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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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规划
1.福州应充分利用优越的地理位置,独特的自然环境和有利的自然条件,建设成为依江傍海的山水园林城市,改善和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旧城改建和新区开发中,应合理调控城市开发强度,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确定并扩大城市绿地面积,形成以自然山水为骨架,大片林地、农田为基础,园林绿地为重点,多样化的园林绿地系统为依托的城市生态环境。
2.采用“圈、环、带”,“点、线、面”相结合的方法,建成“内外渗透、纵横交错、重点突出、全面覆盖、接近市民、造福万代”的网络式园林绿地系统和生态环境体系。规划期末,人均公共绿地大于9平方米,城市绿地率大于35%,城市绿化覆盖率在40%以上。
3.福州“众山环抱,闽江穿越”,具有良好的自然条件。鼓山、鼓岭、恩顶、北峰、旗山、五虎山等环城众山应实行封山育林,面向城市一重山的森林覆盖率要达到85%以上;乌龙江和闽江的两岸各形成宽度50-100米的生态林带,构成城市生态圈。
4.市区、中心城及城市各组团均应利用自然山水条件建设外围生态环,中心城四周环城市生态环基本绿化宽度控制为50~500米。各外围组团生态环基本绿化宽度控制为50米。
中心城要利用金鸡山、金牛山、光明港以及入城道路、铁路等的绿化走廊,使生态圈和生态环的绿化空间楔入城内,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5.中心城内主要内河两岸、二环路和三环路两侧都要形成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在历史文化名城的精华地区,即“三山两塔一湖”的周边形成“绿链”,共同构成中心城绿地系统的基本网络。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严格按旧城不小于25%、新区不小于30%的规定控制。住宅区建设中,人均公共绿地,旧城不低于1.0平方米,新区不低于1.5平方米。这些绿地构成绿地系统的基础。中心城绿地面积将达2280公顷,居住区公共绿地170公顷。
6.规划扩建市级公园12个,新建市级公园9个,新建区级公园34个,扩建区级公园8个,公园面积达1899公顷,其中,中心城1618公顷。规划新建江滨、仓山、鼓山、金山等四个广场;新扩建晋安河、白马河、光明港、苍霞洲四处滨河绿带,总面积150公顷。
在城市外围生态圈中规划建设鼓山、青芝山、闽江口和北郊四处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2700公顷。
在不适合建成公园的滩地、山地建设17片风景林,面积950公顷。沿铁路、公路、环路建设7条防护林带,总面积373公顷。在城市东北部和南部规划园林生产基地270公顷。
7.城市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是通过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的调整、园林绿地系统的建设以及对污染源的综合整治,把福州建设成为清洁、优美、舒适、安静、生态环境良好的现代化城市。到2000年,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以基本控制,所有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空气、地面水和声学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郊区宜林荒山全面封山育林,城区普遍绿化,环境得以初步改善。
2010年,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环境得以进一步改善。
8. 空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为一类和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与二类区之间设置缓冲带,宽度不小于 300 米。一类区和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分别执行GB3095-1996一级和二级标准;缓冲带环境空气质量原则上执行一级标准,非总量控制项目,在保证一类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前提下,允许执行二级标准。一类区为三个郊区风景区。加强对汽车排气污染的控制,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和污染少的新型汽车燃料。
水环境功能区划为三类。一类为水源保护区,包括闽江、乌龙江的城市自来水水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Ⅰ类标准或Ⅱ类标准;二类为娱乐用水区,即西湖水域,执行Ⅲ类标准;三类为一般景观水域,指市区内河,执行Ⅳ类标准。闽江市区段除水源保护区外的水域执行Ⅲ类标准。
声学环境功能区划分成4级标准适用区。居住区、风景区为1级标准适用区,居住-工业混合区为2级标准适用区,工业集中区为3级标准适用区,交通干线为4级标准适用区。
2010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90%,工业和医疗主要有害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9.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社会、环境建设要“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的方针,大力开展废物资源化的研究,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积极开展污染物的集中处理和控制。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坚持“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因地制宜、清洁环境”的原则。
(1)继续扩大管道石油液化气的供应范围,2010年气化率达至95%以上。
(2)在市区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逐步建设污水管道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等级为二级,达标后排入闽江。
(3)建立甘蔗-洪山桥、苍霞洲-前横大桥、快安-马尾老港区、长柄-长门、以及市区乌龙江段五个水源保护区。严格执行水源保护区的有关规定,整治江河环境。
(4)建设大腹山和新西河引水冲污工程,综合治理市区43条内河。保护地下水和温泉,开展温泉有效补给办法的研究并执行相应措施。
(5)集中布置工业,合理调整交通设施布局,加强车辆管理,以减少工业和交通的噪声。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2010年要达到80%。
(6)预测生活垃圾总量2010年将达到2099吨/日,要建立有效、快速的收运系统,进行100%的无害化处理。工业及医疗的废弃物,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建立城市垃圾收运体系,在红庙岭、长安和琅岐建设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城市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