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解读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政策与实践解读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政策与实践解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基于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快速推进,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保社会稳定压力加大的特定发展阶段和特殊国情才开始实施的一项独创性政策。
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是深化改革土地管理制度的创新性举措,对有效保护耕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增减挂钩的基本涵义所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达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二、增减挂钩的审批运行模式按照《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的规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为统筹,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项目区建新拆旧双层审批、考核和管理。
挂钩项目区可在试点市、县行政区内设置,实行整体审批制。
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项目区实施规划审查、报批,督促县级政府按时完成拆旧地块复垦及周转指标归还工作,组织拆旧地块复垦项目立项和验收,下达立项批复和验收意见。
县级政府是挂钩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挂钩实施规划的申报、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区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拆旧地块复垦初验等工作,按要求归还挂钩周转指标。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挂钩试点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有关政策解读(一)周转指标的理解。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是指开展增减挂钩工作置换出来的新增的建设用地面积,也就是扣除了安置区之后的建新区的面积。
另外,挂钩周转指标按年度计划管理模式进行管理,每年下达周转计划指标,周转计划指标不能滚动使用。
(二)审批基本程序。
1、申报项目。
首先申报拆旧还建实施方案,明确归还指标的期限,由省厅批复后,下达增减挂钩周转指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指将农村土地增减挂钩与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紧密结合,通过调整建设用地规模和强化用地管控,实现土地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发展协调。
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用地不断扩张,然而大量农村土地却因各种原因闲置、荒废。
这种情况一方面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影响农民的切身利益,不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
为此,增减挂钩政策得以出台。
该政策的实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制定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是政府规划部门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和农村土地现状,对城市和农村用地面积、类型和比例等方面制定的具体计划和目标。
因此,指标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是保证政策能否实施成功的重要保障。
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应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生态等因素,具有可操作性和切实可行性。
二、限制城市用地扩张城市用地扩张一方面占用大量耕地和荒地,另一方面带来了大量环境问题。
为了控制城市用地扩张,政府应设定严格的城市用地规划指标,对城市土地开发进行严格审批。
同时,政府应推广城市更新,利用现有城市用地进行城市更新和改造,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缓解城市用地压力。
三、扶持农村土地利用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将荒地等闲置土地流转出去,用于发展农业、农村旅游等产业。
同时,政府可以提供优惠贷款、土地使用权抵押等方式支持农村土地流转。
四、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需要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中加以实现。
一方面,应对土地的配置、利用、管理等进行制度创新,在增长挂钩指标的同时,严格土地审批,保证用地的质量和规范。
另一方面,应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规范流转程序和标准,为农民提供公平、合法的土地流转平台。
总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我国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
政府应加大政策宣传,提高市民和农民的政策认知水平,同时,要不断完善政策实施细则,科学有序地实施政策,营造良好的土地管理环境。
正确把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01详细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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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 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 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 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 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 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 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 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 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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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河北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福建 江西 河南 湖南 广东 广西 云南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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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周转 指标规模 12000亩
5250亩 18000亩 12000亩 10500亩 9000亩 10500亩 20000亩 12000亩 15000亩 10500亩 10500亩 7500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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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把握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政策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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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历史沿革 二、政策要点 三、土地综合整治 四、农村土地整治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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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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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2004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 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 发〔2004〕28号),文件第二部分 中“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 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 理”明确指出:“鼓励农村建设用 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 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乡建设用地的需求日益增加,但由于城乡建设用地的有限性和有序性,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管理成为当今城乡建设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
为了更好地调控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各地政府纷纷出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指将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乡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合起来,实行统一管理和调控的政策。
本文将从城乡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理论依据和政策实施效果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城乡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城乡建设用地是指为城镇建设及农村村庄建设而实际使用的土地。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城市建设用地和乡村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
城市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商业、住宅、工业、交通等城市设施建设,而乡村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农田保护、农村居民点建设、田间基础设施建设等。
由于城市建设用地增加对城市化进程的推动作用,乡村建设用地的增减对农村现代化进程的推动作用,因此城乡建设用地的合理增减成为当前城乡建设规划的重要环节。
当前,我国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城市建设用地增加过快,导致城市用地空间资源紧缺,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乡村建设用地过度减少,导致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严重。
急需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来调控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提高城乡用地的利用效率。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理论依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一种综合性的用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其理论依据主要包括土地资源禀赋理论、土地利用规划理论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理论等。
1. 土地资源禀赋理论土地资源禀赋理论认为,不同地区的城乡建设用地资源禀赋存在差异,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政策。
根据这一理论,城市建设用地和乡村建设用地的增减应该结合当地的自然、经济、社会等多种因素来制定,以达到适应地方实际情况,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目的。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学习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学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指以城市建设规模、用地建设效益和城乡建设用地协调为基本依据,通过选定一定数量的村庄和地区,在保证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村宅基地需求的前提下,将城市更新、扩展和建设用地供应与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巩固耕地保护、房屋拆旧复建等各项任务的完成紧凑起来,并逐步形成全面挂钩的建设用地增减机制,以达到城乡一体发展的目的。
城市建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在实际的建设过程中,城市几乎不断地在向周边的土地进行侵占,无限制地扩大用地规模,这对农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方式产生了严重影响。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出台,有助于加强对城市建设的管理和规划,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的城乡共生。
首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一项积极的政策。
该政策的核心在于联动城市和农村的土地利用,合理规划建设用地和农村土地的利用,改变了城市发展对农村土地侵占的现状。
此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也促进了农村的集约化利用,引导农民走出宅基地大而化之的现象,提高了农村土地的效用。
其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对促进经济发展有巨大的作用。
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城市用地的需求也在不断扩大。
土地资源变得越来越紧缺,造成了土地的过度消耗和污染。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加强城市土地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减少对农村土地的侵占,推动农村和城市的共同发展,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土地资源。
最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对保障农民权益也非常重要。
政策的出台,对于保护基本农田和有效防止城市扩张对农村宅基地的非法占用具有积极意义。
通过合理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保障了农民的需求。
与此同时,政策有助于推动农村集约用地建设,促进小农户利益,从而左右农民收入,加强对农业的帮助。
综上所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策略,提高土地的效用,并促进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与实施规划编制技术(修改)解读
二、怎样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通过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由县级国土 资源管理部门逐级向省(省国土资源 厅、省政府)申请。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 施规划与增减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增 减挂钩试点实施方案的关系 像方案的规划,名规划、字方案
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政策浏览
3.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府办 〔2011〕24号)
贯彻47号文件,特别是对不能完成拆旧复垦如 何处罚作出了规定。
政策浏览
4.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建 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在线监管工作的通知 (粤国土资厅规划函〔2011〕3283号)
发布了专门的软件,方便各地在线填报,按技 术指南编制的项目区实施规划成果,将由省在 线备案。
政策浏览
3.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1〕224号)
系统总结了 2011年3-8月清理检查的结果,再 次强调了增减挂钩基本要求。
政策浏览
4.关于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在 线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1〕 975号)
部署开展了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在线备案工作, 对备案内容及格式作出了具体规定。 成果备案、进度备案
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规定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 点项目区实施规划原则、任务、 编制程序、内容和成果要求等, 共六章内容。
第一章 概念与术语 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2.拆旧区与建新区 拆旧区:拟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农用地) 的现状建设用地的地块组合,由农村居民 点用地、低效利用或废弃的城镇工矿用地 等构成。 建新区:拟用于城乡建设(或非农建设) 的现状农用地、未利用地的地块组合,包 含因项目区实施而必须安排的安置区(安 置地块的组合)。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随着我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出台,城乡土地利用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已经成为我国土地利用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研究这一政策的影响和作用,本文将从政策背景、政策内容、政策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政策背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指通过挂钩关系,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相对扩大或者减少,实现城乡用地数量的协调,调整城乡土地利用结构。
这一政策的出台,是我国在实施城市化进程中为了解决城市扩张和乡村建设用地不合理增长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提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成为了推动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
二、政策内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原则。
根据国土资源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严格控制城市扩张用地,逐步减少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挂钩实现城乡用地数量的协调增减。
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配套措施。
包括对城市用地的增长进行严格控制,推动城市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对农村建设用地的增长进行合理安排,促进农村用地的合理利用。
3. 市场化的土地增减挂钩机制。
通过市场化的土地增减挂钩机制,实现城乡用地的数量协调增减,促进城市和农村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调整。
4. 加强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监督和管理。
建立完善的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监督和管理体系,加强对城乡土地利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三、政策影响1. 促进了城市和农村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调整。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使得城市用地的扩张得到了有效控制,农村用地的增长也得到了合理安排,有效推动了城市和农村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调整,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2. 促进了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推动了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加快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化进程,促进了城市功能的提升和城市规模的扩大。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规定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规定一、总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为了规范增减挂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增减挂钩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资金来源增减挂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出让收入:通过出让建新地块所获得的土地出让金,按照一定比例计提用于增减挂钩项目。
2、财政预算安排: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的专项用于增减挂钩项目的资金。
3、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增减挂钩项目,通过合作、投资等方式提供的资金。
4、其他合法渠道筹集的资金:如金融机构贷款、土地指标交易收益等。
三、资金使用范围增减挂钩资金应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拆旧区的土地复垦费用,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土壤改良等。
2、农民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过渡安置费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等。
3、建新地块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如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等。
4、项目规划、设计、评估、监理等相关费用。
5、其他与增减挂钩项目直接相关的必要支出。
四、资金管理原则1、专款专用原则:增减挂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用于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2、预算管理原则: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和预算安排使用资金,严格控制支出规模。
3、效益优先原则:资金使用应注重提高效益,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4、公开透明原则:资金的收支情况应定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资金预算编制与审批1、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合理编制资金预算,明确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和金额。
土地增减挂钩政策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盘活闲置土地,挖掘土地潜力
1、什么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就
是对空心村、闲置房、危旧房等
农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重
新规划、整治,一部分复垦为耕
地,一部分改建为新村。
净增的
耕地指标可用于城镇建设,将经
营城镇土地所得的收益转移部
分资金到农村,可用于拆旧区房
屋拆迁补偿及新农村建设。
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的目的和意义
一是盘活了农村的土地资源,农
村提前获得未来的土地增值收益。
二是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农
村居住环境和布局得到有效提高。
三是规范了城镇化建设进程,缩
小城乡之间的差距促进谐调发展。
四是保障了耕地数量不减少,实
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总体要求。
五是缓解了用地不足的问题,给地方经济的建设带来发展的空间。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指将城市用地与农村用地增减挂钩,通过扶优限劣的方式,优化升级城乡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质量。
该政策的出发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二是促进城乡发展协调和谐,三是推动国土空间优化。
目前,中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日益突出,城市化进程面临土地资源匮乏、环境承载能力下降、生活质量异化等挑战,而农业现代化进程也受到城市化的挤压和牵制,中国城乡间的二元对立愈加深化。
因此,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实现可持续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具体实施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精准扶持的方式,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农民的需求。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施此政策:一、提高城镇用地比例,减少农村用地规模。
针对城市处于不同阶段的发展,制订不同的政策措施。
在城市化出发阶段,应加大城镇用地规模,适量压缩农村用地规模,鼓励城市向周边农村挤压,促进城市与农村经济融合,加速城乡一体化。
当城市规模逐渐增长到一定阶段,还应该采取适度扩张的办法,避免土地浪费和环境破坏。
二、加大城市更新改造力度。
采取改造旧城市、重建城市中心、开发城市边缘等方式,改善城市用地质量和效率,提高城市更新改造的效益和质量。
特别是在城市更新改造中,要考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集约利用。
推广农村土地集体经营,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利用模式,例如农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加强农村土地规划和布局管理,提高农村用地的利用效率和生态效益。
四、鼓励农民承包土地流转。
应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土地的生产力和经济效益,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同时,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流转和转让土地,增加土地利用的灵活度和效率,为农村发展、城镇化进程提供更多土地资源支持。
总之,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不但可以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还有利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和质量,推动中国城乡可持续发展步入正轨。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分析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分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指按照国家的要求和规定,对城乡建设用地进行年度增减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城乡发展中合理调整建设用地规模。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促进城乡发展的协调与平衡,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可持续发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目标是推动城乡发展的协调与平衡。
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扩张往往会占用农村耕地和生态保护用地,导致农地资源减少、生态环境破坏。
因此,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可以将城市扩张的规模和速度与农村耕地和生态保护用地的丧失挂钩,迫使城市规划和建设更加科学合理,确保农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原则是分类施策、因地制宜。
这意味着政府部门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科学制定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计划。
一方面要注重城市用地的精细化管理,在城市内部合理利用、提高用地利用效率;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土地的保护,鼓励农民集约化经营,提高农地的产出和效益。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需要明确的管理机制和法律法规。
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的规划管制、指标管理和监督评估机制,确保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有效实施。
同时,还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城乡建设用地的管理权限和责任,规范土地转让和使用行为,保护土地所有权和合法权益。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还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农民的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他们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土地的管理和保护。
同时,要加强对城市居民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城市扩张和农地保护的认识,推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协调发展。
综上所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推动城乡发展协调与平衡、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城市和农村共同参与土地的管理和保护。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城乡发展的目标,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实例:泾阳
三、增减挂钩政策的出台
农村耕地细碎化:
耕作成本高,生产效率低下,严重影响了农民的增收和粮 食的增产。
三、增减挂钩政策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2005年10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 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 土资发〔2005〕207 号)。
2007年7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 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69号)。
基本要求:项目区内建新地块总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地块总面积, 拆旧地块整理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应比建新占用耕地的数量有 增加、质量有提高。项目区内拆旧地块整理的耕地面积,大于建新 占用的耕地的,可用于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
挂钩实施前、后土地利用变化分别如图1、图2所示。
一、什么是增减挂钩
1
图
挂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现状城镇用地
二、增减挂钩政策的作用与意义
2010年5月19日至23日,国土资源部组织由派驻地 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牵头的9个调研组,对天津等24个 增减挂钩试点省份(包括我省)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快 速调研。
6月3日,徐绍史部长主持召开第14次部长办公会 议,研究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会议认 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从2006年开展以来, 总体进展顺利,各地在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典型做法和经 验。
我省耕地保护形势日益严峻,耕地数量不断减少、质量有 所降低。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难度越来越大,适宜整理的农 用地越来越少,未来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的空间将越来越小。 特别是通过二调之后,我省未利用地后备资源急剧减少。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指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利用总量控制的要求,将农用地增减与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一项政策。
通过实行这一政策,既可以保障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又可以合理利用和保护农用地资源,促进城市与农村的协调发展。
在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用地需求不断增加,但农用地资源有限,因此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十分必要。
这一政策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研究。
需要研究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及结构的合理配置。
在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时,应根据城市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建设项目需求等因素,确定城市建设用地的总量和结构。
要考虑到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和农村农业生产的需要,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增减关系。
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不同的挂钩政策。
需要研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
在具体的实施办法中,需要考虑到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比例、调整方式、程序等方面。
一方面,要确定合理的增减比例,既要满足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又要保护农用地资源;要规定明确的调整方式和程序,确保政策的公平透明和执行的有效性。
需要研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监管和评估机制。
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还需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加以改进和完善。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研究对于推动城市和农村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需要从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及结构的合理配置、政策实施办法的具体制定以及监管和评估机制的建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以期能够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促进城乡发展的协调和可持续。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挂钩政策逐渐成为了学术界和政策制定者们关注的热点话题。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指根据城市化发展需要,将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和农村减少建设用地进行挂钩,通过这种政策手段来调控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本文将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背景、影响因素、实施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挑战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背景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城市化进程持续加快,城市人口快速增长,这使得城市建设用地需求逐年增加。
与此农村建设用地的大量闲置和浪费也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调控城乡建设用地的利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我国自2004年开始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该政策的实施旨在通过挂钩机制,合理调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和农村减少建设用地,实现城乡用地的平衡发展。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影响因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政策制定者的意愿、土地利用结构、城市化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
城市化水平和土地利用结构是最为关键的影响因素。
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会直接导致城市新增建设用地的需求增加,而农村减少建设用地的机会也因此而增加。
土地利用结构的合理性也是影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有效实施的重要因素。
如果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过多而农村减少建设用地过少,就会导致城乡用地结构不平衡,从而影响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挑战。
由于政策执行的复杂性和难度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由于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企业和农民等各方利益的不同,政策的推行过程中往往会遇到种种障碍。
由于我国土地改革不断深化,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关系和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也成为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阻碍。
城市化进程带来的土地资源紧张、城市扩张带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也给政策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解读
四、开展增减挂钩注意的几个问题
1、安置点选址要充分尊重拆迁农户的意愿和 风俗习惯,方便老百姓生产生活,并结合地理位 置,新村建设规划、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产业发 展规划、交通条件、水源供给能力、安置点建修 成本等情况,规模大小要适度,选点布局要合理, 一般控制在10-20户人(条件差的村安置点至少3栋 房屋6户人,安置点可根据实施规划批复情况占用 原有部分旧宅基地和其周边的耕地,降低聚居的 难度),安置点人均综合用地控制在50-60平方米。
三、如何开展增减挂钩(实践与探索)
2、项目工作流程
立项
变更
验收
三、如何开展增减挂钩(实践与探索)
3、我县增减挂钩项目的实践与探索
(1)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R县被省国土资源厅纳入增减挂钩项目试点县。 截止2017年12月,R县通过招商引资申报增减挂钩项目88个, 共引进投资企业40家。其中批复项目30个,涉及25个乡镇, 107个村(贫困村45个),批复挂钩周转指标10705亩,节余 指标8664亩。申报入库15个,涉及17个乡镇,57个村(贫困 村22个),申请挂钩周转指标4650亩,节余指标3750亩。截 止目前,竣工验收取得省厅颁发的指标合格证书的项目共10 个,节余指标2607亩。2018年,R县成功招商国有企业实施 增减挂钩项目,拟定规模5600余亩,涉及25个项目,97个行 政村,23个贫困村。
六、如何将增减挂钩与易地扶贫搬迁相结合
“十三五”期间,R县将对68个乡(镇)508 个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共计搬迁建档立卡贫 困人口11811户40517人。平均每个村实施易地扶贫 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约23户,覆盖幅员面积广,单 个村拆旧数量少,房屋布局较分散。而增减挂钩项 目有着它自身的特点和技术规范要求,如何将二者 有机结合,应该做到以下四点:
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14]7号
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2006年以来,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各地陆续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下简称增减挂钩)工作,对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保护耕地资源、统筹城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等规定,现就增减挂钩中有关财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增减挂钩相关收入征管,落实“收支两条线”政策在实施增减挂钩中,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供应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形成的土地出让收入,包括利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供应土地形成的土地出让收入,均应当按照国办发〔2006〕100号文件规定,就地全额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不同供地方式分别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3014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的相应目级科目。
增减挂钩地区试行土地节余指标交易流转的,其土地节余指标交易流转收入应当作为土地出让收入的一部分,全额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缴库时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103014899其他收入”科目。
市县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增减挂钩相关收入征收管理,确保相关收入及时足额缴库,不得随意减免或返还相关收入,也不得账外设账、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
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解读
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解读(内容摘要: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通过对旧村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整治,一部分复垦为耕地,一部分改建为新村;农村新增耕地形成的挂钩指标用于城市建设,城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转移部分资金到农村。
具体操作办法:一是乡镇政府编制土地整治实施方案,报批并组织实施;二是国土资源部门建立挂钩指标核定和交易台账,使用挂钩指标的市、县(区)政府支付挂钩指标使用费用于农村土地整治;三是挂钩指标在设区市范围内流转使用,确需跨设区市的,由省国土资源厅协调个案处理。
挂钩指标使用费按城市等别确定,最高等别的城市不低于每亩20万元,最低等别的城市不低于每亩10万元。
支付挂钩指标使用费后,征地时免缴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平均每亩约4万元)。
为了这个新机制能够形成并运行,除鼓励政策外还采取了倒逼措施:一是严格控制村民个人零星建房,建新必须拆旧;二是使用耕地作为经营性房地产招拍挂用地的,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时,县(市、区)政府必须使用挂钩指标。
根据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了稳妥地推进土地整治,并加快建设21个综合改革试点镇,先在21个综合改革试点镇和已有的6个土地整治试点县开展土地整治试点,安排每个综合改革试点镇和土地整治试点县各1000亩的土地整治周转指标。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对农村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整治并新增耕地,实现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建设用地总量保持平衡。
也就是:对空心村、空心房、危旧房等农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重新规划、整治,一部分复垦为耕地,一部分改建为新村。
农村新增耕地形成的挂钩指标用于城市建设,城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转移部分资金到农村。
当前,先在综合改革试点镇和已有的土地整治试点县开展土地整治,形成的挂钩指标可按规定对外转让。
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利于促进统筹城乡发展;有利于推进城镇化进程;有利于拉动内需;有利于新增耕地,改善人居环境。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解析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解析摘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可以定义为城市环境中的个人和群体与农村地区的个人和群体之间保持的结构性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关系。
城乡联系还可以指农村和城市地区之间发生的空间和部门流动。
空间流动包括人员、货物、资金、技术、知识、信息和废物的流动。
相比之下,部门流量包括流向城市地区的农产品流量,以及从城市制造地区流向更多农村地区的商品。
本文对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进行了解析,以期进一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通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往往体现在农村-城市共生中发生的移民、生产、消费、金融和一些投资联系的性质和形式中。
货币、商品、包括社会活动在内的访问都可以用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因此,这些联系的性质和形式不是同质的。
1. 1913年以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发展自1913年以来,城乡建设发生在生产方式中,这种生产方式是从一种独特的形式演变而来的。
因此,如果不考虑政治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作,就无法完全理解城乡建设联系。
也就是说,城乡建设增减挂钩政策的历史分析不能仅仅从经济角度来解决,因为这些联系是在特定的历史,社会经济和政治关系中演变而来的。
因此,本节中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分析包括继续影响南非城乡联系的历史、文化、政治、社会和经济问题。
该分析承认了关注产生和再现社会现实的系统力量和结构过程的重要性。
此外,这种分析认识到意识形态、文化、经济和发展的相互作用,因为这些因素可以增强或约束发展。
1913年6月,当“土地法”获得通过时。
该法案处理了大部分人口的土地和生计问题。
该法案建立了一个土地保有制度,保障了城乡居民使用土地的权利。
该法还废除了现金租户和佃农,从而将他们减少为劳动力租户或工资劳动者。
“土地法”是政府通过的第一个主要的隔离立法,它成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主要基石。
总的来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发生在经济、社会和政治背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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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政策解读(一)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涵义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通俗地讲,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挂钩试点”)就是将农村低效、空闲的建设用地置换到城镇去。
概括地说,就是“拆、还、垦、建”四个字。
“拆”,把空心村、空置屋、废弃工矿、砖瓦窑等拆除搬掉;“还”,对被拆迁的妥善安置,特别是搬迁农民的住宅用地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还建;“垦”,将拆除后的土地进行复垦,优先复垦成耕地,也可以复垦成其它农用地;“建”,将节余的面积(挂钩周转指标)用于城镇发展,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同时解决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二、全国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发展历程
2004年10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为了贯彻落实28号文件精神,2005年,国土资源部研究制定了《关于
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2005]207号);2006年4月,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天津等五省(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第一批试点的批复》,部署在山东、天津、江苏、湖北、四川等5省(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截至目前,全国参与试点的省、市已达到27个。
从全国各地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来看,不少地方已探索出了大量成功经验,同时,也客观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2011年7-8月份,国土资源部组织对各省市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落实整改,全国各地增减挂钩工作将进一步规范。
目前,全国增减挂钩工作开始进入了有序开展、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轨道。
经批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地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局部试点、封闭运行、规范管理、结果可控”,不得扩大试点范围。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所腾出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严禁以整治为名,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开展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或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湖北省大部分市州先后开展了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我市是湖北省第三批增减挂钩试点地区。
三、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
中央、部委出台了如下文件:(1)国发〔2004〕28号《关于深化改革土地管理的决定》;(2)国发〔2010〕47号《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的通知》;(3)国土资发〔2005〕207号《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4)国土资发〔2007〕16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5)国土资发〔2008〕138号《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6)国土资发〔2009〕2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
省委、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如下文件:(1)鄂发〔2011〕7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意见》;(2)鄂土资办文〔2011〕24号《关于认真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3)鄂土资发〔2011〕71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4)鄂土资发〔2011〕77号《湖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
(5)鄂土资办文〔2011〕95号《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用地报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政策解读
(一)周转指标的理解。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是指开展增减挂钩工作置换出来的新增的建设用地面积,也就是扣
除了还建区之后的建新区的面积。
另外,挂钩周转指标按年度计划管理模式进行管理,每年下达周转计划指标,周转计划指标不能滚动使用。
(二)基本程序。
1、申报项目。
首先申报拆旧还建实施方案,明确归还指标的期限,由省厅批复后,下达增减挂钩周转指标。
2、申请使用周转指标。
在挂钩指标归还期内,可以先期使用周转指标的80%。
3、拆旧复垦。
要求及时实施拆旧复垦工作,归还周转指标,对未能按时归还挂钩指标的试点县市,停止下达下一年度挂钩周转指标,情节严重的,停止试点县建设用地审批。
4、验收。
由市(州)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 组织农业、水利、财政、交通、环保、林业等部门及省级专家库中的专家等共同组成验收工作小组对项目区内的还建和拆旧区实施情况进行验收。
(三)资金筹措。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程,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平台,各种惠农政策可以通过挂钩试点项目的顺利推进而发挥更大的惠农益农效益。
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有效整合中小水利、农村交通、村镇建设、农村扶贫、中低产田改造等各类资金,加大对农村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
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1)使用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报批新增建设用地应收取的相当于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价款;(2)使用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出让新增建设用地产生的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3)城镇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4)各部门配套的涉农项目资金;(5)项目实施企业投入的资金;(6)各县(市、区)通过
挂钩指标融资或其它方式筹措的资金。
(四)资金使用。
通过增减挂钩置换的建新区用地报批,不需要向省、中央缴纳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开展增减挂钩工作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建新区土地增值收益和通过项目的惠农资金。
挂钩指标土地出让增值收益用于拆旧、复垦和依法补偿,剩余资金可用于新村和小城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
按照鄂土资发〔2011〕71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用于农村拆旧补偿、土地复垦整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得少于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之和。
结合我市的实际,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加起来每亩达3万元左右,拆迁补偿后,可以将剩余资金返还农村,用于还建区基础设施、农村道路改造、医疗卫生环境改善和教育设施等公益事业方面的投入。
建新区上缴的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部分,要足额返还或用于项目区建设。
(五)可以有效地解决“三大指标”问题。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质是将建设用地、耕地在城乡之间实现空间上的置换、数量上的平衡。
我们在开展增减挂钩的工作中,要求建新区、还建区新增的建设用地不得大于拆旧复垦区面积,占用的耕地不得大于复垦整理出来的耕地面积。
这里面就包含了耕地占补平衡和建设用地总量平衡的关系。
通过挂钩试点置换的建设用地,不占年度计划指标,也不增加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开
展挂钩试点工作可以解决建设用地规模、年度用地计划和耕地占补平衡三大重要指标制约。
一是挂钩试点工作可以有效解决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指标问题。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村有条件建设区内的建新区可以随建新区建设用地一并报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这样可以适度地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在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通过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来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二是挂钩试点周转指标是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有效补充。
拆旧还建实施方案报批后,可以使用80%的挂钩周转指标用于建新区的建设,验收后可以全额使用挂钩周转指标。
三是挂钩试点工作可以有效解决耕地占补指标不足问题。
各项建设占用耕地需要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的耕地,实现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平衡。
目前正处于跨越式发展时期,各项建设占用的耕地数量在不断加大,单一的、原始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的耕地远远不能补充建设占用减少的耕地。
挂钩试点工作内涵之一就是项目区内部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所以建新区用地的报批不需要编制耕地占补平衡方案,有效地解决了耕地占补指标不足的问题。
(六)复垦标准。
在拆旧区土地复垦过程中,我们要因地制宜,结合复垦区周边环境,优先复垦为耕地,但不是必须将拆旧区复垦为耕地,可以复垦为园地等其它农用地,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复垦的标准由市国土资源局参照有关政策另行规定。
最基本要求是要达到耕种的基本条件。
五、开展挂钩试点的意义
挂钩试点是一项含金量极高的工作,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耕地保护“缺动力”,工业化城镇化“缺土地”,建设用地“缺计划”,新农村建设“缺资金”,统筹城乡发展“缺抓手”等诸多现实难题,尤其是对作为传统农业大市、经济欠发达的黄冈而言,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1)开展挂钩试点,破解土地规划、计划瓶颈制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拓展新的空间。
(2)开展挂钩试点,加大国土整治力度,有利于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
(3)开展挂钩试点,充分挖掘土地潜力,有利于提高农村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4)开展挂钩试点,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