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发
句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及对策建议
句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及对策建议作者:赵楠唐慧娟李玮王志建来源:《南方农业·下》2022年第09期摘要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国家战略的重要抓手,可进一步提升粮食产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
为促进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以江苏省句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现状与成效为例,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提高农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提升高标准农田的综合效益及充分发挥政府作用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建议;江苏省句容市中图分类号:F323.2 文献标志码:C DOI:10.19415/ki.1673-890x.2022.18.0592021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的耕地保护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实后盾,同时,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要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1]。
1 句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做法与成效江苏省句容市地处茅山革命老区腹地,是典型的“江南鱼米之乡”,素有“南京新东郊,金陵御花园”的美誉。
近年来,句容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江苏省委员会、江苏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聚焦“有纲、有序、有质、有利”四有目标,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2021年,句容市共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4.24万hm2,占73%的耕地面积[2]。
1.1 合理规划项目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项影响深远的战略性系统工程,需科学、合理地规划建设发展纲要,落实发展项目,以有效保障粮食安全。
因此,句容市农业农村局编制了《句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业农村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设计结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优先建设配套设施齐全、功能强大、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0•【字号】苏政办发〔2021〕76号•【施行日期】2021.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7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0日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江苏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的关键阶段。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和重大民生工程,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是江苏率先建成交通强省、打造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的重点攻坚领域。
江苏必须加快探索铁路先行发展新路径,打造铁路高质量发展新亮点,激活铁路创新发展新动能,全力建设“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和“人民满意、保障有力、安全高效、走在前列”的现代化铁路强省。
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国家相关规划,制定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铁路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中长期铁路网布局,是江苏“十四五”铁路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铁路发展工作,作出了“以我为主、系统谋划”“苏北突破、苏中提升、苏南优化”等重大部署,把铁路作为综合交通建设的主战场,加快打造“轨道上的江苏”,全省铁路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1.12.23•【字号】苏国土资发[2011]457号•【施行日期】2011.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1〕457号)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二О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二〇一〇年十二月目录一、国土资源科技发展概况(一)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取得的成就(二)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存在的问题二、面临的形势与需求(一)“两个率先”发展战略的需求(二)建设“两型”社会的需求(三)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需求(四)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和科学决策的需求三、指导思想与原则(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四、规划目标与任务(一)规划目标(二)主要任务五、重点科技计划与工程(一)土地资源领域(二)基础地质与矿产资源领域(三)地质环境领域(四)国土资源管理科学领域(五)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领域(六)国土资源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工程(七)国土资源科学普及工程(八)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管理协调,推进科学技术进步(二)重视规章制度建设,优化项目管理机制(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四)转变科技发展模式,加速研究成果转化(五)完善交流合作机制,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六)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强化规划实施管理为贯彻落实“科技兴省”、“科技兴地”战略,全面提升我省国土资源科技创新能力与科技应用水平,全面加强国土资源科技管理,根据《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精神,结合我省国土资源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江苏省国土资源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2006-2020)》,制定《江苏省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1年度省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奖获奖项目的通报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1年度省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奖获奖项目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3.01.31•【字号】苏国土资发[2013]40号•【施行日期】2013.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1年度省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奖获奖项目的通报(苏国土资发〔2013〕40号)各市国土资源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国土资源局,厅各直属单位: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省厅组织专家对申报2011年度省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奖的项目进行了现场答辩、集体会审,评审结果经省厅门户网站公示。
“江苏1:50000昆山市、太仓市、安亭镇、吴江市、芦墟镇幅区调”等20个项目获2011年度省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奖,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16项(详见附件)。
省厅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状、证书。
获奖单位可对获奖个人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积极探索新机制,拓展新思路,为提高全省国土资源科技水平和发展国土资源科学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附:2011年度省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奖获奖项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1月31日附件2011年度省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奖获奖项目一等奖1.江苏1:50000昆山市、太仓市、安亭镇、吴江市、芦墟镇幅区调主要完成单位: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主要完成人:潘明宝、张平、苗巧银、宗开红、欧健、冯文立、金洋、陈宝、蒋波、高通宁、龚绪龙、仇慎平、姜素、理继红2.《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研究主要完成单位: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主要完成人:吴震强、祖耀升、李如海、卜心国、吕亚生、沈春竹、濮励杰、陆效平、崔娟、佴玲莉、鲍志良、王志宏、王小丽、施海霞、严长清3.平原地区(苏锡常)地下水开采引发地裂缝灾害预测技术研究主要完成单位: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主要完成人:朱锦旗、刘聪、肖荣基、王晓梅、武健强、于军、周清锋、杜建国、黄晓燕、伍洲云、王光亚、徐玉琳、陆美兰、周启钢、陶芸、朱兴贤4.基于农地发展权的征地区片价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农业大学、南通市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中心、江苏省土地整理中心主要完成人:黄玲、吴群、徐凤英、王顺祥、王烨、王明华、江少康、阎红、姜志清、陈晓熙、丁一、吴彪、金晔、储玉泉二等奖5.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实施中的土地监管对策研究主要完成单位: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主要完成人:章昌华、金志丰、王钊、陆栩森、邹靖、徐明、程中华、鲍桂叶、谢薇、朱华燕6.大丰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完成单位: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南京舜智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完成人:曹岩松、商明星、王宏盾、蔡国庆、杨友如、张桂凤、汪松明、XXX、吴婷婷7.节约集约用地下的下关区楼宇园区发展模式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第三分局、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主要完成人:邹勇刚、周峰、孔国平、傅育军、姚翠巧、耿艳艳、万方、石晓妹、徐亢、程美玲8.工业项目“小点供”落地建设主要完成单位:宝应县国土资源局主要完成人:梁鹤富、许定齐、朱启同、吴碧淳、夷晓宇、王华、周志祥、华占梁、邵跃华、李学春9.无锡惠山区土地利用现状评价及潜力分析研究主要完成单位: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惠山分局、江苏博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师范大学人文地理与区域规划研究所主要完成人:李长林、胡秋明、朱鸿、邵国庆、吴志伟、杨淼、吕国新、张小林10.基于南通市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南通市国土资源局、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主要完成人:张跃进、陆效平、徐凤英、杨兴典、阎红、严长清、单伟、金平华、陈出新、黄利莉11.耕地易地补充的经济补偿量化及配套机制研究-以江阴市和兴化市为例主要完成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江阴市国土资源局主要完成人:方斌、苏士虎、崔娟、张桂清、刘斌、张科明、王波、李柏杨、吴金凤12.河道淤泥制砖产业化研究主要完成单位: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南通大学主要完成人:苏建华、茆根明、周忠勤、葛峙中、刘红梅、林素钢、吴坤、张志诠、颜夕伦、蔡炳山13.基本农田整理工程技术综合集成创新--以金坛市为例主要完成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区域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金坛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国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张小林、汤芳、王亚华、王文、杨素静、顾余庆、朱励军、乔伟峰、于燕、袁源14.耕地质量动态监控信息系统研究主要完成单位:苏州市国土资源局耕保处、苏州市土壤肥料站主要完成人:高建春、王梅农、徐蔚奕、张导、刘旭、陈吉、孙永泉、张琰、黄芳、杨扬15.连云港市市级国土资源业务数据库更新机制研究主要完成单位: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国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孔令泰、孙在宏、朱礼智、吴长彬、冯绍国、李宁红、高光军、张伟泉、王履华、丁焰16.江苏省基本农田工程建设标准及管护规划研究主要完成单位: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要完成人:徐翠兰、李林、朱成立、杜小娅、宋崇辉、冯蓉晔、马春宁、赖明华、陈慧梅、刘晨鹏17.江苏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研究主要完成单位: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主要完成人:陆美兰、余万龙、单玉香、徐玉琳、王光亚、高梅、张于、刘洪、曹瑞祥、马秋斌18.苏锡常地区禁采地下水的地质环境效应分析主要完成单位: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主要完成人:武健强、吴曙亮、李伟、闵望、张于、单玉香、杨礼平、薛文勇、周刚军19.江苏省地质资料馆馆藏涉密地质资料清理研究主要完成单位:江苏省地质资料馆主要完成人:杨维兴、王传礼、曹建华、凌百信、程振香、郑晓光、金乐、蒋洪明、徐向琴、李雪洁20.扬州市江都区地价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完成单位:扬州市江都区国土资源局、江苏普旭软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王友林、吴粉明、丁庆祥、祁萌、袁艺、高晓光、唐海明。
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推进“三深一土”国土资源科技创新战略,根据《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是全面落实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重要抓手,是实施“三深一土”国土资源科技创新战略的重要支撑,是提升国土资源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的重要载体。
“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基本建成国土资源创新平台体系。
建设运行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60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84家,基本覆盖了土地科学与国土资源综合管理、基础地质与勘查技术、矿产资源与综合利用、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几大领域。
创新平台聚集了一批优秀的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人才,集中了大量的国土资源先进仪器设备,形成了一流的科技创新硬件条件,承担了重要的国家科技创新任务,产出了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成为国土资源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在支撑、引领国土资源行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也存在创新平台布局结构不合理、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尤其在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上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
“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围绕实施“三深一土”科技创新战略,着力做好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平台统筹规划、系统布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打造科技创新要素聚集的高地,形成定位清晰、运行高效、开放共享、动态调整、协同发展的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促进国土资源科技创新能力提质升级。
建设目标:----着力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
按照国家规划布局精心谋划筹建国家实验室,集中优势资源,瞄准国家级平台建设标准,积极争取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等有新突破。
着力建实建强已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大力推动优势领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进入国家级基地,推动国土资源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跨越。
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制度
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制度(原创版3篇)目录(篇1)一、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意义与作用二、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设立与管理三、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的管理办法四、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管理办法五、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正文(篇1)一、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意义与作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承载着生态学、地学、农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等多学科领域的研究任务。
它们为我国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和条件保障,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设立与管理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国家野外站)是根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 2017250 号)设立的。
国家野外站的主要职责是服务于生态学、地学、农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等领域,为国家社会经济和科技战略布局提供支持。
三、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的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野外科学观测研究,促进国土资源科技创新。
该办法明确了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的建设、管理、运行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四、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广西科技创新基地体系建设,规范建设和管理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根据《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和《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发展方案(2019-2025)》,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结合广西实际,组织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
五、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目前,我国已经设立了 27 个国家野外站,这些野外站在生态、特殊环境和大气本底等领域取得了良好的研究成果。
目录(篇2)一、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意义与作用二、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设立与管理三、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的管理办法四、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管理办法五、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未来发展正文(篇2)一、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意义与作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是科技创新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服务于生态学、地学、农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等领域的科学研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6.12.23•【字号】•【施行日期】2016.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浙江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12月23日浙江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是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国土资源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十三五”国土资源工作“一个目标、两大战略、三场硬仗”的有力支撑。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发展实际,深入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切实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一)“十二五”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紧紧围绕“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工作定位,服务国土资源中心工作,以“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和“一图六网”为抓手,不断提升信息化服务和保障能力,圆满完成了“十二五”目标任务。
基本建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初步满足土地资源“批、供、用、补、查”和矿产资源“勘、采、储、用、查”需求。
省厅建立了遥感影像、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土地供应、信访、矿产资源储量、矿业权等35类数据库,建立了“一张图”服务平台,为各类业务系统提供19类符合OGC国际标准的数据服务、10类基础空间服务和58类业务应用服务,在规划管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等方面得到了应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淮安市洪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五月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项目名称:淮安市洪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编制单位: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技术承担单位: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编制时间:2017年5月总目录第一部分淮安市洪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文本第二部分淮安市洪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说明淮安市洪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文本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五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2)一、工作目的 (2)二、指导思想 (2)三、工作原则 (3)四、编制依据 (3)五、期限范围 (7)第二章工作背景 (8)一、区域概况 (8)二、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9)三、规划实施成效 (11)四、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2)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9)一、土地利用战略 (19)二、主要指标安排 (20)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22)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2)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24)第五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28)一、加强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 (28)二、严格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2)三、协调推进“三线”划定 (34)第六章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35)一、优先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 (35)二、全面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 (36)三、加强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 (36)四、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管护责任 (37)第七章农用地保护与利用 (38)一、严格保护耕地数量和提升耕地质量 (38)二、大力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39)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1)一、明确生态功能区划 (41)二、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42)第九章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区及流量指标归还 (44)一、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区布局 (44)二、流量指标归还计划 (44)三、资金保障和监管措施 (45)第十章重点建设项目指标落实和清单调整 (47)一、重点建设项目指标落实 (47)二、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调整 (47)第十一章对下级规划的引导和调控 (49)一、高良涧街道 (49)二、朱坝街道 (49)三、黄集街道 (50)四、蒋坝镇 (50)五、岔河镇 (50)六、西顺河镇 (50)七、老子山镇 (51)八、三河镇 (51)九、东双沟镇 (51)第十二章保障措施 (52)一、健全规划实施行政机制 (52)二、完善规划实施经济机制 (53)三、改进规划实施技术手段 (55)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56)五、建立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57)前言《洪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及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2011年12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8日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等文件精神及国家部委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部署,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强化政策引领,加快市场培育,扩大推广应用规模。
加强统筹规划,科学有序构建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改进和提高新能源汽车产品性能,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领,市场主导。
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政策,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力度,增强社会信心,引导个人消费。
充分发挥市场对产业发展驱动和决定性作用,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科学规划,充电先行。
将充电设施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科学确定规模和空间布局,构建覆盖全省、互联互通、标准统一、智能高效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网络。
——创新驱动,培育产业。
引导和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安全和性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7.23•【字号】苏政办发〔2022〕60号•【施行日期】2022.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6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23日江苏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进一步完善全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基础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省上下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党建引领多方参与的组织体系基本形成。
持续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一肩挑”比例分别为97.5%、94.6%。
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会组织和驻社区单位共同参与的城乡社区服务格局基本形成。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截至2020年末,全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为100%,85%达到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国家标准。
便民惠民举措不断创新。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20•【字号】宁政办发〔2021〕62号•【施行日期】2021.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十四五”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20日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第一节发展基础第二节面临形势第二章发展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四节指标体系第三章规划引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第一节加强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协同第二节构建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第三节强化近期战略空间引领第四章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治理体系第一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体系第二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机制第三节探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第五章加强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修复第一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第二节构建国土空间保护修复新格局第三节推进矿产资源保护治理第六章全面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第一节推进土地市场化配置第二节优化土地资源供给管理第三节完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机制第四节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转型第七章加快推进高品质宜居城市建设第一节强化基础设施规划资源保障第二节优化城乡公共服务供给第三节塑造城市特色景观风貌第四节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第五节探索推进城市有机更新第六节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第八章大力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第一节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制度第二节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第三节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第九章夯实规划资源治理基础支撑体系第一节构建新型基础测绘体系第二节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体系第三节构建科技信息支撑体系第四节构建法治和标准化体系第五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第六节加强规划资源执法监督第十章推进实施规划资源领域重大工程第一节实施保护与修复类重大工程第二节实施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类重大工程第三节实施基础支撑类重大工程第四节实施规划管理类重大工程第五节实施综合管理类重大工程第十一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第一节强化组织领导第二节完善实施机制第三节加强人才保障第四节开展评估监督第五节推动广泛参与南京市“十四五”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前言“十四五”时期,是南京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首个五年,是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的关键时期。
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印发
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印发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贵金属》
【年(卷),期】2016(17)3
【摘要】国土资源部4月12日正式印发《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
《纲要》分8章共40节内容,主要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根本遵循,明确了今后5年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支撑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和重大工程。
其中,“十三五”时期的约束性指标包括:
【总页数】1页(P3-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1.1
【相关文献】
1.《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公布 [J], ;
2.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印发 [J], ;
3.《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通过审议 [J],
4.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推广土地征收多元化补偿 [J],
5.《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2017年度监测评估启动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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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十三五”资源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
科技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十三五”资源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国土资源部(已撤销),水利部•【公布日期】2017.05.08•【文号】国科发社〔2017〕128号•【施行日期】2017.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科技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十三五”资源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国科发社〔2017〕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十三五”国家社会发展科技创新规划》等总体部署,为明确“十三五”期间资源领域科技创新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技术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特制定《“十三五”资源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科技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2017年5月8日“十三五”资源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在向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方向迈进,创新驱动发展成为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
长期以来,矿产、能源、水和土地等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支撑作用,也面临着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减排压力巨大、资源环境承载力逼近上限等严峻形势。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兴起,是我国资源行业发展转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面对新的形势与需求,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推进资源领域产业创新发展,抓住科技革命契机推动行业实现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资源行业向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等绿色发展,保障资源供给安全,更加高效、安全、清洁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
科技创新成为国家发展和国际竞争的核心。
为更好地引领资源领域“十三五”科技发展方向,培育和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强化科技进步对行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相关国家、行业层面的规划内容,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结合资源领域“十三五”技术预测和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的成果,按照“全产业链、全创新链”的设计思路,全面统筹和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建设科技创新示范工程,培育科技领军人才,解决制约保障资源开发与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的关键科学问题和技术难题,加强科技任务超前部署,制订本规划。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国土资源“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国土资源“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9.13•【字号】泰政发〔2017〕167号•【施行日期】2017.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国土资源“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泰政发〔2017〕167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泰州市国土资源“十三五”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9月13日泰州市国土资源“十三五”专项规划“十三五”时期,是泰州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的重要阶段。
国土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为提高国土资源对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根据国家、省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和《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本市国土资源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形势(一)“十二五”时期主要成效“十二五”时期,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始终以土地基本国策为引领,坚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基本定位,围绕“保红线、保发展、保权益”三大核心任务,突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主线,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国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全市各级政府履行耕地保护的主责意识不断提升,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面完成,全市耕地总面积476.3万亩,是规划目标473.24万亩的100.6%;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09万亩,是规划目标407.7万亩的100.3%。
“十二五”期间,全市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共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省以上投资项目8818个,新增耕地5.9万亩,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完成了省政府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考核任务;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86.9万亩,实际完成189.4万亩,超额完成2.5万亩,总投资21.1亿元,亩均投资0.11万元,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科技部、国土资源部、海洋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海洋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
科技部、国土资源部、海洋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海洋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2017.05.08•【文号】国科发社〔2017〕129号•【施行日期】2017.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科技部国土资源部海洋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海洋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国科发社〔2017〕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海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十三五”国家社会发展科技创新规划》等总体部署,为明确“十三五”期间海洋领域科技创新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技术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特制定《“十三五”海洋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科技部国土资源部海洋局2017年5月8日“十三五”海洋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海洋强国的关键时期。
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必须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海洋强国必须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
要搞好海洋科技创新总体规划,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在深水、绿色、安全的海洋高技术领域取得突破。
为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进一步建设完善国家海洋科技创新体系,提升我国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创新对提高海洋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制定《“十三五”海洋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一、形势与需求(一)工作基础“十二五”以来,我国的海洋科学和技术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已实现对世界先进水平的全面跟踪,取得了“蛟龙号”载人潜水器、“海马号”4500米级遥控潜水器、“海燕号”深海滑翔机、“海洋石油981”和“中海石油201”等一批重大成果,我国海洋领域论文发表总数由2008年的世界第12位上升为2013年的第2位。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20年辖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20年辖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20•【字号】常政办发〔2018〕123号•【施行日期】2018.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20年辖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123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16-2020年设区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8〕276号)要求和《江苏省设区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苏政办发〔2018〕51号)规定,市政府将对辖市、区政府“十三五”前两年(2016-2017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开展期中检查。
为做好期中检查工作,市政府研究制定了《2016-2020年辖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检查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管理等新任务、新要求,提高严格保护耕地对确保粮食安全、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检查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做好对下一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期中检查,并按时完成本级自查工作。
自查报告请于2018年8月24日(星期五)下午4:00前报送至市政府,并抄送至市国土资源局、农委、统计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各地要通过本次期中检查,全面摸清2016-2017年本行政区内耕地保护情况,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及时做好整改,确保耕地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9.12.18•【字号】苏国土资规发[2009]3号•【施行日期】2009.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的通知(苏国土资规发〔2009〕3号)各市国土资源局,厅各处、室、局,厅各直属单位:为做好我省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奖奖励工作,参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结合我省国土资源科技工作实际,省厅对《江苏省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奖奖励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二ОО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江苏省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为鼓励我省国土资源调查、开发、利用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国土资源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提高国土资源科技水平,参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省国土资源厅(简称“省厅”)设立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奖(以下简称“创新奖”),奖励在国土资源领域以科学理论、科学技术、科学方法研究中取得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创新奖设一、二、三等奖,每年评选一次。
每年奖励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3项,二等奖不超过5项,三等奖不超过12项。
第四条创新奖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下列领域中具有创新性的科技成果、应用一年以上、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可以申报创新奖:(一)土地资源调查、评价;(二)土地规划、利用、保护;(三)基础地质调查、评价、应用;(四)地质矿产资源勘查、评价、规划、开发利用与保护、实验测试;(五)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地质遗迹保护;(六)国土资源管理的其他领域。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发
展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6.09.01
•【文号】国土资发〔2016〕100号
•【施行日期】2016.09.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
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6〕1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已经2016年第16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1日附件: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