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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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合作养殖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原生态黑毛土猪养殖事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条款

1、甲方将原生态黑毛土猪种苗达到90日龄的以每头500元卖给乙方养殖,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规范化饲养,丙方组织运输并承担费用。

2、甲方将粮食、疫苗、消毒材料、营养配方、青饲料种子统一卖给乙方,这些成本甲方尽力控制在1000元左右。

3、甲方通过与村共建的教学点全程技术培训及指导,丙方组织乙方积极参加学习,乙方确保按时参加学习。

4、甲方将通过资金互助社或银行贷款为乙方解决2/3养殖成本资金,乙方自筹1/3养殖成本资金,这里借贷的和自筹的由甲方统一支配。

5、丙方建立疾病防控站和物资储备站并在甲方的指导下正常运营,使乙方养殖风险降到最低和方便养殖户领取物资。

6、乙方接受甲方、丙方的管理和监督,只饲喂甲方指定的饲粮和所有药物,并遵守相应的约定。

7、乙方照甲方要求自建或改建猪舍,并配备养猪所用设备及器械。

8、甲方回收的猪经销售后返利一部分给乙方、丙方,达到最大化共赢。

9、不可抗力因素及猪死亡,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养到11个月330多天后由甲方验收后高于市场价每市斤2元的价格回收。

二、合作养殖数量及期限

甲、乙、丙三方都同意以上条款后,乙方于2015年____月____日从甲方购买达90日龄的猪苗____头,(这里购买日期将填放猪正式养殖第一天算起),将于2016年____月____日经甲方进行验收并回收。

三、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合同期未满或违反本协议条款,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猪回收价2倍的钱。

2、乙方遵守甲方的标准技术养殖流程,禁止添加任何药物、生长素等,甲方将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测,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信用等级评估、资金信贷制裁、降低收购价、进行罚款、拒绝回收、终止合作,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争议解决

1、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2、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三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三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三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年月至年月,付款方式:每,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年月日合计收取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

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

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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