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与程序文件
关于公司设立.变更的流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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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设立. 变更的流程详解关于公司设立、变更的流程详解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条件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一种法律行为。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者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为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2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 、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 、有公司住所。
当公司具备上述条件后,即可进行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的设立登记不同于公司设立,严格意义上来讲,公司的设立登记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
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照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
在我国,公司进行设立登记应当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应遵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设立登记(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 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参考文本详见附件一)2 、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即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提示1:所需文件的填写方法:1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的填写方法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创建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创立公司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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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创立公司的流程】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创立公司的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公司设立的具体流程一、选择形式: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二、注册公司的步骤: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
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费用大概20元左右。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成立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成立公司需要哪些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a516f371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7.png)
成立公司需要哪些条件公司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
下面是成立公司所需的一些基本条件:1. 法定要求- 公司名称:选择合适的公司名称,并确保该名称尚未被他人注册。
- 注册地址:确定公司的注册地址,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注册资本: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该资本可作为公司财产承担债务。
- 股东身份:确定公司的股东,并提供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 公司类型根据经营形式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公司类型。
常见的公司类型包括:- 有限责任公司(LLC):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 股份有限公司(PLC):公司股份可以公开交易。
- 合伙公司:由合伙人共同经营和分担风险。
- 个人独资企业:由个人独自经营和承担责任。
3. 注册文件下列文件通常需要提交给相关政府机构进行注册:- 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的目标、管理结构和运营规则。
- 公司合同:包括供应商、雇员、合作伙伴等相关合同文件。
- 股东协议:规定股东之间的权益、义务和分配比例。
- 股权证书:记录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
4. 政府许可根据行业和地区的规定,某些公司需要特定的许可证或资质才能合法运营。
确保您的公司满足所有必要的政府许可要求。
5. 税务登记公司成立后需要向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并遵守相关的税务法规。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些基本条件,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
在创办公司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相关机构以确保遵守法律法规。
> 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咨询专业机构或法律顾问,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注册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注册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2b2a71e9551810a6f5248622.png)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注销登记一、登记事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登记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发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
三、登记条件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酱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四、提交申请材料目录(一)设立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2.《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法人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公司章程;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法人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验资报告;6.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和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由法人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
7.经理的任职文件;提交董事会的聘任决议,由董事签字。
8.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
股东会决议由法人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10.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中国公司的法律规定(3篇)
![中国公司的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e99d6768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e2.png)
第1篇一、概述中国公司的法律规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在设立、运营、解散等各个阶段所应遵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这些法律规定旨在规范公司的行为,保护股东、债权人、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本文将从公司设立、运营、解散等方面对中国公司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公司设立的法律规定1. 公司设立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设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本法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 公司设立程序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批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3.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础性文件,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运营的法律规定1. 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
(1)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
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
(2)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https://img.taocdn.com/s3/m/22a4a701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d3.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0.2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施行日期】2018.10.26•【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组织机构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四节监事会第五节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转让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七章公司债券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调整对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2005修订本)
![公司法(2005修订本)](https://img.taocdn.com/s3/m/6eca28a6d4d8d15abe234eea.png)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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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是怎样的在我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虽然两者之间只有两字之差,但其性质存在很大的差别,这同时也就注定了其公司设立登记流程会有所不同,但是也有相同之处。
因此,为了方便大家了解,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将公司设立登记相关的内容介绍给大家。
一、公司设立登记流程介绍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
设置公司设立登记制度,旨在巩固公司信誉并保障社会交易的安全。
在中国,公司进行设立登记,应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应遵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设立公司设立申请人材料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⑴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⑵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二)公司设立登记程序公司设立人首先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经济法课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法课程-有限责任公司](https://img.taocdn.com/s3/m/ea508d511711cc7931b7166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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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 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 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 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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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同等条件下其他 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的股东同时 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 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 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 名或名称、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 东名册。 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优先适用章 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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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3、补足出资。 4、不得抽逃出资。 抽逃出资和虚假出资,将被公司登记 管理机关处于罚款,构成犯罪的,还 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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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得滥用股权。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 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 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 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 一规定在我国被称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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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 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 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其他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流程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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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流程和条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复印件13、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有关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14、拿公司执照副本和公司公章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15、带执照副本、代码副本和公章办理国、地税证16、开设银行基本户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建立企业的法律规定(3篇)
![建立企业的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5fd15c67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424c864.png)
第1篇在我国,建立企业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涉及到法律、经济、管理等多个方面。
为了规范企业的设立和运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以下是关于建立企业的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一、企业类型1.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投资人符合法定条件;(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4)有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 个体工商户的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条,设立个体工商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合法的名称;(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3)有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企业登记1. 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对公司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2. 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对公司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有限公司章程(AB股架构)
![有限公司章程(AB股架构)](https://img.taocdn.com/s3/m/445d6b94dbef5ef7ba0d4a7302768e9951e76ee4.png)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AB股架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律师注: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后,可以改变公司经营范围,但应该办理变更登记。
另外: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需要办理其他手续,并非营业执照上拥有该经营范围就可以经营该内容,比如盐、石油、危险物品、烟草等除了营业执照外必须另行办理许可证。
因此经营范围最后一句通常为“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第七条出资人应足额缴纳出资额,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律师注:出资人可以在公司成立时就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或者约定一个出资期限,在该期限之前足额缴纳。
所以,不交注册资本是一个误区,注册资本始终要足额缴纳,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另外,已经实缴注册资本后不要再将注册资本抽出,公司法不允许抽逃出资。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需要实缴注册资本的企业,抽逃出资会构成刑事犯罪。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成立公司流程
![成立公司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570f66a7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518d0b8.png)
成立公司流程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立公司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成立公司流程第一步核准名称1. 确定地址。
2. 拟取公司名称,多取一些字号。
3. 确定股东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出资及比例、大概的经营范围。
4. 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原件以及复印件。
全体股东委托的委托人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5. 去工商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成功后保存好核名核准通知书。
第二步银行入资、验资在工商局提供的名称核准通知书后去银行办理工商注册临时账户,跟对公服务银行工作人员一说,对方就知道。
需要证件材料:1. 提供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章。
2. 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3. 申请文件签名、公司章程复印件等。
4. 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股东通过开户帐号名称为自己的帐号汇款股本到新办理的银行临时账户。
6.汇款完后,通知会计事务所到银行,向银行出具询证函。
7.银行会出具进账单、余额通知书,股东还需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核名通知书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用),之后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部会计事务所出验资报告。
资料: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出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公司章程,然后去银行拿到你资金打入的收款凭证,银行对账单和事务所给你的银行询证函第四步营业执照申请验资报告拿到后,再去工商分局,所需材料: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3. 公司章程(提供准确的经营范围)原件及复印件4. 场地备案的租赁合同;商铺合同(市场登记证复印件、开办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临时场地的备案租赁合同、临时场地使用证明,写字楼性质的备案租赁合同)原件5. 验资报告原件6. 股东身份证7. 申请文件(设立申请书、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承诺书、场地无偿使用证明等)8. 公章、法人章、财务章、需要资料:法人证明,身份证和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到当地公安局门前或局内的刻章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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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是什么?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程序是:1、发起人发起。
2、草拟章程。
3、必要的行政审批。
4、缴纳出资。
5、验资。
6、申请设立登记。
7、登记发照。
我国责任制公司的种类主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上市公司、这三种不同的公司制之间的设立程序、流程和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需要我们甲乙区分和确认。
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是什么?今天,365小编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为您进行解答。
有限公司设立的程序是什么1、发起人发起。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发起设立。
发起人首先要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可行性分析,确定设立公司的意向。
发起人有数人时,应签订发起人协议或作成发起人会议决议。
协议或决议是明确发起人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
发起人协议(或决议)在法律上被视为合伙协议。
发起人在公司未成立前,应对他人承担连带的无限责任。
2、草拟章程。
章程主要是规范公司成立后各方行为的,它与发起人协议不同。
起草章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国外公司法大多数都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予以公证,我国没有这种规定。
但我国法律要求章程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名盖章,报登记主管机关批准后,才能正式生效。
3、必要的行政审批。
并不是所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均要经过行政审批,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不涉及法律、法规的特别要求,直接注册登记就可。
我国《公司法》第8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设立公司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如,设立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就应事先经有关证券主管机关批准,不经批准,就不得申请登记。
4、缴纳出资。
发起人在签署发起人协议或章程时,认缴出资。
如果筹备工作顺利,应办理审查批准的手续也已办理,就应实际履行出资义务。
发起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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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的条件及程序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是指即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换句话说,公司是按照一定组织形式形成的经济实体,一般以赢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以实现投资人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
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发展。
公司一般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统称为法人。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资格的取得需符合以下条件:1.公司必须依法设立。
公司的依法设立主要是指设立程序而言,即公司的设立必须依据法定的程序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领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有的公司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的设立还需经审批程序。
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必须依照我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
公司法第6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
一定的财产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
公司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与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
我国公司法将公司享有的独立的法人财产称之为法人财产权,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公司资产,包括由设备、材料、工具等动产和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以及货币组成的有形财产,也包括企业名称、工业产权等无形财产;但就公司成立时的财产而言,主要是指有形财产。
公司成立时的原始财产由股东的出资构成,股东可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方式出资,其中,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公司法第27条第2款、第83条)。
股东一旦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出资标的物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公司,构成公司的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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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有哪些想要设⽴公司的时候,需要满⾜⼀定的条件,不同性质的公司在注册的时候需要经过的程序也是不⼀样的,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有哪些你知道吗?下⾯就和店铺的⼩编⼀起来解决这个问题。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有哪些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向⼯商⾏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下列⽂件:(1)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的证明;(3)国家⼯商⾏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件。
2、设⽴登记申请。
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向⼯商⾏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登记。
法律、⾏政法规规定设⽴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报经批准的,应当⾃批准之⽇起90⽇内,向⼯商⾏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登记;超过90天的,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件的效⼒或者另⾏报批。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条件(⼀)股东符合法定⼈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1、股东符合法定⼈数。
法定⼈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数两重含义。
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
法定⼈数是《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数。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个以上五⼗个以下。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公司成⽴之⽇起两年内缴⾜;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民币三万元。
法律、⾏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定⾏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政法规另⾏规定(如:拍卖业⾄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典当⾏⾄少需要300万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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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条件(一)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也可以单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规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公司名称和住所;②公司经营范围;③公司注册资本;④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⑤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⑥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⑦公司法定代表人;⑧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此外,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法定的注册地址,不同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设立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原则主要采用准则主义,即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须经审批的外,只要具备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即可向公司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注册登记。
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应经过如下程序:1、发起人发起。
这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预备阶段,由发起人明确设立公司的意向,并作出必要准备。
如果发起人为多人的,发起人之间应签订发起人协议,以明确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
2、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在我国,实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拟设立公司的名称的预先核准。
只有待名称获得核准后,再进行设立公司的后续行为。
3、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应当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商议起草,并经全体股东共同同意通过方可生效。
全体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必要的审批手续。
如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经批准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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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立条件及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立条件及程(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立条件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建立有限责任公司,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一)股东切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拟订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成立切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处。
依照本条规定,要建立有限责任公司,应该具备的条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条件方面:是指股东一定切合法定资格及人数要件。
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仍是股份公司,其股东都一定切合法定条件,具备法定资格,如法律严禁建立公司的自然人和法人不得成为公司的股东,这在前文已有详述,此处不赘。
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很强的“人合性”,所以,世界各国或地域的公司立法都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做出限制,股东人数的限制能反应出公司股东之间相互相信的特色。
而且有限责任公司信誉的基础除了资本之外,还有股东个人条件。
公司对外进行经济活动时,主要依照的不是公司自己的资本或财富状况怎样,而是股东个人的信誉状况,公司的经营事项和财物账目无需对外公然,资本只好由全体股东自己认缴,不得向社会公然召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不得自由流通转让,股东的出资转让也遇到严格的限制,一定经其余股东赞同,其余股东拥有有限购置权等等。
这类状况下,要求公司股东之间应有必定的认识,所以,人数不宜过多。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要件规定于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50 人以下股东出资建立”。
因而可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定人数是 50 人以下,假如超出 50 人(不包含 50 人),则不可以建立有限责任公司。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因为新公司法赞同建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下限应为1 名股东,这名股东能够是1 名自然人股东,也能够是 1 名法人股东,一名股东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财富条件方面:股东出资一定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这是建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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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设⽴,应具备哪些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叫有限公司,是由法律规定的⼀定⼈数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有限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设⽴的程序⽐较简单,只要有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数,订⽴公司章程,缴⾜出资,办理登记⼿续,经政府主管机关核准,公司便告成⽴,并取得法⼈资格。
⼀般说来,有限责任公司的设⽴,应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数。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国家作为唯⼀的出资⼈(股东)可以设⽴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包括农村村民,辞职、退职⼈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员及其他成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国家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明确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业产权、⼟地使⽤权。
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续;以⼯业产权作价出资,但其作价出资的⾦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以⼟地使⽤权出资⼊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民政府⼟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地使⽤证。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因公司其经营活动的不同⽽不同。
我国公司法规定,⽣产性经营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万元⼈民币;商业、物资批发性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万元⼈民币;商业零售性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0万元⼈民币;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民币。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股东每⼈各执⼀份。
订⽴公司章程是设⽴公司的要件,也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的必不可少的必经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股东全体同意的关于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确定公司权利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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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程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依照本条规定,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条件方面:是指股东必须符合法定资格及人数要件。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公司,其股东都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具备法定资格,如法律禁止设立公司的自然人和法人不得成为公司的股东,这在前文已有详述,此处不赘。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很强的“人合性”,因此,世界各国或地区的公司立法都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做出限制,股东人数的限制能反映出公司股东之间彼此信任的特点。
并且有限责任公司信用的基础除了资本以外,还有股东个人条件。
公司对外进行经济活动时,主要依据的不是公司本身的资本或资产状况如何,而是股东个人的信用状况,公司的经营事项和财物账目无需对外公开,资本只能由全体股东自己认缴,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东的出资证明书不得自由流通转让,股东的出资转让也受到严格的限制,必须经其它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具有有限购买权等等。
这种情况下,要求公司股东之间应有一定的了解,因此,人数不宜过多。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要件规定于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定人数是50人以下,如果超过50人(不包括50人),则不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新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下限应为1名股东,这名股东可以是1名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1名法人股东,一名股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财产条件方面:股东出资必须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这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法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财产条件作为其开展经营和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
有限公司的财产最初即来源于发起人认缴出资的总和。
为了保证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能达到开展业务和从事经营所需的相应规模,同时也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利益以及社会交易的安全性,防止滥设公司,各国或地区的公司法兜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时的资本必须达到一个最低的限额。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缴的资本总数应大于或等于3万元人民币,否则便不具备成立的条件。
3、章程条件方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这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是记载有关公司组织和行为基本规则的文件。
对于公司来讲,章程是最为重要的自治规则,是对公司的存在与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的纲领性文件。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章程应当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来共同制定,以使章程反映全体投资者的意志。
而“共同制定”并不等同于共同起草,只要股东在章程上签字或者盖章,就表示同意了所签字或者盖章的文本,承认了该章程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意思,就应当认为该章程是“共同制定”的。
此外,公司法还对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予以了明确规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法所列举的前七个事项都
属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也就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
公司法对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必须记载,不记载或者记载违法者,章程无效。
其中关于的出资时间的记载,是新公司法规定的分期缴纳资本制度的配套规定。
至于第八项的记载规定,授权股东会自愿记载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以外的事项于公司章程,充分体现出了对于公司自主经营的尊重。
4、组织条件方面: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这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条件。
公司名称是本公司与其他公司、企业向区别的文字符号。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公司名称,并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然后在公司登记机关作相应的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是通过公司的组织机构进行运作的,所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建立相应的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依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分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
其中,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另外,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一至两名监事。
5、住所条件方面:有公司住所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条件。
公司法修改之后,取消了原来关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的限制,而只要求具备有公司住所的条件即可,这实际上旨在降低公司设立的标准,另一方面也有利一人公司制度的顺利执行。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封闭性的法人,其设立方式只能以发起设立为限,不得采用募集设立方式,所以,相对于股份公司的设立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一般而言要经过以下步骤:
1、订立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文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公司章程,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章程才能生效,也才能继续进行公司设立的其他程序。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公司登记管理条理》第十七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采用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制,可以使公司的名称在申请设立登记之前就具有合法性、确定性,从而有利于公司设立登记程序的顺利进行。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只要不涉及法律、法规的特别要求,直接注册登记即可成立。
但我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二款的“但书”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所以,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设立公司的,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文件。
4、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除具有人合因素外,还具有一定的资合性,股东必须按照章程的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股东的出资还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采取法定的出资形式,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为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法律人格的认可,公司设立程序中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即是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
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五)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六)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十)公司住所证明;(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6、登记发照。
对于设立申请,登记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对于不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对于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依法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日期。
公司可以凭登记机关办法的营业执照申请开立银行帐户、刻制公司印章、申请纳税登记等。
只有获得了公司登记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设立的程序才宣告结束。
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理》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
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