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师下企业锻炼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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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师下企业锻炼的有效机制探析

[摘要]本文以校企合作过程中普遍遇到的阻力为研究的出发点,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高职教师下企业锻炼应采取的对策。[关键词]高职教师企业锻炼机制

一、高职教师下企业锻炼的必要性

教育部16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因此高职院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必须注重“双师”结构,加强专兼结合,以保证实践教学能力。要达到这个目的有三个途径,第一是从企业中吸收专门人才,第二是安排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第三是从企业聘请兼职教师。但是从企业吸收的人才往往缺乏教学经验,加之兼职教师不利于管理,安排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就成为最有效的途径。目前从国家到地方,均对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给予了高度重视。

高职院校的教师大多数没有企业工作经历,尤其是中青年教师,他们往往有较高学历,但基本上是从校门到校门,急需提高实践教学能力。而中青年教师是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也是高职院校未来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因此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以实现中青年教师下企业锻炼是急待解决的问题。

二、高职教师下企业锻炼普遍存在的问题

1.教师积极性不高

有些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的积极性不高,目标不够明确,究其原因:一是专业教师数量不足,学校生源增加较快,导致专业教师平时教学任务繁重,很难抽出时间下企业锻炼;二是专业教师顾虑下企业实践期间的收入受到影响。三是实践的企业难找,大部分企业都不太愿意接受短期实践锻炼的教师。四是职称评审看的是学历、论文数量等指标,而基本不考虑教师的实践技能,导致专业教师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理论学习方面。

2.学校管理制度不完善

一些高职院校领导对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的认识不深刻,使得有些职业院校虽有相关的管理制度但形同虚设,有些院校没有把实践锻炼纳入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化管理范畴,缺少相应的考核和评估措施;有些学校虽然认识到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的重要性,但管理制度和考核方式单一,缺乏有效的质量监控机制和评价机制,没有真正达到实践锻炼的目的。

3.实践经费投入不足

青年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车间成为课堂,企业相关负责人员就是实践指导教师,合作企业要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青年教师也需要一定的实践费用,但职业院校在青年教师实践上投入的费用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实践效果并不理想。

4.企业培训内容和教师所需不衔接

企业由于生产任务和经营管理等因素,很难按照学校的要求安排实践内容,也很难保证教师能够获得符合专业要求的职业技能。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将会严格按照企业员工的要求来完成相应的岗位工作,与职业院校对教师实践锻炼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导致锻炼的效果不甚理想。

5.院校与企业沟通不畅

企业与高校之间保持密切合作,是开展教师实践锻炼工作的关键。学校为保证实践锻炼效果,须要求教师实践时间在半年以上。在实践过程中,学校有必要及时掌握教师实践的情况,但由于种种因素致使学校与企业在时空上难以进行及时有效沟通,学校没有及时对教师进行考核或者考核不够实际。

三、高职教师下企业锻炼的对策

1.高职院校领导高度重视青年教师成长

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对高职院校的发展至关重要,教师实践能力是教师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高校领导要建立动力机制,提高青年教师认识,变“要我去”为“我要去”。动力机制可以与职称挂钩、与教学质量挂钩、与系部考核挂钩。

2.高职院校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保障措施

要保证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的效果,需要学校制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来规范专业教师实践锻炼,通过制度来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实践锻炼,通过针对性的保障待遇来解除教师实践锻炼的后顾之忧,综合提高实践炼的效果。

(1)设计合理的实践锻炼计划和目标。学校在开展实践锻炼工作之初,需要制订合理的实践锻炼预期目标,为此人事和教务部门要制定详细的目标任务书,了解所去的企业是否有条件完成目标任务。目标任务书内容包括:实践锻炼的时间;实践锻炼的专业方向和技术工种;教学改革对实践锻炼的要求;在企业一线掌握哪些新技术、新方法、新规范;实践锻炼结束后拿到哪一级别的操作技能证书;实践锻炼后在科研方面有何提高。

(2)确定参加企业实践锻炼教师的选拔程序。学校制订青年教师下企业实践的管理办法时要明确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所需具备的条件:例如规定年龄小于30周岁的应届博士或硕士毕业生未参加过一年以上的社会实践等。学校每年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对于这些青年教师可以相应规定他们赴对口企业部门实践,使他们在实践期间不仅学习到企业先进的管理方式,还可以知道企业需要的人才并及时与学校反馈,促进学生就业。在青年教师本人及所在系部申报后,学校组织选拔并确定最终人选。

(3)规定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具体方式和期限。基于“人才流失”方面的考虑,经管类高职院校可以适当缩短青年教师的实践锻炼时间,比如规定从未有过实践经历的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期限为半年以内,为青年教师配备实践能力强的老教师为导师,在企业和学校同时开展培训;工程类院校则可适当延长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时间,使教师全方位了解企业内部活动。在组织方式上学校应以委派方式和教师“自谋”方式相结合,鼓励教师努力寻找适

合的实践单位,最后由学校和实践单位签订协议。实践锻炼时间需要根据青年教师的实际情况和本专业的情况而定,对新教师来说,已在学校工作2年以上,基本熟悉了教学工作后再到相关企业锻炼为宜;对有工作经历的青年教师,可每隔3年安排一轮实践锻炼。实践锻炼时间以2-3个月为宜,也可以利用假期,时间过短不能完成任务,时间过长可能影响教学计划,也不利于学校管理。

(4)制定科学的考核制度。实践锻炼的效果取决于两方面,即教师本人的努力和考核机制的有效作用。为此要组建学校和企业的联合考核小组。学校对任务书中相关部分进行重点考核,企业对企业涉及的方面进行考核,最后由学校与企业联合写出该教师实践锻炼的鉴定。同时,要求青年教师不定期向学校汇报实践情况,汇报总结至少要包括下面的内容:行业或专业的社会调查;了解本专业生产、技术、工艺、设备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并作为以后教学中是否能够体现出的依据;向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请教,在提高实践能力和科研开发能力方面取得的收获;实践锻炼回校后如何开展实践教学,把在企业学到的技能传授给学生;掌握了多少种专业技能,并获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

(5)对教师和企业实施积极的待遇保障。对参加实践锻炼的青年教师,应将考核结果与校内津贴挂钩,除给予精神奖励外,完成目标任务者还可给予物质上的奖励。学校可与接受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的企业签订协议,要求企业在接受青年教师后帮助其达到实践锻炼的要求,学校应支付适当的人才培养费用,培养费可参照学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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