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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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点击数: 【打印】【关闭】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治工发〔2009〕2号)和2009年8月18日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8月20日全国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当前铁路建设实际情况,提出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新开工和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

着力解决铁路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铁路工程建设市场体系。

重点是:进一步严格铁路建设项目各项程序,确保铁路建设依法实施;进一步推进铁路项目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促进铁路交易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各级质量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铁路建设信用评价机制,构建铁路建设市场诚信体系;进一步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全面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

二、检查重点、主要措施和责任分工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重点分为六个方面,重点内容、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如下。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

主要包括:前期工作中建设项目规划、可研、初步设计等各项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规模、标准和概算变化的审批手续是否规范,勘察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项目决策和工期确定是否科学合理,开工报告批复是否规范,设计取费是否合理,前期可研费用和设计费的定额标准、依据是否充分,设计院是否存在勘察设计分包外包行为,是否在设计中指定生产厂和供应商,是否在所设计的项目中违规承揽工程,是否存在供图、设计外收费,是否存在土地未征先用、手续不全和超设计数量、搭车项目,水保、环保、压矿、节能等各项相关手续是否规范等。

贵州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贵州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贵州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3)567号)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我省启动实施的、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相关条件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依法必招项目”),通过核查项目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组织评标、处理异议和投诉等招标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有力纠治一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突出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一批务实管用的常态化长效机制,切实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地落实,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重点治理内容按照发改办法规(2023)567号工作要求,此次专项工作重点治理以卜问题:(一)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1.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或奖项、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或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2,以战略合作协议、招商引资协议、会议纪要、合作意向书、备忘录等方式搞虚假招标、肢解发包,或通过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

3.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

(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招标投标活动。

4.投标企业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

5.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6.评标专家或评标委员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或者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最新)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最新)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加强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x市x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x 〔x〕2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x整治,彻底清理我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规范工程项目建设活动和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建筑市场乱象,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建设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交付使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率和按时结算率、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支付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率和工资支付率“六个100%”。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一)整治范围1.全区在建和续建的房建市政、水利交通、乡镇建设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2.全区已建成但未完成竣工结算及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上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二)整治重点1.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履行立项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以及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和竣工验收合格未备案即投入使用等问题。

2.违反建筑市场秩序,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问题。

3.违反招投标规定,规避招标、肢解工程、违法发包、围标串标,以及招投标多头监管、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违规补办招投标手续等问题。

4.违反合同管理制度,不使用标准合同、不认真履行合同文本、拖欠工程款、竣工结算久拖不决侵害企业权益,签订“阴阳合同”,以及施工合同(包括劳务分包合同)、监理合同不审核备案等问题。

5.违反相关劳动法规,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不落实农民工实名制、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6.建设单位以房、车等实物抵顶工程款和人工工资或者将未验收合格、不具备入住条件的住房交付住户、逾期交房等违规问题。

7.行政执法不严,违反政策“开绿灯”和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不执行、不落实行政监督执法指令或意见等问题。

工程建设专项治理方案

工程建设专项治理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领域的治理水平,特制定本专项治理方案。

二、治理范围与时间1. 治理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在建、在建及拟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投资项目、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2. 治理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治理重点1. 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取私利的行为。

2.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严肃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 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4. 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四、治理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专项治理工作。

2. 明确责任分工。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 强化监督检查。

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

4. 完善制度机制。

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投标、质量安全、资金管理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5.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公开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信息、工程进度、质量检测报告等,接受社会监督。

6. 加强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五、工作要求1. 提高认识。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2. 严格执法。

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3. 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4. 加强协作。

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

设立专项治理工作经费,用于支持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行方案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贯彻国资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行方案》,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各项工程建设及相关人员的从业行为,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行方案。

一、总体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两年左右时间,对2023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规模以上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排查,认真查找和纠正在项目决策、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系统治理,抓住关键、完善制度,把开展专项治理与加强平常监管和规范工程管理结合起来,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推动惩办和防止体系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贯彻“安快好省廉”的规定,促进“两高一低”目的的实现。

二、目的任务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9个方面27项任务,目的规定、具体任务、责任部门(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如下:(一)规范项目决策行为目的规定:着重排查和纠正简化决策程序、不经集体决策、未批先建以及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等问题,加强项目建设决策程序的监管,健全项目决策制度。

工作任务:1、健全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体制。

制定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规定和考核奖励办法,将项目前期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

2、加强对项目建设决策程序的监管。

严格履行项目决策程序,充足发挥公司规划及建设项目投资委员会在审查项目中的权威作用,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3、理清项目投资管理界面。

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责,系统归纳项目前期、战略规划和投资决策的事权范围。

4、完善公司项目决策制度。

制定修订公司战略与规划管理规定、重大事项决策规定、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决策权限,健全决策制度。

责任部门:规划部、基建部(二)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报批和出让行为目的规定:着重排查和纠正非法用地、违规变更规划设计、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违法违规出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问题,规范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报批、出让管理。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公布日期】2009.11.19•【字号】•【施行日期】2009.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管办: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根据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关于贯彻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宁波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甬党办〔2009〕3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发展工作目标,深入推进“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促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三级平台建设。

二、目标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的方针,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到2011年4月底,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和专项治理。

通过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和工程建设市场行为更加规范有序。

三、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09年10月至11月中旬)1.建立领导小组。

建立以市公共资源交管办主任为组长、市各责任单位分管业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发展迅速,但在快速发展的背后,也暴露出一系列突出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的决策部署,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1.1背景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领域的规模不断扩大,工程项目数量剧增,涉及的资金、资源、利益等方面日益复杂。

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建设领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如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频发、腐败现象等,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领域的健康发展。

1.2目标设定本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确保工程建设领域的健康发展。

具体目标如下:(1)提高工程建设质量,降低安全事故风险。

(2)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消除腐败现象。

(3)优化工程建设领域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二、整治重点与措施2.1整治重点(1)工程质量问题:包括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存在的质量问题。

(2)安全事故:包括施工现场安全、设备安全、人员安全等方面。

(3)腐败现象:包括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资金拨付等环节的腐败问题。

2.2整治措施(1)加强工程质量监管①完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明确各级监管部门职责。

②加大对工程质量的抽检力度,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③严肃查处工程质量问题,对涉及质量问题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2)强化安全事故防范①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②加强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③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肃查处安全事故。

(3)深化腐败问题整治①完善招投标制度,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②加强合同签订和资金拨付监管,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③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

三、组织保障3.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成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

3.2明确责任分工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治工发〔2009〕2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好部署的各项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任务分解、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专项治理的任务分解为8个方面34项,目标要求、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如下。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

主要措施:1.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

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开工报告制度。

2.加强节能评估审查,规范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监管。

3.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制度。

研究起草政府投资条例,推行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

4.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信息,明确审批流程,及时公布审批结果。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电监会、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措施:1.依据《招标投标法》,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意见-黑财纪[2010]4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意见-黑财纪[2010]4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意见正文:----------------------------------------------------------------------------------------------------------------------------------------------------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意见(黑财纪〔2010〕4号)厅直有关单位,各行署、市、县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精神,有效治理财政投资和政府采购项目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黑龙江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结合财政职能和实际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阶段性目标(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和纠正在项目决策、政府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的精神,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深化改革,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阶段性目标。

通过牵头落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监管和政府性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为突破口,切实规范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活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促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工安排》的通知-_1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工安排》的通知-_1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工安排》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工安排》的通知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航运局,厅质监站,外资办,宝汉公司,公路勘察设计院,西安公路研究院,厅办公室、法规处、规划处、财务处、高管处、公路处、科教处、安监处、审计处、监察室:根据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及《陕西省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工安排》,对治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和细化,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分工和工作责任。

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厅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和《分工安排》,进一步落实责任,认真研究,细化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2009年12月15日前报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周鹏学联系电话:************传真:************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工安排工作任务序号工作措施主办单位协办单位(一)成立机构动员部署1成立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监察室各成员单位2组织召开“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3制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4制定《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工安排》(二)排查问题分析原因1制定《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方案》高管处监察室各成员单位2组织开展问题排查3综合分析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措施4严肃自查纪律,组织重点抽查5汇总自查情况,上报自查报告(三)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1认真贯彻落实部党组“四个不准”和“八项规定”监察室2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形成有效的举报投诉网络,拓宽案源渠道3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4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5规范涉及工程建设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为,落实监管职责法规处规划处高管处(四)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1公开并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规划处高管处办公室法规处2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信息3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4加强节能评估审查(五)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1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初步设计审批和开工许可制度高管处公路处运管处公路局航运局2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对严重违反基建程序的项目,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理3修定完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六)加强项目初步设计管理提高设计质量1抓好《关于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落实高管处公路处运管处公路局航运局安监处2落实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3加强对设计变更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批设计变更,控制建设成本(七)规范招标投标活动1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规划处2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实现招标投标规则统一高管处3组织开展评标专家培训,加强评标专家管理4改革和完善评标办法。

2023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招标投标活动,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根据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平安考核及营商环境试点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一)违法违规乱象有效遏制。

集中查办一批串通投标、涉黑涉恶等重大案件,依法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严肃查办一批弄虚作假、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案件,处理一批从事违法活动市场主体,督促全市上下严格落实招标投标制度规则,肃清我市招标投标市场的不正之风。

(二)规范统一市场加快形成。

全面推广数字化标准应用,加强对招标投标数据的多维度融合应用,不断提升交易便利性、监管有效性;强化招标投标制度规则目录式管理,逐步完善规范统一的制度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招标投标活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长效治理机制持续健全。

建立健全跨部门定期对接沟通机制,健全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联动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移送、查办、会商的常态化机制,形成监管有力、高效协同的招标投标监管机制。

二、重点任务(一)开展系列打击检查和规范提升行动1全县招标投标领域惊雷打击行动。

全方位、全波次参与省、市组织的惊雷集中打击行动,全县立案数量不低于3起,重点督导办理2起以上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的串通投标案件。

全方位协同跨省案件的侦办。

(4月-11月)2.重点建设项目投标异常专项检查行动。

密切关注中标率异常低、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的“陪标专业户”,深入开展对围标、陪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重点打击,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公示公告、信用惩戒等形式,处理一批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的市场主体及个人,保障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4月∙∏月)3.省综合性评标专家专项清理行动。

排查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规范抽取省库专家情况,配合开展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清库行动”,实现“排查一批、约谈一批、处罚一批、清退一批“。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萍乡市公路管理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办字[2009]101号精神,按照市及省厅、省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省厅、省局的部署要求,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市场建设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为萍乡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要求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公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公路建设项目的规划、评审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路行政行为和公路建设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建立规范的公路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廉政、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项目建设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三、治理重点与责任分工本次专项治理要围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设备材料采购、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和使用、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附属工程建设监管等环节,重点查找和解决以下突出问题(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1、是否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权谋私行为;责任单位:监察室、工程科、组宣科2、是否存在工程项目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初步设计未经审批或施工许可未经办理就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工程科、计财科、监察室3、是否存在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周期不足,勘察设计深度和设计比选方案不够,设计质量下降,导致变更频繁;责任单位:工程科、勘察设计院、监察室4、是否通过肢解工程、化整为零等方式违规招标,或只对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或只对工程招标,重要设备、原材料的采购不依法招标;责任单位:工程科、监察室、计财科、审计科5、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否严谨、公平,是否通过不合理提高投标门槛、设定不合理评分办法等手段,“量体裁衣”,排斥潜在投标人;责任单位:工程科、监察室、养路科6、是否存在投标人通过挂靠、借用资质、伪造业绩、相互串通等手段进行围标串标;责任单位:工程科、监察室、总工办7、是否存在委托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内外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评标专家不公正的问题;责任单位:监察室、工程科、养路科8、是否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规定进行实施和管理;责任单位:工程科、养路科、监察室9、是否存在施工、监理企业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通过虚假签证和变更设计虚增工程量,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问题;责任单位:工程科、监察室、计财科、审计科10、建设单位对合同中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等施工管理人员的更换和到岗情况监管是否到位,施工单位合同履约监管是否到位;责任单位:监察室、工程科、总工办11、工程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滞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或不按计划、合同、进度付款;责任单位:财务科、工程科、审计科、养路科、监察室12、工程设计的变更、概算的调整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责任单位:工程科、监察室、财务科、审计科13、是否存在工程建设招标后监管薄弱,专业化管理人员缺乏,质量和安全管理粗放,有的工程试验检测数据科学性、真实性不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责任单位:工程科、机务科、养路科14、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客观规律,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盲目压缩工期,不能保证合理工期,造成质量隐患;责任单位:工程科、监察室、机务科15、工程进度是否按计划完成,并且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和决算;责任单位:工程科、监察室、财务科、审计科16、附属工程建设是否严格按规定实施,是否存在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等行为;责任单位:监察室、工程科17、对投诉、举报是否进行了认真调查,对发现的问题是否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现就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中心任务,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着力解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科学、安全和协调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主要任务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交通建设项目的规划、评审工作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交通行政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各参与方、各个环节的监管,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阶段性目标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专项治理工作,要实现如下阶段性目标:交通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信息共享的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健全,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基本完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专项治理工作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工作措施专项治理工作要解决的突出问题1.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权谋私。

2.工程项目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未经审批或未办理施工许可就开工建设。

3.招标人虚假招标;投标人出借资质、围标串标;专家评标不公正。

房改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实施方案

房改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实施方案

房改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实施方案嗨,各位看官,今天咱们来聊聊房改办工程建设领域那些事儿。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方案写作大师,我将用意识流的方式,给大家呈现一份既实用又有趣的排查实施方案。

准备好了吗?那就开始吧!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房改办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工程质量和进度,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

为进一步加强房改办工程建设领域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我们决定开展一次突出问题排查行动。

二、排查目标1.全面排查房改办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确保不留死角。

2.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排查范围1.房改办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

2.与房改办工程建设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等。

四、排查内容1.工程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是否存在违规审批现象。

2.设计单位是否存在资质不符、设计不规范等问题。

3.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4.监理单位是否履行了监理职责,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监管是否到位。

5.验收环节是否存在走过场、弄虚作假等现象。

五、排查方法1.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即不听汇报、不搞陪同、不走过场、不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直接深入现场进行检查。

2.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

3.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

六、排查时间本次排查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七、排查步骤1.成立排查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2.制定排查计划,明确排查范围、内容、方法等。

3.开展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

4.对排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5.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八、整改要求1.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XXX公司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XXX公司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XXX公司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工程建设领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然而,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违法违规行为频发、安全质量问题突出、投诉维权难度加大等,严重影响到了工程建设领域的正常运行。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工程建设领域的管理水平,XXX公司决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整治目标1. 制定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的相关法规政策,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2. 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管和检查,减少违法违规行为;3. 提升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率;4. 增加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5. 提高对工程建设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三、整治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2. 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威慑效应;3. 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管和检查,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做到信息共享和实时监控;4. 提升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加大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督和考核力度;5. 增加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建立建设项目联合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矛盾和争端;督,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四、实施步骤1. 制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分工;2. 充分动员和指导全体员工参与整治工作,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参与整治的员工;3. 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4. 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管和检查,建立重点项目监督台账,做到信息共享和实时监控,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5. 加强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建立项目联合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矛盾和争端;督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五、监督考核1. 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2. 设立专门的监督考核机构,对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3. 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实行奖罚分明,激励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慷漂塒多悟焄恻塸燕满慢漡垽夒坫慚络忨燞忕堣堈为《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省、州、县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和大理州交通局《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和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和干部从政,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和水运工程建设,特制定**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和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总体要求内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中心任务,以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水运建设工程项目,是内需项目为,标本兼治、治本,治理与日常监管相,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解决**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和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为交通运输事业的、科学、安全和发展坚强。

主要任务规范**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和水运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交通建设项目的规划、评审工作公开、透明,项目审批依法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交通行政规范;对工程建设各方、各个环节的监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农村公路路况质量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行政执法程序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等“工程建设五项制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阶段性两年左右的专项治理工作,要阶段性:交通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信息共享的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法律法规制度健全,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体系,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和水运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受到严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势头遏制。

二、专项治理工作要解决的问题和工作措施专项治理工作要解决的问题1. 干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权谋私。

2. 工程项目不建设程序,未经审批或未办理施工许可就开工建设。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邢台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检查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团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建工程建设,我中心认真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根据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排查,认真查找和纠正在项目决策、招标投标、项目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系统治理,抓住关键、完善制度,把开展专项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和规范工程管理结合起来,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团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二、目标任务·规范项目决策行为·规范土地使用权报批和出让行为·规范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范项目合同管理·规范物资采购及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参与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认真查处项目建设中的腐败问题三、方法步骤部署准备(一)成立机构。

中心成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职责附后)。

承担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方案。

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根据中央和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分管业务,分别提出职责范围内专项治理的目标要求、具体任务、完成时限。

排查问题(一)前期审批情况1、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2、是否严格履行国家有关的审批、核准、备案程序;3、是否严格履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程序。

是否存在可研批复地点与初设批复地点、批复内容与建设不一致等问题;4、是否严格履行土地使用审批、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和施工许可等手续;5、是否存在用已完工建设内容作为新项目虚假申报的问题。

乡镇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问题整改方案

乡镇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问题整改方案

乡镇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问题整改方案乡镇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整改方案。

一、加强制度建设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乡镇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要求。

2. 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中的腐败行为和失信行为的预防和打击。

二、加强财务管理1. 健全财务评估制度,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 打击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和财务违规现象,严格执行财务审计制度。

3. 加强财务监督和事后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追究相关责任。

三、优化供应商管理1. 加强供应商准入管理,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机制,鼓励良好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

2. 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进行限制和惩罚,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透明。

四、加强监督管理1.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监管,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2. 增加公众参与度,提高社会监督力度,接受社会的监督和问责。

五、加强人才培养1. 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法律法规意识和专业素质。

2. 鼓励人才流动和交流,促进经验共享和创新。

六、建立信息化平台1. 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和中标信息。

2. 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和公开透明度。

通过以上整改方案的落实,我们相信可以有效解决乡镇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乡镇工程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

同时,我们也将督促相关部门切实贯彻整改方案,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工作,确保整改效果的持久性和稳定性。

七、加强项目管理1.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分工责任,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验收等程序。

2.加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按时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八、强化社会监督1.加大对公众的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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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自治区交通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交通厅
2009.10.15
3
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制定印发《自治区交通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交通厅
2009.10.15
4
进行任务分解和工作安排
制定印发《自治区交通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工安排》
交通厅
2009.10.25
5
(二)排查问题,分析原因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项目进行排查
以自查方式掌握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摸清底数,掌握涉及问题单位和人员基本情况,建立线索档案
各地州市交通局
建设局公路局
2010.3.30
综合计划处
厅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0.03.15
14
编制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立招标文件审查机制,严把审批关;重点审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强制性标准、评标办法等内容
工程管理处
建设局、公路局
各地州市交通局
综合计划处
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0.01.31
工程管理处
建设局、公路局
各地州市交通局
厅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0.01.31
11
认真清理是否有与《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相抵触的规定
对所有依法招标的项目进行核查清理,形成专题核查报告报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工程管理处
建设局、公路局
各地州市交通局
厅招投标管理中心
2009.12.31
12
改革和完善评标办法
加强项目立项、设计审查、审批的管理
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项目可研、设计审查、审批工作,提高项目审查、审批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项目投资效益。
综合计划处
工程管理处
建设局、公路局
各地州市交通局
公路设计院
厅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0.06.30
25
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
完善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制度,规范勘察设计从业单位、人员的行为。强化工程勘察质量,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和水平,提升设计理念。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查处力度,将勘察设计工作结果反映在诚信体系中
综合计划处
综合计划处
工程管理处
建设局、公路局
各地州市交通局
公路设计院
规划设计中心
2010.06.30
26
严格设计变更管理
完善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规范设计变更行为,按照规定实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查、审批设计变更,加强设计变更过程监督和动态监管力度,公示重大设计变更立项及批复结果,提高设计变更工作透明度
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
工程管理处
建设局、公路局
各地州市交通局
厅招投标管理中心
2009.12.31
13
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力度
建立招标文件审查机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投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具体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和信用评价
工程管理处
建设局、公路局
各地州市交通局
交通厅
2010.3.5
9
汇总自查情况
向自治区和交通运输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自查情况报告
交通厅
2010.3.31
10
(三)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
对2009年度重点项目进行核查;对2010年基本建设项目严格按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核准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工安排


工作任务
工作措施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自治区交通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
交通厅
各地州市交通局
交通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
2009.10.30
2
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17
加强对依法指定的招标公告媒介的监管,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
严格执行《关于严格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
工程管理处
建设局、公路局
各地州市交通局
纪委监察室
厅招投标管理中心
2009.12.31
18
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期限要求,不得任意缩短法定期限
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标准文件》
工程管理处
修订、完善和认真执行《交通基本建设招标代理准入及诚信行为管理规定》
工程管理处
建设局、公路局
各地州市交通局
厅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0.03.15
21
改进工程保险办法
修改和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保险办法
工程管理处
建设局、公路局
各地州市交通局
厅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0.03.15
22
加强评标专家库管理
定期对评标专家进行培训;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每年对评标专家集中进行廉政教育;对评标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加强评标过程的考核、评价;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增大库容,优化专家结构;严格评标专家抽取时间和信息保密工作
工程管理处
政治部
纪委监察室
综合计划处
厅招投标管理中心
规划设计管理中心
2010.03.15
23
建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
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相关规定抓好贯彻落实
工程管理处
建设局、公路局
各地州市交通局
厅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1.12.31
24
(四)规范交通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四)规范交通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15
加强交通厅招投标管理中心工作
确定编制和人员,明确职责并投入运行
工程管理处
建设局、公路局
政治部
2010.01.31
16
(三)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完善招投标监督机制,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招投标挂牌监督
全面落实《交通厅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挂牌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处
建设局、公路局
纪委监察室
厅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0.01.31
6
综合分析存在问题
综合分析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措施
各地州市交通局
建设局公路局
2010.3.31
7
总结和推广经验
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排查和控制课题研究,及时推广研究成果
各地州市交通局
建设局公路局
2011.06.30
8
组织重点抽查
各单位上报自查报告,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排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建设局、公路局
各地州市交通局
纪委监察室
厅招投标管理中心
2009.12.31
19
加大勘测设计公开招投标工作的力度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项目实行勘察设计招投标,引入优秀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综合计划厅
工程管理处
建设局、公路局
厅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1.12.31
20
加强对招标代理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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