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办法
仪器与电子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中北大学仪器与电子学院School of Instrument and Electronics仪器与电子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二〇二〇年三月中北大学仪器与电子学院仪器与电子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指导意见》(实践[2019]14号),及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学院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特长,开展专业教学计划之外的科学研究、教学研究、科技创新、创业训练等实践活动等,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成果,经审核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学院本科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就读于本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4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方可毕业。
第二章认定范围第四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类别:1.创新创业项目:指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学科竞赛:指由国家部委、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国际性和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的学科竞赛,以及由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
3.创业实践:指学生自主创业,依法注册公司等创业实践活动。
4.学术论文:指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被国内、国际学术会议收录的论文。
5.知识产权:指获得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等。
6.科研活动:参加教师实验教学自制仪器的研制或者其他科研课题研究,根据参加的时间长短由指导教师认定相应的学分。
7.学术报告:指学生结合所参与的创新创业活动,面向师生主讲的学术报告。
8.创新创业讲座:指学生参加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学院、大学科技园、学生科协、创新精英研究院等组织的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的讲座。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开始重视创新创业教育。
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二、目标:1. 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在实践中提高其创新能力;2. 提供实践机会,让学生学以致用,培养实际操作能力;3. 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提高沟通协调能力;4. 培养学生的市场意识和商业技能,了解创业过程。
三、内容与安排:1. 创新创业培训课程:开设创新创业培训课程,涵盖创业思维、市场调研、商业模式设计、融资、团队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每周上课3小时,共计12周。
讲师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和成功创业者担任,课程内容紧密结合实际案例和经验分享。
2. 创业项目孵化:学生自愿组队,根据自身兴趣和专长选择创业方向。
学校提供场地和必要的资源支持,学生可以在校内进行实际项目的策划和开展,有机会申请相关的创业资金和政府扶持政策。
学校将组织专业指导团队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检查项目进展,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资源。
3. 实践活动与竞赛:组织各种实践活动和竞赛,提供学生展示才华和创新成果的平台。
比如创意设计展、创业讲座、创业招聘会等。
学生可以通过这些活动,结交业界人士和投资者,了解市场需求,获得实践经验和创业机会。
4. 创新创业导师制度:邀请一批成功创业者和行业专家作为学生的创新创业导师,提供指导和支持。
导师将与学生进行定期交流,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拓展思路,并分享自己的经验。
导师还可以帮助学生联系创业资源,提供相关的商业机会。
5. 创新创业实践报告:要求每个学生在培训结束后提交一个创新创业实践报告,总结自己的经验和收获。
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成果、团队管理、市场调研、商业模式设计等方面,重点分析项目的优点和不足,并提出未来发展的建议。
四、评估与奖励:1. 评估方式: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评估,包括课堂表现、项目成果、创新能力等方面。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XX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结合《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实现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成效,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国家"本科教学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完善以问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深化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构建大学生创业训练教育体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
第三条实施原则:兴趣驱动、自主实践、注重过程、团队合作、求实创新、培养能力。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XX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科研院、社会科学处、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组员。
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宏观管理,包括制定政策、协调资源、组织评审、监督实施过程、管理经费、验收成果、实施奖励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院成立XX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小组成员由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室、学生工作的领导和部分工作人员担任。
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负责本学院计划项目的具体实施与管理,包括组织项目申报、管理项目实施、提供实验条件、验收项目结果、管理经费、项目安全管理等工作。
201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和院级项目公示

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汇总表
项目成员
陈胜、游江伟、高林艳、刘宇杰 张宏、马洲涛、闫智鹏、丁树山 郭鹏辉、田帅康、武帅、车玺 程思强、闫飞云、高琳斌、冯科 田帅康、宫江明、黄蓉蓉、杨勃 论成林、王森、李洁、贾涔一 郭嘉、白洋、卫新欣、程思强 王钰杰 郑明冲、杨淑雯、吴承伟 慕通泽、杨勃、张转玲、田瑞林 郝静娴、梁成、胡晓斌、张吉祥 聂仕晋、吴杰、张堃、刘卓云 聂仕晋、吴杰、张堃、刘卓云 刘俊华、车玺、霍佳鑫 白洋、柴丽媛、 岑强、武丽红、宋欣蕾 辛文卓、姜悦如、卫天力、郭锋彪 陈嘉伟、李静、巩帅 陈程、李琪琪、冯杰、李艺睿 关大伟、王浩、 段盼盼、续婕 杨勃、冯杰、王丽刚、王东寅 冯科、郭纬光、 郭鹏辉、田帅康 王丽刚、张煜靖
王长
20 便携式一次性加热水杯
王丽刚
21 简易多功能室内测试仪
刘俊华
22 新式弹簧给水系统
任宇
23 基于废铁屑激活的过硫酸盐处理焦废水中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机理研究 皇伟鹏
24 混凝土工艺制品的制备与研究
李凯旋
25 打击琴辅助系统
郝旭峰
26 基于成本控制下第三方逆向物流回收体系设计
加彬澍
27 新型智能红绿灯
程一鑫
28 三元金属氧化物的结构设计及电化学性能研究
吴晓军
29 一种减小安全事故损害的车外安全气囊
游江伟
30 新型无人机螺旋桨
任强
31 基于单片机的调节光线强度的系统
侯昌虎
32 有偿厕所供纸装置
王佳美
17210343 17210341 16270841 16271241 17210841 16270941 17211241 17210341 17210341 17210341 17210342 17210741 16270141 17210541 16271142 16270942 17210342 17210541 16270341 17210541 17210641 17210242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制实施办法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竞赛活动,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设立学生创新实践学分。
第二条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接受创新教育、参加课外竞赛、开展实践技能提升等活动,取得优秀成绩,经学院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
第三条创新实践学分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创新实践素质的评价依据。
学生在校期间取得6个以上(含6个)创新实践学分,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可以折抵公共选修课、实践类课程的学分。
第二章获取途径与认定标准第四条参加课外竞赛及认定标准:课外竞赛分为A类、B类、C类和D类四个等级,由教育部、团中央等国家部委官方主办的赛事为A类,由地方教育厅、团省委等省级厅局官方主办或A 类赛事的地区赛(省级赛)的赛事为B类,由全国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全国性学会(协会)主办,并且未获教育部等相关部委官方授权的赛事为C类,由学院组织的课外竞赛及校内选拔赛为D类。
(一)获A类竞赛一等奖及其以上记6学分,获二等奖记5学分,获三等奖(包括优秀奖)记4学分,由学校推报并参加竞赛培训的未获奖记1分。
(二)获B类竞赛一等奖及其以上记5学分,获二等奖记4学分,获三等奖(包括优秀奖)记3学分,由学校推报并参加竞赛培训的未获奖记1学分。
(三)获C类竞赛一等奖及其以上记4学分,获二等奖记3学分,获三等奖(包括优秀奖)记2学分,由学校推报并参加竞赛培训的未获奖记1学分。
(四)获D类竞赛一等奖及其以上记3学分,获二等奖记2学分,获三等奖记1学分。
第五条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及认定标准:校园文化活动是指学院举办的大型活动,以及通过项目化申报并准予立项的活动。
(一)参加学院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的排练或训练,记0.5学分/30小时,限1学分。
(二)参加学院立项的校园文化活动,获一等奖及其以上记3学分,获二等奖记2学分,获三等奖记1学分。
第六条开展研究创造及认定标准:研究创造指开展学生发明创造、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研究创造活动。
中北大学理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理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以及《中北大学创新学分培养方案》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新学分是指学生接受创新教育、参加教师课题研究,在知识、技能竞赛中获奖,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在一定级别刊物上发表文章,在实验、实践中取得有价值的发现等按规定获得的学分,是学校学分制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创新学分是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必修学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6个以上创新学分,方可毕业。
学生所获创新学分及相关经历将在学籍档案及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中予以记载。
第三条学院将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为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圆满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1、学院的开放实验室和创新性实验项目将向全体学生开放,为学生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及技术支持。
2、学院将定期举办各类竞赛、学术活动,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
3、学院将会积极扶持各级专业性科普、社科类社团开展各种创新性活动。
第四条学生要在完成第一课堂学业的同时,积极踊跃地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在参与活动中陶冶性情,锤炼品格,提高素质,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分计算细则根据《中北大学理学院创新学分培养方案》学分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参见附表1。
第三章管理与认证第一条学院学生科协是学院创新学分审核认定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全院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证监督等工作。
办公室设在理学院分团委(文韬一号宿舍北楼二层)。
各班成立由科技委员、团支书及班长相关的5-7人组成的创新学分认定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的学分初审与统计工作。
(注:科技委员是本班学分统计第一负责人,团支书是本班学分统计第二负责人,班长是第三负责人。
)第二条创新学分采取分项目累加计算的办法。
中北大学软件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创新类学分具体加分活动(附件1):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学分值“挑战杯”创业设计大赛;“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大赛;“育才”科技立项山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蓝桥杯校级获奖一等奖 2二等奖 1.5三等奖或优秀奖 1其他0.2 省级获奖特等奖 4一等奖 3二等奖 2三等奖或优秀奖 1其他0.5 获国家级奖(含国际级)特等奖 6一等奖 4二等奖 3三等奖或优秀奖 2其他 1科普知识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院级获奖一等奖0.5二等奖0.4三等奖或优秀奖0.3参加未获奖0.2 校级获奖一等奖 2二等奖 1.5三等奖或优秀奖 1其他0.2 省级获奖特等奖 4一等奖 3二等奖 2三等奖或优秀奖 1其他0.5 国家级奖(含国际级)特等奖 6一等奖 4二等奖 3三等奖 2其他 1全国数学建模大赛;全国电子设计大赛;周培源力学设计大赛;省级获奖特等奖 4一等奖 3二等奖 2三等奖或优秀奖 1其他0.5 国家级奖(含国际级)特等奖 6一等奖 4二等奖 3三等奖或优秀奖 2其他 1 参与教师科研在校级立项或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科研课题2学分/项在地市级立项的科研课题4学分/项在省(部)级以上立项的科研课题6学分/项学生主持完成科研项目主持研究并完成省部级(含横向课题)以上各类科研课题负责人8学分/项;参与者4学分/项主持研究并完成地市级各类科研课题负责人5学分/项;参与者3学分/项主持研究并完成校级各类科研课题负责人4学分/项;参与者2学分/项主持研究并完成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各类横向科研课题,负责人3学分/项;参与者2学分/项主持研究并完成院级各类科研课题负责人2学分/项;参与者1学分/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主持研究并完成省(部)级以上创新训练项目负责人6学分/项;参与者4学分/项主持研究并完成校级以上创新训练项目负责人4学分/项;参与者2学分/项主持研究并完成院级以上创新训练项目负责人2学分/项;参与者1学分/项基金结题校级结题者 1省级结题者 1.5山西省大学生科技立项省级一等奖 3二等奖 2三等奖 1其他参加者0.5中北大学第七届ACM程序设计大赛校级一等奖 2二等奖 1.5三等奖 1其他参加者0.5IEEE电脑鼠大赛国家级一等奖 4二等奖 3三等奖 2其他参加者 1非专业性文章国家级报纸、杂志第一作者 2其他 1 省级报纸、杂志第一作者 1其他0.5 校级报纸、杂志第一作者0.5其他0.2论文发表及专利SCI、SSCI 第一作者 6合作者 3EI、ISTP 独立完成 6 第一作者 5 合作者 2国家级(或一级、甲级等)期刊独立完成 4 第一作者 2 合作者 1高校学报(不低于本校)独立完成 3 第一作者 2 合作者 1申请专利并被批准第一作者 6 合作者 3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被批准第一作者 4 合作者 2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并被批准第一发明人 6 其他发明人 4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并被批准第一设计人 4 其他设计人 2科研成果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并通过教育或科技主管部门鉴定为国际或国内领先或者先进科研成果负责人 6合作者 4 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获得地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负责人 6合作者 4实验开放性实验完成实验并按时上交报告1学分/周创新性实验国家级负责人6学分/项;参与者4学分/项校级负责人3学分/项;参与者1.5学分/项学术、文化讲座或报告听取(限2学分)学院组织16次计1学分学校组织8次计1学分组织开展(限4学分)学院范围主讲者1学分/次;参与者1学分/2次(限4人)学校范围主讲者2学分/次;参与者1学分/次(限5人)素质拓展类具体活动加分细则(附件二):1. 设置等级的项目全国外语六级考试(非英语专业)英语专业以专八为计成绩合格者 1 雅思、托福、GRE 等考试成绩合格者2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学分值 志愿服务 院级,校级 30个工时 1分 2013年9月迎新生现部长以上级 36工时 1.2分 志愿者、现副部级15工时 0.5分 新生杯篮球赛 新生杯足球赛 新生乒乓球赛 希望杯排球赛 羽毛球团体赛 栋梁杯篮球赛 冠军杯足球赛乒乓球团体赛 中北大学大学生网球赛游泳比赛 演讲比赛辩论赛宿舍文化大赛琴舞书画大赛、各类摄影比赛、炮火库征文比赛、就业知识竞赛 全国大学生广告设计大赛 中北大学“AUTO CAD”设计大赛国家级一等奖3 二等奖 2 三等奖1.5 其他 1 校院级获奖者1参与者 (坐场)100小时1分院迎新晚会院级 参与者、工作人员1 档案培训大会(含办公室和分科协)院级 主讲者 0.5 参与者 0.2 心理剧汇演校级凭证明加分0.5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二级乙等以上 1 健美操、跆拳道、钢琴、电子琴等各类获得证书 1 全国考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三级以上证书 1 国家承认的各类职业技能资格考试获得证书 1参加学校推荐选派的赴境外参加社会实学校相关部门认定合格 2 践、学术交流、社会调研等参加学校组织的暑(寒)假期“三下乡”取得年度优秀社会实践成果 1 社会实践活动加入学校国旗班,加入院级足球队、篮球队、合唱队、舞蹈团等,在运动会走确认参加者0.5 方阵、跳啦啦操,参加大合唱比赛(春之声、12 9等)未列入的其余各校级以上奖项,参照本细则中相关奖项等级给与相应学分。
中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

中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健康持续发展,不断提高科技创新活动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特制订《中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
本办法由总则、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和附则四部分组成。
一、总则(一) 目标着力打造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统一管理、创新实践平台支撑、实验室资源共享的良性运行体系,形成学生自主管理、教师主动指导的创新管理模式,保证更多本科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各类创新活动,接受严谨、系统的科研训练,使学生创新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二) 组织机构及其职能学校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管理委员会(简称委员会),统筹管理全校本科生的创新活动。
委员会在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工程训练中心以及学院相关的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委员会主要职能:审定规程、项目审批、资金管理与调配、奖励办法审核、项目执行过程的宏观指导等。
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相关规程的制定,项目总计划的策划、初审,项目执行过程的协调和监控,项目工作量的核算,学生、指导教师奖励的落实,编印年度总结材料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各学院机构及主要职责:学院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领导组,负责具体实施学校有关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一名学院领导担任负责人,并成立相应机构,统筹管理本学院学生创新活动。
(三) 经费来源及管理科技创新经费由学校专项经费和上级主管部门资助经费组成,主要用于各项创新活动的开展,实行专款专用。
学校每年根据各学院项目立项的审批情况,将本年度科技创新经费划拨至各学院。
经费由各学院科技创新领导组负责统一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报销,并建立经费使用记录。
2015年中北大学理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1)(1)

2015年中北大学理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以及《中北大学创新学分培养方案》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校园文体等活动中,积极参与、开拓进取、取得一定成绩者,按一定程序审核认定,可获得一定量的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
第二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堂内完成必修课、选修课、实践实习环节获得学分外,还必须取得6个以上(含6个)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其中创新类学分不得低于4个学分,方可毕业。
(创新类学分主要是指通过参加各级各类学科及科技竞赛活动,参与或主持完成科研课题,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参加开放实验室活动,参加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听取或主讲学术讲座等获得的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主要是指通过参加各级各类文化竞赛活动,听取或主讲文化讲座,发表文章,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取得各类技能资格证书等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学院及学校将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为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圆满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第二章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标准第四条创新类学分认定标准(见附表一)1、个人或集体参加由政府部门、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级各类学科及科技竞赛活动(包含体育、音乐、艺术、新闻传播等专业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文体艺术竞赛活动)。
(1)获国家级三等奖或优秀奖及其以上(含国际级),记5分,由学校推报参加国家级竞赛且经过至少一级赛程但未获奖记2学分。
(2)获省级一等奖及其以上,记4分,获二等奖记3分,获三等奖或优秀奖记2分,由学校推报参加省级竞赛且经过至少一级赛程但未获奖记1分。
(3)获校级一等奖及其以上,记2分,获二等奖记1学分,获三等奖或优秀奖记0.5学分,报名参加校级竞赛且经过至少一级赛程但未获奖记0.3学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在追求物质生活的同时对精神层面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近些年,花卉消费呈现越来越旺的趋势。
花艺不仅仅是从大环境改善环境的重要方式,也是当今社会提倡绿化、改善生态环境的主要方式。
“创意花艺工作室”的经营丰富了学院师生的生活,提倡环保绿色生活一直是社会的主题,植物的推广遵循了亲近自然、享受绿色健康生活的理念,为学院的教工创造轻松、自然的工作环境,为学院学生营造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花艺工作室项目的确立以“培养专业热情、提高技艺、服务师生”为宗旨,可调动学生对于学习专业的热情,使学生可以在校内学习期间开通与社会接触的桥梁,真正投身于一家实体花店的经营,从采购、销售、植物管理、花束包扎多方面的进行实操,了解市场的动态与消费者的需求,同时培养团队合作的能力,全方位的训练为日后专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
要求在花型设计中突出新意,更显心意。
从对盆栽的设计开始慢慢转向对玻璃盆栽及其他微型景观的种植,在小环境中创造有树、有花、有草、有鱼的微型环境,将成为花艺的主打。
同时,可吸引学生报读学院园林专业,实践的机会可增强园林专业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对于提高学生毕业后工作的就业能力非常有帮助,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才。
学院优秀的毕业生将成为学校最好的招牌和广告,好的口碑可为学校该专业的招生吸引更多生源,同时,通过校友的有理有据的推荐也是一个重要的途径,共同为学院的壮大和发展而努力!二、项目的产品概述创意花艺工作室是在指导老师带领下建立的园林专业的实践项目,以本专业学生为主要负责人,对于学生提高专业的学习热情及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项目的基本情况:(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开始前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调查,通过对行业的研究、市场调查的经验,对市场现有花店市场运行现状进行详尽的了解,明确市场产品的应用特点、市场容量、消费模式、发展趋势,对其品牌结构、消费渠道、价格变化、产品满意度进行分析,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可行经验。
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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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创新学分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以及《中北大学创新能力培养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新学分是指学生接受创新教育、参加教师课题研究,在知识、技能竞赛中获奖,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在一定级别刊物上发表文章,在实验、实践中取得有价值的发现等按规定获得的学分,是学校学分制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创新学分是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必修学分。
学生(下均指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6个以上创新学分(专升本减半),方可毕业。
学生所获创新学分及相关经历将在学籍档案及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中予以记载。
第三条各学院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为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圆满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1、各学院的开放实验室和创新性实验项目要向全体学生开放,为学生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及技术支持。
2、各学院要定期举办各类竞赛、学术活动,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
3、积极扶持各级专业性科普、社科类社团开展各种创新活动。
第四条学生要在完成第一课堂学业的同时,积极踊跃地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在参与活动中陶冶性情,锤炼品格,提高素质,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分计算细则根据《中北大学创新能力培养方案(试行)》学分计算方法,参见附表1。
第三章管理与认证第五条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是学院素质拓展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全院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的管理和创新学分的认证监督等工作。
办公室设在院团委。
各班成立由团支部委员及班素质拓展认证小组相关的5-7人组成的创新学分认定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的学分初审与统计工作。
第六条创新学分采取分项目累加计算的办法。
每学年开学两周内,核算前一学年的创新学分。
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附件1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一、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分的认定备注:1.以上项目必须为教务处认定的结题项目。
2.结题答辩为优秀的项目上浮1个学分。
3.项目负责人所获得的学分按上表中分值认定,项目成员按照上表中分值的50%认定。
二、学科竞赛学分的认定备注:1.获奖项目以证书或者举办单位文件为准。
2.学校参照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考虑竞赛的主办单位、含金量、影响面等因素,结合学校实际,将竞赛分为超级竞赛、一级竞赛、二级、三级竞赛。
竞赛的分级将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分级目录的变动而进行增减,每年发布竞赛分级目录(见附件3)。
3.超级竞赛获奖项目的学分认定为上表中每个等级分值的1.5倍;一级类竞赛获奖项目的学分认定为上表中每个等级分值的1倍;二级竞赛获奖项目的学分认定为上表中每个等级分值的0.8倍;三级竞赛获奖项目的学分认定为上表中每个等级分值的0.6倍。
4.对于部分学校不掌握的竞赛,参加了国家级竞赛但未获奖,按照三级竞赛校级一等奖分值认定。
5.各级学科竞赛获奖项目负责人所获得的学分按第3项认定,项目成员按第3项分值的50%认定。
三、创业实践学分的认定备注:创办企业的法人必须为在校大学生,且公司在经营期内有盈利,企业法人所获得的学分按上表中分值认定,企业成员按上表中分值的50%认定。
四、学术论文学分的认定备注:1.论文必须是在有正式刊号的学术类刊物上发表,期刊的级别按照学校期刊定级标准确定,期刊上的文字作品一般不少于1500字。
2.第一作者所获得的学分按上表中分值认定,其他作者按上表中分值的50%认定。
五、知识产权学分的认定第一作者所获得的学分按照上表中分值认定,其他作者按上表中分值的50%认定。
六、科研活动学分的认定1.学生参与项目结束后须完成项目总结报告,1年以上的项目撰写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3个月到1年的项目撰写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
2.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须是教务处组织立项的教师自制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科研项目须是科学技术研究院备案的科研项目。
中北大学创新创业通知

中北大学教务处教字[2012]22号关于申报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通知发布时间:2012-03-160 通知编辑:sjjxk 打印本页关闭各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12]6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启动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暨省级项目的推荐工作。
请各学院充分重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一定通知到1~3年级的学生,切实组织好此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内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的项目。
二、申报对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原则上以一至三年级学生为主,鼓励低年级学生申请。
申请者应以团队为主,个人也可单独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三、申报要求1.学生必须依托实验室进行申报。
2.各示范实验室应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引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
此条将作为实验室教学基层组织考核的一项依据。
3.项目执行时间为1~2年,须在在校期间内完成。
4.项目组须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1~2名,每位指导教师至多只能指导2个项目组。
推荐为省级的项目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四、申报程序1.申请者可从教务处网站()或创新实验项目区(/jwc/jwccxpt/index.php)下载《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后提交到项目组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学科(含电子版与纸质材料)。
2.各学院对申请项目进行初评,对拟推荐项目提出具体推荐意见并进行排序,3月30日之前,将推荐项目申报书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汇总表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所有材料均需电子稿与纸质材料。
3.4月5日~6日,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院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在此基础上推荐36项优秀项目作为省级项目。
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办法

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是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措施,为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遴选按照公开申报、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由专家评审通过后立项。
第三条该项目重在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研究性学习教学改革,以课题的形式资助大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考察调研、创新实践等。
第二章项目申报第四条资助对象是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一定基础的在校本科生。
第五条资助项目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立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
第六条项目申请人为个人或团队,项目构思、设计和实施以学生为主,指导教师负责在项目申报和实施中进行科学指导。
第七条项目分为国家级项目、省级项目、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四类,题目来源分为教师拟定题目、学生自拟题目两种。
第八条项目申报原则上每年一次,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名额,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章项目评审第九条申请人或团队按要求认真填写《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经指导教师审核后,送指导教师所在学院进行评审。
第十条校级、院级项目由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教务处指派一名相关学科的专家参与;省级以上项目,由学校组织推荐,省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推荐,国家级项目从省级项目中推荐。
第十一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第四章项目运行第十二条立项后学院组织统一开题,项目负责人在教师指导下,做好经费使用预算及研究工作计划,重新填写《申报书》,并签订《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任务书》。
第十三条所有参与项目的学生应参加图书馆的查新培训,参加省级以上项目遴选的校级项目必须进行查新,以保证项目的前瞻性。
第十四条学院对项目实施全程监控,教务处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导。
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填写《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生手册》和《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教师手册》,详细记录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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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是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措施,为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遴选按照公开申报、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由专家评审通过后立项。
第三条该项目重在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研究性学习教学改革,以课题的形式资助大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考察调研、创新实践等。
第二章项目申报
第四条资助对象是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一定基础的在校本科生。
第五条资助项目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立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
第六条项目申请人为个人或团队,项目构思、设计和实施以学生为主,指导教师负责在项目申报和实施中进行科学指导。
第七条项目分为国家级项目、省级项目、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四类,题目来源分为教师拟定题目、学生自拟题目两种。
第八条项目申报原则上每年一次,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名额,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章项目评审
第九条申请人或团队按要求认真填写《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经指导教师审核后,送指导教师所在学院进行评审。
第十条校级、院级项目由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教务处指派一名相关学科的专家参与;省级以上项目,由学校组织推荐,省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推荐,
国家级项目从省级项目中推荐。
第十一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第四章项目运行
第十二条立项后学院组织统一开题,项目负责人在教师指导下,做好经费使用预算及研究工作计划,重新填写《申报书》,并签订《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任务书》。
第十三条所有参与项目的学生应参加图书馆的查新培训,参加省级以上项目遴选的校级项目必须进行查新,以保证项目的前瞻性。
第十四条学院对项目实施全程监控,教务处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导。
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填写《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生手册》和《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教师手册》,详细记录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可根据进展情况对项目的研究内容、周期及成员等进行适度调整,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变更申请表》,报学院、教务处审批。
第十六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在教师指导下,完成自主选题、自主设计、组建实验设备、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
第十七条项目如因某些原因必须终止,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终止报告,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第十八条对于无故延期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将责令中止,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五章经费管理
第十九条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资助期为1—2年。
第二十条省级以上项目经费来源于上级主管部门,校级项目经费来源于学
校专项经费,院级项目经费来源于学院。
第二十一条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具体使用,项目组要进行合理预算,保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资料费、调研费、实验费等必要开支。
第二十二条项目经费报销应严格遵守相应财务制度,报销总额不得超过资助额度。
中期检查以前可报销资助额度的1/2,中期检查合格后方可报销剩余经费。
第六章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
第二十三条中期检查
项目执行期进行到一半时,项目负责人应向学院提交《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申请表》。
中期检查由教务处宏观监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并将检查总结交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四条结题验收
1.项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结题,结题时需将《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申请表》、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附加材料交学院。
2.学院应组织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对项目进行验收、答辩和审核,并填写《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填写评语和等级后报教务处。
3.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项目进行审核验收,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
4.教务处、各学院应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档案,包括申报书、任务书、中期检查申请表、项目变更表、结题申请表、结题验收表以及附加材料等。
第七章项目激励与成果展示
第二十五条项目激励
1. 对参加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项目验收合格的学生,按照《中北大学本科生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可获得
创新学分。
2. 学校对优秀项目的参与学生和指导教师给予奖励和表彰。
根据项目的规模(资助额度和持续时间等)和成果(如发表论文、专利等),每年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优秀学生和优秀指导教师,予以奖励。
3. 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指导教师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每一校级以上项目,给予36个教学工作量;每一项院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给予与校级项目等比例的工作量,且最大不超过36个工作量。
对于验收为优秀的省级以上项目,给予48个教学工作量。
第二十六条成果展示
1.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以及学生申请的专利应标注“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资助,专利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2.项目所获实物性成果由学院负责保存。
3.教务处将编制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集,并通过校园广播、校报、报告会等形式搭建项目交流平台,营造创新文化氛围。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