核机制探索

基于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的高职就业工作院系三级管理及考核机制探索

基于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的高职就业工作院系三级管理及考核机制探索【摘要】校企共同推行就业三级管理及考核工作,可以有效地提高就业工作管理水平,为学校内涵建设的制度改革和创新工作提供积极借鉴意见。

因此,应依托校企合作平台,完善由校企双方人员共同组成的校、系、专业三级就业工作机构,健全校、系、专业三级就业工作保障制度、就业管理运作制度和就业考核制度。

【关键词】高职就业工作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就业三级管理考核机制我国高职教育既要坚持大力发展,又要努力提高质量,在经历了前期的规模扩张后,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以“转型”促“提升”,开始转入内涵建设,以制度建设尤其是以校企合作为基础的现代职业院校制度建设,是高职院校开展内涵建设的重要环节。

本文依托校企合作平台——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以“人才订单培养”为主要载体,以规章制度的形式明确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校企双方在校企合作制度下通过合作组建“校、系、专业”三级就业工作机构、健全就业工作管理及考核机制,共同对就业工行进行管理及考核,形成“共同规划,共同管理,共同考核,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运作和管理机制。

一、构建基于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的就业院系三级管理及考核机制的意义(一)更符合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现代职业教育离不开行业企业的资源、设备、师资和职业岗位标准,行业企业共同参与职业院校的办学和人才培养过程,才能确保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质量达到职业岗位的工作标准。

建立校企平台,吸纳企业共同参与就业工作,是校企合作共同育人不可或缺的环节。

(二)有力促进学校开展制度改革及创新,从而推进内涵建设高职院校大多数是从独立的中专校或由中专校合并改制建成,原中专学校这种高度集中的内部一级管理体制已无法适应目前学校的管理和发展要求,目前虽有不少高职院校在学校管理模式,特别是院系两级管理体制上进行过探索和改革,但成功的或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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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8 0-03
议事, 理事会 才有可能保障决策 的科 学性 和独立性。 校企合作理事会在财务管理方
面也应保证独立性 。理事会的财务 管理 、
资产运营只对理事会 负责 , 与所 有成员保 持清晰的界 限。当然作 为成员 , 在其 自身
的财务 管理 方面应 反映 理事会 的相 关业 务 。除此之外 , 理事会 的各项业 务管理制
【 中图分类号 】G 【 文献标识码 】 A
关者 , 包括学 生及 其家长 、 教 育主管部 门 、 本地社 区 、 媒体等 。
校企合 作理 事会 制度 的核 心特 征是 高校与行业 、 企 业发展需要的适应性 。即
【 文章编号 】 0 4 5 ( ) 一 9 8 8 9 ( 2 0 1 3 ) 1 1 C 一

员所代表 的利益 团体服务 的平 台。 校企合 作 理事 会是高 校实现 全 面提 高人 才 培养 质量 的有效平 台 , 也是行 业 、 企 业谋求 发 展的智 力支持和人力资源储备 平台 , 同时
它也是 家长和 社 区等 了解 和监督 管理 教

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的内涵及特征
育质量的平 台。所 以, 校企合作理 事会制 度从人 员设置 到议 事制度 都应 充分 保障
指导委员会 向产学研合作 委员会过渡 , 然
后发展成为校企 合作理事会 三个 阶段 。 随
着校企合作组织形式 的变 迁 ,其 内涵 、 特
征和功能也发生 了重 大变化。一般认 为 , 校企 合作理 事会是 我 国当前大 学制 度下 校企合作 的最 高级组织 形式 。然而 , 目前 学界 对校企 合作理 事会 的定义 尚无 统一
费方面实现 了独 立 , 各个成员 才有可 能平 等地表达诉求 , 协商议事 才可能实 现。 三是服务性 。 虽然校企 合作理事会产
生 的动 因多源 于高校 的 内在需 求 和积极 主动性 , 但一 旦其 成立 , 各位 成 员均有 共 享 资源 的意愿和权利 , 它应 该是为多 个成
关键 问题 , 如校 企合作理事会的 法律地位
和功能等。
系方面 。作为为高校 、 企业服务 的咨询服
务机构 , 它不应隶属于理事会 的任何 一个
【 关键词 】 校企合作理事会 带 3 度
特征 校 企合 作 理 事会 地 位
内涵
功 能
成员 , 包括 高校。只有保持 与理事会 成员
的独立性 , 所有成员依照章程进行 管理和
《 国家 中长期教 育改革和发展规 划纲
( 2 0 t 0 — 2 0 2 0年) 》提 出 , “ 探索 建立高 等高
高校能够 主动 满足行业 企业发展 的需要 ,
促进 行业企业 的发展 。 这意味着校企合作 理事会制度具 有以下三方面的特 征 :

校理事会或董事会 , 健全社会支持 和监督 高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探索高等高校与行 业、 企业 密切 合作共 建的模式 , 推进 高等
退 出。 开放性还体现在经费来源和议题方 面。校企合作理事会通 常由会员 出资 、 社
究 等准备不足 , 目前学 界对 校企合作理事
会 的法 律地位 以及如何 发展 等一 系列重 大问题认识不一 。因此 , 研究校企合作理 事会 的一般规律 , 尤 其是厘清其 内涵 和特
征, 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高校与科研 院所 、社会 团体的资源共享 ,
是 开放性。 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 的
度必须保持相对 的独 立性 , 避 免受到理事 会成员制度或规 定的牵制 , 除非章程有相
应规定 。只有在 机构 设置 、 制 度设计 和经
开放性体现在 多个 角度 。首先 , 校企合作 理事会的服务 目标 是开放的。 校企合作理 事会 既要 为学院 全面提 高职业 教育 质量
服务 , 为学生全面发展服务 , 又要 为企 业 、 行业持续发展 服务 , 还要 为构 建和谐社 区 服务 。其 次 , 校企合作理 事会 的人员是 开 放 的。一个开 放的理事会成员应 由高校 、
形成协调合作 的有效 机制 , 提高 服务经济
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目前 , 我 国多个高职 院校纷 纷成立校
的独立 性首先 表现 在机构 的行政 隶 属关
的 内涵 及 特 征 ,指 出其 应 遵 循 的原 则 , 并
进 一 步探 讨校 企合作 理事会 制度 的一 些
理事会 可以定 义为 : 为协商 、 征求 意见 、 讨 论校企合 作事务 ,由高校和企事 业单位 、
行 业协会 等相 关利益 者共 同组成 的 咨询 管理机构 。所谓相关利益者 , 指 的是 受校 企 合作理 事会 决策 和行动影 响 的任何 相
高校为地方经济发展 和社 会发展服务 , 促 进行业 、 企 业参与人才培养 、 专业建设 , 促
纵观我 国职业 院校 校企 合作 组织 的 形式演进过程 , 基本上经历 了从专业 建设
会 捐资 , 而非 高校单一出资 。校企 合作理 事会 的议题 涵盖校 企双方 可 以共 享 的各
种资源 ,既包括传统 的实习就业合作 , 也
企合 作理 事会 , 作 为高校 与企业 、 行 业协
调合作 的机制 。 面对遍 地开 花的校企合作 理事 会 , 由于相应 的理论 、 政 策和 制度研
企业 、 行业协会 、 学生家长代表 、 社 区代表 构成 , 多元化 的成员结构 有助于反 映各 个 团体 的利 益诉 求 , 保 障人 才培养 的社会 需 求 和企业 需求 。同时 , 校企合作理事会 的 制 度设计 应该 允许成 员有 条件地 进入 和
论校企 合作理 事会 制度
口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 学院 廖福英 杨 柳 韦雷豫
【 摘
要】 分析 校企 合作 理事会 制度
议, 也可指经选举或任命 构成或咨询机 构
或拥有一定权利的组织 。 ” 因此 , 校企合作
校 与企 业 、 社会 沟通 的桥梁 , 既与高 校紧 密联 系 , 但 同时又保持相对 的独立性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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