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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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是为了加强餐饮行业中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规范餐饮企业行为而制定的一项管理指南。

该指南旨在对餐饮企业进行量化分级管理,以便进行针对性的监管和检查,同时提高餐饮企业的卫生标准,保障每一位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是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制定的。

它通过对餐饮行业的主要风险进行评估,将餐饮企业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根据不同等级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以提高餐饮卫生管理水平。

首先,针对A类餐饮企业,也就是卫生管理水平最高的餐饮企业,监管部门应采取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包括定期进行突击检查、不定期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公示质量情况等。

这样的严格监管措施将会提高A类餐饮企业的服务质量,从而获得更多的消费者信任和支持。

其次,针对B类餐饮企业,也就是卫生管理水平较高的餐饮企业,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其的监管力度,对B类餐饮企业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中期审核、经验交流等,以及进行技术辅导和培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针对C类餐饮企业,也就是卫生管理水平一般的餐饮企业,监管部门应建立定期检查和监管制度,对其进行监督,督促其改正不合规的行为,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措施,以提高其卫生管理水平。

最后,对于D类餐饮企业,也就是卫生管理水平较低的餐饮企业,监管部门应通过定期检查、监督整改、限制经营等措施来加强对其的监管。

同时,要通过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其卫生管理水平,使其能够尽快达到行业标准。

总之,在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方面,监管部门应该根据不同等级的餐饮企业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以解决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问题,保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同时促进餐饮企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够积极落实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饮食环境和更安全的饮食服务。

山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

山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

山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一、总则1.目的和依据:该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进行规范管理。

2.适用范围:该管理规定适用于山东省内的餐饮服务行业。

二、监督机构和职责1.监督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所属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该规定的主要监督机构。

2.监督职责:监督机构负责对餐饮服务行业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量化评估和等级划分,并公示等级评定结果。

三、量化分级标准1.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等一系列举措。

2.食品品质和安全控制:食品供应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存储、加工、制作、配送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范。

3.环境卫生情况:餐饮服务场所是否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4.从业人员管理情况:是否定期进行从业人员培训,持有健康证明,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安全。

5.投诉处理情况:对顾客提出的投诉是否能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等级公示管理1.公示内容:等级公示包括餐饮服务单位的名称、地址、等级评定结果等。

3.公示期限: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期限为6个月,过期后需重新评定并公示。

五、监督执法和责任追究1.监督执法:监督机构将对餐饮服务行业进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理。

2.责任追究: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餐饮服务单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吊销许可证等。

六、附则1.组织实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所属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该管理规定。

2.规定修订:根据实践情况和需要,对该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

该山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的出台,对于提高山东餐饮服务行业的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监督机构和餐饮服务单位应积极配合,共同落实这一规定,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动态等级评定实施细则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动态等级评定实施细则

方案附件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动态等级评定实施细则(附表1-10)附表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动态等级评定实施细则(特大型、大型餐馆类)说明:1.带★的检查内容为否决项,1项以上(含1项)否决项不符合要求,不评定动态等级;带※的检查内容为关键项,3项以上(含3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不评定动态等级。

2.检查结果的平均分:评定总分除以检查项目数的所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3.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附表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动态等级评定实施细则(中型餐馆类)说明:1.带★的检查内容为否决项,1项以上(含1项)否决项不符合要求,不评定动态等级;带※的检查内容为关键项,3项以上(含3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不评定动态等级。

2.检查结果的平均分:评定总分除以检查项目数的所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3.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附表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动态等级评定实施细则(小型餐馆类)说明:1.带★的检查内容为否决项,1项以上(含1项)否决项不符合要求,不评定动态等级;带※的检查内容为关键项,3项以上(含3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不评定动态等级。

2.检查结果的平均分:评定总分除以检查项目数的所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3.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附表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动态等级评定实施细则(快餐类)说明:1.带★的检查内容为否决项,1项以上(含1项)否决项不符合要求,不评定动态等级;带※的检查内容为关键项,3项以上(含3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不评定动态等级。

2.检查结果的平均分:评定总分除以检查项目数的所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3.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附表5: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动态等级评定实施细则(小吃店类)说明:1.带★的检查内容为否决项,1项以上(含1项)否决项不符合要求,不评定动态等级;带※的检查内容为关键项,3项以上(含3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不评定动态等级。

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法

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法

本市采用多管齐下的做法,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首先消费者可以通过张贴在店内“监督公示牌”上 动态等级结果(脸谱)直观了解餐饮服务单位近期的食品安全等级。其次,通过把每次监督检查结果录入“监管信 息系统”,纳入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消费者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外等渠道可实时查询。另外,消费者也 可通过手机扫描店内“监督公示牌”上的二维码,查询到餐饮服务单位最近一次监督检查的动态等级以及不合格 项的内容。
办法全文
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餐饮服务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 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定,在本市原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公示制度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通知发布
沪食药监规〔2017〕11号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执法总队: 《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法》已经于2017年10月16日第19次局务会通过,现予以发布, 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7日
《管理办法》适用于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及 经临时备案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对于经临时备案的小型餐饮事中事后监管予以规定:规定了相关部门建立监管及诚信档案,将监管信 息及时反馈街镇,并向社会公布。对经临时备案的小型餐饮均发放了监督公示牌,也已使用“餐饮格式化现场检 查笔录”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录入“监管信息系统”,纳入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 (4)关键项:关键项扣5分为该关键项不 符合要求。 • 例:在某餐饮单位检查中发现已消毒的餐 具未存放保洁设施内、保洁设备内存放其 它物品。 • 依据检查内容与扣分标准第28条:已消毒 的餐具未存放保洁设施内,扣2分;保洁设 备内存放其它物品,扣1分,两项相加共扣 3分,因不足到5分故该关键项符合要求。
量化分级等级评定
• 5、评定程序 • 根据“谁许可、谁监管、谁分级、谁负责” 的原则,等级评定工作由属地餐饮安全监 管部门组织实施,选派2名执法人员进行现 场检查。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对被检 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进行量 化评定,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餐饮服务 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 年度等级A级单位由各市决定评定模式。
大中型餐饮动态等级评定标准
• 4、加分方法 • (1)加工制作动物类、植物类、水产品的工用具、设施 和容器,色标分别按红色、绿色、蓝色标注加1分。 • (2)实行透明厨房、视频实时监控等社会监督的加1分。 • (3)推行先进管理方法加1分。 • (4)在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医药报等国家媒体发布的, 加0.5分;在省媒体发布的加0.3分。 • (5)标化分不足60分,不予加分。 • (6)加分项最多分值为3分,每小类加分,不超过该小类 标注分值。
一、量化分级管理发展过程
• 2、试行阶段(2002年4月——2005年9月) • 2002年4月卫生部在总结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经验 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食品生产经营现状,出台了 《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 知》(卫法监发„2002‟107号)。 • 2003年9月卫生部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食品卫生 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法监„2003‟ 242号)。 • 2005年7月浙江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公布全省第 一批食品卫生A级单位名单的通知》(浙卫发 „2005‟193号),公布了杭州大华饭店等193家 A单位。

河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 Microsoft Word 文档

河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 Microsoft Word 文档

河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有效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餐饮监管部门)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以下简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对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差别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

动态等级为餐饮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

不予评定动态等级的,用“整改中”字样表示。

年度等级为餐饮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过去12个月食品安全管理状况的综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和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 和C三个字母表示。

第四条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分类评级、动态监管、鼓励进步的原则。

第五条省级餐饮监管部门负责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各级餐饮监管部门按照《河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事权划分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管辖权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评定,并实施分级管理。

第六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是餐饮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的书面记录形式,由省级餐饮监管部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制定,市级餐饮监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调整。

作出调整的应当报省级餐饮监管部门备案。

监督检查时填写动态等级评定表的,可以不再另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但发现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章动态等级的评定第七条餐饮监管部门应当选派2名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时,应当使用动态等级评定表评分,并当场评定动态等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 保障公众健康:量化分级管理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公众健 康。
• 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通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水平,增强消费者信心,促进餐饮业 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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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内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原则
促进经济发展:餐饮服务行业是一个庞大的产业,为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确保食品安 全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促进餐饮服务行业的繁荣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经济的增长。
遵守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所要求的重要内容。确保 食品安全是餐饮服务企业必须遵守的义务,也是其合法经营的基础。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或 者委托检验。检验或者委托检验应当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并妥善保存样品,及时送检。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或者采用其他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的方式进行清洗、消毒。餐具、饮具消毒后应当存放于专用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
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更加完善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标准和要求,确保 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加强培训和教育:加强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 能,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强化监督和检查: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 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内容
•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 • 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对餐饮服务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 实施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原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 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管理: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规范食品加工过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 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对食品进行定期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临沧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临沧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临沧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指南(暂行)(修改稿)食品是人们必需的消费品,是人体物质和能量的来源,餐饮服务食品的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促进餐饮业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自身管理,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餐饮服务秩序,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保护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2007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全市建立并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逐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评估等工作,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确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誉度等级,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依法经营,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促进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指标进行量化,做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

坚持公平公开原则,重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标准化与等级评审工作,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的信誉度等级,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监管机制,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发现问题、推动落实的方式,加强动态监管,提高餐饮服务行业的整体水平,防止食物安全事故发生。

二、实施方法(一)量化评价。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的要求,制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评定标准(即评分表)》(见附表),依据量化评分表,按照餐饮服务单位类别对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的设置条件、卫生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以及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

2、量化评分按风险度高低分为关键项目(※)、10分项、5分项三个档次的指标进行量化评价,※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价结论直接判为差。

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模板】

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模板】

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工作,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增加社会监督透明度,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山东省境内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食堂等,均纳入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范围。

第三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各市、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日常监管范围,具体承担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工作。

第四条量化分级遵照科学监管、依法行政、全面覆盖、量化评级、动态监管、公开透明、鼓励进步的原则。

第二章量化等级和评定标准第五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

动态等级是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检查评定结果的评价;年度等级是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12个月期间检查评定结果的综合评价。

第六条依照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状况,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年度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

第七条动态等级评定内容主要包括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

第八条动态等级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等级评定检查表》确定。

动态等级评分≥90分,为优秀;90分>动态等级评分≥75分,为良好;75>动态等级评分≥60分的,确定为一般。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B级单位达标指南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B级单位达标指南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B级单位达标指南一、等级划分和评定方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行等级管理。

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划分为三个级别:A级(代表食品安全状况良好)、B级(代表食品安全状况中等)和C级(代表食品安全状况一般)。

结合现行的食品经营许可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其等级评定工作主要以日常检查结论为依据,日常检查按照《餐饮服务日常检查记录表》进行检查,结论判定分为“好、中、差”,日常检查结论的判定:不合格项目数≤检查项目总数的10%,不合格关键项=0项,不合格重点项≤1项,判定为“好”;不合格项目数≤检查项目总数的20%,不合格关键项≤1项,不合格重点项≤3项,判定为“中”;不合格项目数>检查项目总数的20%,且没有应予以“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严重违法行为,判定为“差”。

日常检查结论为“好”的,评为A级;结论为“中”的,评为B级。

二、日常检查项目分析餐饮服务日常检查记录表说明:1.本检查内容分为关键项目(序号带***)、重点项目(序号带**)和一般项目(序号带*)。

2.结果评定符合要求打“√”,不符合要求打“×”,缺项不予评定打“-”。

有细化项目、结果评定为不符合要求的,除了在该项目“结果评定”栏打“×”外,还应在不符合要求的细化项目前的“□”内打“×”,对符合要求的或缺项的细化项目,可不标识。

(一)B级单位最容易做到的达标指引根据上述检查表格,要达到B级单位的标准,最低要求是不合格项目数总数不多于6项,其中不合格关键项不多于1项,不合格重点项不多于3项。

首先我们先看关键项分别有1、2、3、4、9、16、19、20、24共9项,作为新开办的餐饮店,关键项目是比较容易达到要求的,并且关键项目建议做到全部合格,不仅仅是为了达到B 级单位要求,同时也是合法合规经营和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

然后是重点项分别为7、8、13、14、15、17、18、21、23、28、29、30共12项,其中建议除了17、23、28其他重点项目都达到要求,这些项目是比较容易达成要求的,可确保比较容易通过B级单位的评定,17、23、28这三项要求更为细致,容易存在瑕疵,第17项索票索证容易遗漏一两样或一两次,并且按时间先后次序整理并妥善保存不少于2年这一要求对于部分业务繁忙的餐饮业主,也容易缺漏;第23项容易缺少明显标识,并且在日常经营中容易把成品、半成品、原料混放;第28项容易缺少标识和专用保洁设施。

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背景介绍随着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餐饮业是食品安全的重要领域之一,但由于行业特殊性和生产经营条件的限制,餐饮业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存在着很大的挑战。

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餐饮企业的健康发展,我国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推出了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意义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指根据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及食品安全风险,将食品企业分为不同等级,并对不同等级的食品企业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加强食品企业的自我管理、提高食品企业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能够提高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对于被划分为一、二等级的食品企业,监管部门将采取更加严格和全面的监管措施,包括现场抽检、定时抽检、常规监测等,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监管和跟踪,促使企业不断完善自身的质量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对于被划分为三、四等级的食品企业,监管部门将通过一系列的指导和培训帮助企业提高自身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并鼓励其自行创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其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能够促进餐饮企业的健康发展。

餐饮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是餐饮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石。

通过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配合实施,不仅能够对餐饮企业进行规范化监管,还能够对规范化、合规化的餐饮企业进行适当指导和扶持。

最后,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助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在餐饮企业数量繁多、覆盖面广的情况下,传统的监管手段难以满足监管需要。

而以食品安全风险为基础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给予监管部门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企业更有针对性、更加全面的监管措施,从而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能和监管工作的质量。

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方式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风险评估通过对餐饮企业类型、规模、生产流程、管理水平等多方面综合评估,判断企业所处食品安全风险等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高餐饮服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促进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量化分级标准1. 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D 级为最低等级。

2. 量化分级标准包括: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食品运输与配送、场所环境、设施设备、人员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七个方面。

3. 各方面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三、评定程序1. 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进行自我评定,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评定结果。

2.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现场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等级。

3. 评定周期为一年,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四、等级运用1. 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评定等级,悬挂相应的食品安全等级标识。

2. A级单位可享受政策扶持、优先推荐等优惠措施;D级单位应接受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

3.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根据等级评定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

五、奖惩措施1. 对在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不按照规定开展自我评定、弄虚作假、不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评定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六、培训与宣传1.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内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餐饮服务单位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附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标准(注:本文仅为示例,实际内容以相关部门发布为准。

)四、等级运用1. 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评定等级,悬挂相应的食品安全等级标识,标识应置于餐厅显著位置,便于消费者识别。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一、意义
一是合理配置资源。 通过监督力量、监督任务、监管对象风 险大小等的分析,合理确定和配置监管资 源。 二是提高监督效能。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 四是增强企业自律
二、实施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 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鼓励进步”的原则,
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要求,对取得餐饮 服务许可证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 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定标准和程 序,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 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 和公正;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鼓励监管部门合理 配置监管资源,努力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 级管理制度是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管理,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积极探索。各地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 完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实施。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 问题,要深入研究,科学分析,及时解决,确保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细化具体要求。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结合 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评定内容和要求, 并统一公示样式,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六)评定程序
3.等级公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应摆放、悬挂、张贴在 餐饮服务单位门口、大厅等显著位置,严禁涂改、遮盖。 监管部门应在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后的15个工作日 内,公示其动态等级评定结果,并将其作为餐饮服务单位 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进行管理。 4.等级调整 动态等级评定为较低等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在等级 评定2个月后向属地监管部门申请等级调整,经评定达到 较高动态等级的,监管部门调整动态等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之欧阳道创编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之欧阳道创编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试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促进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自身管理能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控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以下简称量化分级管理)。

为在全省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管理信誉评价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特制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试行)》,并在全省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推广。

一、总体目标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水平;合理配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资源,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效能和管理水平;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实施原则(一)监管并重。

将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情况与日常监督结果有机结合,不断促进餐饮服务单位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信誉等级,防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量化评价。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应用风险性评估理论,按风险高低分为关键项(※)、10分项、5分项、2分项四个档次的指标进行量化评价,做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标准化。

(三)动态监管。

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信誉等级随着餐饮服务单位管理状况的变化而升降,按等级确定日常监管频次,实施动态管理。

(四)公开透明。

将餐饮服务单位的信誉等级公开,便于社会监督。

(五)鼓励创新。

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充实、细化、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内容,修改后的内容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实施方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制定《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见附表),依据量化评分表分别对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进行量化评价。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试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促进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自身管理能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控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以下简称量化分级管理;为在全省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管理信誉评价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特制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试行,并在全省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推广;一、总体目标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水平;合理配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资源,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效能和管理水平;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实施原则一监管并重;将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情况与日常监督结果有机结合,不断促进餐饮服务单位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信誉等级,防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二量化评价;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应用风险性评估理论,按风险高低分为关键项※、10分项、5分项、2分项四个档次的指标进行量化评价,做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标准化;三动态监管;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信誉等级随着餐饮服务单位管理状况的变化而升降,按等级确定日常监管频次,实施动态管理;四公开透明;将餐饮服务单位的信誉等级公开,便于社会监督;五鼓励创新;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充实、细化、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内容,修改后的内容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三、实施方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制定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见附表,依据量化评分表分别对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进行量化评价;评价得分为总分的85%以上,为良好;评价得分为总分的60-85%,为一般;评价得分低于总分的60%或有关键项不符合要求,为差;一许可审查的量化评价使用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对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场所的安全条件、安全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状况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查,分别做出三级评价结论良好、一般和差;餐饮服务许可审查结论为差的,不予许可;二日常监督的量化评价许可证发放后,每年度使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与布局、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状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加工销售过程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做出良好、一般或差的检查结论;监管人员现场填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后,可不再另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对违法加工销售行为的查处应按照相关执法程序进行;三信誉等级和监督频次的确定通过综合许可审查的评价结论和日常监督的量化评分结果,确定A、B、C三级信誉等级;1.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量化评价均为良好的,为A级;2.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量化评价一个为良好,另一个为一般的,为B级;3.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量化评价均为一般的,为C级;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监督频次依据其食品安全信誉等级按照下表进行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信誉等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评价结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评价结论监督频次A良好良好不少于4次/年B 一般良好不少于8次/年良好一般C 一般一般不少于12次/年此外,造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直接降为C级,12个月内不予重新评定等级;许可审查评价为良好或一般,日常监督管理量化评价结论为差,责令限期整改;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查处;附表:1.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3.小吃店类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4.小吃店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5.快餐店类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6.快餐店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附表1餐馆食堂类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申报最大供餐人数:人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标化分=实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5%为一般,60%以下为差;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应得分: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实得分:标化分:评价机构:企业陪同检查人:监督员:附表2餐馆食堂类餐饮业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被检查单位:结论:良好、一般、差地址:电话:注: 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标化分=实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5%为一般,60%以下为差;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应得分: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实得分:标化分:评价机构:企业陪同检查人:监督员:附表3小吃店类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被检查单位:经营者: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申请许可项目:: 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标化分=所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5%为一般,60%以下为差;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如设专间,则按餐饮业量化评分表中专间要求设置; 应得分: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实得分:标化分:评价机构:被检查单位陪同人:监督员:附表4小吃店类餐饮业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被检查单位:结论:良好、一般、差地址:电话: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标化分=所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5%为一般,60%以下为差;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如设专间,则按餐饮业量化评分表中专间要求设置;应得分: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实得分:标化分:评价机构:陪同检查人:监督员:附表5快餐饮品类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申报最大供餐人数:人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注: 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标化分=实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5%为一般,60%以下为差;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f.对于统一配送的、无需现场制作的成品凉菜,不纳入专间管理;应得分: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实得分:标化分:评价机构:企业陪同检查人:监督员:附表6快餐饮品类餐饮业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被检查单位:结论:良好、一般、差地址:电话:注: 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标化分=实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5%为一般,60%以下为差;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f.对于统一配送的、无需现场制作的成品凉菜,不纳入专间管理;应得分: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实得分:标化分:评价机构:企业陪同检查人:监督员:、附:几点说明:1、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对餐饮业的分类,我们将学校、集体食堂与餐馆划归为一类;将饮品店与快餐店划归为一类;划分后可分为餐馆食堂、快餐饮品、小吃店等三类;即食堂按餐馆类评价,饮品店参照快餐类评价,分别使用同一评分表;2、由于餐饮服务业的生产加工、基本设施、销售食用、人员管理等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中,故应加大监督频次;食品安全信誉度等级分别为A、B、C的餐饮服务单位,将监督频次分别调整为不少于4次/年、不少于8次/年和不少于12次/年;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暂定为“食品安全监督员”;4、将评分表后填加“评价机构”一项;5、量化评分表食品安全管理类别中,加入索证索票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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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试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促进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自身管理能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控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以下简称量化分级管理)。

为在全省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管理信誉评价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特制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试行)》,并在全省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推广。

一、总体目标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水平;合理配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资源,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效能和管理水平;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实施原则(一)监管并重。

将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情况与日常监督结果有机结合,不断促进餐饮服务单位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信誉等级,防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量化评价。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应用风险性评估理论,按风险高低分为关键项(※)、10分项、5分项、2分项四个档次的指标进行量化评价,做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标准化。

(三)动态监管。

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信誉等级随着餐饮服务单位管理状况的变化而升降,按等级确定日常监管频次,实施动态管理。

(四)公开透明。

将餐饮服务单位的信誉等级公开,便于社会监督。

(五)鼓励创新。

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充实、细化、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内容,修改后的内容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实施方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制定《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见附表),依据量化评分表分别对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进行量化评价。

评价得分为总分的85%以上,为良好;评价得分为总分的60-85%,为一般;评价得分低于总分的60%或有关键项不符合要求,为差。

(一)许可审查的量化评价使用《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对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场所的安全条件、安全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状况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查,分别做出三级评价结论(良好、一般和差)。

餐饮服务许可审查结论为差的,不予许可。

(二)日常监督的量化评价许可证发放后,每年度使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与布局、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状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加工销售过程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做出良好、一般或差的检查结论。

监管人员现场填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后,可不再另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对违法加工销售行为的查处应按照相关执法程序进行。

(三)信誉等级和监督频次的确定通过综合许可审查的评价结论和日常监督的量化评分结果,确定A、B、C三级信誉等级。

1.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量化评价均为良好的,为A级;2.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量化评价一个为良好,另一个为一般的,为B级;3.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量化评价均为一般的,为C级;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监督频次依据其食品安全信誉等级按照下表进行确定。

食品安全管理信誉等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评价结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评价结论监督频次A良好良好不少于4次/年B 一般良好不少于8次/年良好一般C 一般一般不少于12次/年此外,造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直接降为C级,12个月内不予重新评定等级。

许可审查评价为良好或一般,日常监督管理量化评价结论为差,责令限期整改;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查处。

附表:1.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3.小吃店类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4.小吃店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5.快餐店类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6.快餐店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附表1餐馆(食堂)类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申报最大供餐人数:人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

b.10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

标化分=实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5%为一般,60%以下为差。

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应得分: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实得分:标化分:评价机构:企业陪同检查人:监督员:附表2餐馆(食堂)类餐饮业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被检查单位:结论:良好、一般、差地址:电话: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

b.10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

标化分=实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5%为一般,60%以下为差。

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应得分: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实得分:标化分:评价机构:企业陪同检查人:监督员:附表3小吃店类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被检查单位:经营者: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申请许可项目:: 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

b.10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

标化分=所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5%为一般,60%以下为差。

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如设专间,则按餐饮业量化评分表中专间要求设置。

应得分: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实得分:标化分:评价机构:被检查单位陪同人:监督员:附表4小吃店类餐饮业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被检查单位:结论:良好、一般、差地址:电话: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

b.10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

标化分=所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5%为一般,60%以下为差。

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如设专间,则按餐饮业量化评分表中专间要求设置。

应得分: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实得分:标化分:评价机构:陪同检查人:监督员:附表5快餐(饮品)类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申报最大供餐人数:人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注: 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

b.10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

标化分=实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5%为一般,60%以下为差。

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f.对于统一配送的、无需现场制作的成品凉菜,不纳入专间管理。

应得分: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实得分:标化分:评价机构:企业陪同检查人:监督员:附表6快餐(饮品)类餐饮业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被检查单位:结论:良好、一般、差地址:电话:注: 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

b.10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

标化分=实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5%为一般,60%以下为差。

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f.对于统一配送的、无需现场制作的成品凉菜,不纳入专间管理。

应得分: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实得分:标化分:评价机构:企业陪同检查人:监督员:、附:几点说明:1、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对餐饮业的分类,我们将学校、集体食堂与餐馆划归为一类;将饮品店与快餐店划归为一类。

划分后可分为餐馆(食堂)、快餐(饮品)、小吃店等三类。

即食堂按餐馆类评价,饮品店参照快餐类评价,分别使用同一评分表。

2、由于餐饮服务业的生产加工、基本设施、销售食用、人员管理等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中,故应加大监督频次。

食品安全信誉度等级分别为A、B、C的餐饮服务单位,将监督频次分别调整为不少于4次/年、不少于8次/年和不少于12次/年。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暂定为“食品安全监督员”。

4、将评分表后填加“评价机构”一项。

5、量化评分表食品安全管理类别中,加入索证索票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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