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合集下载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方法第一章总如此第一条为了标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分公司〞)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油田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在油田分公司经营范围内进展的招标活动,适用本方法。

油田分公司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招标的工程,直接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油田分公司金额在30万元以上,除特殊情况外,原如此上必须进展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躲避招标。

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市场情况为卖方垄断市场;2. 工程实施需要专门经验或设备,以及为了保护专利等特定理由;3. 工程性质特殊、内容复杂,发包时不能确定其技术细节和工程量;4. 与已发包的工程相连的小型工程,难以分割;5. 公开或邀请招标未能决定中标单位,难以重新进展。

第四条招标工程的立项按?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经济合同管理试行方法?的合同立项程序进展立项审批。

第五条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老实信用的原如此。

第六条招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在执行本方法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承受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的指导及油田分公司审计监察处〔纪委办公室〕的监视。

第二章招标机构第七条油田分公司招标机构分为招标管理机构和专业招标组织机构。

招标管理机构为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的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与法规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为各专业招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时包括各工程组。

第八条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招标管理职责(一)领导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和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的工作;(二)审议和公布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及规章制度;(三)对负责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或个人做出奖惩决定;(四)审批重大招标工程〔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的招标报告;(五)审批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工程的中标报告;(六)负责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工作中争议事项及违纪、违规行为进展处理。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中交三航局铁路工程分公司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试行)1.总则为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办法保证施工质量,进一步树立创优意识、加大创优力度,充分调动全员创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的积极性,根据《中交三航局有限公司质量创优专项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中交三航铁路分公司的管理模式,特制定“中交三航局铁路工程分公司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试行)”。

2. 创优目标管理2.1 工程项目创优目标确定,由承建该工程项目的项目部向公司安质部提出创优申请。

2.2确定创优的项目部均须填写“创优工程申请表”,并报公司安质部审核备案。

2.3创优工程项目部须编制“创优计划书”,并报公司安质部审核备查(主要内容包括:创优目标、创优质量指标、创优组织保证体系、技术质量保证措施等)。

2.4确定为创优工程的项目部须与公司安质部签订“创优协议书”。

明确创优目标、创优责任人、创优奖罚等,以此实现创优目标管理。

3. 创优责任人项目部经理、项目部总工、项目部分管生产副经理、项目部党支部书记、项目部其它领导,项目部质量部门负责人、项目部施工部门负责人及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均为创优责任人。

4.创优工程实行目标责任风险金抵押管理4.1 经确认的创优目标责任人须按以下规定,交纳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

4.1.1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交纳系数:项目部经理、项目部总工抵押金交纳系数:1.0;项目部分管生产副经理、党支部书记抵押金交纳系数:0.6;项目部其它领导及质量,施工部门负责人及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人员抵押金交纳系数:0.4;4.1.2交纳创优责任风险抵押金:项目部经理、总工交纳抵押金:3000元;4.2创优协议签订后一月内由公司质量主管部门统一收取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交存公司财务部。

4.3公司财务部收到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应统一出具收据,公司安质部保存收据原件,项目部保存收据复印件。

5. 奖励为切实落实创优责任制,持续激励全员创优积极性,对实现创优目标的项目部给予创优达标奖励。

分公司管理办法(DOC9页)

分公司管理办法(DOC9页)

分公司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分公司的管理,提高分公司的运营效率,保障公司的整体利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组织架构1. 分公司领导班子分公司设立领导班子,由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组成,领导分公司全面工作。

2. 部门设置分公司设立各部门,包括人事部、财务部、市场部等,每个部门负责相应的工作。

三、岗位职责1. 分公司总经理分公司总经理负责管理分公司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分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计划,领导分公司的各部门协调工作。

2. 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等。

四、管理制度1. 考核制度分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各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业绩,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2. 奖惩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制定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员工进行处罚。

五、财务管理1. 预算管理分公司每年制定预算计划,实施预算管理,确保分公司的财务状况稳定。

2. 资金管理分公司严格管理资金的流动,合理运用资金,确保业务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六、安全生产1. 安全管理分公司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应急预案分公司要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员工和公司资产的安全。

七、宣传工作分公司要开展宣传工作,宣传公司的文化理念、发展规划,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八、附则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部负责解释,分公司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完善和调整。

九、生效时间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所述为分公司管理办法的内容。

感谢您的阅读!。

关于印发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塔里木油田公司炼油化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塔油计字[2003]32号)印发给油田公司有关单位,现将《塔里木油田公司炼油化工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3年11月28日关键词:炼化管理抄送:油田分公司相关领导、油田分公司办公室、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办公室。

2003年12月19日,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办公室发布了《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下达的炼油化工生产经营任务和经济技术指标,保证炼油化工产品结构合理,满足市场需求,降低生产成本,根据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专业公司的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炼油化工行业的管理必须贯彻国家和股份公司的有关政策,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严格控制低效投资,确保项目的可行性。

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安全生产,搞好员工培训,节约能源,提高环保水平。

第三条炼油化工生产应当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技术进步,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开发高附加值、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升级换代产品,坚持低成本发展战略,提高市场份额和竞争力。

第二章建设项目前期管理第四条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指在列入油田分公司年度计划前的所有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

油田分公司所属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油化工企业)必须根据新建、改建项目的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原则上具备条件或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五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初步文件必须严格按照股份公司或油田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编制。

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初步文件必须重新编制。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变更、扩建项目但也增加了项目的基本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条件、计划和投资估算以及资金筹措、初步经济效益评价、项目进展等。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生产车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生产车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生产车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生产车辆配置、使用和管理,加强生产用车费用管理,根据总部生产车辆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工程建设、运行维护、运营发展工作中使用的生产车辆的配置和管理。

第三条省分公司及各市州分公司综合部为本单位生产车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特定情况下的车辆租赁、交通安全管理以及协助处理车辆事故等工作;各级分公司建设维护部和运营发展部负责所辖生产车辆的实物管理、日常维护。

第四条生产车辆包括日常生产用车和专业生产用车两类,省分公司及各市州分公司公司应对本单位生产用车和管理用车进行严格区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车辆用途,严禁费用叠加、混用。

第二章日常生产用车管理第五条日常生产用车使用员工自带车辆,由公司支付实际相关使用费用。

第六条使用日常生产用车的人员范围严格限定在省分公司、各市州分公司的建设维护部、运营发展部和维护中心从事选址谈判、施工管理、现场检查、故障处理、业主维系、业务洽谈等日常性生产工作的相关生产人员(以下简称“生产人员”)。

纳入此范围的生产人员,公司不再为其提供任何其他车辆使用或交通费用报销(差旅过程中产生的车、船、机票费除外)。

以上部门的非生产人员以及其他部门人员均不得执行日常生产用车费用报销。

各市州分公司建设维护部、运营发展部、维护中心遇有部门人员变动或岗位职责分工变动时,应于下月10日前将本部门使用日常生产车辆的人员名单,分别报省分公司建设维护部、运营发展部审批、备案。

第七条日常生产用车使用员工自带车辆,应遵循双方自愿原则,由公司支付实际相关使用费用。

省分公司及各市州分公司综合部应组织本单位建设维护部、运营发展部、维护中心与所属相关生产人员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第八条参考省内各地经济型轿车租赁费用水平,并结合现阶段实际工作量、日常工作行车距离以及当地路况条件等。

全省日常生产用车费用分级标准上限核定为3000元/月(A类)、2600元/月(B类)两个标准。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电气化工程分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废旧物资管理,规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程序,杜绝人为浪费和闲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各公司增收节支工作,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根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废旧物资管理制度(试行)》(电物资【2015】589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利用的边角料、有残值的废弃物、包装容器和经鉴定批准不可利用的库存积压及工程剩余物资。

不包含完整的报废固定资产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部(项目部)的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应成立废旧物资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物资工作的公司领导副组长:公司物资部长成员:工程部、安质部、工经部、审计部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纪委监察部门、企划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指挥所属项目的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和废旧物资处置方案的审批工作。

第五条工程项目部成立相应的废旧物资管理小组,贯彻执行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分类整理、建帐、保管、鉴定,拟定并上报废旧物资处置方案;根据批复进行处置,并进行财务账项处理、归档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物资部是废旧物资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能围,须协助参与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废旧物资界定第七条以下物资可认定为废旧物资:一、在生产、维修、大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不能再利用材料(设备)。

如:各种废旧金属、废旧模板、旧配件;旧砼电杆、铁塔、绝缘子、旧电线电缆、旧导线、承力索、旧设备等。

二、整体裁量使用的边角料,如金属制品、导线,承力索,电线电缆,钢、铝绞线等短头。

三、因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工具类物品。

四、产品包装物:设备包装箱,电缆盘等。

五、由于技术进步,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自然环境影响或自身物理化学特性,或因能耗高、环保要求等原因处于保管阶段经鉴定后不能继续使用而被淘汰的物资。

联通云南分公司移动通信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修改V1.0)

联通云南分公司移动通信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修改V1.0)

中国联通云南分公司移动通信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联通云南分公司移动通信网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规范移动通信工程建设流程、明确参建各方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属联通云南分公司移动通信网的新建、扩容工程,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分计划建设部是移动通信网工程建设的管理部门,负责全省移动通信网建设的监督管理,各州市分公司建设部门负责具体的工程实施。

第二章基本建设程序第四条移动通信网工程建设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符合通信工程建设标准、建设规范,遵循通信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第五条通信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包括三个阶段:工程立项、工程实施和工程验收。

工程立项阶段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工程初步设计;工程实施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实施;工程验收阶段包括:初验、试运行、终验、竣工验收。

第六条移动通信网工程立项阶段、工程实施阶段、由省分计划建设部负责管理,工程验收阶段中的初验和竣工验收由省分计划建设部负责管理,试运行和终验由省分运维部负责管理,省分计划建设部协助。

第三章工程规划设计第七条省分计划建设部根据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经营发展策略,负责确定当期移动通信网规划的指导思想和设计原则;并综合考虑各州市分公司网络现状、市场需求、经营绩效等因素对各州市分公司的建设规模进行批复。

第八条各州市分公司应积极协助设计单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根据初步设计结果向省分计划建设部提交本期工程建设规模申请并附建设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一、二),省分计划建设部审核无误后将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分公司提交的建设信息汇总表中的内容应与建设规模申请吻合,此表将作为向公司物资管理部门申请物资的依据,分公司不得随意更改。

第九条各州市分公司应组织人员对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进行严格审核,使之能够确实指导施工。

若分公司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方案或建设内容由于实际情况变化而与初步设计发生变更,应将变更内容与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确认并报省分计划建设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更改。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分(子)公司管理办法发文日期:2022年9月15日制度版本修订台账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分(子)公司的设立 (5)第三章部门职责 (5)第四章治理机制 (8)第五章分(子)公司经营管理 (9)第六章人力资源管理 (10)第七章财务管理 (10)第八章采购管理 (12)第九章资产管理 (12)第十章信息系统管理 (12)第十一章管理方式 (13)第十二章分(子)公司注销登记 (13)第十三章附则 (14)XX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的管控,确保分(子)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分(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集团公司整体运营效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包括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50%以上但未达到 100%,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本办法所称的“分公司”是指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依法设立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分公司受其总公司的委托从事业务活动。

第三条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阶段、子公司内部管理现状、业务类型、跨区域经营特点和人力资源状况,集团公司对子公司采取财务管控为主、战略管控为辅的集团管控模式。

集团公司主要从日常经营、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和重大事项的最终审批或报备等对子公司进行管理。

分公司的业务归属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对分公司享有完全的控制权,未经集团公司授权,分公司不得独立对外开展业务。

第四条子公司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合法有效的运作法人资产。

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分公司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整体运营的顺利进行,提高分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公司是公司的下属组织,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办法进行管理,负责执行总公司的各项决策,并负责分公司的日常运营工作。

第三条分公司的主要工作是:开展业务、管理人员、协调内外部资源、完成指定任务。

第四条领导机构:分公司设立一个办事处,由公司总部派驻经理负责领导工作。

第五条公司总部对分公司经营范围、业务模式、人员编制和规模进行统筹和调整。

第六条分公司按照总公司的有关规定,自负盈亏。

第七条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第八条分公司的机构设置及人员设置由公司总部负责具体规定。

第九条分公司必须遵循公司总部的经营理念和战略规划,履行总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分公司的管理原则:统一性、规范性、协同性、高效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分公司设立办事处,由总部派驻经理负责领导。

第十二条办事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拟定人员编制计划和人员招聘方案、领导和督导分公司业务工作的开展、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关系、处理分公司的日常事务、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的经营情况。

第十三条分公司设立不同职能的部门,由总部制定具体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责、工作流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

第十五条分公司应当加强内外部沟通和协调,与总公司、其他分公司以及合作伙伴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和需求。

第十六条分公司应当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分公司的资产和人员安全。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七条分公司的业务范围和业务模式由总公司统一规定,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和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完成业绩目标。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当加强市场开拓和业务推广,积极寻找合作伙伴,拓宽业务渠道,提高市场竞争力。

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优质文档在您身边/双击可除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优化资源配置,对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的地区市场可设立分公司,不断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社会认知度。

为加强对各地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分公司的经营活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分公司的人、财、事、物的决策、经营、管理等活动实施指导、监督、检查。

分公司的重大事项,应当按照公司各种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进一步规范分公司经营活动,减少经营风险。

第三条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行使授权活动,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要求,履行代表职责,并向公司负责。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四条公司任命一位副总经理作为分公司分管领导,协调、指导、支持和监管分公司整体运营(兼职不兼薪)。

第五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向分公司委派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并履行相关程序。

分公司经营层的聘用和考核参照《公司市场化聘用管理办法》执行。

分公司其他岗位人员,由分公司自行聘用。

第六条分公司薪酬制度参照《薪酬管理办法》并结合当地实际行情执行。

根据市场化用人原则,所有人员薪酬、保险费用由分公司统一承担。

第七条分公司应积极组织和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技术、管理培训,确保持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八条为加强区域内整合联动发展,公司可委托当地的子公司对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第九条分公司积极拓展地区的市场,用公司名义对外承揽业务的,公司提取管理费。

第十条分公司与公司事业部开展深度合作。

分公司如将生产任务委托给公司事业部,按照《公司考核办法》规定的各业务板块成本费用包干率,支付事业部成本;该部分收入考核指标算入公司事业部。

第十一条分公司与公司事业部共同经营开拓和生产的项目,考核经济指标分配方案报分管领导,一事一议。

第十二条分公司在业务开拓过程中,自主编制投标文件,在完善内部审查的基础上,提交至公司经营管理部审核,相关审核流程及考核按照公司投标评审规定执行。

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

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

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总2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5月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利,提高工作效率,严明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长庆油田分公司实际(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机关、附属部门、直属单位和二级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

国有控股和集体控股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与油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化员工和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第四条休假与考勤实行统一政策、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权限履行责任,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一)油田公司人事劳资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员工休假与考勤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制定油田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办法、假期工资待遇规定。

(二)油田公司工会:负责健康疗养假规定解释和监督检查,对员工休息休假权益保障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三)油田公司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婚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规定解释和监督检查。

(四)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休假与考勤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明确请销假权限及程序、考勤的审查审核。

其中:人事部门归口管理员工休假与考勤、假期工资待遇支付等工作;工会审核健康疗养假假期,对员工休息休假权益保障情况进行民主监督;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婚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假期。

第二章假期管理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假期包括: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健康疗养假、事假、病假、工伤停工留薪期、探亲假、婚丧假和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

第一节法定休假日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元旦),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170731)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170731)

胜利⽯油管理局胜利油⽥分公司⽣产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20170731)所属业务类别胜利⽯油管理局胜利油⽥分公司⽣产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1 总则1.1 安全风险是指发⽣安全事故(事件)的可能性与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它是企业⽣产经营活动中危害因素的固有性质。

1.2 安全风险管理是指在⽣产经营活动中进⾏风险点确认,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以改善安全⽣产环境、减少和杜绝安全⽣产事故的过程。

1.3 安全风险管理坚持“油⽥监管、⼆级负责、业务主管、全⾯覆盖、全员参与”的原则。

1.4 安全风险按照重⼤风险、较⼤风险、⼀般风险和低风险分级管理。

1.5 重⼤风险、较⼤风险为不可接受风险;⼀般风险为有条件可接受风险;低风险为⼴泛可接受风险。

2 职责分⼯2.1 安全环保处负责胜利⽯油管理局、胜利油⽥分公司重⼤风险、较⼤风险的综合监管,负责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报告重⼤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2.2 油⽥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重⼤风险、较⼤风险监控,负责编制本业务领域的风险管理年度计划、季度管控报告。

每季度向油⽥QHSE委员会报告风险分析和监控情况。

2.3 ⼆级单位是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

⼆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风险排查,开展风险点确定和风险评价⼯作,并上报油⽥业务主管部门。

⼆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安全风险综合监管,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负责向油⽥安全环保处报告安全风险监管情况。

2.4 基层单位负责组织员⼯开展岗位设备设施、作业活动的危险源辨识,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3 管理流程3.1 安全风险管理主要包括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五个环节。

油⽥业务主管部门、⼆级单位、⼆级业务主管部门、基层单位应分别成⽴由管理⼈员、专业技术⼈员和操作⼈员等组成的安全风险分析⼩组,开展各环节的⼯作。

3.2风险点确定3.2.1风险点划分应当遵循“⼤⼩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

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加强对分公司的统一管理,公司决定试行新的分公司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该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目的,同时探讨该管理办法对公司可能带来的影响。

一、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 分公司设立与撤销公司设立或撤销分公司需经董事会决议和公司股东会批准,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相应申请。

分公司组织架构、人员编制等应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

2. 分公司财务管理分公司应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公司的财务事务。

公司总部应对分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日常监督,以确保分公司的财务状况合法合规。

3. 分公司资源调配公司总部应根据分公司业务情况和公司整体资源的需要,对分公司的人力、物力等进行调配。

分公司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总部提出资源调配请求。

4. 分公司业务监管公司总部应对分公司的业务情况进行定期监管和评估,及时为分公司提供支持和指导。

分公司应准确承接总部分配的业务,并按要求完成任务。

二、管理办法的目的新的分公司管理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对分公司的统一管理,避免出现分散化管理、信息不畅通等问题。

此外,管理办法还有以下目的:1. 加强公司整体的资源调配能力,提高经营效益;2. 创造更加公平的经营环境,加强内部合作;3. 规范分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企业风险控制能力;4. 提高分公司的业务质量和效率,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三、可能带来的影响1. 加强管理效能该管理办法能够将公司的各项业务统一管理起来,使得总部能够更加充分地利用各个分公司之间的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而使得公司能够加强管理效能。

2. 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公司通过管理办法中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规范分公司财务管理,保障企业经营风险控制能力,使得公司在市场上更加有竞争力。

3. 增加公司的成本该管理办法设有财务部门,增加了公司的人力成本。

此外,资源调配的过程中,可能会带来一些管理成本。

因此,公司在实行管理办法的同时也需要对成本进行精细的管理和控制。

燃气有限公司客户服务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燃气有限公司客户服务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XXXX燃气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客户服务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燃气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客户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客户分类分级服务机制,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和差异化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进而提升分公司服务水平与品牌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相关管控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客户分类分级方法、客户分类分级服务内容、客户经理制、检查与考核等内容,为向客户提供个性化和差异化服务提供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机关、所属事业部及单位。

所属控股子公司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XXXXXX客服中心是分公司客户服务分类分级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分公司客户服务分类分级管理相关制度、流程和标准规范;指导所属事业部及单位根据本办法编制客户服务分类分级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制定分公司客户服务分类分级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所属事业部及单位开展客户服务分类分级管理相关工作,定期组织对其进行监督与评价。

(四)对收集的客户信息进行科学分析,为领导层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推动客户服务体系搭建与提升。

第五条所属事业部及单位是分公司客户服务分类分级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和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认真贯彻实施分公司客户服务分类分级管理相关制度、流程和标准规范;事业部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对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所属单位负责接受XXXXXX客服中心和事业部的督导,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客户服务分类分级管理实施细则。

(二)事业部负责协助分公司开展客户服务分类分级管理相关工作,定期收集客户信息并上报至XXXXXX客服中心;所属单位负责配合分公司开展客户服务分类分级管理相关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客户信息。

(三)所属单位应严格执行客户服务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客户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结算管理办法

结算管理办法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结算管理体系,规范结算管理,强化成本控制,防范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公司结算管理办法的制订、完善和修改;指导监督和考核公司所属各项目结算管理基础工作,检查公司结算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负责对结算进行审批.第四条各项目经营管理部负责办理该项目的结算工作,对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量签认成果进行检查、指导,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收集意见,进行调整,组织项目部进行整改,确保预计利润实现、防止利润流失。

负责保管相关资料,负责所属项目部的结算的审核、备案,建立结算台账,按月归集分包工程成本。

第五条项目经理对本工程的工程量实体签认成果负责;项目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工程部、技术人员对本部门或本人的计算和签认数量负责。

经营管理部负责按照工程部开据的工程数量签认单和分包合同单价、条款进行结算、扣款。

第三章结算应遵循的原则第六条廉洁奉公原则:结算工作人员在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企业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索要或接受财物,如出现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条多级审核原则:结算应建立起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多层级的审核控制体系;结算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结算。

第八条准确高效原则: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体现出应有的专业水平;同时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第九条严格程序原则:各级审核按照合同管理权限严格执行结算程序。

项目对工程类、物资类、设备承租类及其它类合同的结算工作都须按照结算程序严格执行,结算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出具的结算确认单要经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才能上报上级单位,上级单位须认真审核批复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应形成可追溯性的资料档案。

爆破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爆破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爆破公司总、分公司体制运行管理办法(草案)为使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形成统一、规范和相对稳定的管理体系,达到运作有序,协调高效之目的,推动公司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现时各县(市)民爆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总、分公司体制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指导思想通过《管理办法(试行)》理顺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管理体系,建立符合民爆行业发展趋势的集团公司模式,形成有序、高效的运作机制,推动公司快速、健康发展,并以整体优势和灵活的机制,巩固区域民爆市场管理秩序,确保爆炸物品不流失、不炸响,为创建和谐社会和服务区域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二、总、分公司体制的现时模式和发展方向(一)分公司的现时模式1、以股权连结建立的分公司。

总公司以控股或参股的形式建立的分公司,“两会”及经营班子健全,在总公司的统一管理下,以分公司的名义,按企业法人实体运作。

2、以《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连结建立的分公司。

按照总公司的管理模式,以分公司的名义,暂按企业法人实体运作。

(二)分公司的发展方向按照现行民爆行业发展趋势,配合行业主管部门,通过积极努力,积累经验,壮大实力,特别是培训和引进爆破工程人才,提高管理水平和提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级别,待条件成熟后,建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

、总、分公司体制的管理办法1、实行“组织管理上统一、经营业务上相对独立”的管理模式。

2、实行“六统一”管理办法:(1)实行统一的企业文化。

即:安全、优质、诚信、共赢。

(2)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

即以总公司制订的《爆破组织管理规程》、《爆破作业现场管理规定》、《爆破员聘用管理规定》、《绩效考评及奖惩办法》等为统一的管理制度。

(3)实行统一的“爆破配送一条龙服务模式”。

依照公安机关管理规定和锡盟公安局推行爆破配送服务工作的要求,各公司与所在地相关单位,积极协调,依照《爆破配送服务实施办法》,制订切实可行的爆破配送服务作业流程。

(4 )实行统一的经营管理及安全技术培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优化资源配置,对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的地区市场可设立分公司,不断提高集团的知名度和
社会认知度。

为加强对各地省内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标准化分公司的
经营活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特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分公司的人、财、事、物的决策、经营、管理等活
动实施指导、监督、检查。

分公司的重大事项,应当按照公司各种管
理规定的要求,经公司高级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进一步规范分公司
经营活动,减少经营风险。

第三条公司目前委派到派驻分公司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财
务负责人,代表公司行使直接销售活动,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管理制度其要求,履行代表职责,并向公司负责。

第二章人事管理
第四条公司任命一位副总经理作为分公司,协调、指导、支持和
监管分公司市场部整体性运营(兼职不兼薪)。

第五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向分公司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财务
负责人,并履行相关程序。

分公司经营层的聘用和考核参照《公司市
场化入职管理办法》执行。

分公司其他岗位人员,由事业部自行聘用。

第六条分公司薪酬税制参照《薪酬管理办法》并结合当地实际行
情执行。

根据市场化改革用人原则,所有人员薪酬、保险费用由分公
司区域化统一承担。

第七条分公司应积极组织和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技术、管理培训,确保持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提升水平。

第三章业务管理
第八条为大力加强区域内整合联动发展,公司可委托当地的子公
司对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第九条分公司积极拓展地区的市场,用公司名义对外承揽业务的,公司提取管理费。

第十条分公司与公司事业部开展深度合作。

分公司如将生产任务
委托给演训公司事业部,按照《公司考核办法》规定的各业务板块成
本费用包干率,支付事业部成本;该部分收入考核办法指标总收入算
入公司事业部。

第十一条分公司与公司事业部共同经营开拓和生产的项目,考核
经济指标分配方案报分管领导,一事一议。

第十二条分公司在业务开拓整个过程中,自主编制投标文件,在
完善内部审查的基础上,提交至公司经营管理部所审核,相关审核流
程及考核按照公司投标评审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分公司严格执行制度公司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并接受子
公司股份公司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七章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分公司可单独设置财务管理机构及人员,会计核算纳入
公司会计核算服务体系体系。

第十五条分公司应遵守《会计法》,并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及要求,统一执行会计经济政策目录和财务核算。

第十六条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账户银行账户,确需开设的应按公
司相关要求,履行审批手续手续后方财务管理能开设并按公司财考部
相关要求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分公司应接受公司财务管理的监督相关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报送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资料,汇报公司财务运
行情况;如遇重大经济事项、大额资金支出、重大渉税事项、违反国
家或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的事项应及时及时处理上报。

第十八条分公司一律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融资、拆借大笔资金
及提供担保。

第八章考核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对分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

以经营年度作为目
标责任第三届期,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人为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经营计划与分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主要
从新签合同额、收费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应收账款余额等方面
对分公司下达目标,次年一月根据完成情况情况兑现评定。

第二十一条公司授命的高级管理人员连续两年未完成经营目标,
也须重新委派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的薪酬标准由公司和分公司共同
商定,薪酬结构中所基本工资、岗位工作资源保障费两部分按公司标
准执行,部分考核部分参照公司相关管理对策。

第二十三条分公司结合自身境况,制定适合中层及以下员工的绩效和奖惩方案,并送公司营销部、财务与考核分配部备案,由分公司自行组织考核与分配。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每月参加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专题举办会以及季度、半年、年终总结会。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中未涉及的办法分公司法律事务、归口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等,参照公司的相关制度制定并执行,并报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