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国际投资法
国际投资法第二章
(一)征收险
(二)战乱险
(三)禁兑险
(四)其他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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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险
征收是指剥夺投资者在某一项目中的 基本权利或财政利益的政府行为,实践中 表现为国有化、没收、征用或蚕食式征收。 征收风险是指因东道国政府当局的征收行 为给投资者直接造成的损失的风险。由于 东道国的合法管理或征税行为导致的投保 人的损失和由于投保人的违法不当行为造 成的自己损失,不属征收险的风险范围。 征收险的构成要件包括:
1.营业中断险(美) 由于发生禁兑事故、征 收事故或战乱事故,致使投资人投保的某项营业暂 时中断,从而遭到损失时,应由保险人予以赔偿。
2.迟延支付险(法、德) 投资者因投资所产 生的到期债权因停止支付或延迟支付的原因无法实 现,均属此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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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违约险(日) 涵盖因东道国政府违反投资 契约导致的下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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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格投资者
各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都要求投保的投资 者和本国有相当密切的关系。
1.自然人
(1)国籍
(2)住所
2.公司、合伙或其他组织
(1)国籍
(2)控股:
(3)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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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格投资
对适格的投资的要求包括投资时间、 投资形式、投资领域、投资效益四个方面。 1.投资时间 2.投资形式 3.投资领域 4.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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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领域
对投资领域的要求各国的规定不尽 相同。但一般均将投资领域与本国对海 外投资的鼓励与限制性政策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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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效益
投资效益是指一项海外投资所产生的政治、 社会、经济各方面的效益,既包括本国的效 益也包括东道国的效益。
第二章 国际投资法主体PPT
• 我国企业法律形态:所有制形态与责任形态并存 的“双轨制”
• 所有制的分类:为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集体企业、私营企业、 “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 企业) 股份合作制、联营 个体工商户
–一法人具有东道国国籍,如法人为外国人所控制, 只要双方同意,从公约目的出发,可以视为另一 缔约国国民。
• 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
–另一国(外国)法人(设立或控制标准)
• 指据该国法律设立或以其他方式组成、在该国或任何 其他外国境内从事实质性业务活动的法人;或
• 在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的情况下,该法人由该国的 自然人拥有或控制,或由前述法人所有或控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外商投资 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项所称其他投资者,包括中 国的自然人在内。
• 二、关于外国自然人能力的确认
• 各国法律主要是以属人法作为确认自然人一般权 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准据法
• 大陆法系各国一般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 而英、美普通法各国则以住所地法作属人法
• 1930年的“关于国籍法冲突的若干问题的 公约”
• 一是平等原则 • 二是有效国籍原则
第二节 法人
• 法人juridical person
• 根据适用法律正当设立或以其他方式组成的法律实体 • 包括公司、信托、合伙、合营、独资或联合体 • corporation, trust, partnership, joint venture, sole
• 组织形式的分类:公司、合伙、独资企业
国际投资法1第一二三章
国际投资的历史发展
?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间接投资为主 ?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直接投资为主 ? 80年代以后,新的变化:
1、直接投资幅度大提高; 2、流入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上升; 3、发展中国家也开展海外直接投资; 4、亚洲、美洲成为国际投资热点。
国际投资的作用
? 对资本输入国来说,国际投资兼有积极 性(促进经济发展)和消极性(掠夺资 源、占领市场)。
与体系 ? 四、国际投资法的基本原则 ? 五、国际投资法的作用
一、国际投资概述
(一)国际投资的概念与类型 (二)国际投资的历史发展 (三)国际投资的作用
国际投资的概念与种类
? 国际投资是国际间资金流动的一种重要形 式,是投资者为获得一定经济效益而将其 资本投入国外的一种经济活动。
? 国际投资可按不同的标准予以分类: 1、政府投资和国际私人投资; 2、长期 投资和短期投资; 3、直接投资和间接投 资;4、海外投资和外国投资。 国际私人直接投资是主流。直接投资是指 伴有企业经营管理权和控制权的投资,投 资者在海外直接经营企业,并对企业的经 营管理有较大的控制权。
发展中国家要求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国 家主权的体现;有关国际条约明确规定。
(二)平等互利原则
法律地位的平等、权利义务的平等:兼顾 双方利益;适用于国家间关系,也适用于 不同国家的投资者间以及国家与外国投资 者间的关系。
五、国际投资法的作用
(一)保护国际投资 国际投资风险需要法律保障其 安全
(二)鼓励国际投资 税收优惠等法律规定
(三)管理或管制国际投资 避免国际投资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二章 国际投资法主体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跨国公司 四、国家与国际组织
一、自然人
(一)作为国际投资法主体的自然 人的法律能力
国际投资学第二章国际投资理论课本精炼知识点含课后习题答案
第二章国际投资理论第一节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一、西方主流投资理论(一)垄断优势论:市场不完全性是企业获得垄断优势的根源,垄断优势是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
市场不完全: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偏离完全竞争的一种市场结构。
市场的不完全包括:1.产品市场不完全2..要素市场不完全3.规模经济和外部经济的市场不完全4.政策引致的市场不完全。
跨国公司具有的垄断优势:1.信誉与商标优势2.资金优势3.技术优势4.规模经济优势(内部和外部)5.信息与管理优势。
跨国公司的垄断优势主要来源于其对知识资产的控制。
垄断优势认为不完全市场竞争是导致国际直接投资的根本原因。
(二)产品生命周期论:产品在市场销售中的兴与衰。
(三)内部化理论:把外部市场建立在公司内部的过程。
(纵向一体化,目的在于以内部市场取代原来的外部市场,从而降低外部市场交易成本并取得市场内部化的额外收益。
)(1)内部化理论的基本假设:1.经营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2.企业可能以内部市场取代外部市场3.内部化跨越了国界就产生了国际直接投资。
(2)市场内部化的影响因素:1.产业因素(最重要)2.国家因素 3.地区因素4.企业因素(最重要)(3)市场内部化的收益:来源于消除外部市场不完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包括1.统一协调相互依赖的企业各项业务,消除“时滞”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2.制定有效的差别价格和转移价格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3.消除国际市场不完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4.防止技术优势扩散和丧失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市场内部化的成本:1.资源成本(企业可能在低于最优化经济规模的水平上从事生产,造成资源浪费)2.通信联络成本3.国家风险成本4.管理成本当市场内部化的收益大于大于外部市场交易成本和为实现内部化而付出的成本时,跨国企业才会进行市场内部化,当企业的内部化行为超越国界时,就产生对外直接投资。
(四)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决定跨国公司行为和对外直接投资的最基本因素有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即“三优势范式”。
国际投资法之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投资法制
10、低头要有勇气,抬头要有低气。22:37:2922:37: 2922:376/20/ 2021 10:37:29 PM
11、人总是珍惜为得到。21.6.2022:37:2922: 37Jun-2120-Jun-21
12、人乱于心,不宽余请。22:37:2922:37:2922:37Sunday, June 20, 2021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 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法律。它们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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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国投资法的保护
(一)外国有关法律的规定 (二)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 ★ (三)外国投资法保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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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国有关法律的规定
1.关于征收或国有化及其补偿的规定 2.关于投资原本和利润兑汇的规定 3.关于外国投资者待遇的规定 4.关于稳定性(stability)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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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征收或国有化及其补偿 的规定
征收或国有化及其补偿是保护国际投资 问题的核心。
关于征收和国有化的问题,多数发展中 国家规定:除非为了公共利益,不得征收或 国有化外国投资;征收或国有化必须依据法 定程序,并给与公平合理的补偿。
观点一:取决于该法的持久性和强制 性,而此种持久性是没有保障的。
观点二:外资法的承诺创设了东道国 和外国投资者之间明确的法律关系,可 以期待“有约必守”原则能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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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项保护
发展中国家政府除在宪法和外国投资法之外, 还针对特定的外国投资项目,颁布法令或同有关外 国投资者签订协议、合同,实行专项保护。专项保 护是东道国对外国投资者的最直接、具体的保护, 其具体方式有特许协议、核准文件和保证合同。
国际金融法2第二章国际直接投资
• 一般情况 •美国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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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或50%以上的股份
•掌握了25%或25%以上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
•联邦政府
•企业表决权股份 达到 25%
•商务部/国会
•10%股份 •足以控制企业
•通商产业省
•出资比例占25%以 上
国际金融法2第二章国际直接投资
•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
•巩固和占领国际生产要素市场 •巩固和占领国际商品和服务市场
•1966.5 发表《产品周期中的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
(1)需要建立一种动态理论系统地解释企业在出口、国外子公
司生产和许可证贸易之间的选择。
(2)跨国公司在新产品出口、许可证贸易或海外生产进行抉择
时,是将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与生产区位联系起来。
(见表)
(3)结论: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过程,是以技术垄断优势为基
•Wholly-owned Subsidiary
•国际合资企业 • Joint Ven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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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股权合资企业
•Equity Joint Venture
•国际契约合资企业
•Contract Joint Venture
国际金融法2第二章国际直接投资
•(一)国 际 独 资 企 业
• 国际独资企业指一国投资者按照东道国 • 的法律,经东道国政府批准,在其境内 • 单独投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 •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国际金融法2第二章国际直接投资
• 国外分公司(Branch) • 由母公司根据东道国的法律,经东道国政府 •批准,代表母公司在东道国处理有关业务的非独 •立的分支机构,是母公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 •股权全部归母公司所有。
《国际投资法》课件
国际投资法的重要性
1 保障投资者权益
国际投资法的主要目的 是保护跨国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确保其受到公 正和平等的对待。
2 促进投资活动
3 维护国际法律秩序
在国际投资法的保障下, 投资者更加愿意跨境投 资,促进了全球经济的 发展和贸易的繁荣。
国际投资法作为国际法 领域中重要的分支之一, 有助于维护国际法律秩 序,增强国际社会的法 治意识和法律文化。
《国际投资法》PPT课件
了解国际投资法的背景和定义,探讨其重要性和主要原则以及案例研究。
何为国际投资法?
定义
国际投资法是国际法中一项举足轻重的领域, 涵盖了各种涉及国际投资的规则和法律原则。
历史
20世纪50年代,随着跨国公司投资的不断增加, 国际投资法的需要逐渐上升至国际议程的前列。
影响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投资法对全 球贸易和经济发展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
Vs. 多米尼加共和 国政府
多米尼加政府在拆除众多旅 游酒店的行为中出现了不当 行为,他们的裁定结果是违 法的。
Vs. 阿根廷政府
散户投资者状告阿根廷政府 的机构,认为政府的行为导 致这些投资者的损失,任后 成功赢得他们的大量赔偿。
Vs. 加拿大政府
加拿大政府虽然监管不力导 致坠机失败,但仲裁庭认为 州公司的过失也造成了损失, 因此加拿大商家没有赢得他 们所敦请的赔偿。
国际投资法的主要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
投资者对各国政府的投资待遇应当公平、合 理。政策和措施应该透明、非歧视。
最惠国待遇原则
政府应当把国际投资者关于投资措施和政策 方面的待遇与其他国家相同的对待。
国民待遇原则
外商在接受主权国家管辖下的所有权利、机 会和保护,享有与当地企业平等的待遇。
国际投资法第二章
二、法人
(二)法人能力的确认 2、一切外国法人在内国的活动范围必须受 到内国法的制约。
二、法人
(三)对外国法人的承认 1、登记制(一般许可制): 2、许可制(特别许可制): 3、相互承认制:
二、法人★跨国公司
(一)跨国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跨国公司,是指一个企业,组成这个企业的实体 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 律形式和活动范围;这种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 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 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 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有联系关系,其中一个或一个 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 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
四、国际经济组织
(一)国际经济组织的含义与特征 1、国际经济组织的主要参加者是国家; 2、国际经济组织是国家间基于主权平 等原则设立的机构,不是凌驾于国家之上 的组织; 3、国际经济组织是以国家间的正式协 议为基础的,这种协议在性质上属于国际 多边条约。
四、国际经济组织
二、法人
法人是按法定程序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 立的财产,并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的社会组织。 (一)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法人的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依法享有权利和 承担义务的资格。 不同类型的法人具有不同的权利能力。 2、法人的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自己的行为实 际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法人的行为能力与其权利能力的范围一致,并且 生存时间也是一致的。
分歧:
2、国有化和补偿 两类国家均承认国家对其领域内的跨国公 司的财产有实行国有化或征收的权利,也同 意实行国有化或征收的应对其举措承担补偿 义务。但是,对于是否应在守则中规定补偿 标准,特别是对于是否应根据国际法支付补 偿,则存在分歧。 草案要求:根据可适用的规则和原则…… 给予充分(adequate)的补偿。
国际投资法资料新之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投资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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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投资原本和利润汇兑的 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11条: 外国合营者在履行法律和协议、合同规 定的义务后分得的净利润,在合营企业 期满或者中止时所分得的资金以及其它 资金,可按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货币, 按外汇管理条例汇往国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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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第57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 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 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 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 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 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 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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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稳定性(stability) 的保证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业所得税法》第27条规定:本法公布前已设立的 外商投资企业,依照本法规定,其所得税税率比 本法施行前有所提高或者所享受的所得税减征、 免征优惠待遇比本法施行前有所减少的,在批准 的经营期限内,依照本法施行前法律和国务院有 关规定执行;没有经营期限的,在国务院规定的 期间内,依照本法施行前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 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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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 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 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 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 院规定。
1.关于征收或国有化及其补偿的规定 2.关于投资原本和利润兑汇的规定 3.关于外国投资者待遇的规定 4.关于稳定性(stability)的保证
《国际投资法》余劲松
第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国际投资概述
一、国际投资的概念与类型
国际投资是国际间资金流动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投资者
为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而将其资本投入国外的一种经济活
动。
包括本国的海外投资和本国接受的外国投资。
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在国际投资中占有主导地位,并对
世界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所谓直接投资,是指
伴有企业经营管理权和控制权的投资,投资者在海外直接经
营企业,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有较大的控制权。
这种控制权
通常是与股权联系在一起的。
二、国际投资的历史发展
三、国际直接投资的理论
国际投资发生与发展的原因:资本的本性是觅利,哪里有
能取得高额利润的机会就投入到哪里。
而各个国家在自然资
源、科学技术、金融和市场等方面的差异,促使那些具有竞
争优势的企业向海外发展,以求取得新的市场和高额利润。
四、国际投资的性质和作用
对资本输入国来说,国际投资兼有消极性和积极性这两重。
第二章国际投资法主体
二、国家主权豁免问题
1、国家主权豁免的含义
2、国家主权豁免的依据
主权者之间无管辖权;平等、独立、尊严
3、国家主权豁免的主要内容
• 管辖豁免 • 诉讼豁免 • 强制执行豁免
4、限制豁免或相对豁免
– 相对豁免的提出
• 1952年泰特公函 • 美国1976年10月21日《外国主权豁免法》 • 英国1978年7月20日《1978年国家豁免法》
第二章 国际投资法主体
基本内容
• 国际投资法的主体即国际私人直接关 系的参加者,亦即国际投资法的权利 与义务的承受者。国际投资法的主体 按其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私人投资 者,二是国家。前者主要涉及到外国 投资者的地位和待遇问题,后者则主 要涉及国家主权豁免问题。
第一节 私人投资者
一、私人投资者的范围 自然人和法人
跨国公司产生的法律关系
跨国公司内部关系跨国Fra bibliotek司实体 与其他企业、公司
间的关系
跨国公司与东道国 间的关系
跨国公司与母国 间的关系
跨国公司的主要利益相关者
母国
东道国
子公司 分公司
跨国公司母 公司
外派经理 国际劳工
合资企业 战略联盟
跨国公司的国际法地位
• 根据一般法学理论,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 系中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要想成为法律关系的 主体,就必须具有法律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众所周知,国际上并不存在国际公司法之类的法 律,因此,跨国公司是依国内法规定设立的企业 组织或法人,不是国际法的产物。无论是跨国公 司的母公司还是其子公司都必须根据母国或东道 国的法律设立,这就决定了跨国公司的国内企业 法人的性质,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只能取决于 有关国家国内法的规定。
国际投资法教学大纲
《国际投资法》教学大纲祁欢编写法学专业选修课程教学大纲170 目录第一章国际投资法概述 (174)第一节外国直接投资和外国间接投资 (174)一、外国直接投资 (174)二、外国间接投资 (175)第二节国际投资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175)一、国际投资法的概念 (175)二、国际投资法的基本原则 (175)第三节国际投资法的渊源 (175)一、有关涉外投资的国内法律规范 (175)二、国际双边投资法律规范 (176)三、国际多边投资法律规范 (176)复习与思考题 (176)第二章国际投资法的主体 (177)第一节国际投资法的主体 (177)一、私人投资者 (177)二、国家 (177)三、国际组织 (178)第二节跨国公司 (178)一、跨国公司的定义和特征 (178)二、跨国公司的结构与法律地位 (178)三、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债务责任的承担 (179)四、对跨国公司及其行为的管制和协调 (179)复习与思考题 (180)第三章国际投资准入与投资待遇 (181)第一节国际投资准入与投资自由化 (181)一、国际投资准入 (181)二、国际投资准入的自由化趋势 (181)第二节国际投资待遇制度 (182)一、国际投资待遇概述 (182)二、国民待遇 (182)三、最惠国待遇 (182)四、公平与公正待遇 (183)复习与思考题 (183)第四章国际直接投资的形式 (184)第一节国际直接投资的传统形式 (184)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 (184)二、在境外新建企业 (184)第二节跨国并购 (185)一、跨国并购的含义和特征 (185)二、跨国并购的类型 (186)国际投资法三、跨国并购中的反垄断问题 (186)第三节BOT投资方式 (186)一、BOT投资方式概述 (186)二、BOT投资方式中的法律问题 (187)三、BOT投资方式下的特许权协议 (187)四、BOT投资方式中的融资问题 (188)五、BOT投资方式与中国 (188)第四节中国有关外商投资形式的规范 (188)一、多元化的外商投资方式 (188)二、中国外资法体系构架与展望 (189)复习与思考题 (190)第五章国际投资中的政治风险 (191)第一节国际投资中的政治风险概述 (191)一、政治风险的含义和特征 (191)二、政治风险的类型 (191)第二节国有化和征收 (191)一、国有化的定义及理论基础 (191)二、国有化和征收、逐渐征收的关系 (191)三、国有化的合法性理论 (192)四、国有化或征收的补偿标准 (192)五、中国关于国有化或征收的立场 (192)六、国有化的新发展 (193)第三节其它政治风险 (193)一、汇兑险 (193)二、政治暴乱险 (193)三、延迟支付险 (193)四、营业中断险 (193)五、政府违约险 (193)六、信用险 (193)复习与思考题 (194)第六章海外投资的法律制度 (195)第一节海外投资的一般法律制度 (195)一、海外投资鼓励制度 (195)二、海外投资保护制度 (195)三、海外投资的管制 (196)第二节海外投资保证制度 (196)一、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的概念 (196)二、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的特征 (196)三、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的基本构造 (196)第三节国别海外投资制度 (197)一、美国海外投资保证制度 (197)二、日本海外投资保证制度 (197)三、中国的海外投资制度 (197)171法学专业选修课程教学大纲172 第四节多边投资担保制度 (198)一、《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产生 (198)二、MIGA的地位与宗旨 (198)三、MIGA的业务 (198)四、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特色和优势 (198)复习与思考题 (199)第七章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 (200)第一节国际投资争议的特点 (200)一、国际投资争议的概念及类型 (200)二、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方法 (200)第二节华盛顿公约体系下的投资争议解决规则 (201)一、公约的产生 (201)二、ICSID仲裁体制的基本框架 (201)三、ICSID管辖的条件 (201)四、ICSID仲裁适用的实体法律 (202)五、ICSID的仲裁 (202)第三节区域性多边投资条约关于投资争议解决的规则 (202)一、北美自由贸易区协定(NAFTA)的仲裁机制 (202)二、能源宪章条约(ECT)的仲裁机制 (202)三、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的争议解决机制 (203)第四节WTO争端解决机制对投资争议解决的影响 (203)一、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 (203)二、投资争议解决方法的未来发展 (203)复习与思考题 (203)第八章国际双边投资法律规范 (204)第一节国际双边投资法律规范概述 (204)一、国际双边投资协定的产生与发展 (204)二、国际双边投资协定的概念和特点 (204)第二节中外双边投资协定 (204)一、定义条款 (204)二、促进和保护投资 (204)三、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205)四、征收 (205)五、损失的补偿 (205)六、自由转移 (205)七、代位原则 (205)八、缔约一方与缔约另一方投资者的争议解决 (205)九、缔约双方的争端解决 (206)十、其它义务 (206)十一、协定的适用 (206)十二、两国政府关系 (206)十三、最后条款 (206)复习与思考题 (206)国际投资法第九章多边投资协议与世界贸易组织 (207)第一节多边投资协议 (207)一、多边投资协议的产生 (207)二、多边投资协议草案的内容 (207)三、多边投资协议草案的特点 (207)第二节世界贸易组织与国际投资多边协议 (208)一、世界贸易组织关于国际投资的规定 (208)二、WTO关于投资问题的进一步谈判 (208)复习与思考题 (208)第十章与国际投资有关的其它问题 (209)第一节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政策措施 (209)一、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的含义和特征 (209)二、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的种类 (209)三、对“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的规范 (209)第二节与投资有关的竞争政策问题 (209)一、竞争政策 (209)二、投资自由化与竞争政策的关系 (209)三、中国竞争法的完善 (210)第三节与投资有关的环境问题 (210)一、可持续发展与环境关系 (210)二、环境措施对投资的影响 (210)三、中国投资自由化进程中面临的挑战 (210)复习与思考题: (210)173法学专业选修课程教学大纲174第一章国际投资法概述教学目的与要求:本章是国际投资法的总论部分,旨在使学生对国际投资法的规范范围以及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有充分认识。
国际投资法课件2
管理机构:联合管理委员会作为企业的权力机构。
出资比例:由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规定。
③根据合作合同约定合作条件、收益的分配、投资的回收、风险的分担。
“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
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
投资的办法。”
第一,经济合理性;
第二,对东道国发展的贡献;
第三,合法的投资;
第四,与东道国宣布的经济发展目标和重点相一致。
(3)合格的东道国
第一,东道国必须是发展中国家;
第二,东道国政府必须同意机构承保;
第三,东道国被认为是会对外资给予公正、平等待遇和保护的国家。
3、投保人—合格投资者
第13条的规定:
(1)该自然人是东道国以外的一会员国国民;
国投资者,为实现特定的商业目的,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的一种企业形式。
(二)特征 1、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者共同投资、共同举办。 2、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者共同经营、共同管理。 3、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者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三)合营企业的法律性质
英美法系国家:合伙,类推适用关于合伙的规定。
(2)该法人在一会员国注册并在该会员国设有主要业务点,或其多数资本为一会 员国或几个会员国或其国民所有。在上述情况下,该会员国必须不是东道国;
(3)该法人不论是否私人所有,均在商业基础上经营。
第一,有资格取得担保的投资者类型,只限于自然人和法人。
第二,关于投资者的国籍问题。
自然人:必须是东道国之外的其他会员国国民。
私人投资:外国自然人和公司、企业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2)按投资的性质和形式等综合因素划分
国际投资法
对于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性质,国际上通行的实践是将它们作为一种无法人资格的合伙来对待。我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根据合作各方的意愿,组成法人(也称法人式合作企业),也可以不组成法人(也称非法人式合作企业)。是否组成法人由合作各方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规定。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特征
(2)政府行为和政治风险 政府行为产生的风险一般应由政府承担,政治风险可通过政府保证或政治风险保险解决。
第五章 资本输入国外国投资法
基本概念:外资法、
一、外国投资法
1.发达国家的外资立法
(1)始终自由开放
(2)从开放到实行某些限制
(1)在外资法中规定一个适用于国内一般行业的比例;如我国外资法规定外国投资者控股比例的下限为25%,这一比例适用于我国境内外国投资可以进入的一切行业。
(2)对不同的行业适用不同的比例
3.外国投资的审查与批准
(1)审批机构
就各国的外资法来看,审批机构的设置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股份式合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的法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二、合作经营企业
1.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性质
三、跨国公司
1.跨国公司的基本特征
跨国性;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
2.跨国公司产生的法律关系
跨国公司内部间的各种关系中最重要的是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在法律上虽是相互独立的实体,但通过股权、合同或别的手段又存在着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就子公司而言,这种受控关系对其内部关系及内部事务的处理均产生了很大的变化。
国际投资法教材
国际投资法教材国际投资法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法律领域,涉及到各国之间的投资关系、国际仲裁和争端解决等诸多问题。
对于学习和研究国际投资法的学生和研究者来说,一本全面而准确的教材至关重要。
第一章国际投资的概念和背景1.1 国际投资的定义和范围1.2 国际投资的历史背景1.3 国际投资的重要性和影响第二章国际投资法的基本原则和框架2.1 国际投资法的主要原则2.2 国际投资协定与双边投资条约2.3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机制第三章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权利与义务3.1 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3.2 投资者的权利与保护3.3 国家的义务与责任第四章投资协定的解释和适用4.1 投资条约的解释原则4.2 投资协定的适用范围4.3 投资协定的效力和约束力第五章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及程序5.1 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类型和特点5.2 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争端解决程序 5.3 国际仲裁与其他争端解决机制的比较第六章投资仲裁案例解析6.1 环保投资争端案例分析6.2 跨境投资合作案例解析6.3 投资争端解决的实践问题和挑战第七章国际投资司法保护的相关问题7.1 国际投资与国际人权的关系7.2 国际投资与环境保护的平衡7.3 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第八章国际投资新动态与未来发展趋势8.1 中国社会主义新发展阶段的投资政策 8.2 区域投资协定与自由贸易协定的影响8.3 绿色投资与可持续发展趋势结语:国际投资法作为一个快速发展且极具挑战性的领域,对于全球化时代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深入研究和学习国际投资法,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国际投资关系、保护投资者权益、解决投资争端等方面的知识,为相关领域的实践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这本教材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深入了解国际投资法,提升其在该领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同时,我们也期待在未来国际投资法的发展趋势中,能够取得更多的突破和成就。
国际投资法教学课件资料
二、对外国投资的保护
(一)外国投资的审批制度:
1. 逐一审批制
审批部门:外经贸部或国务院授权的地方政府和部门;
审批期限:中外合资企业:3个月
中外合作企业:45天
外资企业:
90天
2. 投资领域 2002年4月1日 鼓励 允许 限制 禁止
3. 法律文件: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生效条件?
《指导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二)、外国资本的要求 1. 出资比例
(1)规定上式 (1)货币 (2)实物(机器设备、原材料) 条件:A. 是合营企业生产必需的; B. 作价不得高于国际市场价格; C. 中国不能生产或虽能生产但在时间或技术上不能保证的。
2. 有关国际组织的决议、守则和指南 (1)联合国大会的决议 (2)《跨国公司行动守则》(草案) (3)《外国直接投资待遇指南》
五、国际投资法的热点问题 1。外资待遇标准 2。国有化/征收的补偿问题 3。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 4。投资争议的解决
CH2 国际投资的待遇原则 一、国民待遇原则:
东道国对外国投资者实行的待遇不低于其他已给予或将给予本国投资者的待遇 1,产生和提出:
法国圣戈班集团
香港三益发展公司
香港鸿桥发展公司
福建耀化玻璃集团
B. 直接收购:
a. 协议收购:通过协议方式受让上市公司的法人股或减持国家股 “北京旅行社”
b. 要约收购:发出公开要约的形式,分别收购国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达到一定的股权比例
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上市公司
国家股
法人股 A股
流通股 B股
•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案例: • 08-9-3,可口可乐宣布以179亿港币价格收购汇源全部已发行股份和未行使的可换股债券 • 08-12-5,审批正式立案 • 09-1-6,审批进入第二阶段 • 09-3-18,审批未予通过 • (根据反垄断法,分为初步审查(30日内)和进一步审查(90日),审查的依据是“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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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资本输入国的外国投资法制 第三节 资本输出国的海外投资法制 第四节 保护国际投资的双边条约 第五节 区域性国际投资法制 第六节 世界性国际投资法制 第七节 《华盛顿公约》与ICSID体制 第八节 《汉城公约》与MIGA体制 第九节 中国利用外资的方式 本章教学目标与基本要求:了解资本输入与输出 国投资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了解双边投资条约 的主要内容;掌握ICSID与MIGA体制的主要内容 本章重点难点:ICSIDMIGA特点
三、国际投资法的渊源
资本输入国的外国投资法制
国 国内法渊源
际
资本输出国的海外投资法制
投
资
国际投资条约
法 国际法渊源 国际习惯
有关国际组织的决议、守则 及指南等
第二章国际投资法
四、中国外资法的体系 中国外资法包括国际法渊源和国内法渊源
两部分。 国际法渊源主要指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
投资条约。 就国内法渊源而言,中国外资法包括:
3.与外商投资企业营运有关的投资措 施 对外商投资企业雇用外籍专业人员或 技术人员进行 限制 各种业绩要求 政府采购限制 对外国投资者汇兑实行限制
第二章国际投资法
(五)跨国投资的自由化趋势
1.外国投资自由化的缘起 2.外国投资自由化的进程 3.中国的实践与立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经济发展 水平的日益提高,以及为了实现与世界贸易组织中国 际投资法制的接轨,中国有必要也有条件循序渐进地 放宽对外资的法律管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仍应加强对国民 经济的宏观调控,其中对外资的规制和引导,必不可 少。
第二章国际投资法
(四)投资措施 1.与外资准入有关的投资措施 最低资本要求 外国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外资进入必须能够促进东道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 不得损害东道国国家安全、公序良俗、环境保护等 方面的要求。 外商投资项目必须采用某种特定的组织形式。
第二章国际投资法
2.与外资股权及控股有关的投资措施 对外国投资者股权比例的限制 设立合营企业的强制性要求 强制外国投资者在一定的期限内将股 权转让给东道 国国民 限制外国投资者自由转让其在投资企 业或公司中的 股权或其他财产第权二章国益际投资法。
第二章国际投资法
(四)中国对跨国投资的优惠待遇 已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 统一税率25%; 税收优惠不再区分内外资。
第二章国际投资法
三、资本输入国保护外国投资的法律制度 保护的原因? (一)征收及其补偿问题 1.征收的历史 历史上,西方列强视征收为“国际不法行为”; 20世纪30年代,西方国家被迫承认各国对外资实行 征收的权力; 二战后,发展中国家对外资开展了大规模的征收活 动,使征收成为发达国家投资者海外投资第一大政 治风险。
第二章国际投资法
(二)外国投资的投向 1.外国法律的规定 首先,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对关系到国计民生 的要害部门,均禁止或限制外国投资; 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对外国投资领域的限制也各有差异; 总的来看,发展中国家对外资投向的限制严于发达国家。 2.中国法律的规定 以往,中国有关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散见于各项外资立法之中, 比较零乱,而且许多规定已显滞后。同时,有些以内部规章形式 出现,缺乏应有的透明度。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中国现已颁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和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外商投资领域作了比较明确、系统的 规定。采用“投资指南”方式列明外商投资方向,也是许多发展中 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
外资专项立法; 外资配套立法; 其他法律中的外资专门法律规范。
第二章国际投资法
第二节资本输入国的外国投资法制
一、资本输入国管制外国投资的法律制度
(一)外国投资的审批
1.发展中国家的外资审批制度
发展中国家的外资审批制度基本上可分 为逐一审批制和选择审批制两类。
2.发达国家的外资审批制度
总的来看,发达国家一般只要求外资的 进入必须进行登记,但对于一些特定的 外资项目,如外国投资涉及国家安全、 公序良俗、垄断市场等问题的,仍需经 过审查,方予准入。
3.其他优惠
第二章国际投资法
(二)优惠待遇的实施
1.优惠待遇的适用范围 所有外国投资者 行业 地区 类型 2.优惠待遇的给予方式 其一,自动给予; 其二,逐项给予; 其三,协议给予。
第二章国际投资法
(三)优惠待遇的评价
正面效应:减少成本、增加收入,从而吸引外资。 负面效应:差别待遇;财政牺牲大,造成内外资不 平等竞争;造成投资不稳定,助长短期和投机行为; 受母国是否实行税收饶让制度制约;恶性竞争;违 反国际规制。 因此,要注意整体投资环境的提高,而不是单靠税 收优惠政策来吸引外资(投资者更看中整体投资环 境,尤其是那些整体质量高的外资,较注重长远利 益,而不是短期利益);还要注意成本因素的影响; 注意坚持要求母国实行税收饶让制度。
第二章国际投资法
第一节 概述
一、何谓国际投资:资本的跨国流动 国际直接投资 国际间接投资 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主要区别:
目的/投资收益/主体 二、国际投资法的概念 国际投资法是调整跨国(国际)私人直接投资 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 其调整对象之主要特征为: (1)“跨国”的投资关系; (2)跨国“私人”的投资关系; (3)跨国私人“直接第投二章资国际”投的资法关系。
第二章国际投资法
二、资本输入国鼓励外国投资的法律制度
(一)优惠待遇的种类 1.财政优惠
(1)所得税减免 (2)免税期 (3)关税减免 (4)退税 (5)加速折旧 (6)所得税及其他税种应纳税总额税前的特殊扣除 (7)投资/再投资抵扣 (8)所缴社会保障金的减免
第二章国际投资法
2.金融优惠
(1)投资补助金 (2)低息贷款、利息津贴与贷款保证 (3)政府以风险资本的方式参股商业风险 高的外商投资项目
第二章国际投资法
(三)外国投资的监管 1.对外商投资项目建立的监管 外商投资项目资金必须如期到位 外商投资的作价必须经有关政府机关的评估 外商投资项目在筹建过程中,必须定期向管理机关提 交报告。 2.对外商投资项目营运的监管 外资管理部门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的营运实行经常性 的监督。 外资法授权政府官员检查外商投资的工厂和设施,或 检查外商投资企业的帐簿和文件,以便证实其设立的 条件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