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方略的根本转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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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治国方略的重大转变

中国共产党治国方略的重大转变

中国共产党治国方略的重大转变作者:来源:《共产党员·上半月》2020年第03期推动依法治国,是伴随改革开放逐步启动的。

“文革”结束后,党中央在深刻反思“文革”废弃宪法、破坏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践踏公民基本权利等基础上,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1978年12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里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思想。

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后不久,当年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再次发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号召,重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工作方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道路,也开始了逐步实现治国方略的战略转移。

1982年党的十二大的召开,及1982年新宪法的制定,标志着中国法制建设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986年初,随着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邓小平提出“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著名论断,把法制建设与经济建设相提并论,将法制建设提高到我国战略发展的新高度,进一步加速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同时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问题做了较详细的论述。

从党的十三大到党的十四大,是党在更高和更广泛的层次上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并取得新的突破的阶段。

这一时期,法制建设主要强调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的秩序及成果,并把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确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从而大大地推进了向“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前进的步伐。

不过,当时尚未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在法制建设的恢复和发展过程中,邓小平作出了杰出的历史性贡献。

真正实现了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真正实现了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真正实现了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现在,我们对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做一个简要的回顾。

在我们国家,从古代封建社会,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一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虽然其中也有法律条文的制定,也有法治机构,还有法治制度的执行,但是我们还是处在人治时代,或者留有很深的人治痕迹。

邓小平提出必须加强法治,使我们的法治要制度化、法律化,这就开始发生根本的转变了,所以我们把它称之为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之后,紧接着还发生了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

什么叫“法制”到“法治”的转变?“法制”是制度的制,后面的法治是治理的治理。

1997年召开的“十五大”迎来了依法治国得以确立的伟大时刻。

我们国家第一次提出依法治国是在党的“十五大”,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十五大”以后,从党的“十六大”到党的“十八大”,依法治国又有了新的进展、新的变化。

在“十六大”报告当中第一次提出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命题,“十六大”把它提升到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十七大”又进一步的加以肯定。

到了“十八大”又加上了一句话,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从“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我国把依法治国从命题提升到基本方略、基本方式的高度。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又有新的发展,体现在更加明确的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且要建设、要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

我们迎来了依法治国的新阶段,就是这次四中全会,迎来了中国法治化的新时代。

为什么四中全会要专门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是因为依法治国在当前还面临着严峻的问题,下面从几个方面来给大家做分析。

第一,从党政领导干部的角度分析。

虽然提出依法治国30多年了,但是一些领导干部,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样的事情还时有发生,在一些干部的头脑里法律还是不很重要的。

例如,就在前不久(10月17日),湖南省华容县召开了一个公布公判大会,把一些犯罪的人拉出来公开的示众,这个事情是违法的,因为我国早在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下令,要禁止对已决的犯人或者未决的犯人进行公开示众。

21世纪中国的历史事件

21世纪中国的历史事件

21世纪中国的历史事件21世纪中国的历史事件中国的历史“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党执政方式的根本性的历史转变。

今天给大家整理了21世纪中国的历史事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1世纪中国的历史事件一: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即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于1995年1月1日,是全球性的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被称为“经济联合国”。

世界贸易组织是当代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拥有158个成员国,成员国贸易总额达到全球的97%。

该组织的主要职能是管理、组织、协调、调节和提供成员国贸易之间所产生的各种问题。

其宗旨是处理成员国之间贸易和经济事业的关系、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障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发展商品生产与交换为目的,努力达成互惠互利协议,大幅度削减关税及其他贸易障碍和政治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

2015年7月24日,WTO 达成1万亿美元的IT产品减免税协议;12月,世界贸易组织的50余个成员国达成近20年来规模最大的关税减让协议,取消对201项IT 产品1.3万亿美元贸易的限制。

2016年1月18日,世界贸易组织发布机构报告,再次裁定欧盟对中国部分钢铁紧固件反倾销措施违反世贸规则。

21世纪中国的历史事件二: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由于印度洋板块在以每年约15cm的速度向北移动,使得亚欧板块受到压力,并造成青藏高原快速隆升。

又由于受重力影响,青藏高原东面沿龙门山在逐渐下沉,且面临着四川盆地的顽强阻挡,造成构造应力能量的长期积累。

最终压力在龙门山北川至映秀地区突然释放。

造成了逆冲、右旋、挤压型断层地震。

四川特大地震发生在地壳脆韧性转换带,震源深度为10~20千米,与地表近,持续时间较长(约2分钟),因此破坏性巨大,影响强烈。

震源深度5;12汶川地震是一次浅源地震,震源深度为10~20千米,破坏性巨大。

地震可按照震源深度分为浅源地震,地震发生在60千米以内的称为浅源地震,浅源地震大多分布于岛弧外缘,深海沟内侧和大陆弧状山脉的沿海部分,大多发生在地表以下30千米深度以上的范围内;而中深源地震,最深的可以达到650千米左右,并且形成一个倾斜的地震带;;称为本尼奥夫带。

依法治国方略是怎样形成和发展的

依法治国方略是怎样形成和发展的

依法治国方略是怎样形成和发展的?《求是》王利明核心提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任务。

中国共产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权运行的基本原则。

核心要点:■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权运行的基本原则。

■虽然“法治”和“法制”只有一字之差,但内涵却有很大差别,即不再仅仅将“法”作为一种治理工具,而是作为国家制度的依据和基础,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

■在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后,习近平同志多次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法律体系注重立法层面的有法可依,而法治体系则覆盖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过程,囊括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各方面。

■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发展和完善的历史经验表明,党的坚强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最根本的保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任务。

中国共产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权运行的基本原则。

这次全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制定了清晰的路线图,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作出了系统规划和全面部署,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

这次全会作出的《决定》是对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一步深化,表明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要深入理解这一战略部署,有必要回顾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学习四个转变心得体会_四个转变学习个人感悟(精选3篇)

学习四个转变心得体会_四个转变学习个人感悟(精选3篇)

学习四个转变心得体会_四个转变学习个人感悟(精选3篇)学习四个转变_四个转变学习个人感悟篇1指出:“党的xx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

这个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

”20xx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xx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指出:“党的xx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

这个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

” 这一战略思想具有历史、现实、未来三大逻辑。

“四个全面”战略思想有着深厚的历史逻辑。

所谓历史逻辑就是始终尊重历史发展的方向,始终沿着历史进步的逻辑前进。

“四个全面”战略思想的提出是立足于深厚历史土壤之中的,有客观历史基础。

这一思想没有割断历史,更没有否定历史,而是以历史为前提和基础的。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中关于小康的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思想、科学发展观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的思想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理论为基础的,是对这些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全面深化改革是从“不改革开放就是死路一条”、“改革开放是新时期中国最鲜明的特征”、“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等理论创新中走过来的,更是从农村改革、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方位改革等实践创新中走过来的。

“四个全面”战略思想有着强大的现实逻辑。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1.依法治国的内涵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

1)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2)依法治国必须制度化、法律化3)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2.依法治国主要内容:1、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2、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彻底否定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个人意志的影响;3、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依法治国是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4、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

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

5、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

它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6、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总之,依法治国要求各国家机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与党领导的关系)1)坚持党的领导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2)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3)依法治国是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的依法治国,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法治国。

4.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1)概述:依法治国对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步伐,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根本性变革_从_以党代政_到_依法执政_

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根本性变革_从_以党代政_到_依法执政_
反思"而且向全党提出了转变党的执政方式的历史性任务"为 我们进一步深化对党的执政规律的认识! 实现由 & 人治( 到 & 法治( 的转变"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 在全面推 进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 帜" 更加注重对党的建设和执政党执政规律问题的研究和探 索’ 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 标" 为真正实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转变奠定了经济 体制基础’ ’((+ 年 " 月 ) 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法 律知识讲座时明确指出%&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依法治 国"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 . 依法治 国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 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 ’((& 年"党的十五大顺应市场经 济发展的要求" 把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作为面向新 世纪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 治国家的治国方略’这一重要思想的题中之义"就是中国共产 党要依法执政+依法领导"把党的意志和政策经过法定程序变 成国家的意志"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依照宪法规定 实现对国家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 办事相结合" 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得以贯彻实 施"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 改变而改变’ 其目标就是逐步实现由主要靠政策治国向依法 治国的转变’ 依法治国方略是中国共产党适应新的形势和要 求及顺应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提出的" 适应依法治国的要求 而转变执政方式将有利于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而且" 依法治国本身标志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方式的 深刻变化"这种转变将更加突出党的领导的重要性’

法的基本理论之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的基本理论之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四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和实施“依法治国”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提出的。

十四大以后,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实践中,党中央反复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律来规范和保障,必须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做到改革开放与法制建设的统一。

为此,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专门提出了法制建设方面的目标,即遵循宪法规定的原则,加快经济立法,进一步完善民商法律、刑事法律、有关国家机构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改革、完善司法制度和行政执法机制,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水平;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法律服务机构,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这些目标的提出,反映了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已经体现出依法治国的要求。

按照上述目标,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我国的法制建设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进一步加快。

这些法律、法规不仅进一步完善了刑事、民事和国家机构等方面的基本法律内容,而且还包括了对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完善宏观调控、加强社会保障等问题的明确认定,形成了公司法、企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仲裁法、预算法、审计法、劳动法等一系列专门的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的轮廓初步显现出来。

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还认真履行和改进监督工作,加强对法律实施的检查监督。

对各项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和实施,人大常委会也进行了有效的审议和监督。

为进一步在全党和全社会树立法制观念,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制建设,根据中央的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全国广大城乡普遍开展了普法教育,对同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各种重要法律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

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从1994年12月起,党中央开始不定期地在中南海怀仁堂举办专门的法制讲座。

初中道德与法治2023中考关键词归类汇总(共八组)

初中道德与法治2023中考关键词归类汇总(共八组)

中考道德与法治关键词归类汇总一、之路、之本、之要、之根、根本、基本、基础1.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富民之路。

2.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四项基本原则(它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保证)。

3.我国的兴国之要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4.民族之根是:民族文化。

5.实行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6.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7.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8.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9.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0.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保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1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1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途径是: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13.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坚持党的领导。

14.社会主义的一个根本原则,也是最终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

15.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基本要求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16.我国的基本国情是: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17.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提和基础是: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

18.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19.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要求: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基本国策、战略方略1.基本国策:改革开放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2.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3.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

三、机关、机构1.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指:人民检察院。

14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

14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

14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十四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是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以来总结经验、总结实践并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形成的一项重要理论指导。

下面将对这十四条基本方略进行详细阐述。

一、坚持党的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是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广泛凝聚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三、坚持全面深化改革。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

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进步。

四、坚持新发展理念。

新发展理念是指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必须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五、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真正的英雄。

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式。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七、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精神支柱。

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八、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只有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改造自然,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九、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根本要求,是党的长期执政基础。

谈谈我对中国法治的认识优秀范文

谈谈我对中国法治的认识优秀范文

谈谈我对中国法治的认识优秀范文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才是真正的依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才是真正的法治。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对中国法治的认识范文,欢迎大家参考。

我对中国法治的认识范本篇1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

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

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

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

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

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

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

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高立法质量。
执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总结词
依法行政,维护社会 秩序
执法依据
执法机关应严格依据 法律进行执法,确保 法律的权威性。
公正执法
执法过程中应遵循公 正原则,不偏袒任何 一方。
文明执法
执法方式应文明、合 理,尊重当事人合法 权益。
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 制,防止执法腐败和 不当行为。
司法:确保司法公正
坚持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确保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在政治上保持 一致,维护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完善党领导
带头守法,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全面依法 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的工作机制,提高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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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目录
• 依法治国的概念与意义 • 依法治国的原则 • 依法治国的实施路径 • 依法治国的保障机制 • 依法治国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 依法治国案例分析
01
依法治国的概念与意义
依法治国的定义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 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 、阻碍或破坏。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领 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监督机制: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 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 力。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有权 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 制度安排,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 想腐的有效机制。

思修简答题汇总(摘自19套历年真题)

思修简答题汇总(摘自19套历年真题)

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的基本内容。1-22 (1)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在建设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的道路上,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 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灿烂辉煌的前景。 (2)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只有社会主义才 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中华民族的伟大复 兴,只有在社会主义道路上才能实现。 (3)坚定对党的领导的信任。只有中国共产党而没有别的政 党,可以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 大复兴。
简述理想与现实的关系。1-33 理想与现实本来就是一对矛盾,它们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1)一方面,它们是对立的。理想是主观的,现实是客观 的;理想是完美的,现实是有缺陷的;理想是未来的,现实 是当下的,等等。 (2)另一方面,它们又是统一的。现实中孕育着理想,形 成着理想,包含着理想实现的条件和因素。理想来源于现 实,包含着现实的因素,并且将来会变成新的现实。 为什么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 调?97 (1)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相互联系、相互补充。 (2)社会主义德治和社会主义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3)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在内容上相互衔接、相 互协调,在作用上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简述依法治国的概念和基本要求。6-166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 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 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 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 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 而改变。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包括: (1)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 什么是法律思维?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的主要内容有哪 些?6-178 法律思维,是按照法的原理、法律原则和立法精神,分析、 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思想取向。 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的主要包括: (1)权利义务相统一 (2)重证据 (3)讲程序 简述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8-235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及公民和法人之 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治国方略政策

治国方略政策

治国方略政策治国方略政策是一个国家的核心政策,是指政府在经济、社会、民生等各个方面制定的方针和措施,旨在推动国家的持续发展和改善民生。

在当前国际形势下,国家治理举足轻重,如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治国方略政策,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和人民的福祉,因此,各国的治国方略政策备受关注。

一、经济治理经济发展是一个国家的核心,经济治理应该得到优先考虑。

制定治国方略政策,必须在经济治理方面下大功夫。

政府需要通过改善营商环境、深化金融改革、提高高质量发展水平等措施推动经济的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社会治理社会治理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

制定治国方略政策,必须重视社会治理。

政府应该加强公共服务,提高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的发展,加强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三、环境治理环境治理是保障人民健康和生态安全的基础。

制定治国方略政策,必须加强环境治理。

政府应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发展,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防止和治理环境污染。

四、文化治理文化是一个国家的软实力,文化治理是推动文化发展和民族精神提高的关键。

制定治国方略政策,必须加强文化治理。

政府应该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的培育,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五、科技治理科技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制定治国方略政策,必须重视科技治理。

政府应该加强科技创新,推进“双创”等新型产业,加强科技与生产力的深度融合,促进科技创新的向实体经济转化。

六、外交治理外交治理是保障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重要方面。

制定治国方略政策,必须加强外交治理。

政府应该加强外交战略谋划,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强化海外利益的保护,积极参与全球治理。

总之,制定治国方略政策,必须统筹兼顾各个领域,维持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福祉,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

而这样的良好的治国方略政策,只有通过与人民目标相一致的各种议程的有效协调和执行才能实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1_真题-无答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1_真题-无答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1(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党的______报告中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这是在党的文献中第一次把依法治国提升到治国方略的高度,它标志着党的治国理念和执政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

A.十四大B.十五大C.十六大D.十七大2. 党的______报告进一步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为此提出了一系列任务及措施。

A.十四大B.十五大C.十六大D.十七大3. 关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意义的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A.决定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效能B.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C.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D.是加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迫切需要4. 和谐社会本质上是______A.民主法治社会B.民主法制社会C.政治民主社会D.法律平等社会5. 下列叙述中,体现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是______A.法律不能朝令夕改,法律适用的结果也不能随意被推翻 B.法律的内容应当统一,下位阶的法律不得与上位阶的法律相抵触C.法律不在于多少,而在于是否由人民制定,是否切实体现和维护人民的意志和利益D.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6. 下列有关依法治国的标志的表述中,错误的是______A.主要不在于法律的多少B.主要在于法律体系是否完善C.主要在于法律是否由人民制定D.主要在于是否切实体现和维护人民的意志和利益7. 依法治国首先要确立的理念和原则是______A.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B.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C.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D.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8. 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是______A.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B.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C.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D.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9.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本质在宪法上的重要体现是______A.罪刑相适应原则B.民主法治原则C.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原则D.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10. 在道德标准与法律标准发生冲突的场合,在个人权威与法律权威发生抵触的情形下,最终应当______。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试卷67分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试卷67分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试卷67分1、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正确2、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的目标。

错误3、宪法在本质上是人民建国的协议和约定。

正确4、依法行政的概念比依法治国的概念更加广泛。

错误5、依法治国、现代意义上的法制是从西方引进的。

正确6、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

正确7、只有制定的法律被严格执行了,依法行政才真正地落实到了实处。

正确8、行政执法是行政部门的另外一项工作。

错误9、政府由非法治转向法治,并不断提升自己的法治化程度,这是政府文明与进步的标志。

正确10、英国大宪章是最早的约束王权的法律文件,但是约束作用有限。

正确错误11、我国首次提出依法行政概念的文件是()。

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12、政府职能的转变前提是()。

转变公务员意识提高公务员素质深化体制改革提升政府形象13、生效的执法行为,具有依法采取一定手段,使其内容完全实现的效力。

这种效力称为()。

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强制力14、行政法制内部监督又称为()。

一般监督自身监督专门监督司法监督15、行政行为是()的行为,这是行政行为的主体特征。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相对人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16、行政案件的审判权由()独立行使。

人民法院17、下述社会关系中属行政法调整范围的是()。

各社会组织内部的管理关系行政机关缔结买卖合同而形成的关系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某一行政管理权所发生的社会关系行政机关与相对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民事关系18、()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19、()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20、()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执法为民21、()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从“法治”到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治国方略的伟大创新

从“法治”到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治国方略的伟大创新

内容摘要f“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式,无论从世界范围还是从中国来说,都源远流长。

无产阶级革命时代,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了天才的预测。

列宁又创造性地使其由理论变成伟大的实践。

新中国成立50年来,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不断把马克思主义法制思想与中国的实践相结合,继续把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推向前进。

党的十五大上,依法治国被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千百年来治国方式的伟大创新和一次理性选择。

但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宏伟目标依然任重道远,需要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造良好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

工/全文共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回溯了依法治国的思想渊源。

文章首先探讨了中国古代和近代的“法治”思想,并评析其不足之处。

接着,又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的社会主义法制思想,作了较详细的论述。

这为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第二部分追溯了中国共产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依法治国的探索历程。

第一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法制的探索,孕育了依法而治的思想。

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奠定了依法治国的基石。

第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在新的历史时期,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现了治国方式的伟大创新,是我们党在执政治国中成熟的标志。

第三部分通过对依法治国方略的运行模式创新、可行性评析及历史意义的论证,显示了作为治国方式伟大创新的依法治国方略,有着存在的经济、政治制度、思想观念基础,并且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四部分考察了新时期依法治国方略实施进程中的困境,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又预测了依法治国方略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法治、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Absract“Thenileoflaw’’asakindoftneansofrulingthecou。

ntry,whetherin也eworldwideorintheChina.areallhavelong-termorigins.111eperiodoftherevolutionaryofProletariat,thefounderofMarxistmadetheoriginalpredictionontheestablishmentoftheSocialist1aw.Under也eleadofLenin,itchangedfromthetheorytothegreatpractice.SincethefoundationofthenewChina,thethreeCentralLeadershipofourpartyhasbeencontrivedtoconnecttheopinionoftheMarxistlawwiththepracticeofourcountry.andcontinuedtopushthedevelopmentof也eestablishmentoftheSocialistIaw.AttheFiflhNationalCongressoftheC11ineseCommunistParty.theRI】leoflawwasregardedasthebasicstrategyofrulingourcountryundertheleadofourparty.T11iswasonegJ‘eatinnovationofthewayofrulingthecountryandwisechoice.However,thepracticeofthestrategyofRuleofLawisnoteasy,thereisstillalongwaytogobeforeachievingthegreatgoalofcons仕ucfingthecountryofSocialistlaw,weneed1iberateouropinion,keepupwiththetimes,buildupthegoodpolitical、economicandculturalatmosphere.Part1ofthisthesisreviewstheopinionoriginoftheRuleofLaw,Atfirst,thearticleelucidatetheancientandrecentopinionoftheRuleofLawofChina,andanalyze血eshortageofthem.ThenmakeamoredetailedillustrationaboutMarx’s、Engels’andLenin’sSocialistlawsystemopinion.TheopinionslaythetheoryandpracticefoundationfortheStrategyoftheRuleofLaw,andareofgreatmeaningforthedevelopmentoftheStrategy.Part2datesbacktotheprocessofinvestigationtotheRuleofLawofthethreegenerationsofCentralLeadershipoftheChineseCommunist.TheinvestigationofthefirstgenerationofourParty,createdtheopinionofrulingthecountryaccordingtothelaw.TheSecondCentralleadershipsopinionofdemocracysystematizationandthelawsystematization.1aidthelandmarkfor也eRuleofLaw.Inthenewhistoryperiod,undertheleadershipofComradeJiangzemin,theRuleofLawwasregardedasthebasicstrategyofrulingthecountry,andso,achievedthegreatinnovationofwayofrulingthecountrypower,alsowasthesignalofthematurityofourpartyduringtheprocessofadministeringthepower.Part3illustratesirmovationoftheoperatingpattern、thepracticableanalysis、thehistoricmeaning,todemonstratethefact:asthegreatinnovationofrulingcountry,theRuleofLaw,hasthefoundationofthemarketeconomypoliticalsystemandthinkingopiniononwhichthestrategyisbuiltup,andthestrategyhastheprofoundtheoreticalandrealmeaning.Part4havestigatesthetroublesduringtheprocessofpracticeoftheruleofthe1awinthenewperiod,andprovidesthepracticablesuggestion,thellpredictsthestronglifeandbroadprosperity.Keywords:TheruleofthelawRulethecountryaccordingtothelawthecountryoftheRuleofLawofSocialist引言“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式,根深叶茂,源远流长。

试论西汉前期治国方略的两次转变

试论西汉前期治国方略的两次转变

The Two Changes of the General Plan of the Goverment in the Early Period of the West Han
Dynasty
作者: 扆晓红
作者机构: 山西师范大学历史系,山西临汾
出版物刊名: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83-87页
主题词: 治国方略;大一统思想;黄老思想;儒学;西汉前期;董仲舒;社会结构
摘要:西汉王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得到持续发展的统一王朝.'大一统'社会结构的确立,与西汉前期的治国方略的转变关系密切.建汉之初,统治者即以黄老思想代替了秦始皇的君主专制的法家思想,从而使经济恢复,社会稳定.到汉武帝时期,西汉国力达到极盛,所以武帝摈弃了黄老思想,确立儒术为治国方略,完成了治国方略的第二次转变,这不仅加强了皇权,而且使'大一统'的社会结构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主流结构,对后世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论邓小平的治国方略

论邓小平的治国方略

论邓小平的治国方略【正文】一、对“治国方略”概念的理解十五大使用了“治国方略”这个概念。

究竟什么叫“治国方略”,它的内涵是什么?在我的印象中,十五大以前的文献中没有使用过这个概念。

孙中山的著作中有“革命方略”、“建国方略”的概念。

在1917年至1919年间,孙中山写了一部著作,叫做《建国方略》。

这部书有25万字,讲三个方面的建设:心理建设,实际是讲思想建设,孙中山认为,建设国家首先要解决这个问题;物质建设,主要是讲发展近代工业和交通,孙中山对此很重视。

他说:“此后中国存亡之关键,则在此实业发展之一事也”。

这是国家建设的根本;社会建设,主要是讲民主政治建设。

孙中山说,建国方略就是规定“种种建设宏模”,“为实业计划之大方针,为国家经济之大政策”,是“建设新中国之总计划”。

(《孙中山全集》第六卷第157、249、398页)孙中山的“建国方略”同我们讲的“治国方略”很相近,对我们思考“治国方略”是有启发的。

回顾思考毛泽东和邓小平的治国情况,特别是他们的战略思想。

综合起来看,所谓“治国方略”,大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建设和发展的蓝图,如目标、任务、重点等等;二是为实现建设蓝图而采取的基本途径、基本形式、基本方法、领导艺术等等。

以上两个方面,一个是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国家的问题,一个是怎样建设所设计的国家。

实际上,这两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交叉的,有时很难明确分开。

这里还想讲一点。

讲“治国方略”,主要是讲政治家或领导人的品格,智慧,才识,胆略,领导艺术等。

这些,都是主观方面的东西。

政治家只有凭借一定的历史舞台,才能演出一幕一幕的活剧。

这个历史舞台就是客观条件,包括现存的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的条件,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人民群众的意愿,历史机遇等等。

离开了一定的历史条件,特别是人民群众的支持,是很难有成功的治国方略的。

不承认或忽视这一点,就可能滑入英雄创造历史的唯心史观。

二,邓小平治国方略的历史背景和历史方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十年,从治国方略的角度看,可以分为几个段落。

十七大之后的依法治国方略

十七大之后的依法治国方略

2008年1月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a n.,2008第16卷第1期Joum al of Sh an×i Pol ice A c a d e m y V01.16N o.1【警察行政管理】十七大之后的依法治国方略口李川,王景山(1.山东警察学院,山东济南250014;2.山东大学,山东济南2501 00)摘要: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方略,其主要目的是规范国家的运作。

可以称之为依公法治国。

“依公法治国”促进了我国的法治建设,但是“依公法治国”对民生的忽视已经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

党的十七大突出强调了民生问题,明确了要深入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因此依法治国在我国应逐步向民生转向,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

关键词:十七大;依法治国;依公法治国;民生中图分类号:D6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85X(2008)01—0027—03自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改变而改变。

”的基本方略,九届人大把这一方略确立为宪法原则,党的十比如,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的保六大又进一步将依法治国方略纳入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护。

以“合法”限制民事权益的保护范围,而立法又是国家的的总体目标之中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

但特权,因此国家权力优先于个人权利是“依公法治国”的主要是进入21世纪之后,我国的民生问题日益突出,表现在法学特色。

上就是公民的权利意识迅速提升。

党的十七大对这种变化依法治国的提出实际是总结了文革后规范国家权力运有了深刻的认识,因此提出了深入发展依法治国的基本方行的经验,并为进一步规范国家权力的规范运转提出了目标略。

【11本文因而首先研究依法治国方略在我国的表现,进而和方向。

H o并且,这个方略的实施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01 指出为顺应历史的发展潮流,在十七大方针的指引下,依法年11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本身就证明了国际上已经对治国方略应如何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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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方略的根本转变当代中国的改革,正在进行着两大领域中的根本转变:一是经济改革在体制上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提出了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二是政治改革在治国方略上由“人治”向“法治”转变,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或法治)国家的目标。

这两者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这里只就后一个根本转变的历程、含义和实现这一转变的要件,略作评述。

&nbsp一、艰难的历程与重大的抉择&nbsp(一)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曾针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提出过要“实行新民主主义宪政”的口号,这也包含了实行民主的法治的要法语。

新中国1954年宪法的制定,本来为实行社会主义宪政或宪治打下了基础。

可惜后来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运动冲击下,法治问题被搁置。

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中,主张“法律至上”的观点被批判为“以法抗党”。

毛泽东本人后来也公开颂扬“和尚打伞,无法无天”,造成文化大革命的灾难。

&nbsp(二)依法治国的方针与实践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之后,才逐步开始的。

这次会议强调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并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16字方针,实际上已揭开了依法治国的序幕。

与此相适应,在80年代初期,中国法学界开展了一场“人治与法治”问题的大讨论。

虽然观点纷纭,但都是针对文化大革命中的“无法无天”所进行的反思和政治批判,为贯彻16字方针提供了理论与舆论的支持。

不过,那时几乎没有涉及经济领域,更没有提高到根本的治国方略上来认识和对待。

当时主张实行法治的观点,也较多限于要求恢复和建立社会主义的法律、法律制度和法制机关。

那时强调“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主要理解为用法制作为管理国家与控制社会秩序的手段。

在指导思想和法制实践中,也只是“既依靠政策,又依靠法制”,二者并重(实际上往往仍是政策居上风),而没有把法律摆在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

当时提出了“民主要制度化法律化”,是一大进步。

1982年新宪法的制定是这一指导思想的伟大成果;但宪法中的“高档”的民主,仍缺乏完备的立法保障。

当时也很少明确强调法制本身的民主化问题。

特别是在一些行政立法、经济立法中,还深受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存在的行政权力至上、长官或部门意志决定一切的“人治”观念的影响,留下了管理多而民主少的深刻烙印。

&nbsp至于在党和政府的各项文件中,讲“加强法制”的多,讲“实行法治”的很少。

偶尔也曾出现过“法治”这个词,但并不受重视。

在政法界,“示治”二字还一度被有些人视为资产阶级的东西而忌用。

&nbsp在进行普法宣传中,“依法办事”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依法治市、治军、治厂、治校等等口号也广为流行。

但主要还是把法律只当作管理的工具,而且其主体只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而客体只是公民、法人、群众。

而且或多或少带有把法制作为管制老百姓的“防民”工具的遗风,即与之所谓“法令者,防民之具也”(《明史•刑法志》),而党政机关、领导人则可以高踞法律之上或超乎其外。

一个例子是,有的地方在普法宣传中,只强调对公民进行守法教育,进而把守法教育变成“听话”教育。

讲普法的成果时,干部反映“老百姓听话多了”,“工作好做了”,等等。

1991年通过的第二个普法决议,提出了“坚持依法办事,促进依法治国和依法管理各项事业”的方针。

但显然,这里“依法治国”还只是“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引伸,还没有提高到作为根本的治男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

&nbsp(三)1992年实行市场经济之始,法学界提出了“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是法制经济“的命题,受到政法界的一致认同。

这是为了强调市场行为是法律行为,必须用法律加以规范、引导和制约,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随后,一些学者鉴于市场经济是平等主体之间自由竞争、自主发展的经济,为了同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权力和长官意志决定一切的“人治”经济相对应,又进一步指出“市场经济必须是法治经济”,以强调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制的民主性质。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虽则也有法制,但不少是属于“人治底下的法制”,其所制定与实施的法律与制度,主要是为了加强行政权力对社会主体的管理、控制。

有些行政机关自定的规章制度,多是以行政部门的权益和首长的意志为依归,旨在扩大本部门的权力,加大相对人的义务,干预市场主体的自主、自治。

而“法治经济”则不仅要求以合乎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制来为市场经济主体导航护航,而且要以之规范行政权力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应当以市场经济主体的权利为本位,促进行政权力为市场经济主体的权利服务,制约行政权力对它的不法或不当干预,特别是要防止前述的“人治底下的法制”的幽灵再现。

同时,也不能只就经济体制的改革加强经济立法,还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来进行相应的政治体制改革,发燕尾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这些,正是法治经济应有之议,而非法制经济所能涵盖之旨。

&nbsp(四)由此引发了“法制”(Legal System)与“法治”(Rule of law )两个概念之争。

表面看来这只是名词之争,实际上有观念上的差别,表现在主张还是否定“法律之上”的争论上;也体现在“工具论”的法律观和“价值论”的法律观的分歧上。

工具论者虽也接受“加强法制”的方针,但往往把法律只是作为统制国家与控制社会的手段或所谓“阶级斗争工具”。

问题在于,只讲这种法制而不讲法治,就难以同封建时代的法制划清界限,就有可能重复“人治底下的法制”的弊端。

而这正是当今人治的一种表现形态。

譬如有一种“说法”认为:基层社会生活要讲法制;管理国家大事还是得讲人治,即所谓“领袖治国”、“精英治国”论。

&nbsp价值论者则强调法律的民主性、正义性,主张民主要法制化,法制也要民主化,“法制关注的焦点是秩序;法治关注的售点是法律的至上权威。

”&nbsp当然,有些学者主张沿用“法制”的概念,并非单纯从工具论出发,而是凭借中国文字的模糊性与弹性,对“法制”一词作扩大解释,说它不只是讲法律与制度,而且也包括立法、守法、执法、护法等一系列动态运作的民主过程,想借以解决“法制”与“法治”的矛盾,使二者通用。

这虽也不失为一种权宣对策,但转弯抹角总难以名正顺,而不利于行。

&nbsp再则,改革开放以来,党政文件中一般在用“法制”一词,如“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时,往往也是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并提的。

有时还强调没有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制,就不是社会主义法制。

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法制”(或“民主的法制”)连用,可以同专制的法制相区别,实际上也包含有现代意义的“法治”的意思。

而且实行法治,也必须有“法制”为前提。

法治并不排斥法制(法律制度)。

但毕竟,现代意义的法治(Rule of law)即法的统治,同用法来治(Rule of law),是有理念价值上的区别的。

法治是以民主精神、法律至上的原则为核心的。

法学界多数人赞成用“法治”一词。

&nbsp(五)1995年,(法学研究)和《中国法学》等10多家法学期刊联合主办了“中国法治之路”两个专栏。

1996年1月,中国法学会召开了“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讨会”(请注意,这里是“民主法制”即“民主的法制”的意思,同“法治”是相通的)。

法治问题成为热门话题。

2月,中共中央举办“中央领导同志法制讲座”。

在这些期刊与会议中,都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或法制国家)的目标。

江泽民总书记在讲话中进而强调要“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

这是党中央首次正式明确宣告实行法治,标志着中国最高层领导核心对我国治国方略在认识上跨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nbsp有的学者在比较毛泽东与邓小平的民主法制思想时,认为毛泽东在延安时代同黄炎培先生的一次谈话中,正确指出了跳出历代王朝由兴而亡的“周期率”的出路是“民主”,但他的失误是崇拜所谓“大民主”,即“以阶级斗争为纲”,开展大规模的大批判大斗争的群众性运动,并主张人治而否定法治。

邓小平在民主思想上的重大发展,则是强调了制度的作用,主张由人治向法治过渡,实现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

经过十多年改革开放和近年市场经济的实践,现在党的最高领导核心层进一步明确要实行依法治国,特别是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伟大目标,并把它列入国家“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中,这是一个重大的战略决策。

对中国法学界而言,这实际上已为“人治与法治”的讨论划上了句号,举国上下取得了摒弃人治、实行法治的共识。

当然,这种共识如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样,是经过艰难曲折的抉择才达到的。

&nbsp今后,真正实现这个根本转变,建立名副其实的法治国家,还有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过程,需要几代人的努力。

这种“共识”中也还有不同认识的差距。

但无论如何,由人治转向法治,同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都是基本国策上的根本转变,具有同深远、重大的意义。

&nbsp二、“依法治国”的涵义&nbsp建设法治国家,有两个提法,一个叫“以法治国”,一具叫“依法治国”。

&nbsp(一)“以法治国”本是中国古代法家提出的治国方略,其主体温表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即国君。

“法自君出”,君主将法律作为治国——统治臣民的手段,而君主则超越法律之上。

&nbsp“以法治国”用于当代社会主义中国,则其主体应是作为整体的人民,人民(通过其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和法律,并运用宪法和法律来行使国家权力,以保障人民的权力和公民的权利。

宪法和法律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一个国家可以有高于某一部分人民群众(如某一阶级、群体)的意志,而不应有高于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意志。

人民主权(立法权是人民主权的体现)和作为整体的人民意志是至高无上的,因而宪法和法律是至高无上的。

任何政党、政府机关、军队、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而人民主权(人民的权力)和全国人大,在理论上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它可以根据人民的意志,修改宪法和法律。

&nbsp这只是相对于其他主体而言。

在宪法与法律未修改以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必须依法而行。

&nbsp当然,“以法治国”包含法律是一种治国手段的意思,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不排除其他治国手段(如政策的、行政、经济的、科技的、道德的等等),但这其他诸种手段都必须是在法的支配下依法进行,因而,法仍然是诸种手段中支配一切的手段。

&nbsp(二)至于“依法治国”,则是指各政党、政府机关、军队和各种社会组织,都必须依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宪法和法律,来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

“依法治国”的“依”字,有“依照”“依据”的意思,其主体是指上述机关、团体,而不是全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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