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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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为本、顾客至上、科学管理、持续改进”是我公司的质量方针,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科学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施工任务,争创优良工程,是我公司生产经营的一贯做法,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我公司将采取以下质量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完整的、严格的、科学的质量保证体系
工程项目部在公司工程部的严格监督、指导下,建立完整、严格、科学的质量监督、检查保证管理制度,并逐一落实,各负其责。各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需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岗。
具体质量保证体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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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质量总体保证措施
1、质量目标:合格工程。
严格按照设计、国家规范、规程和ISO9001:2000质量认证体系组织、管理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2、保证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
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材料的供应质量是基础。在工程材料采购上,我公司实行公司与工程项目部双把关制度。工程上的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必须严格要求供方提供产品样品及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并且报送监理部门,抽样送指定的质量检验中心进行复检,凡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得进场使用,检验合格的材料经监理检查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工程所用材料必须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制度,对钢筋、水泥、管材、沥青、商品砼等材料,按双保制度进行质量控制。
3、明确责任,提高管理、施工人员素质
为了提高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使质量保证措施落实到位,我们拟采取以下措施:
3.1工程开工前,由公司工程部及项目总工对工程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施工图会审及技术交底,使每个施工管理人员明确自己的责任、任务,做到分工明确,奖罚分明,以此来加强、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的责任心及创优积极性,保证工程的质量。
3.2工程施工前,项目部经理要根据情况,组织工长、技术员学习、熟悉施工图纸、有关规范、标准等技术资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要对施工班组进行全面、详细的技术、质量、安全等施工细节的书面交底工作,未进行交底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3.3工程项目部每天召开一次质量例会,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施工图纸、有关规范标准及上级有关质量的文件,并汇报、分析当天施工质量情况,安排、布置明天的施工任务等。
3.4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收集与施工有关的技术、质量、安全管理资料,且要与施工同步进行。
4、坚持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制度
4.1实行三级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4.2分项分部工程的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质量及安全等有关的施工相关技术事宜,交底以书面文字为主,口头为辅,要求交底人员和施工班组长签字认可。
5、严格工序质量管理
对于每道工序施工,都要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坚持“自检、专检、互检”三检制度,坚持每道工序质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凡是发现工序质量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要及时进行返工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防下次犯同样的错误。
6、工程所用水泥、钢筋、沥青、商品砼、管材等材料质量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厂家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并按要求抽样复检,复检合格、经监理验收签字后方可进场使用。
7、砼、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砂浆采用机械搅拌时,要保证搅拌质量,各种材料用量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配合比投料搅拌,保证投量准确,确保砼、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砂浆强度符合设计要求;采用商品砼时,供应厂家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并按要求抽样复检,复检合格、经监理验收签字后方可进场使用。
8、严格控制道路、桥涵、管道轴线、标高,用全站仪进行施工定位放线,在施工过程中用全站仪检测道路、桥涵、管道轴线,用水准仪检测标高。
9、坚持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9.1施工过程中接受质监部门、业主、监理、公司工程部等的检查、监督,凡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坚决返工处理;
9.2施工过程中,坚持“三检”制度,以设计、有关规范为标准,凡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一律返工处理;
9.3坚持工序交接验收制度,凡上道工序不验收或验收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9.4公司工程部成立专门的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检查小组,对工程的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的指导和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
三、分项分部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施工测量定位放线质量保证措施
1.1严格控制道路、管道、桥涵的轴线、标高,用全站仪进行测量放线、校正,用水准仪检测标高,控制道路、管道、桥涵坡度、标高;
1.2水准仪和全站仪要按计量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使用;
1.3用于测量的钢卷尺、皮尺等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每次测量后都应由其他测量员或施工管理人员复核。
2、路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2.1路基挖至设计标高后,用人工修整平整,使其宽度、标高、路拱、平整度等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然后用20t以上的压路机碾压,使其压实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挖方路段路槽底面以下0~30cm深度范围内压实度≥95%。压实后的路基宽度、横坡度、平整度、及高程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2路基基底必须为密实原土,如为素填土②
、淤泥质粘土③等不良地质,
1
要予以挖除,换填符合路基填土要求的土,并按规范要求分层回填、分层压实至设计路基面标高,以经换填碾压后的土层作为路基持力层。
2.3挖方路基开挖后要及时进行路基边坡坡面防护,以免受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影响边坡稳定。
2.4路基填筑施工前,先进行场地清理,清除施工范围内的表土、杂填土、淤泥、树根、草皮、垃圾、积水及地面上影响施工的构筑物。
2.5当在地面自然横坡(或纵坡)陡于1:2的斜坡上填筑时,填土前要先把原地面挖成台阶状,台阶宽≥2米,向内倾斜4%。
2.6检查填土的质量,回填土尽量使用无膨胀性且经压实后具有较高强度的粘性土或砂土,以保证路堤的稳定性。填料粒径规定:路槽底下0~80cm深度范围内不得大于10cm,80cm深度以下不得大于15cm。
2.7在填筑前,对填料进行含水量等指标的试验,填筑时检查填料的含水量,使之在最佳含水量下进行。填筑高度小于80cm或不填不挖时,将原地清理后,表面翻松30cm深,然后整平压实,压实度不小于95%;填土高度大于80cm时,将原地表整平后压实,使基底以下30cm 范围的压实度不小于93%,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才开始填筑。
2.8填筑时采用水平分级分层卸料、摊铺,最大松铺层厚不超过30cm,最小松铺厚度不小于10cm。并按照横断面全宽分成水平层次,逐层向上填筑。
2.9填筑由路中向路边进行,先填低洼地段,后填一般路段,使路基保持一定的路拱和纵坡,横坡坡度为2%。
2.10填方路基边坡采用1:1.5,为了达到安全、经济、适用、美观的效果,填方边坡采用满铺式草皮护坡,过水塘路段采用浆砌片石护坡,以保证路基不受常水位的浸泡而起路基变形。石砌护坡采用M7.5浆砌片石护脚、护面、护肩,用M10砂浆勾缝、抹面,其所用材料、砌筑质量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草皮护坡采用M7.5浆砌片石骨架+植草皮护坡,其质量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11碾压时,按先边缘,后中间的顺序进行。注意纵横向碾压的接头必须重叠。横向接头对振动压路机一般重叠40~50cm,三轮压路机一般重叠后轮的1/2,前后相邻两区段的纵向接头处重叠1~1.5m。碾压时做到无漏压、无死角并确保碾压均匀。
2.12开始碾压时,土体较疏松,强度低,先轻压,随着土体密度的增加,再逐步提高压强。推运摊铺土料时,机械车辆均匀分布行驶在整个路堤宽度内,以便填土得到均匀预压。否则要采用轻型光轮压路机(20t)进行预压。正式碾压时,用振动压路机,第一遍静压,然后由弱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