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一种组织管理制度,用于强调重大事项的透明化和信息共享,以及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监督的有效性。
该制度规定了在组织内部发生的重大事项,需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进行报告,确保相关人员能够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并及时进行决策和处理。
重大事项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重大决策:如重要投资、重大合同、重要战略调整等,需要向上级领导或董事会进行报告。
2. 重大风险:如重大安全隐患、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需要向风险管理部门或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报告。
3. 重大突发事件:如重大事故、重大灾害、重大人员伤亡等,需要立即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同时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4. 重大违规行为:如重大贪污腐败、重大违法犯罪等,需要向纪检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进行报告。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管理层对重大事项的及时掌握和决策,防止潜在风险和损失的扩大,并加强对组织内部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提升治理能力和全员责任意识。
同时,该制度还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促进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是指对于某些重大决策或事项,组织内部的人员需要向上级领导层报告并请示意见的一种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重大决策或事项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并在决策过程中获得上级领导的指导和支持。
通过报告请示制度,可以有效地提升组织内部的决策质量,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减少决策的偏颇和错误。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可以根据组织的规模和性质进行灵活调整,但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辨别重大事项:组织内部需要明确哪些决策或事项属于重大事项,只有在确定为重大事项后,才需要进行报告请示。
2. 编制报告请示材料:相关负责人或团队编制报告请示材料,内容包括该事项的背景、分析、影响、目标、可行性研究等。
3. 上级领导审阅:报告请示材料提交给上级领导层审阅,上级领导对材料进行审查、分析,给出意见和建议。
4. 修改完善材料:根据上级领导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人或团队对报告请示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
5. 上报决策:修改完善后的报告请示材料再次提交给上级领导层,上级领导根据自身的判断和权限做出决策。
6. 实施落实:根据上级领导的决策,组织内部相关人员进行实施和落实,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给上级领导。
值得注意的是,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该制度的顺利运行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有效的信息流动渠道。
重大事项决策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报告制度篇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制度一、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的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本制度所指的重要情况是本局党内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情况。
四、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是本局全体党员;党内重要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党员大会或上级党组织。
五、通报和报告的内容: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内容:1、党务工作方面⑴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⑶党委、党支部会议议决事项;⑷党委、党支部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⑸党委、党支部负责人每年的述职述廉情况;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2、组织人事方面⑴公开招聘、录用干部,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以及调整、任免干部情况;⑵对党员干部实施奖励和惩诫的情况;⑶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3、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⑴本局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以及涉及全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⑵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⑶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⑷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4、其他应通报的重要情况。
⑴涉及党员干部和党组织重大利益或对我局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通报制度,党委、党支部要充分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后再做出决定。
⑵党委、党支部对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⑶党员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⑷属于下列情况免予通报和报告①属于党内秘密的;②涉及个人隐私的;③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④行政执法有关方面通报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⑤其他免予通报和报告的情况。
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五篇)

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一、通报的内容(一)近期上级的重要指示和要求,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精神。
(二)上级党政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和重点工作的检查落实情况。
(三)近期各自分管工作重点、难点和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五)近期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倾向性反映。
(七)党政认为其它需要通报的重要情况。
二、通报范围对于重要工作情况,必须在党政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及时通报。
党政正职担负着组织、团结、协调“一班人”的重任,相互之间关系尤为重要。
要加强日常情况的交流,及时相互通报重要情况,团结共事,密切配合,共同对机关负责。
三、通报的主要形式(一)会议形式。
利用局务会、局干部会等形式,互通重要工作情况。
(二)碰头形式。
党政正职要坚持经常碰头,沟通情况。
遇有重要情况和紧急情况要及时碰头,互通情况;班子成员之间可通过汇报、磋商、谈心、沟通等碰头形式,相互通报分管工作的重要情况。
重要工作情况,由于没有及时通报而贻误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二)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各种重大情况的发生层出不穷,这些重大情况往往具有极高的风险和影响力,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是组织机构在发生重大情况时,及时通过上报机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防范和化解危机。
本文将从制度的定义、重要性、特点、设计与执行等方面详细探讨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二、制度的定义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是指一种组织机构内部建立的基于信息共享、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的管理体系,旨在实现重大情况的及时上报、全面披露和有效处理。
三、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的重要性1. 及时上报重大情况重大情况往往具有强大的风险和影响力,如果不能及时上报,会导致对组织机构和人员的伤害进一步扩大。
通过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可以确保机构能够第一时间获知重大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有效减少损失。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简介在实施企业管理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发生常常对企业的稳定运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为了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重大事项,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本文将介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基本概念、建立流程和运作机制。
一、基本概念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规定重大事项的报告及相关决策程序,确保企业管理层及时了解重大事项,做出及时决策,保障企业的整体利益。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重大投资决策:涉及几千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或对企业战略定位和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影响的投资决策;2.重大合同签订:签订金额超过几百万元的合同,或涉及重大风险和法律责任的合同;3.重大财务风险:包括债务违约、重大资金损失、会计舞弊等重大财务风险;4.重大竞争事件:包括重大诉讼、恶性竞争、重大违规行为等重大竞争事件;5.重大安全事故:包括生产事故、环境事故、网络安全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
二、建立流程1. 事项识别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事项识别机构或部门,负责对企业发生的各类事项进行识别和分类。
该机构或部门应具备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经验,能够准确判断事项的重要性和紧急性。
2. 事项报告一旦发现重大事项,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提交事项报告。
事项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项的基本情况•事项的影响范围和后果预估•建议和措施报告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 事项评估上级主管收到事项报告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进行评估。
事项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事项的真实性和可行性•事项的风险和影响程度•针对事项的应对措施和预案评估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 决策过程上级主管根据事项评估的结果,结合企业整体利益和战略方向,做出相应决策。
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步骤:•研究和讨论•决策议案的编制和审查•决策的批准和执行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责任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要内容近年来,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概念。
这一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旨在加强党内民主集中制,使党在决策过程中可以更加科学、权威、民主。
那么,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下面将分步骤进行阐述。
一、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是指,在党内决策中,对于一些重大问题,必须通过请示报告的形式向上级组织或领导呈报。
这一制度涵盖了军事、政治、外交、经济、科技、文化等各方面,适用范围广泛。
在使用这一制度时,提出相关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各种方式形成报告,如书面报告、电子邮件、口头汇报等。
接收方理应仔细审核,并给出相应的意见或计划。
二、重要人事任免制度重要人事任免制度是指,在党内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调整、免职等方面,应该体现公开、透明、民主的原则。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有效防止腐败现象,保证了组织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具体操作时,任免工作通常由局领导、部门领导、领导班子成员、有关委员会或会议等人员组成。
大多数情况下,采取推荐、讨论、听取群众意见、报告上级及任免决定等程序。
三、重大工程和重大财务决策制度重大工程和重大财务决策制度是指,在重大工程项目和财政决策方面,必须实行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
这一制度可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在实际运作中,会有专门的单位或专家组织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或财务决策进行论证。
在确定决策方向后,需逐级报告和审核,直至最高领导机构做出最终决定。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指,在党的内部,利用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增进干部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团结合作,共同进步的民主活动。
这一制度可有效增加党员干部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
在具体操作中,通常由部门领导带着整个领导班子进行,利用不同层次的民主生活谈话、小组讨论、自我批评等方式展开。
在这一过程中,各位干部会对自己的过失进行反思,帮助彼此改正,增进团结。
综上所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要包括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人事任免制度、重大工程和重大财务决策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
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及报告制度

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及报告制度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及报告制度是国有企业内部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规范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报告流程,确保企业重大事项得到及时、科学、合理的决策和报告。
以下是一个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及报告制度的示例:一、总则1.为了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报告流程,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涉及企业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组织机构、人事任免等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事项。
二、决策机构与职责1.企业设立董事会,负责审议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董事会由企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2.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
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3.企业设立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企业管理层进行监督。
监事会由企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三、重大事项范围1.发展战略规划:包括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等。
2.生产经营:包括重要合同的签订、生产计划的安排、产品质量控制等。
3.财务状况:包括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融资安排等。
4.组织机构:包括企业治理结构的调整、部门设置与调整等。
5.人事任免:包括企业高管人员的聘任、解聘、考核等。
四、决策程序与报告要求1.对于重大事项,相关部门应当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编制详细的方案和报告,提交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审议。
2.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事项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决议应当记录在案,并由参与表决的董事或委员签字确认。
3.重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当及时向企业监事会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披露。
4.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等重大事项,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监督与处罚1.企业监事会负责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报告进行监督,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反映并提出处理建议。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背景在一个企业或组织中,有很多重大事项需要高层领导进行决策,例如投资、重大合同的签订、重大项目的实施等等。
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很容易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和损失。
因此,建立一个健全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保障企业或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
定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企业或组织内部一种重要的制度,主要是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在遇到重大事项时必须向上级领导进行报告,以便高层领导能够及时了解、决策和控制,避免因误判或延迟造成的不良后果。
目的1.及时发现重大问题,减少风险;2.确保高层领导对重大事项有充分的了解;3.保障企业或组织的合法权益;4.提升管理层的决策能力和应对能力。
程序及步骤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需要明确相关的程序和步骤,以确保制度的落实。
1. 确定报告对象首先,要明确重大事项需要报告给哪些人。
通常,这个人是企业或组织的领导,对于不同级别的重大事项,报告对象也会不同。
2. 定义重大事项其次,要定义什么属于重大事项。
可以根据企业或组织的情况,根据项目的规模、投资的金额、风险的大小等方面来定义。
3. 建立报告机制在明确了报告对象和重大事项的情况下,需要建立完善的报告机制。
通常,可以制定报告表格或模板,并规定报告的内容、时间、方式等。
4. 实施报告制度当报告机制建立完成后,需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宣传并执行相关的制度。
并建立相关的考核制度、奖惩措施等,以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注意事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应有隐瞒或误导的情况;2.报告应当及时,不得拖延或耽误;3.领导在决策时应当充分考虑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4.合理运用报告制度,不要出现信息茧房,阻碍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
总结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保障企业或组织发展的重要制度之一,规范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加强重要决策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疏忽、失误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也提升了企业或组织的管理水平和综合实力。
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背景和意义机关是国家行政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机关内部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性,制定一套完善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机关内部,在决策和执行重大事项时,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范,向上级机关或领导层报告,并经过审批或确认后才能实施的制度。
1.在决策层面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可以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通过报告制度,可以确保决策者能够全面了解决策的背景、目的、方法和风险等相关信息,从而做出更科学、更合理的决策。
2.在执行层面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可以加强机关内部协调和合作。
通过报告制度,可以促使机关各部门之间更加密切地沟通和配合,避免信息孤岛和决策冲突,提高决策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3.在监督层面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可以加强决策的透明度和问责性。
通过报告制度,可以使决策者的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能够接受内外部的监督和审查,预防和纠正决策中可能存在的不当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维护机关的形象和权威。
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内容和流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报告的对象和范围、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报告的流程和要求、报告的审批和确认、报告的反馈和改进等。
1.报告的对象和范围:机关内部各级部门、单位和相关人员都应该纳入报告的范围。
不同级别的重大事项报告对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包括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和决策层领导等。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决策的背景和目的、决策的依据和方法、决策的风险和影响、决策的实施计划和措施等。
报告的格式可以根据机关内部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确定,可以是书面报告、电子报告或口头报告等形式。
3.报告的流程和要求:报告的流程应明确报告的发起、提交和接收的时间和方式。
报告的要求应明确报告的主体和内容,以及报告的截止时间和审批程序等。
4.报告的审批和确认:报告的审批和确认应符合机关内部的规定和程序。
一般情况下,报告的审批和确认应由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或决策层领导负责,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本(5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组织内的重大事项得到及时、准确地报告,并能够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
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的所有重大事项的报告。
二、定义1. 重大事项:指能够对组织的经营、安全、声誉或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事故、问题或决策。
2. 报告人:指发现或涉及重大事项的员工、管理人员或内部监督人员。
三、报告程序1. 报告人应在发现或涉及重大事项后,立即向其所属的直接上级报告。
2. 直接上级收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初步评估,并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3. 若直接上级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或采取措施,应将事项上报给更高一级的管理人员或相关部门。
4. 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快速评估事态的严重程度,并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包括组织专门的调查小组、危机管理小组等。
5. 在调查或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及时、准确地提供有关情况和进展报告,直至事项得到圆满解决。
四、保密和报告人保护1. 对于报告人提供的有关重大事项的信息,组织应给予保密,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身份不被泄露。
2. 组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报复行为,如解雇、降职、辞退等,对报告人进行保护。
五、督促和追责1. 直接上级在接到报告后,有责任确保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2. 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部门应对事项的处理结果进行监督,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 对于重大事项的报告和相应的处理情况,应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和追溯。
六、培训和宣传组织应对报告重大事项的程序和相关政策进行定期培训和宣传,以提高员工的意识和参与度。
七、修改和补充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由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部门经批准后进行,并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以上是一个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范本,具体的制度内容和流程可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本(2)报告事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报告对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报告内容:1. 审计结果概述:介绍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包括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024年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文为加强区委政法委对政法部门的领导,强化管理职能,确保区委和区委政法委员会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政法工作的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保证全区政法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转,现根据中央政法委、自治区政法委和市委政法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政法工作实际,建立政法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下:一、报告的内容:1、区政法各部门半年和全年度计划、总结以及主要工作安排、进展和完成情况;2、区政法各部门拟做出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改革措施;3、区委以及区委政法委交办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4、区政法各部门需要区委政法委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和重大疑难案件;5、本部门接到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重要灾情报告等;6、区政法各部门准备调整的副科以上干部人事变动情况;7、本部门人员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情况;8、领导批转文件、材料、群众来信等事项落实情况;9、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报告的程序:1、属于重大的、涉及全局的和紧急问题,各政法部门可直接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报区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2、区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在受理报告____天内,提出意见,报书记同意后,及时给有关政法部门答复;3、各政法部门报告的问题,区委政法委明确需要报执行结果的,有关政法部门在办结后的一周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区委政法委员会报告。
三、有关要求:1、凡需要报告的事项一般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2、重大、紧急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3、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四、纪律与监督:1、对应该报告而没有报告或应及时报告没有及时报告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和严重影响的,按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2、凡区委以及区委政法委员会决定的事项,须严格按区委和区委政法委员会意见办理,认真落实,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3、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并视情况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一种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旨在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领导层报告涉及企业发展、经营、风险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加强企业内部沟通和协作,提高决策效率,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报告的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财务状况、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合同、风险管理、重大事件处理等方面的事项。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报告的内容范围。
二、报告的主体:一般而言,报告的主体包括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事业部门负责人等。
也可以根据重大事项的性质和影响范围,指派特定的人员进行报告。
三、报告的时机:重大事项报告通常在事项发生或者发现后的第一时间进行,以确保上级领导层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作出决策。
四、报告的形式: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书面报告、会议汇报等形式,视事项的复杂程度和涉及的利益关系而定。
五、报告的流程:通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流程包括信息收集、信息筛选、信息汇总、报告编制、报告审核、报告提交等环节。
每一个环节都应该明确责任人,并规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时间节点,以确保报告的及时准确。
六、报告的接收和处理:上级领导层在接收报告后,应根据事项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进行及时处理。
对于重大事项,可以进行集体讨论、制定相关决策,或者指派专人进行调查和处理。
在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时,企业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明确责任人: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二、建立源头严格把控机制:加强对企业内部信息的采集、记录和汇总,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强化信息审核机制:在报告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应该建立相应的审核制度,对报告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建立反馈机制:报告后,上级领导层应该及时给予反馈,并将反馈意见及时传达给报告人,以便其了解和整改。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是指组织或机构在面临重大决策或行动之前,要求下级对该事
项进行报告和请示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具体包括以下要点:
1. 报告前提: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适用于涉及机构整体发展、战略调整、经济利益
较大、重大决策等方面的事项。
2. 报告对象:下级组织或个人需要向上级报告并请示,包括上级领导、决策者或相关
部门。
3.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应当详实、客观、准确,包括背景、目标、可能的风险和影响、可行的方案等方面的信息。
4. 报告形式:报告可以以书面形式提交,也可以采用会议、磋商等方式进行。
对于特
定情况,一些组织可能会要求面对面进行汇报。
5. 请示程序:报告人应当在完成报告后,进行请示。
上级在接到报告后,可以要求进
一步的调整和研究,或者直接批准、拒绝或延期处理。
6. 反馈和监督:上级应当及时给予反馈和决策,对于重大事项,上级可能会设立专门
的审核程序,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通过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组织可以实现事项的科学决策、协调统一、风险控制和
监督机制的建立,确保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符合组织的整体发展战略和目标,同时
增强组织内部的沟通和合作。
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2023-11-09contents •制度概述•请示事项•报告事项•请示与报告流程•制度执行与监督•相关责任与追究•案例分析目录01制度概述目的和意义确保公司或组织的运营符合法规和政策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风险和问题保持组织内部各部门的协调一致提高组织决策效率和效果适用范围公司或组织内部各部门涉及公司或组织重大决策的事项需要向上级或相关部门请示或报告的事项定义与分类请示指下级向上级就重大事项提出申请或请求批准的行为。
报告指下级向上级就重大事项进行汇报或提供信息的行为。
02请示事项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重要指示和决定的实施意见;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安排;其他需要请示的重大事项。
提请以党委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制发的重磅文件的事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干部任免事项;干部的年度考核结果及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干部事项。
010302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事项对经济运行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建设、资源开发等;政府投资项目(含政府性投资公司投资项目)的立项、概算、招投标等重大决策;其他需要请示的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事项。
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年度财政预算内追加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资金支出;政府性融资贷款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资金支出;其他需要请示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01020303报告事项包括重大决策的执行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报告内容一般情况下,每季度或每半年报告一次进展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报告周期书面报告或口头报告,视具体情况而定。
报告形式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包括干部的选拔、任命、考核、奖惩等情况。
报告内容在任免决定生效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报告。
报告周期书面报告或口头报告,视具体情况而定。
报告形式010203重要干部任免情况报告内容一般情况下,每季度或每半年报告一次进展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报告周期书面报告或口头报告,视具体情况而定。
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三篇)

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是指在组织中,当发生重大事件或者需要做出重大决策时,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报告向上级报告并征求意见的制度。
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重大事件的定义:明确什么样的事件属于重大事件,并对事件的标准和范围进行明确和界定,以便在发生事件时能够及时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请示报告。
2. 上报程序和流程:明确事件的上报程序和流程,包括上报的时间要求、上报的方式和渠道、上报的内容和格式等,确保上报的信息全面准确,并能够及时传达给上级。
3. 报告内容要求:明确报告的内容要求,包括事件的描述、影响和可能的解决方案等,以便上级可以全面了解事件的情况,并提供合理的建议和决策。
4. 报告评审和审批:规定上级对报告进行评审和审批的程序和标准,确保报告能够得到适当的重视和处理,防止事件处理上的偏差。
5. 反馈和跟踪:对于已经上报的事件或决策,在完成后及时向报告人反馈,并进行线索跟踪,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并能够吸取教训,以便改进和完善制度和决策程序。
通过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的规范和执行,可以有效地加强对重大事件的管理和决策,确保组织在面临重大事件时能够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保证组织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二)为了规范重大事件的请示报告流程,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组织内部发生的重大事件,请示报告流程。
二、定义:重大事件是指具有重要影响、事关企业/组织发展的事件,需要上级领导层审议、决策、指导或批准的事项。
三、程序要求:1. 发现重大事件后,相关负责人应及时与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沟通,并按照发生事件的严重程度进行初步评估。
2. 若初步评估认为事件属于重大事件,应立即制作请示报告。
3. 请示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a. 事件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
b. 事件的影响和可能带来的后果:包括对企业/组织的经济、社会、品牌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后果。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本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管理和决策,规范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和流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各类机构和部门,在处理重大事项时,必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直接负责制定和监督本制度。
第四条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实施;(二)重大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三)重大风险和危机的处理;(四)重大战略和业务变动;(五)重大人员变动和管控风险;(六)其他公司认定为重大的事项。
第五条重大事项报告的目的是及时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汇报事项的情况,以便进行决策和处理。
第二章报告的程序第六条针对重大事项,相关部门须及时掌握并确定具体的报告流程和程序。
第七条在发生或发现重大事项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报告。
第八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事件的背景和发生原因;(二)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可能带来的后果;(三)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和预期效果;(四)需要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决策和批准的事项;(五)其他必要的信息和建议。
第九条报告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并附上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十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评估和决策,并书面回复报告。
第三章基本原则第十一条在处理重大事项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及时性:重大事项应当及时报告和处理,减少后续风险和损失;(二)真实性:报告应真实、客观地反映事实,不得隐瞒和篡改信息;(三)全面性:报告应包括事项的全部情况,不得遗漏重要信息;(四)准确性:报告应准确描述事项的影响和后果,不得夸大或淡化事实;(五)保密性:报告应严格保密,避免信息泄露和传播。
第四章责任与监督第十二条相关部门应对重大事项报告的准备和提交负责,保证报告的质量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和评估,及时作出决策和回复。
第十四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对报告的内容和决策负有最终的责任和监督职责。
中央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中央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中国国家机构内部建立的一种管理机制,用于保障国家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以下是可能包含在该制度中的主要内容:制度名称:中央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1. 制度目的:确保中央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有效防范和解决决策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2.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央领导层在制定、修改或调整国家政策、法规、战略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3. 请示报告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重大政策和法规的制定、修改;-重大经济、社会事务的调整和部署;-重大国际事务和对外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其他对国家发展和安全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 报告程序:1. 请示发起:中央领导层在面对重大事项时,由相关责任人提出请示报告的申请。
2. 审批程序:中央领导层收到请示报告后,经过审查和评估,可能涉及到多个层级的审批程序,确保事项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3. 反馈和讨论:中央领导层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可能会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
4. 最终决策:中央领导层根据审批结果和讨论意见,最终作出决策,并确定事项的实施计划。
5. 监督和反馈:1. 内部监督:中央领导层内设专门机构负责对请示报告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决策的有效实施。
2. 外部监督:可能由国家监察机构、人民代表大会等机构进行外部监督,确保决策合法、公正、透明。
6. 审议和改进:1. 定期审议:设立定期审议机制,对中央领导层的决策进行回顾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2. 问题反馈:鼓励相关部门和公众对决策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反馈,形成问题整改的闭环机制。
7. 公开透明:1. 信息公开:尽可能在决策过程中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向社会公众公开有关重大事项的相关信息。
2. 舆论引导:通过媒体和宣传工作,引导社会舆论,增强决策的社会认同度。
这种中央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助于确保国家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同时,通过内外部的监督和反馈机制,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保障国家政治稳定和发展的顺利进行。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5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1、____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____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____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
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
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
学校级领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文

学校级领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校不断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学校的决策效率和执行力,进而加强学校的发展和创新。
为了更好地落实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提高重大事项的决策质量和合理性,我校特制定了学校级领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制度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制度和流程,使学校级领导能够及时汇报个人重大事项,以便领导层进行科学决策和组织协调,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三、制度内容1. 申报要求:学校级领导在遇到个人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提交报告。
个人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要决策、重大项目、规模扩张、重要部门调整等。
2. 报告流程:学校级领导应当按照规定的报告模板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给上级领导。
同时,还需明确报告的紧急程度,便于上级领导能够根据事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决策。
3. 决策权限:上级领导在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对于涉及重大利益的事项,须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经过多数意见的一致才能作出决策。
4. 反馈与跟进:上级领导在决策后需对学校级领导的报告进行反馈,并指导其在后续的执行过程中进行跟进。
同时,需建立事项跟踪制度,确保决策的顺利落地和执行。
对于决策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上级领导还需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四、制度优势和意义1. 提高决策效率:有了该制度,学校级领导能够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个人重大事项,上级领导也能够及时进行决策和指导,避免了因决策滞后而影响学校的运营和发展。
2. 提升决策科学性:通过评估和集体讨论,能够充分利用多方专家的知识和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加强执行力和协调能力:决策的反馈和跟进制度,能够确保决策的顺利落地和执行,同时加强了学校内部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
4. 保障学校利益:由于个人重大事项涉及学校的利益,所以建立该制度能够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保护学校利益不受损害。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是指在组织机构中,对于一些重大决策、项目或计划等,要求下级向上级进行报告并请示批准的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增加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通过报告请示,上级能够及时了解下级的工作和决策情况,并根据自身的经验和权威判断是否批准该事项。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的实施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事前报告:下级应在决策或项目初期向上级进行报告,详细说明事项的背景、目的、计划等,并提出明确的建议。
2. 请示批准:上级根据报告内容进行审查,如果认为需要修改或补充,会提出相关意见,并要求下级重新提交。
如果审查通过,上级会根据自身的授权范围和判断权进行批准。
3. 事中报告:在决策或项目进行过程中,下级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遇到的问题、风险预警等。
4. 事后总结:决策或项目结束后,下级应向上级进行总结报告,详细介绍实施过程、结果评估、经验教训等。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的好处在于可以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透明度,避免个别人员或部门的任性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同时也有利于全面提升组织的管理水平和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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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报告制度篇一:重大事项决策后评估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后评估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馈,促进决策的执行,提高重大事项决策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项决策后评估是指负责评估的单位,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价方法,对决策执行效果做出综合评定并提出决策延续、调整或终结意见建议的活动。
第三条重大事项决策后评估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决策承办科室和局属单位(以下称承办单位)和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决策后评估工作。
其他科室和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下列事项应当作为后评估对象:(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集中、反映强烈的;(二)决策执行效果不明显、存在问题较多的;(三)重大政策、法律制度调整的;(四)市委、市政府要求评估的;(五)局负责同志或决策承办单位认为需要评估的。
第六条决策后评估应当围绕以下内容开展:(一)决策的执行结果与制定目的是否相吻合;(二)决策执行的成本、效益分析;(三)决策执行中带来的负面因素;(四)决策执行中被执行对象的接受程度;(五)决策执行情况与全市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向的符合程度;(六)决策执行带来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七)主要经验、教训、对策和建议等。
第七条决策后评估的准备工作包括:(一)确定后评估对象;(二)确定合适的后评估机构、人员;(三)制定后评估方案,包括目的、标准、方法和经费。
(四)后评估方案报局分管负责同志批准。
第八条承办单位会同局办公室应当成立后评估小组。
后评估小组人员应当不少于3人。
除承办单位、局办公室外,可从其他单位抽调人员或邀请相关专家参与。
根据需要,承办单位会同局办公室可以委托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等第三方开展决策后评估。
第九条决策后评估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督查督办、问卷调查、个体访谈、统计分析等方式进行,具体可以根据决策事项的性质、特点,选择一种或多种方法。
第十条重大事项决策后评估工作应当根据实际,合理确定评估时间、任务安排。
第十一条决策后评估小组或第三方完成评估后,应当提交决策后评估报告。
决策后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对决策制定与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对决策效益的分析,对决策延续、调整或终结的意见、建议等内容。
第十二条决策后评估报告应当报局分管负责同志和主要负责同志审阅。
按照决策程序集体研究决策后评估报告,应当形成对决策继续实施、调整或废止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篇二:重大决策评估制度重大决策评估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推进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防范决策风险,减少决策失误,防止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发生,充分发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重大决策,是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制定和实施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影响面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定、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大型活动等决策事项。
第三条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制定和实施重大决策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科学系统、客观公正的预测、分析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作出风险评价结论。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原则。
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作为出台各项政策和改革举措的基本标准,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基本尺度,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二)“科学发展、统筹兼顾”的原则。
把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确保政策、决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和项目建设、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
(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领导责任,对重大决策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要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及早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化解,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保障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
(四)“必经程序、依法行政”的原则。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未经评估的不得作出决策。
各级各部门要努力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着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五条评估范围。
(一)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二)涉及公共设施建设的决策;(三)涉及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四)涉及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五)涉及公用事业价格调整;(六)涉及城市发展和管理方面的决策;(七)涉及国有企业改制和事业单位改革;(八)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九)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决策;(十)涉及举办大型活动的决定;(十一)各级党委、政府或者维护稳定工作部门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十二)立法决策依照法定程序执行,不适用本文件的规定。
第六条评估内容。
(一)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决策机构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决策内容是否符合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所涉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准确;是否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统一性;是否经过报批和审查审批程序。
(二)重大决策的合理性。
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和以人为本的精神;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兼顾了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以及相关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人民群众特殊困难是否得到解决;是否能为本级财政所承受。
(三)重大决策的可行性。
重大决策实施或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生活可承受程度是否有机统一;是否坚持了可持续发展观,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是否可能导致相关地区、行业群众的相互攀比;是否有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保障;是否能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四)重大决策的安全性。
重大决策的实施是否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影响是否超出人民群众承受能力;是否会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较大规模上访,重大社会治安问题、负面舆论过激过热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对可能出现的社会治安和涉及稳定,影响和谐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和处置预案。
(五)其他。
除上述4个方面以外,对其他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第三章责任主体与实施主体第七条评估责任主体。
要根据“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确定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
(一)由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的,作出决策的党委、政府为评估责任主体。
(二)由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部门决策的,作出决策的部门为评估责任主体;由几个部门共同作出决策的,牵头部门为评估责任主体。
第八条评估实施主体。
评估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一)由各级党委、政府作出决策的,提出决策建议的部门是评估实施主体;几个部门共同提出决策建议的,党委、政府指定的部门是评估实施主体,其他部门参加评估工作。
(二)由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部门作出决策的,该部门应当指定评估实施主体。
(三)各级党委、政府的几个部门共同作出决策的,牵头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共同确定评估实施主体,其他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评估工作。
(四)评估实施主体要在重大决策实施前,适时启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后要报送决策机关审核。
第九条各级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第十条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检查下级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评估实施主体要成立专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组织或邀请相关部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政府法制部门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有关专家学者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方式。
风险评估方式可选择单独进行,也可与“阳光政府”建设中的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大工作通报等工作结合进行。
(二)制定评估方案。
风险评估小组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方案的制定要根据重大决策的性质、特点和内容,准确把握评估重点,明确评估的具体方式、步骤、时限和目标要求,并按评估方案组织开展工作。
评估方案需书面函告同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征求群众意见。
风险评估小组要按照公开透明原则,按照评估方案,向受到决策直接影响的群众和其他利益篇三: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第一条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1、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需要贯彻落实的工作;2、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安排、总结;3、重大工作方案、重要决策、决定、制度和措施;4、领导班子建设中的有关重要问题;5、所属单位及党组织的设立与撤销;6、重大安全、质量事故;7、特殊问题和重要的突发性事件;8、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请示报告的方式及时间向上级请示问题和报告工作情况,一般采取正式文件或传真电报方式,紧急情况可先用电话请示报告。
后补报文件或办理传真,必要时单位主要领导可当面向上级请示报告有关问题。
对阶段性工作要定期请示报告。
其他问题要按有关时间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年度计划、总结每年报告一次;紧急及特殊情况可随时请示报告。
第三条请示报告中必须坚持的原则1、重大问题必须事先请示,不得越权决策,不得先斩后奏,自行其是。
2、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向上级报告反映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3、请示报告的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随时报告,个人不得以组织名义请示报告重大问题。
4、请示的问题如上级批示或答复不同意或作部分修改,坚决做到下级服从上级。
第四条请示报告的责任班子成员和干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这一制度,牢固树立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观念,自觉地维护大局和整体利益,坚定不移地执行上级机关的各项决定,保证上级决定在本单位的落实;对于因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的单位和重要责任者,应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