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信息内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27•【字号】自府办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自贡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27日自贡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助力自贡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聚焦政策落实,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公开。
严格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及时公布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信息以及医疗救治情况,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多形式解读、多渠道发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复工复产方面的政策和工作举措。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逗号前为牵头单位,多个牵头单位的按职责牵头,下同)(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公开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有关规划和政策措施,围绕区域协同核心载体、重大交通项目、产业协同、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生态保护、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公开川南一体化、内自同城化、自贸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等工作进展情况。
国办发〔2014〕5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
近年来,各级政府积极适应信息技术发展、传播方式变革,运用互联网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服务、提升治理能力,使政府网站成为信息公开、回应关切、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
但一些政府网站也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等问题,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
建好管好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职责,为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目标,把握新形势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新趋势,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紧密结合政府工作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充分反映重要会议、活动和决策内容,解读重大政策,使公众理解和支持政府工作。
——以人为本,心系群众。
坚持执政为民,把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公开透明,加强互动。
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开展交流互动,倾听公众意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使政府网站成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第一来源、互动交流的重要渠道。
——改革创新,注重实效。
把握互联网传播规律,适应公众需求,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协调机制,创新表现形式,提高保障能力,加强协同联动,打造传播主流声音的政府网站集群。
二、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三)强化信息发布更新。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政务信息工作办法(修订)的通知-自府办发〔2020〕25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政务信息工作办法(修订)的通知正文:----------------------------------------------------------------------------------------------------------------------------------------------------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政务信息工作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自贡市政务信息工作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16日自贡市政务信息工作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在政府工作中的决策参考作用,促进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务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为政府领导了解情况、实施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其主要形式包括:(一)反映政府工作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展示各行业、系统、领域工作成效。
(二)收集基层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准确向上反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收集整理国家、省重大事件走向、重要政策发布情况以及其他地区的先进做法,为推动本地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第三条政务信息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把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决策原则,注重分层次服务,以为本级政府服务为重点,同时为上级政府、下级政府和基层单位服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工作是指各政务信息部门开展政务信息收集、整理、编辑、报送、反馈和存储工作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部门是指市、区(县)、乡镇(街道)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以及信息直报点。
第二章机构职责及队伍建设第五条自贡市人民政府信息办公室负责市政府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政务信息工作。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西部信息网络枢纽(自贡网络)建设的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西部信息网络枢纽(自贡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自府办函[2012]98号【发布部门】自贡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8.17【实施日期】2012.08.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西部信息网络枢纽(自贡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自府办函〔2012〕9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西部信息网络枢纽建设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2〕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加快西部信息网络枢纽(自贡网络)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到“十二五”期末,“光网自贡”实现城市光网全覆盖,平均入户接入带宽达30M以上;3G网络全覆盖,建成有线无线一体化高速宽带网,提供随时随地高速上网宽带服务,逐步实施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快实施有线电视网络双向数字化改造工程,把我市有线电视网络建成“全程全网、互联互通、宽带双向、可控可管”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
“智慧城市”15个重要项目取得突破性应用,打造一批“智慧城市”应用基地,带动智慧产业发展,将我市建设成为智慧应用水平领先、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智慧型城市。
二、主要任务(一)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基本完善的信息服务支撑体系1.加快“智慧城市”建设。
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升级,建设超高速宽带接入网络。
通过加强全光网络信息基础设施保障,建设更畅通的信息高速通路,实现“随时随地,尽享高速上网”。
已建区域加大铜缆改光纤力度,快速扩展光纤网络覆盖面,加快有线电视网数字化双向改造,提升宽带网络品质。
到“十二五”期末,主城区全光网络建设普遍达到100M以上,乡镇普遍达到20M以上,全光网络的信息高速公路达到“100M到户,1000M进楼,T级(1000000M)出口”能力。
从2011年起,用3年时间合计完成新建、改造光纤入户工程45万户,其中,2011年新建、改造10万户,2012年新建、改造15万户,2013年新建、改造20万户。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加快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若干政策》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加快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14•【字号】自府办发〔2024〕34号•【施行日期】2024.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加快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若干政策》的通知自府办发〔2024〕3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自贡市加快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若干政策》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14日自贡市加快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若干政策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奋力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性物流中心、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物流节点、成渝地区南向开放门户、川南渝西现代物流枢纽城市,促进全市现代物流提质增效降本,制定本政策。
一、提升现代物流重点园区发展能级(一)壮大商贸物流产业规模。
对在西南(自贡)国际陆港和大山铺铁路物流园“三区三线”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以下简称陆港和大山铺铁路物流园范围内),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6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的商贸、物流企业(含供应链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奖励。
对新获得更高级别认定的,给予补差奖励。
(责任单位:自流井区政府、大安区政府)(二)支持物流企业培育。
对5A级物流企业、“中国物流企业50强”企业作为法人独资或控股股东,且实现“升规入统”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40万元、8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内容保障情况的通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内容保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15•【字号】•【施行日期】2018.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内容保障情况的通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及政府网站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18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截至6月21日,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正在运行的主站、子站、频道58个,其中,市政府主站1个,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子站7个,市级部门(单位)频道50个。
市政府办公室采取技术抽查和人工检查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其中,荣县政府、市农牧业局等51个子站(频道)日常监管和内容保障工作开展较好,占总数的88%;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7个频道存在突出问题(详见附件),占总数的12%。
各级、各部门在集约化平台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不断加大,其中,市国土资源局、富顺县政府等4个子站(频道)发布信息量超过1000条,市教育体育局、自流井区政府等5个子站(频道)上报市政府主站信息量均超过200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网站整改不彻底。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等部门频道一季度因“栏目内容未及时更新”被通报,二季度检查仍然存在同样问题。
(二)内容保障不充分。
部分频道信息更新量较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等4个频道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总量低于10条。
有的单位推送主站信息量较少,市气象局、市公积金中心、市政府信访局等单位推送主站信息为零。
(三)交流互动不及时。
区县政府子站围绕政府工作和社会热点开展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的次数普遍较少,仅荣县政府、富顺县政府开展1次意见征集,其他区县均未开展。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十七条措施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十七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7.09•【字号】自府办发〔2014〕18号•【施行日期】2014.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十七条措施的通知自府办发〔2014〕1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4〕34号)要求,保持我市经济稳定增长,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自贡市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十七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9日自贡市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十七条措施一、加大项目投资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4年本)》(川府发〔2014〕29号文发布)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14〕22号)精神,做好审批项目的精减、承接、下放工作,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
按照《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做好2014年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自府发〔2014〕8号)要求,坚定完成2014年目标任务的信心和决心,加大目标考核力度,力争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
加快续建项目建设进度,力争万欣水电设备及环保清污设备生产线等50个项目投产投用,确保续建项目完成投资220亿元以上;千方百计新增一批开工项目,力争楼房湾水库等84个项目如期开工,确保开工项目完成投资80亿元以上;积极谋划储备项目,把握国家政策投向,扎实做好2015年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二、开展在建工业项目进度清理检查。
对2012、2013年财政预算专项资金支持的工业项目在2014年6月30日前未开工建设或停工超过6个月的,收回已拨付资金,用于支持新确定的重点项目。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9.30•【字号】自府办函〔2019〕78号•【施行日期】2019.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府办函〔2019〕7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自贡市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30日自贡市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川办函〔2019〕1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促进全市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新媒体,是指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借助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开设政务账号,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移动客户端开展政务应用活动的载体。
第三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是全市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各区县政府办公室、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是本区域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或指定的专门科室是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主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工作。
政务新媒体实行“谁开设、谁主办、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接受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各主办单位要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
第二章设立和关闭第四条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市级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政务新媒体。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市级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三批)》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市级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三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7.18
•【字号】自府办函〔2022〕35号
•【施行日期】2022.07.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市级政务数据共享
责任清单(第三批)》的通知
自府办函〔2022〕3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自贡市市级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三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附件。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09•【字号】•【施行日期】2022.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1〕51号)要求,我市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2022年三季度运行情况进行了例行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一)检查情况。
采取技术和人工相结合方式对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以下简称集约化平台)49个网站(频道)以及全市94个纳入监管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100%全覆盖检查。
集约化平台49个运行网站(频道)中,区县政府网站合格率为71.4%,市级部门频道合格率为61.0%;94个政务新媒体合格率为94.7%。
(二)信息发布。
全市通过集约化平台依法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4万余条,其中区县累计公开政府信息8971条;政务新媒体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00余条。
(三)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
建设完成全市各区县部门、乡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70个,督促基层单位逐步完善内容分类上传。
开设“涉农补贴”专栏,并按要求完成各区县政府网站、部门频道“国务院信息”“省政府信息”等栏目以及省政府网站链接的统一建设(设置)。
实现集约化平台运维服务的平稳过渡。
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自查清理,三季度全市累计关停政务新媒体账号3个,新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2个,截至2022年8月底,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累计备案账号94个,另有3个账号正在进行备案。
针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错情,向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进行了通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29•【字号】自府办发〔2018〕21号•【施行日期】2018.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府办发〔2018〕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9日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集约化推动政府网站创新发展,促进全市政府网站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文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网站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开办的,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网站。
集约化是指将全市政府网站通过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方式,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内容服务,实现全市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
第三条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发展规划,指导、监督、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发展,搭建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并对来自集约化平台上子站、频道、栏目的信息资源统一管理,实现统一分类、统一元数据、统一数据格式、统一调用、统一监管,打通信息壁垒,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第二章开设与整合第四条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以下简称集约化平台)包含主站、子站、频道、栏目。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内容保障情况的通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内容保障情况的通报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内容保障情况的通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工作情况截至11月27日,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正在运行的主站、子站、频道共56个,其中,市政府主站1个,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子站7个,市级部门(单位)频道48个。
第四季度,依据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标准,采取“人工+技术”方式,对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率为100%。
对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的8个政府网站进行了政府网站域名清理,域名结构、党政机关网站标识、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均符合规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信息发布“三审制”落实不到位,错别字问题依然存在。
如市教育体育局将“不徇私情”错写为“不循私情”,“竞赛”错写为“竟赛”,市文广新局将“交谈”错写为“交淡”,市政府农工办将“选拔”错写为“选拨”等。
(二)内容保障不到位,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
部分子站、频道信息公开总量偏低(详见附件1),市财政局、市农牧业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频道二、三级栏目中的动态栏目管理不到位,未保持常态化更新。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时期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意见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时期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信息公开【发文字号】自府办函[2016]71号【发布部门】自贡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8.02【实施日期】2016.08.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时期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意见(自府办函〔2016〕7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的通知》(川办函〔2016〕31号)精神,切实解决当前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主动性不强、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完整、公开效果不理想等问题,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新时期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市、区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评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加强与协同部门的沟通配合,督促指导主体责任单位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区县监察部门、法制部门、保密部门要积极协同配合加强行政监察、行政复议和保密审查的监督指导工作。
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机构,配备工作力量,明确分管领导并对外公布,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要听取1次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持研究牵头工作任务的部署和推进,深化以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教育为重点的信息公开。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列席“两会”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和信息工作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列席“两会”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和信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09•【字号】自府办函[2007]1号•【施行日期】2007.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列席“两会”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和信息工作的通知(自府办函〔2007〕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两会”)将分别于近期召开。
为做好“两会”期间建议提案办理和信息工作,确保“两会”顺利召开,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按要求列席“两会”,及早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两会”期间,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两会”的安排列席会议,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地介绍有关情况、解答有关问题;有关部门要安排人员到“两会”各小组听取、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的意见、建议。
(二)为便于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时掌握涉及本地、本部门的建议和提案情况,及早做好交办衔接落实工作,“两会”期间,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安排专人作为“两会”办理工作联系人,并在2007年1月22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迳报市政府督查办。
(三)有关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收到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建议和提案后,认为按照内容、职责范围需要变更承办单位的,应在交办会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督查办说明情况,由市政府督查办商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或市政协提案委后重新确定承办单位。
办理期限一般为3个月(自交办会起计算)。
个别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建议、提案在此期限内完成确有困难的,承办单位报经市政府督查办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四)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10•【字号】自府办发[2008]42号•【施行日期】2008.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自府办发〔2008〕4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效能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现就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单位)和窗口设置按照“未设立服务大厅和已设立服务大厅但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协同配套办理的部门(单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不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与其他部门(单位)协同配套办理的部门(单位)的服务大厅保持相对独立运行”的原则,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和窗口设置进行调整。
(一)新增3个单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进入市交通局窗口,市无线电管理处和市国安局进入综合窗口。
(二)市档案局、市就业局、市社保局、市医保局、自贡电业局、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7个部门(单位)退出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市科技局、市粮食局和市民宗局由独立窗口调入综合窗口。
二、加强对各区县和进驻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工作的考核各区县和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县和部门(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重点考核“两集中、两到位”情况以及政务服务工作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提高行政效能的意见》(自委办〔2008〕40号)的要求,在全面清理服务事项的基础上,将清理出来的服务职能归并到一个内设机构,该内设机构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三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的通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三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9.05•【字号】自府办函〔2019〕70号•【施行日期】2019.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三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的通报自府办函〔2019〕7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按照《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文印发)要求,近期,我市对纳入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48个站点、21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覆盖率为100%。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一)政府网站运行情况。
本次机构改革后,4个新组建的市政府部门频道技术框架完成建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频道建成上线运行,其他3个部门频道正在完善内容保障。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全平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324条。
围绕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新建12345热线、惠企政策等专题栏目,发布政策解读37条,开展在线访谈7次、新闻发布会9次、意见征集6期,回复网民留言325条,持续每周与新闻媒体联办直播《行风热线》栏目。
转载国务院、省政府网站重要信息310条,“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共受理网民留言15条,均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并答复,集约化平台所有站点均运行正常。
(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
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气象局等单位对新媒体账号进行了整合,多数区县部门、乡镇街道新媒体账号已关停,政务新媒体账号完成注销84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完成整改41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常态化监管不到位。
富顺县、大安区政府网站初审、复审、终审“三审”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区县部门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不严,公开信息出现严重错别字。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28•【字号】自府办函〔2021〕76号•【施行日期】2021.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自府办函〔2021〕7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编制要求(一)编制要求。
各级行政机关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和《自贡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自府办发〔2021〕12号文印发)等文件要求,按照《XXX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模板)》(详见附件1),全面梳理总结年度报告统计时间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6个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年度报告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文字简炼、不得与上年雷同。
同时,要求制作图解并同步公开,图解要图文并茂,生动活泼,让群众看得懂、易获取、能监督。
(二)进度安排。
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详见附件2)于2022年1月14日前将本机关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过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填报,在本部门频道进行公开并推送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自府办发[2013]34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正文:----------------------------------------------------------------------------------------------------------------------------------------------------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自府办发〔2013〕3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的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政府网站的良性发展,切实将政府网站建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的意见》(自府办发〔2011〕8号)要求,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工信部信〔2009〕175号)和《2013年四川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市政府办公室决定从2013年起开展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原则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用、以评促管、评建结合”的原则,运用“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客观评价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和应用水平,促进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深度整合行政和公共服务资源,创新服务展现方式,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实用化、易用化、人性化的服务,推动电子政务建设,提升政府执政能力和公众服务水平,促进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规范化,提升网站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评估范围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网站(名单详见附件1)从2013年起开展绩效评估。
未建设网站的单位要尽快规划建设网站,并纳入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范围。
三、评估安排(一)评估内容主要围绕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公众参与、网站管理、公众满意度5个方面进行评估,重点考察“基础指标”、“办事服务指标”和“重点工作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28•【字号】自府办发〔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自贡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28日自贡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为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自贡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围绕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新自贡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提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一、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按照《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围绕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扩大改革覆盖面,聚焦法治化、便利化,继续构建完善我市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减负、金融、财税、稳岗等政策措施,研究落实对影响较重行业和中小微企业的支持政策,切实抓好“六稳工作”。
持续开展全市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进一步完善测评体系,强化测评结果运用。
强化对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下同)〕(二)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针对“互联网+”和共享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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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
强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互联网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自府办发[2017]9号
【发布部门】自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02
【实施日期】2017.03.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自府办发〔2017〕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府网站质量的通知》(川办函〔2016〕202号)、《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53号)等文件要求和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有关规定,为全面提升我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就统筹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信息内容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统筹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是新时期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切实解决
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府网站“僵尸”“睡眠”、只建不管等问题,全面提升政府网站运行质效的重要举措。
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现已建成全市政府网站统一集约化技术平台。
各区县政府、各级政府部门要深刻认识统筹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办好政府网站提升到服务人民群众、提高治理能力、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高度,以服从大局的态度,积极配合统筹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
各区县政府、各级政府部门已建成的网站要于2017年3月底前全部分级迁移到市政府网站统一集约化技术平台,并将信息公开、解读、回应、互动、服务等必要功能分级整合到主站、子站或政务频道,形成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站、区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子站、各级政府部门利用统一技术平台分级开办政务频道的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新机制,实现全市政府网站技术标准统一、风格设计统一、技术维护统一、内容资源共享、安全保障有力。
市、区县政府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分级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增强信息发布集中度,并根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规定,及时组织管辖范围内原有政府部门网站有序关闭。
二、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
各区县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内容保障工作措施,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依照自贡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在2017年3月15日前完成主站、子站和政务频道相关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并建立动态管理更新制度,规范完善信息发布、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持之以恒扎实做好主站、子站和政务频道的内容保障工作,确保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促指导,切实增强办好政府网站的使命感
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操作培训,着力推进政府网站全面提质增效。
从2017年起,分级建立季度抽查机制,按季度
对各级政府部门信息内容保障情况进行抽查;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配合、信息内容保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重点督办并通报批评,对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约谈问责;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体系,分级分类考核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政务公开绩效目标管理,信息内容保障工作考核权重不低于政务公开权重的50%,通过督促指导,形成导向鲜明、卓有成效的激励机制。
附件:自贡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附件
自贡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一、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