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会实务】固定资产可以不留残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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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固定资产可以不留残值吗

问:我想请问固定资产某些项目可以不提取残值率吗?比例手提电脑,办公家具,等这些?可以帮我明确一些吗?谢谢!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规定,第十四条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五十九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规定可以看出,两者对于固定资产残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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