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保险的基本原则分解
保险的基本原则介绍PPT课件
2、保险利益的转移和消灭 (1)保险利益的转移 保险利益的转移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投保人将保险利益转移给 受让人,而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保险利益发生转移的原因主要有继承、 让予、破产等。 (2)保险利益的消灭 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灭失,则保险利益随之消灭;人身保险中,被 保险人因非保险事故死亡的,保险利益消灭。
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1、使保险在本质上与赌博划清界限。 2、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3、限制保险赔偿的最高限度。
3.最大诚信原则
诚信即诚实、守信。 诚实: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不得隐瞒、欺骗; 守信:就是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善意地、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当时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 提供影像对方做出是否缔约及确定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 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否则,收到损害的一方,可以此为由宣布合 同无效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还可以 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案例
演艺人员在其演艺生涯高峰时期,也是演艺收入的高峰时期而买 下各种保险,是海外演艺人员的通常所为。一是为防不测,二是为未 来收入锐减时或年老退休后能获得必要的保障。梅艳芳也不例外,在 其演艺事业高峰时期的1990年前后,便买下了一份2000万港元的高额 保险。 而在2002年梅艳芳得知子宫颈长出肿瘤后,情况虽未致恶化, 但受到姐姐梅爱芳死于子宫癌的影响,担心自己亦会步其后尘,便找 了保险界朋友又买了一份保额高达1000万港元的保险。总保额达到 3000万港元。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
1、告知(Disclosure) — 投保人和保险人 保险合同在订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对已知或应知的 与危险和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据实向保险人做出口头或书面申报,保险 人也应将与投保人利害相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通告投保人。 2、保证(Warranty) —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 存在或不存在作出许诺。 3、弃权与禁止反言(Waiver & Estoppel) — 保险人 弃权是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通 常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和抗辩权。 禁止反言指合同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日后就不得再向 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
保险的基本原则教学课件
目录
保险的定义与目的保险的基本原则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保险合同保险公司的运营与管理
01
CHAPTER
保险的定义与目的
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通过集中风险、分摊损失的方式,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
保险合同是保险关系的基础,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共同签订,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保险的本质是互助共济,通过集体的力量来分散风险。
如果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障责任。
06
CHAPTER
保险公司的运营与管理
保险公司组织结构概述
介绍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的基本概念、特点和作用,为理解保险公司运营和管理提供基础。
介绍保险产品的开发流程,包括市场需求分析、产品策划、条款设计等环节,以及如何进行产品创新和差异化竞争。
保险产品开发
分析保险市场的营销策略,包括目标市场选择、产品定价、渠道建设、促销活动等,以及如何制定有效的营销计划和评估营销效果。
风险控制与缓解
分析风险监控的体系和方法,如何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报告,以及风险管理绩效的评价和改进。
风险监控与报告
THANKS
感谢您的观看。
营销策略
介绍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流程,如何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的策略和实践。
客户服务
1
2
3
阐述风险识别与评估的方法和流程,包括风险因素分析、风险评估指标的确定和风险等级的划分等。
风险识别与评估
介绍风险控制和缓解的策略和措施,如再保险、风险分散、风险自留等,以及如何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和应对突发风险事件。
保险利益原则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和过度投机,确保保险合同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需要提供与保险标的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房屋所有权证、车辆行驶证等,以证明其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学课件:保险的基本原则
汇报人:第一PPT
保险的基本原则Βιβλιοθήκη 第一节:保险利益原则第二节:最大诚信原则第三节:近因原则第四节:损失补偿原则第五节: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及其成立要件(一)保险利益的含义 保险利益(insurable interest)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因保险标的完好、健在而存在,因保险标的被毁损、伤害而受损。例如,某人拥有一套住房,如果房子安全存在,那么他可以居住,或者出租、出售以获得利益,但是,如果房子被毁损,那么他不仅无法居住,而且谈不上出租、出售,经济上显然要遭受损失。又如,若某家庭的主要工资收入者身体健康,能正常上班,他就能为家庭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是,如果他不幸遭受意外事故而伤残或死亡,则不仅其家庭经济收入会减少,而且由于治疗还要增加其家庭的经济支出。所以,保险利益体现的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
案例4-2 是否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2010年5月,某公司42岁的业务主管王某因患胃癌(亲属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王某经同事推荐,与其一起到保险公司投保了人寿险。王某在填写投保单时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也没有对最近是否住过院及做过手术进行如实说明。2011年7月,王某病情加重,经医治无效死亡。王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王妻提交的有关证明时,发现王某的死亡病史上,载明其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王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种病并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请问:王某是否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 - 副本
案例 甲公司以FOB贸易条件进口一批玉米,与 承运人A船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甲为保障 该批货物的安全,又与保险公司B签订了海 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投保一切险,双方约 定保险金额为102万美元。后货物在海上运 输途中货物遭到海水湿损,货损比例为40%。 经各方的联合勘察,货物遭遇海水湿损的近 因是由于船舱盖严重腐烂,稍遇一般大浪就 导致海水的大量涌入,属于船舶不适航,承 运人不能享受运输合同所规定的免责条款, 必须承担违反运输合同的赔偿责任。
例:假定甲分别与 A 、 B 、 C 三个保险人 签订火灾保险合同,保险金额分别为4万 元、6万元、15万元。现保险标的遭遇火 灾受损,损失金额为 13 万元。则 A 、 B、 C三位保险人按照上述几种分摊方法各自 承担的赔款为多少?
六、近因原则
所谓近因(Proximate Cause)是指在效果 上对损失最有影响的原因,而不是在时间 上或空间上最近的原因。在损失发生时, 应考虑造成损失的有效的和有支配力的原 因,将远因派出在外。
外来风险 (Extraneous Risks)
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损失
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
全部损失 (Total Loss) 推定全损(C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nstructive Total Loss)
部分损失 (Particular Total Loss)
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补偿原则的意义
1、损失补偿原则保障了保险关系的实现, 能维护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真正发挥 的经济补偿职能。 2、损失补偿原则有利于防止被保险人从 保险中盈利。 3、损失补偿原则有利于减少道德风险。 4、避免将保险演变成赌博行为
保险学第6章
几种特殊情况
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破坏保证为由使合同无 效或解除合同的几种情况:
(1)因环境变化使被保险人无法履行保证事项
(2)因国家法律、法令、行政规定等变更,使被保 险人不能履行保证事项,或履行保证事项就会违 法时
(3) 被保险方破坏保证由保险人事先弃权所致, 或保险人发现破坏保证仍保持沉默,亦视为弃权
……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 务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 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 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 告知义务,……保险人……不承担 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 应当退还保险费。
1995年(第16条) 2003年(第17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可以 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 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 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 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 解除保险合同。
案例
1、2013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亲属 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 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龚某经同事吴 某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身险,办妥有关手 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2014年5月, 龚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龚某的妻子以自己受益 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 提交有关的证明时,发现龚某的死亡病史上,载明其曾患 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龚妻以丈夫不知 自己患何种病并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 纠纷。
2、2010年12月,某保险公司承保了某纺织品公司企业财 产险,保险金额10亿元。保险期限从2010年12月31日 到2011年12月31日止。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曾以风险询 问表的形式询问纺织品公司是否安装消防自动喷淋设 备,纺织品公司告知“已安装”。2011年2月,纺织品 公司告知保险公司其存放成品的仓库未安装消防自动 喷淋设备,但纺织品公司强调,根据产品特性其仓库 不能安装该设备,按照惯例也不需要安装。同时声称 ,已经采取了其他有效的消防措施,足以保证仓库安 全,请求保险人按原保险条件承保。保险公司接到该 申请后,随即以批单的形式同意按原保单条件继续承 保。2011年9月,该纺织品公司发生火灾,其存放成品 的仓库损失严重。纺织品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 求,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人民币4000万元。
保险的基本原则
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一)告知时及在合 同有效期内,投保方对已知或应知的危险和标 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向保险方作口头或书 面的申报;保险方也应将对投保方利害相关的 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通告投保方。
具体来讲,主要有: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申请投保、订立保险合
(一)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
1.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 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告知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四种:
(1)不告知,是指由于无意或疏忽,或者对重要事实误以 为是不重要事项而遗漏,或不进行告知。
(2)误告,是指对重要事实告知不准确,但并非故意欺骗。 (3)隐瞒,是指对重要事实故意不作申报,或只申报次要
同时,应把有关投保标的的风险情况、上述当 事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及其自身的一些事实情 况主动如实地向保险人申报;同时,保险人应 就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费率以及其他可能影 响投保人作出投保选择的事实情况作如实告知。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保险标的的风险 发生变化,或保险人承担的责任范围有所扩大时, 被保险人必须履行告知的义务,以便保险人决定 是否继续承担保险责任,或以什么条件继续承保。
承租人的保险利益 4. 经营者对合法的预期利益有保险利益
(二)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
• 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是投保人(被保险 人)对其所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 根据责任保险险种划分,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主要 包括:
1.各种公共场的负责人对其顾客、观众具有保险利益
2.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对其产品的损害赔偿责任 具有保险利益
(4)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受益人采用欺诈形式 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如果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保险人有权解 除合同,不承担保险赔付责任,并可依法向对 方索赔;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24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二、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附加险别与条款 1.一般附加险
负责赔偿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具 体险别参见教材P148。 2.特殊附加险 承保特殊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具体险 别参见教材P149。 注意:战争险下,保险公司仅仅承保水上风险。
2)特殊外来风险:由于政治、军事、国家法令、政策及 行政措施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称为特殊外来 风险。例如战争、罢工等。
注意:海上运输货物风险主要是指海上所发生的风险, 但又不局限于海上所发生的风险。
12
海上损失
1. 海上损失按照损失的程度不同,一般可分为全部损失 和部分损失:
1)全部损失(Total Loss ),简称全损,是指在运输 过程中,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部 灭失或等同于全部灭失。全部损失可以分为实际 全损和推定全损。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名词
货物运输保险是指被保险人(Insured, 卖方或买方)就其所发运的货物按一定金额 向保险人(Insurer,即保险公司)投保一定 的险别,并缴纳保险费。
投保后,保险人出具保险单,若被保险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损 失,保险人应按照其出具的保险单上的规定 给予投保人经济上的补偿。
21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一、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与条款 2.水渍险 (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P.A.或W.A. ) 承保的主要责任范围:
平安险承保范围 + 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即货物投保水渍险后,保险公司对于海上风险(包括自 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都承担 赔偿责任。 3.一切险 (All Risks, A.R.) 承保的主要责任范围: “水渍险承保范围” + “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或
《保险的基本原则》课件
1 保险的作用与意义
保险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能有效保护个 人和企业的财产和健康。
2 未来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保险业将向多样性、科技化、智能化发展, 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3 如何合理利用保险保障自己
4 真正的保险究竟应该是什么?
了解自身风险和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 合理规划保险保障。
保险应该是一种温暖和安全感,能够在关键 时刻给予支持和帮助。
国际保险市场
国际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各大保险公司积极拓展海 外市场。
保险发展趋势
多样化产品
科技创新
保险公司将推出更多针对不同风 险的保险产品,满足个性化需求。
保险公司将借助科技手段提升风 险评估、理赔处理效率。
智能化服务
保险公司将通过智能化技术提供 更便捷的保险服务,提高客户满 意度。
保险知识小常识
商业保险规划
为企业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和理财规划,保护企业利益。
互助保障计划
参加互助保险计划,通过共同分摊风险来互相保障。
如何选择合适的保险
选择保险公司的注意事项
选择专业、信誉好的保险公司,了解其理赔服务和 客户评价。
选择保险产品的注意事项
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保障范围广、保费合理的保险 产品。
总结与展望
1
保险需要防范的风险
车辆事故、意外伤害、财产损失是常见
保险理赔流程
2
的需要保险防范的风险。
投保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需要按照保
险公司的要求进行理赔申请。
3
保险索赔套路
保险公司可能会使用不同的策略拖延、 拒绝理赔,投保人应提高警惕。
保险解决实际问题
家庭保险规划
购买适合家庭需求的保险产品,保障家庭成员的健康和财产安全。
第六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客观存在、确定的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 的现有利益和预期利益,即客观上是已经确定、 或可以确定的利益。现有利益是指在客观上或 事实上已经存在的利益,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对已经取得所有权、经营权、抵押权的标的所 具有的利益。
预期利益是指在客观上或事实上尚不存在,但
根据有关法律或有效合同的约定可以确定在今后 一段时间内将会产生的经济利益,如预期的营业 利润和租金等。在投保时,现有利益或期待利益 都可作为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但在发生保险事 故进行索赔时,期待利益已成为现实利益才能赔 付,保险人的赔偿以实际损失的保险利益为限。
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经济赔偿责任作 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凡是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所规 定的,因承担民事损害经济赔偿责任而须支付损害赔偿 金和其他费用的人对责任保险具有利益,都可以投保责 任保险。根据责任保险险种的不同,责任保险的可保利 益也不同。 ⑴公众责任险:各种固定场所(如饭店、旅馆、影 剧院等)的所有人、管理人对因固定场所的缺陷或管理 上的过失及其它意外事件导致顾客、观众等人身伤害或 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具有可保利益。
⒊财产保管人或受托人,对其所保管或受托的财产负有经 济责任,则财产保管人或受托人对所保管或受托的财产有可保 利益。如店主对住客的行李,修理人对委托者的财务须承担法 律责任,所以保管人或受托人对这些财产具有可保利益。 ⒋由于合同关系,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合同的标的物具 有可保利益。如租房合同中订明,承租人在承租前一次性缴付 房租,如果房屋毁损,租金不予退还。这样,承租人对可能发 生的房屋火灾造成的租金损失具有可保利益。 ⒌合法的、预期利益有可保利益。如租船人对其租赁船舶 的运费有可保利益。又如当保险财产发生事故招致损失以后, 由于停产、减产或营业中断等原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会受到 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利润损失和继续支付的费用损失,仅在 这种情况下,投保人对预期的利润和其他费用有保险利益。利 润保险在外国很普遍。利润保险是以财产险和机器损坏险保单 为基础加保的一种保险,不能单独投保。
保险学 第六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
•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 1.概念——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 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 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 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 时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 二、最大诚信原则产生的原因 • (一)法律的不周延性为立法者所 认识 • (二)各种矛盾的激化需要诚信原 则作为缓冲器 • (三)衡平观念与道德向法律的渗 透
原则
• 若连续发生导致损失的多种原因均属保险责任, 则保险人应负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若连续发生 导致损失的多种原因均属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 负赔偿责任; • 若连续发生导致损失的多种原因不全属保险责任, 最先发生的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而后因不属于除 外责任,则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 若最先发生的原因属于除外责任,其后发生的原 因属于保险责任,则近因是责任免除项目,保险 人不负赔偿责任
案例二
• 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 中因严重的脑震荡而诱发癫狂与抑郁交替症。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叮嘱其在服用药物巴斯德 林时切忌进食干酪。但是,被保险人却未遵医 嘱,服该药时又进食了干酪,终因中风而亡。 据查中风确系巴斯德林与干酪所致。请问此案 中被保险人死亡的近因是什么? • 在此案中,食用相忌的食品与药物所引发的中 风死亡,已打断了车祸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食用干酪为中风的近因,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 中风死亡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 一、告知 • (一)含义——是指合同订立前、 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 把有关保险标的重要事实如实地向 保险人作书面的陈述。
• (二)告知的内容——重要事实 • 1.超出事物正常状态的事实 • 2.有关道德风险的情况 • 3.保险人所负责任较大的事实 • 4.有关投保本人的情况 • 5.保险合同有效期内风险情况发生 变化的事实
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
2、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
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间具有“最大诚信”。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可表述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地约定与承诺。
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定可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受到的损害还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3、近因原则;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近因原则的含义是: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4、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是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二、保险作用保险必须有风险存在。
建立保险制度的目的是对付特定危险事故的发生,无风险则无保险。
为了应用大数原则,有可能受益的风险不在可保范围内,因此商业保险机构一般不承保此类风险。
保险必须对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
所谓经济补偿是指这种补偿不是恢复已毁灭的原物,也不是赔偿实物,而是进行货币补偿。
因此,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是在经济上能计算价值的。
在人身保险中,人身本身是无法计算价值的,但人的劳动可以创造价值,人的死亡和伤残,会导致劳动力的丧失,从而使个人或者其家庭的收入减少而开支增加,所以人身保险是用经济补偿或给付的办法来弥补这种经济上增加的负担,并非保证人们恢复已失去的劳动力或生命。
保险基本原则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㈠告知 1.含义 2.告知的形式 3.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 对投保人来说,有无限告知和询问回答告知; 对保险人来说,有明确列明和明确说明。 我国规定采用询问回答告知和明确说明。
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
冯庆水
E-mail: 214130606@
保险学 Insurance
冯庆水
E-mail: 214130606@
保险学 Insurance
第六章 保险基本原则
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㈡保证 1.含义 2.分类 3.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
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
冯庆水
E-mail: 214130606@
保险学 Insurance
第六章 保险基本原则
保险学 Insurance
第六章 保险基本原则
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㈡保证 1.含义 明示保证:用文字来说明的保证; 默示保证:有关法律、惯例所包含的保证; 2.分类 确认保证:对过去和现在某一特定事实存 3.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 在与否的保证; 承诺保证:对现在和将来作为和不作为的 保证。
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
冯庆水
E-mail: 214130606@
保险学 Insurance
㈠告知
㈡保证
第六章 保险基本原则
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㈢弃权与禁止反言
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
冯庆水
E-mail: 214130606@
保险学 Insurance
第六章 保险基本原则
第六章 保险基本原则
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三、保险利益的构成要件
第六章保险基本原则之最大诚信原则2
保险合同的附合性要求保险人的最大诚信; 保险本身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射幸性)决定当事
人双方都应最大诚信的。
三、如何坚持最大诚信原则?
告知(representation); 保证(warranty); 弃权与禁止反言(waiver & estoppel)。
投保人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
投保人违反告知的情形:
a:漏报:由于疏忽过失而未告知; b:误告:不知道、了解不全面或不准确而导致; c:隐瞒:明知而故意不告知; d:欺诈:怀有不良的企图,捏造事实。
法律后果:
a:解除保险合同; b: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 c:退还保险费或按比例减少保险金。
案情 1997年5月,某公司42岁的员工丁力因胃痛入院
1、告知:
又称“如实告知”。包括“狭义的告知”与 “广义的告知”。
狭义的告知: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或 订立保险合同时,双方互相据实申报或陈述。
广义的告知:保险合同订立前、订立时及合同 有效期内,投保人对已知或应知的危险和与标
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向保险人作口头或书
面的申报;保险人也应将与投保人利害相关的 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通知投保人。
2、什么叫“最大诚信原则”?
➢ 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及合同有 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是否 缔约以及缔约条件的重要事实;
➢ 同时绝对信守合同缔结的认定与承诺; ➢ 否则,受害方可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甚
至要求对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二、为什么要坚持最大诚信原则?
坚持最大诚信原则是为了确保保险合同的顺利履 行,维护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 保险人必须知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违背约定 义务的情况享有抗辩权或解除权。
保险学原理第六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防止道德风险
遵循损失补偿原则,可以防止被保 险人通过故意制造事故等方式获取 不正当利益,降低道德风险。
限制赔偿责任
根据损失补偿原则,保险人仅对被 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遭受的实际损 失进行赔偿,对于其他原因导致的 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法律上承认 的利益,如房屋、车辆等财产的所有者或承租人等。
在人身保险中的应用
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 体必须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如父母为子女投保人身险 等。
在国际保险中的应用
在国际保险中,各国对保险利益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因 此需要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确认。
维护市场公平
损失补偿原则要求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进行等价赔偿,有 助于维护市场公平和竞争秩序。
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遵循损失补偿原则,能够提高保险公司的信誉和服务质量,增强市 场竞争力,从而促进整个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损失补偿原则在保险实践中的应用
定损赔偿
保险人在处理赔案时,需要根据 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情况进行定 损,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02
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最大诚信原则是指在保险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投保人和 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遵循诚 实守信的原则,不得隐瞒或欺骗。
最大诚信原则的核心是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确保保险合同 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最大竞争
最大诚信原则可以防止投保人和被保 险人通过隐瞒或欺骗手段获取不正当 利益,保护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
保障被保险人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能够确保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获得合理的赔偿,避免因被保险人无利益关系而无法获得赔偿的情 况发生。
保险原理(第6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三、
近因原则
1、近因原则的含义 近因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性作用或支 配性作用的原因,并非指时间上或空间上与损失最接近的 原因
近因原则是判明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因果关系,
以确定保险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
按照近因原则,当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直接由于保险责任范
围内的事故造成时,保险人才给予赔付
外伤害保险,每人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事故发生后,该公司立即就此事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着手调查,了解到:张
强一向身体健康,而王成则患心脏病多年。
单一原因为近因的案例分析
最后,根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伤
残给付标准》,保险公司作出如下核定及给付: 1、核定车祸属意外事故; 2、核定张强死亡的近因是车祸,属保险责任,给付张强死亡保险 金人民币10万元;
五、坚持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保险利益原则,即《保险法》第12条
意义:
1.防止道德风险
2.避免赌博行为
3.限制赔偿金额
《保险利益原则》讨论题
1.一外地游客到上海旅游,在游览完东方明珠电 视塔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 险费为电视塔保险。问保险公司是否承保?
2.有一租户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12个月。租房 合同中写明,租户在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 租户为此以所租房屋投保火险一年。问保险公司 是否承保? 又若保险公司承保,而租期10个月时租户提前退 房。退房后刚半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租户向 保险公司索赔。问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为什么?
抵押权人与质权人 负有经济责任的财产保管人 合同关系人 经营者对合法的预期利益 知识产权人
三、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合同中对保险标的(被保险人) 具有保险利益的人: 配偶 本人 亲属 抚养关系人、赡养关系人
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 4.保险利益原则的具体内容: • ①投保时,必须有保险利益,才有资格投保。 • ②出险时,必须有保险利益,才有资格索赔。
二、保险利益原则
• ③保单不能随标的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未经 保险公司同意而转让的保单无效。
• ④海上货运险中,投保人投保时可不具备保险 利益,但在出险时要具备保险利益。且保单可 以背书转让,无须征得保险人的同意。
(四)代位求偿(权益转让)原则
3.代位求偿原则的例外 (1)人身保险 (2)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及其组成人员 的过失行为
母;c.与其有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家庭其 他成员和近亲属具有保险利益;d.其他人经被 保险人本人同意,也可视作有保险利益。
三、损失补偿原则
1.概念: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经济补偿只 能达到相当于保险事故发生之前的状态, 防止被保险人得到不当得利。
2.补偿原则的具体体现: ①以实际损失为限;②以保险金额为限; ③以保险利益为限。
• ⑤人身保险中,只要求在投保时具有保险利益, 出险时即使保险利益已丧失,保单仍有效。
• 5.确立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二、保险利益原则
①限制赔款限度; ②防止赌博保险行为 ; ③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6.各险种的保险利益: ①财产险:投保人对其所有的、经营的、保管
的、租赁的、受押的等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②人身险:投保人对a.本人;b.配偶、子女、父
三、损失补偿原则
• 5.补偿原则的例外 • (1)人身保险 • (2)定值保险 • (3)重置价值保险 • (4)通融赔付
四、代位求偿(权益转让)原则
1.概念:当财产损失是由第三者责任造成时, 保险人赔偿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即有权取 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3
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时效规定
五、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避免赌博行为的发生。
防止道德风险的产生 便于衡量损失,避免保险纠纷
14
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 Utmost good faith
含义
诚信:诚实和恪守信用,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 人不得隐瞒、欺骗,做到诚实;任何一方当事人都 应善意的、全面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做到守信用。 起源于罗马法,“善意” 最大诚信: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和 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务必做到最大限度的诚实 和恪守信用,不得隐瞒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 以及逃避或减少按合同规定对另一方应承担的责任。
9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确定原则
英、美:利害关系论。 德、日、瑞士:同意或承认论。 我国:限制家庭成员关系范围并结合被 保险人同意的方式。《保险法》53条
10
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
公众责任:各种固定场所的所有人或经营者 (如饭店、商店、电影院)对其顾客、观众等 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的,具有保险利益。 职业责任:医师、会计师、律师等由于工作上 的疏忽或者过失致使他人遭受损害而依法承担 经济赔偿责任的。 产品责任:制造商、销售商因商品质量或其他 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 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
第六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1
学习目的
解释保险利益的含义 阐述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解释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 时效界限 理解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理解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
2
学习目的(续)
理解近因原则的含义 掌握近因的认定和保险责任的确定 掌握重复保险的分摊的计算方法 掌握代位求偿原则的含义 掌握委付原则的含义和确定条件 理解委付原则和代位求偿原则的区别
基于自己的生命、身体而产生的保险利益。 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保险利益。 基于婚姻关系产生的保险利益。 基于其他扶养、赡养、抚养关系而产生的保险 利益。 基于雇佣关系产生的保险利益。 基于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的,可视为投保 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身体具有保险利益。
11
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
信用保险:权利人对义务人信用具有保 险利益。
保证保险:义务人对自身的信用具有保 险利益,可以按照权利人的要求投保自 身信用的保证保险。
12
四、保险利益的时效和数量界限
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时效规定
要求保险合同订立到合同终止,始终都应存在保险 利益。 例外:海洋运输货物保险规定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 险利益,但索赔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 险利益。
无限告知:保险人对告知的内容没有明确规定,投保 人主动将保险标的的状况及有关事实如实告知保险人。 《海商法》222条 询问告知:投保人只对保险人的询问如实告知,对询 问以外的问题投保人无须告知。《保险法》17条
18
保险人的告知
含义: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向投 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 免责条款。同时对投保人有关保险合同 的询问做出直接真实的回答。 我国《保险法》17条有相关规定
确定性
5
保险利益的成立条件(续)
注意:投保时,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都 可作为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但是在 受损索赔时,期待利益必须已经成为 现实利益才属索赔范围,保险人的赔 偿或给付,以实际损失的保险利益为 限。 保险利益应为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
6
三、保险利益的种类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 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
7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基于所有权产生的保险利益。 基于使用权和经营权而产生的保险利益。 基于担保权产生的保险利益
即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
基于保管权、承运权、租赁权产生的保险利益 经营者对其合法的、合理的预期利润或收益具 有保险利益。
利润、租金、运费
8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投保人、被保险人都有告知义务人 告知的时间:合同成立前。若承保前发生重要 变化,则要追加告知。
20
《中国保险报》相关文 章
保证
含义
是指在投保时和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对某一事项作为或不作为, 某种事态存在或不存在所做出的承诺。
确认保证: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的 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
对保险人采取严格责任原则,即无论是否存 在过错
保险人要对说明的内容负责,而且对代 理人所作的说明负责。
19
投保人告知
含义:是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对保险人的询问 所作的说明或陈述。 告知的内容:重要事项
影响保险人是否承保和确定费率的事项 两个判例
1879年伦敦保险公司诉曼索尔案(投保) 1952年纽约综合人寿保险公司诉安大略金属制品公司案 (轻微病症)
3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insurable interest
含义
是指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 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无保 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
4
二、保险利益的成立条件
合法性 经济性
财产保险:用货币计量; 人身保险:利害关系 现有利益:客观上或事实上已经存在的经济利益 期待利益:在客观上或事实上尚未存在,但根据法 律、法规、有效合同的约定等可以确定在将来某一 时期内将会产生的经济利益。
15
存在原因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价值及风险状况最 为了解 保险条款一般由保险人拟订或由管理机 关制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
16
二、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
告知 保证 弃权和禁止反言
17
告知
含义:
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前或订立合同时互相据实申报和陈述。
告知是合同前义务。 口头和书面告知都算履行告知义务 形式
确认保证和承诺保证
举例:某人保证从未得过某种疾病
承诺保证:是指投保人对将来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保证, 即对该事项今后的发展作保证。
某人承诺今后不从事危险性运动
21
保证
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