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移动互联网广告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移动互联网广告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摘要:本文通过对国内移动互联网广告进行分析。从移动互联网广告的概念,特点,表现形式等方面对移动互联网广告进行深入的描述,剖析了移动互联网广告这一新兴媒体;接着从发展规模,受众面,营销模式等方面深入阐释了我国移动互联网广告的发展现状。最后对移动互联网广告的发展进行了预测。在分析的过程中利用了访问,查阅资料以及自己所学过的知识等研究方法,希望通过这些研究方法,努力剖析移动互联网广告并让其更加明了的展示在世人面前,为我国移动互联网广告发展的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
关键字:移动互联网广告;移动通讯终端;新媒体;现状;发展趋势
Present situation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mobile Internet
advertising
Abstract: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domestic mobile Internet advertising. From the concept of mobile Internet advertising, feature, form and other aspects of mobile Internet advertising in-depth description of analysis of the emerging mobile Internet advertising media; Then from the scale of development, audience and marketing mode in-depth explanation of our current development of mobile Internet advertising. Finally, the development of mobile Internet advertising has been predicted. Used in the analysis process of the visit, access to information and own the knowledge learned new methods to these methods, to analyze the mobile Internet advertising and made it clear display before the world for our mobile Internet advertising development of a theoretical basis.
Key words: Mobile Internet advertising; Mobile communication terminal; New media; Status;Trends
1、移动互联网广告基本概念的厘定
1.1、移动互联网广告的概念
移动互联网广告目前还没有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定义和概念,而在相关领域的研究或者报刊媒体上面出现的诸如手机广告、移动广告、无线网络广告和手机媒体广告等称谓大体都是趋同于这一概念。经过广
阅与整理各大资料,以下总结了一些研究机构和专业协会给出的各自认为的定义:
①IMAP(Innovative Interactive Mobie Advertising Platform,2003)将移动互联网广告定义为“使用移动媒体来传达广告信息,鼓动人们购买产品和服务的商业活动”。这个定义强调了移动互联网广告的促销目的,却没能充分表达出广告的含义成分在里面。
②无线广告协会则认为移动互联网广告是“通过无线网络,将广告信息传达至手机或PDA等各类无线通讯设备上以达到广告推播效果”。该定义虽说强调了移动互联网广告的广告效果,但是对移动互联网广告的基本特征和独特优势没有涉及。也让人难以信服。
③ 2002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增补的《电信广告法案》中给出的定义则为“电信运营商、内容提供商或者非运营商机构以及个人提供经过接受者许可的文字、表情、图片、或语音电话和信息用来推销商品和服务,但事先经过接收人邀请双方已经建立商业关系的除外。”该定义强调了“经过接收者许可”这个前提,体现的只是更趋向于一个管理规范的问题,也未充分表达出其营销的作用。
④移动营销(Mobile Marketing),Ovum咨询公司则将其定义为“利用无线媒体与消费者沟通并促销其产品、服务或理念、藉此创造利润”。美国移动营销协会(2003)也指出:移动营销是随时随地都能够带来及时、直接、交互沟通的一种亲身渠道。将此定义概而言之,就是透过移动渠道(移动互联网)来规划和实施理念、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定价、促销、流通的过程。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移动互联网广告是指利用移动互联网网络,将广告信息发送至用户手机、PDA 等各类移动通讯终端上,旨在通过这些商业信息来影响接收者的态度,意图和行为的商业活动。
从移动互联网广告的概念上看,移动互联网广告并未强调发送广告信息需要经过接收者的同意或者许可。与传统的广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又具有其独特的性质。
移动互联网广告的本质是广告主将自己的广告信息通过移动互联网传送到用户的移动通讯终端,让用户接收广告主的广告信息,以此来“追求和打动”受众。广告主是移动互联网广告信息的投放商,也是整个产业链的投入源,移动互联网与移动终端,是连接受众与广告主的主要桥梁。而广告受众则是广告主所要“打动”的对象,是信息接受和反馈的目标。
1.2、移动互联网广告的表现形式
移动互联网广告与手机广告还是有一定的区别。主要还是居于移动互联网网络这一强大的媒体。根据移动互联网广告的展现形式的不同,移动互联网广告可分为文字链接式广告、图片横幅式广告、图片横幅加文字链接式广告、多媒体广告、直投视频广告以及音频广告等几种。
①文字广告
包括推送文字广告、wap网站文字链接广告等在移动终端屏幕上显示的文字广告形式;
②图片广告
以图片形式展现在移动终端的广告,包括彩信、wap push和wap网站Banner(旗帜)广告等形式广告;
③视频广告
指用户通过移动终端获取的视频文件中嵌入广告,其中包括下载到移动终端的视频文件和用户访问网站过程所收看到的视频文件所嵌入的广告;还有视频点播、移动视频聊天、以及视频的贴片广告等等方式。目前己经有公司声称将为移动用户提供免费的视频短片服务,但是却没有大规模向移动通讯终端发送视频广告的计划。对视频广告的另一个限制性因素是目前的移动通讯终端技术的发展。尽管许多移动通讯终端都能够使用浏览器上网和显示一些内容,但只有极少数设备能够播放视频内容。以数据流方式向移动通讯终端发送播客内容的服务提供商美国PodZMob公司在该服务中增加了添加广告的功能。PodZMob的服务就是将用户指定的播客内容暂时保存在服务器上,然后以数据流方式转发给安装Java专用应用软件和WAP(无线应用协议)浏览器的移动通讯终端。使用此次提供的功能,即可追加声音广告,也可在移动通讯终端上显示图像广告。该公司开设了供广告主选择希望插播广告的播客内容种类,并上传广告的网站。同时还将向广告主提供广告播放次数等有关信息。PodZMob公司的服务目前仅支持声音类播客内容,将来还准备支持视频。
④音频广告
指传递到终端用户的IVR 、彩铃/炫铃、铃音等广告形式。
⑤搜索广告
主要指通过移动终端使用无线搜索服务所获取本地化信息广告形式。
⑥游戏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