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操作手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eae3ab418e8b8f67c1cfad6195f312b3169ebd9.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7.13•【字号】厅头〔2022〕1262号•【施行日期】2022.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提高监管效率,我厅开发完成了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包括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及PC端),拟于近期在全省推广使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功能(一)质量监督工作全过程线上完成。
遵循《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办法》规定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实现从质量监督注册、质量监督通知书下达、监督计划制定与交底、质量管理和各方质量行为抽查、日常监督抽查、巡查、现场反馈、验收监督通知书、分部验收和分户验收抽查、竣工验收监督、限期(局部停工)整改处置、中止(终止)/恢复质量监督、质量监督报告等全过程线上办理。
(二)质量监督机构与项目参建单位工作协同。
质量监督人员开展质量监督工作过程中的通知文书直接通过系统推送给相关参建单位,参建单位按要求通过系统进行回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通过系统组织分部验收、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参加验收过程监督和抽查;责任单位通过系统进行不合格检测报告和见证取样异常数据闭合处理,通过工作协同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落实其他参建单位主体质量责任。
(三)质量监督系统与其他系统数据共享。
质量监督系统工程项目来源于《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和《湖北省工程改革审批系统》,并以施工许可证环节编码或工建码作为工程项目唯一性标识。
质量监督系统工程项目与《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保持同步,最终汇集至《省房屋市政监管数据中心》。
湖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流程
![湖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ced1cf1f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97.png)
湖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湖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项目申报各政务信息化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需求,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报告等。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6dc8f33e9a6648d7c1c708a1284ac850ad020422.png)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合同目录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指南的法律效力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2.2 办事指南的作用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3.2 办事流程图3.3 办事步骤详细说明第四章:申请材料要求4.1 材料清单4.2 材料格式要求4.3 材料提交方式第五章:办理时限与费用5.1 办理时限说明5.2 费用标准5.3 费用支付方式第六章:在线办事服务6.1 在线服务平台介绍6.2 在线办事流程6.3 在线办事注意事项第七章:现场办事服务7.1 办事地点与时间7.2 现场办事流程7.3 现场办事须知第八章:咨询与投诉8.1 咨询服务方式8.2 投诉处理流程8.3 反馈机制第九章:常见问题解答9.1 常见问题分类9.2 问题解答列表9.3 补充说明第十章:附录10.1 相关法律法规10.2 表格下载10.3 联系方式第十一章:声明与承诺11.1 用户声明11.2 用户承诺11.3 法律责任签字栏用户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签订地点: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本指南旨在为用户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流程的详细指导,确保用户能够高效、便捷地完成相关事项。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需要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业务的所有用户。
1.3 指南的法律效力本指南作为办事参考,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具体办事要求以官方公告和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办事指南是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业务办理流程、要求等信息的系统性说明。
2.2 办事指南的作用办事指南用于指导用户了解和掌握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用户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获取本指南。
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用户需根据办事项目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5d5b62f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10.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7.31•【字号】鄂建[2009]74号•【施行日期】2009.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09]74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各县(市)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经《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批准公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下放、部分下放行政审批管理权限项目45项。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审改办关于做好下放审批项目的移交、对接工作,确保审批项目下放后依法依规审批,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放、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管理权限项目45项印发给你们(附后),并就做好行政审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效地推进改革工作。
各地建设(规划、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抓好落实,并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日常的改革工作。
二、规范审批行为。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将规范审批行为作为深化改革的重点,对审批项目实行流程管理,明确受理人员、审查人员、审批领导的权限和责任,切实做到接办分离。
要把规范行政审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编制审批项目目录和审批服务指南,对社会进行公布。
规范审批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审批范围、办理期限、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等内容和信息,做到申请材料尽可能减少、办理期限尽可能压缩、收费标准尽可能降低,减轻审批项目申请人的成本和负担。
将创造优质服务环境作为规范审批工作的保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为群众、企业和基层服务。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管数据中心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管数据中心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6a3a61f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dbfcb50.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管数据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9.01•【字号】厅头〔2022〕1678号•【施行日期】2022.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管数据中心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单位:为推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数字化监管能力,根据《湖北省数字住建行动计划(2021-2025年)》《湖北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要求,我厅搭建了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管数据中心(以下简称“数据中心”),拟于近期上线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业务目标通过建设数据中心,整合我省建筑业关联信息,打通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数据,实现“市场”“现场”两场联动,构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过程数字化监管体系。
数据中心融合在建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合同、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安全监督、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信息,发现过程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如企业经营和项目状况、监管薄弱环节、安全风险隐患等。
基于房屋市政在建工程全过程数字化监管体系,形成监管闭环,促进建筑市场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不断优化,初步形成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数字化框架。
数据中心已整合在建工程、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信息,是湖北省住建领域在建工程信息唯一权威的数据中心。
省住建厅依据本数据中心信息对各市州开展考核评价。
二、主要功能数据中心通过对接省建筑业大数据中心、省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等数字住建领域相关系统数据,依据“一数一源”原则,归集、整合、应用相关数据,搭建基础数据库、工程管理、GIS一张图、可视化分析模块,实现在建工程全过程业务数字化监管。
数据中心包括PC端、手机端及服务社会的微信小程序三个部分。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ddc5592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6f.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12.06•【字号】鄂建文[2012]94号•【施行日期】2012.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2]94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为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的相关部署和省审改办的要求,在组织开发我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建筑业企业资质软件并在部分城市试运行基础上,决定自2012年12月17日开始,在全省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网上审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范围由省厅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包括核定、升级、增项和资质证书变更的申请、初审、受理、审批、制证,以及市(州、直管市、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备案。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事项,按现行程序申请;企业在领取部批资质证书以及办理部批的资质证书变更后,须同步完成企业相关信息数据的网上变更。
由直管市、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厅核准的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按现行程序办理。
由设区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审批方式。
二、工作程序(一)网上申请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登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点击“政务大厅”或“行政审批信息平台”,插入企业身份认证锁(由企业到省建设信息中心申领),上报企业有关信息和数据,检查确认填报无误后上报,并将其纸质申请资料一份、从网上打印带有条形码的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报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具体操作可登入“行政审批信息平台”的“使用说明”栏目下载、阅读《审批平台操作手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手机APP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手机APP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2969b30a66e58fafab069dc5022aaea998f41cd.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手机APP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1.27•【字号】厅头〔2021〕173号•【施行日期】2021.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手机APP的通知厅头〔2021〕17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为进一步提高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督信息化水平,提高监管效率,我厅对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进行了功能完善和程序优化,开发完成了安全监督系统手机APP,拟于近期在全省推广使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系统功能(一)安全监督工作全过程线上完成。
遵循《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规定的安全监督工作程序,实现从安全监督计划制定、安全监督抽查、现场反馈、限期(停工)整改处置、中止/恢复施工安全监督、项目标准化考评到施工安全监督终止,安全监督档案形成的全过程线上办理。
(二)安全监督抽查结果自动形成。
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规范》,建立了统一的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数据库,监督人员通过安全监督APP,选择检查内容、部位,从目录中查找对应的条目勾选,同时可实时上传现场照片,系统自动计算分析隐患分级分类情况,形成监督抽查报告及检查处置建议,为精准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支撑。
(三)项目安全管理数据实时报送。
工程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建筑企业即可登录安全监督APP账号,及时报送项目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危大工程清单,施工过程中实时上报危大工程进展情况、超规模危大工程专家论证情况以及监督抽查整改完成情况等信息。
二、系统启用(一)启用时间2021年2月1日正式上线启用安全监督APP。
(二)启用方法1. 程序入口(1)手机APP:仅限安卓手机,扫描附件操作说明书的二维码,下载后按提示安装(通知后附APP下载二维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资质(资格)实行网上审批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资质(资格)实行网上审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e495a3b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55cc340.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资质(资格)实行网上审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6.26•【字号】鄂建文[2013]56号•【施行日期】2013.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资质(资格)实行网上审批的通知(鄂建文[2013]56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园林局、城管局:为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促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努力优化发展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网上服务的要求,我厅开发建设了“行政审批信息平台”()。
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7月15日开始,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资质(资格)(以下统称为企业资质)分步实行网上审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网上审批的事项1、由省厅实施的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延续初审事项,从2013年7月15日开始实行网上申请、审批或初审。
(其中,勘察设计资质网上审批因住建部工程勘察资质标准新修订推迟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的企业资质审批事项,仍按现行程序和方式申请;企业在领取部批资质(资格)证书以及办理部批资质(资格)证书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须向省厅报告企业相关信息数据变更情况,由省厅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在省厅行政审批平台上完成数据登录工作。
3、企业资质证书的名称变更事项由省厅核准;其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等其他变更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园林局、城管局通过省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在网上办理,相关信息通过行政审批信息平台自动备案。
中央在鄂企业、在省工商局注册企业等省属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事项由省厅在网上办理。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操作手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操作手册.](https://img.taocdn.com/s3/m/489b9b086edb6f1aff001fc6.png)
行政审批信息平台操作手册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版)
说明:本系统支持IE7及以上版本,IE8请使用兼容模式运行本系统,不支持火狐等浏览器;
在使用前请确保将系统页面设置为可信站点,并允许本系统相关插件的安装
1
1.1
企业打开“/hyfw”,首先看到“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服务信息系统”的登录页面,如图1所示。
图6
图7
图8
图9
图10
全选:点击“全选”按钮,页面上已上传的附件将被选中,即在附件图标下方的复选框显示为 。
打包下载:点击上传附件图标下方的复选框 ,选择需要打包下载的附件,并点击“打包下载”,弹出如图11所示对话框,若确定打包下载,则点击“确定”按钮;若否,则点击“取消”按钮。
确定打包下载后,弹出如图12所示对话框,点击“打开”将直接打开所选附件,点击“保存”则将所选附件以RAR格式保存在所选的路径中。
打开相应的详细信息页面,如下图所示,用户可以任意修改,修改完成后,点保存。
【查询人员】
当列表中的数据较多,我们又急需要找到符合条件的人员时,就可以用查询功能
系统提供用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两种方式来过滤人员。
姓名查询:可以输入姓名全称或任意汉字,然后点查询即可。
身份证号:可以输入任意位数,然后点查询即可
1.2.2
在我的信息里用户会看到左面是材料树,材料树的各节点都是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己维护。
系统为用户提供的维护方式有4种:表单维护方式;表单+附件维护方式;列表+表单维护方式;附件维护方式。下面就举例介绍这4种方式。
1.2.1.1
以企业基本信息为例,当点击左侧“企业基本信息”节点时,用户会在右边看到企业基本情况的表单,用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表单各项内容,完成后点“保存”按钮。出现“保存成功”提示框说明操作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操作手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操作手册](https://img.taocdn.com/s3/m/10c6dd184693daef5ff73d52.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操纵手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版)目录1行业服务信息系统操纵手册21.1登录21.2企业信息维护31.2.1我的信息41.2.2检查企业变更历史情况121.2.3企业历史填报信息检查132行政审批平台操纵手册132.1申报资料录入142.2下载打印申请表162.4选择上报机关172.5事项上报172.6企业服务182.6.1我的处事大厅18说明:本系统支持IE7及以上版本,IE8请使用兼容模式运行本系统,不支持火狐等浏览器;在使用前请确保将系统页面设置为可信站点,并允许本系统相关插件的装置1行业服务信息系统操纵手册1.1登录企业打开“/hyfw”,首先看到“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服务信息系统”的登录页面,如图 1所示。
图 1拔出有效的身份认证锁后点击身份验证即可登录到系统中,如图 2图 21.2企业申报流程⏹第一步:用正确加密锁登录行业服务系统(第一次申办前需要进行注册)⏹第二步:在行业服务系统中填报信息;⏹第三步:登陆行政审批系统;⏹第四步:选择您要筹划的事项;⏹第五步:填写网上申报信息;⏹第六步:请您检查网上申报信息是否填写完整;⏹第七步:生成申请表,确认无误后,下载并打印;⏹第八步:点击上报。
请注意:上报后不克不及修改信息。
1.3企业信息维护企业在行业服务信息系统上可以随时对自己的资料进行录入(包含企业人员信息、业绩信息、和其他电子附件)操纵,企业可以随时添加或减少人员信息也可以随时录入相关业绩信息,企业在申报各类资质前请首先维护本系统中的数据。
在行政审批平台申报业务时,系统自动将本系统中的数据引用到审批平台内,企业在审批平台内不克不及修改其数据,只能回行业服务信息系统中修改数据。
➢在行政审批信息平台的右上角点“企业信息维护”的功能图标,图 3所示,即可进入企业信息维护页面。
➢企业信息维护功能主要是企业用户可以根据需要对本企业信息进行自维护,主要是一些增删改的操纵。
超级入口App使用手册
![超级入口App使用手册](https://img.taocdn.com/s3/m/b9a3b86e915f804d2b16c1ad.png)
超级入口App使用手册1超级入口App下载安装1.1在手机应用商店中搜索“超级入口”,找到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开发的超级入口App下载并安装1.2通过以下二维码扫码安装【请开通消息推送,根据接收的推送消息了解办事流程】超级入口 APP下载安装路径:安卓版(Android)超级入口APP下载安装路径:苹果版(IOS)2超级入口App功能介绍超级入口App是为了方便企业登录湖北省住建厅各管理信息系统而开发的一款手机软件,企业用户通过关联审核通过的企业信息,就可以实现扫码登录【行政审批系统、一体化平台、建造师系统、安管人员系统、特种作业人员系统】等系统。
2.1 App界面介绍2.1.1查看“首页”的“扫一扫”用于扫描湖北省住建厅各管理信息系统首页二维码实现系统登录。
2.1.2查看“首页”系统推送消息了解办事流程。
2.1.3查看“我的”了解“个人信息”【注意[用户编号],办理企业信息申报时会用到】和“授权列表”【查看自己所在的企业信息群】。
2.2超级入口App使用流程用注册超级入口App——》用户登录超级入口App——》用户加入授权公司——》用户管理授权公司的人员。
2.3用户注册用户打开超级入口App软件,点击登录页面中【注册】按钮,在“注册页面”填写用户信息。
注: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会影响后续事项办理。
2.4用户登录用户打开超级入口App软件,如果没有登录会直接显示登录页面,用户输入手机号码和密码后,点击【登录】。
首次登录超级入口App,请查看系统推送的消息,根据消息提示办理事项。
2.5用户信息管理2.5.1查看用户个人信息用户打开超级入口App软件,登录后,点击手机最下方【我的】,在手机界面最上方可以看到自己的“用户名”、“身份证号”和“用户编号信息”2.5.2退出登录用户在【我的】界面,点击手机右上角的【退出】按钮或者【】图标,即可退出超级入口App登录。
2.6超级入口App企业授权管理2.6.1授权列表功能介绍用户打开超级入口App软件,登录后,点击【我的】,在我的界面中点击【授权列表】,可以查看用户被授权的公司列表信息,和本人在该公司的角色。
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事项录入操作手册(工作人员)
![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事项录入操作手册(工作人员)](https://img.taocdn.com/s3/m/90dcecca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d3.png)
按钮,在弹出的对
选择你想要比对的事项
点击确定
第三步: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进行要素比对。可根据点击 选择不同的选项选择是否高亮显示和是否隐藏相同项
以,方便事项比对。
—1131/ 2—3
点击比对操作可方便事项比对
4.4 历史版本比对
【功能概述】 查看当前事项版本和此事项历史版本的对比。 【基本操作】 第一步:进入实施清单菜单,在菜单栏选择历史版本比对菜单。
可点击搜索图标,查询需要寻找的事项
找到你想要查看的事项点击详情按钮
4.3 事项比对
【功能概述】 将两个已发布的事项进行要素比对。 【基本操作】
— 10 —
12 / 23
第一步:进入实施清单菜单,在菜单项选择事项比对。
找到你想要比对的事项点击按钮
第二步:在需要比对的事项后面点击 话框中选择需要比对的事项
图标进入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清单列表。
—6—
8 / 23
点击行政许可按钮进入行政许可实施清单列表
第二步:进入行政许可事项页面之后在目录列表中点击 操作需要完善的事项。
找到需要完善的事项,点击编辑
第三步: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填写事项要素,包括基本要素、受理 条件、申请材料、办事地址、事项结果等内容,所有信息填写完毕之 后可进行提交操作,提交之后不可修改。也可在信息填写完毕之后选 择保存,保存即保存为草稿。
第一步:进入目录新增菜单,点击右上角搜索标志 的搜索框中输入搜索条件,搜索结果将在列表中显示
【主操作界面】
。在弹出
— 75/ 2—3
点击搜索可按条件查询目录
4、实施清单
【功能概述】 主要是事项编辑、已办事项、事项比对、历史版本比对等功能。 4.1 事项编辑 【功能概述】 已发布目录清单后会自动生成实施清单,在事项编辑菜单对自动 生成的实施清单进行要素完善。 【基本操作】 第一步:点击事项编辑按钮进入事项编辑菜单,在菜单项点击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住建厅行政审批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住建厅行政审批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5e97813591b6bd97f192279168884868762b84f.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住建厅行政审批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1.03•【字号】鄂建[2014]2号•【施行日期】2014.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住建厅行政审批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鄂建〔2014〕2号)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省住建厅行政审批工作规程(暂行)》已经厅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住建厅行政审批工作规程(暂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1月3日省住建厅行政审批工作规程(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依法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完善政务服务的制度化建设、规范化运行、标准化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行政审批,是指省住建厅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根据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经审查,决定是否准许其从事特定的建设活动,确认其资质、资格或者进省备案出省服务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行为。
行政审批坚持依法办理、公平公开、优质高效、廉洁奉公、方便群众、服务发展的原则。
第三条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以下简称审批办)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服务、受理申请、组织审查、发布审批结果和制作、送达审批文件;根据有关企业(单位)资质、个人资格、进出省企业(单位)市场行为的处罚(处理)文件,办理相关撤销、降级、吊销、注销等手续;负责个人执业资格的注册、变更、延续,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各有关处室(单位)负责拟订并贯彻行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规定、办法、标准;实施市场监管、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负责对行政审批相对人的资质、资格实施动态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的市场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处理)。
第四条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分级实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建设类企业资质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建设类企业资质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8372ccb27fff705cc1755270722192e4536587e.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建设类企业资质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9.03•【字号】鄂建办[2013]174号•【施行日期】2013.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建设类企业资质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鄂建办[2013]174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园林局、城管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建设类企业基础数据库,整合现有企业信息资源,为全省住建系统各级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企业、群众的信息查询提供服务,根据《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资质(资格)实行网上审批的通知》(鄂建文【2013】56号)要求,定于2013年9月1日开始,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园林局、城管局核准的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在省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实行网上备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网上备案事项1、市、州、直管市、林区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暂定级资质;委托武汉市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2、市(州)核准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3、市、州、直管市、林区核准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4、市、州、直管市、林区核准的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丁级设计资质(勘察设计资质网上审批因住建部工程勘察资质标准新修订推迟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5、市、州核准的建筑业企业三级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
二、网上备案的流程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主管部门分别自核准上述5项资质之日起30日内,登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入“行政审批信息平台”,在资质备案页面填报核准资质的有关信息和数据(各专业备案信息详见附件),检查确认填报无误后提交。
其中,对初次核准的资质,由省厅统一发放资质证书编号;对不符合有关资质审批规定的,提出纠正意见,改正后提交,省厅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委托审查部分审批事项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委托审查部分审批事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62ebf56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00.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委托审查部分审批事项的通知正文:----------------------------------------------------------------------------------------------------------------------------------------------------关于委托审查部分审批事项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仙桃市、天门市住保中心,各有关企业: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据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级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鄂政发〔2020〕10号),现将由省厅审批的部分事项,委托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部门(以下简称市州住建部门)受理、审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委托受理、审查的事项及时间自2020年7月15日起,下列由省厅审批的事项(在鄂央企、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企业和出省变更的事项除外),按照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划分,委托各市州住建部门受理、审查:1.工程勘察企业丙级资质;2.工程设计企业丙级资质(不含与省水利厅联合审批资质);3.工程监理企业丙级及事务所资质;4.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
二、委托受理、审查事项的审批程序1.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进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审批平台)上传申报资料。
2.市州住建部门在审批平台受理,并按照初审、复审程序组织审查,初审结果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示,并在公示文件中注明“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局门户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市州住建部门将审查同意的事项内容通过审批平台报送省厅,同时书面来函确认,省厅将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企业可自行在审批平台上下载打印资质证书。
三、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制定委托审查事项的承接实施办法,把承接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工作作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优化审批服务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明确负责承接工作的具体部门,充实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保障工作经费,健全制度措施,确保按时承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网上办理事项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网上办理事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e36c560178884868762caaedd3383c4bb4cb418.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网上办理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05.22•【字号】鄂建函〔2018〕461号•【施行日期】2018.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关于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网上办理事项的通知鄂建函〔2018〕46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和省政府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将统一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网上办理事项。
现具体通知如下:一、调整申请渠道“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与“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自2018年6月1日起,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凡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依法申请施工许可证的,一律由建设单位通过“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提交申请,原省一体化平台、武汉市、宜昌市等分别设立的网上申请渠道停止使用。
凡通过原申请渠道申请并已受理的事项,继续在原系统中执行完毕。
二、统一申请材料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8号令)相关规定,不得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单位可通过系统网上填报并下载打印);(二)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中标通知书(按照规定可直接发包的工程应提供直接发包备案表);(五)施工合同备案表(或加盖备案章的施工合同);(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七)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八)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九)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按照规定可不委托监理的工程应提供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书面报告);(十)建设资金到位证明(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供财政、发改等部门出具的建设资金落实证明材料;政府融资性资金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建设资金落实的融资资金凭据;其它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供付款保函、支付保证保险或第三方支付担保证明);(十一)建设单位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情形承诺书。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c7046c99a89680203d8ce2f0066f5335b816746.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5.19•【字号】厅头〔2021〕779号•【施行日期】2021.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厅头〔2021〕77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天门、仙桃住房保障中心,潜江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中心: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资质办理业务,完善平台功能,加强安全防护,提升服务效能,我厅对原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旧平台”)升级改版,建成了新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现就新旧平台相关使用事项通知如下:一、上线时间1.“旧平台”将于2021年5月21日10时关闭企业端申报入口,停止申报新事项;2.“新平台”将于2021年5月24日9时启用,正常办理各类事项。
二、平台登录“新平台”上线后,各市州管理部门通过省厅官网住建动态栏目内的“业务系统”栏目登录,企业仍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后进入。
三、有关要求(一)我厅将于2021年6月25日前完成新旧平台间的数据迁移,请各管理部门及时在“旧平台”内办结所有事项。
各企业在“旧平台”申报的事项需办结后才能在新平台申请新事项。
(二)各市州主管部门需明确1名管理员(襄阳、十堰、荆门需明确2名,1名住建部门管理员,1名行政审批局管理员),由省厅统一配置一个“新平台”的管理员账号。
管理员负责本系统各部门所有相关审批人员(包括所辖县、市、区)审批账号的分配管理和权限配置。
请各市州主管部门于2021年5月21日前将管理员信息报厅信息中心(见附件),邮箱:*******************.cn。
(三)各单位在“新平台”使用过程中,有关平台技术支持问题请咨询省建设信息中心,咨询电话:4009925998转3,************。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住建行业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住建行业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a2bf79b88eb172ded630b1c59eef8c75fbf950f.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住建行业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3.24•【字号】•【施行日期】2020.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住建行业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武汉市房管局,襄阳、十堰、荆门、鄂州市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审批服务,方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省住建行业行政许可工作的透明度,我厅自2020年4月20日起,在厅网站开设“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对我厅和各地审批的建筑业企业、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申报信息和审批情况予以公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公开内容。
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申报信息(企业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代表业绩等)、申请事项、受理单位、业务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受理日期、办理状态等。
公众可进入我厅网站“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通过搜索企业名称、申请事项类型、受理单位等方式查询上述信息。
二、建立公开渠道。
各地住建或审批部门于4月20日前,在单位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开设“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链接我厅上述专栏(网址:/xxgs/index.aspx),并在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文件中注明“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局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武汉、襄阳、宜昌市住建局负责协调中国(湖北)自贸区当地片区主管部门在其网站设置上述专栏,并在公示文件中注明有关内容。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要求开设专栏,畅通业务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依法查处资质申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部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部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a36a38d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5797f47.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部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3.25•【字号】厅头〔2022〕502号•【施行日期】2022.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部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武汉市房管局,仙桃市、天门市住保中心:为加快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向79个县(市、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鄂政发〔2022〕4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21〕50号)要求,决定向79个县(市、区,附件1)下放部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下放事项(一)在79个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在办理下列事项时,由相应县(市、区)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备案)。
在其他地方注册的企业和其余事项办理部门和流程不变。
1.建筑企业资质(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简单变更(企业名称、法人、国有企业整体改制简单变更除外)。
2.勘察企业资质(专业乙级)简单变更(企业名称、法人、国有企业整体改制简单变更除外)。
3.设计企业资质(综合、甲级、事务所及部分乙级除外)简单变更(企业名称、法人、国有企业整体改制简单变更除外)。
4.监理企业资质(综合、专业甲级和部分专业乙级除外)简单变更(企业名称、法人、国有企业整体改制简单变更除外)。
5.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
6.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二)赋予宜都市、大冶市、枣阳市、汉川市、枝江市等5个全国百强进位县市与省直管市同等的行政许可权限,具体许可事项内容和要求参照鄂建文〔2021〕50号“主要任务第8条”执行。
二、办理流程(一)企业申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2.3ﻩ企业历史填报信息查看13
2ﻩ行政审批平台操作手册13
2.1申报材料录入14
2.2ﻩ下载打印申请表ﻩ16
2.4选择上报机关17
2.6企业服务ﻩ18
2.6.1我的办事大厅18
说明:本系统支持IE7及以上版本,IE8请使用兼容模式运行本系统,不支持火狐等浏览器;
在使用前请确保将系统页面设置为可信站点,并允许本系统相关插件的安装
1行业服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1.1登录
企业打开“”,首先看到“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服务信息系统”的登录页面,如图1所示。
图1
插入有效的身份认证锁后点击身份验证即可登录到系统中,如图2
图2
1.2企业申报流程
第一步:用正确加密锁登录行业服务系统
在行政审批信息平台的右上角点“企业信息维护”的功能图标,图3所示,即可进入企业信息维护页面。
企业信息维护功能主要是企业用户可以根据需要对本企业信息进行自维护,主要பைடு நூலகம்一些增删改的操作。
图3
企业信息维护由我的信息,查看企业变化历史情况和企业历史填报信息查看三个小部分组成。
1
1.1
1.2
1.2.1我的信息
填选新增人员信息,完成后点“保存”,出现“保存成功”提示框,点“确定”后,会出现上传附件页面。
具体操作详见3.2.2.2附件维护方式
【删除人员】
点击列表前的复选框 ,选中要删除的人员,按下列表上面的 按钮,出现“确定删除”提示框,点确定删除成功。
【修改人员】
如果需要对相应人员信息进行修改操作,可以点修改行的姓名列,在列表中用蓝色字体显示。假如我要修改人员“周芷若”的信息,点击周芷若的姓名,如下图所示:
图11
图12
删除:点击上传附件图标下方的复选框 ,选择需要删除的附件,点击“删除”按钮,弹出如图13所示提示框,点击“确定”将删除所选附件;点击“取消”,则取消本次删除操作。
图13
1.2.1.3表单+附件的维护方式
在材料树的人员信息节点下,系统一般提供的是表单+附件的维护方式,以企业法人为例,打开人员信息下的企业法人节点,页面会如下所示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操作手册
———————————————————————————————— 作者:
———————————————————————————————— 日期:
ﻩ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信息平台操作手册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版)
目录
1.1登录2
1.2.1ﻩ我的信息ﻩ4
点击“清除文件”按钮,将清除全部需上传的附件。
点击“添加文件”按钮,将继续添加需上传的附件。
点击“上传”按钮,则上传已选择的附件,如图10所示,附件上传后,在每行上传的附件后将显示为“100%”。若确定上传附件,则点击页面的“确定”按钮;若不需上传附件,则点击“取消”按钮。
注1:若未点击“上传”按钮,直接点击“确定”按钮,页面将给出如图10所示提示,点击“确定”后,再点击“上传”按钮。即需先将附件上传,再点击“确定”按钮,附件才能上传成功。上传成功后,附件显示图标。
右侧上半部分为表单部分,用户填选完成后点保存就可以了。如果需要上传企业法人的资料就可以通过下半部分的附件上传来完成,附件操作详见3.2.2.2附件维护方式
1.2.1.4列表+表单的维护方式
以企业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名单为例),点击节点,出现如下页面。
【新增人员】
点击列表上的 按钮,出现企业注册建造师信息表单,如下图所示:
点图3左侧的 小图标,进入企业自维护页面,下面以建筑业企业(含市政施工企业)为例。
在我的信息里用户会看到左面是材料树,材料树的各节点都是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己维护。
系统为用户提供的维护方式有4种:表单维护方式;表单+附件维护方式;列表+表单维护方式;附件维护方式。下面就举例介绍这4种方式。
1.2.1.1表单维护方式
打包下载:点击上传附件图标下方的复选框 ,选择需要打包下载的附件,并点击“打包下载”,弹出如图11所示对话框,若确定打包下载,则点击“确定”按钮;若否,则点击“取消”按钮。
确定打包下载后,弹出如图12所示对话框,点击“打开”将直接打开所选附件,点击“保存”则将所选附件以RAR格式保存在所选的路径中。
图 5
【附件操作功能说明】
文件上传:点击“文件上传”按钮,弹出“上传附件”的页面,如图6。
点击页面上面的“添加文件”按钮,弹出如图7所示对话框,选择需要上传的附件。
如图8所示可一次选择多个需上传的附件类型,点击“打开”按钮,弹出如图9所示页面。
在图9页面上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已选择需上传的附件。
以企业基本信息为例,当点击左侧“企业基本信息”节点时,用户会在右边看到企业基本情况的表单,用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表单各项内容,完成后点“保存”按钮。出现“保存成功”提示框说明操作完
图4
1.2.1.2附件维护方式
在材料树的企业附件节点下都是与企业相关的一些附件。以企业附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例。点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节点会如下图所示
(第一次申办前需要进行注册)
第二步:在行业服务系统中填报信息;
第三步:登陆行政审批系统;
第四步:选择您要办理的事项;
第五步:填写网上申报信息;
第六步:请您检查网上申报信息是否填写完整;
第七步:生成申请表,确认无误后,下载并打印;
第八步:点击上报。请注意:上报后不能修改信息。
1.3企业信息维护
企业在行业服务信息系统上可以随时对自己的材料进行录入(包括企业人员信息、业绩信息、和其他电子附件)操作,企业可以随时添加或减少人员信息也可以随时录入相关业绩信息,企业在申报各类资质前请首先维护本系统中的数据。在行政审批平台申报业务时,系统自动将本系统中的数据引用到审批平台内,企业在审批平台内不能修改其数据,只能回行业服务信息系统中修改数据。
注2:只能上传的附件格式类型:
txt,jpg,gif,doc,zip,xlsx,xls,ppt,docx,pptx,bmp,png。若上传的附件格式不对,将无法选择该附件类型进行上传,并且本系统要求附件大小需要小于1.5兆。
图6
图 7
图8
图9
图 10
全选:点击“全选”按钮,页面上已上传的附件将被选中,即在附件图标下方的复选框显示为 。
打开相应的详细信息页面,如下图所示,用户可以任意修改,修改完成后,点保存。