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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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政府建
设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遂府函[2014]160号
【发布部门】遂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01
【实施日期】2014.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遂府函[2014]1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六届第2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14〕39号)和《中共遂宁市委关于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实施意见》(遂委发〔2014〕5号),大力推进法治遂宁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严格依法
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部署,全面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眼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不断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政府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充分履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职能基本到位,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基本实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及社会矛盾机制趋于完善并规范运行,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满意。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三)大力推进简政放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上级部署及时做好行政许可项目的承接和清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
改革财税管理体制,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依法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
坚持放管结合,建立健全科学的抽查机制、责任追溯机制,防止缺位失位或选择性监管。
全面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放宽市场准入,完善投资促进、承接产业转移、企业“走出去”等规章制度,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经济法治环境,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四)全面正确履行职能。
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创造更加有利的制度环境。
各级政府在机构改革中新组建或调整变动的部门,要按此制订落实“三定”方案;机构未作调整的部
门,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优化整合内设机构。
着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凡是决定的事项都要认真落实,撤销或变更已生效的行政决定要有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
加大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力度,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制度。
(五)规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和市、县(区)两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集中、规范、高效运行。
除因涉密、场地限制等特殊情况外,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纳入平台受理办理。
创新政务服务方式,进一步深化并联审、网上审批和群众办事“畅通工程”导办员制度,着力解决跨部门审批环节多、审批手续繁杂、审批时间跨度长等问题,努力做到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
规范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服务,加快推进中介机构脱钩,坚决清除与政府部门捆绑的中介机构,推进中介机构加快发展、规范管理。
(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扩权强县、扩权强镇等改革为基础,进一步理顺市以下各级政府间的事权关系,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和权限。
对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