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各项工作制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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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范文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范文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范文重性精神病是一种严重影响个体身心健康并对社会功能产生严重影响的精神疾病。

为了保障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建立和完善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的范文,供参考:一、总则1.为了更好地预防和治疗重性精神病,保障患者的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重性精神病的防治工作,涵盖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社会融入等方面。

二、预防与早期干预1.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重性精神病的认识和理解。

2.加强对患者家庭的心理疏导和支持,提供家庭护理指导。

3.建立完善的孕产期心理健康管理制度,重点关注孕妇的心理健康。

4.加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心理问题,进行干预。

三、诊断与评估1.基于DSM-5标准对重性精神病进行诊断,确保诊断准确。

2.建立健全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评估制度,包括病情评估、危险性评估以及个体化评估等。

3.加强医院和社区的精神科专科建设,提供专业的诊断和评估服务。

四、治疗与康复1.传统治疗:推广并规范药物治疗,确保患者获得正确的药物治疗和监测。

2.心理治疗:加强认知行为治疗、家庭治疗、职业康复等心理干预措施。

3.社会康复:建立社区康复机构,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社会融入辅助等服务。

4.安置收治:对危害社会,无法自理的患者,利用法律手段进行安置收治。

五、社区管理1.建立重性精神病患者登记制度,及时掌握患者和病情信息。

2.开展定期随访和管理,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和康复效果。

3.加强对社区康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六、社会支持与援助1.加强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社会保障工作,确保其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2.加强社会支持网络的建设,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

3.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减少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歧视和偏见。

七、法律保障1.依法保护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权益,包括人身自由权、医疗权、教育权等。

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制度范文(4篇)

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制度范文(4篇)

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工作管理,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制度适用于在本单位内从事工作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能够适应和融入工作环境,经济自立,提高生活质量,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复发。

第四条本制度的原则是依法治理、科学管理、人文关怀、社会支持。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是重性精神疾病工作管理委员会,具体人员由各相关部门组成。

第二章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准入第六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工作准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经过医学鉴定,确诊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有明确治疗方案和稳定的疾病状况;(二)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较强,能够适应正常的工作环境;(三)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四)经过面试和组织部门的评估,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第七条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准入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向单位递交工作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二)单位安排面试,评估患者的工作能力和素质;(三)组织部门对患者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满足工作准入条件;(四)单位向患者发放工作准入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安排第八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工作安排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个性化安排,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能力,安排合适的岗位和工作内容;(二)连续性安排,避免频繁的调岗或换工作,稳定患者的工作环境;(三)适度分流,根据患者的疾病状态,分配适合其能力的工作内容;(四)职业发展,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促进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职业发展。

第九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工作安排应当经过医务人员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共同讨论和决定。

第十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工作安排的调整应当经过医务人员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共同评估和决定。

第四章重性精神疾病工作管理第十一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工作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建立健全工作档案,记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能力评估结果;(二)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对工作表现良好的患者进行表扬和奖励,对工作表现不佳的患者进行指导和培训;(三)建立工作康复小组,定期召开座谈会和培训,加强对患者的心理疏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四)加强对患者的监督和管理,避免患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或冲突。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压力的增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量逐年上升,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

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1. 以人为本,尊重和关爱患者。

2. 预防为主,早期发现、早期干预。

3. 综合施策,加强医疗机构、社区、家庭等多方面的合作。

4. 依法管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 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对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历资料、治疗情况等进行全面、动态的记录和管理。

2. 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分级分类管理。

根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危害性、治疗情况等因素,将患者分为不同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对病情较轻的患者,主要由家庭和社区负责管理;对病情较重的患者,主要由医疗机构负责管理。

3.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工作,为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救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的指导和支持,鼓励医疗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康复服务,帮助患者恢复社会功能。

5.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关爱和帮扶工作。

各级民政、残联等部门应当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关爱和帮扶工作,为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就业指导、心理咨询等服务,帮助他们融入社会。

6.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宣传和教育工作。

各级宣传、教育等部门应当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精神疾病的认识和理解,消除对患者的歧视和偏见。

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压力的增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数量逐年上升。

为了有效管理和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本文旨在分析这些制度的内容和特点,以期为我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内容1. 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管理制度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具体情况,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管理制度。

各级卫生部门应组织医疗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评估和登记工作,及时更新患者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要加强对患者信息的管理和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2. 建立患者分类管理制度根据患者病情和危险性程度,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分为不同等级,实行分类管理。

对危险性评估为3级及以上的患者,要实行重点监护和治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患者肇事肇祸。

对危险性评估为2级及以下的患者,要加强对患者的随访和干预,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的社会功能。

3. 建立患者救治和康复制度各级政府应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和康复的投入,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康复服务。

各级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采取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多种手段,帮助患者恢复健康。

同时,要加强对患者家属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家属对患者病情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4. 建立患者监护和关爱制度各级政府应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和关爱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帮助患者家属解决实际困难。

对患者监护人,要制定奖补政策,鼓励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同时,要加强对患者的关爱和尊重,提供心理支持和情感关怀,帮助患者建立自信和自尊,促进患者的全面康复。

5. 建立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理制度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确保在患者肇事肇祸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

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

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原创版4篇】《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篇1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患者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历资料、治疗计划、药物处方等。

2. 制定治疗计划和方案: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性别、家庭情况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治疗计划和方案,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

3. 提供社区化服务: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社区化服务,帮助患者融入社区,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社交能力。

4. 定期评估和治疗: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进行定期评估和治疗,根据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5. 建立监护人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监护人制度,帮助患者寻找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患者的情况,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6. 加强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防止患者自杀、自伤、暴力行为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7. 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帮助患者了解疾病的知识和治疗方法,提高患者的自我管理和康复能力。

《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篇2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患者档案: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档案,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治疗情况、药物使用情况等。

2. 制定治疗计划: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情况,制定合理的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

3. 实施药物治疗: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计划,开具适量的药物,并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4. 定期随访: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5. 健康教育: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和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包括疾病的危害、预防和治疗知识等,帮助患者和家属更好地了解疾病,提高治疗效果。

6. 保密原则:医疗机构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患者的病情和治疗信息。

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制度范文(五篇)

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制度范文(五篇)

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制度范文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

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

根据《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____-____年)》和《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____年-____年)》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1.1机构与职责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国家级精神卫生领导与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____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主要职责有。

在____领导下,研究拟订精神卫生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向____提出建议;协调解决推进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精神卫生各项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协调____,负责____协调本地区各部门精神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与督导。

负责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____领导与协调。

主要职责:(1)制订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建设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2)加强与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逐步扩展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范围,开展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3)____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师资培训。

(4)____开展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督导、绩效考核、评价。

(5)建立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信息系统。

负责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____领导与协调。

主要职责:(1)制订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工作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2)设立省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和指导机构,承担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管理工作。

(3)____开展地市级、县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

(4)负责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质量控制,开展工作督导、绩效考核、评价。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各项工作制度(五篇)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各项工作制度(五篇)

附件1: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制度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工作竞争激烈、生活压力增加、不同阶层利益格局变化,精神疾病越来越受到关注,也为精神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切实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的要求,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卫生中心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采取逐一摸排的方式,排查确认后,建立详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

二、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访视评估工作严格按照《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工作。

精神卫生服务人员应定期与患者接触,了解患者近期情况,特别是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疾病状况、药物治疗情况、药物副反应,并及时进行患者危险行为评估。

对危险性评估较高者,应迅速按照服务流程逐级处理,同时加强防范。

三、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管理对已确诊为重性疾病疾病的患者,特别是有危险行为的患者,协助民政部门送往精神卫生机构住院治疗;对处于稳定期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制定院外康复计划,由卫生院定期随访。

附件2:严重精神障碍排查工作制度排查人员在接受培训的基础上,必须掌握摸底调查的目的、任务、要求、疾病的识别与确定、统计报告方法等。

通过乡村医生报告、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及公安、民政、社区报告、家属自报、精神卫生专业防治机构反馈等渠道,全面细致排查,既要掌握现有资料(医疗机构提供的数据)中的病人,更要发现资料外的精神疾患人员,全面掌握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详细情况。

1 、开展培训。

组织对全体乡医进行培训,主要明确排查对象、危险性评估方法和标准、工作流程等,以保证排查行动的质量。

2 、发现线索。

由卫生院依托村(居)委会及乡村医生,采取分村包干等方法,逐村入户排查。

按照《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进行调查,当知情人回答有人符合任何一条中任何一点症状时,应当进一步了解该人的姓名、性别、住址等情况,填写《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表》,然后与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提供的名单和当地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已掌握的名单进行审核比对,补充完善信息、剔除重复信息、错误信息,然后按已由专科医生确诊和未确诊的可疑患者名单分类上报区卫计局。

2024年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样本为确保我镇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____年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米易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本镇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以适应我镇的实际情况:一、成立专门负责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的工作领导小组,以协调和推动相关工作。

二、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精确掌握精神病人的基本信息,并实施动态管理。

相关信息需及时、准确地报告给相关部门。

三、针对重点人群,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以便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四、针对慢性精神疾病患者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患者,进行定期随访。

对于发现或疑似病例,应迅速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进行确诊。

五、建立完善的随访制度,定期对精神病人进行走访,根据疾病的不同阶段进行针对性的随访,及时了解病情变化、治疗状况及去向,并详细记录随访情况,提供康复治疗指导。

六、指导监护人确保病人按时服药,并观察可能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

鼓励病人积极参与康复活动。

七、在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进行家庭随访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以确保病人的安全和治疗的顺利进行。

八、指导家属加强对重性精神病人的日常管理,预防可能发生的肇事肇祸事件,确保社区安全和社会稳定。

本制度由丙谷镇中心卫生院负责执行与监督。

2024年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样本(二)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____年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米易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针对我镇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度:一、成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的统一管理工作。

二、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精确掌握患者的基本情况,实施动态化管理,并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报告给上级相关部门。

三、针对重点人群,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以及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以尽早发现精神疾病患者。

四、对慢性精神疾病患者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患者进行定期随访,对发现或疑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进行确诊。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与治疗,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康复和社会融入的机构、人员。

第三条: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指那些被临床医生诊断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人员。

第四条: 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原则是以患者的自愿和利益为基础,注重患者的康复和社会融入。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五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包括医院、康复中心、社区服务机构等,并设立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治疗。

第六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康复师、社工等,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职业道德。

第七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运作。

第三章: 管理程序和治疗方法第八条: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程序包括入院评估、治疗计划制定、药物治疗、康复训练等,并应当依法进行。

第九条: 重性精神疾病的治疗方法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和调整。

第十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社区的协作,促进患者的康复和社会融入。

第四章: 监督和评估机制第十一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定期进行自查和评估,并接受上级监督。

第十二条: 社会各界和公众应积极参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和康复工作,对管理机构和人员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三条: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和其家属有权对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得到及时处理和回应。

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十四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侵犯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和举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和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范文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范文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范文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确保社会安全和患者权益。

1.2 本制度适用于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人员。

二、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2.1 设立专门的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2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由政府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和专家学者组成。

2.3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应定期召开会议,研讨工作进展、问题与措施。

三、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3.1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识别和登记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患者信息的准确和私密。

3.2 重性精神病患者应进行定期的评估和筛查,以确保其病情稳定和治疗效果。

3.3 重性精神病患者应接受必要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治疗,以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功能。

3.4 对于危险性较高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

四、重性精神病患者康复4.1 重性精神病患者应鼓励参与各类康复活动和社交互动,以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

4.2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康复需综合考虑医疗、心理、职业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全方位的个性化康复服务。

4.3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康复进展应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康复计划。

五、重性精神病家庭监护5.1 对于无法独立生活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应加强家庭监护工作,确保其安全和生活需求。

5.2 家庭监护人应接受相关培训,掌握基本的医疗护理和危机处理知识,提高家庭监护能力。

5.3 对于家庭监护人的违法和虐待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保障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六、重性精神病社区康复6.1 建立完善的重性精神病社区康复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包括住宿、就业、社交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

6.2 加强对社区康复机构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其按照规范进行管理和服务。

6.3 重视社区康复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七、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宣传7.1 加强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和公众对于重性精神病患者的认知和理解。

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精神卫生法的相关要求,保障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我院重性精神疾病病人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第三条工作安排和管理要遵循尊重、保护、关怀和促进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身心健康的原则。

第四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工作,应当以其自愿为前提。

第五条院方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就业机会,并为其提供相关的职业培训。

第六条院方应当确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工作环境安全、卫生,提供必要的工作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

第七条院方要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八条院方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理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能力。

第二章工作安排第九条院方应当根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其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十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工作任务应当与其自身的能力和职业技能相匹配,不得超过其能力范围。

第十一条院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必要的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技能。

第十二条院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工作时间,并保障其工作休息的权益。

第十三条院方应当充分了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身体状况和药物治疗情况,禁止将其安排在有危险因素的工作岗位上。

第十四条院方应当充分了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个人爱好和特长,尽量安排其喜欢的工作内容。

第十五条院方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安排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意见和需求,合理调整其工作安排。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十六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工作应当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的管理和指导。

第十七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工作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相关的培训。

第十八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工作管理人员应当关心、理解和支持患者的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九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工作管理人员应当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鼓励他们参与工作,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机制。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各项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各项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各项工作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压力的不断增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

为了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效果,降低复发率,保障患者及其家庭的生活质量,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和治疗工作。

本文旨在探讨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各项工作制度的重要性1. 提高治疗效果:通过建立健全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可以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康复服务,提高治疗效果,减少复发率。

2. 保障患者权益: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得到尊重和关爱,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3. 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有效管理可以降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对社会和家庭的负担,提高患者的社会适应能力,促进患者回归社会。

4. 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可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三、完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各项工作制度的具体措施1. 建立健全的医疗管理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管理制度,包括患者就诊、治疗、康复等各个环节,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康复服务。

2. 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各级政府应当加大投入,建立健全的康复服务体系,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全面的康复服务,提高患者的康复效果。

3. 加强患者管理: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建立健全的患者档案,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患者的问题。

4. 加强培训和宣传: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和社会各界对严重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公众的心理健康素养。

5. 加强政策支持和保障: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的投入和支持,建立健全的政策保障体系,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全面、系统的保障。

四、结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对于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效果、保障患者权益、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以及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五篇)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五篇)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1、积极宣传认真执行“保密法”,增强保密意识。

2、设专人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工作。

重性精神疾病的专职管理人员并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精神疾病相关专业知识,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和保密意识,定期参加重性精神疾病作息管理培训及考核。

基具体职责包括:负责本中心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作息的收发、存档及管理;负责重性精神患者基本信息、治疗与随访及精神卫生工作报表的审核、录入系统及质量控制等。

3、应定期备份系统中本辖区患者信息及统计报表,并妥善保管。

未经同级行政部门许可,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透露。

4、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发布全国或本地区重性精神疾病信息。

其他部门、机构和人民无权向社会发布相关备案。

5、卫生系统内的相关机构或个人因工作需要使用重性精神病相关信息,需出示相关证明并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6、卫生系统外的其他部门和机构因工作需要查阅或使用重性精神疾病信息,需携带本系统业务主管部门证明,征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意并备案后方可进行。

7、重性精神疾病的资料应上锁。

8、对违犯保密制度,造成泄密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二)为了做好我镇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____年版)》要求,结合《米易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及时准确将相关信息上报相关部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随访,对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汇报范文(通用6篇)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汇报范文(通用6篇)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汇报范文(通用6篇)【篇一】严峻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汇报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落实职责严峻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作为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项目之一,已纳入了卫生工作重点,区精卫中心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了由区精神卫生中心人员参与的精神疾病防治组。

同时对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在项目工作中的分工和职责进行明确细化,突出三项制度的落实(排查制度、随访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使之趋于常态化和制度化,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

将严峻精神障碍的管理纳入医院管理目标,年末对工作的完成状况进行了评分评估。

二、全面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网络管理组织医疗卫生单位,与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协调,逐户上门走访,做到逐人见面、逐人筛查,确保不遗不漏。

对排查发觉的严峻精神障碍人,以及被评估为高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全面采集信息和照片资料,建立健康档案,同时制定救治、服务等措施。

纳入网络系统管理97人。

三、加快资源整合,建立、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医疗卫生单位互通信息、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发挥整体优势,切实将严峻精神障碍人的排查、救治、服务、管控等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了卫生、民政、公安、妇联和教化等多部门共同参加的严峻精神障碍防治格局。

四、广泛宣扬,加强培训实行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宣扬形式,在全区范围内大力普及精神卫生学问。

农村地区以提高乡村医生对于常见严峻精神障碍早期症状的识别实力和跟踪随访治疗实力为主,重点培育乡镇卫生院兼职人员,熟识严峻精神障碍防治的宣扬要点和核心信息,利用广播、宣扬栏等对农村常住及流淌人口、乡镇企业工人等进行宣扬教化。

城区主要依托健康教化机构,开展严峻精神障碍防治学问的普及宣扬工作,主动提倡社区居民对已经患有严峻精神障碍的患者和家庭赐予理解和关切,同等对待病人,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以集中培训为主,采纳分层、分级、自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朝气构、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参加精神疾病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疾病预防限制机构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培训内容以严峻精神障碍防治工作管理、患者规范化治疗、个案管理、计算机数据管理与质量限制、患者家属护理教化、民警和居委会工作相关学问与技能等为主,为严峻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的有力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工作方法及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工作方法及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工作方法及制度推荐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制度一为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掌握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相关信息,有效防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职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按职责分工各尽其责。

(一)县级精防机构确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当前我县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县级精防机构),承担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培训与指导,负责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业务管理。

主要职责包括:1.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起草精神卫生有关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2.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确诊患者登记报告、随访管理等工作。

开展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3.负责本级信息系统日常管理、信息上报及患者信息流转管理。

定期调查、分析和报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患者管理的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4.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5.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6.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精防机构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确定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为当前我县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不包括住院治疗服务),在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中承担职责包括:1.提供各类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联络会诊等诊疗服务;2.及时向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疑难重症和病情不稳定患者;3.将本机构门诊确诊的六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患者的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同时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口帮扶,提供随访技术指导;5.指导基层开展患者应急处置,协助应急医疗处置任务;6.开展院内康复并对社区康复提供技术指导;7.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文(4篇)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文(4篇)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文重性精神疾病是一种严重影响患者生活和社会功能的疾病。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类疾病,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目的:1. 为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提供全面的治疗和康复服务;2. 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其生活质量;3. 减少患者对社会的不良影响。

范围:适用于所有登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人群。

管理机构:1. 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 确定负责管理患者的专业人员,并提供培训和指导。

登记和评估:1. 患者需在就诊医院或相关部门登记,并提供相关的病史和证明文件;2. 登记后,进行详细的评估,包括疾病类型、严重程度、康复需求等,以确定相应的治疗和康复计划。

治疗和康复:1. 根据患者的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治疗和康复计划;2. 提供全面的治疗服务,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社会支持等;3. 定期评估患者的治疗效果,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4. 鼓励患者积极参与康复活动,提高其社会功能。

权益保障:1. 确保患者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包括隐私权、尊严权等;2. 加强患者对治疗和康复的知情权,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教育;3. 鼓励患者参与相关决策,尊重其意愿和选择;4. 加强监督和投诉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纠纷。

社会融入:1. 鼓励患者与社会保持联系,参与适当的社会活动;2. 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支持,帮助患者重返社会;3. 加强社区及家庭对患者的支持和教育,减少对患者的歧视和排斥。

宣传和教育:1. 进行重性精神疾病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对这类疾病的认识和理解;2. 加强医务人员对重性精神疾病的认识和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

制度执行和监督:1. 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2. 加强对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监督,确保制度执行的公正和有效;3. 鼓励患者和社会公众对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以改进管理效果。

以上是一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的范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精神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事务的精神障碍。

为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发展,防止肇事肇祸的发生,我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

本文旨在阐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建设,以期为相关领域提供参考。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1. 组织架构建立健全由综治、公安、司法、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共同组成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

2. 职责分工(1)综治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风险评估。

(2)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强制医疗。

(3)司法部门: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工作。

(4)民政部门: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生活救助、福利保障、慈善救助等工作。

(5)卫生部门: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服务、健康指导、康复治疗等工作。

(6)残联部门:负责协助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训练、就业指导等工作。

三、患者评估与分类管理1. 患者评估对在册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定期随访和危险性评估,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并采取有效治疗管控措施。

评估内容包括:病情状况、日常行为习惯、服药情况和社会功能情况等。

2. 分类管理根据患者评估结果,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分为三类:(1)一类患者:病情稳定,无肇事肇祸风险,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2)二类患者:病情波动,有一定肇事肇祸风险,由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安部门共同管理。

(3)三类患者:病情严重,肇事肇祸风险较高,由公安部门实施强制医疗。

四、服务内容与措施1. 患者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患者信息共享,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和服务。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范文重性精神病是一种严重的心理疾病,对患者和家庭都造成了巨大的负担。

为了保障患者的生活、康复和安全,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安宁,制定一套完善的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防治工作,促进患者的康复,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康复和监护工作。

第三条本工作制度的宗旨是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注重患者的人权和尊严,加强社区治疗和康复,促进患者的融入社会。

第二章管理和监护第四条为确保患者的安全,重性精神病患者必须接受管理和监护。

第五条患者的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其中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康复中心和精神病院等。

第六条监护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必要的照顾和支持。

第七条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得到保障和规范。

监护人有权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和病情,有义务保护患者的人权和尊严,提供必要的照顾和支持。

第三章社区治疗和康复第八条为促进患者的康复,社区应提供适当的治疗和康复措施。

第九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制度,提供必要的医疗和精神支持。

第十条社区康复中心应提供适应患者需求的康复服务和活动,包括职业训练、社交交往和心理疏导等。

第十一条患者的康复过程应得到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康复措施。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二条重性精神病患者必须接受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以防止其危害自己和他人。

第十三条精神病院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包括医疗设备和培训人员等。

第十四条监护人有责任保障患者的安全,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对患者进行限制行动或强制治疗。

第五章法律保障第十五条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必须遵循法律的规范,保障患者和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精神卫生法律和政策,确保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患者和监护人有权了解有关法律和政策,并有义务遵守和执行。

2023年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制度范本

2023年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制度范本

2023年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制度范本一、制度目标1. 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和康复服务,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2. 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和管理,降低社会负担。

3. 促进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社会融入和自主生活,减少歧视和 stigma。

二、基本原则1.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关注患者的权益和需求。

2. 强化团队合作,建立多学科、协同作业的医疗模式。

3. 强调早期干预和综合治疗,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患者的病情恶化和社会功能衰退。

4. 完善社区服务网络,提供全方位、连续性的医疗和康复服务。

5. 提高重性精神疾病防治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

三、工作职责1. 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和管理,制定政策措施,优化资源配置,提供经费支持。

2. 医疗机构:提供专业的诊断、治疗和康复服务,与社区合作开展综合管理。

3. 社区机构:建设完善的社区服务网络,提供康复辅导、社会支持和定期随访。

4. 家庭:积极参与患者的康复,提供情感支持和日常生活照料。

四、关键措施1. 健全重性精神疾病预防机制。

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筛查和干预,促进早期诊断和干预。

2. 加强医疗机构的技术能力和设施建设。

培养专业人才,提供定期的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

3. 完善重性精神疾病诊断标准和治疗指南。

推广使用先进的诊断技术和治疗方法,提高治疗效果。

4. 发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提供定期的康复辅导和社会支持。

建立社区康复中心,支持患者的自助康复。

5. 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社会融入。

消除歧视和stigma,提供就业和教育机会,帮助患者重新获得自信。

6. 深化国际合作和交流。

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引进外国专家参与重性精神疾病的防治工作。

五、绩效评估1. 建立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工作。

评估指标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生活功能改善等。

2. 加强对医疗机构和社区机构的监督和考核。

对达标机构给予奖励,对违规机构进行处罚。

3. 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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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工作竞争激烈、生活压力增加、不同阶层利益格局变化,精神疾病越来越受到关注,也为精神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切实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领导
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的要求,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卫生中心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采取逐一摸排的方式,排查确认后,建立详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

二、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访视评估工作
严格按照《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工作。

精神卫生服务人员应定期与患者接触,了解患者近期情况,特别是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疾病状况、药物治疗情况、药物副反应,并及时进行患者危险行为评估。

对危险性评估较高者,应迅速按照服务流程逐级处理,同时加强防范。

三、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管理
对已确诊为重性疾病疾病的患者,特别是有危险行为的患者,协助民政部门送往精神卫生机构住院治疗;对处于稳定期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制定院外康复计划,由卫生院定期随访。

附件2:
严重精神障碍排查工作制度
排查人员在接受培训的基础上,必须掌握摸底调查的目的、任务、要求、疾病的识别与确定、统计报告方法等。

通过乡村医生报告、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及公安、民政、社区报告、家属自报、精神卫生专业防治机构反馈等渠道,全面细致排查,既要掌握现有资料(医疗机构提供的数据)中的病人,更要发现资料外的精神疾患人员,全面掌握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详细情况。

1 、开展培训。

组织对全体乡医进行培训,主要明确排查对象、危险性评估方法和标准、工作流程等,以保证排查行动的质量。

2 、发现线索。

由卫生院依托村(居)委会及乡村医生,采
取分村包干等方法,逐村入户排查。

按照《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进行调查,当知情人回答有人符合任何一条中任何一点症状时,应当进一步了解该人的姓名、性别、住址等
情况,填写《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表》,然后与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提供的名单和当地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已掌握的名单进行审核比对,补充完善信息、剔除重复信息、错误信息,然后按已由专科医生确诊和未确诊的可疑患者名单分类上报区卫计局。

3 、病例确诊。

在预定日期将未经精神专科医生确诊的可疑人员组织到区级及以上精神卫生机构,由精神科执业医师确诊;或逐村入户对可疑人员进行复核确诊。

4 、病例管理
经排查确诊后的所有精神疾患病人,由乡村医生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承担患者建档管理,开展后期随访管理;由卫生院负责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信息系统。

附件3: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工作制度
1 、对于排查出来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定期随访四次,并且填写规范的随访记录。

2 、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精神病防治工作例会,增强全体乡村医生的精神疾病防控知识;举办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讲座,更换有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

3 、对新增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家属签订《参加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

6 、每月到村关爱帮扶小组了解复发、住院、迁出、死亡、走失病人情况,并对辖区内居委会精神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共同访视不稳定患者。

7 、每年定期协同关爱帮扶小组成员对易肇事肇祸病人进行排摸,并上报。

附件4: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1. 成立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和技术帮扶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社区管理和技术指导两个网格化分片包干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 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3. 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4. 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患者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 建立随访制度。

定期走访各村关爱帮扶小组,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 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 , 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 患者就诊或医务人员到患者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
人陪同。

8. 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 对 " 三无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附件5:
严重精神障碍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专科医院—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诊分类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下转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转诊到乡镇卫生院。

二、转诊对象
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辖区常住人口。

三、转诊疾病种类
1. 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等;
2. 老年痴呆、脑血管病所致的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慢性躯体疾患所致的精神障碍等器质性精神障碍;
3. 酒精所致的精神障碍、各种药物(含毒品)依赖所致的精神障碍等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4. 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

5. 确已导致患者精神活动和社会功能明显受损的其他精神障碍,如病情严重的强迫症、恐惧症等;
四、转诊指征
(一)上转指征
1. 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思维紊乱的患者 ;
2. 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

3. 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

4. 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

5. 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

6. 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

7. 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

8. 有“关锁”的精神病患者。

(二)下转指征
1. 诊断明确,仅需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或病情较稳定者;
2. 住院治疗出院后,需进行社区跟踪随访、教育康复。

3. 主要精神症状控制,愿意参加社区康复活动及职业康复训练的康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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