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与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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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使检验仪器、量具与测试设备等,能有管制过程及校验实施,以保持测量的正确度与精确度,确保产品品质,满足客户需要;
2.范围
凡检验、量测、测试设备的使用、管理及校正等作业均适用之;
3.权责
质量部: 厂内检验、量测、试验用仪器设备的管理与校验;
4.定义
4.1 检验量具:作为量测产品依据判定量、治具称之;
4.2 外校:厂内仪器量具设备无法校验标准件时,须尽量送至校验单位校验
4.3 内校:依厂内标准件校验者;
4.4 免校:与产品品质无关之仪器.
5.作业内容
5.1 仪器、量具校验管理记录流程图(附件一)
5.2 新购仪器、量规之申请审查验收:
5.2.1 仪器、量具申请:
5.2.1.1 申请新购仪器、量规,经质量部评估,发展中心主任核准后进行;
5.2.2 采购:
依《采购管理程序》之采购权限采购,并尽量要求厂商附上校验报告,若无法提供校验报告者,则由质量部组织另行安排第三方外校;
5.2.3 验收:
5.2.3.1 依量测范围及需求用途、功能作为质量部接收项目,且检验需附上仪校、量规本身之
校验报告(此报告可做为免校之依据,有效期参照厂内规定之校验周期);此校验报告应能追溯到国家认可的市级以上计量检定所之标准;
5.2.3.2 检查量具制作完成,须送质量部检验确认;
5.2.3.3 验收合格时:
经质量部编号列入<计量器具台帐>,登录<仪器设备管理履历表>,送外校验后通知申请单位领取使用;
5.3 校验计划:
5.3.1 所有的仪器、量具均应由质量部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履历表>管制;
5.3.2 未经校验认证合格之仪器、量具不可在生产、检验、测试场所使用;
5.3.3 故障经维修后之仪器、量具应再作校验认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5.3.4 故障或暂时停止使用之仪器、量具应贴上〈暂停使用〉之标签,且需将此类仪器、量具
列
管于质量部;
5.3.5 列入校验周期管制之仪器、量具,应按时接受校验;
5.3.6 需校验之仪器应建立<年度校验计划表>;
5.4 仪器量具校验作业内容:
5.4.1 定期校验(外校):
外校需能送至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校验;
5.4.2 定期内校/验收校验:
凡定期校验,需能尽量追溯国家原级标准,以确保检验之符合性;
5.4.3 免校验:
5.4.3.1 凡属参考性质、辅助设备之仪器、量具得免校验;
5.4.3.2 非用于生产测试、检验之事务性仪器、量具为免校验;
5.5 标准件管理规定:
5.5.1 应可追溯国家标准;
5.5.2 标准件可由认定合格人员进行校验及检测用,不得外借使用;
5.5.3 标准件应由质量部保管,并建立标准件清单;
5.6 仪器、量具校验执行:
5.6.1 一般性之仪器、量具由质量部依使用单位需求用途、产品特性、量测范围、频率等建立
校验周期并执行送校.按照<年度校验计划表>执行校验.
5.6.2 质量部依仪器校验周期于仪器、量具待校验日前七天,通知各使用单位,请各使用单位
将仪器送质量部进行校验;
5.6.3 外校:由质量部联络外校机构校验;
5.6.4 内校:
5.6.4.1依<计量器具内校作业指导书>进行校验,并填写仪器、量具校验报告;
5.6.4.2作业环境要求:校验室应维持温度18~25℃;和湿度50%±20%以确保校验之准确;
5.6.5 免校:符合免校之仪器、量具由质量部贴上免校验标签;
5.6.6 仪器、量具于校验期间或使用时,须特别注意小心搬运,保存与储藏,务必维持其准确
度与适用性;
5.7仪器、量具的标识:
5.7.1 所有被校验列管之仪器、量具均赋予校验识别卷标,若仪器、量具体积不足以黏贴此卷
标,则此卷标可贴于包装外盒上;内校时必须贴上此卷标,外校可使用贴附外校合格标签,管理编号原则如下:
流水码
测量仪器代码公司
5.7.2 各式仪校标签必须由校验人员签名(章)后使生效;
5.7.3 标签一经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5.7.4 合格时,贴上有[校验合格]字样之绿色标签标示:
校验者、校验完成日期及有效日期后,由使用单位领回;
5.7.5 不合格时,先贴上[暂停使用]字样之黄色标签后,并上报依主管决定执行
5.7.5.1 决定送修者,则在送修栏内打勾,由质量部送外修护并重新作校验,取得认证,维
修后在于仪器、量具履历管理卡予以记录;
5.7.5.2 决定报废者,换贴〈报废品〉字样之红色卷标,由质量部处理后,记载于仪器设备
履历管理卡上;
5.7.5.4 利用加工或检验之相关数据以鉴别及追溯对过去检验结果有效性之评估;
5.7.5.5 维修合格后应将校验记录登录于<测量仪器管理履历卡>上;
5.7.6 当检验、量测或试验设备校正失效时,对过去检验与测试结果之正确性,应由校验者通
知相关质量部人员进行追踪确认;并对此设备测量之产品进行追踪确认,直到追踪到合格批次为止;
5.7.7 对已过校验期但未及时校验之检验、量测或试验设备,由仪校员提写“延期校验说明”
说明延期原因,及对产品的影响度;对已检验的产品做再验证
5.7.8 当检验、量测或试验设备在未到校验期时出现量测问题时,由仪校员先对其进行相关的
校准,如不合格时,先贴上〈暂停使用〉字样之黄色标签后暂停使用并向前进行追溯;5.8仪器、量具使用/保养说明:
5.8.1 各项仪器,量具均须建立仪器操作SOP.
5.8.2 紧密的测试设备或测量设备必须有完善的<测量仪器日常保养记录>
5.9 内仪校人员资格:
5.9.1 有经过专业机构培训,并取得仪器校验证书
5.9.2且具两年以上仪器设备校验经验;
5.10仪器校验周期:
公司使用仪器校验周期为:外校为一年一次、内校为一年一次、若有新购入的测量仪器要校验后方可使用,若有维修后的仪器也要校验合格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