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物证技术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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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中的电子证据鉴定技术

法医学中的电子证据鉴定技术

法医学中的电子证据鉴定技术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音频、视频、图片等数据。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证据在法律案件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为了确保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法医学中的电子证据鉴定技术应运而生。

本文将探讨法医学中的电子证据鉴定技术及其应用。

一、数字取证技术数字取证技术是指将电子设备中的数据提取出来,并保存为可作为证据的形式。

它包括计算机取证、手机取证、网络取证等多个方面。

当警方或调查人员需要获取电子设备中的数据作为证据时,他们首先会使用数字取证技术。

这项技术可以确保取证的过程不会对原始数据造成破坏或篡改,保证证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二、数据鉴定与恢复技术数据鉴定与恢复技术是指对电子设备中的数据进行分析、恢复和鉴定,确定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一些被删除、损坏或篡改的数据中,这项技术可以通过专业软件和硬件工具来进行恢复和还原。

通过数据鉴定与恢复技术,法医学专家可以还原被隐藏、删除或改写的信息,找到关键证据,并确定证据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三、数字图像鉴定技术数字图像鉴定技术是指通过对数字图像的分析和检验,确定图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刑事案件中,数字图像鉴定技术可以用于判断图像是否经过篡改或合成。

通过分析图像中的元数据、像素信息和图像特征,法医学专家可以确定图像的拍摄时间、地点,还原被篡改的部分,并提供技术性的证据。

四、网络犯罪取证技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便利性,网络犯罪也日益增多。

网络犯罪取证技术是指通过对电脑网络、服务器和防火墙等进行分析和调查,获取网络犯罪的证据。

这项技术可以追踪犯罪分子的网络活动轨迹,获取他们在网上的行为证据,为破案和起诉提供有力支持。

五、电子证据的法医学鉴定程序对于电子证据的法医学鉴定,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范进行。

首先是证据收集,即采集、提取和保存电子证据。

接着是数据分析和鉴定,通过专业软件和技术对电子证据进行全面分析,确定是否存在篡改、删除或隐藏的情况。

电子物证检验数据分析与信息应用

电子物证检验数据分析与信息应用

电子物证检验数据分析与信息应用摘要:应用电子检验技术可降低分析物证和处理数据的难度,开展更加精确的物证处理。

在电子数据分析环节,按照规范流程措施,可提升数据精确度,提供良好的信息支持。

应从基本原理和基本内容入手,认识到电子物证检验的重要性,在刑事犯罪检察中应用好电子物证。

关键词:电子物证;检验数据;信息应用引言在信息时代,犯罪与电子证据的联系越来越密切,电子证据的种类也越来越多样化,因此有必要充分利用对实物证据的电子分析来迅速收集和处理数据,从而提高测试的准确性。

在具体应用中,电子证据需要采取具体措施,简化数据信息的处理,以便充分利用证据的价值,并为案件的解决提供重要证据。

1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中数据恢复技术的作用数据恢复技术在识别电子实物证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各种类型的移动通信设备已成为日常生活中获取信息的重要工具,但在网络犯罪案件中,这些设备往往被用作行动工具。

当嫌疑人使用移动通信设备实施犯罪时,通常会立即清除移动通信设备中的信息,从而使侦查更加困难。

电子证据的识别已成为侦查网上犯罪案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提供了准确的电子实物证据、对犯罪嫌疑人收集的证据的全面了解以及更有效的侦查。

在识别电子设备证据时,可以使用先进技术恢复故障或损坏的电子设备上的数据,这些技术为识别电子设备证据提供了关键信息。

因此,数据检索技术在识别电子物证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使调查人员能够获得更多关于刑事案件的信息,从而使他们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协助侦查案件。

作为数据恢复技术应用的一部分,可以从各种类型的计算机存储设备中恢复内存、硬盘和数据,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相关技术的进步,数据恢复技术水平将继续提高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知识得到了提高,犯罪技术更加先进,高智商犯罪数量增加,犯罪和反侦查技术得到了改进。

在侦查许多网络犯罪案件过程中,不难看出,犯罪嫌疑人有能力在使用先进技术实施犯罪后立即删除相关数据,从而破坏了有助于侦查案件的证据,严重阻碍了案件的侦查因此,数据检索技术在检测和识别电子物证、为调查人员提供更有用的侦查线索、提高案件侦查效率、确保社会和谐与稳定以及满足社会要求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手机电子物证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分析

手机电子物证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分析

手机电子物证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分析摘要:在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背景下,各类信息技术手段开始融入到各个领域之中,在侦查破案的过程中,也经常涉及信息技术的应用。

近年来,手机电子物证已经成为侦查破案的重要支撑,其中涵盖着诸多的关键信息和数据,故此,笔者主要针对手机电子物证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进行相应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手机电子物证;侦查破案;应用;分析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使用电子产品进行信息的处理和存储的方式已经被大众所认可和接受,人们使用手机、计算机结合有线和无线网络进行娱乐、沟通也逐步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案件侦查的过程中,我们渐渐的发现,越来越多的个体活动行为的证据或线索除了以传统物证的方式存在之外,更多的是以数字形式存储在手机、计算机和网络介质中。

因此,在侦查破案的过程中,手机已经成为新的取证对象,而手机电子物证的应用方式也应着重把控,体现出合理性、科学性,以下笔者针对手机电子物证在侦查破案中的重要作用予以总结。

一、手机电子物证在侦查破案中的重要性分析现阶段,我国已经步入了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人们的实际生活水平也在日渐提升,智能手机逐步渗透到人们的生产生活中,甚至已经成为生活中的必备品。

根据腾讯2017年第1季度的业绩报告显示,微信全球月活跃用户总数达到了9.38亿,同时QQ用户总数也达到了8.61亿。

随着移动通讯设备的不断发展和我国使用手机打电话、上网人群数量的急速增加,二零一七年有关智能手机用户的调查统计显示:截止到二零一七年六月,我国智能手机用户总数量已经成功突破13亿,手机网络作为主要的通信载体,其覆盖率也达到90%以上。

目前存在的一个不争事实是,一般案件现场不使用计算机的人可能存在,但不使用手机的人几乎没有。

随着智能机的普及,使用手机上网浏览网页、查询各种信息、发微博、聊QQ、收邮件已经越来越普遍。

手机除了储存机主的身份和联系关系之外,还更多的承担了原先PC承担的在互联网进行沟通和交流的工具的角色。

探究电子物证取证设备在火灾事故调查中的应用

探究电子物证取证设备在火灾事故调查中的应用

探究电子物证取证设备在火灾事故调查中的应用摘要: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逐渐引起了广泛关注。

火灾事故现场的复杂性和危险性使得必须配备专业的调查取证设备,以确保调查工作能够有力而高效地展开。

然而,目前基层消防机构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阻碍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本文主要就电子物证取证设备在火灾事故调查中的应用展开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电子物证取证设备;火灾事故调查;应用1电子物证取证设备概述1.1基本概念近年来,电器和电子设备的广泛使用不仅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伴随着火灾发生的频率逐年上升。

火灾事故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给调查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提高火灾防控系统的效能迫在眉睫。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一挑战,迫切需要提高火灾事故调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现代电子物证取证设备的引入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通过对起火原因、火灾现场等关键信息进行快速、高效、全面地分析,这些设备能够为火灾事故调查提供有力支持。

例如,火灾取证魔方等设备,为火灾调查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和高效。

其便携式设计使其能够灵活运用于火灾现场,为调查人员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电子数据勘查服务。

对于火灾现场的电子设备,该系统能够进行全面地调查和勘查。

使得调查人员能够全面深入地了解火灾现场的情况,提供了数据支持,使调查工作更加科学化和精准。

1.2优势特点首先,电子物证取证设备的应用可以显著提高调查工作的效率。

在火灾事故中,时间常常是至关重要的因素。

迅速获取现场信息,了解火源、火势扩散情况等,是确保调查及时、迅速展开的前提。

电子物证取证设备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可以在短时间内对大量数据进行快速提取和分析,为火灾事故调查提供了高效的工具,有力缩短了调查时间,为防控工作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其次,电子物证取证设备的全面性分析有助于提高调查的质量。

火灾现场通常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传统的调查手段难以满足迅速获取全面信息的需求。

电子证据在司法鉴定中的运用研究

电子证据在司法鉴定中的运用研究

电子证据在司法鉴定中的运用研究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证据的使用越来越频繁。

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储的信息,包括电子邮件、文件、短信、社交媒体留言等,它在司法鉴定过程中的运用已成为研究的热点之一。

本文将探讨电子证据在司法鉴定中的运用,并分析其优势和挑战。

首先,电子证据在司法鉴定中的运用可以提高证据的可信度和准确性。

传统的纸质证据存在篡改、损毁等风险,而电子证据可以通过技术手段防篡改,避免了纸质证据可能存在的问题。

同时,电子证据的提取和复制更加方便和准确,能够保留原始数据和元数据,为鉴定人员提供更多信息,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其次,电子证据的运用能够提高司法鉴定的效率和成本控制。

相比于传统的纸质证据,电子证据的获取和传递更快捷方便。

通过网络传输、云存储等技术手段,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获取到远程的电子证据,大大缩短了鉴定的时间。

此外,传统的纸质证据需要占用大量的纸张和物理空间进行存储,而电子证据可以以电子方式保存,节约了时间和空间成本。

然而,电子证据在司法鉴定中的运用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风险。

首先,电子证据的获取和分析需要专业的技术知识和工具支持,鉴定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电子取证和数据恢复的技能。

此外,电子证据具有易篡改性、易丢失性和易伪造性,特别是在涉及网络黑客、密码破解等技术手段的情况下,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很容易受到质疑。

因此,在电子证据在司法鉴定中的运用中,需要加强技术手段和法律保障。

一方面,司法机关应当积极引入先进的取证和分析工具,提高司法鉴定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另一方面,应加强对电子证据的收集和保管,制定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对于电子证据的鉴定和认可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确保被鉴定的证据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承认。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和道德的审慎考虑。

电子证据的获取和使用不应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相关的个人信息应当得到妥善保护。

手机电子物证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

手机电子物证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

手机 电子物证信息的优 势 : ( 不用求助第 三方 , 1】
可 直接获取 手机 电子信息 ,具 有时 间和效 率上 的优 势 ,
四、手机信息检验结果的侦查作用
手机检验结果可以为侦查 员提供涉案手机用户身份信 息 、手机通话记录 ( 包括已接、未接 、拨通、未拨通 ) 、 手机电话簿 、 手机短信息 、写入手机的 日志、手机 内存和
未接电话号码列表、文本消息等信息。对SM I卡进行取证
分析 时 , 可直接用SM I卡读卡器 以只读方式接入取证专用 机来读取 内容 ,用D v eS i r、卡e 、SM M ng r ei e u c ze 通 I aa e
பைடு நூலகம்
在时间上、成本 匕 可能更加有利。
五、手机信息与网络服务商网络信息的优缺点
P l e i c n lg 2 1 在 3 J 23 oi e h oo y 0 0 F c
类型、通信时间和位置等 。 手机存储的信息和网络系统记录的信息有一部分是相 同的 , 但也有许多信 息是不 同的 ,它们在犯罪侦查中的应 用也各 有优势。网络服务商 的网络系统 的优势 :存储容量
大 ,记录 了较长时间跨度 内的所有通信 隋况和短信息 ,而
三、SM(I 卡被删除数据的检验 I UM)
I— I MS、MSS N C CD、I l ID 号码 ,利用它们通 常可 以在 网络
有关信息, 给犯罪侦查提供最大可能的帮助。
人们 日 常使用的手机内部存储有非常大量的对犯罪侦 查有重要 帮助的 电子信息 , 使手机成为获取犯罪侦查信息 的一个新 的重要来源。在物证鉴定实验室开展手机物证检 验 , 以最有效地提取 手机存储的信息并使它们具有较高 可

电子物证的应用心得体会

电子物证的应用心得体会

电子物证的应用心得体会电子物证是指以存储于介质载体中的电磁记录或光电记录对案件事实起证明作用的电子信息数据及其附属物。

除了具有物证的客观性和可知性之外,电子物证还具有非直观性和多态性、电子物理和诉讼证据的双重属性。

电子物证的提取与固定,首先对载有电子物证信息数据的物理实体进行扣押、封存,再采用专门的技术方法对物理实体中的电子信息数据进行提取和固定,形成电子物证。

为了维系电子物证的客观真实性,在获取电子物证时,应采用取证专用的数据拷贝机和电子物证勘验取证技术(如,SDII服务器恢复系统、效率源DCK等),附加上时间戳信息数据,一次性提取和固定介质载体中的全部电子物证信息。

与传统证据相比较,电子物证有以下五个特点:1、高科技性电子物证的高科技性使取证变得便捷和高效,具体表现为收集电子物证快速,保存和固定电子物证便利(电子物证信息量虽大,却占用很小的物理空间并易于保存)。

但要求取证技术人员具备与电子物证相关的技术专业知识与技能,并配备SDII服务器恢复系统等专业的电子物证勘验取证设备。

2、存储和提交形式多样性电子物证以文本、图形、图像、动画、音频、视频等多种信息形成、存储于计算机硬盘、软盘、光盘、磁带等设备.及介质中的,其生成和还原却离不开相关的计算机等电子设备。

电子物证的提交形式相应地表现为文书、计算机硬盘、光盘等介质,因而具有与书证、视听资料、物证等证据种类相同或相似的表现形式,并随着科技成果的不断增加,电子物证的提交形式将会更加多样化。

3、客观实在易变性电子物证一经生成必然会在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中留下相关的痕迹或记录并被保存于系统自带日志(系统日志、安全日志等)或第三方软件形成的日志中,客观真实地记录了案件事实情况,但由于计算机数字信息存储、传输不连续和离散,容易被截取、监听、剪接、删除,同时还可能由于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物理系统的原因,造成其变化且难有痕迹可寻。

因此在进行电子物证勘验提取时,必须配备专业的数据恢复设备以保证电子物证的绝对完整、准确。

手机电子物证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

手机电子物证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

手机电子物证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作者:李伟来源:《卷宗》2015年第12期摘要:随着互联网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手机、电脑、平板终端等技术在社会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已被广泛应用,其中手机作为不可或缺的通讯设施,已成为物证在侦查破案中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针对手机电子物证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和检验方法进行深入分析与讨论,以期为手机电子物证在侦查破案中能更好的发展提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手机;电子物证;应用手机是侦查破案中电子物证检材的主要形式,为侦查破案提供了有利依据。

手机内三个部位包含电子信息,分别为手机内存、SIM卡和外接扩展存储器。

手机内包含的电子信息包括通讯录、通话记录、短消息、拍摄照片、录音文件、QQ聊天记录以及日程安排等。

通过这些信息能够给侦查破案提供帮助,使手机成为执法办案部门侦查破案的“信息金矿”。

1 手机电子物证技术的检验内容1.1 SIM的检验在SIM卡的使用过程中,因为其中包含着大量的破案侦查的依据,如用户呼出列表中的呼出信息、用户最近呼叫、呼出和未接来电等的显示,卡内储存的联系人号码、短消息等,在对SIM卡进行取证分析时,可直接用读卡器以只读方式接入取证的专用机器来读取卡中内容。

1.2 手机机身内存的检验手机机身内存的检验,主要是对机身中手机号码储存,发送、收到或编辑储存的信息,来电、未接和拨出电话、手机缓存等内容的检验,但以上信息在不同手机中格式和内容也有可能不同,因此,对手机机身内存进行取证分析时,由于手机型号类型较多,取证难度系数也偏高。

1.3 外接扩展存储器的检验手机外接存储器是对手机机身存储量的增加、由于许多手机机身储存量较小,可使用空间有限,所以要借助外接扩展存储器来增加其存储空间,其包括图片、视频、MP3音乐、下载储存等,在进行分析取证时,可直接将其接入专用机器进行读取[1]。

2 手机信息检验结果的侦查作用手机信息检验结果对于破案侦查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手机检验结果可以为侦查机关提供涉案手机用户身份信息、电话记录、呼出呼叫记录、短信息、以及日常记录等信息,为犯罪侦查提供帮助。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研究与应用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研究与应用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研究与应用近年来,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和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已成为许多法律案件的重要依据。

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记录的证据,如电子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手机短信和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电子支付记录等。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是一种通过技术手段收集、提取及处理相关电子证据的技术。

本文旨在介绍电子证据取证技术的原理和应用,以及电子证据取证技术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一、电子证据取证技术的原理电子证据取证技术的原理主要包括数据采集、数据提取、数据分析等多个环节。

1. 数据采集:数据采集是整个取证工作中最基础的环节。

在电子取证中,数据的来源主要包括计算机硬盘、手机、平板电脑等数字化设备。

数据采集必须要看到原始数据,否则数据的准确性将无法保证。

数据采集的方式有门禁管理、取证切割、内存采集、网络抓包和数据库取证等多种。

2. 数据提取:数据提取是把数据从采集的数据源中提取出来,获取有价值的证据。

数据提取需要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恢复、提取、分析和整合,并通过分析判断证据价值及与案件相关性。

3. 数据分析:数据分析是取证中的核心环节,主要包括数据分析、数据还原、数据恢复和数据重组等操作。

在取证过程中,需要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理解,将数据还原成原来的状态,以便进行后续的分析和提取工作。

二、电子证据取证技术的应用随着电子证据成为日益重要的法律证据,电子证据取证技术也逐渐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金融案件取证:电子支付、电子现金等金融业务在日常生活中的广泛应用,使得金融案件中越来越多的电子证据被提供给司法机关。

比如银行涉案、证券欺诈等案件,离不开电子证据的取证。

2. 知识产权案件取证:知识产权案件中往往需要获取对方的软件、网站源代码及相关操作行为等证据,这时借用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就非常必要。

3. 网络犯罪案件取证:由于网络匿名性强、突出现场证据的物证困难等原因,网络犯罪的调查证据主要集中在电子证据中。

可信时间戳技术在电子物证取证中的应用分析

可信时间戳技术在电子物证取证中的应用分析

可信时间戳技术在电子物证取证中的应用分析可信时间戳技术在电子物证取证中的应用分析【摘要】信息技术和计算机设备的应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手段。

近年来,我国刑事案件中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的案件比例在逐年上涨,从而对我国打击犯罪的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可信时间戳技术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种电子取证技术,在取证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上都有了显著的提升。

本文对相关的技术理论进行了阐释,并分析了这一技术的具体应用方法。

【关键词】时间戳;电子物证;取证随着计算机的普及,违法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也有了新的途径。

通过计算机进行信息的窃取、篡改、盗取商业机密等案件层出不穷,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在高科技犯罪安监站中,采用传统的电子物证取证已经无法起到良好的效果,可信时间戳技术的发明也应用有效的解决了这一问题。

本文就对这一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及分析。

1. 电子物证相关概念1.1电子物证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对物证的定义,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使用、产生、遗留、移动的所有物品都被称为物证。

电子物证是物证的一种类型,它是通过电子设备对信息进行记录和传输的。

电子信息包括计算机程序、声音、图像、文字以及这些信息的派生物。

电子物证可以分为本地电子物证和远程电子物证两种类别。

本地电子物证是储存在本地介质中的一类电子物证。

它可以直接从电子的源文件中进行获取,而远程电子物证是指存储在远程服务器上的物证,不能直接通过电子源文件进行获取,只能以文件的形式进行传输。

1.2电子证取证物证的取证是指执法人员为调查案件的情况,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对电子物证进行提取、保存、分析等过程。

电子物证的取证通常是通过电子载体中数据信息的读取来实现的。

在提取了电子载体中的信息后,执法人员必须对其中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和审查,对数据进行合理的筛选,选择那些能够为案件的侦破提供帮助的数据。

2. 可信时间戳2.1时间戳时间戳是指描述某一个事件发生时间的计算机字符。

电子取证技术在网络安全中的应用分析

电子取证技术在网络安全中的应用分析

电子取证技术在网络安全中的应用分析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网络黑客、网络诈骗等问题频繁发生,给个人和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信息泄露的风险。

为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的能力,在网络安全领域,电子取证技术的应用得到了广泛关注和重视。

本文将对电子取证技术在网络安全中的应用进行分析和探讨。

首先,什么是电子取证技术呢?电子取证技术是指利用计算机科学、数学和法律知识,获取、保护和分析数字证据的一种技术方法。

在网络安全中,它被用来提取和保护犯罪证据,为网络安全事件的调查和打击提供支持。

电子取证技术在网络安全中的应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网络威胁分析与应对。

电子取证技术可以帮助网络安全人员对入侵网络的攻击者进行追踪和溯源,从而找到攻击者的IP地址、攻击路径等重要信息。

通过分析这些数字证据,可以帮助网络安全人员评估威胁的严重性,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这种分析与应对的过程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网络系统,防止敏感信息的泄露和金融损失的发生。

其次是电子取证技术在网络安全事件调查中的应用。

当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时,电子取证可以帮助调查人员收集并保护现场的数字证据,从而确定攻击的方式和来自何方。

在电子取证的过程中,调查人员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保取证过程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这种应用方式可以帮助打击网络犯罪行为,维护网络安全的法制秩序。

此外,电子取证技术还可以应用于恶意软件分析和反制。

恶意软件是网络安全领域的一大威胁,它可以用于窃取敏感信息、控制受害者的计算机等。

在恶意软件的分析和反制过程中,需要使用电子取证技术来获取恶意软件的样本,并通过对样本进行逆向工程和分析,找出其攻击手段和传播方式。

在恶意软件的反制过程中,电子取证技术可以帮助网络安全专家制定相应的防御策略,降低恶意软件对网络系统的威胁。

最后,电子取证技术还可以应用于数据泄露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随着云计算和大数据的发展,个人和企业的敏感信息存储在云端服务器上,这也使得数据泄露事件变得更加频繁和严重。

电子物证法律规定(3篇)

电子物证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数据在案件侦查、证据收集、诉讼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电子物证作为一种新兴的诉讼证据,其法律地位、收集、鉴定、使用等方面的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规范电子物证的收集、鉴定和使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电子物证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电子物证的定义及法律地位1. 电子物证的定义电子物证是指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与案件事实有关,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

电子物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件、电子邮件、网页、数据库、网络聊天记录、手机短信、录音、录像等。

2. 电子物证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由此可见,电子物证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独立的证据地位。

三、电子物证的收集1. 收集原则(1)合法性原则:收集电子物证必须依法进行,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2)客观性原则:收集的电子物证应当真实、客观、全面。

(3)及时性原则:对电子物证的收集应当及时进行,避免证据灭失。

2. 收集方法(1)技术手段:利用网络监控、数据恢复、网络抓包等技术手段收集电子物证。

(2)调取证据:向电子数据存储单位或个人调取相关电子数据。

(3)强制措施:对拒不提供电子物证的,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四、电子物证的鉴定1. 鉴定主体电子物证的鉴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进行。

2. 鉴定程序(1)委托鉴定:当事人或者侦查机关向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提出鉴定申请。

(2)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接受委托后,对电子物证进行鉴定。

(3)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根据鉴定结果出具鉴定意见。

(4)提交鉴定意见: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将鉴定意见提交给委托方。

五、电子物证的使用1. 使用原则(1)真实性原则:使用电子物证时,应当保证其真实、准确。

电子物证取证设备在火灾事故调查中的应用

电子物证取证设备在火灾事故调查中的应用
当前火灾事故调查的质量和效率无法得到提升,火 灾事故调查的装备配置不足是较为主要的因素。现在 很多基层消防机构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消防设施 和电子物证取证设备的配备都是不达标的。火灾事故 的现场调查,必须要有电子物证取证设备,才能让调 查工作可以更加顺利、有效地开展。调查设备和取证 设备的合理使用,让调查工作更具备及时性和准确性, 让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能够更快地被明确。另外就是 调查人员的专业技能较为不足,不能发挥出取证设备 的作用,让调查工作进度变得缓慢,所以不但要配备 最新的取证设备,也要让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人员的技 术水平随之提升。 3.3 火灾事故现场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火灾现场遭到破坏
当前基层消防对于电子物证取证设备的应用较为不 足,专业的电子物证取证设备,对于技术上的要求是一 方面,最主要的就是因为经费有限,无法配备专业、先 进的电子物证取证设备。但是火灾事故现场具有极大的 复杂性,所以对取证设备的要求也就更高。要满足多元 化的取证需求,就离不开完善的设施和设备。例如“火 灾取证魔方”,这是一种针对火灾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 便携式的设备,火灾取证魔方是一款集计算机、路由器、 汽车导航取证、智能分析于一体的设备,可以用于火灾 事故现场电子设备的全面调查,让调查人员可以快速地 找到火灾发生的原因和火灾发生时间等关键类的信息, 并且可以一键生成电子数据调查报告,在火灾事故现场 的调查工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增加基层消防火 灾事故调查的资金投入,对电子物证取证设备,进行及 时的更新和配备,让火灾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在专业取 证设备的支持下,获得废墟下更加真实的资料,让火灾 事故调查工作能够取得更大的成效。 4.3 加强培训工作,让消防取证工作人员具备更加专业 的素养
可以证明火灾案件情况的一切材料,只要是以电子
形式的方式存在,就叫作电子证据。当前电子视频监控、 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聊天资料、电子签名等都属 于电子证据的范畴,这些是当前应用较为广泛的电子证 据。电子证据可以为调查火灾的起火部位、火灾原因提 供强有力的证据支撑,是当前火灾事故调查证据体系中, 较为重要的一部分。 1.2 电子证据的特征

电子物证服务方案

电子物证服务方案

电子物证服务方案电子物证服务是指通过对电子设备、网络、数据库等电子产品和系统进行调查和取证,以获得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一项服务。

随着现代社会信息化的加速发展,电子物证在刑事案件、民事纠纷、企业信息安全等领域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针对电子物证服务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电子物证的定义和意义电子物证是指通过对电子数据进行分析与取证,以证明或否认某一事实的证据。

其具备不易伪造、易保存、易传播、可追踪、存证时效长等特点,可以提供法庭审判和调查调解等环节所需的有力证据,相较传统的纸质文件具有更高的可信度和证明力。

二、电子物证服务的流程和方法1.需求确认和立案在接受电子物证服务之前,需要与需求方进行沟通,了解案件的背景和需求,对案件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服务的范围和目标,确保所提供的服务能够满足需求方的要求。

2.取证计划和准备针对具体案件,制定取证计划,并进行取证准备工作。

包括确定取证范围、采取适当的取证手段和工具、准备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等。

3.数据采集与分析通过适当的技术手段和工具,对目标设备、系统或网络进行数据采集,并将收集到的电子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执行数据提取、恢复和分析等操作,以确保取得的数据完整、准确和可信。

4.取证报告撰写结合对电子数据的分析和研究,将所获得的证据信息进行整理和整合,并撰写详细的取证报告。

报告应包括取证过程的描述、分析结果的陈述和结论的阐述,确保准确传达信息。

5.取证结果呈递将取证报告提交给需求方,对报告所包含的电子数据和分析结果进行详细解释,以帮助需求方了解和利用所提供的取证结果,并根据需求方的要求提供进一步的协助,如提供法庭证人、专家咨询等。

三、电子物证服务方案的注意事项1.合法合规在进行电子物证服务过程中,一定要遵守相应的法规和道德准则,确保取证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特别要注意个人隐私和数据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2.保密性与安全性电子物证服务需要保证取证过程的保密性和数据的安全性。

电子物证的应用

电子物证的应用

电子物证的应用一、电子物证概述电子物证作为物证的类别之一,就是指以存储于介质载体中的电磁记录或光电记录对案件事实起证明作用的电子信息数据及其附属物。

除了具有物证的客观性与可知性之外,电子物证还具有非直观性与多态性。

(一)电子物证的分类依据数据信息的存在形态,可以将电子物证分为静态电子物证与动态电子物证,亦即可以称为封闭计算机系统中的电子物证与开放计算机系统中的电子物证。

静态电子物证就是指单纯的计算机存储的或者输入、输出的证据,动态电子物证就是通过计算机网络传播的数据。

此外,还可以将电子物证划分为单机系统电子物证、网络系统电子物证与手机等电子设备电子物证以及内容信息电子物证与附属信息电子物证。

(二)电子数据保全备份的设备、软件与方法计算机取证时,首先,要冻结计算机系统以避免发生任何的更改系统设置、硬件损坏、数据破坏或病毒感染的情况。

其后,根据系统的破坏程度确定由犯罪者留下的活动记录的电子证据,确定记录的储存位置与储存方式。

然后,记录系统的硬件配置及连接情况,并用磁盘镜像工具,如EnCase、SafaBack,或The Forensic Dossier、DC-8200Pro、Image Master Solo-IV等硬件工具,对目标系统磁盘驱动中所有数据进行字符流的镜像备份。

接着,用取证工具收集相关的电子证据,对系统的日期与时间进行记录归档,对可能作为证据的数据通过加密手段发送给取证服务器进行分析。

二、电子物证的法律功能2012 年3 月14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与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此次修订,将原有的七种法律证据更改为八种,即将电子数据与视听资料并列为第八种证据类型。

据此,电子数据成为独立的证据得到了明确,从此走上了历史舞台。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就是证据”,这其中所说的证据就包括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证据就是由法定鉴定人员依据法定程序收集、分析、鉴定的一种重要证据类型,它就是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之间有着一定关联的证据种类,就是能够客观反映事实真相的一种重要载体,可以为侦查工作指明方向、为法庭提供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物联网技术在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的应用

物联网技术在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的应用

Network World •网络天地Electronic Technology & Software Engineering 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 11【关键词】物联网技术 电子物证 检验 鉴定应用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物联网技术在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工作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不仅弥补了传统物证技术上的一些不足和缺陷,而且在效率和质量上也有很大提升,给刑事侦查领域的工作提供了充足保障。

1 电子物证检验技术1.1 传统技术在科学技术不够发达的过去,对于电子物证的检验和鉴定,几乎都是依靠显示软件、硬件进行读取的,然后将读取的文件进行筛选,最后利用传统技术将文件恢复并使用。

在这一过程中,物证的筛选标准是依靠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的,要在大量物证中提取与案件相关的信息,必须具备一定的关键因素,而文件的恢复就是利用指定的软件将被破坏的物证恢复到它本来的样子。

整个流程下来虽然可以达到取证的目的,但相对而言,工作量大,而且程序繁琐,很浪费时间。

1.2 自动识别技术自动识别技术与传统技术相比,其整体效率要高很多,因为是自动识别,很多物证不需要接触就可以实现有效识别,所以在很多环节上会省略掉人工参与的时间。

在自动识别技术下,每个物证都有其对应的RFID 标签,当信息读写器对标签进行读取之后,有关物品的信息就是自动呈现出来。

可见,自动识别技术物联网技术在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的应用文/乔毅具有诸多优势,比如说,可以通过采集更加详细的信息来获得更高的认证级别;可以实现取证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还有就是具有极高的安全性和加密度,不容易被破解或盗取。

从上述两种技术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自动识别技术是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一类检验技术,具有简单、便捷、安全等诸多优势,势必会在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中得到广泛应用。

2 物联网技术在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的应用就目前物联网技术在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中的应用来看,大致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2.1 电子物证的应用物联网技术在电子物证方面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在电子物证保存和识别方面的应用。

电子物证技术的运用

电子物证技术的运用

新刑诉法已于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起实施,新刑诉法第四十八条明确将“电子数据”定为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之一,在原有的物证、书证、各类言辞证据等传统证据基础上,增加了电子证据,说明电子证据的效力和积极作用已经被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新刑诉法增加“电子数据”证据种类,从法律上明确确认了电子证据作为可以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使用,可以说是为电子证据从法律条文上正了名,为电子技术犯罪、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等各类新兴起的高科技含量的刑事犯罪案件办理提供了可靠依据。

对于我检察机关来言,电子证据被写入法律条文,为各类高科技犯罪的侦办、审查提供了方便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检察工作,尤其是基层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就目前而言,各地基层检察机关技术部门所开展的检察技术工作,主要都是以法医、司法会计鉴定、文检、痕检等工作为主,电子证据这一类的高新技术工作因为资金、硬件、人员等各方面的原因,基本没有得到有效开展。

而作为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办理数量众多、类型广泛、案件复杂,且与社会大众在办案最前沿接触最多的基层人民检察院,如何将“电子数据”应用于实际办案过程当中,发挥其应有的积极意义,成为了新刑诉法实施以后,摆在检察技术工作面前的一个新的难题。

现笔者仅就本人所在的岗位与经验,对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应对新刑诉法中“电子数据”证据对检察技术工作带来的挑战,尽快做好新刑诉法与实践操作的对接工作,阐述本人观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应对电子证据加入新证据种类的对接工作。

电子证据,作为伴随科技飞速发展、人类社会信息化程度骤然飑升而出现的新兴事物,其定义目前在司法和计算机科学领域均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

但对于其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中的一类,笔者将其理解为犯罪份子在使用计算机、手机及其它电子产品进行犯罪的过程中,留下的各类痕迹、信息,或者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被各类电子产品记录下其犯罪行为、犯罪结果或者其它能够证明其罪行的,与刑事案件密切关联,对案件能够起到证明作用的一组电子数据信息。

基于大数据视域下的电子物证技术应用研究

基于大数据视域下的电子物证技术应用研究

基于大数据视域下的电子物证技术应用研究发布时间:2022-11-16T02:08:02.609Z 来源:《城镇建设》2022年6月13期作者:尚倩蔡纪伟马会跃[导读] 在当今社会,犯罪技术的扩散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尚倩蔡纪伟马会跃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信息技术部河北省石家庄市 050011摘要:在当今社会,犯罪技术的扩散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破坏社会和国家的稳定,因此有必要不断提高刑事调查的质量和效率,并迅速解决犯罪事件。

因此,检察技术部门应充分利用和利用海量数据技术,使其检察技术工作现代化,并进一步发展电子物证技术。

电子证据技术是刑事犯罪检察的一个重要工具,可以通过分析物证中的证据来提高刑事案件的质量。

关键词:大数据;电子物证技术;应用引言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电信欺诈等各类犯罪无法避免,需要不断提高刑事调查的准确性,准确有效地处理各类犯罪。

其中,电子证据技术是刑事检察的一个重要工具,可以提高案件质量。

电子证据技术的关键要素是一种以计算机为基础的检测方法,使有关从业人员能够检索某些数据。

专业人员可以使用诸如数据解密或网络入侵之类的方法对电子硬件证据进行集成分析。

电子物证技术被广泛使用,例如,除了计算机系统中的档案之外,还可以使用移动终端,例如各种移动电话和不同的游戏平台,还可以查阅商业文件。

在刑事检察方面,专业人员可利用电子物证技术获得更准确、更现实的证据,从而有助于提高刑事案件证据的质量。

1电子物证技术电子证据技术基本上是一种计算机检测工具,使工作人员能够检索某些数据。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和因特网的发展,电子证据技术得到了发展和显着改进,使工作人员能够通过因特网入侵或数据解密分析电子证据。

电子证据技术非常广泛,不仅可用于各种系统文件,而且还可用于移动工具,如移动电话或大型游戏平台,甚至可用于访问业务记录。

作为调查的一部分,工作人员可以利用电子证据技术获得更准确、更现实的案件信息,甚至有一段时间来查明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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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法已于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起实施,新刑诉法第四十八条明确将“电子数据”定为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之一,在原有的物证、书证、各类言辞证据等传统证据基础上,增加了电子证据,说明电子证据的效力和积极作用已经被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新刑诉法增加“电子数据”证据种类,从法律上明确确认了电子证据作为可以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使用,可以说是为电子证据从法律条文上正了名,为电子技术犯罪、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等各类新兴起的高科技含量的刑事犯罪案件办理提供了可靠依据。

对于我检察机关来言,电子证据被写入法律条文,为各类高科技犯罪的侦办、审查提供了方便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检察工作,尤其是基层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就目前而言,各地基层检察机关技术部门所开展的检察技术工作,主要都是以法医、司法会计鉴定、文检、痕检等工作为主,电子证据这一类的高新技术工作因为资金、硬件、人员等各方面的原因,基本没有得到有效开展。

而作为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办理数量众多、类型广泛、案件复杂,且与社会大众在办案最前沿接触最多的基层人民检察院,如何将“电子数据”应用于实际办案过程当中,发挥其应有的积极意义,成为了新刑诉法实施以后,摆在检察技术工作面前的一个新的难题。

现笔者仅就本人所在的岗位与经验,对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应对新刑诉法中“电子数据”证据对检察技术工作带来的挑战,尽快做好新刑诉法与实践操作的对接工作,阐述本人观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应对电子证据加入新证据种类的对接工作。

电子证据,作为伴随科技飞速发展、人类社会信息化程度骤然飑升而出现的新兴事物,其定义目前在司法和计算机科学领域均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

但对于其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中的一类,笔者将其理解为犯罪份子在使用计算机、手机及其它电子产品进行犯罪的过程中,留下的各类痕迹、信息,或者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被各类电子产品记录下其犯罪行为、犯罪结果或者其它能够证明其罪行的,与刑事案件密切关联,对案件能够起到证明作用的一组电子数据信息。

2005年10月,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强奸案中,审判机关依据检察机关提供的嫌疑人在QQ聊天记录中的相关数据作为证据使用,认定嫌疑人犯强奸罪。

可见早在“电子数据”写入刑事诉讼法之前,电子数据作为证据应用于司法实践之中,且近年来的大量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并为审判机关所采用,并成为定案的关键证据之一,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之中,尤其是我检察机关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查明犯罪事实、认定嫌疑人罪责等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虽然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电子证据已被大量应用于刑事司法诉讼,电子证据的证明力逐渐被司法界和社会大众所认可,但在新刑诉法颁布之前,对于电子证据应用于司法实践的既成事实,在司法界仍存有很多异义。

特别是对于电子证据的归类,在物证与书证之间游离,其定义模糊不清,其证据资格即证明能力的认定,其是否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各界分说不一。

由于理论界对其认识的不统一,以致了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件承办人是否采用同一电子证据采用的实际操作大相径庭,甚至影响到最后案件审理结果出现天壤之别,这一现象对于司法公平、司法公正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而新刑诉法将“电子数据”作为一种刑事证据在法律条文中被确认,无疑是从立法上对电子证据的正名,也及时遏制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由于认识上的差异导致的同案不同判的乱象,确保了司法的公平公正。

同时,“电子数据”被写入刑诉法,对于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法律尊严,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的性质所决定的分工不同,如何将电子证据与检察业务实践对接起来的工作,无疑就落在了检察技术部门的头上。

有鉴于此,检察技术干警更应充分认识到电子证据被写入刑诉法的重要意义,为应对新的挑战,技术干警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将技术手段应用于办案过程中,应用自身技术优势指导办案检察官充分使用电子证据的重要性,切实做好“电子数据”加入新刑诉法的对接工作。

二、全面了解电子证据,正确应对电子证据对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环节的影响随着“电子数据”被写入刑诉法,电子证据的证明资格被以法律条文形式确立下来,确保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运用电子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时有法可依。

但由于电子数据、信息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如何甄别其真实性、完整性等等一系列的问题也随之浮现。

电子证据在表现形式上丰富多样,和传统的物证、书证的单一性相比,电子信息通过计算机展现在人们面前的不仅可以表现为文字、图像、声音或它们的组合,甚至还可以是交互式的、可编译的程序,但他们在实质上是无形的,所有信息一般都为计算机上所存储、处理的若干二进制数据,其与传统的物证、书证等相比,虽然更直观、更生动,但其高科技性、隐蔽性、脆弱性、可变性等特征也十分显著。

电子证据应用最多的刑事犯罪领域,其犯罪主体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其中甚至不乏在某一领域具有相当精通的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犯罪行为往往十分隐蔽,且犯罪份子在犯罪行为的实行过程中,各类电子信息、数据在其产生、处理、传输、储存等各个环节均依赖于必备的高科技设备,而要将这类的信息、数据提取出来,并形成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电子证据,同样必须经由比犯罪份子更为精通某一知识领域的人员来进行,其收集、提取相关数据之后,当人为因素、技术因素或不可预期的其它因素介入后,丢失、篡改、伪造、毁灭和破坏电子证据等其它意外情况可能会在不经意间瞬间出现且事后难以被人发现。

而电子证据作为证据的一种,对案件事实、性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于一些关键性的电子证据,往往能够对嫌疑人产生有罪或无罪、此罪或彼罪等等的重大影响。

因此,如何将电子证据这一全新事物应用于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检察机关而言,将是一个全新的课题。

三、现阶段基层检察机关的软、硬件条件,是制约检察机关电子证据应用的瓶颈电子证据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证据种类,必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才能体现其价值,而基层人民检察院作为奋战在刑事起诉第一线的检察机关,其受理、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占了各级检察机关刑事起诉案件的绝大部分。

因此,基层人民检察院能否充分、高效地掌握和运用电子证据,成为了电子证据运用于司法实践的重要一环。

随着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进程不断前行,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软、硬件设施不断完善,检察机关办公办案的信息化程度也在不断提升,为接下来的电子证据运用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然而,就目前而言,要将电子证据充分应用于刑事诉讼过程之中,仍然存在许多瓶颈亟待解决。

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相关设备短缺两个方面。

首先,就现阶段检察机关内部分工看,技术部门无疑将要担负电子证据写入新刑诉法后,协助刑检部门将电子证据运用于司法实践的任务。

而在基层检察机关的技术部门,虽然均已配备有信息技术类专业技术人员,但目前仍面临着的技术人员所掌握的专业技术领域不同、掌握专业技能水平不齐,或是对法律专业业务不精通甚至不熟悉的尴尬局面。

加之基层检察机关由于人员编制等各方面原因,所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往往需要完成信息化建设、信息设备维护、两录工作等等多项任务,其任务重压力大,掌握的信息技术知识博而不精、广而不专,如此,要在检察机关推广电子证据运用的各项工作,至少在基层检察机关做到这一点,就目前而言,专业技术人员就更显得极其匮乏。

其次,由于电子证据本身具有的高科技性、隐蔽性、脆弱性、可变性等固有的特质,导致其极易受到操作者有意或无意的损毁或是其它因素导致的数据丢失,影响到电子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能力。

因此,对于电子证据的提取、保存、应用等各方面均需要有相关的配套电子产品,目前阶段,众多的基层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程度,还不具备这样的硬件条件。

正是由于基层检察机关在检察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受限,软硬件设备不足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了电子证据在基层检察机关得以运用遭遇了难题。

四、对于基层检察机关将电子证据应用于刑事司法实践的预想面对基层检察机关对于电子证据运用的窘境,现阶段检察机关对于电子证据应用的各种问题已迫不及待地需要找到解决的途径,但目前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院的技术人员、硬件建设等等条件均不能满足其需要,这极大地制约了基层检察机关履行其应有的检察职能。

笔者认为,就现阶段基层检察院的实际情况,对于解决电子证据应用问题应当以经济节约、先急后缓的原则分作两步走:第一阶段,应根据基层检察机关现状,以地区级检察院为单位,充分集中本地区现有人力、硬件等资源形成合力,探索、解决新刑诉法实施后面对电子证据应用的各项问题。

对此,其实早在新刑诉法颁布之前,各地检察机关已有了集中优势资源解决电子证据应用的探索。

2010年底,上海市徐汇区承办的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中,以上海市院技术处牵头,徐汇、虹口、卢湾三个区院协同配合,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最终取得该案关键性电子证据,使得该案取得突然进展,并使嫌疑人无言以对,认罪伏法。

以地区为单位集中本地区优势资源,联合开展电子证据各种应用,是由现阶段检察机关的信息化进程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办案实际需要所决定的,其原因主要有:第一、虽然电子证据被写入刑诉法之中,但就目前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实际运用来看,单个基层检察院电子证据运用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案件数量并不多,因此在电子证据运用初期,暂时还不需要做到每个基层检察院都配置相关硬件设备,而以地区为单位的硬件集中在电子证据的实践运用中相对比较灵活,且经济上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投入;第二、现阶段基层检察机关的技术人员的专业领域并不完全一致且能力水平有差异,以地区为单位位的集中运用,通过地区检察院的领导决策能力,充分调动本地区人力资源,在实践过程中扬长避短、相互促进,有利于检察技术人员的迅速成长;第三、以地区为单位对电子证据领域的集中应用和探索,可以保证各个基层检察机关技术人员能够更快速、更全面的接触到电子证据应用方面的各种情况,遇到问题能够集思广益,在实践中避免不必要的弯路,更快、更好的总结问题、形成经验,更利于电子证据应用全面进入刑事诉讼活动后的检察技术保障问题。

第二阶段,在硬件上应加大对基层检察机关的资金投入,为解决电子证据应用问题提供必备的硬件平台及相关配套软件,为电子证据应用奠定良好的物质保障;同时,要及时组织相关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升现有检察技术人员对电子证据应用的水平与能力,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经验,及如何将成功经验应用于基层检察机关,以发挥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应有的积极作用,做好新刑诉法与检察职能的对接,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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