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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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出厂证明、质量鉴定、复验单及实验报告

3.4设计变更通知、工程更改洽商单等

3.5施工定位﹙水准点、导线点、基准点、控制点等﹚测量、复核记录

3.6施工放样记录及有关材料

3.7地质勘探和土岩实验报告

3.8基础处理、基础工程施工、桩基工程、地基验槽记录

3.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10工程质量检查、自评材料

3.11施工技术总结、施工预、决算

3.12各阶段检查、验收报告和结论及相关文件材料

3.13竣工图

3.14反映工程建设原貌及建设过程中重要阶段或事件的声像材料

3.15施工大事记

3.16施工记录及施工日记

4、监理文件材料

4.1监理合同协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细则及批复文件

4.2设备材料审核文件

4.3开﹙停、复、返﹚工令,许可证等

4.4监理通知,协调会审纪要,监理工程师指令、指示等

4.5工程材料监理检查、复检、实验记录、报告

4.6监理日志,监理周﹙月、季、年﹚报、备忘录

4.7各项控制、测量成果及复核文件

4.8质量检测、抽检记录

4.9变更价格审核、支付审批文件

4.10单元工程检查及开工﹙开仓﹚签证,工程分部分项质量认证、

4.11工程投资计划、完成报表

4.18监理会议纪要

4.19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

4.20其他有关材料

5、财务管理文件

5.1财务计划。投资、执行及统计文件

5.2工程概算、预算、决算、审计文件及标底、合同价等说明材料

5.3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清册

6、竣工验收文件材料

6.1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及批复

6.2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6.3工程设计总结报告

6.4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6.5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6.6工程地质报告

6.7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质量检测报告

6.8声像材料

6.9工程审计文件,材料、决算报告

6.10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及验收委员会签字表

6.11竣工验收会议记录及其他重要材料

关于切实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

附送:

关于创建“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的报告

关于创建“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的报告

自治区创争活动领导小组:

近年来,公安厅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方式方法,引导广大民警形成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实现我区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坚强思想保证。现将开展创建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建设学习型组织的制度。公安厅积极总结历年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活动的经验,编制《公安厅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公安厅开展“机关党的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公安厅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厅机关组织开展读书学习活动的安排意见》等,进一步明确创建活动的内容、目标、责任、考核,推进“创争”活动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健

全党组织集体学习制度,领导班子定期务虚,保证集体学习的次数,提高学习质量。健全党员个人自学制度,制订学习计划和目标,强化党员民警的日常学习,激发自学的动力。健全学习考核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建立学习考核、学习交流、学习通报等理论学习机制,推动各党支部(党总支)组织本部门党员民警职工进行专题学习。

(二)完善建设学习型组织的方法。按照“党的建设年”和“创争”活动的各项要求,公安厅机关把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作为带动各党支部集中学习和广大党员民警职工个人自学的有效载体。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要求和中心任务,厅党委理论中心组每年不定期组织12次集中学习。加强和改进专题调研活动,各级党组织结合各警种的实际,在实践中加强学习,不断扩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度。积极探索富有时代特点的新方式,采取多种形式抓学习,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党员、学习型干部创建活动,促进全年的学习,以学习的效果推动本部门的发展,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推动事关群众利益问题的解决,推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管理工作。

(三)探索建设学习型组织的途径。公安厅机关认真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运用学习讲坛、读书会、运动会、有奖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活动、技能比赛、参观考察等广大党员民警喜闻乐见的手段,特别是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开展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契机,不断丰富完善学习型组织建设工作抓手。围绕“五一”、“七一”等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组织开展党的历史、新中国历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促

进民族团结和军民团结等方面的专题学习教育,增强民族认同感。把建设活动与创建“党建示范点”、“功能型党小组”、“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号”以及开展“爱岗敬业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内容。同时以生动有益的文体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推动警营文化的发展,营造和谐的公安工作环境。

(五)拓展建设学习型组织的平台。一是搭建培训平台,充分发挥区直机关党校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作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新任党支部书记培训,举办新任处级廉洁从政学习班。二是搭建学习平台,充分运用公安厅机关“周末讲坛”,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加强学习交流,开阔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厅机关“读书月”活动,落实党员民警“三个一”学习要求。三是搭建竞赛平台。围绕提高工作能力和岗位技能,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知识型干部的岗位技能竞赛、巾帼岗位标兵等活动。四是搭建信息平台。不断完善“机关党建”、“文明机关”、“公安博客”园地,充分发挥现代网络信息载体的功能,畅通信息渠道。四是搭建交流平台,深入开展“普通党员讲党课”活动,加强党员民警之间的学习交流,增进情感沟通,强化学习效果。五是搭建共建平台,与银川金凤区五里水乡等社区结对子,开展共建活动,向人民群众学习。

(六)强化建设学习型组织的督导。公安厅机关党员占全厅民警职工总数的98%。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民警的特点,把学习的普遍性要求与特殊需要相结合,分别提出相应的任务和要求。经常了解各级党组织的学习情况,根据不同特点和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把各警种开展“创争”活动情况纳入公安厅机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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