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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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

关于实施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

关于实施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委属各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现场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通知》(闽建建[2010]5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抓好施工作业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整改消除情况,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贯穿于施工活动的全过程。

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远程视频监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在施工现场采集视频信号,通过网络传输和信息处理后接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视频监控专网,实现对建筑工地24小时实时监控及录像。

同时,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反映施工现场的基本情况、形象进度变化情况、工程质量安全动态,实现相关管理部门、企业对施工现场多级远程网络监控和管理。

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是监督工程建设各相关责任主体履行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责任的强制性措施,同时也是工程建设各相关责任主体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保证措施。

三、凡2011年1月1日后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的项目,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1、建安投资造价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建筑面积达到8000平方米(含8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

2、申报市级以上标化示范工地或优良工程的项目。

3、现场管理混乱或发生等级事故,被管理部门确定需要实施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重点监控的在建项目。

4、工程建设中有基坑的项目。

5、市政工程有桥梁、隧道的项目。

6、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安装的项目。

四、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工程项目,应在工程开工之前,将工地安装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与我委提供的信息中心平台窗口对接。

五、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出资方式1、尚未招标的工程项目2011年1月1日起,尚未办理发包、招标备案的工程项目,符合本通知第三点规定应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招标人应将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费用招标人按本通知要求,并对照电信运营商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单列,投标人应按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在投标报价文件中单列,并不可竞价。

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XX线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监理X标段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批准:XXXX监理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五月XX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目录一、专业工程特点及其技术、质量标准 (1)1.通信工程的特点 (1)2.技术、质量标准 (1)二、监理工作的重点和流程 (1)1.监理工作的重点 (1)2.监理工作的流程 (2)三、控制要点、目标 (7)1.安全生产控制要点、目标 (7)2.质量控制要点、目标 (7)3.进度控制要点、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控制依据、监理控制方法和依据 (18)1.控制依据 (22)2.质量控制 (22)3.安全生产控制 (24)4.进度控制 (25)5.投资控制 (25)6.环保、水利控制 (26)7.合同和信息管理 (26)8.各专业相互配合问题 (27)五、旁站部位及工序 (27)六、抓好安全生产,争创优质工程 (27)一、专业工程特点及其技术、质量标准1.本工程的特点本工程地段位于既有营业线京哈铁路北京站至秦皇岛站沿线区间及车站铁路地界内,施工时间约45天,工期紧张。

本工程包括通信光缆线路,综合视频监控平台,数据网,传输系统,通信电源,电力,参建单位多,营业线运输繁忙,施工安全要求高。

因此要求施工人员的技术条件要高,责任心要强。

工程点多线长,施工内容多、工作量大,造成施工管理难度大。

2.工程质量标准及概况本监理实施细则是根据设计文件,铁路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及实际施工内容编制。

项目名称:京哈线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工程范围:燕郊至唐山北(光缆线路、视频设备安装、电力)开工日期:2012年5月日建设单位:北京铁路局天津工程项目管理部设计单位:中铁咨询公司太原设计院施工单位:天津电务段、北京通信段、天津通号公司、天津供电段监理单位:北京通达监理有限公司二、监理工作的重点和流程1.监理工作的重点我们的监理工作是施工阶段的监理,重点就在“施工阶段”。

关于加强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各工区及拌合站:为进一步推进台州市域铁路S1线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及进度管理工作,加强信息化管控平台的应用,对全线各重要工点进行实时视频监控,及时记录施工过程。

现就视频监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区和拌合站职责工区和拌合站负责所辖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维护及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为:(1)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负责所辖区域视频监控室及前端摄像头安装(安装牢固)、视频数据接入,完成现场监控系统的建设。

(2)根据工程进度,对前端摄像头及时增加或移动跟进,确保有效监控。

(3)对本工区或拌合站监控设备及监控室进行维护,并保证设备图像清晰,运转正常。

二、设备参数要求(1)摄像头枪机摄像机和球机采用 200 万以上像素高清网络摄像机,录像压缩标准采用 H.264、H.265 编码;另外,矿山隧道摄像机具有防爆功能。

(2)硬盘录像机视频监控数据应在本地录像机中保存至少 30 天,存储视频流分辨率不低于 720P。

视频监控设备输出的视频流应采用 H264、H265 编码,能够支持最大 1080P 分辨率的视频流稳定传输,并支持多路视频输出。

(3)网络各工区负责各工点施工现场的光纤布置、调试,同时负责保护设备、光纤网络,避免施工过程中遭受破坏。

三、摄像机安装数量、安装部位要求(1)地下车站、明挖段、深基坑及附属工程:施工围挡内设置不少于 2 个球机,交叉对角安装;在基坑冠梁下方或沿基坑长边每 100 米不少于 1 个球机;钢筋加工区设置不少于 1 个摄像头;车站现场进出口设置1个摄像头。

(2)盾构工程:盾构进出洞口、盾构机管片拼装区各布置不少于 1 个摄像头;成洞地段每400米设置1个摄像头。

(3)矿山法隧道工程:隧道洞口、隧道衬砌台车、掌子面各布置不少于 1 个摄像头,爆破面部位应设置防爆摄像头;成洞地段每400米设置1个摄像头。

(4)高架车站工程:施工围挡内设置不少于 2 个球机,交叉(5)高架区间工程:高架区间每 1 公里不少于 1 个球机,要求架设视野条件好,辐射面广;重要施工部位如临河、交叉施工、特殊工法等,需加密布置 12 个摄像头。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公布日期】2007.03.08•【字号】宁建工字[2007]36号•【施行日期】2007.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建工字〔2007〕36号)各有关单位:现将《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二00七年三月八日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我市城市建设现代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远程监控系统),是指应用视频信息网络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现场文明施工进行远程实时图像监控管理的系统,该系统具备视(音)频采集、传输、编解码和终端监控、录像等功能。

第三条远程监控系统是监督工程建设各相关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责任的强制性措施,同时也是工程建设各相关责任主体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保证措施。

第四条市建筑工程局(以下简称市建工局)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的统一管理,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建筑工程,必须设置远程监控系统。

(一)18层以上高层建筑;(二)单体建筑面积达到10000m2以上或者群体建筑面积达到30000m2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工业厂房;(三)高度50m以上的构筑物;(四)1000m2以上(含1000m2)的深基坑工程。

第六条凡属于第五条规定工程的建设或施工单位,应于工程开工之前,委托具有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控系统的设计和安装,本着谁投资谁管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相关费用由建设和施工单位共同协商承担。

现场施工影像管理制度

现场施工影像管理制度

现场施工影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各类工程。

三、施工现场影像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影像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

2. 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施工现场影像管理制度,配合项目经理开展相关工作。

3. 施工人员:遵守现场影像管理制度,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四、施工现场影像管理内容1. 现场影像采集(1)施工现场应安装监控摄像头,全天候对施工现场进行监控录像。

(2)摄像头应设置在重点部位,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出口、材料堆放区、重要设备位置等。

(3)监控录像应保存至少一个月,以备查证。

2. 录像完整性检查(1)每天应至少检查一次录像的完整性,确保没有录像遗漏或被篡改的情况。

(2)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项目经理,并追查原因。

3. 录像资料管理(1)录像资料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上,避免数据丢失。

(2)录像资料仅供施工管理人员查阅和使用,不得私自泄露或传播。

4. 施工现场影像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项目经理应组织施工现场影像管理制度的宣传活动,普及相关知识。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五、施工现场影像管理制度的执行1. 定期检查(1)项目经理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影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如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汇报,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监督检查(1)监理工程师可随时对施工现场的影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2)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3. 处罚措施(1)对于故意篡改影像资料、删除重要部分、私自泄露资料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处罚。

(2)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工等,严重者将取消资质。

六、施工现场影像管理制度的评定和奖励1. 绩效评定(1)项目经理应定期对施工现场影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评定。

成建委[2011]622号 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实行视频管理的通知

成建委[2011]622号 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实行视频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实行视频管理的通知成建委[2011]622号各区(市)县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成都市现代化城市建设,推进建设工程项目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强化施工现场过程监管,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建设工程实行视频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视频管理系统安装范围下列建设工程,应当安装视频管理系统:(一)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建工程。

1.主体施工未到50%或离竣工时间超过6个月的房屋建筑工程;2.施工进度不足50%或离竣工时间超过6个月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确定需要实施重点监控的建设工程。

二、视频管理系统安装要求(一)摄像头安装部位及类型。

成都市建设工程视频管理系统网络运营服务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承担,具体负责受理安装、维护等运营服务业务。

视频管理摄像头应安装于工地大门口、人员进出场刷卡门口、工地最高点(塔吊、物料提升机顶端)、材料储备(加工)- 1-区、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面等关键位置,具体位置由网络运营商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确认。

如需迁移、拆除视频监管点位,应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施工许可管理权限到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

(二)摄像头安装数量。

摄像头安装数量应满足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并满足以下规定:1.房屋建筑工程(1)建筑面积0.5至5万平方米的不少于4个;(2)建筑面积5至10万平方米的不少于5个;(3)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不少于6个。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工程造价0.1至1亿元的不少于3个;(2)工程造价1至3亿元的不少于4个;(3)工程造价3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个。

3.轨道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停车场、车辆段的摄像头安装数量参照房屋建筑工程安装标准执行。

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实施细则

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实施细则

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第一章视频监控系统的申报、安装、使用、拆除一、选择网络运行服务商。

施工单位自行选择网络运行服务商进行安装,并提供经监理单位审查的施工场地的总平面图和施工现场联系人及电话给网络运行服务商。

二、确定安装方案.网络运行服务商到施工现场查勘,和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确定视频监控点的数量、安装位置、安装计划等;施工单位完成建筑工地视频监控方案和视频监控点平面布置图的制作,并填写《台州市建筑工程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告知表》,报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同意后,施工单位与网络服务商在3日内签订视频监控服务合同。

三、系统审批。

按规定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以下保证建设工程安全措施的资料:1.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网络运行服务商、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核的视频监控方案,同时提交《台州市建筑工程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告知表》1份、视频监控点平面布置图1份;2.施工单位与网络服务商签订的视频监控服务合同;3.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名单等资料.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四、安装与使用。

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配合下,网络运行服务商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经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视频监控系统正式投入使用。

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安装至少1处视频监控点,其它视频监控点根据施工进度、视频监控服务合同及时安装.五、系统方案修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的视频监控方案和视频监控点平面布置图,如确需修改的,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网络运行服务商、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报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

涉及修改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修改后的合同。

六、拆除与移机。

未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同意,施工单位不得拆除或移动视频监控设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办法建质安[2006]820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有效防止重大伤亡事故,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指应用视频信息网络对建设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场容环境、作业条件进行远程实时图像监控管理,包括视频采集、传输、编解码和终端监控、录像。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系统,是对工程建设相关各责任主体履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的强制性监控措施,纳入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管理体系。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日常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监督。

第五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应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一)中央及市、区县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二)单体建筑面积达到5000m2以上或者群体建筑面积达到10000m2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三)投资规模(含设备投资)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及其他建设工程;(四)城市基础设施、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立交桥、跨河桥、隧道、地铁、车站、港口建设工程;(五)建筑物(构筑物)整体迁移工程;第六条凡属于第五条规定工程的建设单位,应于工程开工之前,委托具有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控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并交纳设计、安装和传输等相应的服务费用。

设计、安装和传输服务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给监理和施工单位。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时,应当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安装委托书(合同),作为建设工程相关各方履行安全责任的书面承诺的附件,一并提供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并办理工程远程视频监控注册。

凡未提供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委托书(合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安全措施备案。

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9.10•【字号】津建质安〔2015〕355号•【施行日期】2015.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建质安〔2015〕355号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海河教育园管委会规建处,各功能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控制施工扬尘,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相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市建委制定了《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2015年9月10日附件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控制施工扬尘,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相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是指应用视频信息网络对施工现场作业面、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大气扬尘监测及现场管理等进行实时图像、数据监控及超限报警,实现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的信息化管理。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的综合管理工作。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质安监管机构”)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管理;负责对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超限报警的处置管理;负责制定与视频监控相关的技术要求; 负责指导区县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

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的视频监控和监管信息纳入市级监管信息平台统一管理。

市级监管信息平台设在市质安监管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视频履职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视频履职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视频履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07.20•【字号】济建质安字〔2023〕44号•【施行日期】2023.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视频履职工作的通知济建质安字〔2023〕44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项目参建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参建主体履职行为,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过程管控,推进安全生产“审计式”监督检查常态化运行,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排部署,即日起,在济南市全面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视频履职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现场管控能力,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在全市开展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视频履职工作,以施工现场为中心,采用拍摄影像视频对建筑工地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实时动态有效监控,实时进行证据保存,掌握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督促项目参建主体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为安全管理提供有效支撑,为监管部门提供分析查询,精准服务,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管水平。

三、工作要求(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视频履职要求1.每日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2.定期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有详细记录,并跟踪督促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

(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视频履职要求1.负责各级班前安全教育会开展。

工地摄像机监控方案

工地摄像机监控方案

前言建筑工地属于环境复杂,人员复杂的区域,很难通过人员巡防来管理工地。

然而建筑工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工地的建筑材料、财产设备等安全是施工单位管理者关心的头等大事,建筑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更是建筑单位关心的问题。

考虑到设备及人员的安全,一套有效的现场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可以让管理者了解到现场的施工进度,可以工地控制中心及远程监控现场的施工操作过程,和现场用料的安全。

最重要的是保证工地安全,防止管制外来人员的非法闯入。

1 项目简介建筑工地是一个阳光小区建筑工地,总共有X个工地区。

因工地周围环境复杂,为建筑工地的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工地四面都有公路,建筑材料经常被盗,为了方便管理,于是建筑方找到了我司,要求出一个解决工地管理的远程视频监控方案。

2 项目需求根据项目的详细了解,得知要进行远程视频集中监控的有:项目负责人﹑建筑公司﹑安监局﹑开发商,他们的监控需求各有不同。

成都这边有个项目,要求是用摄像头来监控工地上的外来人员非法进入警戒线时就开始报警。

通过摄像头发现后传给周围的报警器让外来人员止步,同时可以加入我们的对讲机单兵系统。

2.1 项目负责人的监控需求项目负责人需要在办公室进行远程监控,实时监控工地施工现状,现场施工动态信息要即时反馈,及时掌握。

通过远程监控,项目负责人可以进行以下管理: 1.红外报警系统监控工地上的外来人员非法进入警戒线时就开始报警。

发现后周围的警号报警器响起、警灯闪烁,让外来人员止步。

并且报警信号联动摄像机跟踪监控。

2.工地安保人员巡逻时佩戴监控单兵,利用单兵对讲,在需要时将视频图像传到控制后台,供控制中心监控使用。

3.门卫管理:如工程设备、设施、材料进场管理、工作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安全通道设置、安全“七牌二图”宣传告示等情况。

4..场地管理:包括材料堆放、材料加工场、大型机械使用、基坑开挖放坡、围护及坑边堆载等情况。

5.施工操作管理:如作业人员安全装置、脚手架、临边围档及危险作业安全防范措施,以及根据所戴安全帽颜色区分现场施工、管理、监理人员到位情况等。

安全视频监控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视频监控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视频监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1 基本规定及要求1.1 为规范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配备与使用,提升现场人员安全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1.2 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用于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监控作业场所施工过程的安全视频监控。

2 管理职责2.1 安全环保管理部门2.1.1 负责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修订。

2.1.2 负责各施工现场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1.3 利用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对现场“三违”现场进行查处。

2.2 技术发展中心部门技室2.2.1 负责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和培训。

2.2.2 负责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

2.3 使用单位2.3.1 负责视频监控系统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施工过程做到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监控。

3 配置要求按照集团公司、中石化工程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要求进行配置。

4 使用及管理要求4.1 视频监控的区域应优先考虑井场核心工作区及其它直接作业环节等高风险施工区域,在摄像头数量充足的情况下可兼顾其它区域。

4.2 以上监控区域应相对固定,各相邻区域相互之间应保留适当图像重合,以确保各监控区域之间形成有效衔接,实现监控全方位、无盲区。

4.3 如井场受限,现有摄像头固定安装位置无法对以上区域进行有效监控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4.4 直接作业环节及其他高风险施工,固定式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不能覆盖时,应使用移动单兵录像设施进行视频监控。

5 监督考核要求5.1 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做到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监控,不得留有死角,发现一处/次,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现场带班干部扣款200元。

5.2 公司HSE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各施工现场的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回放,发现“三违”现象一次对直接责任人及现场带班干部扣款200-300元。

直接作业环节和高风险作业未使用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对主要领导及现场带班干部扣款500元。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关于实施?三水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六部门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平安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佛发改资〔2010〕16号〕、?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强市活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建质〔2011〕8号〕的要求,以息化为手段强化施工监管,进一步加大建筑工程质量平安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动态,防范平安事故的发生,打造优质平安工程。

经区政府批复同意,决定对三水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施视频监控,并制定了?三水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暂行方法?,请认真贯彻实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建设的重大意义。

建立建筑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是我区创新工程监督管理模式重要内容之一,是加强建筑施工管理、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创新管理模式、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2010-2015〕、区委、区政府关于创立平安三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化融合、智慧佛山开展规划纲要?和?转发省开展改革委等一个重要手段,它整合企业用管理系统、施工许可审批系统,借助现代通科技和远程视频技术,建设综合实用的建筑工程平安管理新平台。

通过该系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建设工程进行远程监控,掌握施工现场的平安管理、文明施工及治安管理状况,对违章作业人员以摄作用,有效促进施工现场提高平安文明施工水平。

因此,加强远程监控的建设,对提高各责任单位的管理水平,加快建筑业又好又快开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二、工程建设各方要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贯彻和落实好有关工作。

各单位如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建筑业管理科反映。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联系人:范宝文,:〕.三水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暂行方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指示精神,落实建设工程平安施工保证措施,进一步加大建筑工程质量平安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动态,防范平安事故的发生,根据?转发省开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平安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佛发改资〔2010〕16号〕、?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强市活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建质〔2011〕8号〕和?关于建设三水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请示的答复?〔三府办报字10-25“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实施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实施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实施细则一、视频实时检查要求(一)检查时间从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一般指国家、省重点投资建设工程)之日起至视频监控同意拆除之日(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签发的同意拆除意见为准)止。

人员到位情况检查时段:早上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检查对象、检查频率1、一般监控工地从全市建筑工地中随机抽取,市建设局建筑工地视频监控中心(简称市监控中心)对其检查每两星期不少于一次。

2、重点监控工地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简称市安监站)多次检查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或市建设局审议为有必要重点监控的建筑工地,市监控中心对重点监控工地实施重点检查,每星期检查不少于一次。

3、责令停工工地被市建设局、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镇街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签发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局部停工通知书》或《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等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停止施工的建筑工地,市监控中心在停工整改期限内(即未签发《复工通知书》前),对停工工地每天实施检查,重点检查工地是否落实停工整改措施.(三)检查内容1、人员到位情况市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工程施工许可信息随机抽取在建工程项目,通过电话抽查建筑工地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安全管理人员,实行视频点名检查,被检查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必须在20分钟内出现在指定的监控点前,以确定其到位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被视为被检查人员不到位:(1)接到电话通知后,20分钟内未出现在指定的监控点前的;(2)因学习、会议、述职、事(病)假、休假等原因无法到位的,未提前1个工作日向监控中心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学习通知、会议通知、述职通知、事假单、休假单和镇级医院出具病假单等相关证明的(相关证明必须加盖所在法人单位公章或镇级医院的病假单);(3)因突发情况无法到位的,20分钟内未向市监控中心传真所在单位出具的事假单和镇级医院出具病假单等相关证明的(相关证明必须加盖所在法人单位公章或镇级医院的病假单);(4)因第(2)条原因超过5个工作日不在工地,所在单位未委托具有相同资格的人员履行被检查人员职责的或被委托人不具有相同资格或出具的委托文件未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或未将委托文件提前1个工作日向监控中心提交的;(5)因(2)条原因超过1个月不在工地,所在单位未在市建设局办理变更手续或未将变更手续提前1个工作日向监控中心提交的。

北京市建筑工地监控实施办法

北京市建筑工地监控实施办法

北京市建筑工地监控实施办法一、责任主体施工单位为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的责任主体,承担视频监控设备安装、使用费用并承担管理责任。

视频监控设备运维单位(以下简称“运维服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视频监控设备的维修保养,并将视频数据实时传输到全市扬尘视频监管平台。

建设单位应当将视频监控设备安装、使用和管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责任。

二、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范围及数量全市符合安装条件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线性长度1公里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混凝土搅拌站均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视频监控设备安装位置、数量和种类应符合《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控和数据传输技术规范》(DB11/T 1708-2019)第4章节第4.3节4.3.1条、4.3.2条和4.3.3条的要求;混凝土搅拌站视频监控设备安装位置、数量和种类应该符合该技术规范第4.3.1条、4.3.7条的要求。

三、视频监控设备与运维服务公司选择施工单位可自行选择视频监控设备和运维服务公司,但视频监控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和北京市地方标准《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控和数据传输技术规范》(DB11/T 1708-2019)关于视频数据采集及存储的技术标准要求;运维服务公司系统技术配置在满足上面两个标准的前提下,还应满足北京市施工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对接规范的相关要求(见附件1),并负责将视频监控数据实时传输到视频监管平台。

四、全市扬尘视频监管平台使用北京市施工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定于2020年12月25日正式上线运行。

各区住建部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按要求填写《应用系统(数据、权限)调整申请表》(见附件2),向市监督总站申请,经分配用户名和密码后,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内网综合办公门户()进行访问,登录后,在办公管理界面查找全市扬尘视频监管平台。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方案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方案

一、项目工程概况本工程为(1#、2#住宅楼、商业、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24601.62平方米。

二、从业人员智能卡管理及视频监控方案概述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安全生产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在事故多发的建筑行业,如何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工地的建筑材料、设备等财产的保全是施工单位关心的头等大事。

为了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决定按照相关文件的通知精神,建立从业人员信息智能管理系统。

配臵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设备,办理从业人员信息卡。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凭卡并刷卡进出施工现场。

形成现场从业人员基本数据库。

同时将监控技术引入施工现场。

由于监控环境的特殊性,建筑工地布线困难,项目部决定采用灵活性高,扩展性强,维护简单的无线监控。

三、从业人员智能卡管理系统方案为了实现本工程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的智能化和规范化,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波港湾项目建筑业从业人员信息卡“发卡前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如下:1)、组织领导:成立“发卡前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

2)、培训考试对象培训对象:(1)、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一线建筑工人。

(2)、未通过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或未取得《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的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对象:上述人员都必须参加考试。

培训内容(1)、建筑工人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常识、规章制度、道德素质、急救知识。

(2)、建筑施工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内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

参考教材:《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教材》(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3)、实施步骤(1)、编制教案。

编制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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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实施
细则
印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建
[]57号)
发布时间:11-04-28
印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实施细则(暂
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管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为顺利推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我局制定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此细则,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及下属质监、安监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8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实施细则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利推行清远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市住建局办理施工许可的市管工程。

第二章视频监控系统的申报、安装
第三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时,应提供施工单位与视频监控运营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备案。

协议书签订遵循以下步骤:
一、施工企业提供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建筑施工图中总平面布置图;
二、施工企业与市安监站、视频监控运营单位共同确定视频监控点设置的数量、位置、高度及各监控点安装时间,并将上述内容在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上注明,由三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视频监控布置图。

视频监控点的设置应保证至少一个监控点能清晰反映工程施工进度。

三、施工企业与视频监控运营单位签定协议书,视频监控布置图为协议书的附件。

第四条协议签订后有任何变更,均须到市安监站备案。

第五条视频监控运营企业根据协议书,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安装监控设备,施工企业应给予必要的便利。

第三章监控系统信息的采集
第六条工程完成安全报监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由安监站负责录入工程概况及报监资料;
第七条由安监站通知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检查员、专职安全员以及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等5个工作日内到监控中心采集照片信息。

第八条施工过程中特种作业人员变更时应到安监站、其它岗位人员变更时到市住建局建管科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人员持身份证、变更审批表至监控中心重新采集照片信息。

第四章监控系统的使用
第九条视频监控系统供市住建局机关、市安监站和市质监站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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