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登记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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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填表说明
1. 此资料用于用单位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简称社保中心)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时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此说明。
2. 各种表格填写请用蓝、黑钢笔,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晰。
可以通过领取复印、下载方式获得。
3.《社会保险登记表》(1)(2)一式四份,社保中心、地税管理科、地税基金科、单位各一份;人员花名册和基数申报表一式两份,社保中心、单位各一份,应向社保中心提交原件。
4. 根据单位成立时的情况,分别填写工商登记和批准信息。
表中涉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批准文件有关的内容的,填写时须与相关证件保持一致。
5. 所有表格,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经办人签名,此外《年度单位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基数申报表》还需每个当事人签名确认。
6. 表中“单位类型”和“经济性质”用于社会保险登记的统计。
“行业分类”用于确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此栏参照《工伤保险单位行业分类表》(见封三),可由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填写。
7. 主要经营范围根据工商执照(或批准文件)所列项目填写。
8. 表中“专管人员”指本单位具体负责社会保险事务的人员。
为方便联系,表中“人员信息”栏请填写准确,所提供的电话号码为有效联系方式,有分机的请填写分机号码。
发生人员变动的请及时到社保中心办理变更。
9. 表中以下号码由单位填写:“工商注册号码”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批准文号”指由上级单位同意设置的文件的文号;“地税登记证号码”指地税税务登记证上的15位代码;“地税管理代码”指在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时,地税机关分配的7位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
以下号码由社保中心负责编填:“社保工作码”办理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后,为今后工作方便而编制的一个简易号码;“社会保险登记证号”为《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号码;“险种编号”是为与其他地市社会保险业务接轨,按照各险种的要求而编制。
9. 登记时先到社保中心领取表格,填写完成经单位盖章后,先到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再由地税管理科专管员确认,基金科备案,最后由社保中心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行业分类表
注此表所列行业费率为参保时的基准费率,以后除一类行业外实行浮动费率。
一类行业的费率不实行浮动费率;二、三类行业实行浮动费率。
向上浮动幅度为120%和150%两档,向下浮动幅度为80%和50%两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