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加快退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工业企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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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加快退出高污染、高耗能、
高耗水工业企业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北京功能定位,围绕“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升北京工业整体竞争力为目标,按照循环经济的战略要求,统筹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最大限度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利用经济、行政和技术等手段,坚决退出不适宜在北京发展的劣势产业和“三高”企业,实现北京工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依据《北京工业实施循环经济行动方案》、《北京市“十一五”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水资源保护及利用规划》,编制和发布劣势行业退出标准、编制区域退出行业规划和年度关停“三高”企业计划,在保证北京市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之上,稳步有序地退出国家要求退出和淘汰的行业、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行业和“三高”企业。坚决淘汰企业中落后的生产工艺与装备。同时积极鼓励企业利用闲置下来的工业资源发展节能、节水、环境友好的高端优势产业。努力实现“十一五”末期工业能耗、水耗再降低30%的奋斗目标。
二、近期退出的劣势行业和指导标准
(一)重点退出行业
在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首都经济特点,确定了“十一五”时期北京市重点退出的行业范围,重点退出的行业包括小钢铁冶炼、小水泥、小造纸、小化工、小火电、小铸造、小印染、电镀、平板玻璃、制革、有色冶炼、焦炭、氯碱、采矿等14个行业。
(二)退出指导标准
依据国家发布的有关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北京现行行业及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根据新的战略要求,劣势行业退出指导标准包括:能耗、水耗的利用标准;污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标准;限制的规模、工艺、区域分布等反映产业特征要求的标准。
近期重点退出的劣势行业有小水泥、小造纸、小化工、小铸造、小印染、电镀及平板玻璃7个行业,指导标准见《北京市水泥、造纸、电镀、铸造、平板玻璃、印染及小化工7个行业企业的退出标准》。
三、执行的基本程序
(一)编制规划
由市工业促进局会同区县工业主管部门,联合本区县发改、财政、统计、环保、水务、劳动保障、工商等部门,核查本区域内近期重点退出的劣势行业和企业,掌握“三高”企业情况,由各区县编制《区域内退出劣势行业和“三高”企业规划》。企业也可
以根据自查情况自愿申请列入“退出规划”。
(二)组织实施
市工业促进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等市属部门,根据年度推进工作要求和区域退出企业条件,发布我市《年度退出“三高”企业计划》。各区县工业主管部门作为《年度退出“三高”企业计划》的执行部门,要组织列入计划的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关停计划工作部署,实现“三高”企业按计划有序退出。
列入规划的企业,应在区县工业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指导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全体会议)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确定方案、组织实施。
(三)检查验收
市工业促进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县工业主管部门成立联合验收小组,对《年度退出“三高”企业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计划组织对“三高”企业的关停情况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出具《北京市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企业停产验收报告书》。
(四)鼓励加速退出
对《年度退出“三高”企业计划》内完成退出并通过验收的企业,市政府利用工业结构性调整资金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鼓励相关企业积极主动退出落后的工业生产环节,扶持企业在淘汰落
后的同时积极发展替代产业,安置职工。
附件:1.《北京市水泥、造纸、电镀、铸造、平板玻璃、印染及小化工7个行业企业的退出标准》
2.《北京市退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工业企业验收程序》
3.《北京市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工业企业停产验收申
请书》
4.北京市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企业停产验收报告》
附件1:
北京市水泥、造纸、电镀、铸造、平板玻璃、印染及小化工7个行业企业的退出标准
一、水泥制造业
(一)污染物排放
(二)资源能源消耗
(三)其它要求
●年产能少于20万吨的企业退出;
●生产厂址位于北京市A类区域1的水泥制造企业退出;
●全部退出各种规格干法中空窑、湿法窑、机立窑等落后工艺装
备,逐步有序退出立波尔窑、立筒预热器窑生产工艺。
二、造浆造纸业
(一)污染物排放
1A类区域指城近郊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郊区、县的城区(城关镇),以及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
(二)资源能源消耗
(三)其它要求
●以一次纤维为原料的制浆环节全部退出北京;
●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
生产线全部淘汰,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纸厂全部退
出;
●厂址位于城八区、上风上水地区(延庆、怀柔、密云和昌平)
以及北京其它水源保护区域内的制浆厂全部退出。
三、铸造业
(一)污染物排放
大气污染物排放
(二)资源能源消耗
(三)其它要求
铸造生产厂址位于城八区、上风上水地区(延庆、怀柔、密云和昌平)的企业全部退出。
四、电镀业
(一)污染物排放
(二)资源能源消耗
(三)其它要求
淘汰有氰镀锌、有氰沉锌工艺;
●厂址位于城八区、上风上水地区(延庆、怀柔、密云和昌平)
以及北京其它水源保护区域内的电镀厂全部退出。
五、平板玻璃制造业
(一)污染物排放
(二)资源能源消耗
(三)其它要求
●退出除浮法工艺之外所有的生产工艺;
●厂址位于北京A类区域的生产企业全部退出。
六、印染行业
(一)污染物排放
(二)资源能源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