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模板)
填表日期:20**年**月**日
项目名称
***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镇**路**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质
新建(改建、扩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项中***栏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筑面积**㎡。
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其他措施:
设置了厨房油烟废气专用烟道。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废水采取预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集镇管网。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固废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采用隔音屏障,选用低噪产品,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加大绿化投入,增加人工植被。
承诺:***XX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承担全部责任。 (签字盖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表项目名称:新村矿业公司更换取暖锅炉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隆化县新村矿业有限公司填报日期:________ 年月曰__________填表说明、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填表人应仔细阅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支持全省扶贫脱贫攻坚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提升审批效率的实施意见》(冀环评函[] 号)以及关于印发《河北省环评审批改革备案试点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冀环评函[] 号)中文件的规定,知晓相关权利和义务。
、此表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年部令第号)的规定,同时应满足(冀环评函[] 号)、冀环评函[] 号文件中的规定要求。
、建设单位自觉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填报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禁止涂改。
工艺流程及污染流程燃气热水锅炉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米烟囱排放 隆化县新村矿业有限公司铁矿采选项目原办公楼、车间取 暖采用台吨燃煤蒸汽锅炉(型号:)和台吨燃煤蒸汽锅炉(型 号:)。
按照环保要求,本次技改将台燃煤蒸汽锅炉拆除,更换 建设内容 为台吨国产级卧式燃气热水锅炉(型号:)。
并配建低温天然气 及规模 储罐台(3 )以及锅炉、储气罐配套设施等。
吨国产级卧式燃气热水锅炉依托原锅炉房安装,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生的热量供应办公楼、车间取暖。
原辅材料用量本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年消耗量为万3。
天然气外购本项目位于隆化县韩麻营镇龙王庙村隆化县新村矿业有限 周围环 公司生产车间北侧。
项目址北侧邻荒山坡,东侧为本公司机械 境概况 设备库房,南侧为公司铁选生产车间,西侧邻荒山坡。
周边无 其他环境敏感点。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工艺流程说明:本项目实施内容为利用隆化县新村矿业有限公司原有锅 炉房更换燃气锅炉。
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燃气锅炉将取代 企业原有的燃煤锅炉,而其它生产内容、生产规模等生产工艺 系统设备均不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_用户手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用户手册技术支持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软件开发单位:北京华志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8-835-642技术支持QQ 群:581399801目录第1 章前言 (2)1.1. 编写目的 (2)1.2. 系统名称 (2)1.3. 系统概述 (2)第2 章用户注册 (3)2.1. 单位注册 (3)2.2. 个人注册 (6)第3 章系统登录 (9)3.1. 登录 (9)3.2. 忘记密码 (11)3.3. 密码修改 (14)第4 章登记表备案 (16)4.1. 企业备案 (16)4.1.1. 数据填报 (16)4.1.2. 数据管理 (23)4.2. 个人备案 (24)4.2.1. 数据申报 (25)4.2.2. 数据管理 (31)第5 章查看公示 (34)第1章前言1.1 .编写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用户手册》介绍了系统的基本功能和备案一个项目的详细操作步骤,以帮助用户更好地了解和使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顺利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网上备案工作。
1.2 .系统名称系统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
1.3 .系统概述本系统为环保部发布的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填报平台,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生产前,注册真实信息,登录本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备案回执,用户需打印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备案完成。
本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用户注册(单位和个人)、备案新项目、打印登记表和备案回执等功能。
第2章用户注册本系统用户分为企业用户和个人用户,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均需通过本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
2.1 .单位注册数据填报规则说明:字段名称数据填报规则登录名中英文、数字、下划线密码6-16 位,字母(区分大小写)、数字、符号证书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电子邮箱非必填项,填写常用的邮箱地址用于找回密码,建议填写单位注册详细步骤如下:1. 访问区县环保局网站本系统入口,进入填报向导页面,在本页面可以查看备案一个项目的基本操作步骤,点击【继续】按钮,如下图:图1 向导页泉州市环保局登录入口2. 进入“填报指南”页面,可以查看环保部41 号令详细信息,点击“我已阅读并承诺遵守上述规定”,如下图:图 2 备案管理办法3. 进入系统登录页面,点击【注册】按钮,如下图:图3 企业注册4. 进入用户注册页面,注册类型选择“单位”,进入单位注册页面,填写相应的必填信息,点击【注册】按钮,如下图:图4 企业注册信息填写5. 注册成功后,系统提示“恭喜您注册成功!”,如下图:图5 企业注册成功6. 点击【立即登录】按钮,即可进入系统登录页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第一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是一项重要的环保手续,对于任何建设项目都是必须的。
本文将从登记表备案的目的、程序以及备案材料的准备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登记表备案的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目的在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评估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进而提出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二、登记表备案的程序1.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设单位需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预测。
2.评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所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评估,对报告内容和结论进行审核。
3.备案:对于评估合格的环境影响报告,环保主管部门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备案决定,并签发环境影响登记证书。
三、备案材料的准备建设单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包括有关建设项目的内容、预测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2.申请书:建设单位应向环保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附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应在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选址,并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建设项目批准证明:建设单位应提交建设项目相关的批准证明。
5.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建设单位应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方案,明确如何减轻或消除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以上内容为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所需的主要材料,建设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准备。
总之,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对于任何建设项目都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在不影响建设项目的前提下,有效地保护了环境,促进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单位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做好备案工作,确保环境影响评价的及时、准确和有效。
第二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相关问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是一项重要的环保手续,建设单位需按照相关法律标准和要求提交材料和完成相关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评价登记表备案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1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日起施行。
11月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陈吉宁环境保护部部长日月16112016年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制定本办法。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
第四条建设单位对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备案管理。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涉及多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建设单位应当分别向各建设地点所在地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
第七条..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纸质备案方式。
第八条环境保护部统一布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备。
案系统)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应用网上备案系统,通过提供地址链接方式,向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配网上备案系统使用权限。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网上备案系统地址链接信息。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相关的管理要求,及时在其网站的网上备案系统中公开,为建设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提供便利。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 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11.1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1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2016年11月16日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第四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
建设单位对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备案管理。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涉及多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建设单位应当分别向各建设地点所在地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
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纸质备案方式。
第八条环境保护部统一布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备案系统)。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应用网上备案系统,通过提供地址链接方式,向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配网上备案系统使用权限。
环评登记表备案表.doc
营运期:
建设单位声明及承诺
XX(法人代表)承诺项目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选址不在禁止建设区域,建设运营中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应当标准要求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合法、完整、准确,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孙忠平承担全部责任。
(建设单位签章)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登记表类项目,属于XX。
备案意见
年 月 日
XX市(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表(试行)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负责人)
移动电话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移动电话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建设地点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万元)
一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项目内容及规模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二、周围环境简况
三、拟采取的防治污染措施(包括建设期、营运期)
备案登记表空表
备案登记表空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表填报日期: 年 7 月 10 日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联系人项目投资(万元) 拟开工日期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柠檬标准示范园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黄林沟村、陈坝村、占地高石村、拦河村面积遂宁市金鑫柠檬种植有限公司谢志亮法人代表联系电话环保投资(万元) 计划竣工日期谢志亮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补评变更情况□选址变动,原备案号:由于本项目目前已建成运行,根据《四川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四川省环保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XX年x月x日以前已建成运营的未批先建项目,依法开展环境评价,按现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报批,予以规范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已建成标准化柠檬示范园亩,栽植柠檬株该项目不处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机械设备排放的废气、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都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要求项目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风抑尘措施,采取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运营期废气排放及治理:本项目不使用锅炉,运营期废弃主要为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尾气和道路扬尘,肥料卸载、堆放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农家肥及农药使用时产生的少量异味机械尾气、道路扬尘、肥料卸载过程起尘、肥料堆藏起尘及种植土拌合过程起尘经采取建棚遮盖及洒水降尘等措施后,起尘量较小,粉尘经自然稀释、扩散后及植被吸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农家肥及农药异味呈无组织排放,使用量相对较小,异味经自然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发影响不大;休闲娱乐区厨房使用沼气和电能作燃料,均为清洁能源,使用后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主要污染物种类施工期废水排放及治理: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施工时借用项目周围农户厕所等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因此,施工期污水无外排进入地表水,对当地地表水体影响轻微运营期废水排放及治理:项目营运后,生产废水主要来自办公生活污水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灌溉果树因此运营期污水无外排进入地表水,对当地地表水体无影响施工期固废排放及治理:项目施工期间不涉及大规模的土石方工程,场内土石方可实现挖填平衡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一同收集后由环卫所负责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对外环境影响小运营期固废排放及治理: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剪枝过程产生的废枝,鲜果分选时剔除的杂物及有缺陷的鲜果、废包装材料、员工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清掏固废有缺陷的鲜果、废包装材料、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袋装处理后送至垃圾收集点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作为项目有机肥使用施工过程将在基础工程和地面结构施工中使用各型施工机具,这些机具将会产生强度达75 dB~98 dB噪声,会对作业人员身心健康造成一定程度影响,通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严禁夜间和午间施工,对强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可减轻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运营期噪声排放及治理: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有挖井、旋耕机、水泵及运输车辆噪声,由于挖机、旋耕机只在建园时使用,使用频率较低,影响时段较短,且项目达产后将不再使用:本项目主体运输道路为公路,路况较好,且项目运输频次不高,夜间不运输,因此,本项目运输过程中车辆噪声对道路沿线的影响不大本项目水泵均安装于泵房内,经泵房墙体阻隔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生态环境影响:柠檬果园的建设能够减少环境污染,吸收环境微尘颗粒物,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持水土流失备案依据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登记表类项目,属于第 B 类 9 项中农产口基地项目承诺:我院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在建设、运营中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应标准要求以及环保“三同时”制度本《备案登记表》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合法、完整、准确,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我院承担全部责任备案回执:我局已收到你单位《遂宁市金鑫柠檬种植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柠檬标准示范园项目备案登记表》,予以备案,备案号:遂安环备登〔〕号遂宁市安居区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工作,根据2016年7月2日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备案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备案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及其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应当采取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第四条【备案管理】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工作,建设地点涉及多个市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所在地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别备案。
第五条【备案方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其中保密项目采用纸质备案方式。
对于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建设单位,可到当地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网上备案。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并部署在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地址链接方式逐级分配备案系统使用权限至行政区内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地址链接信息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备案流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在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具体格式见附件),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做出承诺。
建设单位在备案系统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后,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建设单位可自行打印留存。
第七条【备案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在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表项目名称:年产6万平米板式家具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河北诺帝卡木业有限公司填报日期:2018年8月14日填表说明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填表人应仔细阅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支持全省扶贫脱贫攻坚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提升审批效率的实施意见》(冀环评函[2018]541号)以及关于印发《河北省环评审批改革备案试点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冀环评函[2018]661号)中文件的规定,知晓相关权利和义务。
2、此表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2016年部令第41号)的规定,同时应满足(冀环评函[2018]541号)、冀环评函[2018]661号文件中的规定要求。
3、建设单位自觉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4、填报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禁止涂改。
项目名称年产6万平米板式家具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隆化镇阿拉营村村部南行600米占地面积(m2)1640平方米建设单位河北诺帝卡木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海龙联系人于海龙联系电话项目投资(万元) 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立项审批部门隆化县行政审批局批准文号隆审批投资备(2018)135号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2018年8月1日建设性质新建备案依据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中“27.家具制造中的其他”项目,应编制环评报告表。
根据冀环评函[2018]541号、冀环评函[2018]661号文件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可简化为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实行备案管理,不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五十、核与辐射”所涵盖的项目。
“根据《环境影响登记表》法定备案程序在网上电子信息平台无法录入或备案的,可以进行纸质文件受理和备案管理”。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土地和厂房租赁。
总占地面积1640平方米,其中厂房共租赁两间面积分别为400平方米和800平方米;办公生活区租赁一间,面积为140平方米。
山东省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范围及条件说明
—1—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告知书
寿光市稻田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项告知如下,请务必履行。
若违反承诺将按照《通知》中第四款“责任追究”有关要求追究相关责任。
项目业主:古城环保所
(手印、盖章) 年月日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诺备案申
报表
(工业生产类)寿环古登表字[2016]10号
环境保护承诺书
寿光市环保局古城环保所:
1.本人已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知晓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承诺项目属于备案范围。
2.本人承诺所填各项内容真实、可靠,如存在瞒报、谎报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本人承诺项目建设地址不属于禁止设立产生油烟、恶臭、噪声、废气和振动的区域和场所。
4.本人承诺严格按照具体申报项目内容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措施。
5.本人承诺运营期污染物排放限值达相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6.本人承诺项目建设、运营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接受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7.本人承诺涉及项目污染物排放引发环境纠纷,主动承担处理、化解环境纠纷的责任,并承担相应后果。
8.本人承诺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
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申报备案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应的环保手续。
承诺人:
年月日。
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操作温馨提示
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操作温馨提示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年版)》,结合越秀区实际,如下类建设项目应进行网上备案:
、餐饮、娱乐、洗浴场所;、小于张床位的医院、专科、社区医疗、疗养院等医疗机构;、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房地产、宾馆、酒店、办公用房; 、无生物、化学等实验室的学校;、建筑面积大于等于㎡的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养老院;、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且小于辆的大型停车场;、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体育馆;、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发零售市场;、城市次干道、支路;、改建加油加气站;、城市公园、植物园;、宾馆饭店及医疗机构衣物集中洗涤、餐具集中清洗消毒。
二、登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网上备案系统)。
、直接输入登陆网址:
图. 登记表备案系统
、通过广州市环保局官网()进入“首页网上申报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系统”
图. 广州市环保局官网首页
图. 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系统链接
三、备案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登录网址,注册用户账户(如图)。
图
第二步:申请人阅读国家法律法规和越秀区管理要求,承诺遵守相关规定(图、图)。
申请人只有勾选了承诺,才可转入第三步操作。
图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1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1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2016年11月16日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第四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
建设单位对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备案管理。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涉及多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建设单位应当分别向各建设地点所在地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
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纸质备案方式。
第八条环境保护部统一布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备案系统)。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应用网上备案系统,通过提供地址链接方式,向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配网上备案系统使用权限。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网上备案系统地址链接信息。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相关的管理要求,及时在其网站的网上备案系统中公开,为建设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提供便利。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 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备案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备案登记表一、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单位:3.项目地点:4.项目规模和内容:5.项目建设主要内容:6.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有效性:7.本项目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及影响:8.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研究:二、环境影响评价1.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2.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3.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4.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控制措施:5.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所需的环境保护手续: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价意见:三、环境影响审批情况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评价结论及相关意见: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机关: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结论:4.现场环境监测主要内容和结果:5.环境影响审批文件的审查结果:6.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修改要求:7.对环境影响整改方案的修改要求:8.环境保护设施建设验收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情况:9.非法排放和污染环境行为的查处和处理情况:四、环境保护设施投资及运行保障1.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总额: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和维护费用:3.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情况:4.环境保护设施的保养和维修情况:5.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和监督情况:五、环境监测情况1.环境监测项目及方法:2.近三年环境监测数据情况:3.环境监测数据与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对比情况:4.环境监测数据与环境影响评价预测结果的对比情况:5.主要环境污染物的浓度情况及对环境的影响:6.环境污染控制和治理情况:六、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1.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2.公众参与情况:3.群众投诉和环保举报情况:4.对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和处理情况:5.环境问题的社会反映情况:七、下一步工作计划1.下阶段环境保护工作的计划:2.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3.环境保护经费的安排:4.目标责任制与环境安全工作的配套措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和依据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通过统一、高效的备案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在规划、建设、运营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要求,预防和减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市政基础设施等各类工程。
第三章建设单位职责第四条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应当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填报,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接受现场检查,配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
第四章填报要求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填报指南》的要求,详细填写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第七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时,应当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析和评价,不得隐瞒、歪曲事实,不得弄虚作假。
第五章备案管理权限第八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管理工作,具体权限按照地方环境保护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第六章备案方式第十条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在线填报、纸质申报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登记表,具体要求由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一条在线填报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当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的备案系统进行提交,并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文档。
第七章备案系统第十二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实现备案信息的电子化、网络化管理,提高备案效率。
第十三条备案系统应当具备信息查询、统计分析、数据共享等功能,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众提供便利。
建设项目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登记表备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1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2016年11月16日∙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第四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
建设单位对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备案管理。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涉及多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建设单位应当分别向各建设地点所在地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
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纸质备案方式。
∙第八条环境保护部统一布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备案系统)。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应用网上备案系统,通过提供地址链接方式,向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配网上备案系统使用权限。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网上备案系统地址链接信息。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相关的管理要求,及时在其网站的网上备案系统中公开,为建设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提供便利。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 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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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一、备案单位: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二、备案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的项目
三、提交材料:
登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58.248.45.69:30001/REG)”,根据系统有关指引完成备案即可,无需现场申报,
四、备案凭证:
自助打印《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五、办理地点:(网上提交申报备案,无需现场申报)
六、办理时限:
即到即办,当天办结。
七、是否收费:否
八、咨询电话:
区局:22835877
大良:29938042、29938047、29938793
容桂:28381004
伦教:27758417
勒流:25566480、25568022
北滘:29892029、26330029
陈村:23833301、23833639
乐从:28973859
龙江:23377911、23377920、29839922
杏坛:27772553
均安:25386910、25389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