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提拔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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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带病提拔”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省委组织部《中央第一巡视组及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带病提拔”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省环保厅工作实际,制定“带病提拔”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方案。
一、整改思路
对照中央巡视组及中组部选人用人巡视检查组反馈意见指出的“带病提拔”问题,按照省委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厅实际,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我厅干部“带病提拔”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坚决防止和纠正“带病提拔”“带病在岗”问题,不断规范和提高我厅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二、整改任务
重点对我厅2015年以来提拔的处级干部(2016年以来我厅没有提拔干部)进行全面排查,检查是否存在“带病提拔”干部依然“带病在岗”问题,是否存在干部明知有“病”而被提拔问题,是否存在有的干部“边腐边升”问题。
三、时间步骤
(一)排查梳理(2018年8月3日—8月5日)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带病提拔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对我厅2015年以来干部“带病提拔”情况
进行排查梳理。
(二)深入排查(2018年8月5日—8月20日)。
对我厅2015年以来提拔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一是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基本条件、任职资格规定的情况;二是执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重点是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的情况;三是落实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
厅纪检组“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巡视巡察意见“凡提必用”等情况;四是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情况,重点看是否存在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五是其他需要调查的问题。
(三)依规处置(2018年8月20 日—9月15日)
1. 排查中发现的“带病提拔”中仍然“带病在岗”人员,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河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2. 对“带病提拔”倒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此次巡视整改的要求,视情节分别进行处理,该通报的通报,该调离的调离,该免职的免职。
(四)总结报告(2018年9月15日—9月20日)
及时将“带病提拔”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省委整改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带病提拔”整改专项行动在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牢牢抓住巡视整改这一重大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把破解“带病提拔”等长期困扰组织工作的顽疾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标尺,作为建设生态环保铁军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扎实认真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把握政策。
要严格对照《干部任用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严谨细致,规范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要注意把握操作要领,深入发现问题,厘清责任主体,为追责问责提供依据。
(三)健全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办公厅《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中办发〔2010〕59号)、省委办公厅《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办法》(豫办发〔2017〕58号),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
认真分析研判“带病提拔”排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风险点,结合环保部门干部人事工作实际,改进和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制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