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敦促央企加速主辅分离重要行业先行
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的问题及对策作者:谢伟华来源:《新西部下半月》2013年第03期【摘要】本文针对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出路及对策。
指出要提高管理者的水平,把力量放在搞活辅业上,要解决一个“管”的问题,要在“活”字上做文章。
【关键词】国企改革;主辅分离;进入市场;存在问题;对策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是个逐渐推进的过程,在没有对人员进行身份转换前,许多企业其实都不同程度进行了部分主辅分离实践,但从运行情况看,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促使着我们积极地不断探索,探寻解决的办法。
一、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存在的问题不难看出,近几年国企实施主辅分离,或者部分实行主辅分离,形式主要有,对辅业部门有些实行独立承包,自负盈亏;有些实行化小核算单位,自己养活自己;有些实行股份制,成立公司,变成经营实体。
尽管机制不同,运作模式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人事权、资产权还在企业,这就必然要受到企业的牵制,要么分离后没有“断奶”;要么“断奶”后没有脱钩,每年必须给企业按一定比例上交利润。
在这样一种变革时期和体制下,对于刚刚分离出来的辅业部门,自然会存在许多问题。
1、存在“脐带相依”思想有些辅业部门分离后,问题多、矛盾多、困难大,经营者把主要精力用在了内部问题处理和工作理顺协调上,难以脱身向外发展。
有些改制后难于适应市场变化和时代发展的要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无所适存,依旧保持过去的管理办法和运行规律以及工作节奏,存在“三不”现象:一是对改革信心不足;二是对搞活决心不大;三是对自身如何发展办法不多。
还有的抱着“大树底下好乘凉”的心态,靠着国企母体这棵大树不松手,有困难、有问题,不能自行解决,不能积极主动奔市场,而是寻主业,靠母体来解决,守摊意识重,没有创新精神。
2、存在“不怕淘汰”思想改制后,不少辅业部门“涛声依旧”,只是换了招牌,仍按部就班操作,生意来了,“前怕老虎后怕狼”,不紧不急,仍用过去的办法待之,一请示,二汇报,三等待,统统推到母体企业那里,求决策、等定夺,自己怕出问题,怕担风险,觉得有大企业撑着,如此才保险,出问题可不管,可不负主要责任。
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
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新疆⽣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企业: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深化国有企业改⾰的重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作⽅案的通知》(国发?z2016?{19号)精神,剥离与主业发展⽅向不符的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总体要求(⼀)⼯作⽬标。
将与主业发展⽅向不符的国有企业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家属区的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地⽅政府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作要求。
坚持政企分开,将国有企业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实⾏专业化管理,将与主业发展⽅向不符的国有企业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移交地⽅政府实⾏集中统⼀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国有企业瘦⾝健体、提质增效。
⼆、主要任务(⼀)市政设施移交范围。
国有企业管理的⾯向社会开放、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设施,包括道路桥梁及相应照明设施、环境卫⽣设施、市政管⽹及附属设施、⽣活污⽔处理设施、⽣活垃圾处理设施、城市供⽔设施、公共绿化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公园、⼴场等,移交地⽅政府管理。
中央企业或省属国有企业所属与主业发展⽅向不符的,承担⽣活供⽔、供热、污⽔处理、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的企业,原则上划转地⽅政府管理。
地⽅政府不能接收的,企业可⾃⾏关闭撤销或重组改制。
国有企业为职⼯服务的⽂化、体育设施,经与地⽅政府协商⼀致,可移交地⽅管理;也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向社会开放可按市场化⽅式合理收费。
(⼆)市政设施移交程序。
由国有企业向市县政府提出申请,市县政府要在15个⼯作⽇内明确具体接收部门或单位。
移交接收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案,办理移交接收事项。
广东国企“四力”实现新跨越
规 模 以上 工 业 的 1. 、1 . 、2 . 58 % 89 % 05 % 可控
3% : 0
加快 推进战略性调整和重 组 ,国有企业控制力显著增强
亚P EM公 口5 .% 的股 权 之 后 ,又 于 J01
业脱 钩 而来 ,近年来 通过 内部 的资源 整 合 ,都 形成 了各 自的主业 。如广业
公 司先后 实施 了三次 集约式 的资产调
整 重组 ,把 分散 的4 3 6 户企 业调 整 为 17 3 户持续经营 的企业 ;i l个一级集 l3 团集 中重组为8 个产业集 团 ;把 l个产 6 业 调整 为 四大 主业并 重点发展 环保T 程装 备 、清洁再 生能 源两大 主业 ,为
广 东 国企 “ 四力"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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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年 6 ,广东 各 级政 府 相继 04 月
成 立 了国有资 产监督 管理 机构 。几 年
来 ,在省 委 、省政 府的正 确领 导下 ,
全 省各级 国资 委积极 推动 国有 企业 深
化 改革 ,全面 规范 国有产 权转让 和 国 有 企业改 制 ;通过 主辅分 离 、辅业 改 制使 国企 主业 更加 突 出,加快 推动 国 有 资本 向基础 产业 、重要 行业 、关键
得 了第 一大股 东的地位 ,间接 控制 了 老挝 、泰 同2 0 吨铜 、l05 4万 l.吨金 、
6 4 银 的金 属 量  ̄ 2 0 多平 力 里 范 2吨 160 1 公
围的探 矿权和 采矿卡 义,实现 了广晟 公 近两 年 ,广 东 国企 充分利 用资 本 市场实施并购重组一是 加快 省属企业 集 团内 部 资源整合 。省 国资委 监管 的2 家企 4
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文件税务总局国资分配〔2003〕2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财政厅(局)、劳动保障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中央企业:为进一步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现就原国家经贸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以下简称859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国有控股企业的界定标准。
859号文件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范围是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其中国有控股是指国有绝对控股。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的通知》(国统字〔1998〕204号),国有绝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
859号文件提出的改制后为国有法人控股的企业指国有法人绝对控股。
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应尽量减少控股比重,一般不得超过75%。
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的企业再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时,符合859号文件适用范围的,按照该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
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以下简称143号文件)规定的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143号文件中的中小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企业标准的下限。
三、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标准。
按照劳动保障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北京市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有关文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北京市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有关文件的通知【标 签】主辅分离,主辅分离改制分流【颁布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文 号】京国税函﹝2004﹞556号【发文日期】2004-08-09【实施时间】2004-08-09【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市国资委《关于协助转发北京市主辅助分离改制分流相关文件的函》(京国资函[2004]3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助转发北京市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相关文件的函2004年7月8日 京国资函[2004]30号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 当前我市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工作已全面展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顺利推进主辅分离改制分流,请贵局将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原市经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经发[2003]16号)和市国资委等九部门《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程序的通知》(京国资发[2004]3号)转发所属单位并认真贯彻落实,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附件: 1、《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 2、《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经发[2003]16号)3、《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程序的通知》(京国资发[2004]3号) 附件2: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2003年8月22日 京经发[2003]16号市有关委、办、局,各总(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计)经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原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以及国资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分配[2003]21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资委定调央企重组 中国通号整体上市稳步推进
国资委定调央企重组中国通号整体上市稳步推进2月22日,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公开对媒体表示,未来要上市的央企至少要做到主营业务上市,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分拆上市,只拿部分优质资产来融资。
至于央企主营业务上市后存在的非主营业务,国资委提出三种处理方式。
邵宁介绍,第一种方式,是逐渐改造这部分非主营业务,使之能进入上市公司,第二种方式是通过主辅分离的政策使之分离,第三种方式是资产经营公司接管。
对已分拆上市的央企,邵宁表示,这些央企要据具体情况,慢慢对旗下上市公司进行整合,“希望未来十年十五年,中国国企都变成上市公司,干干净净的上市公司。
”所谓干干净净的上市公司,邵宁的定义是,上市央企上面不带母公司,不带存续企业,彻底市场化。
稍早的2010年12月23日,国资委主任王勇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表示,鼓励央企进行不留存续资产的整体上市,主业资产已经整体上市的,要通过多种途径实施集团层面整体上市。
从两位国资委高层近乎一致的表态不难看出,央企整体上市的改革方向已然定调。
与之前稍有不同的是,对于央企重组问题,在2010年底之前央企调整到100家以下的目标落空之后,国资委不再强调数量和速度的硬性规定,转而着重突出质量和效果,“成熟一家重组一家”。
与之相配合的是,2010年12月22日,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首期注册资本金45亿元。
国新公司主要承担两项职能:一是作为央企重组和资产整合平台,按成熟一家进行一家的思路,吸收排名靠后、资产质量不高的央企;二是作为央企整体上市平台,以货币出资作为发起人之一,推动改制集团整体上市。
新年伊始,五矿股份、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通号)、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铁物资)整体上市推进在即,在这三家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队伍中,都出现了刚成立的国新公司的身影。
过去的2010年,算得上是A股市场央企重组概念元年。
当年6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工作,紧接着,工信部就起草了“支持行业兼并重组政策”,涵盖汽车、钢铁、纺织、装备制造、造船、电子信息、石化、轻工、有色、建材十个行业,主要从金融、财税、资源配给三个方面支持大型企业进行兼并重组。
国资委央企要积极主动剥离非主业等9则
国资委:央企要积极主动剥离非主业等9则作者:来源:《北方经济》2011年第15期国资委:央企要积极主动剥离非主业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日前举行的中央企业内部资源整合经验交流与培训会上表示,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工作力度,推进业务结构调整与优化,尤其要从战略高度积极主动剥离重组非主业、非优势业务。
邵宁指出,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推进内部资源整合,一是要围绕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业务结构调整与优化,尤其要从战略高度积极主动剥离重组非主业、非优势业务。
二是要持续深入开展资源整合,发挥内部协同效应。
三是要切实加强集团公司总部建设,增强管控能力。
四是要稳步开展国际化经营,锻炼和提升全球资源配置和整合能力。
——证券日报中煤协:煤炭行业面临四大风险近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透露说,全国煤炭年产量由2005年的23.5亿吨增加到2010年的32.4亿吨,每年以1.8亿吨的幅度激增,今年上半年全国煤产量达到17.7亿吨,同比增长12.7%。
不过,王显政提醒说,当前煤炭工业还面临着问题比较突出的四大风险与挑战:煤炭资源的保障能力减弱,供应难度加大;从煤炭生产布局来看,煤炭资源越来越向晋陕蒙3个地区集中;生产环境的约束加大;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依然艰巨。
——中国经济信息网统计局:经济增速快速回落风险较小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谢鸿光日前撰文指出,经济增速在一定范围波动是正常现象,目前我国经济增长的动力仍然强劲,预计经济增速快速回落的风险比较小。
“经济增速在一定范围波动是正常的经济现象。
”谢鸿光表示,尽管经济增速有所回落,但总体上看,国民经济继续运行在平稳较快增长区间,增长动力逐步从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运行态势总体良好。
他认为,部分经济指标增速适度回落,是主动调控和部分刺激政策退出的结果。
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各项调控措施的实施对工业和消费等走势产生了一定影响。
部分应对危机的刺激政策逐步退出,使得汽车等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增速大幅回落。
财经资讯 国内
2 2 中共 中 央政 治局 讨 论 国 务 院 拟 提 人 职 责 的 企 业 由 1 9 户 调 整 为 1 8 户
此 前 相 比 , 条 例 》 加 规 定 了对 财 政 资 《 增 金 运用 实行跟 踪 审计的 范 围, 在《 并 审
计 法 》 基 础 上 , 确 了 社 保 资 金 审 计 的 明
范 围 . 强 了 对 审 计 机 关 的 监 督 加
导 产 业健 康 发 展 。坚决 控 制 钢铁 、 泥 、 水 电解铝、 炭 、 焦 电石 等 行 业 产 能 总 量 。强
企 业 监 事 会 监 督 试 点 和 境 外 资 产 监 事
央 行 拟 出台 电子 货币 业务 办 法
央 行 副 行 长 苏 宁在 出 席 央 行 支 付
会 监 督 试 点
化 安 全 、 保 、 耗 、 量 等 指 标 的 约 束 环 能 质
作 用 . 高 落后 产 能 企 业 和 项 目使 用 能 提 源 、 源 、 境 、 地 的成 本 。 建 立 钢 铁 资 环 土 行 业 碳 排 放 考 核 指 标 体 系和 汽 车 产 品
国资委 敦促 央 企加 速主 辅分 离
国 资委 主任 、 委 书 记 李 荣 融 日前 党 表 示, 国资 委 要 引 导 中央 企 业 做 强 做 大
主 业 。 分 析人 士 指 出 , 国 资委 近 期 以 从
来 多 次 强 调 央 企 要 做 大做 强 主 业 的 表
示 范 工程 建 设 。四要 着 力推 进 企 业 兼 并 重组 ,提 高 产 业 集 中 度 和 企 业 竞 争 能
力度 、 奏 、 点 。 节 重
中的 商 业 贿赂 ,规 范 国有 产权 交 易 , 促
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的问题及对策
阁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的问题及对策
经 济 论 坛
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 的问题 及对策
谢 伟华 ( 成 阳纺 织机械 厂社 区服 务 中心 陕 西成 阳 7 1 2 0 0 0)
【 摘
要 】 本 文针对 国有企 业实施 主辅分 离 存在 的问题 , 探 讨 了出 路及 对策。指 出 要提 高管理者的水平 , 把 力量放在 搞活辅业上 , 要 解
力, 有 干劲 , 与员工同舟共济 , 把企业从 困难中解救出来 。 2 、 把 力量放在搞 活辅 业上 何发展办 法不多 。还有 的抱着 “ 大树底 下好乘凉 ”的心态 , 靠着 国企 母体 这棵大 树不松 手 , 有 困难、 有 问题 , 不能 自行解 决, 不能积 极主动 对 企业而 言 , 在 辅业 部 门分离 后, 要 把管理 权 同时分 离 出去 , 在 奔市 场 , 而是寻主业 , 靠母体来 解决 , 守摊意识重 , 没有创 新精神 。 主辅 分离后要 做到 “ 三放 ” 。一是 在管理 上大胆放权 。在技 改、 改革 2 、 存在 “ 不 怕 淘 汰 ” 思 想 改制 、 生产经营 、 人事管理 等方面 尽量减 少 “ 规定动 作 ” , 让 辅业部 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中央企业主业(第三批)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05]251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中央企业主业(第三批)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中央企业主业(第三批)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05]251号)各中央企业:为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我委在确认并公布两批共62家中央企业主业的基础上,对第三批34家中央企业的主业进行了确认,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三批公布主业的中央企业大都是规模相对较大、主业较为突出的企业。
许多企业在所处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备一定的带动力和影响力,通过进一步做强主业,其中一些企业可发展成为行业的排头兵。
请各有关企业根据业已公布的主业,加强战略管理,进一步定准位、定好位,明确主业发展方向,切实搞好企业内部资源的优化整合,进一步缩短管理链条,积极创造条件剥离与企业主业关联度不高的业务,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进一步做强做大主业。
二、建筑、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中央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房地产业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将房地产列为建筑施工企业主业,有利于建筑施工企业做强做大,有利于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中央企业在房地产业中的排头兵企业,我委根据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经营业绩,选择房地产业主要经营指标处于中上水平的企业,将房地产列为主业。
请有关企业按做强做精主业的要求,提高经济效益,争创知名品牌,努力发展成为行业排头兵企业。
我委将根据企业发展情况,适时对中央企业的房地产业调整重组工作进行指导。
国有企业改革的几个重点难点问题
国有企业改革的几个重点难点问题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明确提出了一系列路线、方针和政策,指导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
各地区、各部门和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许多方面实现了突破与创新,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重大成就。
概括起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快,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
目前,全国已有50%以上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骨干企业改制为多元股东持股的公司制企业,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48%进行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革。
一批大型国有企业先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有些还实现了主营业务资产整体上市,促进了机制转换和管理创新。
国有企业普遍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员竞争上岗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工资制度,一些企业还探索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制度,初步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的新机制。
在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对减轻企业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
特别是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决定设立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第一次在政府机构设置上实现了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分离,使国有企业改革进入由出资人依法推进,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新阶段。
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在推动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建立、完善法规规章、加强业绩考核、规范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健全治理结构、加快结构调整、探索选人用人新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国资发改革[2011]55号_关于印发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及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一体化重组宣传提纲的通知.[1]
国资发改革【2011】55号国务院国资委正式下发了《关于印发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及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一体化重组宣传提纲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1】55号)。
此次改革重组,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推进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是由国家主导,在国务院国资委等中央部委直接领导下进行的一次自上而下的重要改革。
此次改革重组,不仅有利于促进我国电力工业发展,有利于适应电力市场变化的需要,有利于提高我国电力建设领域综合竞争力,有利于统筹解决电力辅业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也为葛洲坝集团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
经历了无数次改革大潮洗礼的葛洲坝人,一定能够经受这次改革重组的考验,讲大局、讲纪律、讲胸怀、讲团结,扎实做好自己的工作,乘势而上,创造新的辉煌!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行业。
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成绩显著,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广大电力干部职工为此作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电力行业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
经过认真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决定实施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及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一体化重组(以下简称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
一、充分认识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的重大意义这次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等文件精神,采取将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省级(区域)电网企业所属勘测设计企业、火电施工企业、水电施工企业和修造企业等辅业单位成建制剥离,与四家中央电力设计施工企业的重组调整相结合的办法,统筹考虑,组建两家实力相当、布局合理、设计施工业务一体化的综合性电力建设集团。
一是有利于促进我国电力工业发展。
2002年以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政企分开、厂网分开基本实现,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目前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电力需求不断增长的大背景下,实施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组建规模更大、资源更集中、优势更明显、产业链更合理、综合实力更强的电力建设队伍,更好地适应我国电力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需要,进一步提升电力建设水平,促进电力工业的健康发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委托中央企业对部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项目进行资产评估备案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委托中央企业对部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项目进行资产评估备案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02.21•【文号】国资产权[2005]193号•【施行日期】2005.0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委托中央企业对部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项目进行资产评估备案管理的通知(国资产权[2005]193号)各中央企业: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原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精神,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部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项目的评估备案工作专项委托中央企业办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中央企业经我委批准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项目中,按有关规定应报我委备案的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的资产评估项目,分限额专项委托中央企业办理相关备案工作。
其中,属于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中央企业负责办理资产总额账面值在500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的备案,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继续由我委办理;其他中央企业负责办理资产总额账面值在200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的备案,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继续由我委办理。
子公司以下的评估备案工作继续由中央企业办理。
二、各中央企业要重视评估备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评估管理制度,明确内部工作职能和职责,严格内部审核、备案程序,确保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中的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进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各中央企业负责评估备案管理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保证备案质量。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1.19•【文号】国资发产权[2004]9号•【施行日期】2004.0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9号)各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切实做好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以下简称改制分流)过程中的资产处置工作,根据《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企业改制分流过程中涉及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以下简称三类资产)处置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中央企业应根据国资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的联合批复文件精神,逐个对所属企业改制分流所利用的三类资产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出具认定证明文件,并按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02]313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三类资产进行清查、审计和评估。
其中,对同一批实施改制的企业,原则上选取相同的评估基准日。
二、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进行下列支付和预留:(一)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1号,以下简称21号文件)执行。
(二)支付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
企业支付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执行。
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9号)
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各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切实做好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以下简称改制分流)过程中的资产处置工作,根据《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企业改制分流过程中涉及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以下简称三类资产)处置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中央企业应根据国资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的联合批复文件精神,逐个对所属企业改制分流所利用的三类资产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出具认定证明文件,并按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02]313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三类资产进行清查、审计和评估。
其中,对同一批实施改制的企业,原则上选取相同的评估基准日。
二、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进行下列支付和预留:(一)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1号,以下简称21号文件)执行。
(二)支付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
企业支付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执行。
(三)预留因改制分流实行内部退养的人员的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
预留生活费标准由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最高不超过按所在省(区、市)计算正常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办法核定的数额。
社会保险费按内退前的基数一次核定,不再调整。
原主体企业对预留费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内部退养人员费用按时、足额支付。
中央企业应根据21号文件的规定,将原主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人数、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总额及资金来源)、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预留内部退养人员费用等,报企业所在地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并按有关批复文件规定进行支付和预留。
加快工业企业主辅分离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加快工业企业主辅分离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金伟兔推进工业企业主辅分离,促使制造业部门的服务化经济活动外置,将制造业企业的仓储运输、安装维护、设计研发等内部自行提供的服务逐渐分割给专业服务企业并从主业中分离出来,是当前加快发展服务业、优化税收收入结构、壮大地方财力的有效途径。
从上虞的实际来看,建议围绕以下几方面展开:一、正确把握目标定位,坚持“三位一体”的运作模式主辅分离是一项牵涉面较广的系统工程,必须正确把握目标定位,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利弊得失。
在具体实施中,应遵循“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分类实施、适时推进”的原则,努力在企业成长、地方税收增长、区域经济发展三者之间找到最佳结合点,实现良性互动、同步提高。
二、明晰政策扶持导向,有的放矢实施主辅分离对工业企业中存在的运输业务,目前自行分离情况较好,重点要解决好外地企业分割本地市场、导致税收流失的问题。
对混合销售现象较为普遍,且辅业收入占比较高的企业要加快实施分离,重点是大型设备生产企业以及电力、通讯、自来水、燃气等从事社会公用事业企业的安装业务。
对原料采购量大类杂、产品销售点多面广的工业企业,如我市劳保、灯具行业、农产品加工业,应抓紧实施物资采购、销售接单业务的分离。
加大分离后同行业辅业资源的整合,组建大型商贸公司,利用掌握的购销网络为全行业提供专业化的中介服务。
对工业企业科研机构分离问题,重点要尽快实现科研机构实质性运转。
三、扎实推进配套措施,进一步提升主辅分离的综合效应一要加大辅业培育力度,增强服务业与工业的融合度。
应充分依托绍嘉跨海大桥、新上虞港建设形成的交通优势,积极推进沿杭州湾物流中心建设,争取把我市建设成为沪杭甬沿线大中城市相关产业的后方物流基地。
二要实施主业“二次分离”,提高工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辐射水平。
对主业而言,主辅分离并非其发展的终点,必须充分利用主辅分离腾出的发展空间,积极实施“腾笼换鸟”,通过主业内部继续开展精细化剥离,在“二次分离”的基础上整合优势资源,提高其核心竞争力的产业辐射水平,这才是工业企业主辅分离的题中之义。
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动新时代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动新时代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目录1. 内容概要 (3)1.1 背景与意义 (4)1.2 研究目的与内容 (4)1.3 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5)1.4 报告结构安排 (6)2. 国有企业改革回顾与现状 (7)2.1 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 (8)2.2 国有企业当前改革成效分析 (10)2.3 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11)3. 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性 (12)3.1 国有企业改革的时代内涵 (13)3.2 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环境 (15)3.3 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的紧迫性 (16)4. 深化提升行动的基本原则与总体目标 (16)4.1 深化提升行动的基本原则 (18)4.1.1 坚持党的领导 (18)4.1.2 坚持市场导向 (19)4.1.3 坚持问题导向 (21)4.1.4 坚持改革创新 (22)4.2 深化提升行动的总体目标 (23)4.2.1 提升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4)4.2.2 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25)4.2.3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27)4.2.4 强化国有资产监管 (28)5. 深化提升行动的主要任务 (29)5.1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30)5.2 优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布局 (31)5.3 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32)5.4 加强国有企业和企业家队伍建设 (33)5.5 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 (35)5.6 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36)6. 深化提升行动的实施路径与策略 (37)6.1 政策措施与保障机制 (39)6.2 试点先行,模式创新 (40)6.3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改革实效 (42)7. 推动新时代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43)7.1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 (44)7.2 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政策建议 (46)7.3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 (48)7.4 提升国有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政策建议 (49)1. 内容概要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深化提升行动,是推动新时代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
国资委为央企主辅分离注入新动力
风能可以大幅度削减造成温室效应的二氧化碳 ,
缓解气候变暖的状况。风力发 电也是解决边远农
村独立供电的重要途径 , 由于西部地 区村 民居住 分散 , 仅靠 “ 大机组 、 电网 、 电压 的模式去解 大 高
决那里的用电是不够 的, 必须 同时开发如风力发
总之 , 发展风电是全社会 的大事 , 需要各级
政府政策的支持 、 制度 的保 障 , 科技研发力量的
支撑 , 各方面的参与 , 几代人 的共同努力 , 才能取
得辉煌的业绩。 作者单位 : 甘肃省电力行业协会
电这样的分散供电系统 , 才能较好地满足地区发 展对能源的要求 , 我国 目前没有联 网的农村是风
6
维普资讯
电 力市 场
减排二氧化碳等有害物 , 平均每装一 台单机容量 力发电的巨大市场。
为1 兆瓦的风能发电机 ,每年可 以减排 20 吨 00 二氧化碳( 相当于种植 1 平方英里的树木) 1 吨 ,O
6 风 电场建设投资方式很灵活 , . 不仅可以是
国有大企业投资 , 可以是 民营企业 , 也 个体私营
二氧化硫 , 吨二氧化氮。它不会产生任何污染 , 6
风能是一种可再生无污染的绿色能源 。大力发展
企业 , 民间资本 都可 以投资大办风电。风电场还
可 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 比如 内蒙古风 电场虽然 不大 , 但场面很壮观 , 现在正发展成为旅游区 。 旅
国资委通知 做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
国资委通知做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
佚名
【期刊名称】《经济管理文摘》
【年(卷),期】2003(000)019
【总页数】2页(P2-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9.241
【相关文献】
1.关于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J],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J], ;
3.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通知 [J], ;
4.进一步拓宽改革思路做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 [J], 邵宁;刘桂清
5.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通知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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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MC 2 MC 、 6含有 相 当 数 量 的碳 及碳 化 物 形 成元 素。在 钢锭 凝 固过 程 中 , 晶间 钢液 溶 质 枝 元 素 的富集 及气 孔是 偏析形 成 的内因 。钢液 的流
4 点状偏 析 的控制
成 波纹状 。
() 8 当重熔进 人补 缩 阶段 , 化速 率 的降低 , 熔
V字形金 属熔 池逐步 变浅平 , 出的气 泡也 减少 , 析
中随着 电极有 效 截 面及 长 度 的不 同 , 电参 数 要 随
之 调整 , 同时 电极 与结 晶器对 中要好 。
气孔 中的气 压 降低 , 终被凝 固 的金 属所 封闭 。 最
国资委相关人士分析 , 在主辅 分离工作 中, 重要行业
和关键领域的 中央企业将先行推进 。
( 自 中国二 重 纪检 监 察 网 2 1 摘 00—0 2 ) 2— 3
《 做大 主业增实力 科学发展 上 台阶》 为题发 表讲话 , 明确
】 4
因此各个 阶段 气泡 的大小 、 内部 气 体 的压 力 是 不
一
致 的。所 以 , 虽然形 成 的气孔 内壁是光 滑 的 , 但
() 2 采用 大充 填 比 , 少 电磁 力 , 减 减弱 电磁 搅
拌 过 程
直径 并不 统一 , 在钢液 逐步凝 固时 , 孑 内壁会形 气 L
( ) 相 的均质性 。不 均匀 的液 体含 有 不 溶 1液
解 的微粒 ( 碳化 物等 ) 引起不 均匀 的结 晶。 () 2 平静 的熔 池状 态 可减 弱 两相 区对流 热 交 换, 抑制 了不希 望 的化 学成分 的变 化 。
( ) 的结 晶前沿 , 3平 减少 了偏析 生成 区 。
在国资委多次强调做大做强主业 的背景下 , 一些行业
的央企主辅分离悄然加速 。据悉 , 两度搁置的 电网主辅分
离 改 革有 望在 2 1 年 内重 新 启 动 。 0 0年
另一 方面 , 对于地市及下一级 的辅业单 位和各级 ” 三 产 ” 多经企业 , 、 比如 电力宾馆 、 医院等 , 由国家电网公 司和
动, 功率波 动 引起凝 固金 属 的再 次 熔 化是 偏 析 形
成 的外 因。
参 考 文 献
[ ] 李正邦. 1 电渣 冶金原理及应用. 北京 : 冶金工业出版社.
[ ] 徐文峰. 2 电渣重熔钢锭内部中心空洞的形成原理研究 j业
加 热 2 0 ( ) 022 .
4 1 生产 优质 电渣锭 应具备 以下 条件 : .
中真正发挥主导作用 , 重要的一点 , 就在 于 中央 企业 的主
业能否做强 。中央企业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 实现科 学发 展, 就一定要突 出主业 、 做强主业 。 李荣融在去年年底 召开 的央企 负责人 会议上 就 曾以
南方 电网公 司按照主辅分离 、 辅业改制的相关政策 进行改
制分 离 。
调央企要做大做强主业的表态 』可以看 出, 二 央企涉足众多 业务领域的局面将发生改变 , 加速主辅分离成为除了央企 重组 以外 的一大看点 。 李荣融指出 , 中央企业不仅要做大 , 更重要的是做 强。
中央 企 业 能 否具 有 活 力 、 制 力 、 响力 , 否在 国 民 经 济 控 影 能
() 4 减少气 体 的产生 , 防止气 孔 的生 成 。 () 5 电极交 换前 后要 高度重 视合理操 作 。 () 6 增加渣 量 , 改变 电极熔 化 时 的端部 形 状 , 增 大熔 滴与 钢渣 接触 时 问 , 同时 可 以减 少 电能 冲
击 的影 响 。
5 结论
() 1 电渣重 熔 点 状偏 析 主要 是碳 化 物 ( r C 等 元 素 的碳 化物 ) 的集 聚 。
% 、 0 、 % 、 蠕 % 、 蠕 e≈
编辑
龙 礼 建
、
、
、
、 蠕
、
、
、
、 ≈
、
0 、
国 资委 敦 促 央 企加 速 主 辅 分 离 重 要 行 业先 行
国资委 主任李荣融 日前表示 , 国资委要引导中央企业
做 强做 大 主业 。分 析 人 士 指 出 , 国资 委 近 期 以来 多 次 强 从 指 出 , 出主 业 , 快 清 理 非 主 业 是 央 企 2 1 的 主 要 工 突 加 00年 作要求之一。
4 2 点 状偏 析 的控 制 应从 工 艺 措施 及 设备 方 面 .
着手 :
() 1 合理 选择 电渣重 熔 熔 速 。可 以参考 曾子 升公式 : m D≤04 Cl s式 中 D为结 晶器 直径 , V . l / , l 。 单 位是 c 是 电渣重熔熔速 ; m; 单位是 c s m /。
No 2 . M a c 0l rh2 0
《 大型铸锻件》
HEAVY CAS NG TI AND FORGI NG
V字 形底部形 成一个 压力 相对平 衡 的大气 泡 。当 重熔 钢液 不断凝 固生 成钢 锭 时 , 泡 被凝 固的 钢 气
液 不断拉 长 , 成气孔 。 形 ( ) 熔过程 中 , 7重 气体 的 过饱 和度 是 变 化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