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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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

一、不平衡报价产生的背景及概念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合同计价方式由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转变。它既代表着我国工程计价技术的重大进步,同时也给投标单位尽早收回工程款,提高管理效益,进行不平衡报价提供了平台。所谓不平衡报价是相对于常规的平衡报价而言,它是指一个工程项目在投标报价时,在总报价保持不变且不影响中标概率的前提下,与正常水平相比,有意识地调整内部各部分项目的报价,其目的是为了尽早收回工程款,增加流动资金,有利于流动资金的周转,同时从设计修改等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其他变更中获得额外利润。

二、不平衡报价的主要表现形式

1 )第一类不平衡报价——时间不平衡报价。时间不平衡报价主要是投标单位利用承包合同的早期施工、早计量、早支付的进度支付规则,结合施工进度计划,通过适当提高先期施工、降低后期施工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从而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的方法。

2 )第二类不平衡报价——数量不平衡报价。数量不平衡报价主要是投标单位通过分析图纸、地质资料、计量法则,加上现场考察以及历史经验来判断其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是否有变化,如有,则可根据实际工程数量可能增加或减少来适当调高或降低该清单项目单价,合理协调相关单价而保持总价平衡,从而可能在合同履行时获得更多的支付报酬。

3 )第三类不平衡报价——风险不平衡报价。风险不平衡报价是指投标人利用合同工期长的支付价格调整规则,规避通货膨胀风险因素。工程实施过程中充满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工程造价变动。投标者经常会利用这些不确定因素,具体表现为:

a.通过调高( 低) 工程中使用资源较多( 少)的调价系数和权重,或调高( 低) 物价上涨较大( 稳定或下降) 资源的调价系数和权重;

b.通过适当降低材料单价,协同提高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方法,进行不平衡报价,使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履行中能规避风险或将风险转嫁给业主,从而获取收益。

三、不平衡报价的产生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投标单位既要维持投标报价的竞争力,又想获得超额利润,必然会采取各种投标策略尽量降低或转移风险,其中不平衡报价成为一个最为有效的途径。这是导致不平

衡报价产生的直接原因。就施工企业而言,不平衡报价是一种投标策略和技巧;就业主而言,不平衡报价将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比如在实际操作中,投标单位采用不平衡报价时,可能对哪些分项可以调整、哪些分项可能调整以及能够在多大范围内调整等情况已做了充分研究。中标后该投标单位为提高自己的利润率会千方百计将工程造价向其预先设定的方向调整,造成工程结算造价远远超过中标价,原来的低价中标就变成高价结算。另一方面,不平衡报价掩盖了工程实际投资成本,扰乱了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利于业主选择最具实力的投标单位,给建筑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不利于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严重的不平衡报价有可能进一步增大项目建设的风险,甚至成为目前有些建设项目最终投资失控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防范和控制投标单位不平衡报价的具体措施

1、重视招标前期准备工作

1 ) 认真审查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避免出现“边设计,边招标”的情况,尽可能使用施工图招标,从源头减少工程变更的出现。

2 ) 业主或招标代理单位要随时掌握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的价格,对于特殊的大宗材料,可提供适中的暂定价格。

3 )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涉及暂定价格项目的调整方法。

4 ) 在对投标单位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时,应重点关注投标单位的经济纠纷情况。

5 ) 限制不平衡报价中标。

6 ) 重视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编制与审核质量,消除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只是参考,最终要按实际结算的依赖思想,安排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负责该工作,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避免多算、少算和漏算。

2、合理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业主对工程招投标设置的最高报价值,它一般与招标文件一起发布,招标控制价的设置可分两个层次:

1 ) 总报价的最高限制;

2 ) 投标报价各组成部分的最高限制,包括综合单价、综合合价、管理费、利润、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消耗量等内容。

要有效防范小平衡报价必须在以上两个层次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要体现社会生产力的中上等水平,价格设置过高就会失去控制价的意义,设置过低会影响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实践证明,合理设置招标控制价可有效防止投标人围标、串标、哄抬标价及不平衡报价等行为的出现。

3、改进评标办法,限制不平衡报价中标。目前,我国评标定标方法主要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法、合理基准价评分法等,各个评标方法适应于不同特征的项目。如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无特殊性专业要求的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合理基准价评分法( 无标底) 适用于投标单位不少于7个、无特殊专业要求的一般投标项目;综合评分法适用于施工技术难度大且施上方案竞争性较强的招标项目。业主应根据项目特征制定相应的评标规则,这样对不平衡报价能够起到很好的预控作用。招标代理机构要注重评标前的回标分析,科学计算各报价组成因素的标准平衡值,为评标人判断不平衡报价提供依据,制定相应的评分方法,对严重偏离标准平衡值的项目要进行惩罚性扣分,限制使用不平衡报价的投标人中标。通过询标排除不平衡报价隐患。

4 、完善施工合同条款一方面可以规定清单分项工程变更过大时,应对该分项的综合单价重新组价,同时明确相应的组价方法,以消除双方可能因此产生的不公平额外支付;另一方面可以根据中标单位报价不平衡的程度而加大其履约担保的额度。

5、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严把工程变更关和索赔关工程实施阶段是投资控制最难、最复杂的阶段,对工程而言,不变更是相对的,变更是绝对的。

对涉及造价调整的变更联系单,监理、业主、施工企业均应按统一的工程变更审核程序办理,层层把关,按合同规定及时核算。对偏差较大的不平衡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与施工单位磋商,提出解决办法,尽量在施工过程中妥善解决,避免竣工后发生扯皮。

对索赔事项,要分清责任,及时提出反索赔,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业主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应贯穿到整个建设的全过程,在上程实施过程中避免重进度和质量控制,轻成本控制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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