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政策招商引资办法
广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广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中国西南地区重要的经济发展区域之一,其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资源优势,为吸引外资和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为了进一步促使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广西壮族自治区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以下将详细介绍其中的主要内容。
一、财税优惠政策1.减免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并在免税期后的5年内实行优惠税率(按15%递进税率减半征收),享受税收优惠。
2.资金补贴:对新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其实际投资金额的3%给予资金补贴,上限为2000万元。
3.税收返还:对引进的优势产业项目,按项目总投资的2%给予税收返还,上限为5000万元。
4.关税优惠:对外商投资企业购买自用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引进的生产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等可申请关税优惠。
5.地方税收减免:对广西新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成立后5年内,免征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附加和地方管道燃气敷设使用费等地方税费。
6.奖励优惠:对自贸区、自创区、自创园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符合条件即可获得不同额度的奖励资金,最高可达2000万元。
二、用地优惠政策1.地块配套:对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土地证明材料后,由地方政府提供适宜的土地块。
2.用地租金减免:对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扩大投资规模的,减免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减免幅度依据实际情况在50%至100%之间。
3.用地用房补贴:对于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其办公用地和用房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人力资源政策1.人才引进补贴:对外地引进的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可达200万元。
2.培训津贴:对新投资企业举办的员工培训活动,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
3.人才公寓优惠:对引进的高级管理人才在市区租住的,给予租金补贴或提供优惠的人才公寓。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政策招商引资办法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政策招商引资办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作为我国西部大开发和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重点地区,拥有着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丰富的资源。
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招商引资办法至关重要。
一、政策优惠1、税收优惠对在北部湾经济区新注册设立或从区外迁入的企业,自其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两免三减半”优惠。
对于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土地政策优先保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
对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更加优惠的土地政策。
同时,降低工业用地出让底价,在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前提下,可按照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 70%执行。
3、财政扶持设立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对新引进的重大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用于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研发创新等。
对带动性强、贡献突出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产业导向1、重点发展产业围绕石化、电子信息、冶金、新材料、机械装备制造、轻工食品等产业进行招商引资。
鼓励发展海洋产业、现代服务业、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2、产业链招商针对重点产业,绘制产业链图谱,找出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和缺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吸引上下游企业集聚,形成产业集群。
三、招商方式1、专业招商团队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招商团队,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招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谈判能力。
招商团队要深入研究产业发展趋势和企业投资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招商方案。
2、以商招商充分发挥已入驻企业的作用,通过他们的口碑和影响力,吸引其上下游合作伙伴和关联企业来投资。
对成功引荐项目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
3、委托招商与国内外知名的招商中介机构、商会、行业协会等建立合作关系,委托其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按照项目引进的成效支付相应的佣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快速落地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快速落地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04•【字号】南府办[2014]64号•【施行日期】2014.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快速落地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办〔2014〕6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南宁市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快速落地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8月4日南宁市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快速落地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提升南宁首位度的决定》,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环境,提升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服务水平,加快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奋力提升南宁市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位度,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建立健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从对接洽谈到落地全程各阶段的跟踪服务制度,完善有利于推动项目落地的各项扶持政策,明确推进工作环节和流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着力协调解决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在落地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力争在最快时间内落实项目落地建设条件,保障项目快速落地并开工建设,促进招大引强取得更大成果。
二、工作机构为加强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南宁市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快速落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市长常务副组长:分管招商工作的副市长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投资促进局局长成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市财政局局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环保局局长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市规划管理局局长市商务局局长市地税局局长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市级层面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核准;研究和协调解决影响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政策招商引资办法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政策招商引资办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政策招商引资办法:一、引导优质资本进入北部湾经济区1.优惠税收政策:对于投资金额较大,并在北部湾经济区建立了固定资产的企业,可获得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并在一定期限内暂免地方教育附加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2.国家财政支持:国家将提供一定资金作为北部湾经济区建设资金,其中包括对基础设施建设和优质企业的支持。
3.提供政府保障:政府将为投资企业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和保障,如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优惠的土地租金,还可在行政审批方面给予优先处理,提高办事效率。
二、创新金融服务,降低企业财务成本1.增加融资渠道:政府将加大对潜在投资者的招揽力度,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如融资租赁、股权众筹等。
2.降低融资成本:在贷款利率方面,政府将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将企业的金融成本压缩到最低。
3.加强风险管理:政府将加大金融监管力度,规范金融市场,降低企业风险。
三、加强人才引进和企业培训1.优化企业环境:政府将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如道路、电力、通讯等,营造优质的企业环境。
2.优先引进高端人才:政府将引进大量优质人才,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让企业能够获得更优质的人才支持。
3.提供企业培训:政府将提供多种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四、推进产业升级和转型升级1.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政府将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支持,提高企业技术含量和竞争力。
2.加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将加强对产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如高速公路、铁路、港口等,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3.优化工业布局:政府将加强产业集聚发展,推动优质产业向北部湾经济区集聚,形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以下简称“经济区”)开放开发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把经济区建设成为带动西部大开发的新基地和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成为我国沿海重要经济增长区域,成为广西科学发展的排头兵、率先发展的先行区、改革开放的试验区的目标要求,全面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更多更好地吸引外部资源,加快培育壮大临港产业集群,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深度和广度,推动开放开发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经济区加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除特殊说明外,本规定中经济区的范围,指《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所确定的南宁、北海、钦州和防城港四市以及功能组团中涉及的凭祥和龙潭范围。
产业支持政策第三条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一)鼓励发展石油化工、林浆纸、钢铁、铝加工、轻工食品、修造船、集装箱制造、港口机械、海洋产业、生物及制药、电子信息、汽车配件、精细化工及其他配套或关联产业,现代农业,物流、商贸、金融、信息服务、会展、房地产、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卫生保健等现代服务业,构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的产业结构。
按照统筹规划、先行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优先支港口、公路、铁路、机场、水利、能源电力、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凡属经济区重点发展的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列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优先列入自治区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计划,优先列入申报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国家规划,对符合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项目,优先列入申报中央预算内(国债)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优先列入自治区财政预算内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优先列入自治区前期工作计划,并在前期工作经费方面给予支持。
第四条设立重大产业项目政府奖励资金。
2009—2012 年内,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对落户经济区的重大产业发展项目给予项目业主及招商引资者一次性奖励。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6〕2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6〕2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西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6年6月20日广西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区内外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外来投资扩量提质,更好地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激励原则(一)科学激励的原则。
遵循目标导向、公开公正、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一套适应经济新常态、科学有效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
(二)分类激励的原则。
区分激励对象,分类制定招商引资激励标准和措施,对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的市、县(市、区)、园区和我区公务人员给予行政激励;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功引进外来资金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给予物质奖励。
(三)分级激励的原则。
按照分级考核、属地管理的原则,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设区市政府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激励,集体和公务人员个人记功评选按照管理权限进行。
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功引进外来资金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由各级财政按比例进行激励,具体为:对选址在设区市本级的招商引资项目,自治区与设区市财政按照4∶6的比例承担奖励资金;对选址在设区市所属县(市)的招商引资项目,由自治区与项目所在县(市)财政按照6∶4的比例承担奖励资金。
第三条激励对象(一)承担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各级政府、园区。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7.24•【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三届第30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三届第30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7月24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2010年1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20年7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章开放开发第四章改革创新第五章北海、钦州、防城港一体化发展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保障和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以下简称北部湾经济区),范围包括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所辖行政区域,以及根据北部湾经济区发展需要纳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玉林、崇左等市所辖行政区域。
第三条北部湾经济区立足北部湾,面向东南亚,服务西南、华南和中南,以构建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示范区、广西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引领区、西部陆海新通道门户枢纽和“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为目标,建设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
第四条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市场导向、有序开发,科学布局、优势互补,陆海统筹、绿色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北部湾经济区开展行政体制、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的改革创新,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政策招商引资办法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政策招商引资办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作为我国西部大开发和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重点地区,拥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资源优势。
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制定科学有效的招商引资办法至关重要。
一、政策优惠1、税收优惠对新入驻的企业,根据其所属行业和投资规模,给予一定期限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实行更低的税率。
同时,对企业在研发投入、设备购置等方面给予税收抵扣。
2、土地政策优先保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用地需求,以优惠的价格提供土地,并在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方式上给予灵活安排。
对于投资强度大、产出效益高的项目,可给予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返还。
3、财政扶持设立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用于项目的前期建设、技术改造、市场开拓等。
对于带动就业明显、促进产业升级的项目,给予一次性的财政奖励。
二、产业导向1、重点发展现代制造业鼓励引进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项目,打造北部湾先进制造业基地。
对投资于这些领域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
2、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大对金融、物流、商贸、旅游等服务业的招商引资力度。
支持设立区域性金融机构、物流中心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补贴和奖励。
3、培育新兴产业积极引进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项目,为企业提供研发资金支持、技术创新奖励等,促进新兴产业的集聚发展。
三、优化营商环境1、简化行政审批建立一站式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完善园区配套设施,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
3、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加强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解决企业员工的后顾之忧。
同时,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为企业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
四、招商渠道与方式1、精准招商根据北部湾经济区的产业规划和发展需求,制定详细的招商目录,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活动。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招商引资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招商引资1. 简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位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之一。
该经济区以北部湾港为核心,包括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崇左市和玉林市等地。
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成为了各类投资者和企业家的瞩目焦点。
2. 区域优势2.1 地理位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位于北部湾的中心位置,毗邻东盟国家,是中国进出东盟的重要通道。
其便利的地理位置为区域发展提供了巨大的优势,对外贸易和跨境合作都得到了极大的便利。
2.2 自然资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包括石油、天然气、铝土矿、石灰石等。
这些宝贵的资源为经济区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为吸引投资者和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3 基础设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包括港口、机场、铁路和公路等交通网络的建设,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了便捷的运输条件。
同时,该区域的电力、水资源等基础设施也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3. 招商引资政策为了吸引投资者和企业的到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制定了一系列的招商引资政策,包括:3.1 税收优惠政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对新引进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关税、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同时,对在经济区内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企业也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3.2 拨款支持政策经济区设立了专门的拨款支持机构,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贷款、奖励资金和补贴等支持。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项目开发、技术研发、人才培训等方面,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3.3 用地政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对投资者和企业提供出售、租赁或使用土地的政策支持。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经济区将尽力满足投资者和企业的用地需求,为其提供稳定的用地环境。
3.4 人才支持政策为了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积极推进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广西北部湾发展条例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后 ,对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北部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越来越大,融资问题越发突出。
下文是广西北部湾发展条例,欢迎阅读!广西北部湾发展条例全文第一条为了保障和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辟 ,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 (以下简称北部湾经济区),范围包括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所辖行政区域。
玉林市、崇左市参预北部湾经济区规划的功能组团建设,其交通、物流列入北部湾经济区统筹发展。
第三条北部湾经济区以建设开放程度高、辐射能力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和中国沿海重要经济增长区为目标,加快中国一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创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建设。
第四条自治区集中力量加快发展北部湾经济区,在政策、规划、项目、资金、技术、人材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将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成为广西科学发展的先行区、改革开放的试验区、生态文明的示范区。
第五条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辟遵循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遵循发挥优势、开放合作、科学规划、保护生态的原则,遵循市场导向、集约开辟、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原则。
第六条北部湾经济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协调、分级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北部湾经济区管理机构 ,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行使有关北部湾经济区开辟建设的管理权,统筹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布局、功能区开辟、相关政策制定、岸线资源的开辟利用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北部湾经济区管理机构的名称和具体职责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第八条北部湾经济区依据区域总体功能定位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产业重点。
鼓励利用沿海港口优势,引进国内外大企业,重点发展石油化工、钢铁、林浆纸、修造船、电子信息、粮油加工、新能源等产业,哺育壮大临港产业集群 ,加快形成临海先进创造业基地和现代物流基地。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招商引资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招商引资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摘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发和建设,为广西招商引资创造了物质条件。
搭建了一个巨大的平台。
我们要抓住这一机遇,改革招商引资体制,进一步完善招商环境,吸引更多的外资参与经济区投资和建设。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是指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市所辖的行政区域为主组成的经济区。
它的建立极大地促进华南、西南和东盟三大经济圈的全面对接,并为提高广西开放合作水平、扩大对外招商引资搭起了一个巨大平台。
适应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需要,要大力宣传该区域的优越条件,借鉴国内发达地区引进外资的成功经验,完善招商引资体制,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资参与开发和建设。
一、南、北、钦、防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为招商引资创造条件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地处环北部湾经济圈的重要位置,是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大湄公河次区域、泛珠三角经济区等多个区域合作交汇点,是中国沿海与东盟国家进行陆上交往的枢纽,是促进中国与东盟全面合作的重要桥梁和基地。
作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核心城市,南宁毗邻粤港澳,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是连接东南沿海与西南内陆的重要枢纽,是大西南最便捷的出海通道上的枢纽,也是西部唯一的近海省会(首府)城市。
中国一东盟博览会每年在南宁举办,使南宁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城市之一。
作为华南、西南、东南亚三大经济圈的中心,沿海与腹地的经济区域结合部,南宁拥有日趋完善、四通八达的水陆空立体交通运输网络。
高速公路直达桂林、柳州、北海等地;内河航道直达广州、香港、澳门等地;民用航空已开通多条国内外航线,通达国内各主要大中城市,国际航班可直达泰国、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经过南宁的铁路有湘桂线、南防线、南昆线、黎湛线、黎钦线,纵横贯通的铁路网直达全国各大中城市。
日益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区位优势,使南宁成为外商投资的理想场所之一。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改革招商引资体制和机制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改革招商引资体制和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对外开放与鼓励外商投资【发文字号】桂政发[1999]37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1999.05.24【实施日期】1999.05.24【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部分政策措施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5月29日实施日期:2002年5月29日)停止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改革招商引资体制和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发〔1999〕37号)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改革招商引资体制和机制的实施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过,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四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改革招商引资体制和机制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改革招商引资体制,是为了全面理顺和规范以项目为中心的各种管理关系,建立起高效有序的行政服务体系;改革招商引资机制,是为了按经济办法开发招商资源,借用外力招商,建立起覆盖面广的招商网络。
第三第招商引资体制改革以强化招商项目管理为核心,招商项目管理实行自治区、地市、县三级责任制。
三级计委是项目管理的责任单位。
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自治区计委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利用外资方针,结合广西实施区域经济战略的要求,制定并颁布《广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第五条根据《广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各地、各部门,都应提出一批招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并负责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应达到预可研深度,一般项目的前期工作应完成项目建议书。
自治区计委应对提出项目的数量和前期工作的规范及质量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并加强检查监督。
具体运作按《。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政策招商引资办法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最新政策招商引资办法1、招商引资最新招商办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其中规定关于民间资金如何参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投资给出的新办法,第六条附则第三点:“同一个企业或项目只认定一个引资者。
如投资者委托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引资者,视为一个引资者团队。
引资者团队申领****金,不论人数多少,奖金总额不变,须书面委托其中一人办理,奖金如何分配由引资者团队自行商议。
”其意指:在北部湾经济区投资项目必须有一名引资人引荐才能参与此办法进行投资(此办法只针对引进广西区外的资金,本地人不能参与),投资人再亲自为北部湾招商引资三名投资者,再三名投资者各自引进三名投资者,依此类推,即形成一个引资团队;每位投资者固定投入资金为7至10万元人民币,即参与效益分红,按月返利,最大回报效益用北海市委副书记、市长连友农在杭州市2009国际友好城市市长峰会上的讲话“到了我们那里,没有不赚钱的,只是赚10倍还是几十倍上百倍的问题。
”但每位新参与投资的必须得事先书面委托一位引资者作为你的担保人,才能参与。
2、招商引资为何要启用最新办法开发广西北部湾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广西是一个欠发达地区,改革三十多年来好像一直被遗忘了的角落,一直是以“穷”字来形容,其基础设施落后,思想观念落后,资金短缺等一系列问题摆在眼前。
而北部湾的开发在“十一五”期间,规划投入1.5 万亿的资金,并在2010年建设好东盟自由贸易区。
因此,国家在投入资金有限的情况下,给予了北部湾四大特权政策。
3、广西北部湾区域优势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是指南宁、北海、钦洲和防城港四个市所辖区域范围,同时包括广西近海沿边的玉林,崇左两市的交通和物流。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地处北部湾经济圈的中心位置,是中国唯一与东盟海路相连的区域,是双向沟通华南与西南的结合部,是我国实现以东带西,中东西共同发展新格局的重要连接点。
广西北海最新政策招商引资办法
广西北海最新政策招商引资办法广西北海最新政策招商引资办法广西是一个欠发达地区,而北部湾的开发在“十一五”期间,规划投入1.5 万亿的资金,并在2010年建设好东盟自由贸易区。
因此,国家在投入资金有限的情况下,给予了北部湾四大特权政策。
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广西北海最新政策招商引资办法,欢迎阅读。
《北海市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修订)》(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修订)》”)主要目的是明确自治区有关奖励资金的地方配套落实,延续我市招商引资绩效激励,强化我市商务口径实际利用外资绩效激励,《暂行办法(修订)》是以提升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和落实奖励资金为主的,推动北海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性文件。
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该政策,现对该政策进行如下解读。
一、政策起草背景2016年12月30日印发的《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北政发〔2016〕4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执行至2018年12月31日,为继续推动各单位开展招商工作的积极性,我局参照2019年自治区最新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9〕27 号)文件,在原文件基础上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有关奖励资金的地方配套落实,延续了我市招商引资绩效激励,增加了我市商务口径实际利用外资绩效激励。
新修订的《暂行办法》已征求并汇总了各单位和公众意见,并根据5月12日市政府召开的协调会会议精神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关键词诠释“招商引资项目”根据《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规定,招商引资项目是指:1.重大招商引资项目;2.经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招商引资项目;3.经自治区认定的总部企业项目。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是指当年新引进区外境内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国(境)外合同外资1500万美元以上(含1500万美元)项目及对全区或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大促进的非国家、自治区禁止和限制类产业项目(注: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指导目录如有修订,按新修订的版本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8]4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8〕4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发〔2003〕33号)同时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二○○八年十月二十五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为鼓励招商引资,充分调动区内外一切积极因素,扩大利用外来资金(自治区外、国外、境外资金)规模,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原则(一)分类奖励的原则。
对成功引进外来资金的国内外公民、团体或组织进行奖励,其中,对社会引资者加大物质奖励的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我区公务人员引资者给予行政奖励。
(二)分级奖励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可对本级重点招商项目,高科技、新技术招商项目及一定规模以上项目分别进行奖励。
(三)谁受益谁奖励的原则。
鼓励项目业主对社会引资者进行奖励。
二、奖励对象(一)我区公务人员引资者: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含中直驻桂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在职党政干部,其他事业单位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由省部级以上党委管理的企业中层以上在职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由地厅级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中的在职领导干部。
(二)社会引资者:除我区公务人员引资者以外的其他引进外来资金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改革招商引资体制和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改革招商引资体制和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9.05.24•【字号】桂政发[1999]37号•【施行日期】1999.05.2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改革招商引资体制和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发〔1999〕37号)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改革招商引资体制和机制的实施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过,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四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改革招商引资体制和机制的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改革招商引资体制,是为了全面理顺和规范以项目为中心的各种管理关系,建立起高效有序的行政服务体系;改革招商引资机制,是为了按经济办法开发招商资源,借用外力招商,建立起覆盖面广的招商网络。
二、关于招商引资体制的改革第三第招商引资体制改革以强化招商项目管理为核心,招商项目管理实行自治区、地市、县三级责任制。
三级计委是项目管理的责任单位。
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自治区计委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利用外资方针,结合广西实施区域经济战略的要求,制定并颁布《广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第五条根据《广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各地、各部门,都应提出一批招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并负责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应达到预可研深度,一般项目的前期工作应完成项目建议书。
自治区计委应对提出项目的数量和前期工作的规范及质量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并加强检查监督。
具体运作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项目审查管理办法》进行。
第六条自治区外商投资管理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外经贸厅,是自治区招商引资的归口管理机构。
广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广西壮 招商引资 族自治 优惠政策 区
专门针对 于装配式 建筑的优 惠政策
南宁市
招商引资 优惠政策
玉林市
专门针对 于装配式 建筑的优 惠政策
招商引资 优惠政策
专门针对 于装配式 建筑的优 惠政策
专门针对 于装配式 建筑的优 惠政策
贺州市
招商引资 优惠政策
专门针对 于装配式 建筑的优 惠政策
用地保障 经市工信委、市城乡建委认定的重大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可优先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土 地出让价款可约定分期缴纳(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缴纳期限不超过1个月,其余部分在 一年内全部缴清);也可通过“先租后让”方式供地建设生产基地,先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租赁,租赁期为 5-15 年,租赁期届满或企业在租赁期内申请办理出让的,通过工信部门以及县(区)、开发区的考核验收达标 后再按协议出让方式办理出让手续。享受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政策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 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级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不能低于土地成本)。 对主动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且装配率达到30%的商品住房项目(含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下同)优先保障 用地。对确定为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和实施住宅全装修的项目,应在项目土地出让相关文件中予以明 规划鼓励 对主动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方式且装配率达到30%的商品住房项目,规划管理部门在办理规划审批时,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其外墙预制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面积,源:《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17 财政及资金支持 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等国有投资项目,建造增量成本纳入建设成本。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 项基金引导作用,优先支持主动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方式且装配率达到30%的商品住房项目、非住宅商品房 项目绿色建筑、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和国家A级住宅性能认定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装配式建筑在 城市建设配套费、质量保证金等优惠减免政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工业发展和科技经费等对装配式建筑工 程装备制造、部品部件生产、关键技术攻关及工程应用等项目予以积极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相关企 业,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给予相应奖励或补助,从工业扶持资金预留一部分作为奖励资金。 税收和信贷融资优惠 符合装配式建筑高新技术企业和装配式建筑工程装备制造、部品部件的生产企业,可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 国家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政策、国家支持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政策和《南宁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快新型工业化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南府发〔2014〕22 号)等有关 政策规定的税率优惠。避免同一项目的部品部件在生产、运输和施工环节重复征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装配 式建筑工程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优先给予信贷优惠。对购买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或全装修住房且属于首套普通商品 住房的家庭,按照住房信贷政策积极给予支持,落实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政策,合理降低置业成本。 鼓励装配式建筑使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预制楼板等成熟技术。对采用装配式建筑达到第四条相关具体控 制指标要求的项目或建筑单体,给予不超过相对应地面以上规划总建筑面积2%的奖励,奖励面积部分免收土地出 让金。 对采用装配式建筑达到第四条相关具体控制指标要求且使用预制外墙的项目或建筑单体,其使用预制外墙体的水 平截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的建筑面积,但其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应不超过相对应地面以上规划总建筑面 积的2%。 以上两条奖励政策可同时享受,且计算基数均为规划条件中明确的地面以上规划总建筑面积。在房产面积测绘、 税收优惠政策 在南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办的鼓励类企业,最低可享受9%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 税问题的公告》(〔2012〕第1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和修订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 标准厂房建设补贴 对建设符合园区定位产业通用标准及行业要求的厂房项目,一层按3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助,二层按50元/平方米 的标准补助,三层按8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助,四层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助。 ( 资料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建设和使用标准厂房的指导意见》(南府发 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按其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投资奖励,最高可达1000万元。 (资料来源:《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稳增长促项目和企业引进的若干措施(试行)》) 总部经济扶持政策 1.开办补助。根据其机构类型、组织形式和注册资本(到账资金)情况,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开办奖励 。 2.经营奖励。综合考量企业当年投资、产值(营业收入)、税收、就业等经济社会贡献指标的规模和成长性,下 一年度给予5万元以上、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3.金融机构总部、一级分支机构奖励。租用经开区总部基地作为办公用房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给予不超过三年 的免租优惠;其他总部类企业租用经开区总部基地作为办公用房的,符合相关条件的三年内免交租金。 4.新入驻总部类企业购置总部自用办公用房奖励。可按每平方米200—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最 人才引进奖励政策 1、列入我市引才目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政府提供的10-25万元人才安家费补贴。(资料来源:《南宁市人才 安家费补贴暂行规定》(南办发〔2014〕84号)) 2、在属于当年企业目录中的企业内担任副总经理(技术总监)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按其个人所得税缴入市本级财政部分的100%予以奖励。(资料来源:《南宁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奖励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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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最新政策招商引资办法
1、招商引资最新招商办法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其中规定关于民间资金如何参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投资给出的新办法,第六条附则第三点:“同一个企业或项目只认定一个引资者。
如投资者委托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引资者,视为一个引资者团队。
引资者团队申领****金,不论人数多少,奖金总额不变,须书面委托其中一人办理,奖金如何分配由引资者团队自行商议。
”
其意指:在北部湾经济区投资项目必须有一名引资人引荐才能参与此办法进行投资(此办法只针对引进广西区外的资金,本地人不能参与),投资人再亲自为北部湾招商引资三名投资者,再三名投资者各自引进三名投资者,依此类推,即形成一个引资团队;每位投资者固定投入资金为7至10万元人民币,即参与效益分红,按月返利,最大回报效益用北海市委副书记、市长连友农在杭州市2009国际友好城市市长峰会上的讲话“到了我们那里,没有不赚钱的,只是赚10倍还是几十倍上百倍的问题。
”但每位新参与投资的必须得事先书面委托一位引资者作为你的担保人,才能参与。
2、招商引资为何要启用最新办法
开发广西北部湾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广西是一个欠发达地区,改革三十多年来好像一直被遗忘了的角落,一直是以“穷”字来形容,其基础设施落后,思想观念落后,资金短缺等一系列问题摆在眼前。
而北部湾的开发在“十一五”期间,规划投入1.5 万亿的资金,并在2010年建设好东盟自由贸易区。
因此,国家在投入资金有限的情况下,给予了北部湾四大特权政策。
3、广西北部湾区域优势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是指南宁、北海、钦洲和防城港四个市所辖区域范围,同时包括广西近海沿边的玉林,崇左两市的交通和物流。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地处北部湾经济圈的中心位置,是中国唯一与东盟海路相连的区域,是双向沟通华南与西南的结合部,是我国实现以东带西,中东西共同发展新格局的重要连接点。
是我国唯一的西部沿海地区,是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是我国走向东盟,走向世界的重要门户,是促进中国与东盟全面合作的重要桥梁和战略枢纽。
也是中国沿海城市最后尚未开发的区域。
中共中央高瞻远瞩,从国家的大局出发,于2008年1月14日批准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06--2020)》。
至此历时两年的酝酿和准备有了结果。
从此我国具有国际性区域的合作经济区正式成立了,这标志着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要位置。
这个面积大约4.25万平方公里,人口1255万的现代经济区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国际,国内多区域的合作经济区
4、发展前景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设立是我国对外更加开放的一个窗口,它将是中国继香港、深圳和上海浦东又一耀眼的国际商贸中心。
其发展的前景是很广阔的。
并给予四大特权政策,即对外交往、行政体制、金融制度创新权和土地管理改革等先行先试的权利,以此为西部其他地区的开放、开发积累成功的经验。
西部
地区包括十二个省份,分别是西藏、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宁夏、内蒙古、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
5、招商引资对广西区外投资者的保障办法
前提是每位外来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前,要先通过一名引资人负责带你详细了解北部湾的投资环境及投资分析,在考察期间引资人有明确职责规定:由引资人承担所有考察费用,并提供吃住,接待标准不得低于二星,并不得向投资人提出任何要求与条件;引资者要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如投资人中途申请退出投资资格,引资人为投资人找到承接人接手,并办理转让手续,投资资金如数一分不少退还。
欢迎广西区外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广西北部湾的建设,我们在北部湾随时欢迎你们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