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是一种指导规划者在城市和县镇等层面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指南。
该指南主要包括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分区划分和用途分类标准,为规划者提供了一个参考和指导,以便统一土地利用规划标准,并保证城市和县镇的可持续发展。
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是指将土地按照不同的功能、特征以及发展需求划分出不同的区域。
这些区域根据其特点和需求进行合理规划,以达到城乡发展平衡、资源合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目标。
常见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包括城市中心区、城市发展区、产业集聚区、生态保护区、农村居民点等。
1.城市中心区:城市中心区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包括商业区、行政中心、金融区等。
这些区域的功能集中,交通便捷,各类服务设施齐全,是城市的重要功能区域。
2.城市发展区:城市发展区是城市扩展的主要区域,包括城市新区、产业园区等。
这些区域适合进行城市扩张和经济发展,规划者应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确保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产业集聚区:产业集聚区是一种集中发展特定产业的区域,包括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
这些区域具有先进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产业环境,能够吸引企业和人才,推动产业发展。
4.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设置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生态公园等。
这些区域的土地利用应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限制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破坏。
5.农村居民点:农村居民点是农村居民生活的区域,包括农村集镇、行政村等。
这些区域的规划应以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为主,保证农村地区的农业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1.居住用地:居住用地是指用于住宅建设的土地,包括住宅小区、住宅楼群等。
这些土地应规划合理的住宅区域,保证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2.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商业服务的土地,包括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等。
这些土地应规划合理的商业区域,提供多样化的商业服务,满足市民的消费需求。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分类以及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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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公路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105
机场用地
15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1504机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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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机场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106
港口码头用地
15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1503港口码头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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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港口码头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107
管道运输用地
1208交通场站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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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105交通场站用地
110502社会停车场用地
120803社会停车场用地
1208交通场站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0705医疗卫生用地
070502公共卫生用地
080603公共卫生用地
0806医疗卫生用地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4
医卫慈善用地
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0706社会福利用地
070601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080701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0807社会福利用地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0703教育用地
070301高等教育用地
080401高等教育用地
0804教育用地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3
科教用地
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0703教育用地
070302中等职业教育用地
国土空间规划十大专业术语

国土空间规划十大专业术语从中央18号文提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来,一年过去国土空间规划尚处于体系构建时期。
目前,尽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国土空间规划法》《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但是自然资源部已出台若干重要政策和技术文件。
中央18号文提出,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由自然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
这其中,也包括国土空间规划术语体系。
一年来,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专业术语增多,国土空间规划术语体系初显雏形。
有了统一的术语,就有了统一的共识。
今天,小编简单归纳国土空间规划十大专业术语并加以解释,以供参考。
一、国土空间国土空间是指国家主权与主权权利管辖下的地域空间,包括陆地国土空间和海洋国土空间。
国土空间是国民生存的场所和环境,包括陆地、陆上水域、内水、领海、领空等。
若以国土空间发挥的主导功能为标准,国土空间可分为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
详见本号此前推送的文章:《「规划词典」从国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空间规划到“国土空间规划”》。
二、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
国土空间规划是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统一后形成的全新空间规划,在国家规划体系中居于基础地位。
国土空间规划可分为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五级,以及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三类,也就是“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
其中,总体规划是对乡镇及以上一定行政区域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作出的总体部署与统筹安排。
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规划。
相关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190508-再修订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试行,送审稿)自然资源部二〇一九年五月前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的发展理念与发展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明确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应遵循的总体原则与基本要求,提出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及其主要构成、总体管控要求与主要国土用途,提出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总体框架及各类用途的名称、代码与含义。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共三章。
本指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目录1 总则 (1)2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1)2.1一般规定 (1)2.2规划分区 (2)3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 (6)3.1 一般规定 (6)3.2规划用途分类 (7)附录A: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说明 (19)1 生态保护与保留区 (19)1.1核心生态保护区 (19)1.2生态保护修复区 (20)1.3自然保留区 (20)2海洋特殊保护与渔业资源养护区 (21)2.1海洋特殊保护区 (21)2.2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区 (21)3永久基本农田集中保护区 (22)4古迹遗址保护区 (22)5城镇发展区 (23)5.1城镇集中建设区 (23)5.2城镇有条件建设区 (24)5.3特别用途区 (25)6农业农村发展区 (25)7海洋利用与保留区 (26)7.1海域利用区 (26)7.2无居民海岛利用区 (27)7.3海洋保留区 (27)8矿产与能源发展区 (27)附录B:城市功能规划分区说明 (29)1居住生活区 (29)2商业商务区 (29)3综合服务区 (30)4工业物流区 (30)5绿地休闲区 (31)6交通枢纽区 (31)7公用设施集中区 (32)8战略预留区 (32)9特色功能区 (33)附录C:农业农村利用功能规划分区说明 (35)1村庄建设区 (35)2一般农业区 (35)3林业发展区 (36)4牧业发展区 (36)附录D:海域利用功能规划分区说明 (37)1渔业利用区 (37)2交通运输用海区 (37)3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38)4矿产与能源用海区 (38)5旅游休闲娱乐用海区 (39)6特殊利用区 (39)附件: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说明 (41)1分类依据 (41)2分类说明 (41)3与“三调”工作对接 (43)1 总则1.0.1【编制目的】为更好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合理配置国土空间资源,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高国土空间治理水平、落实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战略意图,规范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科学划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类别,统一分类标准,制定本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市县规划是本级政府对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对行政辖区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作出的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
(-)市县规划主要任a)落实上级规划要求;b )提出规划战略、目标、重要指标;c)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d)划定用地分区,制定管制规则;e)进行国土空间要素统筹配置;f)明确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安排;g)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加强中心城区管控;h)明确国土整治修复安排;i)指导下位规划,协调相关规划;j)制定近期规划及行动计划;k )制定规划实施政策措施。
(二)编制原则1底线约束、绿色发展坚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优先划定不能进行开发建设的空间范围,严格落实上级规划的管控性要求和约束性指标,严守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粮食安全和历史文化保护线,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2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国土空间功能和布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增加开敞空间和公共活动空间,改善人居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水平的标准。
3同步推进、统筹协同市县规划编制应同步推进,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可根据实际,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合并编制,协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X坚持陆海统筹,确定海洋保护利用相关控制线;坚持城乡协同,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区域联动,控制全域国土空间总体开发强度,促进都市圈、城市群有序发展。
4多规合一、全域管控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将各类空间性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海陆和城乡空间规划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
将各柜关专项规划叠加到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上,形成市县全域〃一张图〃。
5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规律,前瞻谋划,科学分析,根据自然禀赋、人文特色、不同地区发展阶段特征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指南为了更好地规划城市和乡村的土地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制定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指南(试行)》。
该指南旨在明确土地规划的分区划定和用途分类,为各级政府和规划机构提供指导,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一、分区划定1.城市功能区划城市功能区划依据城市发展战略和规模,将城市划分为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城市新区、城市郊区和城市边缘区。
在中心城区内,主要集中商业、金融、文化、教育、政府等功能;城市副中心则是城市的次级商业中心,承担一部分商务、办公、居住等功能;城市新区是承接城市拓展和功能转移的区域,注重重点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发展;城市郊区是农业、生态保护和休闲旅游的重点区域;城市边缘区主要是为城市发展提供一定的发展空间和服务。
2.乡村功能区划乡村功能区划将乡村划分为农业生产协调发展区、乡村旅游和休闲区、乡村生态保护区和卫生农村建设区。
农业生产协调发展区是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的区域,提供农田、农产品加工和农业科技服务等支持;乡村旅游和休闲区是注重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观光的区域,提供度假别墅、旅游景点等设施;乡村生态保护区是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重点区域;卫生农村建设区注重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用途分类1.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分为住宅用地、商务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
住宅用地是供居民居住的用地,包括单户住宅用地和多户住宅用地;商务用地是用于商业和办公等商务活动的用地,包括商业综合体和写字楼等;工业用地是用于工业生产和制造业的用地,包括工业园区和工业基地等;公共设施用地是供公共服务设施使用的用地,包括学校、医院、体育设施、文化设施等。
2.农业用地农业用地分为耕地、林地、牧草地和园地。
耕地是主要用于农作物种植和农业生产的土地;林地是用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经营;牧草地是用于畜牧业的饲养和放牧;园地是用于蔬菜、水果等园艺作物的种植。
3.生态用地生态用地主要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包括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月16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组织召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征求意见会,听取了浙江、河南、广东3省和天津、广州、青岛等7个城市工作意见建议。
本次会议主要是建立“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支撑各级各类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
该《指南》明确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应遵循的总体原则与基本要求,提出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总体框架及各类用途的名称、代码与含义,为下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编制与管理提供了依据。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副局长张兵指出,《指南》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相关城市要根据各自城市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指南》内容的适用性,及时总结经验并提出修改建议,确保《指南》科学、合理实施。
土地分类的含义和类型无论何种空间规划,最终都要落到土地上,国土空间规划也不例外。
合理的土地分类是国土空间规划制图的科学基础,是优化空间结构和布局的科学依据,也是制定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依据。
所谓土地分类,就是根据土地本身的差异性,按照一定的规律,将土地划分成若干个不同的类别。
“分”即鉴定、描述和命名;“类”即归类,按一定秩序排列类群。
其分类单位从区域土地个体单位所具有的相似属性中归纳出来,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
分类单位级别愈低,同一类型的共同性或相似性则愈多,级别愈高则共同性减少。
国内外有关学者,对于如何进行土地分类尚未形成共识,在方法论层面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分歧。
在分类系统的建立上,由于应用目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分类系统,主要有以下五大类型:1)土地自然分类。
主要根据土地自然属性的相似性和差异性,以气候、地貌、水文、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划分土地类型。
例如《中国7100万土地类型图制图规范》,首先按照水热条件的组合差异,将全国分为12个土地纲。
智慧树答案区域分析与规划知到课后答案章节测试2022年

第一章1.区域的基本属性有()答案:是客观存在的;具有一定的体系结构形式;地球表面的特定三维空间;具有一定的范围和界限2.区域分析内容包括()答案:区域发展方向及策略分析;区域发展状况评价与问题诊断;区域发展条件分析3.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的重要意义包括()答案:有利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利于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内涵;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4.区域分析的核心原则是社会原则。
()答案:错5.规划的制定从时间上需要分阶段,空间上力求布局的合理性。
()答案:对6.区域规划是区域分析成果的直接运用者,是指导和管控区域发展的技术方案和公共政策。
()答案:对第二章1.根据国民经济用途可以将自然资源分为()。
答案:工业资源;旅游资源2.资源环境承载力的评价方法包括()答案:多目标决策法;系统动力学法;单因素评价法3.资源诅咒的传导机制包括()答案:人力资本积累不足;制度缺失与权力寻租;生态环境破坏;创新抑制4.国家对国土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提出的意见主要有()答案:要探索多样式补偿方式;要坚持补偿标准体系化、科学化5.自然环境与自然资源都是绝对的概念。
()答案:错6.自然资源承载力可持续内涵的隐含的意义是自然资源承载力是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增强的。
()答案:对第三章1.区域文化对区域发展的作用包括()答案:区域文化增长力的提升能够推动经济发展质量的提高;区域文化发展与经济变革相适应的程度决定着区域经济发展的速度;区域文化与社会现代化相适应的程度决定着经济发展水平;区域文化中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潜在因素决定着区域经济发展道路选择2.从生产者角度理解人口对区域发展的作用,其内容包括()答案:人口素质影响区域发展的质量;人口数量影响区域生产的规模3.影响产业结构的因素有()答案:社会消费;产业结构基础和生产传统;区际联系与区域分工;科技水平4.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优势条件包括()答案:有协同历史;交往半径相宜;地域一体;文化一脉5.从地理学角度去确定区域发展的历史基础,更多地采用历史横剖面的方法。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市级国⼟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试⾏)市级国⼟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市级国⼟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国⼟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意见》,指导和规范市级国⼟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作,⾃然资源部在⼴泛听取各⽅⾯意见基础上,按照“多规合⼀”要求,研究制定了《市级国⼟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
主要内容包括5部分:总体要求、基础⼯作、主要编制内容、公众参与和多⽅协同,以及审查要求。
当前国⼟空间规划编制尚处于实践探索阶段,本指南侧重提出原则性、导向性要求,待地⽅实践探索后总结并适时修订。
各省、⾃治区可根据地⽅实际,补充、细化市级国⼟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要求和技术规定,提⾼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本指南参与起草单位:中国国⼟勘测规划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然资源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北京⼤学城市与环境学院、东南⼤学建筑学院、国家海洋信息中⼼、⼴州市规划和⾃然资源局、南京市规划和⾃然资源局、厦门市⾃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录1.总体要求1.1适⽤范围1.2规划定位1.3⼯作原则1.4规划范围、期限和层次1.5编制主体与程序1.6成果形式2.基础⼯作2.1统⼀底图底数2.2分析⾃然地理格局2.3重视规划实施和灾害风险评估2.4加强重⼤专题研究2.5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研究3.主要编制内容3.1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明确空间发展⽬标战略3.2优化空间总体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3.3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推进⽣态优先、绿⾊发展3.4优化空间结构,提升连通性,促进节约集约、⾼质量发展3.5完善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功能,营造健康、舒适、便利的⼈居环境3.6保护⾃然与历史⽂化,塑造具有地域特⾊的城乡风貌3.7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城市安全韧性3.8推进国⼟整治修复与城市更新,提升空间综合价值3.9建⽴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确保⼀张蓝图⼲到底4.公众参与和多⽅协同5.审查要求5.审查要求附录A 名词解释和说明附录B 规划分区附录C 规划图件⽬录附录D 规划⽂本附表附录E 规划指标体系附录F 强制性内容附录G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要求1.总体要求➢ 1.1 适⽤范围本指南适⽤于市级(包括副省级和地级城市)国⼟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市级总规)编制。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1.0.1【编制目的】为更好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合理配置国土空间资源,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高国土空间治理水平、落实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战略意图,规范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科学划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类别,统一分类标准,制定本指南。
1.0.2【适用范围】本指南的国土空间规划分区,适用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及其实施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适用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其实施管理。
1.0.3【总体原则】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应坚持尊重自然、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本原则,构建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空间格局,落实城市发展与国土资源的合理配置,科学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1.0.4【管控体系】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共同构成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支撑体系,分级承接传导、细化落实规划意图和管制要求。
2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2.1 一股规定2.1.1【分区原则】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体现国家意志和社会公共利益,遵循陆海统筹并以国土空间的保护与修复、开发与利用两大空间管控属性为基础,合理配置空间资源。
2.1.2【分区目标】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承接和传导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意图,并为本行政区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的保护与利用做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
2.1.3【分区要求】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进一步强化市县国土空间的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促进市县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优化和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并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1应根据市县主体功能区定位及其管制制度,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战略意图确定的主要功能导向划分规划分区,并应明确各分区的核心管控目标、政策导向与管制规则;2应通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针对不同分区对应的国土空间规划用途设立对应的管理规定,实现国土空间规划政策的有效传导与差异化管理。
2.1.4【分区规则】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遵循全域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基本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明确主要功能导向,将规划管制意图相同的关键资源要素划入同一分区,同时应明确各分区对应的主要国土用途类型,以及用途管制制度准入的国土用途;2当分区划分出现可叠加或交叉的情况时,应依据管制规定从严选择规划分区的类型,或在确保不损害保护资源的前提下选择更有利于实现规划意图的分区类型。
20201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1311 干渠
1312 水工设施用地
1313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1401 公园绿地
绿地与开敞空间
14
1402 防护绿地
用地
1403 广场用地
1501 军事设施用地15特殊用地1502 使领馆用地 1503 宗教用地
1504 文物古迹用地
第6页
代码 100102 100103
三级类 名称
二类工业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
本指南明确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 类应遵循的总体原则与基本要求,提出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 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的总体框架及各类用途的名称、代码与 含义。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用地用海分类,共三 章。
本指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本 指南为试行版,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及时总结实践经验, 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指南参与起草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 国土勘测规划院、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 计研究院、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北京大学、中国建筑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珠海市 自然资源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 分类依据........................................................................................................................ 19 2 分类说明........................................................................................................................ 19 3 与“三调”工作分类对接 ............................................................................................ 20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规范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组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
1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市(地)级和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定位、任务、编制要求等主要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市(地)级和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市县规划)编制。
2术语与定义2.1国土空间是指国家主权与主权权利管辖下的地域空间,是人类生产生活的载体和场所,包括陆地国土空间和海洋国土空间。
2.2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2.2.1总体规划是行政辖区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是详细规划的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
2.2.2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2.2.3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是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
2.3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2.4永久基本农田是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划定的需要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
2.5城镇开发边界是指为防止城镇无序扩张和无序蔓延、优化城镇布局形态和功能结构、提升城镇人居环境品质,划定的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城镇集中建设,重点完善城镇功能的空间边界。
2.6中心城区是指城市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区及其相关控制区域,相关控制区域包括城市的新城、新区及各类开发区,组团式城市的主城和副城等,不包括外围独立发展、零星散布城镇建成区。
广西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点201905

2 工作流程
2.3
前期研究
⚫ 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研究
基于现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开展相关评估工作,按 照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不交叉重叠的原则和管控要求,在保证生态功能 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提升、布局稳定的前提 下,提出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的方案。
3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整合目前部门分头编制的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统一的空间规划,实现规划全覆盖。着力解决 空间性规划重叠冲突、部门职责交叉重复、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
4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为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问题,整合国家发展委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 职责和住建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组建自然资源部
可选专
4
题研究
5
6
为规划成果编制提供支撑。
7
…
1
2
必选专
3
题研究
4
县级
5
6
1
可选专
2
题研究
3
…
专题研究名称
现行空间性规划实施评估 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研究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研究
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研究 市辖区村庄布局研究 国土空间发展战略研究 人地协调关系研究 产业发展研究
编制背景和历程
2019年1月,中央深改委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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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 提出建立”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多个省市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自然资源部权威发文《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规范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日前,自然资源部正式发布《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的发展理念与发展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明确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应遵循的总体原则与基本要求,提出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及其主要构成、总体管控要求与主要国土用途,提出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总体框架及各类用途的名称、代码与含义。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共三章。
本指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规范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组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
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市(地)级和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定位、任务、编制要求等主要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市(地)级和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市县规划)编制。
2术语与定义2.1 国土空间是指国家主权与主权权利管辖下的地域空间,是人类生产生活的载体和场所,包括陆地国土空间和海洋国土空间。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前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
彻落实新时代的发展理念与发展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
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
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自
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及
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明确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应遵循
的总体原则与基本要求,提出了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及其主
要构成、总体管控要求与主要国土用途,提出了国土空间规划
用途分类的总体框架及各类用途的名称、代码与含义。
主要内
容包括:总则、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
类,共三章。
本指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请
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
一、重大意义
各级各类空间规划在支撑城镇化快速发展、促进国土空间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周期过长,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
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
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国家战略有效实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理论方法与实践》是2019年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田志强等。
内容简介:本书基于陕西省榆林市“多规合一”试点开展的国土空间综合规划编制实践,提出协同理论指导下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多规衔接理论模型框架,确定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技术思路,形成对空间规划的理论与方法的系统分析;从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评价、生态红线划定、基本农田红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与实施保障措施等六方面深入探讨榆林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的关键问题,最后展示了榆林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成果。
目录:前言第一编理论篇:空间规划理论与方法第一章国内外国土空间规划的经验借鉴与启示3第一节日本国土空间规划3第二节德国国土空间规划5第三节英国国土空间规划8第四节荷兰国土空间规划10第五节中国国土空间规划11第六节中外国土空间规划比较与借鉴17第二章“多规合一”背景下市县空间规划理论21第一节“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理论基础21第二节多规衔接空间规划的理论模型框架24第三节“多规合一”背景下的空间规划体系26第三章“多规合一”背景下市县空间规划技术思路36 第一节市县空间规划的组织模式36第二节市县空间规划的编制思路38第三节市县空间规划的内容框架39第四节市县空间规划的方法体系40第二编研究篇:榆林市“多规合一”关键问题研究第四章榆林市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评价研究47第一节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的理论概述47第二节榆林市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思路与内容54第三节榆林市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流程56第四节榆林市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57第五章榆林市生态红线划定研究75第一节生态红线划定的理论概述75第二节榆林市生态空间保护现状与对策83第三节榆林市生态红线划定的原则与技术流程84第四节榆林市生态红线管控措施90第六章榆林市基本农田红线划定研究92第一节基本农田红线划定的理论概述92第二节榆林市农业生产空间现状97第三节基本农田红线划定过程及成果101第四节榆林市基本农田红线管控措施105第七章榆林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研究109第一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理论概述109第二节榆林市城乡建设空间现状114第三节榆林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过程及成果115第四节榆林市城镇开发边界的管控措施118第八章榆林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研究119第一节榆林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119第二节榆林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时空矛盾126第三节榆林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优化129第九章榆林市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与实施保障措施研究140 第一节榆林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衔接策略140第二节榆林市三线融合的技术方法体系142第三节榆林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实施管理机制147第四节榆林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49第三编案例篇:榆林市国土空间综合规划第十章规划背景153第一节国家试点要求153第二节榆林国土空间现状与问题153第三节区域资源环境承载状况158第十一章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161第一节发展机遇161第二节面临挑战161第三节战略定位162第四节发展战略163第五节规划目标164第十二章国土空间格局166第一节开发格局166第二节保护格局167第三节三线划定167第四节空间管控168第十三章构筑区域生态安全屏障170 第一节构建生态保护格局170第二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171第三节分级保护生态空间172第四节强化生态保护机制建设174 第十四章稳定农业生产空间175第一节推进形成农业发展格局175 第二节划定基本农田红线176第三节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76 第四节保障优势农业空间177第十五章优化城乡建设空间179第一节构建城镇发展格局179第二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80第三节分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181第四节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181第十六章统筹产业发展空间183第一节构建产业发展格局183第二节推进产业集聚发展183第三节规范矿产资源开发185第四节优化地上地下发展空间186第十七章构建网络化的基础支撑体系189第一节构建综合智能交通网络189第二节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191第三节健全公共服务设施192第四节强化综合防灾减灾体系192第十八章推进国土综合整治194第一节土地综合整治194第二节矿区综合整治194第三节生态综合整治196第四节环境综合整治196第十九章强化中心城区管控198第一节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战略与空间管制198 第二节中心城区总体空间布局200第三节中心城区五线管控201第四节完善中心城区公共基础设施204第五节引导副中心城市建设205第二十章规划实施管理及保障措施206 第一节明确规划的地位和效力206第二节建立规划实施管理机制206第三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措施207第四节加强实施基础保障207参考文献209。
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制图指南(讨论稿)

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指南(讨论稿)山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二 一九年九月前言为加强对我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订《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指南》,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求。
本指南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规范性附录,附录N、附录O为资料性附录。
本指南主编单位:本指南主要起草人:本指南主要审查人: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总则 (1)4 一般规定 (3)5 国土利用现状图 (6)6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6)7 国土空间控制线图 (7)8 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图 (8)9 交通及重大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图 (8)10 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图 (9)11 中心城区主导功能规划分区图 (9)12 中心城区重要控制线管控规划图 (10)附录A(规范性附录)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 (11)附录B(规范性附录)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要素表达图式 (21)附录C(规范性附录)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表达的要素及含义 (31)附录D(规范性附录)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要素表达图式 (32)附录E(规范性附录)国土空间控制线图要素表达图式 (33)附录F(规范性附录)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 (34)附录G(规范性附录)交通及重大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 (35)i附录H(规范性附录)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 (37)附录I(规范性附录)中心城区主导功能规划分区图要素表达图式 (38)附录J(规范性附录)中心城区重要控制线管控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 (39)附录K(规范性附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 (40)附录L(规范性附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 (41)附录M(规范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 (42)附录N(资料性附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可选择规范性表达图件内容说明 (44)附录O(资料性附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必备规范性表达图件样图 (46)ii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山东省市县级行政区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的制作。
国土空间规划的土地分类

国土空间规划的土地分类土地分类的含义和类型无论何种空间规划,最终都要落到土地上,国土空间规划也不例外。
合理的土地分类是国土空间规划制图的科学基础,是优化空间结构和布局的科学依据,也是制定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依据。
所谓土地分类,就是根据土地本身的差异性,按照一定的规律,将土地划分成若干个不同的类别。
“分”即鉴定、描述和命名;“类”即归类,按一定秩序排列类群。
其分类单位从区域土地个体单位所具有的相似属性中归纳出来,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
分类单位级别愈低,同一类型的共同性或相似性则愈多,级别愈高则共同性减少。
国内外有关学者,对于如何进行土地分类尚未形成共识,在方法论层面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分歧。
在分类系统的建立上,由于应用目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分类系统,主要有以下五大类型:1)土地自然分类。
主要根据土地自然属性的相似性和差异性,以气候、地貌、水文、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划分土地类型。
例如《中国1100万土地类型图制图规范》,首先按照水热条件的组合差异,将全国分为12个土地纲。
在其下共分两级,各省根据需要可以采用三级续分。
第一级称为土地类,是土地类型分类的高级单位,主要根据大(中)地貌类型的差异划分,山地以垂直自然带划分;第二级称为土地型,主要是依据植被亚型或群系组、土壤亚类划分。
全国共分出土地类115种,土地型872种。
2)土地利用分类。
从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异规律、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方式等,按照一定的层次等级体系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别。
土地利用类型是土地用途、利用方式、经营特点和土地覆盖特征相对一致的地域单元。
例如2017年《GB/T21010-201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将全国土地利用分为12个一级类,73个二级类。
12个一级类分别是: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用地。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目录1总则 (1)2一般规定 (2)3用地用海分类 (4)附录A用地用海分类名称、代码和含义 (9)附录B地下空间用途补充分类及其名称、代码和含义 (18)附件: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说明 (19)1分类依据 (19)2分类说明 (19)3与“三调”工作分类对接 (20)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实施全国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科学划分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类型、明确各类型含义,统一国土调查、统计和规划分类标准,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制定本指南。
1.2【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国土调查、监测、统计、评价,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土地审批、供应、整治、执法、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1.3【总体原则】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以下简称“用地用海分类”)坚持陆海统筹、城乡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统筹,体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同级内分类并列不交叉,坚持科学、简明、可操作。
2一般规定2.1【分类规则】用地用海分类应遵循下列规则:2.1.1依据国土空间的主要配置利用方式、经营特点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对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类型进行归纳、划分,反映国土空间利用的基本功能,满足自然资源管理需要。
2.1.2用地用海分类设置不重不漏。
当用地用海具备多种用途时,应以其主要功能进行归类。
2.2【使用原则】用地用海分类应符合下列使用规则:2.2.1用地用海二级类为国土调查、国土空间规划的主干分类。
2.2.2国家国土调查以一级类和二级类为基础分类,三级类为专项调查和补充调查的分类。
2.2.3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原则上以一级类为主,可细分至二级类;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市县层级涉及空间利用的相关专项规划,原则上使用二级类和三级类。
具体使用按照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执行。
2.2.4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审批、规划许可、出让合同和确权登记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分类作为管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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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编制目的】为更好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合理配置国土空间资源,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高国土空间治理水平、落实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战略意图,规范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科学划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类别,统一分类标准,制定本指南。
1.0.2 【适用范围】本指南的国土空间规划分区,适用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及其实施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适用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其实施管理。
1.0.3 【总体原则】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应坚持尊重自然、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本原则,构建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空间格局,落实城市发展与国土资源的合理配置,科学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1.0.4 【管控体系】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共同构成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支撑体系,分级承接传导、细化落实规划意图和管制要求。
2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2.1 一般规定
2.1.1 【分区原则】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体现国家意志和社会公
共利益,遵循陆海统筹并以国土空间的保护与修复、开发与利用两大空间管控属性为基础,合理配置空间资源。
2.1.2 【分区目标】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承接和传导省级国土空间规
划意图,并
为本行政区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的保护与利用做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
2.1.3 【分区要求】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进一步强化市县国土空间的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促进市县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优化和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并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 应根据市县主体功能区定位及其管制制度,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战略意图确定的主要功能导向划分规划分区,并应明确各分区的核心管控目标、政策导向与管制规则;
2 应通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针对不同分区对应的国土空间规划用途设立对应的管理规定,实现国土空间规划政策的有效传导与差异化管理。
2.1.4 【分区规则】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应遵循全域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基本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明确主要功能导向,将规划管制意图相同的关键资源要素划入同一分区,同时应明确各分区对应的主要国土用途类型,以及用途管制制度准入的国土用途;
2 当分区划分出现可叠加或交叉的情况时,应依据管制规定从严选择规划分区的类型,或在确保不损害保护资源的前提下选择更有利于实现规划意图的分区类型。
2.1.5 【其他约定】具有特殊保护与利用价值或意义的特定政策管理区(指管理边界及事权清晰的政策区,如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国家重大基础设施等),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规划划定边界范围、明确保护与利用要求,并应根据所在位置对应所在分区、叠加规划意图,形成复合控制区,统一实施规划管理。
2.2 规划分区
2.2.1 【市域规划分区】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落实省级主体功能
区、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根据全市域国土空间的资源分布现状,落实国土空间保护与利用的管控意图,划定规划分区,构建全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科学发展的空间格局;其规划
分区主要可包括:生态保护区、海洋特殊保护与渔业资源养护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保护区、古迹遗址保护区,以及城镇发展区、农业农村发展区、海洋利用与保留区、矿产与能源发展区等 8 类分区。
2.2.2 【县域/市区规划分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落实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结合辖区内资源禀赋条件,进一步细化规划分区及其保护与发展的管控要求,传导和落实总体规划意图,构建县域(市区)科学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其规划分区主要可包括:核心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区、自然保留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保护区、古迹遗址保护区,以及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有条件建设区、特别用途区、农业农村发展区、海域利用区、无居民海岛利用区、海洋保留区、矿产与能源发展区等 15 类分区。
2.2.3 【分区一览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可参照表 2.2.3 进行分区;各类规划分区的总体管控要求及其对应的主要国土用途,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表 2.2.3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注:有条件的市,也可直接采用15类分区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2.4 【城市功能规划分区】城镇集中建设区可采用城市功能规划分区方式对城市空间规划布局进行结构性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完整、准确地体现城市集中建设区发展总体空间规划结构及规划管控意图;
2 应突出各功能分区空间范围内的规划主要城市功能导向,并应便于通过详细规划进一步传导和落实规划意图、细化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分类,进行精细化管理;
3 可参照表 2.2.
4 进行城市功能规划分区,其主要构成、总体管控要求及主要国土用途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
表 2.2.4 城市功能规划分区
2.2.5 【农业农村利用功能规划分区】农业农村发展区可采用农业农村利用功能规划分区方式细化落实规划发展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体现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意图和管控要求;
2 应突出农业、林业、牧业等生产主要利用功能导向,进行差异化管理;
3 可参照表 2.2.5 进行农业农村利用功能规划分区, 其主要构成、总体管控要求及主要国土用途应符合附录 C 的规定。
表 2.2.5 农业农村利用功能规划分区
2.2.6 【海域利用功能规划分区】海域利用区可采用海域利用功能规划分区方式细化落实海域规划管控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完整、准确地体现海洋发展总体空间规划管控意图,进行差异化管理;
2 应突出各功能分区空间范围内的规划主要功能导向,并应便于通过详细规划进一步传导和落实规划意图、细化用海分类,进行精细化管理;
3 可参照表 2.2.6 进行海域功能规划分区,其主要构成、总体管控要求及主要国土用途应符合附录 D 的规定。
表 2.2.6 海域利用功能规划分区
3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
3.1 一般规定
3.1.1 【分类原则】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应遵循陆海统筹、城乡统
筹、地上地下空间统筹的基本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开展现状分析评估、落实规划对策、表达发展与保护意图的需求;
2 可对接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并应满足实施差异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的需求。
3.1.2 【分类规则】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应满足全要素、不重叠、易识别、易统计、易管理的基本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主导用途进行划分,统一编码、用途清晰,并应与管理事权相对应。
2 当陆域用地具备多种用途时,应以其地面主要利用属性进行归类,不设置复合用途类型;当海域具备多种用途时,应以其主要功能导向进行归类。
3 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的用途类别应分别对应其所处的地上或地下空间层面,分层区别表达。
3.1.3 【使用原则】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使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规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3.2 规划用途分类
3.2.1 【分类框架】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应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战略
意图、按照资源利用的主导方式划分为农林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海洋利用、海洋保护与保留 5 种类型,对应 28 种一级分类;其分类框架应符合表 3.2.1 的规定。
表 3.2.1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框架
3.2.2 【用途分类】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采用三级分类体系,共设
置 28 种一级类、
102 种二级类及24 种三级类;其分类名称、代码和含义应符合表
3.2.2 的规定。
(表中括号内代码是原《城市用地分类》国标或“三调”工作代码,仅在《指南》编制工作过程中使用)
表 3.2.2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名称、代码和含义
注:各地可根据规划内容需要,在本表二级类基础上进一步展开细分。
3.2.3 【地下空间用途分类】地下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表达方式,应根据土地利用属性对应表 3.2.2 的用途类型,并在其代码前增加 UG 字样;表 3.2.2 中未列出的用途类型应符合表 3.2.3 的规定。
表 3.2.3 地下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名称、代码和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