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发展事业部概念规划设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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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事业部概念规
划设计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产业发展事业部概念规划设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一、规范概念规划化设计管理流程及制度,减少因沟通不到位带来的时间成本损失及缺失信息对称性;
二、有效控制项目成本,避免因对内审版方案的随意调整带来成本失控;
三、加强提前沟通、提前管控;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隆基泰和产业发展事业部对拟拿地项目前期进行概念方案规划设计的控制;
第二章概念设计流程
第三条流程图
第四条设计资料准备
总部规划设计中心根据项目设计计划的时间要求,组织收集概念设计阶段需要的资料,包括:
1、营销策划部:项目相关研究成果、产品配置标准等资料。
2、规划设计部:当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面积计算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已完成同类型项目的经验总结和完善后的设计图纸。
3、投资拓展部:土地规划设计条件。
4、总部规划设计中心组织项目设计启动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5、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补充其它相关资料。
第五条《概念设计任务书》的编制
1、区域规划设计部负责《概念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并交于总部规划设计中心审核。区域设计部配合,并组织总部产业研究中心、总部招商中心对《概念设计任务书》进行会稿。
2、总部规划设计中心根据评审意见对《概念设计任务书》进行修正完善后,由规划设计总监审批。
第六条设计单位选择
总部规划设计中心根据《规划设计类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选择概念设计单位。
第七条概念设计对接
1、总部规划设计中心向设计单位发出《概念设计任务书》并交底。
2、在概念设计过程中,总部规划设计中心至少组织两次与设计单位交流工作,并及时掌握设计进度和设计方向。
3、总部规划设计中心根据交流意见提交设计单位对概念方案进行修改、调整。设计成果经总部规划设计中心及各相关部门预审后将设计成果提交产发总经理审批。
4、概念设计成果确定后,进行政府汇报沟通。
第八条概念设计方案修改
一、非重大方案修改
内审版方案优化调整内容,需形成会议纪要。
二、重大方案修改
1、重大方案调整即含以下内容:
(1)获取正式规划条件与内审版规划条件不同(容积率、限高、建筑密度、等重要条件变化);
(2)产业发展目标、功能定位、政策及上位规划调整等因素导致概念方案调整;
2、重大方案修改程序:
(1)向政府汇报前,区域规划设计部收集、整理方案调整需求及调整意向,并提交产发规划设计中心。
(2)产发规划中心就区域提交的方案调整需求及意向,并结合招商经营中心、产业研究中心等相关中心的反馈意见,提出最终调整意见。
(3)区域规划设计部督促设计院完成方案调整。
(4)方案确认后,需经产发总经理审批,由区域前期部组织内审版方案向政府汇报工作,区域规划设计部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政府汇报过程
规划局等政府各口修改意见,区域规划设计部应在得知修改意见及方案调整日期不超过一天时间书面提交产发规划设计中心。
第十条政府汇报后
区域规划设计部将修改意见汇总、最终版文件提交产发规划设计中心备案,由产发规划设计中心发起成果确认审批流程。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产发规划设计中心所有。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