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政策法规期末复习 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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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答题
1.请比较瑞典模式和欧盟模式。
瑞典模式强调福利的普遍性,其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强调福利的普遍主义原则,强调公民权,权利和平等。福利的获得并不以是否就业为标准。第二,以国家为基础,主张通过逐渐扩大预算来扩展社会服务。也就是由国家通过征收税款的方式筹集资金,制定各种社会福利计划来扩大社会服务。欧盟模式实行“社会保障待遇与工资挂钩”原则,主要包括两大类内容:一类与就业有关,要求提高就业率、加强劳资对话、改善工作条件、发展人力资源、提高生活水平和反对排斥行为,这与瑞典模式有有所差别。另一类则涉及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各方面。在社会保障方面,可以说目前的欧盟地区是世界上社会保障体系最为全面和完善的地区。
2. 社会政策与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之间是什么关系?
社会政策与法规的制定本质上是一种认识活动,但制定社会政策与法规的目的则是通过其执行实现实际的效益。社会政策与法规的执行是一种感性的实践活动。通俗地说,社会政策与法规制定解决的是“做不做”、“做什么”、“能不能做”的问题,而执行阶段解决的则是“怎样去做”、“做的效果如何”的问题,是认识指导实践的关系问题。社会政策与法规的预期目的或目标,只有在执行过程中才能实现。
3.我国现行灾害救助政策与法规的中国特色体现在哪些方面?
我国现行救灾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救灾工作中以“以防为主,防救结合”为总方针;以“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为基本方针;“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发展生产、重建家园”、“以地方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等也是救灾法律制度建设中必须予以贯彻的。它始终贯穿着救灾与防灾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寓防灾于救灾之中,既治标又治本。并且强调发挥集体组织和人民群众自身的作用,提倡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4.具备何种条件的政策可以转变为法律?
只有成功的或成熟的政策;具长期稳定性的政策;对全局有重大稳定性的政策才能转化成法律。
5. 社会政策与法规有何区别?
它们制定的主体不同;制定程序不同;表现形式不同;适用范围不同;稳定程度不同;灵活性不同。
6.社会保障政策与法规的具有什么样的特征?
社会保障法不是单一的法律,而由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组成,是有关社会保障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社会保障政策是一系列谋略、法令、措施、办法、条例等的总称。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具有给付性;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以及时间性和地域性等特点。
7.简述社会政策与法规的负效力周期规律。
所谓政策法规负效力周期规律,是指某些政策法规从其制定颁布之日起,就开始对社会进步起阻碍、破坏作用。而且,这种破坏效力的发挥也明显呈现出规律性的变化,政策法规负效力曲线与正效力曲线恰好相互对照,如同正效力周期一样。政策法规负效力一个周期变化亦呈现3个阶段,即低效期、增效一高效期及效力递减期。
8. 什么是价值分析法?
价值分析是政策法规定性分析的重要方法,它贯穿在政策法规研究分析的始终。其确切含义为一个政策法规方案能够发挥的功能与其消耗的成本之比,换言之,政策法规方案的价值取决于提供可靠功能的最低消耗。所谓价值分析,就是对政策法规方案进行功能成本的比较研究,力图以较低的寿命周期成本实现必要功能,借以提高政策法规价值的一种有组织的活动。价值分析的目的是以最低的总成本,获取政策法规方案所能达到的最大功能。价值分析的核心内容是功能分析,即从政策法规方案所能达到的功能出发,进行“回溯式研究”,反过来寻求实现这些功能的最佳途径。
9.社会政策与法规评估制度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政策法规评估制度化的主要内容有:首先,建立评估工作制度。每项政策法规最终都要进行程度不一的评估,长期执行的政策法规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进行一次评估,以检查一项政策法规是否具有良好的效果,其次,建立政策法规评估基金。政策法规评估是一项浩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需要异乎寻常的财政支持。为此,要解决评估经费来源,建立专项评估基金。最后,重视评估结论,消化、吸收评估成果,更好地为决策服务。只有使政策法规评估制度化,政策法规评估才能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从而逐渐地消除政策法规过程的盲目状况和主观随意性。10. 社会政策法规评估的标准有哪些?
社会政策法规评估的标准有:①生产力标准,是政策法规评估的首要的标准;②效益标准,政策法规效益指达到政策法规目标的程度。这个标准关注政策法规的实际效果是否与理想目标相符,在多大程度上相符,还有什么距离和偏差。③效率标准。政策法规效率是政策法规效益与政策法规投入之间的比率。④公正标准,公正标准是指在政策法规执行后,导致与该政策法规有关的社会资源、利益及成本公平分配的程度。⑤政策法规回应度政策法规实施后满足特定社会团体需求的程度,确立这一标准,目的是要从总体上衡量政策法规对社会的宏观影响。
11.社会政策与法规正效力向负效力转化的原因是什么?
政策法规的正效力之所以会向负效力转化,在于政策法规本身内在的规定性和客观事物的变易性。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超前性,它规范和引导人们的行为,从而推动客观事物的向前发展。当人们遵守政策法规的规范去指导行为的时候,事物就发生变化,这正是政策法规的正效力在发生作用。政策法规促使社会事物发生了变化,而变化了的事物又要求政策法规跟上事物的发展。政策法规却依旧用原来的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因此,本来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政策法规正效力,就会转化为阻碍事物向前发展的负效力。
12.什么是社会政策与法规评估的事前评估?
事前评估是在政策法规执行之前进行的一种带有预测性质的评估。这种从单纯的事后检测变成事前控制的工具,是政策法规评估领域的一次重大突破。事前评估的内容大致包含以下3方面:首先,是对政策法规实施对象发展趋势的预测。政策法规是面向未来的,对未来趋势、发展规律把握得如何,决定着政策法规的成败。其次,是对政策法规可行性的评估。通过分析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因素,对政策法规的可行性作出评估。通过事前评估就可以使得决策者在选择或实施政策法规时,对它作严格的时空限制和规定。最后,是对政策法规效果进行评估。即通过对政策法规内容和外在环境的综合分析,对政策法规实施可能产生的效果作出评估。
五论述题
1.社会政策与法规终结的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1)政策法规终结有利于节省政策法规资源。社会资源是有限度的,如果不能及时地终止一项已经过时或是无效的政策法规,是对有限的政策法规资源的极大浪费。政策法规终结一方面可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无效消耗从而节省有限的政策法规资源。另一方面,如果无效的政策法规继续执行得不到及时终止,不仅不会带来任何效益,甚至会由于政策法规的实施造成某种危害,从而浪费社会资源,加重财政负担。(2)政策法规终结有利于提高政策法规绩效。当一项政策法规在实施中失败,无法解决所面临的政策法规问题时,旧政策法规的终结就意味着新政策法规的启动,有利于更好地解决问题,促进政策法规绩效的提高。(3)政策法规终结可以避免政策法规僵化。社会政策与法规作为政府行为,一经颁布便具有了强制性,成为社会行动的准则。政策法规僵化遏制了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4)政策法规终结可以促进政策法规优化。社会政策与法规在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既能促进一个社会的繁荣,也能使一个社会濒于崩溃的边缘。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社会或国家的命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社会政策与法规的水平。政策法规终结有助于促进政策法规优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策法规人员的优化。二是政策法规组织优化。政策法规组织的优化是社会政策与法规优化的核心内容。
2.如何建立我国社会政策与法规的监督机制?
我国政策法规监控机制在经过了几十年的建设与运行之后,已初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体系,对社会政策与法规的整个过程进行了有力的监督与控制。但是,目前我国的政策法规监控机制正处在发展与完善之中。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仍然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之处。为了解决我国政策法规监控机制的功能弱化现象,可采取如下的对策措施:
(1)建立健全法律体系,用法律规范社会政策与法规的制定、实施、评估及终结等各个
环节。一方面要加强立法工作,使社会政策与法规的运行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使社会政策与法规依法运行。同时还要对社会政策与法规的评估确立明确的标准,从而使得政策法规的监控具有权威性。
(2)制定可行的制度程序与具体的实施细则。这是使法定的权力进入可操作层面的关键
性步骤。主要任务是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政策法规监控的主体、地位、性质、作用、职权、基本原则、监控对象、监控范围等。只有这样,才能使各监控主体的权力不再仅仅是象征性的。
(3)提高监控者的素质。这包括对具体进行政策法规监控的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一定的
要求。对他们进行培训,或者组成由有关专家组成的、针对某个特定问题的、临时性的委员会等。
(4)完善政策法规监控的辅助手段。这包括建立财产申报制度、建立法定的信息中心、
扩充工作人员等。
(5)增加舆论的透明度。我国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劳动人民是国家的
主人,广大人民群众有权监督社会政策与法规的制定、实施及评价其效果。而社会舆论正是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愿望和要求的体现。因此,社会舆论可以及时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政策与法规的态度,这对政策法规监控有重要作用。这样既可以增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社会地位,又可以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广泛性,使国家对政策法规的监控真正收到实效。
3.请比较集团头脑风暴法和德尔菲法。
集团头脑风暴法是指依靠一定数量的专家的创造性思维,来对决策对象未来的发展趋势及其状况做出集体的判断。它具有以下特点:能够发挥若干专家所组成的团体的宏观智能结构效应,且这种效应往往大于团体中各个成员单独创造能力的总和;通过多个专家之间的信息交流而引发思维共振,可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可喜的创造性成果。集团头脑风暴法本身也存在一系列的弊端,主要表现为:(1)与会者人数有限,代表性不够充分。(2)权威的影响较大,权威一旦发表意见,其他成员往往会顺其思想发表意见,产生所谓的“乐队效应”。(3)易受表达能力的影响。(4)容易受“潮流”思想的影响,提出的非正统的观点即使很有价值,也往往遭到怀疑甚至进而被否定。
德尔菲法正是为了克服专家决策法的以上缺陷而产生的。它通过利用专家的知识、经验和智慧等无法量化的信息,运用通信的方式进行信息的交换,逐步取得一致意见。体来讲,它具有如下显著特征。1.匿名性。采用函询的方法征求意见,被征询者彼此互不相知。对于自己的意见不作公开改变,因而无损于自己的威望,各种不同的论点均能得到充分自由的发挥。2.信息反馈沟通情况。问题调查表的反馈使专家之间通过匿名的方式进行影响,排除或减少面对面接触可能带来的缺陷。同时,反对意见也不会受到压制。3.决策结果的统计特性。德尔菲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作定量处理,对决策结果采用统计评定回答的方法,能够包括整个小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