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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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深圳发展银行
二○○九年七月制
特别提示
为了维护贵公司/阁下的合法权益,在贵公司/阁下签署本合同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确认有关事实:
1、贵公司/阁下所提交的各项申请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不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贵公司/阁下已经认真审阅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特别是字体加粗部分的条款,并已经充分理解其含义及法律后果。
3、本合同签署前,贵公司/阁下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修改。本合同生效后,贵公司/阁下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并主动履行义务。
4、为保护贵公司/阁下的利益,贵公司/阁下的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我行。
5、如果贵公司/阁下对本合同及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请向我行咨询。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深发银连沙额保字第20120110002号
甲方:深圳发展银行大连分行
地址:
电话:传真:
负责人:职务:行长
乙方(保证人):
证件种类*:证件号码*:
(*乙方为单位时不填)
地址: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为个人时不填)
为了保证甲方与(以下称债务人)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作为主合同债务人的保证人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同意签订本合同,愿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担保范围为(选择项内打“√”):
□深发/ 字第/ 号/ 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本金最高额(余额)为(折合)/ 币(大写)/ 。
□深发银连沙综字第20120110001 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折合)人民币(大写)中的(折合)人民币(大写),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就债务余额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债务人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与甲方签订的所有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主合同的签订日应在上述期限内,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不限于上述期间内。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上述债务本金的最高余额为(折合)/ 币(大写)/ 。
□深发/ 字第/ 号/ 合同项下债务人尚未归还的全部债务本金(折合)/ 币(大写)/ 及其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
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甲方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第二条保证期间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选择项内打“√”):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直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另加两年。每一具体授信的保证期
间单独计算,任一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
□/
保证期间,甲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谨此同意在原保证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债务人将甲方给予其的授信额度转授信给第三人使用的,乙方谨此同意对被转授信部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具体转授信对象和金额为:
1、/ (被转授信人),金额:(折合)/ (币)(大写)/ ;
2、/ (被转授信人),金额:(折合)/ (币)(大写)/ ;
3、/ (被转授信人),金额:(折合)/ (币)(大写)/ ;
4、/
。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债务人及/ 、/ 、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强制执行公证
□双方同意对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并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合同不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第七条保证责任
乙方对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当债务人到期(含合同到期和提前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或发生主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时,甲方既可向债务人求偿,也可直接向乙方求偿。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当债务人到期(含合同到期和提前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可直接从乙方在甲方的银行账户上扣收已到期的债权金额。
无论债务人或第三人是否提供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先行处分担保物。
第八条本合同的保证为独立的保证,不受其他担保人所提供的担保的影响。
第九条本合同的保证为不可撤销保证,不受债务人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债务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情况而有任何改变。
第十条违约事件及违约责任
一、违约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已发生违约事件:
1、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有关证明和文件或其所作出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乙方隐瞒真实的重要情况,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4、乙方存在怠于管理和追索到期债权,或以无偿、不合理的低价及其他不适当方式处分其主要财产等转移财产或其他逃避债务的行为;
5、乙方违反与甲方或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其他类似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或其发行的任何债务性质的证券,或者因该等合同或证券产生的争议而进行诉讼或仲裁;
6、保证无效或被撤销;
7、主合同债务到期或提前到期,甲方债务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偿的;
8、乙方通过关联交易或其他方式,有意逃废银行债权;
9、乙方为单位时:
9.1乙方经营状况出现重大问题,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发生重大财务亏损、资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其对外担保而发生资产损失),或其他财务危机;
9.2乙方发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制裁或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制裁;
9.3乙方出现分立、合并、重大兼并、收购重组、重大资产处置、减资、清算、改组、撤销、被宣告破产、被解散等情形;
9.4乙方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甲方认为已经或者可能危及主合同和/或本合同项下债权实现的;或者乙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制裁或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制裁,出现诉讼或仲裁案件,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宣告破产或解散等情况;
9.5乙方所处行业发生不利变化,甲方认为已经或者可能危及主合同和/或本合同项下债权实现的;
10、乙方为个人时:
10.1乙方发生伤残、失业、搬迁、工作变动、经营变动等任何改变,甲方认为已经或者可能影响乙方履行其担保责任的;
10.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依法受到其他强制措施或被有关机关采取了限制其某项权利的措施,甲方认为已经或者可能影响乙方履行其担保责任的;
10.3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遗赠或接受继承、遗赠后拒绝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11、与乙方相关的甲方认为已经或者可能影响乙方履行其担保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违约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所述违约事件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一种或同时采取多种措施:
1、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并有权直接从乙方账户上扣收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合同有关的资信调查、检查、公证等费用,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公告费、送达费、执行费等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