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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救援应急预案范本(3篇)

水上交通救援应急预案范本(3篇)

水上交通救援应急预案范本一、指导思想水上交通事故(险情)发生后,按照“以人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在乡领导小组指挥下,迅速启动水上交通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体系,成立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制定并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方案,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灾害发展,消除险情,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___指挥系统___设在安全稳定办公室,由担任办公室主任,水上交通事故应急___值班电话:.三、水上交通事故及险情应急救援职责分工1、乡水上领导小组___技术专家进行事故(险情)分析,拟定处置对策,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并对抢险救援工作进行指导;负责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2、事故单位或事故(险情)发生地村民委员会:负责___事故的抢险和伤员的救助;负责人员的疏散和现场秩序的维护;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

3、积极进行抢险救助,减轻事故(险情)可能造成的损害;及时上报事故(险情);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4、保护事故现场,积极___人员抢险救助;拟定事故(险情)的初步处置方案。

四、防汛应急机制1、各村(社区)要督促有船村社结合辖区内的渡口实际,勘划好安全警戒水位和停航水位,同时督促船泊管理员加强汛期船泊航行安全的现场监督,达到安全警戒水位时,船泊应减载航行;达到停航水位时,任何船泊都不能冒险航行。

2、建立健全汛期水情通报制度,及时发布水情水位预报,让广大船泊经营者及时掌握水情水位变化。

3、要加强汛期船泊停泊值班制度。

4、每年汛期安全检查中要把渡口、码头系泊设施的检查作为检查的一个重要内容,确保船泊安全度汛。

五、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1、发生重特大事故(险情)后,遇险船舶应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实施自救,并迅速向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村(社区)委员会报告,同时向现场附近的船舶发出救险信号。

2、发生重特大事故(险情)后,事故单位或事故(险情)发生地村(社区)委员会负责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

水上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水上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水上活动安全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加强水上活动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水上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3 工作原则本预案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

2.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设立水上活动安全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领导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单位、救援机构和志愿者组织参加。

2.2 应急职责(1)市政府领导: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部门、单位、救援机构和志愿者组织参与救援。

(2)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水上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3)救援机构:负责现场救援工作,包括人员搜救、伤员救治、事故调查等。

(4)志愿者组织:协助救援机构开展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技术等支持。

3. 应急预案3.1 预防措施(1)加强对水上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定期对水上活动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

(3)加强水上活动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2 应急响应(1)一旦发生水上活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进行救援。

(2)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调救援资源。

(3)救援机构根据事故情况,制定救援方案,组织人员、设备进行救援。

(4)志愿者组织根据救援机构的安排,提供必要的物资、技术等支持。

4. 救援措施4.1 人员搜救(1)立即组织救援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展开搜救工作。

(2)利用搜救设备、器材,进行水面、水下搜寻。

(3)与当地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搜救工作。

4.2 伤员救治(1)救援现场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点,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

水上搜救救援预案模板

水上搜救救援预案模板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提高水上搜救救援能力,确保遇险人员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等。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水上突发事件的搜救救援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1. 指挥机构成立水上搜救指挥部,负责水上搜救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 成员单位(1)公安部门:负责水上搜救救援现场治安秩序维护。

(2)海事部门:负责水上搜救救援现场交通管制和船只调度。

(3)消防部门:负责水上搜救救援现场灭火、救援和伤员救护。

(4)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疫情防控。

(5)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水上交通管制和船舶调度。

(6)气象部门:提供气象信息支持。

(7)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救援。

三、水上搜救救援程序1. 预警与预防(1)密切关注气象、水文等信息,对可能引发水上突发事件的因素进行预警。

(2)加强水上安全宣传,提高群众水上安全意识。

2. 报警与响应(1)遇险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发现水上突发事件时,立即向水上搜救指挥部报警。

(2)水上搜救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3. 搜救与救援(1)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立即展开搜救行动,寻找遇险人员。

(2)对遇险人员实施救援,确保其生命安全。

(3)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及时送往医疗机构救治。

4. 信息发布(1)水上搜救指挥部负责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救援情况。

(2)及时发布救援信息,确保社会公众了解救援进展。

5. 后期处理(1)对救援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对救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水上搜救救援预案。

四、应急保障1. 通信与信息保障(1)确保救援现场通信畅通。

水上作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水上作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水上作业安全,提高水上作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5. 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碰撞、触礁、搁浅、火灾、爆炸、中毒、溺水、设备故障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水上作业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水上作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现场救援小组:负责现场救援工作,包括人员搜救、伤员救治、财产保护等。

(2)警戒隔离小组:负责现场警戒、隔离和交通管制。

(3)信息报送小组:负责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筹备、调配和保障。

五、应急响应程序1. 事件报告:事发单位应立即向水上作业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

2. 启动预案:接到报告后,指挥部应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相关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现场救援:现场救援小组应立即展开救援行动,确保人员安全。

4. 警戒隔离:警戒隔离小组应立即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5. 信息报送:信息报送小组应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6. 后勤保障:后勤保障小组应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和设备。

7. 恢复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六、应急措施1. 人员搜救:立即组织力量进行人员搜救,确保遇险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2. 伤员救治: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并尽快将其送往医院。

3. 财产保护:采取措施保护现场财产,防止损失扩大。

4. 设备抢修:组织专业人员对故障设备进行抢修,确保生产秩序。

5. 环境保护: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

七、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水上作业专项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水上紧急救援预案

水上紧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水上交通安全法》4.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5. 《水上紧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南》6. 相关水上救援设备、人员资质标准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水上紧急救援情况:1. 水上交通事故2. 水上人员遇险3. 水上自然灾害4. 水上污染事故5. 其他水上紧急救援事件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指挥部(1)成立水上紧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上紧急救援工作。

(2)指挥部由政府相关部门、海事局、公安消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

2. 前线指挥部(1)成立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

(2)前线指挥部由救援队伍、海事局、公安消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

3. 各部门职责(1)海事局: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组织协调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救援船只、设备和技术支持。

(2)公安消防:负责火灾扑救、人员搜救、伤员救护等工作。

(3)医疗卫生:负责伤员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

(4)交通运输:负责交通管制、物资保障、水上交通疏导等工作。

(5)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提供相应的技术、设备、人员支持。

四、救援流程1. 报告与接警(1)发现水上紧急救援事件后,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前线指挥部。

2. 救援力量调度(1)根据救援事件性质、规模,调集救援船只、设备、人员。

(2)确定救援船只、设备、人员的出发时间和地点。

3. 救援行动(1)现场救援:根据救援事件性质,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如搜救、灭火、防疫等。

(2)伤员救护: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3)物资保障:确保救援现场物资供应,如食品、药品、帐篷等。

4. 后期处置(1)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

(2)善后处理:对伤亡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五、救援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1)组织专业救援队伍,提高救援人员业务水平。

最新水上救援应急预案3篇

最新水上救援应急预案3篇

最新水上救援应急预案3篇最新水上救援应急预案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有效组织南海辖区水域水上交通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防止水域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佛山市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在南海辖区水域内发生的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的应急救援,适用本预案。

第三条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险情(事故)是指:造成一次性死亡(失踪)3?5人的水上交通事故,或一次性遇险人数为3?10人的险情。

第四条造成一次性死亡(失踪)5人以上,一次性遇险人数10人以上的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应报市政府启动《佛山市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第五条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一)区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二)以海事部门前线指挥为主,各负其责,协同作战;(三)充分准备,快速反应;(四)科学分析,措施果断;(五)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第二章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区政府设立的水上应急救援指挥分中心(以下简称指挥分中心)是本预案的最高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区长担任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全区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的应急救援。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区府办主任(副主任或区长助理)、区安监局局长等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其它指挥工作。

指挥分中心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南海海事处、区交通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局、港航管理局、卫生局、民政局、农业局、财政局、经贸局、劳动保障局和有关镇(街道)的领导组成,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开展工作。

第七条指挥分中心职责(一)统一指挥、领导全区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二)负责启动区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作出救援决策;(三)负责对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第八条指挥分中心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海海事处。

水上应急救援预案百度文库

水上应急救援预案百度文库

一、预案概述水上应急救援预案是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水上安全事故,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水上应急救援能力而制定的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水上交通事故、船舶火灾、溺水、沉船等紧急情况。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水上应急救援指挥部(1)指挥长:负责全面指挥水上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部门、单位协同作战。

(2)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人员调配等工作。

(3)成员: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

2. 救援小组(1)水上救援小组:负责现场搜救、救援人员生命安全保障、物资供应等工作。

(2)医疗救护小组: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转送等工作。

(3)通信联络小组: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信联络、信息收集与报送等工作。

三、应急救援流程1. 紧急情况报告发现水上安全事故后,立即向水上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人员伤亡情况等。

2. 启动应急预案水上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救援小组和相关部门、单位。

3. 救援行动(1)水上救援小组:迅速到达现场,展开搜救行动,确保遇险人员生命安全。

(2)医疗救护小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并根据情况转送医院。

(3)通信联络小组:及时收集、报送救援信息,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 救援结束救援行动结束后,水上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救援情况进行总结,对救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应急物资及装备1. 救援船只:用于水上搜救、人员转移等。

2. 救援设备:救生衣、救生圈、绳索、切割工具等。

3. 医疗救护设备:急救箱、担架、氧气瓶等。

4. 通信设备:对讲机、卫星电话、无线电等。

五、培训与演练1. 定期组织水上应急救援培训,提高救援人员专业技能。

2. 定期开展水上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3. 针对实际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水域救援应急预案方案

水域救援应急预案方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保障水域救援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降低水域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交通安全法》5. 《水域救援规范》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水域救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江河、湖泊、水库、海洋等。

四、事件分级1.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重伤的水域事故。

2.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重伤的水域事故。

3.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重伤的水域事故。

4. 特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重伤的水域事故。

五、救援力量组织1. 成立水域救援指挥部,负责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部、救援行动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等。

3. 救援行动组负责现场救援、搜救、打捞等工作。

4.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转运等工作。

5. 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保障、交通调度、通讯保障等工作。

六、救援行动流程1. 接到救援任务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救援队伍。

2. 救援队伍抵达现场后,立即开展现场勘查,了解事故情况。

3. 根据事故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报指挥部批准。

4. 实施救援行动,确保救援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5. 救援结束后,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

七、救援装备与物资1. 救援艇:适用于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救援。

2. 水上救生器材: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

3. 救援绳索:用于水下搜救、打捞等。

4. 医疗救护设备:急救包、担架、氧气瓶等。

5. 后勤保障物资:食品、水、帐篷等。

八、应急响应1. 一般事故:由事发地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必要时向上级指挥部请求支援。

2. 较大事故:事发地救援队伍进行救援,上级指挥部协调周边救援队伍支援。

3. 重大事故:事发地救援队伍进行救援,上级指挥部启动跨区域救援。

最新水上救援应急预案

最新水上救援应急预案

最新⽔上救援应急预案最新⽔上救援应急预案 在现实⽣活或⼯作学习中,有时会发⽣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损失和危害,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

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以下是⼩编帮⼤家整理的最新⽔上救援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最新⽔上救援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的 积极应对可能发⽣的全市辖区内⽔上(内河)交通事故,⾼效、有序地组织应急救援⼯作,最⼤限度地减少⼈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作原则 统⼀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制定本预案。

1.4适⽤范围 本预案适⽤于本市⾏政区域内所发⽣的⽔上(内河)交通事故。

本预案作为《汉中市⽣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分预案,完全服从总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及职责 汉中市⽔上(内河)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由市交通局局长、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安委会副主任副组长,局企运科、市地⽅海事局有关⼈员为成员。

领导⼩组的主要职责:研究确定全市⽔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作重⼤决策和指导意见;指导全市⽔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作,并检查落实;在发⽣重⼤以上⽔上交通事故时,决定启动市⽔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

汉中市⽔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其⽇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地⽅海事局副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地⽅海事局航政科长兼任。

其机构设在市地⽅海事局。

市⽔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市⽔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的决定,负责全市⽔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和组织协调⼯作;督促、检查本市⽔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教育⼯作;建⽴健全市⽔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应急救援领导⼩组,承担本预案修改和管理⼯作。

水上活动紧急预案

水上活动紧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保障水上活动参与者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水上活动中的安全事故,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举办各类水上活动(如游泳、皮划艇、帆船、游艇、水上乐园等)的组织单位。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指挥部(1)成立水上活动紧急预案指挥部,负责水上活动的总体指挥和应急处置。

(2)指挥部由以下成员组成:- 指挥长:由活动主办单位负责人担任,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 副指挥长:由活动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协助指挥长工作。

- 成员:由活动主办单位、相关部门、志愿者等组成,负责现场救援、物资保障、信息报送等工作。

2. 各工作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行动的组织和实施,包括救援人员、救援设备、救援物资的调度。

(2)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工作,包括伤员救治、药品供应、救护车辆调度等。

(3)物资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的采购、储存、分发等工作。

(4)信息报送组:负责及时收集、整理、上报现场救援情况。

(5)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的饮食、住宿、交通等工作。

(6)宣传报道组:负责现场救援情况的宣传报道,包括媒体沟通、信息发布等。

四、应急处置程序1. 预警阶段(1)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如遇恶劣天气,立即停止水上活动。

(2)对活动区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3)加强对参与者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 应急响应阶段(1)发生水上活动安全事故时,现场救援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行动。

(2)医疗救护组应迅速开展现场救治工作,对伤员进行初步救治。

(3)物资保障组应迅速调配救援物资,确保救援行动顺利进行。

(4)信息报送组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3. 救援行动阶段(1)现场救援组根据事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

(2)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3)物资保障组确保救援物资充足,满足救援需求。

4. 后期处置阶段(1)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在海洋事故发生时,海上搜救是至关重要的一项任务。

为了保证搜救行动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包括组织机构、行动流程、应对策略等。

一、组织机构1.指挥部海上搜救行动的指挥部是应急预案执行的核心,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各方力量,包括海事部门、救援机构、船舶、航空力量等。

指挥部应设立突发事件指挥中心,配备专业人员,以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2.救援机构救援机构是执行海上搜救任务的主要力量,包括救援船只、飞机、潜水员等。

救援机构需要具备先进的设备和专业的人员,能够在复杂的海上环境中进行搜救行动。

二、行动流程1.报警与响应海上事故发生后,首先需要有人向指挥部报警。

报警者应提供准确的事故信息,包括事发位置、事故类型、受困人员等。

指挥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前往搜救地点。

2.信息收集与分析指挥部应及时收集各方提供的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

通过调查了解事故原因、事发区域的气象海况等,为救援行动提供科学依据。

3.资源调配与协调根据分析结果,指挥部需要合理调配救援资源,包括船只、飞机、航空器材等。

同时,指挥部还需要与各救援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协调它们的行动,确保救援行动的协作性。

4.搜救行动救援机构按照指挥部的指示,展开具体的搜救行动。

船只、飞机等应按照搜救计划进行搜索,并及时进行报告。

同时,救援人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确保受困人员的安全。

三、应对策略1.搜救技术海上搜救需要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搜救的效率和准确性。

比如,可以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声纳探测技术等,对事故现场进行全面监测和探测,以提供准确的信息支持。

2.应急演练为了确保搜救行动的顺利进行,各救援机构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演练内容包括模拟各类事故,检验救援设备的运行状况,提高救援人员的应对能力,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3.国际合作海上搜救是一项国际性的任务,各国之间需要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

水上水下作业应急救援预案

水上水下作业应急救援预案

水上水下作业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水上水下作业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参照国内外应急救援成功经验,制定而成。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范围内从事水上水下作业的所有单位和人员,包括船舶修造、水上工程、海洋开发、水下作业等。

1.4 事件分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水上水下作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立水上水下作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等岗位。

2.2 应急救援职责(1)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全面指挥,决定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协调各方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现场的指挥协调。

(3)成员: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具体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收集、应急物资准备、救援队伍调度、善后处理等。

3.1 信息收集与报告建立健全事故监测预警系统,实时掌握水上水下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

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发生时,立即报告指挥部。

3.2 应急救援队伍调度根据事故等级和需要,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水上救援队伍、消防队伍、医疗救护队伍等。

3.3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指挥。

3.4 救援措施(1)立即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根据事故特点,采取相应的灭火、排水、关停泄漏源等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3)对受伤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救治,并送往医院治疗。

(4)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防止事故扩大和对环境的影响。

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上搜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水上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碰撞、火灾、爆炸、沉船、人员落水、溢油、触礁、搁浅等事故。

三、组织机构(一)成立水上搜救指挥部1. 指挥部组成:由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水上搜救专家组成。

2. 指挥部职责:负责水上搜救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

(二)成立水上搜救现场指挥部1. 现场指挥部组成:由水上搜救指挥部派出的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

2. 现场指挥部职责:负责现场水上搜救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指挥。

四、应急响应(一)预警信息1. 水上搜救指挥部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警。

2. 各相关部门根据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二)应急响应等级1. 一级响应:水上突发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严重污染。

2. 二级响应:水上突发事件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

3. 三级响应:水上突发事件造成一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

(三)应急响应措施1. 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水上搜救工作。

2. 搜救力量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救援船舶: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搜救、物资转移等任务。

(2)救援队伍:组织潜水、医疗、消防等专业队伍,开展救援行动。

(3)空中救援:协调直升机等空中救援力量,开展空中搜救。

(4)应急处置:对溢油、污染等事故进行应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四)信息发布1. 水上搜救指挥部及时发布搜救进展、伤亡情况等信息。

2. 相关部门协助指挥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五、恢复重建(一)善后处理1. 水上搜救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2. 对遇难者家属进行安抚,协助处理遇难者善后事宜。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迅速、有效地应对海上突发事件,保障海上人命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地区管辖海域内发生的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在海上搜救工作中,始终把保障人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海上搜救工作。

3、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提高海上搜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加强海上安全监管,做好预防工作,同时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组织机构成立海上搜救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本地区海上搜救应急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专家组、现场指挥组等工作机构。

(二)职责分工1、指挥部职责负责制定和修订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和指挥海上搜救应急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发布有关海上搜救应急工作的命令、指示和信息。

2、办公室职责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收集、分析和报告海上突发事件信息;组织协调应急救援资源;起草有关文件和会议纪要等。

3、专家组职责为海上搜救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参与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对海上搜救应急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4、现场指挥组职责负责现场搜救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制定现场搜救方案;组织实施搜救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三、预防与预警(一)预防措施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监管,督促船舶和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海上气象、海况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开展海上搜救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国家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和多边海上搜寻救助协定。

1.2 工作原则(1)政府领导,社会参与,依法规范。

政府对海上搜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与时有效地组织社会资源,实施应急反应行动的组织、协调、指挥。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在国务院领导下,实施分级管理,根据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区域、性质、等级与实施救助所需投入的力量,由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地海上搜救机构实施应急指挥,组织、协调各方应急力量,提高应急反应行动的与时性和有效性。

(3)防应结合,资源共享,团结协作。

认真做好预防预警工作,广泛调动各方资源,充分发挥参与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与时对海上遇险人员进行救助,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4)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高效。

充分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快速高效地救助人命。

1.3 编制依据(1)国内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我国加入或缔结的国际公约、协定。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管辖水域和承担的海上搜救责任区内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

发生在我国管辖水域和搜救责任区外,涉与中国籍船舶、船员遇险或可能对我国造成重大影响或危害的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同样适用本预案。

2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国家海上搜救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运行管理机构、咨询机构、应急指挥机构、现场指挥、应急救助力量等组成。

2.1 应急领导机构建立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议定海上搜救重要事宜,指导全国海上搜救应急反应工作。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负责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水上应急救援预案大纲

水上应急救援预案大纲

水上应急救援预案大纲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水上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水上交通的安全与畅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内河、沿海及海上水域的水上应急救援工作。

1.4 事件分级(1)特别重大事件(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2)重大事件(II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3)较大事件(III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1)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整个应急救援工作。

(2)救援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3)专业救援小组:负责实施特定类型的救援任务,如搜救、医疗、消防等。

2.2 职责分配(1)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确定救援级别、制定救援计划、协调各方力量等。

(2)救援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救援计划、指挥现场救援行动、协调各方力量等。

(3)专业救援小组:负责实施救援任务,确保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三、应急救援流程3.1 信息收集与报告(1)各级应急救援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确保及时掌握水上突发事件信息。

(2)发现水上突发事件的信息应及时报告上级应急救援部门,并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事件情况。

3.2 预警与启动(1)根据水上突发事件的特点和预警信息,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决定是否发布预警,并确定预警级别。

(2)预警发布后,各级应急救援部门应按照预案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水上项目应急救援预案

水上项目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确保水上项目安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上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上项目施工、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碰撞、触礁、搁浅、火灾、人员落水、设备故障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 负责水上项目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 成员包括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2. 应急救援小组- 负责具体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

- 分为以下几个小组:- 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行动,包括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等。

- 技术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设备、物资的保障。

- 通讯联络组:负责现场与上级指挥部的通讯联络。

- 交通保障组: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散工作。

-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现场救治和转运。

三、应急救援措施1. 人员落水-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进行搜救。

- 使用救生设备,如救生圈、救生衣、救生艇等。

- 如遇恶劣天气,可利用无人机进行空中搜救。

2. 船舶碰撞、触礁、搁浅-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进行现场处置。

- 对受损船舶进行固定,防止事故扩大。

- 对受困人员进行救援,并确保其安全。

3. 火灾-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消防队伍进行灭火。

- 疏散周边人员,确保安全。

- 对火源进行隔离,防止火势蔓延。

4. 设备故障-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抢修。

- 确保现场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四、应急响应程序1. 信息报告- 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 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2. 启动预案- 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 各应急救援小组迅速到位,开展救援工作。

3. 应急处置- 各应急救援小组按照预案要求,开展救援行动。

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碰撞、火灾、爆炸、溢油、沉船、人员落水等。

三、组织指挥体系1.成立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指挥部组成:(1)指挥长:由当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2)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3)成员:海事、交通、公安、消防、卫生、环保、气象、通信等部门负责人。

3.指挥部职责:(1)组织、指挥、协调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四、应急处置措施1.信息报告(1)事发单位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原因、损失等。

(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人民政府。

2.应急处置(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救援力量,迅速开展搜救、救助、灭火、污染控制等工作。

(3)确保遇险人员生命安全,及时转移伤员。

(4)做好现场警戒,维护交通秩序。

3.善后处理(1)调查事故原因,查明责任。

(2)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3)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赔偿、补偿等。

五、应急保障1.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消防器材等。

2.技术保障:加强水上安全应急技术研发,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通信保障: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为应急处置提供有力支持。

4.培训演练:定期开展水上安全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六、附则1.本预案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各级各部门应按照本预案要求,切实做好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水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

通过预防为主、快速反应、高效运转的原则,提高水上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水上公共卫生监测和预警,做好预防工作,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的风险。

(2)建立健全水上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3)加强水上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2)成立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指挥水上公共卫生应急工作。

(3)建立健全水上公共卫生应急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优化应急流程,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处置效率。

(3)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信息传递和指挥调度的效率。

三、组织管理1、成立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上公共卫生应急工作。

2、设立水上公共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3、成立水上公共卫生应急专家组,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4、明确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职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工作格局。

5、建立水上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加强应急培训,提高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6、建立健全水上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

7、加强与上级部门、相邻地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区域应急联动机制。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建立健全水上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水质监测、船舶卫生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确保各项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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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我省水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船舶和人员,控制水上突发事件扩展,最大程度地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工作原则
(1)政府领导、统一指挥、社会参与。

(2)分级管理、依法规范、属地为主。

(3)防应结合、资源共享、以人为本。

(4)团结协作、科学决策、反应高效。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和《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 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黑龙江省通航水域内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中俄界河、界湖水域内船舶和人员发生的重大险情可参照本预案进行应急救助。

1.4.2 参与水上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组织机构
2.1.1黑龙江省水上搜救中心(以下简称搜救中心)是黑龙江省政府主管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机构。

搜救中心业务上受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指导。

省水上搜救中心主任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常务副主任黑龙江海事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省交通厅厅长担任。

黑龙江省水上搜救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黑龙江海事局,负责省水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值班xxxxx0451-88912331 0451-12395
省水上搜救中心以下成员单位组成:黑龙江海事局、黑龙江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省交通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委员会、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信息产业厅、省环保局、省旅游局、省气象局、省外办。

2.1.2各市(行署)成立水上搜救分中心,分中心的指挥地方政府主管领导担任,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当地有黑龙江海事局分支机构的,办公室设在当地分支海事机构,没有分支海事机构的,办公室的设置当地政府指定。

2.2组织机构的职责
2.2.1省水上搜救中心职责:
(1)统一部署、组织指挥和协调全省水上险情应急行动,指导各搜救分中心的水上险情应急行动。

(2)审议或制定重特大水上险情的应急行动方案。

(3)协调在黑龙江省范围内的各种力量参加水上险情应急行动。

(4)保持与遇险船舶、现场应急力量及各有关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险情动态。

(5)负责将险情通报给受影响的沿江地级以上市、县政府和各有关单位。

(6)负责向上级单位和领导汇报险情。

(7)负责统一发布重特大险情及涉外险情的新闻报道。

(8)组织实施水上险情应急演习。

(9)负责建立水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

2.2.2省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责:
(1)负责搜救值班,作好水上突发事件的预警工作;
(2)组织、指挥、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置水上突发事件;
(3)负责水上突发事件信息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4)组织新闻发布;
(5)其他日常工作;
2.2.3省水上搜救中心各成员单位职责:
(1)黑龙江海事局根据省水上搜救中心要求,派出力量参与水上险情的应急行动,负责水上险情、事故信息收集并向上级报告;负责发布有关水上险情应急行动的航行通警告;负责查找、提供有关船舶详细资料。

(2)黑龙江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民用航空器参与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为航空器参加救助提供便利,提供应急航空运输保障以及航空器在水上遇险的相关信息和有关搜救技术支持,参与航空器在水上遇险搜救的指挥和协调。

(3)省军区、省武警总队根据省水上搜救中心要求,按照部队兵力调动批准权限规定,出动所属部队力量参加水上险情应急行动。

(4)省交通厅负责组织实施用于水上险情应急反应行动的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根据水上搜救中心的要求,组织交通系统力量参与水上人命和财产救助。

(5)省安全监管局受省政府的委托,在职责范围内,参加组织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及结案工作;组织协调水上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省农业委员会负责组织渔船参与水上搜救活动,渔船出现水上突发事件险情,要及时向省水上搜救中心报告。

(7)省公安厅负责组织公安系统力量参加水上险情应急行动,维护水上应急救援现场治安秩序和陆上交通管制;组织消防力量对船舶失火、爆炸事故的救助。

(8)省民政厅根据本部门的职能,按照省水上搜救中心要求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9)省财政厅提供资金支持,确保水上险情应急行动有效进行。

(10)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医疗系统力量参加水上险情应急行动,实施应急救助现场急重伤病员的现场急救,协助安排医院接收水上遇险病人。

(11)省信息产业厅负责提供水上应急行动所需的有关通信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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