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文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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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是一个人类思想相互影响日趋明显、文化相互交流日益频繁的信息社会,体现在音乐文化上就是艺术表现形式不断更新、新的音乐语言不断产生,人们的欣赏习惯也发生着改变,这些都体现出文化合成现象在音乐文化中的作用。在今天,音乐文化合成现象的表现形式是如此多种多样,异彩缤纷,以至于人们很难对这一社会现象有清楚的认识。在眼前浩如烟海的音乐作品中有的被人们所接受而广为传诵,有的却如昙花一现再无声迹,它们的优劣成败是否有一个标准?音乐文化合成现象在音乐文化发展中起怎样的作用?它作为整个社会文化合成现象的一部分有什么特殊之处?我们应当如何认识它把握它?这是在当今社会形势下摆在我们面前,急需我们解决的一个问题。

音乐文化与其它的社会文化形态相比较有其显著的特性,如黑格尔的所说,音乐是一种完全消除空间性,无论在内心生活还是在表现方面都完全退回到主体性的浪漫型艺术。音乐的中心内容和表现形式都是主体性的,是一种完全感性的存在。音乐以声波形式存在,随生随灭,通过对这种外在现象的双重否定,声音与内在主体性相对应,……所以,适宜于音乐表现的只有我们完全无对象的(无形的)内心生活,即单纯的抽象的主体性。音乐是一种在时间中开展的艺术形式,体现出非常明显的创造者的个性。有人说音乐的魅力就在于在音乐的王国里人可以象“上帝”一样发挥无穷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也有人说音乐就象是一种成人的游戏,在虚拟时空中人渴望自由的天性得以完全展现。但是音乐毕竟不是孩童的游戏,它要与大众产生共鸣,就必须具有某种程度的可理解性,不能躲在封闭的自我中孤芳自赏。音乐作为一种文化必然具有社会性。

在音乐作品中,通过音符的种种排列组合产生千变万化的旋律形态是其构成乐曲的主要手段,这与最具社会性的语言有相似之处,我们常常提到“音乐语言”,与语言中的音素一样,音乐的表现赖于乐音之间的相互关系,音符本身并无任何意义,二者都有约定俗成的、具有符号意义的成分。但是音乐与语言在本质上无疑存在许多差异,语言通过它的发音层次使人产生隐藏于发音层次之后的所指的概念,语言作为一种符号体系可以用不同的言语组合方式表达相同的一种思想,然而在音乐中却做不到这一点,在音乐中没有同词汇相应的发音层次,“音乐并不是事物的表现,而是事物本身”。

音乐具有一种特殊的结构,它直接做用于我们的感官,无须言语的帮助就具有某种程度的可理解性,我们可以欣赏在几百年前创作的音乐作品,也可能为从万里之遥的异帮传来的无词歌而感动涕零。另一方面,各民族音乐之间的差异是如此之大,文化传统的不同导致音乐形态、音乐审美等诸方面的千差万别,我们不能肯定从我们嘴中唱出的异域民歌有多少是“原汁原味”,抑或只是从自我文化背景出发的“加工”。音乐文化现象的这种特殊性,使我们认识到如果说音乐是一种“世界语言”,它必然有为我们所能理解的基础。首先,我们把注意力集中于它与人类心理结构的特殊关系上。钱钟书先生说,音乐不传心情而示心运,仿现心之舒疾、猛弱、升降诸动态。在某种程度上音乐对于听众的意义是通过听众自身的感情与音乐所引起的感受之间的相似性所引发的。“心声相和”,这使得我们把对音乐文化合成现象的研究的起点置于作为主体性的人所具有的共时性心理结构上。

瑞士著名心理学家J.皮亚杰对于心理学共时性结构的发生学研究对我们有很大的启发性。皮亚杰对心理学结构的研究始于对“格式塔”学派整体性的关注。格式塔学派在当时物理学与现象学的影响下,提出“场”概念,他们认为在心理感知中,知觉的整体性是处于第一位的规律,也就是说,在其知觉所感知的对象中,不单其组成部分有各自的量值,对象整体还有其作为整体的独立的量值。我们对于音乐作品的感受就是这样,我们可以把一个旋律移到另一个调上,虽然每一个相对应的音的位置都发生了改变,但我们感觉还是相同的旋律。在皮亚杰的实验研究中,构造论在他的心理结构发生论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坎农(Cannon)提出“体内环境恒定”的概念,即整个有机体的自身调节作用,平衡作用成为主体心理结构产生的关键。皮亚杰通过对儿童心理学几十年的研究,认为心理结构并非是预成而是有发生过程的,是在反映抽象和体内平衡功能的共同作用下,由历时性逐步发展为共时性结构的。

据皮亚杰的研究,人具有一种表现为本能活动的原始“格局”,这种原始结构通过遗传基因得以代代相传,在婴儿的成长阶段中,这种原始结构在两方面得以一步步发展,一方面是原始结构在自身的平衡作用下不断丰富自身结构,即通过人在婴儿时期的“动作普遍协调作用”把多个较简单的动作“嵌合”为一个较复杂的动作,以同化作用的形式纳入本体结构。另一方面,是由于来自于外界,婴儿感觉到新鲜的刺激,通过感官的多次接触纳入自身结构,这个被称作“再生同化作用”的过程在婴儿身上表现为不断的重复某个动作、某种行为。人作为有机体,其结构的产生过程就是这样:通过同化作用把外界刺激抽象化,从而纳入自身结构,同时体内平衡作用使原有结构发生改变,产生适应环境的新的结构。如此一步步循环发展,于是形成动态的、具有逻辑运算的结构体系。

我们可以看到:在人类本体结构中,有机体的自身调节作用对于心理结构的产生和发展起关键性作用,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人与生俱来的平衡感就来源于此。在人的自身调节作用中,又以节奏感为要。节奏是以建立种种对称性和重复为基础保证其自身调节作用的。在音乐文化现象中,乐音可以说是人对自然界大量存在的音响的主动选择,节奏作为乐音的组合形式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通过研究可以发现,在不具备固定音程与旋律的原始部落中最普遍存在的音乐表现形式就是节奏(格罗塞《艺术的起源》)。人的心理结构在平衡作用下不断发展,作为与人的心理密切相关的音乐表现形式也不断完善,音乐成为唯一可以反映人类丰富细腻的心理变化的艺术表现形式。在这种意义上,心声得以相应。这种与主体音乐体验密切相关的结构可以称之为音乐文化结构体系中的核心结构。

由于核心结构的存在音乐具有了可理解的基础,并且在相当程度上使音乐具有了为其它艺术形式所不可比拟的魅力。这就是为什么有人说:“朴素的美特别真实”。一位著名华裔音乐家在旅行途中听到一首由当地土著人用一种非常简陋的乐器演奏的一首当地歌谣,心灵受到极大震撼:为什么如此简单的音调竟有如此大的震撼力?以至后来他说:如果哪怕我对我的演奏有一丝的怀疑,我都会想想我所听到的这首歌,于是一切疑虑就都会消失(大意如此)。正是音乐与我们心理结构形态的对应关系,使我们体验到由音乐中孕育的生命感所引发的深刻感动。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一首音乐作品能在多大程度与深度上体现这种音乐与心理结构的对应关系,成为判断这首作品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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