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退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于采购退货,国内会计一般会根据采购价格,贷记“原材料”,借记“应付帐款”,同时调整退货原材料的单位成本。只要退货材料的单价不等于库存中的材料单位成本,则退货会引起库存单位成本的变化。例如,库存中B材料的数量为10个,单位成本6元,以单价10元采购10个,则B材料的单位成本变为8元,总成本20*8=160元。由于某种原因将刚刚采购的材料退货,则库存中的B材料恢复为10个*6元=60元。如果退货时库存中数量较少时,就可能出现负数的单位成本。例如,如果B材料发生退货时的库存数量为12个,单位成本为8元,则10个B材料退货后的单位成本是(12*8-10*10)/2=-2元。

在ERP软件中发生采购退货时,按采购价格减少“应付帐款”,但按当前库存的单位成本减少库存材料成本,差额记在“库存调整”科目中。例如,库存中B材料的数量为10个,单位成本6元,以单价10元采购10个,则B材料的单位成本变为8元,总成本20*8=160元。由于某种原因将刚刚采购的材料退货,则库存中的B材料单位成本仍然为8元,记帐方式是借记“应付帐款”10元*10个=100元,贷记“原材料”8元*10个=80元,20元的差额贷记在“库存调整”上。

从表面上看中国会计的记帐方式好像十分合理,在总金额上也相当准确,但当材料的库存数量较少时,容易出现异常的材料成本,并且处理复杂。而ERP软件的记帐方式的特点是处理简单,其依据是认为采购退货出现的机会比较小,退货价格与库存单价的差距比较小,记录在“库存调整”科目下的差额也比较小,不必做复杂的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企业购进货物发生退货时,购货方已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区分两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购货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主动退还销售方;销售方收到后,应在该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及有关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在未收到购买方退回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

第二种情况:在购货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向购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其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进

项税额的凭证。

与此相适应,企业发生的进货退出业务在会计处理上也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企业进货时还未作账务处理,退货时也自然无需进行账务处理。第二种情况,企业进货时已进行账务处理,在办理退货时,应将原账务处理冲回。即发生进货退出时:借记“应付账款”或(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物资采购”、“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账户。


企业购进货物后,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发生全部退货、部分退货与进货折让等事项。对此,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帐务处理。

企业进货后尚未入账就发生退货或折让的,无论货物是否入库,必须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退还给销售方注销或重新开具。不需作任何会计处理。

企业进货后已作会计处理,发生退货或索取折让时,若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企业必须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企业收到销售方开来的红字专用发票时,按发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红字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发票上注明的价款,红字借:“原材料”等科目,按价税合计数红字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