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亳政办秘〔2017〕60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亳政办秘〔2017〕6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做好我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亳政〔2015〕81号)、《安徽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十三五”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现将各县区《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强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涡阳县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2.蒙城县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3.利辛县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4.谯城区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2017年3月21日附件1涡阳县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序号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备注1落实16条河流“一河一策”监管方案。
定期向社会公布16个断面监测、治理进度和水质改善情况。
全年21.6月底前完成义门、高炉、西阳、龙马工业聚集区规划选址环评等前期手续。
年底前完成涡阳县义门(0.8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
完成涡阳县龙山镇污水处理设施一期(0.2万吨/日,与马店镇合建)、西阳镇污水处理设施一期(0.2万吨/日)工程。
年底前完成涡阳县经济开发区B区污水处理厂一期(1万吨/日,与涡阳县楚店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合建)工程。
总排污口应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对主要污染物和废水中特征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控,并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
区环保局、
区市政园林局
16
完成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的编制并发布。
港口码头污染防治
17
完成本地区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方案。
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加强船舶港口码头污染控制
18
开展船舶及码头污水、垃圾治理,实现所有船舶垃圾收集上岸集中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新增船舶码头。
区水务局
33
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强化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管理。
34
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发展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
35
将再生水、雨水和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
水资源节约保护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
36
参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要求。
区水务局
水源地达标建设及生态流量试点
37
编制并批准实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或规划;辖区内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年度达标评估分数在90分及以上的水源地个数比例比上一年度提高;完成试点河流生态流量调查评估报告。
区水务局
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庙水库、油房沟等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0%以上。
二、工程措施任务清单
类别
目标及
措施
序号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工业污染防治
园区污
染治理
1
市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同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其中重庆武隆工业园区(白马)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成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水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水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28•【字号】京兴政办发〔2017〕15号•【施行日期】2017.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水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17〕15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大兴区水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3月10日区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28日大兴区水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快改善大兴区水环境质量,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依据《北京市进一步聚焦攻坚加快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和《大兴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目标按照中央及北京市的总体要求,全面完成水污染治理各项任务。
到2017年底大兴区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新城建成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区消除黑臭水体。
二、工作重点在全面推进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的基础上,集中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重点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工作进程,深化工业废水防治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推进节水型区创建工作,实行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切实提高水污染防治和监管的精细化水平。
三、防治任务(一)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
1.新城建成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牵头领导:李强牵头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完成时限:2017年12月2.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完成瀛海再生水厂主体工程、新航城再生水厂项目土木工程50%。
房山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
严格环境风险控制
42
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
区环保局
区种植中心、区农业局、区经信委、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安监局等,相关乡镇(街道)
年底前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
43
完成造纸、印染等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区经信委等,相关乡镇(街道)
年底前
44
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完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布排污许可实施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区园林绿化局、区市政市容委、区经信委等,相关乡镇(街道)
年底前
20
因地制宜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提高雨水收集利用率。
区园林绿化局、区市政市容委等,相关乡镇(街道)
长期实施
严控地下水超采
21
完成机井排查登记。
房山规划分局、房山国土分局、区种植中心、区农业局等,相关乡镇(街道)
年底前
22
地下水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全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增机井。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
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是否超标排放等情况。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区经信委等,相关乡镇(街道)
长期实施
加强宣传引导和鼓励社会监督
60
向公众科学客观解读本区水环境质量,广泛宣传本区水污染防治成效,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支持公众监督举报污染水环境的行为。
区水务局
区发改委、房山规划分局、房山国土分局、区环保局等,相关乡镇(街道)
年底前
2
新建污水收集管线18公里。
区水务局
区市政市容委
绥化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计划
绥化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计划【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绥政办发[2017]23号【发布部门】绥化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5.23【实施日期】2017.05.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绥化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计划(绥政办发〔2017〕2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绥政发〔2015〕42号),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全市地表水国控呼兰河绥望桥断面和松花江干流肇源断面水质保持稳定在Ⅲ类,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1.08亿立方米以内,建成区黑臭水体完成上级要求的建设任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54.5%,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成建设并运行,完成《肇兰新河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6-2020)》中年度整治任务。
二、工作任务(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1.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
贯彻落实工信部《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
以企业为单位,建立企业整改任务目标工作台账。
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促进污染源头减量。
新、改、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支持,推进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清洁化改造。
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电石法聚氯乙烯汞消耗量减少到0.072千克/吨,含汞废水中汞含量小于0.005毫克/升;铅酸蓄电池行业废水中总铅含量不超过0.4毫克/升,废水排放量不超过0.2立方米/千伏安时;高毒农药克百威、有机溶剂二甲苯实现生产和使用的有效替代。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5.22
•【字号】永川府办发〔2017〕52号
•【施行日期】2017.05.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
正文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
知
永川府办发〔2017〕5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6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34号)、《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永川府发〔2016〕21号)有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水
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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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7年度)
锦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7年度)一、年度目标2017年,全市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下同)比例达46.5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100%以上;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不下降;力争消除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劣于Ⅴ类)断面;城市黑臭水体控制在40%以内。
二、年度重点任务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水污染行动计划》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对本年度重点任务进一步加以明确与强调。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1.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
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
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工业集聚区要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2.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黑山、北镇、义县、沟帮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白沙湾污水处理厂建设并达标运行。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
完成女儿河右岸截污干管工程,凌海市解决污水直排入河问题。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
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基本完成达标改造。
3.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全市创建10个“宜居示范乡(镇)”、100个“宜居示范村”(美丽乡村)、1000个“宜居达标村”,实现宜居乡村建设全部达标。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09•【字号】•【施行日期】2017.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现将《庆阳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9日庆阳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庆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推进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计划)编制大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现状与问题分析(一)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2016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截至2016年底,全市境内5条主要河流(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葫芦河)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50%,劣Ⅴ类水质考核断面比例为7.1%。
其中6个国、省考核断面除马莲河环县柴家台(入境断面,劣五类)外,其余5个断面均达标;1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除宁县城乡供水站1号井因地质原因超标(总硬度、硫酸盐和氯化物超标)外,其余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地下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1.7%。
市政府批复的7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4.7%,水质达标率94.7%,较上年提高14.2个百分点;市区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宁县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华池县、镇原县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全市6个地下水质量国、省考核点位水质保持稳定。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概述。
市政府及时制定印发《庆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庆阳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市水环境质量目标和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南通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南通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5〕175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16〕35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苏水治办〔2017〕3号)以及南通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南通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委发〔2017〕6号)有关要求,为明确责任,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确保实现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一、水环境质量年度目标—1 —2017年全市水环境质量目标是:地表水水质稳中趋好,5个国考断面、31个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保持稳定,优良率分别达到100%和64.5%,省考Ⅱ类断面比例达到6.5%,省考断面劣Ⅴ类断面比例不高于3.2%;70个市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提升到58.6%,劣于Ⅴ类断面比例不高于8.5%;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100%,5个备用水源地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9条纳入考核的城市河道监测断面水质较2016年有所改善;截污整治25条市(县)城市河道并基本消除黑臭现象。
各县(市)区水环境质量目标中,地表水必须确保5个国考断面和26个省考断面达到“省水十条”目标要求(详见表1)。
其余39个市考断面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等5个方面的年度质量目标见表2:表1 2017年国考、省考断面地表水水质目标—2 ——3 —注:1、国考断面中:九圩港桥断面为通州与港闸区左右岸共同考核的断面。
2、省考断面中:袁庄水站、勇敢大桥、曙光电灌站、孙窑大桥、天西大桥、货隆大桥、节制闸内7个断面为县(市)区上下游跨界或左右岸共同考核的断面。
表2 2017年市考以上断面及其他水体水质目标—4 ——5 ——6 ——7 —注:1、括号“()”内数据为上下游跨界或左右岸共同考核的断面数量。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26•【字号】通市政办明电〔2017〕36号•【施行日期】2017.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通市政办明电〔2017〕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通化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6日通化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吉政办发〔2015〕72号)、《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吉政发〔2016〕22号),全面推进我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圆满完成国家和省“水十条”考核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市委“五、六、七”战略布局,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十三五”省对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吉林省所涉“十三五”国省控江河断面和湖库点位设置及水质目标表的通知》,围绕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和城市黑臭水体等四类水体年度目标和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分解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节约保护水资源、保障水环境安全、推进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五大任务,统筹部署我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强化机制体制创新,明确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稳步改善和提高。
2017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青州
2017年度青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山东省落实实施方案》(鲁政发〔2015〕31 号)和《潍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潍政字〔2016〕24号),在“三八六”环保行动奠定的坚实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东省落实实施方案》和《潍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不断深化“三八六”环保行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强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全面深化水污染治理,推进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强化流域生态保护与恢复,加强水环境管理,全面提高生态美丽青州建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水生态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南阳河、弥河市控、北阳河省控重点河流稳定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V类标准;黑虎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Ⅲ类标准要求;赤涧、大郇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表1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三、主要任务(一)全面深化水污染治理1.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1)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2017年底前,全部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全部指标稳定达到一级 A 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
以中心城区及不稳定达标河流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青州市明泽水务有限公司、青州市清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青州市北阳河(高柳)污水处理厂3座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逐步提升到40mg/L、2mg/L、15mg/L和0.4mg/L以下。
(住建局牵头,物价局、审计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工)委会参与)(2)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阎良区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推行排污许可
完成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2017年12月底前
环保分局
各镇街、开发区
37
建设水环境监测网
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全区水环境监测网建设。
2017年底前
环保分局
区水务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各镇街、开发区
注:请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分解表分工安排,于每季度首月5号前将上季度任务进展情况报环保分局。
2017年全年
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山镇、武屯镇人民政府
环保分局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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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涉水企业监管
加强涉水排污企业环境监管力度,确保全区涉水企业污处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017年全年
环保分局
各镇街、开发区
11
“10+3”企业整治
组织开展“10+3”企业摸底排查,依法取缔关闭违法企业,向社会公布已取缔企业清单。加强环境执法后督察,杜绝死灰复燃。
2017年6月底前
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北屯街道办
31
完成清河老寨村芦堡村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2017年6月底前
武屯镇人民政府
区水务局
32
河道综合整治
依法对河道两侧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对河道两侧小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加强河道垃圾治理。
2017年全年
区水务局
各镇街、区城市管理局
33
保障饮用水安全
保障城乡供水安全,确保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2%以上。实施阎良区城乡供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武屯镇人民政府
5
对康桥村污水处理站未正常运行提出整改解决方案,确保2017年10月前污水处理站正常投入运行。
2017年5月底前制定解决方案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九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九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03•【字号】九府厅发〔2017〕37号•【施行日期】2017.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九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九府厅发〔2017〕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九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8月3日2017年九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为加快推进全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各项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我市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现根据《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2017年底,九江市9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8.89%以上,12个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1.67%以上。
2个国家考核的地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1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二、主要任务2017年,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主要任务是重点实施工业、城镇生活污染防治项目,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良好水体生态系统保护等工作。
各牵头单位要做好任务分解,加强建立重点任务工作档案、重点工作台账;各地负责重点项目落实,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各项任务完成。
2017年底前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自查和总结。
2017年我市水污染防治开展的主要任务分工见附件,其它2017年需要开展、完成的工作及措施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5〕62号)文件要求开展。
江门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江门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江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水污染防治年度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到2017年底,全市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88.9%,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断面消除劣V类,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重度黑臭水体,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地下水质量、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各市、区要对2016年底前依法取缔的“十小”生产项目开展后督察,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回潮”。
(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参与,各市、区政府负责落实)制定印发全市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环境专项整治方案。
推进全市皮革、印染、陶瓷等重点行业和蓬江荷塘、台山广海、恩平沙湖等重点区— 1 —域的环保专项整治工作。
制定实施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和期限。
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参与,各市、区政府负责落实)继续实施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清洁化改造。
开展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按要求在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情况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备案。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等参与,各市、区政府负责落实)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各市、区对辖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转移园等工业集聚区的环保基础设施进行排查,对环保基础设施不符合要求的集聚区列出清单并提出限期整改计划,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参与,各市、区政府负责落实)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
赤峰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计划
赤峰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和《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赤政发〔2015〕103号),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改善水环境质量,完成年度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制定赤峰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一、工作目标我市辽河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66.7%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为零;4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100%,全市8个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二、重点任务(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1.制定并实施2017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完成年度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等参与,相关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2.强化日常检查和督查,对属“十小”范围的企业和生产线,一经发现要立即关停取缔。
发现已关停“十小”企业和生产线死灰复燃的,要予以严肃查处和问责。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参与,相关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继续推进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内经信节综字﹝2016﹞449号)要求,制定2016年-2020年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
针对焦化、原料药制造、有色金属、造纸、氮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进行核查,建立基础台账,大力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从源头减少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推进重点行业清洁化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不断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2017年底前,巴林左旗华晨工贸有限公司等造纸企业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赤峰维信羊剪绒制品有限公司等皮毛加工企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赤峰东黎绒毛制品有限公司等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污水处理改造。
高新区2017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高新区2017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全面完成国家、省及市政府确定的水质目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豫政〔2015〕86号),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生态环境建设体系重大专项为引领,按照“水质主导、精准治污、部门协作、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保障水环境安全为底线,深化水污染治理、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修复和饮水安全保障,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机制、制度,全面完成省定水环境治理目标任务,确保全市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提供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2017年,全市地表水责任断面达到省政府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地下水质―1―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建成区内消除黑臭水体;水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三、重点任务(一)水污染治理1.严格环境准入。
对造纸、印染、氮肥制造、毛皮鞣制加工、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等重点行业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政策。
新建、改建、扩建涉水建设项目必须满足水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文件要求,制定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间、责任人等。
责任单位:区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3.严防已取缔或关闭企业反弹。
对已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开展“回头看”专项执法检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严格管控、严防反弹。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孙旗屯乡、辛店镇4.开展机动车维修废水治理。
按照“分类治理,分批实施”的原则,开展城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废水治理。
南县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0329
南县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湘政办发〔2013〕77号),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水质目标全县共监测4个地表水断面(其中河流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3个,湖泊水质监测点位1个),南茅运河、藕池河东支、藕池河中支目标水质达到Ⅲ类,三仙湖水库目标水质达到Ⅳ类、力争达到Ⅲ类。
二、重点工作(一)三仙湖水库环境整治。
1、内源整治。
一是实施沉螺池连通工程,退出沉螺池精养,倡导人放天养。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二是采取保持湖体底宽80米、由中央向两岸推进的方式对三仙湖水库全线清淤;对通湖的电排沟渠全部清淤。
(责任单位:县水务投公司)三是完成湖体生活垃圾堆放场的清理。
(责任单位:沿湖乡镇)2、外源整治。
一是完成沿湖10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养区退养工作。
(牵头单位:县畜水局,责任单位:沿湖各乡镇)二是加快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至益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三是加快南县污水处理PPP项目的工程进度,启动沿湖三仙湖镇、中鱼口乡、乌嘴乡、青树嘴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规划建设农村居民集中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将这部分区域的管网建设纳入南县污水处理PPP项目配套管网建设范围。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沿湖各乡镇)3、加强管理。
加强沿湖闸口的管理,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定期对三仙湖水库进行补水和换水。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沿湖各乡镇)(二)南茅运河环境整治。
一是健全南茅运河管理机制,对南茅运河水面、岸线和沿线范围由单一部门管理,杜绝多头管理。
二是各乡镇对运河沿线的新建房屋加强规划管理和报建管理,确保污水初级处理设施到位。
同时对跨河五座桥梁两端的发展纳入南茅运河的整体规划考虑,坚持先批后建,严格规划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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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加强许可证管理
27
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区环保局
保障
措施
强化科技保障
28
区城乡发展(集团)公司
区财政局、
区国土房管局、
区环保局
7
完成4座乡镇(含撤并场镇)及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已建设施运营权移交,启动已建设施改建、扩建工作。
区环保局
城镇污染治理
污泥处理处置
8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泥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取缔非法设置的污泥堆放点。现有污泥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
区农委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4
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50个,基本实现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农村聚居点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7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区环保局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治理船舶污染
15
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和海事、海航、渔政渔港监督、市政、环保等部门的联合监管制度。
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区环保局
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重点行业
清洁化改造
2
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造纸行业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完成焦炉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完成尿素生产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行业的抗生素、维生素生产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
区市政园林局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中小河流河段整治
24
完成市上下达的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
区水务局境质量监测
25
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
环境监管
26
环境监察机构全部配备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建设全区一体化水环境质量和污水排放监管的环保物联网。
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庙水库、油房沟等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0%以上。
二、工程措施任务清单
类别
目标及
措施
序号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工业污染防治
园区污
染治理
1
市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同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其中重庆武隆工业园区(白马)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成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区经信委、
区环保局
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城镇污染治理
城市污水
处理
3
完成武隆二期城市污水处理厂迁扩建工程。
区城乡发展(集团)公司
4
完成武隆污水处理厂通过迁扩建完成提标改造。
区城乡发展(集团)公司
城镇污染治理
配套
管网
5
全面加强城市配套管网建设,建立完善城市污水管网管理资料。全区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区市政园林局
区发改委、
区环保局
城镇节水
9
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全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
区市政园林局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企事业单位排污治理
10
推动机动车清洗店、汽车维修厂(含4S店)、餐饮、宾馆、学校、医院,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场、综合大楼和住宅小区等单位(场所)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至少完成3家上述单位(场所)的整治任务,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
区交委
区环保局、
区市政园林局
16
完成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的编制并发布。
港口码头污染防治
17
完成本地区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方案。
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加强船舶港口码头污染控制
18
开展船舶及码头污水、垃圾治理,实现所有船舶垃圾收集上岸集中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新增船舶码头。
区水务局
区环保局、
巷口镇人民政府
地下水防渗
21
全区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建设防渗池。
区环保局
区商务局、
区安监局、
区公安消防大队
22
排查全区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并实施封井回填。
区国土房管局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次级河流清漂
23
强化次级河流日常巡查、加大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河流水面无明显漂浮物聚集现象。
区市政园林局
区城乡建委
乡镇污水处理
6
2017年3月底前完成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交付,同步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污水管网和电力设施建设,确保已建成但未通水、通电的设施全部投入运行,确保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80%,建立全区乡镇污水处理服务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体制,按时足额支付乡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完成已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资产清理,完成已建项目土地划转等资产转固手续,加快推进资产评估及收购。
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
一、重点工作考核目标
(一)地表水考核目标。
序号
考核河流
考核断面
年度考核目标
1
乌江
白马
水质保持或优于Ⅳ类。
2
乌江
白涛
水质保持或优于Ⅳ类。
3
木棕河
马金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4
大溪河
(武隆)
鸭江镇
水质达到或优于Ⅴ类。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考核目标。
序号
目标任务
1
区市政园林局
区水务局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11
完成9家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的关闭和搬迁。
区畜牧兽医局
区环保局、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12
完成2.2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
区畜牧兽医局
区环保局、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13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36%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区交委
区环保局、
区市政园林局
19
推动使用专用船舶接收、转运船舶垃圾、污水工作。
区市政园林局
区交委
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20
2017年6月底前完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完成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推进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完成保护区边界勘测和边界图绘制、保护区标志规范化设置、一级保护区隔离工程、二级保护区界桩设置、保护区污染源治理、一级保护区和取水口视频监控工程,完成专项应急预案编制或更新,建立保护区内风险源动态管理名录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完成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库建设,开展1次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