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公司投资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决策水平,有效降低投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按照“二级母子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取向,XX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将成为集团的投资中心.第三条投资具体分为内部投资和对外投资.内部投资是指新建工程项目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投资、技改投资、集体福利投资如:职工浴室、餐厅等、职工文化设施投资等.对外投资是指以资产或现金与其他企业包括境外企业合资、合作、联营的投资以及购入股票、债券等的投资.第四条集团公司各项投资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即每项投资从立项、可行性研究、市场考查资料调研、最终投资项目的确立和实施,均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建立相应的项目责任制,严格选派项目责任人,并明确其权利,实行跟踪指导、监督和考核.第五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的具体业务部门是战略发展部,并由财务部、审计部协调配合,必要时应征询集团内外专家的意见.战略发展部负责对内部和外部投资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提出初审意见.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其控股或相对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章投资管理权限第七条集团公司本部的内部单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总裁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单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作出决定.第八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单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可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作出决定,并在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单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内部投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须先报集团公司审核,根据批复意见,由集团公司派往该公司的董事或股权代表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表决确定.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单项投资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或授权总经理决定,并在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单项投资额在5万元以上的内部投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须先报集团公司审核,根据批复意见,由集团公司派往该公司的董事执行董事或股权代表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表决确定.第十条单项固定资产处置的权限与上述单项投资管理权限相同.第十一条各公司的投资项目应本着“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一个完整的项目以分拆或其他变相方式上报.第四章投资活动报批程序第十二条各公司每年年初应制定当年投资计划,计划力求客观、全面、完整,集中上报集团公司审核.新增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办”的原则,另行单独上报集团公司审核.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本部单独投资额在总裁权限范围内的,由总裁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付诸实施;需报请董事会研究决定的,先由总裁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待董事会研究后形成决议,由总裁组织实施.第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活动报批程序:一总经理作出投资立项意见;二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投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按照投资管理权限,不需上报集团公司审核的,提交董事会或董事长决定,具体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四按照投资管理权限,需上报审核的,应报集团公司主管业务部门审核;五公司根据批复意见,提交董事会或董事会投资审议委员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作出最终决定;六总经理组织实施.第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活动报批程序:(一)总经理作出投资立项意见;(二)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投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按照投资管理权限,不需上报集团公司审核的,提交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或授权总经理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具体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四按照投资管理权限,需上报审核的,应报集团公司主管业务部门审核;五公司根据批复意见,提交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作出最终决定;六总经理组织实施.第十六条集团公司业务审核程序:一属于新建、技改项目,先报战略发展部,战略发展部对项目的工艺、技术、市场等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提出初审意见,转财务部;二财务部根据集团整体投资实力及必要性等提出是否投资的意见;三报请总裁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四批复.第十七条投资活动的上报与审批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如遇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灵活多样的便利报批方式,但在事后应补足相关手续.第十八条投资项目实施,其实际投资额原则上不得突破原审批预算,如因特殊情况超预算5%以上的,需上报集团公司另行审批.第四章申报材料内容第十九条各公司上报审批的新建、技改项目均需附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十条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市场分析和预测;二设计方案及生产规模;三工艺技术方案;四原料、辅助材料供应;五建设条件及建设场地方案;六公用工程、辅助设施、节能及环保;七安全卫生、消防及劳动定员;八项目实施规划;九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十风险评估;十一经济效益分析.第二十一条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现状和改造的必要性;二调研情况;三工程方案比选、设备选型及所选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参数;四工程方案和工艺布置流程图;五总投资预算和预算明细表;六投资前后生产成本计算比较;七投资前后产量、质量比较;八风险评估;九投资回收期;十经济效益估算.第二十二条对外投资及购置固定资产至少应包括投资意图及必要性,投资额、风险评估、效益测算、资金筹措等基本内容.第五章工作考核与责任第二十三条各投资项目报批、预算执行情况由审计部负责检查与考核.第二十四条在各自权限范围内的投资未按相关程序研究,自作主张决定的,按投资额的5%对总经理予以惩罚.第二十五条在各自权限范围外,未按相关程序报批的,按投资额的10%对总经理予以惩罚.第二十六条超预算支出未按上述规定报批的,按超支额的30%对总经理予以惩罚.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所称“以下”都含本数;“以上”都不含本数.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战略发展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投资管理制度附表新建项目申请表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购置固定资产申请表。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综述集团公司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其经营规模和业务内容都比较复杂。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需要采取适当的投资管理制度来保障其中的经济利益。
本文就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展开分析,以期为广大集团公司提供参考。
二、制度制定目的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加强对企业投资活动的控制,提高投资收益率,降低风险等级,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投资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所有的投资项目,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
所有投资项目,必须遵循本制度的规定执行,确保投资过程的规范化、规范。
四、投资审批程序集团公司所有的投资项目,必须经过审批程序方可实施。
具体的审批程序如下:1. 提出申请:投资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提交完整的项目申请书,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的投资规模、项目的投资收益预测、项目的风险分析等内容。
2. 审批:由投资部门进行项目审批。
审批时需从项目的合法性、风险评估、投资收益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 投决定:审批过程结束后,根据评估得分,确定是否通过投资决策。
4. 合同签订:通过投资决策的项目需经过尽职调查,以及谈判和合同签订等过程。
5. 跟踪审查: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投资部门需要进行跟踪审查以确保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五、投资收益计算1. 投资收益:所得税后的净收入减去投资成本,即为投资收益。
其中,所得税后的净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资产处置收入、投资收益等。
2. 投资成本:包括现金投资、非现金投资、债务融资等。
3. 投资回报率:指投资收益与投资成本之比。
六、风险控制1. 定期风险分析:定期评估和分析项目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措施。
2. 投资组合: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来降低整体的风险。
3. 投资限额:设定适当的投资限额,以控制投资风险。
4. 充分的财务分析: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财务分析的结果,以确保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七、投资报告1. 投资部门应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情况报告。
投资集团管理制度
投资集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资集团的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投资集团全体员工,包括投资、融资、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投资集团管理制度的原则是严格、规范、公平、透明。
第四条投资集团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五条投资集团管理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投资集团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财务部、市场部、投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
第七条董事会是投资集团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全面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对公司的整体运营进行监督。
第八条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工作进行监督的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执行情况。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主管组成,是集团运营的决策协调机构。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条投资部门主要负责资金投资和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投资策略、寻找投资机会、进行尽职调查、进行投资谈判等。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主要负责资金管理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包括资金的调度、财务分析、会计核算等。
第十二条市场部门主要负责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工作,包括市场调研、品牌推广、客户关系维护等。
第十三条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保障公司的投资安全。
第四章决策流程第十四条投资决策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包括项目规划、尽职调查、投资方案编制、评审会议、风险评估、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十五条财务决策需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和审批,包括资金的使用计划、投资报表、流动资金的管理等。
第十六条市场决策需要经过市场部门的评估和决策,包括市场调研报告、市场推广方案、客户需求分析等。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七条投资集团将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体系,包括工作目标的设定、绩效指标的测定、绩效评价和绩效奖励等。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业绩、财务业绩、市场业绩、风险控制等方面。
某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某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规范本集团公司的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的投资活动。
(三)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通过设立企业、收购股权、购买债券、委托理财等形式,获取未来收益的经济行为。
二、投资决策机构及职责(一)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决策的最高机构。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投资总监等组成。
(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审议公司的投资战略和投资规划。
2、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金额超过_____万元的项目、涉及新业务领域的项目等。
3、监督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评估投资效果。
(三)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并对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
三、投资项目的提出与筛选(一)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均可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提出投资项目建议。
(二)投资项目建议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预期收益等内容。
(三)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建议进行初步筛选,剔除明显不符合公司投资战略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项目。
四、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一)对于通过初步筛选的投资项目,由投资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
(二)可行性研究应包括市场分析、技术分析、财务分析、风险分析等内容,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和投资价值。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五、投资项目的审批(一)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根据投资金额和项目性质进行划分。
一般情况下,投资金额在_____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审批;投资金额在_____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二)对于重大投资项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项目的审批应遵循集体决策、科学决策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的风险和收益,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集团对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对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集团对子公司投资的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相关定义1. 集团:指包括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内的企业群体。
2. 子公司:指由集团控股的独立法人实体。
3. 投资:指集团通过收购股权或注入资金等方式,对子公司进行资本投资。
4. 投资管理:指集团对子公司投资的计划、决策、实施和监测等管理活动。
三、投资决策1. 投资决策应遵循风险可控、收益可预期的原则,确保投资与集团战略目标和财务状况相匹配。
2. 投资决策需由专门组建的投资委员会审议并批准,委员会成员应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四、投资实施1. 投资实施过程中应强调风险管理,确保资金分配、决策执行和监控有效。
2. 投资实施应遵循合规原则,确保投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五、投资监测1. 集团应建立专门的投资监测机制,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评估。
2. 集团应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子公司风险进行监测和分析,提出风险预警和防范措施。
六、投资退出1. 集团对子公司的退出应谨慎考虑,确保退出方式和时机的选择符合市场情况和集团利益。
2. 投资退出应由专门组建的退出审议委员会审议并批准,委员会成员应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责任追究1. 集团对子公司投资管理存在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2. 如因违规投资导致集团经济损失,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其他规定1. 集团应建立健全的子公司企业管理体系,保障子公司经营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2. 集团应建立并完善对子公司投资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经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执行后生效。
2. 本管理制度如需修改,应经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备案。
以上为集团对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集团的投资管理工作有所帮助,确保投资决策的客观性和合理性,保障集团利益的最大化。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整体战略管控能力,贯彻价值思维理念,提高投资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科学高效投资管理机制,实现集团战略目标,促进集团可持续、科学发展,根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XX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省省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暂行)》等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集团实际控制的各级子企业(以下简称“所属公司")O第三条本制度中所称投资是集团及所属公司为获得未来投资收益,以现有资金或有价资本投入,形成资产或权益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集团及所属公司在境内从事的建设类及更新改造类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含PPP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及无形资产投资。
非建设类及非更新改造类的固定资产投资、科技类投资、上市类投资、金融类投资参照其他相关制度(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集团及所属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由集团董事会研究决定的投资项目。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主业是指由集团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并经XX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确认公布的集团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六条集团投资管理实行三级主体分级管理模式,即集团,集团所属二级公司(包括股权关系和管理关系为二级管理的公司),项目单位(执行和实施具体投资行为的所属各级公司),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履行投资管理及决策程序。
集团所属二级公司负责向集团上报本级及所属公司的投资决策请示工作。
第七条投资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投资活动必须遵循科学、客观、规范、效益的原则,建立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的决策机制。
(二)投资管理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决策主体明确、内容明晰、程序规范。
(三)投资项目需符合下列要求: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2.符合集团战略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及资源优化配置要求,聚焦主业,体现集团整体价值思维理念,有助于集团可持续发展。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投资原则、投资管理范围及组织机构、审批权限、投资运作程序、投资后评价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
一、对外投资指将公司的货币资金和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指购买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库券以及特种国债等。
(二)长期投资指出资与其它公司、经济组织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经济实体。
二、对内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融资进行基本设施建设、基础网络系统建造、业务系统建造、网络更新改造等活动。
包括工程项目投资和技改项目投资。
(一)工程项目投资指公司基本办法建设、基础网络体系建造、业务体系建造等投资。
附《工程项目投资分类目录》。
(二)技改项目投资指公司对现有出产性固定资产的技术改造、更新、新增等投资。
附《技改项目投资分类目录》。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各级有权机构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被投资单位指公司单独或与其他投资实体共同出资成立的单位。
第二章投资原则第六条公司的投资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第七条公司的投资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集约化谋划为手腕。
第八条公司的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
第九条公司的投资必须注重风险,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第三章投资管理范围及组织结构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范围包括:投资项目的受理和申报;投资项目论证、评估、审批;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投资项目的筹资;项目实施监控;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第十一条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行使投资职能;各分公司无投资权,但有投资建议权;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投资权,公司委派到被投资单位的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子公司建立相应的对内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背景及目的为了保障集团公司的投资行为的合规性与稳健性,规范投资活动,减少投资风险、保障企业利益。
特制定本投资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的所有投资活动。
三、投资决策的程序1. 投资决策的种类•我司内部投资决策•合资决策•外部投资决策2. 投资决策的程序1.审核前期工作在任何投资决策之前,必须进行各方面的风险评估和投资环境分析,以确保投资的可行性和稳健性。
2.决策委员会的设立设立一个由总经理、财务和法务部门的成员组成的决策委员会,以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投资建议的提交投资建议书必须经过审批委员会审批并且批准。
4.投资决策的返回在委员会通过决策后,必须签署一份投资决策书,以保持决策的文件化和流程化,以便日后的监督和审查。
5.投资后的管理对于所有的投资,必须制定一个管理计划,以便监督和审查每个投资的进展情况,包括盈利情况和风险评估。
四、投资风险控制1.投资风险预测在所有的投资决策中,必须对潜在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和预测,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投资风险管理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以确保我们资金的安全和我们的利益。
3.投资风险审计每个投资都必须进行定期的审计,以确保本制度能在投资后的所有实施过程中得到有效的实施。
五、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的投资决策不受影响。
2.如果因法律法规的变化或其他变化,这些制度需要进行调整,可以通过决策委员会进行调整或修订。
3.每一个投资或决策都需要经过公司的总经理、法务、财务等各部门的审批并签字认可。
4.对于公司未经批准或未符合本制度要求的投资,责任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六、结论健全的投资管理制度将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明确的指导和结构,有助于降低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利益、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是建设总体合规的公司的重要一环。
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一、总则为规范和规范集团投资项目的管理,加强对投资项目的指导和监督,提高集团投资项目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维护集团的利益,特制定《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目的为了管理好集团内的投资项目,降低投资风险,提升项目效益,确保项目投资顺利进行,并最大限度发挥投资效益,提高资本利用效率,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项目选择和立项一、项目选择1.集团项目投资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集团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经济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技术水平先进的原则。
2.项目选择应坚持风险和收益相匹配原则,综合考虑项目的成本、市场需求、产业政策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保项目选择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二、立项1.项目立项应制定详细的项目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投资回报分析等内容。
2.项目立项应经集团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集团董事会备案。
3.立项审批程序应符合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程序严格、程序完备。
第三章项目投资与融资一、资金筹措1.项目资金筹措应合理配置,结合集团财务情况和项目实际需求,采取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确保资金筹措顺利。
2.对于大型项目或有较大融资需求的项目,应编制专门的项目融资方案并提交领导审批。
二、投资决策1.投资决策应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进行,确保决策过程公开、公正、合法。
2.重大投资项目应经过集团董事会审批,确保投资决策权威、科学。
三、项目资金管理1.项目资金管理应使用专门账户,确保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杜绝挪用。
2.项目资金运作应合理、高效,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成本。
第四章项目实施管理一、合同管理1.项目实施前应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并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约定事项,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2.合同审批应符合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确保审批程序合法、规范。
二、进度管理1.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及时掌握项目进度情况,及时调整项目实施计划。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的投资活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合理,保护股东利益,促进投资收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类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产置换、并购重组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投资委员会是负责全集团公司投资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批准集团公司的重大投资活动。
第四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是负责统筹、指导和监督全集团公司投资活动的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跟踪投资计划和方案。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五条集团公司投资委员会应当设立完整的投资管理程序和审批流程,确保所有投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战略规划。
第六条集团公司的投资项目应当根据风险等级划分为A类、B类、C类三个级别,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项目制定不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七条所有投资项目在进行决策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八条集团公司投资委员会在审议和批准项目时,应当充分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形成多方参与、民主决策的机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投资委员会应当定期对已批准的投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及时调整和处理风险,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条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机制,对各级投资管理人员和部门进行考核,奖惩措施相结合,促使其积极履行职责。
第三章投资执行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应当对投资项目进行全程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项目进度符合计划。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重大问题或变化,应当及时上报集团公司投资委员会,重新审议并调整方案。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对已实施投资项目应当定期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应当成为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科学评估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风险管理人员和工具,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监测和应对机制,确保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经济发展委员会是负责集团及其各级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资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两种。
第四条投资的原则(一)必须坚持效益原则;(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四)必须规模适度,稳健投资。
第二章投资审批权限第五条集团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是投资决策中心。
第六条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应制定本企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所属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法定程序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并报总部经济发展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对外投资总量必须与其资产总量相适应,累计总规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同时,为防止企业资产过度分散、管理链条过长,孙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外投资。
第八条技改基建类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一)工业企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 特大型企业100万元(含)以下、大型一档以上企业60万元(含)以下、大型二档企业30万元以下、中型企业15万元(含)以下、小型企业5万元(含)以下的单项技改项目由企业自主决定,并于每季末将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报总部经济发展委员会、财经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委员会备案。
自批项目特大型企业全年累计投资额达500万元、大型一档企业全年累计投资额达240万元、大型二档企业全年累计投资额达120万元、中型企业全年累计投资额达45万元、小型企业全年累计投资额达120万元后,须逐项向总部经发委申报。
2. 投资额度在1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由总部经济发展委员会调研、论证、审查后审批,报总裁及董事长备案。
3. 投资在100-1000万元(含)的项目,由经济发展委员会咨询、论证、审查,报总裁审批,并呈董事长备案。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是指集团公司为规范和管理投资活动,确保投资决策合理、投资项目回报可控,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和流程。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投资决策流程:明确投资决策的程序和流程,包括投资申请、评审、决策、审批等环节。
规定投资决策的权限和责任。
2. 投资评估标准:制定投资项目评估的指标和标准,包括投资回报率、风险评估、财务指标等。
确保每个投资项目都经过全面评估和论证。
3. 投资审批程序:规定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包括投资委员会的设立、审批权限的划分等。
确保投资决策有权威和合规性。
4. 投资监控和管理:建立投资项目的监控和管理体系,包括财务报告、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
确保投资项目按计划执行和达到预期目标。
5. 投资风险控制:确立投资风险控制的原则和方法,包括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应对等。
规定投资项目发生风险时的处置程序和责任。
6. 投资决策文件归档和备案:规定投资决策文件的归档和备案程序,确保投资决策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
7. 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建立投资项目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根据项目实际业绩进行奖励或惩罚,促进投资管理和绩效改进。
8. 法律合规要求:确保投资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内部的合规要求,遵守相关政策和规定。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控性起到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减少投资风险,优化投资组合,提升集团的盈利能力和价值。
集团股权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股权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的股权投资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进行的股权投资活动。
第三条集团公司股权投资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诚信的原则,增强公司治理效果,提升公司价值。
第二章投资目标和原则第四条集团公司股权投资的目标是为了获取长期稳定的收益,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集团公司股权投资原则包括风险、收益、流动性、分散等原则,使投资组合具有较好的风险控制和回报特性。
第六条集团公司股权投资应当坚持市场化、专业化、科学化的原则,依靠市场规律,提高决策质量和收益水平。
第三章投资管理机构第七条集团公司设立独立的投资管理机构,负责股权投资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投资决策、运营管理和风险控制。
第八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第九条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投资经验和资质,服从公司管理层的领导和监督。
第四章投资管理流程第十条集团公司股权投资应当制定投资计划,明确投资目标、范围、比例和期限。
第十一条投资计划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评估体系,对潜在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财务评估。
第十三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投资对象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风险状况。
第十四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与投资对象协商确定投资方案,明确投资金额、购买比例和退出机制。
第十五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投资组合管理机制,动态管理投资组合,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投资结构。
第五章风险控制和监督第十六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第十七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确保投资组合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第十八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投资行为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和法律法规。
集团公司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规范集团公司的投资行为,有效识别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集团资产安全和投资收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风险识别
1. 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对投资项目进行市场前景、财务状况、管理团队等方面的全面分析。
2. 定期对投资环境进行评估,识别潜在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三、风险评估
1. 对每个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包括风险大小、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损失等。
2. 风险评估应由专业团队进行,并应定期更新风险评估结果。
四、风险控制
1. 对于高风险投资,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明确风险承受范围和预期收益。
2. 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对投资项目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风险苗头。
五、风险分散
1. 采用投资多元化策略,分散风险。
2. 对单一投资的比例和金额进行限制,避免过度集中投资。
六、风险应对
1. 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包括风险缓解措施、撤资程序、损失补救方案等。
2. 遇到重大投资风险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损失。
七、责任与奖惩
1. 明确投资风险控制的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
2. 对于风险控制效果良好的团队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违反制度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追责。
制定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制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管理公司规章制度(5篇)
投资管理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分则一、人事异动1、新员工入职时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两寸白底彩照____张、健康证明一份、工资卡一张、学历证明原件。
风险提示: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2、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公司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
3、正式员工要离职的,需提前____天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员工需提前____天提出申请。
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1. 概述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在国内外进行对外投资,以拓展业务范围、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寻找新的增长点。
然而,对外投资也伴随着一系列风险,比如不了解市场环境、政策和法律风险、资金风险等。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和投资效益,制定一套完善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操作和监督管理,确保投资项目的可行性、风险可控和回报可预期。
适用范围包括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资企业,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由集团公司控股的企业。
3. 投资决策审批流程针对不同投资额度和风险程度的项目,设立不同层级的投资决策机构,具体流程如下:3.1 小额投资决策:由项目责任人提出投资申请,经责任人层级审批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3.2 中等额投资决策:由项目责任人提出投资申请,经责任人层级审批和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3.3 大额投资决策:由项目责任人提出投资申请,经责任人层级审批和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和监事会联席会议批准。
4. 投资项目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在决策阶段之前,集团公司应对潜在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环境分析、行业发展趋势、竞争对手分析、预期收益和风险评估等。
5. 投资风险管理5.1 对外投资项目需要制定详细的风险管理计划,明确各类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投资的安全和回报。
5.2 风险管理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和成本风险等,针对每种风险制定具体的应对策略,并设立相应的监控机制。
6. 投资项目监督和绩效评估6.1 集团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项目监督部门,负责跟踪投资项目进展和绩效评估。
6.2 监督部门应定期向相关决策机构和管理层汇报项目执行情况、风险变化和绩效评估结果,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改进措施。
7. 投资退出机制7.1 在投资决策阶段,就应考虑到项目退出的方式和时机,并制定相应的退出计划。
大型集团投资管理制度
大型集团投资管理制度本文档旨在规范大型集团公司的投资管理制度,确保投资决策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通过明确投资流程、责任分工和风险控制措施,提升集团公司的投资管理水平,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1. 管理体制和职责1.1 董事会在投资决策中发挥领导作用,负责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并监督投资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1.2 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筛选、尽职调查、投资评估等工作,提供投资决策的依据。
1.3 各业务部门负责提供所需的业务信息和数据,并配合投资管理部门开展项目评估工作。
1.4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投资决策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2. 投资流程2.1 投资提案阶段2.1.1 业务部门提出投资提案,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预期收益等信息,并提交给投资管理部门。
2.1.2 投资管理部门进行初步筛选,评估提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风险性,决定是否进入下一阶段。
2.2 尽职调查阶段2.2.1 投资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尽职调查,包括对项目的市场、技术、财务等方面进行详细调研和评估。
2.2.2 根据尽职调查结果,投资管理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并形成投资决策建议。
2.3 决策阶段2.3.1 投资管理部门将投资决策建议提交董事会审批,包括项目背景、尽职调查报告、风险评估等信息。
2.3.2 董事会审议并作出决策,决定是否投资项目,以及投资额度和期限等具体条件。
2.4 执行阶段2.4.1 投资管理部门负责与业务部门合作,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2.4.2 内部审计部门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投资项目按照决策条件进行执行。
2.5 监控与评估阶段2.5.1 投资管理部门定期监控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
2.5.2 内部审计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评估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益情况。
3. 风险控制措施3.1 风险评估和管理3.1.1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投资管理部门需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等,以及对应的应对措施。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5篇)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____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应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可行性方案申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批准项目,由投资单位总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四条所有投资项目在报批立项之前,有关人员应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公司的战略方针和十年规划为依据,符合国家或国际产业导和公司投资结构平衡政策。
第六条投资项目的选择应经过充分调查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和有效。
第七条投资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拟定的投资主体编写并交公司投资管理部初审,不得越级上报。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立项。
第九条所有投资项目,由公司投资管理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然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总经理或行政办公会议直到董事会会议,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由公司总经理主持项目论证会,对项目的合法性、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
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项目,由行政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审批立项。
第四章项目的组织与实施第十一条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委派人对总经理负责;公司投资管理部对项目建设进行归口管理,并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和监督。
第十二条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负完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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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投资原则、投资管理范围及组织机构、审批权限、投资运作程序、投资后评价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
一、对外投资指将公司的货币资金和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指购买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库券以及特种国债等。
(二)长期投资指出资与其它公司、经济组织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经济实体。
二、对内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融资进行基本设施建设、基础网络系统建造、业务系统建造、网络更新改造等活动。
包括工程项目投资和技改项目投资。
(一)工程项目投资指公司基本设施建设、基础网络系统建造、业务系统建造等投资。
附《工程项目投资分类目录》。
(二)技改项目投资指公司对现有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技术改造、更新、新增等投资。
附《技改项目投资分类目录》。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各级有权机构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被投资单位指公司单独或与其他投资实体共同出资成立的单位。
第二章投资原则第六条公司的投资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第七条公司的投资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集约化经营为手段。
第八条公司的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
第九条公司的投资必须注重风险,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第三章投资管理范围及组织结构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范围包括:投资项目的受理和申报;投资项目论证、评估、审批;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投资项目的筹资;项目实施监控;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第十一条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行使投资职能;各分公司无投资权,但有投资建议权;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投资权,公司委派到被投资单位的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子公司建立相应的对内投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投资决策机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应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投资决策的受权者。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董事长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根据董事会(董事长)的授权,总经理办公会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
第十三条战略计划部是公司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对长期投资和工程项目投资的前期论证及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实施监督和对外投资的后评价,负责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技术支持部)是公司投资的技术支持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并根据需要开展投资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分析和对技改项目的后评价。
第十五条规划建设部是公司工程项目投资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提出工程项目建议,在项目批准立项后,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十六条运行维护部是公司技改项目的管理和实施部门,负责提出技改项目建议和项目获准立项后的具体实施,并负责工程项目投资的后评价。
第十七条财务管理部是公司投资的财务管理、资金保障和经济可行性论证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投资预算,对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价、经济可行性分析、投资预决算管理、资金筹措、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并对投资项目的财务情况、预决算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公司短期投资的管理。
第十八条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对内投资项目的物资供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内投资项目建设的物资供应及主要设备器材、备品备件采购的招议标工作。
第十九条审计部是公司投资的监督和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程序合法性、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及投资项目的审计。
第二十条公司法律顾问负责投资项目相关法律文件的拟定及合同合法性审核。
第二十一条公司其他部门按部门职能参与、协助和支持公司的投资工作。
第四章审批权限第二十二条短期投资的审批按短期投资管理办法制定的相应权限执行。
第二十三条长期投资一、投资额不超过公司总资产的10%或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或绝对值不超过1亿元的投资,由董事会审批;超过以上额度的由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决定。
二、投资额不超过5000万元且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10%的投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提出,在年度预算内的,由董事长决定;在预算外的,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十四条对内投资一、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对内投资,由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决定。
二、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在1亿元(含一亿元)以内的对内投资,由董事会审批。
三、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内的对内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报董事长审批。
四、投资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内的对内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五章投资计划和预算第二十五条公司的投资项目应纳入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管理。
第二十六条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的编制按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未列入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的新增投资项目,按追加计划和预算程序执行。
第六章投资运作第二十八条对外投资一、短期投资(一)财务管理部应根据公司资金盈余情况编报资金状况表。
(二)战略计划部根据证券市场上各种证券的情况和其他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三)按短期投资规模大小和投资重要性,根据短期投资管理办法规定权限审批该项投资计划。
(四)财务管理部按短期证券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息以及购进日期等项目及时登记该项投资。
(五)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证券保管制度,至少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有价证券,证券的存入和取出须详细记录在证券登记薄内,并由在场经手人签名。
(六)公司购入的短期有价证券须在购入日记入公司名下。
(七)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应由财务管理部和审计部共同实施,证券保管员和会计人员应在每月终了时进行月终盘点,年终盘点由财务管理部负责人(或聘请注册会计师)负责监盘。
(八)财务管理部应对每一种证券设立明细帐加以反映,每月编制证券投资盈亏报表,对于债券应编制折、溢价摊销表。
(九)财务管理部应将投资收到的利息、股利及时入账。
(十)按短期投资规模大小和投资重要性,根据短期投资管理办法规定权限处置短期投资。
二、长期投资(一)投资实施1、公司长期投资项目由战略计划部负责提出项目建议,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2、在总经理办公会同意项目建议的前提下,战略计划部牵头成立投资项目组,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和评估,或对被投资单位情况进行调查或实地考察,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尽职报告,提交相应有权机构审定。
3、获相应有权权机构批准的投资项目,由战略计划部组织实施,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外部中介机构的协调工作,及时向总经理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4、公司法律顾问对投资项目的合同、协议及相关资料进行法律审查,确保公司的权益不受损害。
5、投资项目必须在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后方可执行。
6、公司的资产投出手续由财务管理部负责,在具备合法、有效的投资合同、协议条件下,按在关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投出资产手续。
7、投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和涉及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由战略计划部负责整理并移交档案室。
(二)监控管理1、公司应加强对外投资监督,防范风险,承担对外投资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2、公司应制定对外投资的具体管理办法,协助被投资单位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3、公司应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向被投资的单位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或其他管理人员。
4、公司委派到被投资单位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监督被投资单位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向公司通报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成果,及时向公司反映重要问题。
公司委派多名董事的,由公司指定一名董事在与其他董事共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向战略计划部通报;公司委派多名监事的由公司指定一名监事在与其他监事共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向战略计划部通报;公司未委派董事和监事的,由公司委派其他高管人员和战略计划部共同监管。
5、公司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原则上应选派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财务总监(或会计师或分管财务工作的公司领导)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
6、战略计划部应加强对投资的控股子公司的运营监控。
7、财务管理部应加强对投资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确保会计信息及时、真实、完整、准确。
8、审计部有权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情况,受公司委托对控股子公司的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三)投资处置1、公司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与核销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1)出现可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收回或核销投资:a、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被投资单位经营期届满。
b、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的。
c、被投资单位无法继续经营而清算的。
d、合同规定投资路上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2)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a、被投资单位已经明显有悖于公司发展战略。
b、被投资单位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无市场前景。
c、被投资单位对公司无任何重要影响,且又长期不为公司提供财务等相关信息。
d、公司认为在必要转让的其他情形。
2、转让对外投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评估,合理确定转让价格,按有关法律规定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3、转让对外投资需经公司在权机构审批,需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应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九条对内投资一、工程项目投资(一)工程项目投资由规划建设部提出项目建议,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二)在总经理办公会同意项目建议的前提下,战略计划部牵头成立投资项目组,按以下原则开展可行性研究及论证;1、单项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原则上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聘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或单位编制,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要求和规范。
3、组织市场、技术、工程、综合、财务、法律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完整性、客观性、合法性、技术经济分析的可行性进行评审论证,并出具评审意见。
重大工程项目应聘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或有关专家参与评审、论证,确保项目决定科学、合理。
(三)各级有权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投资,由规划建设部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具体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由规划建设部提议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1、规划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进行设计、评审,并编制工程项目概算、预算和决算。
2、(技术支持部)对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3、规划建设部按公司有关制度组织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拟定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公司法律顾问主审合同;合同生效后,规划建设部对项目的现场与过程施工进行管理,并对项目进度、质量和投资实施监管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