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护结构热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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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围护结构热工计算
10.1 墙体热工计算
10.1.1 墙体传热系数
1 传热系数K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e
i o
R R R R K ++=
=
11 (10.1.1–1) ∑=
j
j
R
R
(10.1.1–2)
j
c j
j R ,λδ
=
(10.1.1–3) a j j c ⋅=λλ,
(10.1.1–4)
式中 R o ——传热阻,表征围护结构(包括两侧表面空气边界层)阻抗热传递的能力,(m 2·K)/W ; R i ——内表面换热阻,(m 2·K/W )。一般取R i =
7
.81=0.11 [(m 2·K/W )],对于分户墙,两
侧表面的换热阻均取R i =0.11(m 2
·K)/W ;
R e ——外表面换热阻,一般取R e =
23
1=0.04(m 2
·K )/W ;
R ——墙体结构层的热阻,等于构成墙体的各材料层的热阻之和,由单一或多层材料构成的
结构层的热阻R 按公式(10.1.1–3)和(10.1.1–4)计算,由两种以上材料组成的、两向非匀质围护结构(包括多种形式的空心砌块、填充保温材料的墙体等,但不包括多孔粘土空心砖),其平均热阻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中附录二的公式(附2.3)进行计算,(m 2·K)/W ;
j δ——各材料层的厚度,m ;
j c ,λ——各材料层的计算导热系数,W/(m ·K);
j λ——各材料层材料的导热系数,一般为实验室干燥状态下的测定值,W/(m ·K); a ——考虑使用位置和湿度影响的大于1.0的修正系数。
材料的导热系数λ和修正系数a ,可在《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的附录表4.1和附录表4.2中查取。
2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K m 的计算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K m 是由外墙主体部位的传热系数K p 与面积F p 和结构性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K b 与面积F b ,用加权平均方法按下式计算:
K m =
b
p b b p p
F F F K F K
+⋅+⋅ (10.1.1–5)
式中 K m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m 2·K )/W ;
K P ――外墙主体部位传热系数,m 2
·K/W ; F P ――外墙主体部位面积,m 2
;
K b ――外墙结构性热桥部位传热系数,m 2·K/W ; F b ――外墙结构性热桥部位面积,m 2
。
由于外墙上结构性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K b 和主体部位与结构性热桥部位的面积F p 与F b 的计算比较复杂,而且也不易计算准确。为方便外墙的建筑热工节能设计,可采用如下便捷方法计算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K m 。
1) 结构性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K b 按公式(10.1.1–1)计算,计算时,取钢筋混凝土结构性热桥部位的计算厚度δb 与外墙主体部位的计算厚度δp 相同。
2) 根据所设计建筑的结构体系按表10.1.1-1选择外墙主体部位和结构性热桥部位的面积F p 、F b 在外墙面积中所占的比值A 和B 代替公式(10.1.1–5)中的F p 和F b 计算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K m ,见表10.1.1-1。
表10.1.1-1 F p 、F b 在外墙面积中所占比值A 和B
10.1.2 结构性热桥部位的低限传热阻R o.min 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1993第4.1.1条的规定进行计算,并选择适宜的保温措施使R o.min 符合采暖期间内表面不结露的要求。若外墙为轻质材料或内侧复合轻质材料时,该部位的最小传热阻R o.min 应根据外墙材料与构造进行附加:
1 当建筑物处在连续供热采暖时,其附加值为30%~40%;
2 当建筑物在间隙供热采暖时,其附加值为60%~80%。
10.1.3 严寒和寒冷地区,当采暖建筑外墙的保温层外侧有密实保护层,或内侧结构层为加气混凝土、砖等多孔材料时,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第六章的规定,进行内部冷凝受潮验算,并采取适宜的防潮措施以防止外墙内部冷凝。 10.1.4 热惰性指标
热惰性指标是目前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评价外墙和屋面隔热性能的一个设计指标,它是表征在夏季周期传热条件下,外围护结构抵抗室外温度波和热流波动能力的一个无量纲指标,以符号D 表示,D 值越大,温度波与热流波的衰减程度也越大。
热惰性指标D 应按下式计算:
j c j j
j
S R D
D ,⋅==
∑
(10.1.4)
式中 D j ——外墙各材料层的热惰性指标;
R j ——外墙各材料层的热阻[(m 2·K)/W],按式(10.1.1–3)和式(10.1.1–4)计算; S c,j ——各层材料的计算蓄热系数[W/(m 2·K)],为材料的蓄热系数S j 与修正系数a 的乘积,
即S c,j =S j ·a 。
材料的蓄热系数S 和修正系数a 可由《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的附录表4.1和附录表4.2中查取。空气间层的热惰性指标D a =0。
如某层为两种以上材料组成,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附录二中的公式(附2.7)和(附2.8)计算该层的平均蓄热系数S ,然后与该层的平均热阻R 相乘,即为该层的平均热惰性指标D 值。
同外墙取平均传热系数K m 一样,也应考虑结构性热桥影响的平均热惰性指标D m 。D m 的计算方法与K m 的计算方法相同,即由外墙主体部位的热惰性指标D p 与面积F p 和外墙结构性热桥部位的热惰性指标D b 与面积F b ,用如同公式(10.1.1–5)的加权平均方法计算。 10.1.5 保温隔热层厚度计算
外墙的保温隔热层厚度in δ(m )按下式计算:
in δ=in c .λ(
15.01--c re
R K )
(10.1.5)
式中 in c .λ——保温材料的计算导热系数[W/(m ·K)],in c .λ=in λ·a ;
K re ——外墙规定的传热系数限值[W/(m 2
·K)],取所在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外墙平
均传热系数K m 限值;
R c ——外墙构造层中除保温层外的各层材料的热阻之和[(m 2·K)/W],按公式(10.1.1–3)
和(10.1.1–4)计算。
10.2 屋面热工计算
10.2.1 传热系数
屋面的传热系数K 按公式(10.1.1–1)、(10.1.1–2)、(10.1.1–3)计算,计算要点如下: 1 外表面的换热阻R e =0.04(m 2·K)/W ; 2 内表面的换热阻R i =0.11(m 2·K)/W ;
3 平屋面找坡层的计算厚度取最小厚度,即起坡高度,m ;
4 防水层的热阻忽略不计;
5 保温层材料的导热系数应取计算导热系数c λ,即应以实验室绝干状态下测定的导热系数λ乘以大于1.0的修正系数a 。材料的导热系数λ和修正系数a 可由《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中的附表4.1和附表4.2查取;
6 采用松散保温材料搅拌成的浆体材料作保温层,其导热系数应以混合后的实际材料导热系数计算。
10.2.2 热惰性指标
屋面的热惰性指标D 按公式(10.1.4)计算,计算要点是:
1 材料的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应取计算导热系数c λ和计算蓄热系数S c ;
2 如某层材料为两种以上材料组成时,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附录二中(二)的要求,先计算该层的平均蓄热系数S j ,然后再计算该层的热惰性指标D j 。 10.2.
3 保温隔热层厚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