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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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问题(一)
摘要:我国商业银行“存差”规模过大,导致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问题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历史数据表明,我国商业银行当前流动性严重过剩,流动性过剩形成的原因较为复杂,其原因不仅有宏观经济环境层面的因素,还有微观层面的因素,最后从汇率制度改革、宏观金融环境的改善、商业银行业务改进等方面提出了克服流动性过剩的几点政策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存差;非利息收入;汇率
一、引言
近十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存差”逐年放大,存差即指存款额大于贷款额的差额,从1995年起,我国经济中开始出现存差这一经济现象,当年存差为0.33万亿元,而1999—2003年,银行体系存差分别为1.50,2.44,3.13,3.96,4.91万亿元,存差波动上升,进而从2004—2005年,银行体系存差分别为6.32万亿元、9.25万亿元,2006年10月末存差已突破10.81万亿元,显然,近三年存差增速、增幅显著上扬。尽管中国人民银行将超额存款准备金率由1.62%调到0.99%,2006年三次上调法定准备金率,由7.5%调升到9%,但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仍居高不下,如2006年9月末,商业银行在央行的超额储备高达8200亿元以上。这表明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流动性过剩问题,对这一点学术界有目共睹。流动性过剩不仅会降低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增加商业银行的运营风险,也影响到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货币政策传导效果,因而对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问题的考察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的界定
流动性最初的含义是指商业银行能够在不遭受损失的前提下,在满足存款人提存及支付需要的情况下,对资产进行变现的能力;根据《经济和商业辞典》,流动性过剩是指银行自愿或被迫持有的“流动性”超过健全的银行业准则所要求的通常水平;从银行的角度看,流动性过剩实质是指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没有充分利用。当前我国金融体制中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因而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渠道非常有限,除了用作贷款之外,只能用于同业间货币市场交易或以超额储备形式存于人民银行,获取低额收益,从而可以使用同业间货币市场交易额和超额储备金来判定商业银行出现的流动性过剩。
三、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出现流动性过剩之因
流动性过剩问题是一个宏观金融现象,如果只从单个银行的角度观察或分析这一现象,难免会得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只有从商业银行存在的宏观环境层面,并结合商业银行自身微观层面的因素综合分析流动过剩问题,才能揭示其产生的独特机制。
(一)汇率制度因素
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但事实上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来维持汇率的稳定,为了维持汇率的稳定,规避国际“热钱”大规模投机冲击,央行不得不对资本项目进行管制。而现实中的结售汇制使资本流动呈现单向自由化,即外汇储备的激增是以人民币等值投放为代价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双顺差”会导致我国外汇储备、外汇占款的不断攀高,这是推动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的主要因素。我国的外汇储备从2000年底的1656亿美元增加到2004年底的6099亿美元,通过外汇占款投放的基础货币相应的由1.4亿元上升到5.2亿元,截止到2006年6月底,我国外汇储备高达9146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一,由此投向的人民币总量超过7万亿元。为保持汇率稳定,央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这就会使商业银行沦为基础货币的吸收器,大量的社会资金流入银行系统,商业银行出现流动性过剩也就不足为奇。
(二)我国金融业经营体制的因素
在混业经营体制下,银行作为追求盈利性的行为主体,要不断按照市场价格机制原则来调整资产结构;贷款是一项高风险资产,具有收益高、风险大的特征,对商业银行来说发放多大比例的贷款完全由市场需求决定,存差规模大并不能简单说明商业银行流动性会出现过剩,银行可以
把更多超额储备投入到股票、债券、期货等资本市场上进行投资。因而在混业经营体制下,根据存差规模来判定流动性过剩是不科学的。
然而,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商业银行资产运用渠道有限,其资产主要用来发放贷款,其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源于利息差收益,在除贷款以外的资产收益远低于贷款收益情况下,商业银行必然会出现流动性过剩问题。
(三)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和股份制改造来分析其成因
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主要由人民银行决定,缺乏经营决策的主动权,具有较强的行政职能,其流动性和支付能力由人民银行的贷款来维持。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中国加入WTO,特别是新《巴塞尔协议》推行后,银行的经营管理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加强对风险控制,最简单的一个办法就是减少贷款的发放,从而加剧了流动性过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